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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謝伊青.社區教育:推進社區治理不容忽視的載體[J].成才與就業(終身教育與學習),2014(10):5.
[8]韓映雄.培育學習團隊 轉變居民角色[J].成才與就業(終身教育與學習),2014(10):11.
[9]李杰.社區治理可以從團隊自治抓起[Z].上海市浦東金楊街道社區學校,2014-09-11.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社會發展的進步,越來越多的農村在向城市社區化管理方向發展。但是當前中國各地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區條件差異較大,農村社區建設在范圍、內容和模式上都需要不斷探索與實踐。
義烏作為一個縣級市在城市急劇擴張中,對城區7個街道的社區管理作了規劃與嘗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義烏城區之外的一些街道及鄉鎮并沒有實現社區化管理或者在農村社區化發展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因此,為了確實的讓農村社區服務于民,研究義烏農村社區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找到相應的對策,具有現實意義和實踐意義。
二、義烏農村社區治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未充分實現村民自治
社區村民自治的實質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選擇大多數村民都認可的人來擔任村干部,決策村民自治范圍內的重大各類事務,規范各種行為。村民自治是農村社區治理的方向,也是推進農村社區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義烏農村自治實施中發現很多問題。(1)村民自治發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實踐滯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參政議政積極性不足造成如:競選的條件、規則、選票的制作程序做沒能做到完全公開公正;唱票和計票的規則、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開、透明。對村委會選舉中賄選、補選的處罰沒有落到實處,對罷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規范。(2)各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也尚未理順。鎮政府與村民委員會關系不明晰,鄉鎮政府行政控制與村委會自治權利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鄉鎮政府把村委誤作為自己的行政下級或派出機構。村委會與村黨支部關系不協調。村黨支部過多干預村民自治。(3)農民政治意識薄弱。一方面農民對權利迷信、盲從。對政治生活缺乏責任心和關注度,不愿花時間和精力參與村里的政治活動中,對政治評價不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選舉與民主決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監督沒有發揮該有的作用。
2、農村社區沒能給村民帶來認同感
改革開放以來,傳統農村生活方式的解體,新的生活方式還未健全的前提下,鄉民各顧各,鄉村日益變得一盤散沙,農村社區認同感不強。農村不再是老樹、黃昏、昏鴉,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設計風格 統一的建造經營理,村村專業街,到處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們過往的記憶都被“農村社區建設取而代之”。農民很難融入到新的鄉村生活中,無法對鄉村文化產生親和力、歸屬感。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富裕了,人心卻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體賦予的安全保障。另外,義烏外來人口的價值觀、宗教信仰、人生觀、風俗習慣等都與本村農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農村社區在傳統文化和新進外來文化的雙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約、規范對農民的約束和影響能力下降,農民集體意識和道德責任感不強下降,不關心社會公益事業,崇尚實用主義,顧“小家”忘“大家”,農村社區已經沒有以前淳樸特質;反而人際關系資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農村社區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發揮社區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設后,人們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發生了變化,但生活習慣仍保持著原來的作風。依靠農業收入也轉變成了租金收入,閑余時間越來越多,社區管理人員沒有充分發揮引導與指導作用,導致村民部分村莊改造后,村民仍然過著“耕地種菜”的純農民生活,綠化帶里種菜,車庫里養雞,耕具隨處放等情況時有發生,不僅有礙于整體環境的保護,也不利于社區統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對于社區化管理存在觀念偏差,不愿交物業管理費用,認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沒有得到有效改變,這也制約了農村社區化管理的進一步深化落實。
4、農村社區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過走訪、調查發現上級有關部門辦一項活動,盲目下達農村社區治理任務,他們明確要求制度上墻,新成立的組織更是要“掛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為了迎合上級各部門的要求,部分社區也只能“熱衷于”制度上墻、掛牌子等表面文章,錢花費不說,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數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過調查發現,對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認為農村社區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級管理為主,自己的主動參與很不適合時宜,對很多公共性事務采取不聞不問、也從不干涉。對于政府這邊而言,如何治理社區認識還不夠清楚。對于農村社區的建設和治理還沒有成熟的理論和政策,都在摸著石子過河,沒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經鎮農村社區治理,首要問題是對社區進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據各社區的特點,發展自己有利的項目,來帶動群眾致富。
三、義烏農村社區治理對策研究
1、不斷創新“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制度,是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在社區自治過程中要不斷優化運行機制,使社區自治適合社區的實際,逐步建立社區內民間自治組織、社區中介組織,健全村企與村民之間的協商機制,即通過政府指導和協調。一般而言,只有社區居民的廣泛參與,人人起來負責,這樣才不會人亡政息,農村社區治理最終才能達到善治。例如:社區民主選舉過程中,以居民自治為核心,要規范居委會民主選舉程序,社會組織廣泛參與,不能只講口號,做做表面文章,盡量減少行政干預。
2、要圍繞農村社區文化、改善社區人居環境等建設,以增強居民以社區為家的理念,“人人為我,我為人人”,讓居民覺得有一種歸屬感。搬經鎮通過社區品牌的建設,提出“一村一品”,也采取和利用送戲下鄉等文藝匯演?矸岣蝗褐詰木?神文化生活,大力弘揚農村文明道德新風尚,努力滿足農村社區文化發展的需要,讓社區居民充分參與其中,營造文明和諧的社區文化氛圍,感受到社區治理自己也是其中一員,而不僅僅是黨委政和居委會的事情。
3、首先明確功能定位、完善管理體制。建立村民廣泛參與的社區服務管理的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地方政府將用人權利、工作經費按工作業量下放到各社區;進一步加強社區共建機制建設,做到把滿足社區居民需求作為社區共建的主要目標;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激發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其次優化農村社區生活環境與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動村莊集鎮規劃,保護農村社區的自然環境,維護農村社區生活環境,努力保持村容整潔、鄉風文明促進人與自然人文環境與自然環境的協調。另外建立并完善社區公共服務,通過影視、廣播、戲劇等形式傳播政治文化思想,提升農民的政治素養,積極推進農村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努力建立農村就業指導與服務,積極推動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為農民提供基本保障,使農民病有所醫,老有所養。
4、隨著義烏城鄉一體化的不斷深入,對農村社區管理方式和治理機制也提出了新要求,各級黨委也需要深化認識,把統籌配套改革作為一項緊迫任務來抓,建立農村基層治理機制,構建在社區黨的組織領導下,以地區、鄉政府管理為基礎、居民自治為核心、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的農村社區治理機制。建立起農村社區管理績效評估的機制,將農村社區治理納入到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中,并且考核結果與村干部報酬直接掛鉤。通過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形成區縣政府統一領導、民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各鎮負責、社區主導、群眾參與的良好格局,合力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長效機制。
四、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社會發展的進步,越來越多的農村在向城市社區化管理方向發展。但是當前中國各地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區條件差異較大,農村社區建設在范圍、內容和模式上都需要不斷探索與實踐。
義烏作為一個縣級市在城市急劇擴張中,對城區7個街道的社區管理作了規劃與嘗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義烏城區之外的一些街道及鄉鎮并沒有實現社區化管理或者在農村社區化發展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因此,為了確實的讓農村社區服務于民,研究義烏農村社區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找到相應的對策,具有現實意義和實踐意義。
二、義烏農村社區治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未充分實現村民自治
社區村民自治的實質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選擇大多數村民都認可的人來擔任村干部,決策村民自治范圍內的重大各類事務,規范各種行為。村民自治是農村社區治理的方向,也是推進農村社區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義烏農村自治實施中發現很多問題。(1)村民自治發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實踐滯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參政議政積極性不足造成如:競選的條件、規則、選票的制作程序做沒能做到完全公開公正;唱票和計票的規則、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開、透明。對村委會選舉中賄選、補選的處罰沒有落到實處,對罷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規范。(2)各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也尚未理順。鎮政府與村民委員會關系不明晰,鄉鎮政府行政控制與村委會自治權利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鄉鎮政府把村委誤作為自己的行政下級或派出機構。村委會與村黨支部關系不協調。村黨支部過多干預村民自治。(3)農民政治意識薄弱。一方面農民對權利迷信、盲從。對政治生活缺乏責任心和關注度,不愿花時間和精力參與村里的政治活動中,對政治評價不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選舉與民主決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監督沒有發揮該有的作用。
2、農村社區沒能給村民帶來認同感
改革開放以來,傳統農村生活方式的解體,新的生活方式還未健全的前提下,鄉民各顧各,鄉村日益變得一盤散沙,農村社區認同感不強。農村不再是老樹、黃昏、昏鴉,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設計風格 統一的建造經營理,村村專業街,到處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們過往的記憶都被“農村社區建設取而代之”。農民很難融入到新的鄉村生活中,無法對鄉村文化產生親和力、歸屬感。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富裕了,人心卻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體賦予的安全保障。另外,義烏外來人口的價值觀、、人生觀、風俗習慣等都與本村農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農村社區在傳統文化和新進外來文化的雙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約、規范對農民的約束和影響能力下降,農民集體意識和道德責任感不強下降,不關心社會公益事業,崇尚實用主義,顧“小家”忘“大家”,農村社區已經沒有以前淳樸特質;反而人際關系資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農村社區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發揮社區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設后,人們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發生了變化,但生活習慣仍保持著原來的作風。依靠農業收入也轉變成了租金收入,閑余時間越來越多,社區管理人員沒有充分發揮引導與指導作用,導致村民部分村莊改造后,村民仍然過著“耕地種菜”的純農民生活,綠化帶里種菜,車庫里養雞,耕具隨處放等情況時有發生,不僅有礙于整體環境的保護,也不利于社區統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對于社區化管理存在觀念偏差,不愿交物業管理費用,認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沒有得到有效改變,這也制約了農村社區化管理的進一步深化落實。
4、農村社區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過走訪、調查發現上級有關部門辦一項活動,盲目下達農村社區治理任務,他們明確要求制度上墻,新成立的組織更是要“掛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為了迎合上級各部門的要求,部分社區也只能“熱衷于”制度上墻、掛牌子等表面文章,錢花費不說,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數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過調查發現,對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認為農村社區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級管理為主,自己的主動參與很不適合時宜,對很多公共性事務采取不聞不問、也從不干涉。對于政府這邊而言,如何治理社區認識還不夠清楚。對于農村社區的建設和治理還沒有成熟的理論和政策,都在摸著石子過河,沒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經鎮農村社區治理,首要問題是對社區進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據各社區的特點,發展自己有利的項目,來帶動群眾致富。
三、義烏農村社區治理對策研究
一、從大局出發,明確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地位
(一)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加強社區管理的需要。在社區管理中,各個方面都離不開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本身就是社區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搞好依法治理,社區管理才能夠真正得到加強。尤其是隨著改革的深化,過去由政府或所在單位包攬的就業、醫療、保險、養老等社會保障事務逐步由社區承擔,社區日益成為市民生活的重要舞臺和社會管理的主要領域。通過開展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為社區管理服務,規范保障社區各項事業的發展,是社區管理的根本要求和重要原則。
(二)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伴隨著社會人員結構的重大變化和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大量離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戶,私營業主、下崗待業人員、外來流動人員以及新遷居民涌入社區,匯成數量龐大、身份復雜、流動性強的“社區人”群體?!吧鐓^人”個體思想觀念、生活方式、工作職業的差異,使得日常社區管理中出現了多種矛盾糾紛,如普遍存在的下崗再就業、最低生活保障費的發放、垃圾費的收繳、房屋拆遷、禁毒禁賭等問題,以及因空調噪音、滴水,車輛進出停放等原因而產生的鄰里矛盾,街道社區由此成為了社情民意的綜合反映地和各種矛盾、問題的匯聚地??窟^去那種由街道干部、居委會主任上門做工作的簡單方式已不能適應現實的需要,只有加強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進行管理,才能夠順應民情,妥善解決矛盾、糾紛,確保社區的穩定。
(三)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深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社區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保障群眾依法享有的民利得以充分實現。實現的途徑就是實施依法治理,通過加強街道社區基層組織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按照黨的要求和憲法、法律的規定,把社區群眾組織起來,廣泛開展“自治”活動,切實把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落到實處。只有這樣,才能逐步實現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城區法治化的目的。
(四)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的需要。在人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物質要求基本得到滿足的情況下,人們對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街道社區為居民辦實事,就是要整合力量,實施依法治理,采取建章立制,整治違章違法,推動法律、醫療、文化等服務進社區的多種形式,實現社區的居所安全、秩序良好、環境優美、文化生活豐富多彩,確保居民安居樂業。
二、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基層少數領導干部對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是“務虛工作”、軟任務。對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僅停留在計劃上,推一下干一下,滿足于應付敷於,沒有真正抓好落實。
(二)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每年為數幾次的全體成員會議,只能就依法治區工作的規劃、年度計劃等總體工作研究討論,而基層依法治理的一些專項工作、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則不能及時得到協調解決。同時,小組成員均擔任全區相關部門的領導職務,由于工作繁忙,在深入基層了解情況、指導工作投入的精力和力度方面還有待于提高。不能夠更好地發揮本部門在基層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職能作用。
(三)基層依法治理工作還存在著死角。如以青壯年為主體的外來人員大量涌入社區,受經濟發展大環境的影響,不少外來務工人員無業可就,在管理上造成“真空”,成為管理問題的隱患。有關職能部門缺乏依法治理的工作前瞻性,還未從宏觀上規劃管理,導致職責不清,各自為戰,離基層依法治理工作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四)對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指導考核的力度不夠。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參與指導、考核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的機會不多,目前仍停留在由設在區司法局內的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負責開展,給基層單位的感覺就是該工作僅是司法行政部門的職能工作,弱化了其工作地位。
(五)相關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工作連續性,重視程度不夠?;鶎右婪ㄖ卫砉ぷ魇且豁椣到y工程,方方面面無所不包,涉及到全區各部門、街道、社區。相關單位都有必要明確專人專職或兼職從事該項工作的日常事務,承擔起工作聯絡事宜,但有些單位則是人員得不到保證或經常變動,經費也不能夠保障,漸而使本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處于一種可有可無的狀態。
三、齊抓共管,積極開展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
(一)以宣傳發動為先導,構筑工作網絡機制。要在社區內采取多樣形式,廣泛宣傳街道社區依法治理的要求、目的與意義,取得社區群眾的理解與支持。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要變一年一次例會改為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便于工作情況的溝通和問題的及時解決。為推動工作開展,更好發揮領導小組成員的作用,可將街道、社區劃分“責任片”,由小組成員定點負責,親臨現場協調指導,強化工作力度。同時,街道要真正把該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成效,逐步形成由街道工委領導、辦事處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指導檢查、社區內單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參與的街道社區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以普法教育為抓手,深化法律進社區活動。普法與依法治理在社區的緊密結合,是法制宣傳教育的深化和發展。社區普法活動要緊緊圍繞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在四個方面下功夫:一是內容進一步貼近社區、服務基層。應就社區管理和社區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矛盾糾紛廣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二是形式進一步以人為本、靈活多樣。通過制作下發《法律知識問答》手冊、舉辦社區說法故事會、法制文藝表演等活動,把法律知識內容融入生活化、通俗化、趣味化的表現形式中,以事喻法、以案釋法、以藝示法。三是隊伍進一步擴大。在原有法律進社區的服務隊伍基礎上,從社區居民中大力召募有志于普法事業的志愿者,讓他們也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向身邊的人講身邊的法律事,使得學法用法真正成為“尋常百姓事”。四是陣地進一步明確。要將主陣地放在社區居委會。在抓緊開展對街道干部、社區居委會主任系統培訓的同時,努力使居委會做到“四有”:即有一個法制宣傳專欄、配一套法律書籍、建立一支法制宣傳教育志愿者隊伍、每季度興辦一堂法制課。
(三)以社區“自治”為立足點,營造社區法治氛圍。街道、社區居委會不僅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管理社區事務,還要在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訂立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社區公約》,努力使社區居委會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推廣紅花街道的“民情日記”和夫子廟街道的“百姓百言”、“社區議事園”等好的做法,引導、鼓勵群眾反映社區管理存在的問題、參與社區管理、監督社區事務,使社區群眾切實行使參與“社區自治”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社區的依法治理工作夯實廣泛的群眾基礎。
(四)以解決“難點”、“熱點”問題為突破口,實施專項治理。在開展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的過程中,要確定治理重點,特別是注意突出社區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難點”、“熱點”問題的整治。如針對、游戲機、不健康網絡、黃色媒介對中小學生的隱蝕,各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對校園周邊不法經營活動的取締整治;小區內機動車輛亂停亂放、流動攤販占道經營、環境衛生存在死角等現象,物業管理部門加強疏導管理等。通過這些具體的、實實在在的工作,把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變成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行為,樹立和維護區委、區政府為民辦實事的良好形象。
一、從大局出發,明確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地位
(一)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加強社區管理的需要。在社區管理中,各個方面都離不開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本身就是社區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搞好依法治理,社區管理才能夠真正得到加強。尤其是隨著改革的深化,過去由政府或所在單位包攬的就業、醫療、保險、養老等社會保障事務逐步由社區承擔,社區日益成為市民生活的重要舞臺和社會管理的主要領域。通過開展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為社區管理服務,規范保障社區各項事業的發展,是社區管理的根本要求和重要原則。
(二)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伴隨著社會人員結構的重大變化和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大量離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戶,私營業主、下崗待業人員、外來流動人員以及新遷居民涌入社區,匯成數量龐大、身份復雜、流動性強的“社區人”群體?!吧鐓^人”個體思想觀念、生活方式、工作職業的差異,使得日常社區管理中出現了多種矛盾糾紛,如普遍存在的下崗再就業、最低生活保障費的發放、垃圾費的收繳、房屋拆遷、禁毒禁賭等問題,以及因空調噪音、滴水,車輛進出停放等原因而產生的鄰里矛盾,街道社區由此成為了社情民意的綜合反映地和各種矛盾、問題的匯聚地??窟^去那種由街道干部、居委會主任上門做工作的簡單方式已不能適應現實的需要,只有加強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進行管理,才能夠順應民情,妥善解決矛盾、糾紛,確保社區的穩定。
(三)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深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社區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保障群眾依法享有的民利得以充分實現。實現的途徑就是實施依法治理,通過加強街道社區基層組織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按照黨的要求和憲法、法律的規定,把社區群眾組織起來,廣泛開展“自治”活動,切實把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落到實處。只有這樣,才能逐步實現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城區法治化的目的。
(四)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是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的需要。在人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物質要求基本得到滿足的情況下,人們對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街道社區為居民辦實事,就是要整合力量,實施依法治理,采取建章立制,整治違章違法,推動法律、醫療、文化等服務進社區的多種形式,實現社區的居所安全、秩序良好、環境優美、文化生活豐富多彩,確保居民安居樂業。
二、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基層少數領導干部對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是“務虛工作”、軟任務。對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僅停留在計劃上,推一下干一下,滿足于應付敷於,沒有真正抓好落實。
(二)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每年為數幾次的全體成員會議,只能就依法治區工作的規劃、年度計劃等總體工作研究討論,而基層依法治理的一些專項工作、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則不能及時得到協調解決。同時,小組成員均擔任全區相關部門的領導職務,由于工作繁忙,在深入基層了解情況、指導工作投入的精力和力度方面還有待于提高。不能夠更好地發揮本部門在基層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職能作用。
(三)基層依法治理工作還存在著死角。如以青壯年為主體的外來人員大量涌入社區,受經濟發展大環境的影響,不少外來務工人員無業可就,在管理上造成“真空”,成為管理問題的隱患。有關職能部門缺乏依法治理的工作前瞻性,還未從宏觀上規劃管理,導致職責不清,各自為戰,離基層依法治理工作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四)對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指導考核的力度不夠。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參與指導、考核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的機會不多,目前仍停留在由設在區司法局內的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負責開展,給基層單位的感覺就是該工作僅是司法行政部門的職能工作,弱化了其工作地位。
(五)相關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工作連續性,重視程度不夠?;鶎右婪ㄖ卫砉ぷ魇且豁椣到y工程,方方面面無所不包,涉及到全區各部門、街道、社區。相關單位都有必要明確專人專職或兼職從事該項工作的日常事務,承擔起工作聯絡事宜,但有些單位則是人員得不到保證或經常變動,經費也不能夠保障,漸而使本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處于一種可有可無的狀態。
三、齊抓共管,積極開展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
(一)以宣傳發動為先導,構筑工作網絡機制。要在社區內采取多樣形式,廣泛宣傳街道社區依法治理的要求、目的與意義,取得社區群眾的理解與支持。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要變一年一次例會改為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便于工作情況的溝通和問題的及時解決。為推動工作開展,更好發揮領導小組成員的作用,可將街道、社區劃分“責任片”,由小組成員定點負責,親臨現場協調指導,強化工作力度。同時,街道要真正把該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成效,逐步形成由街道工委領導、辦事處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指導檢查、社區內單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參與的街道社區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以普法教育為抓手,深化法律進社區活動。普法與依法治理在社區的緊密結合,是法制宣傳教育的深化和發展。社區普法活動要緊緊圍繞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在四個方面下功夫:一是內容進一步貼近社區、服務基層。應就社區管理和社區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矛盾糾紛廣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二是形式進一步以人為本、靈活多樣。通過制作下發《法律知識問答》手冊、舉辦社區說法故事會、法制文藝表演等活動,把法律知識內容融入生活化、通俗化、趣味化的表現形式中,以事喻法、以案釋法、以藝示法。三是隊伍進一步擴大。在原有法律進社區的服務隊伍基礎上,從社區居民中大力召募有志于普法事業的志愿者,讓他們也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向身邊的人講身邊的法律事,使得學法用法真正成為“尋常百姓事”。四是陣地進一步明確。要將主陣地放在社區居委會。在抓緊開展對街道干部、社區居委會主任系統培訓的同時,努力使居委會做到“四有”:即有一個法制宣傳專欄、配一套法律書籍、建立一支法制宣傳教育志愿者隊伍、每季度興辦一堂法制課。
(三)以社區“自治”為立足點,營造社區法治氛圍。街道、社區居委會不僅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管理社區事務,還要在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訂立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社區公約》,努力使社區居委會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推廣紅花街道的“民情日記”和夫子廟街道的“百姓百言”、“社區議事園”等好的做法,引導、鼓勵群眾反映社區管理存在的問題、參與社區管理、監督社區事務,使社區群眾切實行使參與“社區自治”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社區的依法治理工作夯實廣泛的群眾基礎。
(四)以解決“難點”、“熱點”問題為突破口,實施專項治理。在開展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的過程中,要確定治理重點,特別是注意突出社區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難點”、“熱點”問題的整治。如針對、游戲機、不健康網絡、黃色媒介對中小學生的隱蝕,各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對校園周邊不法經營活動的取締整治;小區內機動車輛亂停亂放、流動攤販占道經營、環境衛生存在死角等現象,物業管理部門加強疏導管理等。通過這些具體的、實實在在的工作,把街道社區依法治理工作變成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行為,樹立和維護區委、區政府為民辦實事的良好形象。
昨天上午在區委組織部的統一安排下,我們到“堯林新居”等五個經濟適用房社區開展調研工作,對社區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更加明確了區委區政府決定在經濟適用房社區開展創建“新市民和諧家園”和機關干部下社區掛職鍛煉的意義。
一、在經濟適用房社區開展創建“新市民和諧家園”活動,是構建和諧棲霞的需要
當前,我區居住人口總數達40萬人左右,而全區擁有的二十一個經濟適用房社區,居住失地農民就達10萬余人,占全區人口總數的四分之一強,是一個相當龐大的準市民隊伍。由于農民在向市民化轉化過程中,與真正意義上的市民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他們長期養成的習慣,與市民化要求相差甚遠,但他們又是一個與和諧社區密不可分的一個重要社會群體,要讓他們更快更好融入和諧社會,開展“新市民和諧家園”活動,是加快農民市民化進程的一種重要舉措,也是發展棲霞、構建和諧棲霞的需要。
二、在經濟適用房社區開展創建“新市民和諧家園”活動,表明我區已經具備化解社會各種矛盾和承受各種風險的能力
在經濟適用房社區開展創建“新市民和諧家園”活動,最關鍵的是要解決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從我區近幾年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情況來看,區委區政府通過千方百計的努力,在解決經濟適用房社區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上,基本上實現了就業對接機制,如堯林新居與新港開發區的對接、攝山星城與攝山工業園區對接,仙林新村與大學城的對接等等,最大程度解決了失地農民的適齡就業問題。同時也將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280元、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180元,新增低保戶大幅度增加等等。以上這些均說明目前我區已經具備了化解社會各種矛盾和承受風險的能力。
三、開展機關干部下社區掛職鍛煉活動,體現區委區政府把培養干部與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牢牢相結合,為促進和諧棲霞服務
由于經濟適用房社區是一個特定人文環境,社區工作呈現出多樣化、實事化、法制性、協商性等特點,同時社區工作又面臨著組織難度大、管理體制不配套、資金缺乏、相關政策不穩定或不配套、群眾工作主體信息占有量不具有優勢等難題,可見,社區工作是是一項群眾性很強、困難比較大、更富有挑戰性的工作。因此,學會做群眾工作,是每個社區工作主體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養。開展機關干部下社區掛職鍛煉活動,一方面可以將年輕干部的新思路、新思路帶到社區,為社區經濟發展解決實際問題,促進社會和諧,另一方面也是區委區政府通過這種形式緊密聯系群眾,堅持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考驗、鍛煉干部的一種手段。
在經濟適用房社區開展創建“新市民和諧家園”活動,應當從大處著眼,從小處入手,緊緊圍繞“穩定、和諧、社區文明”三個方面開展好以下工作:
一、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升依法治理社區的水平
首先,從強化社區工作者依法行政的意識入手,提高社區工作者依法行政的水平,為創建“新市民和諧家園”服務。其次是通過定期進行法律知識培訓,進一步增強社區工作者依法行政的意識,更好地依法處理日常管理事務,減少和預防因工作不規范而引發的上訪事件的發生。第三是增強自身維權意識,提高基層工作者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能夠更好地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第四是在法律與政策不配套時,管理者能夠深刻反思,在制定政策時更能夠從保護市民合法權益出發,從源頭上避免和減少新問題和新矛盾發生,減少了市民上訪的機會。第五是開展全民普法教育,增強市民依法維權的意識,使他們懂得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去維護合法權益,減少矛盾的激化。第六是切實為市民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
二、緊緊依靠社會多方力量,做好利民、便民服務工作
由于經濟適用房社區居民絕大多數都是本地的失地農民,雖然他們一夜之間從身份上轉化為居民,也改善了居住條件,但要使他們融入到城市化生活中來,需要一個相當的過程。因此,要不斷地深入開展社區不和諧因素調研工作,走近市民、貼近市民,做市民的貼心人、知心人,依靠區勞動局、民政局、婦聯組織、司法等單位支持,切切實實在利民、便民、為民辦實事上下功夫,為市民提供更寬泛的就業機會和創業渠道。
【關鍵詞】社區治理 利益相關者 集體行動困境 多元合作
一、問題何以出現――集體行動的合作困境
任何時候,只要許多個人共同使用一種稀缺資源,就會造成環境的惡化。正如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所說,“凡是屬于最多數人的公共事務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顧的事物,人們關懷著自己的所有,而忽視公共的事物;對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對他個人多少有些相關事物”。即在集體行動中,人們往往選擇趨利避害,對與自己利益相關或一致的政策做出反應。當許多人有共同的利益時,當他們有一個目的或目標時,個人的無組織行動根本不能促進共同利益,或根本不能充分個人利益。奧爾森從經濟學的個人主義視角出發,首先假定,每個人都是理性人,而理性人的顯著特征就是行為前要進行成本收益的計算和權衡,以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為目的。中國古代“三個和尚沒水喝”、“濫竽充數”的故事,俗話中的“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眾口難調”,實際上也是集體行動困境的問題。
二、治理何以失靈――利益相關者的角色迷失
社區的公共事務不是某個家庭某個個人的簡單需求,而是涉及社區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利益和需求滿足的復雜過程。因此,在利益相關者的復雜博弈中,如何增進共識,消除分歧,使各方主體合作互動,在面對“任何時候只要許多人共同使用一種資源,便會發生環境的退化”的“公地悲劇”時走出困境,建立合作機制保證利益共享。
社區治理行政化傾向是現階段中國社區治理的顯著特征。強國家―弱社會特征的影響下,我國城市社區管理主要是政府主導。政府過度的進入社區自治事務中,存在角色越位,造成社區管理委員會等社區自治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限制其發展。在一些本應由政府解決的問題上,政府存在責任推諉,把本應由政府承擔的職責推給社區自治組織,而社區自治組織又沒由足夠的承接能力,影響了治理的效率。在社區委員會委員的產生中,存在者低素質者當選的現象。推選出的代表民意的委員沒有經過全體社區成員的投票選舉,大多數委員只是對社區事務熱心的社區居民,專業化程度和素質不高。
三、治理路徑何以選擇――多元主體合作治理
1、從“劃槳”到“掌舵”,轉變政府角色
過去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的事。在當前市場經濟的體制下,政府不是唯一的權力中心。目前我國社區治理中存在嚴重的行政化傾向,政府將本應由其承擔的職責轉移給社區基層委員會,而基層的承接力不足,資源資金條件有限,造成在社區公共事務的管理中角色缺位,錯位。構建服務型政府,法治政府,制定相關法律規則規定政府在社區事務中的職責,轉變政府由“劃槳”轉為“掌舵”的角色,對社區的良性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
2、加強社區自治組織的自治性,提高專業化水平和規則意識
社區自治組織是社區發展的重要支撐,在社區治理中具有無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是,目前我國的社區自治組織發展還很緩慢并長期存在合法性危機,信任缺失,資金資源缺乏等困境,嚴重影響了社區自治組織在社區治理中作用的發揮。因此,有必要在社區組織內部形成一整套組織運行體系,通過制度規則避免 “搭便車”現象,促進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治理。建立社區自治組織與政府的良性互動機制。政府提供給社區自治組織其缺乏的資金和資源,改變過去政府直接控制社區的局面,增強社區自治組織的自主性和靈活性,讓社區自治組織成為居民意志表達的代言人。
3、提升參與意識,構建社區居民參與合作機制。
公民個體作為理性人,必然會對參與收益成本進行計算。公民個體投入了時間、精力參與社區事務,能否實現利益訴求,投入成本與預期回報是否成比例,這些都直接影響著公民個體參與的積極性。當公民個體利益與社區公共利益存在沖突時,社區公民較多的是從自身利益出發,與自己利益有關時,參與社區事務的熱情就高,反之則低。社區公共利益與公民個體利益的矛盾導致部分公民直接選擇“搭便車”,而不是積極主動地去參與。在社區中,應強化社區居民的共同體意識,培養社區居民的公共精神,構建參與合作機制,讓社區居民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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