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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監管建議范文

      時間:2024-02-20 14:47:08

      序論:在您撰寫食品安全監管建議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食品安全監管建議

      第1篇

      1.嚴密監督黑企業:再也不能讓人們用腸胃來檢驗食品的毒性了。要建立企業誠信體系,對做得不好的企業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做到信息公開。這樣有利于誠信企業發展壯大。

      2.毒物總在檢測項目外:不法商販在食品里添加化學品, 若該化學品不在檢測之列,就不是檢測人員的事。三聚氰胺雖然毒性沒有砒霜大,但它是工業品,不允許人為添加,加進牛奶里就屬于投毒事件,要依法嚴懲。

      二、重視食品監測技術平臺建設

      落后檢測待升級。檢測設備落后和監測體系不完善致使劣質原料、食品添加劑濫加濫用。在餐飲服務監管環節,缺乏一些必要的監管技術設施設備, 食品安全執法監管多靠工作人員“用眼看、用手摸”,執法辦案、取證手段嚴重滯后;在農產品安全監管環節,其檢驗檢測設備只是一些常規性快檢設備,只能定性不能定量。

      三、食品安全要抓源頭,直接到企業去參加技術評價

      建立全過程產業鏈監控體系。目前我國只是注重農產品進入市場的檢驗,對之前的過程不重視。建議應對食品安全監管容易忽視的幾個環節的安全進行檢驗:一是土壤質量、生產基地的安全;二是生產過程中物資投入的安全,如農藥、飼料、灌溉水的安全等;三是生產管理中的安全;四是進入市場時的檢測。抓好食品安全,土壤安全是基礎,建議盡快對土壤耕地的保護進行立法。

      食品企業在發展壯大中,不能忽視產品供應鏈的質量監控。從生產資料如水、土壤、飼料開始,就應該加強監控,不能等到進入市場時再檢測。

      要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必須盡快著手建立從農場到餐桌全過程的產業鏈監控體系,在如何扭轉基層監管乏力和提高公共服務能力上做文章。

      生產信息應全透明。日本的經驗值得借鑒,通過產品包裝上的二維碼,能查到生產過程的各個環節,如使用飼料、飼養時間、運輸車輛、老板的姓名和照片。

      四、對食品安全的各個環節,要動員全社會齊抓共管,同時加強食品知識的宣傳教育

      有些農村地區對健康養殖、肉食品安全及衛生狀況等認識有誤區, 有些農民甚至不知道使用“瘦肉精”是違法的。要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特別是提高農民食品安全意識。要強化對農村小企業、小作坊的管理,建立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監管機制。要盡快成立食品安全監管局,綜合協調管理鮮活肉食品及其它食品安全,收集肉食品安全信息,開展風險評估及提出預防措施。

      五、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

      1.必須從制度層面上改革創新,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要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首先要致力于完善現有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健全的法律體系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關鍵要素。借鑒歐盟的經驗,我國應該在實踐中對《食品安全法》進一步加以細化和具體化,且確保執行落實到位。

      2.問責制。當前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的原因,在于監管部門權責不明,造成了“誰都管、誰都不負責”的局面。應形成較為完善的、系統的食品安全應急處理機制,統一執行,同時明確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主觀上故意瞞報、不作為、隱瞞信息的,要追究法律責任,嚴格執行問責制。

      3.組建中立的食品安全檢測中心。食品藥品監督局是負責食品安全最直接的管理執法部門,但監管力量薄弱。涉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還有農業、糧食、工商、質監和衛生等部門,但各個部門職責職能上均有不同,管理出現重復和盲點,造成各部門責任不明的現象,也造成了設備和人才的浪費。食品安全監管的不統一,造成了資源的過度分散,效率低下。針對這種情況,組建整合各部門與食品藥品安全相關的檢測機構,成立食品檢測中心,把食品安全監管納入到一個統一的框架中來。

      第2篇

      【關鍵詞】食品安全監管;問題;對策

      1食品安全監管現狀

      近年來,食品安全監管危機逐漸顯露出來,中國在數十年之內步入食品安全普遍警惕和不信任狀態。2013年國家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進行改革,拉開了大部制改革綜合監督管理體系的序幕。然而在筆者走訪調查之中發現大部制改革目前仍然面臨很多問題。對于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研究,國外起步早,技術理論與實踐都趨于成熟。此外,國外對食品安全監管的研究比國內更加豐富及全面。經過長時間的發育,歐盟與美國等發達國家在食品安全方面具有一整套嚴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重視溯源與預警系統,并結合最先進的HACCP管理體系,擁有完整的召回系統[1]。監管效益以及監管成果都很顯著。

      2調查情況

      筆者調查走訪了兩個市級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調查了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局等總計5家單位,訪問了處在食品安全監管一線的領導、員工21人,了解他們對食品安全監管模式的看法、對食品安全監管的策略建議和大部制改革進程中所面臨的壓力及問題,通過走訪,認識到食品安全監管過程中的問題以及難點。

      3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3.1基層監管人員不足

      在大部制改革之前食品安全監管模式為多部門監管,存在一些必然的相互交叉或者銜接不到的地方,部門之間存在互相依賴和推諉。N市的縣一級是將原來三個單位和并成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存在利益關系導致科室、人員、職能并未交接完畢,還未實現全鏈條、全過程的統一監管。市場監督管理局編制和管理限度不能相匹配,縣一級下面以原有的工商分局為基礎設立食品安全監管分局,監管各個鄉鎮,每個分所也并不能做到人手充足,從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到食品加工設備,工地食堂、學校食堂、小作坊及農村家宴,項目細化繁多,監管力量明顯不足。

      3.2專業水平不高

      對于基層人員,結構調整之后面臨新的監管對象,監管流程,監管方式。部分人員是從工商局或者質監局下調,對食品安全、有關法律認識不足。對于省一級和市一級單位而言,新的模式也將帶來新的工作方式。監管還存在上級部門不了解基層的運作方式,導致很多時候上級指導缺乏計劃、重復布置,基層人員執行力不從心。

      3.3檢驗配備不完善

      食品檢驗配備滯后于食品行業的發展,縣級食品安全的檢驗主要是在縣疾控中心,調查中普遍反映檢驗能力的不足?;鶎臃矫娴脑O備落后陳舊,很多儀器檢驗靈敏度不高、準確度也比較低,無法得到更加準確的結果,對消費者的舉報不能形成準確的判斷,如農藥殘留、食品添加劑的超標、餐飲食品有毒有害物質的檢驗。

      3.4檢驗技術落后

      食品檢測技術水平不高,在技術前瞻領域以及關鍵技術方面落后,檢測方法單一、繁瑣,在殘留量微量分析、痕量分析缺少相應的檢測手段,快速篩選的檢測技術不夠成熟,基層檢測手段還處于傳統的階段,食品行業急需的快速檢驗技術也沒有得到廣泛的推廣。

      3.5法律、法規滯后性嚴重

      我國目前的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法律主要有《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食品安全的立法主要著眼于監管型立法,只是針對目前的食品安全事件進行立法,滯后性比較嚴重,如農村家宴并未涵蓋在《食品安全法》中,對監管者監管造成困難。與食品安全民事糾紛相關的專門立法較為欠缺,司法解釋處于空白,導致司法困難較大。已出臺法規很多款項形同虛設,操作性不強。法律的執法主體不一樣甚至存在沖突也加大了執法的難度,使各種違法現象難以定性,以致處理不當。

      3.6法律效益低、法規不合理

      法律效益不夠處罰力度太低再加上食品企業法律意識淡薄重效益輕安全,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摻雜、摻假,僥幸心理嚴重。法律法規責任界限模糊舉證困難,消費者由于維權費用、維權精力、取證困難和維權時間等造成維權成本的高昂,導致消費者維權積極性不高、維權意識差、維權力量弱。無法滿足消費者、監管者的要求,消費者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3.7食品標準駁雜、不統一

      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標準體系還不完備,食品安全標準化工作落后,標準總體水平偏低,標準起草部門眾多,致使我國的食品標準不夠協調統一,表現在國家標準之間不統一,行業標準與國家標準之間層次不清,存在著交叉、矛盾和重復等不協調問題[2]。食品工業中的1070項國家標準、1164項行業標準和578項進出口食品檢驗方法行業標準指標不一,令執法部門監管無所適從。

      3.8食品行業缺乏誠信

      食品企業是一個誠信企業,然而巨大商業利潤的追逐驅使商家的責任感下降,食品企業唯利是圖,存在僥幸心理。生產經營者為追逐利潤,違規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一些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缺乏自律和誠信意識,不僅環境差、衛生不達標,而且人員流動性大,這些都成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難點和薄弱環節。另一方面,我國食品行業信用管理體系還不健全,缺少必要的誠信監督手段。3.9食品產業行業基礎薄弱受生產力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制約,目前我國食品產業基礎薄弱、量大面廣[3]。食品產業涉及范圍廣,種類多,小作坊、小商販、小餐飲也遍地都是,造成了管理混亂的局面,無法形成集約化、規?;氖称窐藴适袌?。

      4食品安全監管解決思路

      4.1持續深化體制改革

      當前食品監管模式正處在轉型之中,將工商、質監、食藥監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綜合到一起是長久以來食品監管總結出來的經驗模式,走訪中很多在職人員對新模式都認為是科學并且合理的。但當務之急是持續深度地進行大部制的改革,政府等相關單位需要提供改革所需要的幫助,提出合理的人員分配方案、合理的資金預算。食藥監局內部應當處理好改革中的各縣利益關系,盡快完成職能的調整,機構的整合,人員的安排。監管部門應迅速建立權責明晰、分工合理及統一協調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依法從嚴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實現執法、司法信息互聯互通。制定一整套完善的食品監管流程,責任落實到人,可追究可溯源,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一個穩定的環境,這是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實行監管職能的首要前提。

      4.2提高監管部門專業水平

      基層監管人員的專業素質一直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也是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效益低的主要原因之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重視科室人員工作能力的培養,提高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意識,形成優秀的食品安全監管團隊?;鶎颖O管部門可以通過邀請行業專家進行培訓,各科室負責人可以定期就監管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有針對的進行指導。培訓過程中著重業務處理流程,使所有的人熟悉自己所在崗位的監管流程,豐富監管技巧,組織專項整治活動,提高實際業務處理水平。進行培訓的領導需要有針對的進行授課,在傳授一般的法規標準之外還要適當的拓寬培訓面。在全國食品安全監管系統內部利用信息技術建立食品安全監管交流平臺,成員可以借助平臺交流經驗,更好地合作監督。

      4.3監管部門加強責任意識

      在食品產業基礎薄弱的現階段存不法商家的惡性競爭,靠企業的自律是遠遠達不到安全生產的標準,鑒于此食品監管部門應該加強責任意識,增加專項整治的頻率以及力度,定期進行專項整治。監管過程明確部門責任,做到責任可溯源。

      4.4完善食品安全標準與法規的建設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能有效提高監管水平。針對現階段各項標準繁雜,內容不夠規范、嚴密,各項標準之間交叉、矛盾、重復。有些標準存在時間比較長,不符合現階段的實際情況,與國際標準脫軌比較嚴重。各地應該針對本地特色食品產業制定各項標準修訂與國家法律不一致的監管法律規章和政策措施,制定各項具體辦法,為有法可依做基礎。細化各項制度標準,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制度、食品安全生產制度、責任制度、認證制度、溯源及召回制度。覆蓋從農田到餐桌所有的方面,食品生產的整個產業鏈。

      4.5加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

      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在學校、社區等人員集中地宣傳《食品安全法》,加強人們對食品安全的認識,做到人人關注、人人監督。食品安全意識的宣傳和教育不僅能夠增進公眾的食品安全知識,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的能力,客觀上還為生產經營者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原動力,激勵食品企業采取保障食品安全的行為,有助于從源頭預防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4.6多元化治理,推行民眾自治性組織

      基層的食品安全監管單憑借監管部門遠遠不夠,在小作坊,小商販,小餐飲遍地的地區食品監管往往力不從心,推行民眾自治組織會,可以增強食品安全監管的效率。強化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主導權的同時,調動社會的力量共同監督。發動免檢自治組織,媒體新聞人士共同監督。完善舉報流程,食品監管部門采用有獎舉報制度,鼓勵民眾舉報非法生產的小作坊等。在社區、學校、鄉鎮成立食品安全協會,擴大公眾對食品安全監管的參與度,增強獨立市場主題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真正做到食品安全人人有責。

      4.7信息化科學化監管食品生產流通

      借鑒國外和其他行業的先進監管方式,在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普及HACCP理論及建設,有效實施監控,確保產品的衛生安全。利用先進的互聯網技術,普及食品產品可溯源可召回制度,使食品從源頭開始透明化,每一步加工都有據可查,每一次流通都有跡可循,當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能迅速定位環節,能迅速執行召回制度,避免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4.8創立誠信監管體系,提高企業的誠信度

      建立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議規模以上的食品企業必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納入誠信體系監管范圍,再逐漸推向所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議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評價、披露和獎懲制度,對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公正的評定、對誠信的企業予以適當的鼓勵,對失信的企業予以懲罰,形成一個誠信網絡,體系建立之后之后對外公示,以此有效地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形成良好生產規范。其次,企業內部增加自身誠信度,通過低成本的改造生產車間,從原料采集到最后的成品,使企業食品加工過程透明化,全面開放加工通道,并廣邀社會各界人士進行參觀指導,在提高企業誠信度的同時,形成良性競爭,推動食品行業的發展。

      4.9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流散型食品生產企業

      基層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永遠是重中之重、難中之難。目前對于縣鎮一級食品監管的難度主要在于監管對象多,流散型食品生產單位繁雜,監管難以全面覆蓋到,出了安全問題難以追究責任,執法難度大。因此在縣鎮一級目前存在和業主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的方法來限制其安全生產,對違反合約的嚴肅處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食品加工單位的惡性競爭。食品監管部門及國家有關組織需要對這些食品生產單位進行指導并逐步推動其向規?;?、集約化、標準化方向發展。

      5結語

      食品產業行業基礎薄弱是我國食品安全的根本問題,始終將推進食品產業轉型作為監管的首要目標,同時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工作。強調持續深化體制改革,加強人員培訓,完善食品有關法律、標準,制定各地區可實施的具體法規,注重食品安全的宣傳工作,提高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建立完整的企業自主監督預警機制,推行多元化監管,推行民眾自治組織,創立誠信監管體系,提高食品企業的競爭力等從而全面提高食品監管的實效。

      【參考文獻】

      [1]何珊.大連市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對策研究[D].大連:大連理工大學,2013.

      [2]劉林勇,李金林.淺談我國食品標準體系[J].江西食品工業,2010(2):26-29.

      第3篇

      因當前,在民以食為天的國度里,到處泛濫著假酒、假醋、假醬油;毒米、毒面、毒粉絲;注水的牛肉、豬肉;含膠的皮凍、粉皮……。不勝枚舉又屢禁不止的假冒偽劣食品已成為中國的“國難”,而這種“國難”同樣降臨在我市124個大小早夜市上,如:煞白嚇人、令人頗有疑慮的饅頭、花卷在當街裸制裸銷,其面粉“內涵”、衛生狀況無人把關;假冒“名門”、“出身不詳”的紅腸、肉制品在敞銷,不見有人前來“驗明正身”;水跡斑斑的豬、牛、羊、雞、鴨肉等在暢銷,無人問訊其水份注有幾多;炸油條、炸年糕、炸油餅所用“黑油”質地如何,無人監管;明知含有殘留農藥,但又不可缺少的各類蔬菜,終當成為市民籃中之物……

      如此這般的早夜市食品,市民的確到了對食品望而卻步但又離不開的無奈地步。民不敢食,將對社會、政府造成不必要的壓力與損害。百姓早夜市購買食品,最想得到的不是諸多選擇,而是有關職能部門能使他們能夠最大限度地吃上放心食品足矣!

      根據國家《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原則分工意見:“在市場管理中發現經銷摻假、冒牌產品等偽劣食品違法行為,應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技術監督部門配合”的規定,建議:

      第4篇

      隨著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農村食品市場日益繁榮活躍起來,各種農村食雜店、小超市、小集貿市場、小加工作坊猶如一夜春風來,促進了農村的經濟繁榮。在極大方便廣大農民群眾飲食需求的同時,一些不容忽視的食品安全隱患也充分暴露出來,嚴重威脅著農民的身體和生命安全。強化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已成為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特別是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刻不容緩的工作任務。

      當前農村食品安全現狀

      通過實地走訪和調研我們發現,在農村,假冒偽劣食品仍然存在,農村食品安全令人擔憂,其主要表現是:(一)低級的農村食品流通體系為假劣食品提供了棲息之地。隨著城鎮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力度的加大及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致使一些“三無”、過期、不合格以及被城市市場拒之門外的食品普遍流向農村市場。而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只求便宜,忽視質量,也無索證索票的意識和習慣;經營者進貨時順應了農村消費畸形需求,假劣食品混跡其中;同時農村食品銷售流轉速度較慢,周轉周期過長,存儲條件差,變質過期往往成了農村食品的常態,低級的市場業態為假冒偽劣食品提供了溫床,也為農村食品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難題。(二)經營者和消費者食品衛生質量意識淡薄。由于農村衛生條件差,農民缺乏基本的食品衛生安全意識,硬件設施簡陋,環境衛生較差,食雜店商品、食品混放,與生活用品存放不分,小餐飲企業無消毒滅菌設備,居住區與消費區不分。與此同時,部分農民抱有“不干不凈吃了沒病”的心理,即使吃出了問題也很少有人通過法律渠道進行維權,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假劣食品在農村的泛濫。(三)農村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少。雖然各職能部門結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在農村進行了階段性的宣傳,但總體看,農村食品安全宣傳工作的力度較小、覆蓋面不足,還未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宣傳氛圍。(四)農村食品監管力量薄弱。除工商部門在基層設有工商所外,其余的食品安全職能部門在鄉(鎮)級基本沒有人員和機構。在目前監管體制下,多數職能部門由于農村監管成本高等諸多原因,使農村食品市場的監督檢查次數遠遠少于城市的監管次數,農村食品市場監管缺乏長期性和經常性,難于形成高壓態勢。

      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建議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一是明確政府是農村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對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形成監管合力??h級衛生行政部門作為當地政府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應積極跟蹤督查落實。同時,要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意識,明確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第5篇

      小食雜店的食品安全一直是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一項難點,本人現就我市小食雜店監管工作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一、我市小食雜店食品安全監管的現狀及分析

      目前,我市已經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經營單位17037戶,其中企業603戶,個體工商戶16434戶;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經營單位(小食雜店)約1640戶。一直以來,我市食品藥監部門和工商部門都根據自身職能對其進行引導、規范和監管,但小食雜店食品安全狀況依然不容樂觀,監管的效果與投入的精力不相匹配,可謂是 “投入精力較大,監管效果不佳”。

      分析其原因,小食雜店食品安全監管存在以下三大突出矛盾:

      矛盾之一:小食雜店經營管理條件較差的現狀與《食品安全法》的高要求之間的矛盾。小食雜店往往經營場所較窄,店業主文化素質普遍偏低,且年齡較大,特別是偏遠鄉鎮的小食品店更為突出,而《食品安全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對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有關場地、設施、管理人員、制度建立、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提出了較為嚴格的要求。因此,一方面,存在小部分食雜店因場地、設施等達不到食品流通許可條件而不能申辦食品流通許可證,卻無證無照經營食品的現象;另一方面,一部分已經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小食品店,卻在經營過程中,不能嚴格執行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的初衷是為了把好進貨關,掌握食品的來源去向,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可以追根溯源找到上家經銷商,迅速掌握該批食品的流向,有效防止危害繼續擴散,及時追究違法者的責任。但事實上作為食品銷售最終端的小食雜店業主,很大部分是老弱病殘人員,因年齡偏大、文化素質偏低等客觀因素,其并沒有能力徹底執行這些制度。正因為如此,在以前工商部門履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期間,為了達到工作目標,許多地方出現了記錄臺帳由工商干部一手包辦的現象。另外,還有一些小食雜店雖然自己能夠記錄臺帳,但其只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的檢查,漏登、少登成為普遍現象,登記臺帳流于形式,無法真正起到追根溯源的作用。

      矛盾之二:小食雜店較弱的責任承擔能力與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責任較重之間的矛盾。小食雜店規模小、收益少,業主較大部分為農民或者下崗失業者,通常情況下,業主承擔違法責任的能力較弱。舉一列: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這就意味著,兩千元是行政處罰的最低幅度,是小食雜店業主承擔違法責任的最低限度。然而,在現實中究竟有多少小食雜店具有這樣的違法責任承擔能力?即便有一部分具有這樣的承擔能力,能夠自覺履行行政處罰的卻不多,依靠法院強制執行因程序復雜,很少在監管執法中采取這種方式進行。由于立法過嚴,嚴格依法處罰將成為小食雜店業主不能承受之重。另外,由于疏忽大意而導致的食品過期等違法現象在現實中也較為普遍,這樣就會導致法不責眾,反而使得執法部門無法完全履行其執法的職責。

      矛盾之三:小食雜店數量眾多、分布散,與行政執法要求高效率、低成本之間的矛盾。按照200平方米以下的標準,我市食品經營主體中,除了幾十家大、中型超市外,其余均為小食雜店,所占比例在99%以上。偏遠的農村,交通不便的山區,只要有足夠的消費需求,一般都會有小食雜店存在。我們監管的過程中消耗在路途上的時間、油耗等都大大降低了執法效率、增加了執法成本。

      我國行政執法有法治原則、合理原則、公平原則、效率原則等基本原則。其中效率原則被稱為行政執法的生命。按照目前的監管體制,小食雜店的監管責任基本上由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承擔。一方面,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人員結構、硬件配置等方面存在這樣那樣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的工作千頭萬緒,人員少、精力有限。同時,所有小食雜店內銷售的食品種類、安全食用期等都處于動態變化中,今天檢查了沒有問題,不代表明天也一定沒有問題。所以,在目前的小食雜店監管模式下,即便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將大部分工作精力用于監管小食雜店也還無法達到令人滿意的監管效果。

      二、對小食雜店食品安全監管的幾點建議

      面對上述的三個矛盾,我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該如何履行好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呢?本人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作:

      (一)轉變監管理念重點強化分銷環節監管

      目前,我們對于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的理念是面面俱到、處處重點,試圖做到滴水不漏、萬無一失。當所有的小食雜店都成為監管重點時,實際就等于沒有了重點。小食雜店所售食品是動態變化的,食品種類在變,每件食品的安全食用期也在變。正因為如此,即便基層的同志對小食雜店的巡查頻率很高,但仍然經常有一些問題在上級的明察暗訪中被發現。

      有沒有辦法用較高的效率、較低的監管成本、最大限度地保障小食雜店的食品安全?目前來看,比較現實的一條途徑是:突出重點,抓好源頭,著重做好食品分銷環節的監管工作。目前,食品流通的路徑是:原材料----生產商----各級分銷商-----終端零售商----消費者。幾乎所有的食品都是通過各級分銷商批發流轉到終端銷售商。工商部門負責生產商之后的全部流通環節,其中各級分銷商處于食品流通的咽喉和樞紐地帶。監管好各級分銷商,就

      等于設置了一道防火墻,將所有終端零售商進貨的食品過濾了一遍。這樣除了超出安全食用期外,小食雜店所銷售的食品不會再有其他安全隱患。同時,這樣的監管方式可以有效解決前述的三大突出矛盾。首先,從數量和分布上來看,從事食品分銷批發的經濟戶口數與全部小食雜店的比例為1:70左右,數量相對少并且分布相對集中,相當部分集中在專門的食品批發市場內,有利于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其次,從業主素質來看,從事食品分銷批發的業主整體相對年齡較輕、文化程度較高,有利于對其引導和規范,督促其真正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銷售登記制度。再次,從業主的責任承擔能力看,從事食品分銷批發的業主通常情況下具備相應的資金實力,能夠承擔現行法律所規定的行政責任。因此,將監管理念由面面俱到轉變為突出重點,狠抓一個分銷環節,能有效提高監管效率、提升監管效果,改善小食雜店監管“投入精力較大,監管效果不佳”的現狀。

      (二)提高準入門檻規范分銷商主體資格

      首先要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嚴格區別分銷商和終端零售店,這是強化分銷商環節監管的基礎。對于經營范圍中沒有“批發”內容卻在從事批發業務的,要予以取締、規范;對于經營范圍中有“批發”之名卻無批發之實的,要予以清理、變更。做到名副其實。其次,采取宣傳、引導以及倡議書、協議書等方式,對分銷商的資金、場所、人員,主體責任、自律制度等做出具體的規范,逐步提升其素質。素質低下的分銷商通過市場競爭和加強監管逐步予以淘汰。

      (三)完善監管制度規范分銷商經營行為

      首先,要依據法律規定從嚴規范分銷商的經營行為。一是要嚴格落實食品追溯制度,掌握食品流向?!妒称钒踩ā返谌艞l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同時,《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也就是說分銷商除了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外,還要建立食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分銷商作為商品流通的樞紐,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銷售臺帳可以完全反映“從哪里來到哪里去”,是食品追溯的關鍵所在。對于防止食品安全事故擴散和追究相關責任人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二是要構建科學合理的監管模式,做到重點監管和全面掌握平衡結合。通過對面上終端小食雜店的抽查來掌握動態信息,從終端倒查分銷商經營行為,從而進一步約束和監督分銷環節,杜絕其表里不一,臺帳上登記合格食品,暗中售假售劣。一旦在終端小食雜店發現問題食品立即追根溯源,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定性處罰,嚴厲打擊不法供貨分銷商。

      其次,指導推廣統一的食品銷售單據示范文本。銷售單據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可以根據法律對臺帳登記項目的要求以及實際需求,設計統一的食品銷售單據,包含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相關信息。實現銷售單據和進貨臺帳合二為一,小食雜店只需整理保管好進貨單據就可,從而解決小食雜店記錄臺帳困難的問題。同時,將“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的索證義務交由分銷商完成,并由其統一保管2年以上。對于那些未達到食品流通許可條件,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且無法取締的“小食品店”,同樣以這樣的方式嚴格監管,雖其無證無照,但確保了其經營的食品能夠追根溯源。同時,加強其對過期、變質食品清理、退市監管,督促其保存經營場所的衛生、按照要求儲存食品等,小食雜店食品安全監管就基本到位。

      (四)不斷完善法律法規

      時值《食品安全法》修改,建議將食品經營的各級分銷商和終端零售店加以區分對待。對分銷商環節在主體準入、行為規范等方面提出較高標準。例如可以對分銷商的資金、場所、組織形式、人員機構、自律能力等作出符合需求的詳細規定。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上,分銷商也應該明顯高于終端零售店。歸納起來,就是要抓住牛鼻子,必須讓分銷商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第6篇

      關鍵詞:食品安全 政府職能 對策

      一、問題的提出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在我國,食品安全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量的安全(food security),即一個國家或社會的食物供應保障是否充足;二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即(food safety)食品質的安全。隨著經濟全球化與世界食品貿易的持續增長,食品安全越來越為廣大民眾所關注。所謂“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物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物質條件,食品安全是關系著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濟健康發展、國家安定和社會發展與穩定的重大問題。從另一個角度上說,我國今天面臨的食品安全問題,在相當大程度上是參與全球社會的一個副產品。于是,市場經濟下政府監管有必要成為構筑食品安全體系的一種手段。

      二、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職能分析

      從經濟學角度看,食品具有“經驗品”和“信用品”的特性,這就導致流通過程中消費者和生產者、管理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簡單地說,就是存在使交往或交易當事人的一方擁有與交往或交易密切相關的信息,而另一方則沒有,從而造成交往或交易的結果可能會由于擁有信息一方的機會主義行為而明顯不利于缺乏信息一方的局面①。作為經驗品,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正確評價;作為信用品,消費者使用后也無法正確檢查和評價其特征。 這就需要由足以令消費者信任的第三方介入市場并通過超經濟的強制力量來規范,有效地將信用品轉換成經驗品,來保證生產者向外界傳達信息的真實、準確,建立起供求雙方間的信任關系,以完成商品交易。鑒于食品安全的特性,除依靠市場外,還需要各級政府的參與。食品安全是政府的一項重要的公共管理事務,正如歐文?休斯所認為那樣,每一個政府的核心使命都包括確定法律基礎、保持經濟的穩定、向社會服務和基礎設施投資、保護弱勢群體及保護環境等基本責任②。因此,如何從自己的角色和實際出發,認清管理職能,履行好管理工作,是政府做好食品工作的一個基本前提。

      三、影響我國食品安全的因素

      我國政府歷來重視食品安全工作,針對食品安全的實際,不斷地進行監管體制的調整,以進一步適應監管工作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國的食品供應體系主要是圍繞解決食品供給量問題而建立起來的,對于食品質量安全的關注程度還遠遠不夠,現有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及各個環節尚難以滿足實際監管工作的需要。影響食品安全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監管制度

      政府通過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標準、構建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建立檢驗檢測體系、實施市場準入制度等一系列手段,對食品安全進行切實有效的監管,對保障促進食品安全產生重要影響。因此,監管制度是食品安全監管系統的根本保障。但是,法律體系漏洞與落后,使政府在行使監管職能時乏力,為執法帶來很大困難。而法律的懲罰效力弱,對違法者起不到震懾作用,就會導致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此外,由于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是為了對食品安全實施全過程控制而建立的,涉及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等各個環節。各環節及其控制和管理的技術標準亦是相互聯系、相互協調的有機整體,環節間的標準溝通及兼容性尚未上升到具體法律條文的相關標準也是影響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如果缺乏相關的標準,食品市場就無法正常良性運行。

      (二)監管體制

      表面上看,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問題很重視,事實上卻是各自為政。各部門在各自不同環節行使各自的權利,看似分工明確,扯皮現象卻時有發生。目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并存使我國食品安全問題日益突出,食品行業的特殊性注定了無法單純依靠行業自律,必須走市場主導的道路。而政府在行使市場監管職能的過程中,尚無對食品安全統一的收集、整理、儲存、等有效的管理機制,沒有充分發揮政府部門決策的支持作用,亟待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同時,由于沒有建立完善的公眾信息反饋收集和處理機制,相關的職能部門之間也沒有信息溝通機制,還存在信息通道不暢的問題,政府部門上下難以協調統一,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有待進一步理順。此外,由于主要監管部門或實行垂直管理或實行分級管理,各部門自成體系,在實際工作中,他們可能更多關注自己本系統或本地區利益而不是國家規定,以至于地方各級監管機構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形成協調統一的行動。

      四、對策建議

      (一)加快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建設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政府的職能只有通過嚴格執法才能體現,才能更好地實現替代作用。因此,加強立法,健全法律、法規是我國食品安全有效監管的前提和關鍵。要理順食品安全管理關系,規范生產流通,為食品產業發展提供良性的法制管理環境。要從法律上明確食品經銷實體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責任,通過經銷實體的自律和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杜絕食品安全隱患。

      (二)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建立和完善統一協調、權責明晰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是有效監管的前提條件。對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進行合理分工,對交叉和重疊之處進行重新分工,做到一個環節只有一個部門監管。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統和服務系統,不斷提高管理與服務水平,逐步滿足社會對食品安全信用服務的需求。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運行機制,全面發揮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對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規范、引導、督促功能?!?/p>

      參考文獻:

      ①高鴻業.《西方經濟學》(第一版).杭州:中國經濟出版社,1996(2)

      第7篇

      食品安全事件的層出不窮,牽動著無數人民群眾的神經。食品安全成為連續多屆“兩會”的焦點議題,卻一直未能取得顯著成效。盡管中國政府一貫重視食品安全問題,也做出了許多努力,但由于食品安全受社會經濟發展、科學技術進步和人們生活水平等多種因素制約,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還存在著種種問題。食品安全監管是一項復雜、系統的任務,離不開公眾參與意識、企業誠信自律等多方因素的配合與協作。這些輔持力量的缺失是導致食品安全危機不容忽視的原因。但現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才是根本癥結所在。

      一、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現狀和問題

      (一)我國面臨的食品安全隱患

      1.源頭污染。食品原料在種植和養殖過程中污染問題嚴重。我國種植和養殖業的現狀多以農戶為單位,分散面廣,監管難度大,非法使用違禁農藥和有毒有害添加劑的現象難以有效遏制,致使農產品的農藥殘留超標嚴重。一方面因農藥、獸藥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如食用被有機磷農藥噴過的水果、蔬菜食品中毒和瘦肉精食物中毒;同時也為使用這些農產品原料加工的食品埋下了安全隱患。此外,環境污染也是不容忽視的污染因素。

      2.加工、貯存等過程中的污染。由于我國食品工業發展的時間較短,現有的食品加工基礎設備落后,大多數企業規模小,仍采用傳統或手工作坊式生產,食品生產加工過程的機械化和規范化程度低,從業人員衛生意識差等因素,使得食品在加工、貯存過程中受到諸多有害物質的污染,這是造成食物中毒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人群密集的餐飲場所如學生食堂、建筑工地等集體用餐場所,若加工條件和基礎設施簡陋、缺乏必要的衛生設施,極易引起集體性食物中毒。

      3.制假售假現象猖獗。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轉軌的階段,受利益驅使,一些不法分子在食品中摻雜、濫用食品添加劑,甚至用非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近幾年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如阜陽劣質奶粉造成嬰兒中毒、金華火腿在加工過程中用敵敵畏浸泡、辣椒醬中加蘇丹紅一號都屬此類。

      (二)我國現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涉及到食品藥品監督、衛生、農牧、商務、工商、質量監督檢驗、海關、環境等多個執法主體。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采用“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 采取“分段監管為主, 品種監管為輔”的方式。 即農業部門(含林業、畜牧業、水產業及糧食業等)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海關部門負責食品進出口環節的監管;商務部門負責食品供應行業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這種“分段監督”的模式,初步形成了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鏈,形成了現階段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基本格局。

      (三)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缺陷

      條塊分割分治的監管體制所凸現的缺陷非常明顯。監管機構的混亂,使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漏洞百出,有效性大打折扣。在這樣的監管格局下,食品安全事件頻發,監管部門應對無力的結果是可以預見的。

      1.部門職責劃分不清,分工不明確。政出多門、多頭執法,監管職能交叉重疊,部門之間互相掣肘的情況時有發生。職權交叉和責任真空的出現在所難免,扯皮、推諉現象司空見慣,彼此無法做到明確分工,協調配合, 食品安全監管難以形成合力。

      2.缺乏統一領導,溝通和協調困難。由于沒有統一領導和規劃,各部門分頭執法,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管所依據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監測標準不一,缺乏權威性。另外,溝通、協調不暢導致資源不能得到優化配置,造成巨大浪費,且無法發揮整體最大功效。

      3.缺乏有效的責任追究制度。由于法律沒有形成有效的失職行為責任追究制度,當前食品安全監管中廣泛存在“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 載中心 ht

      二、新型科學監管模式探索和設想

      國際上代表食品安全先進水平的國家主要有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他們擁有高效協調的監管體系,完善和操作性強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掌握最先進、完整的檢測技術體系,實行了過程控制、動物疾病的控制、食品中農獸藥物殘留的控制、環境和污染物的控制、致病微生物的控制、第三國食品準入的管理和管制,強調農場到餐桌全過程管理,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對保證食品安全的責任,企業實施HACCP,加強自我管理措施,如自愿產品召回,政府減少過細的法律約束(Deregulation),強調協調一致。我國在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方面需要借鑒這些先進經驗和成熟做法。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必須從現存實際問題出發,在借鑒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突破陳舊體制的束縛,建立全新的科學監管模式。

      (一)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

      完善的法律法規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基礎,為此,應加快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建設,通過法律手段約束政府、企業、消費者和中介組織等所有市場參與者的行為,達到有效防止食品市場的失靈而帶來的問題,及時清理和修訂過時的法律法規;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地工作需要的地方性法規。建議在四個方面加以改進:一是實施“從田頭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二是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科學確定食品標準制定原則和依據,增強標準的可操作性,逐步實現我國標準體系與國際慣例接軌;三是明確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等各類認證的法律地位,理順相互之間的關系,逐步建立統一的食品認證認可體系,培育一批運作規范、社會信譽高、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食品認證機構,并加強對境外相關認證機構和有關機構的管理;四是建立劣質產品召回制度,為查處和銷毀不安全食品提供法律依據。

      (二)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強監管力度

      一要把好源頭監管關。充分發揮檢測機構的能力優勢,開展對初級農產品、食品加工生產、種養業和農貿市場內的蔬菜、豆制品、肉類等產品的檢驗檢測,通過媒介及時公告。

      二要做足典型示范。精心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誠信企業創建活動,將參加活動的各企業的食品安全誠信承諾,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并請予監督,對社會反映良好的企業,作為典型示范,予以推廣。對參加的企業實行誠信考核,建立誠信聯系檔案,信譽好的企業,各職能部門減少對其檢查次數,對信譽差的企業予以曝光并取消其誠信資格。

      三要嚴格考核管理制度?!捌髽I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加強對企業的食品安全質量工作的考核管理,督促企業強化食品質檢科室建設、配備必需的質檢技術人員和檢測設備、加強食品安全的培訓、健全質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要倡導企業規范化管理。各職能部門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同時,倡導和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推廣建立良好生產規范(GMP)、良好衛生規范(GHP)和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

      五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跋M者自己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力度,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識,提高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是完善食品安全監測機制的最后關卡。通過消費者的事后監督,使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退出市場。

      (三)建立順暢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

      建立良好的質量信號傳遞機制,有助于解決食品質量的市場失靈。我國食品生產者大多文化素質低,生產規模小,而食品產業鏈較長,致使信息標簽管理等難發揮作用。政府要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訓,使公眾擁有完全充分的信息來權衡利益風險進行選擇。及時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質量抽檢結果,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報,提醒公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對具有良好聲譽的企業進行宣傳報道,并接受新聞媒體和公眾監督。建立各類食品營養信息數據庫,對消費者、生產者和食品系統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參考文獻:

      [1] 鄭風田,胡文靜.從多頭監管到一個部門說話:我國食品安全 監管體制急待重塑[J].中國行政管理.2005,(12);

      [2] 郭斌.對食品安全立法及改革現行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思考 [J].中國初級衛生保健.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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