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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大學生創業常見法律問題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法律風險
縱觀國際經濟發展格局,以資源、勞動力和資本為核心的經濟運營模式逐漸走出歷史舞臺,其伴隨而來的是知識、人才與信息產業鏈的經濟創新視野,從而增加各國間創新競爭力。依據《21世紀的高等教育:展望與行動世界宣言》內容,說明高等教育宗旨為促進人才創業精神、創業技能的提升。對此,高等院校應在傳統教育的基礎上,加強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通過對大學生社會責任的強化,使其能夠準確定位,從而滿足社會需求。
一、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核心價值
現階段,部分高等院校因創業教育體系不健全、創業法律知識涉及較少等因素的存在,導致大學生創業難以得到法律保障,使大學生創業積極性受到巨大打擊。因此,高等院校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的作用可謂顯而易見。
(一)共建法治社會
《創業學》中明確表示:“若創業者懂法,則可有效確保自身權益不會受到侵害,再者任何意義上的創業行為,均屬于法律角度的范疇,需以法律章程為基礎,方可受到法律認可和保護?!贬槍Υ?,大學生創業階段,應具備超高法律認知,遵循市場規則,依法完善大學生創業工作。隨著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的召開,將法治社會提升至新高度,通過與法治國家、政府的協調部署,將公民意識分為四個重點部分,即主體意識、權利與義務、法律意識、參與意識,而其公民法律知識成熟度可通過法治社會影響力、建設優劣為衡量標準。而高等院校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工作的開展,利用大學生社會責任、公民意識全面提升的方式,從而為法治社會的建設奠定有利基礎。
(二)減緩大學生創業風險
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涉及法律理論、法律實踐兩項內容。前者通過知識系統化學習,使大學生能夠熟練掌握創業法律法規,從而為創業活動的開展提供法律保障;后者利用創業實踐的開展,有利于大學生活躍自身法律思維,從而解決創業法律問題,以免發生權益侵害現象??偠灾?,大學生創業教育活動的施行,不僅可實現創業法律理論向法律意識的轉變,還有助于大學生遵循法律法規,實現自身創業行為規范化管理,方可有效降低大學生創業風險。
二、大學生創業法律風險源
依據相關學者研究結果,將大學生創業法律風險的概念設定如下:創業者在活動施行初期,未按照法律法規、合同條款履行自身權利和義務,從而在外界環境改變的前提下,無法做出準確判斷,造成創業損失以及承擔相應法律后果。在此概念中,明確闡明創業法律風險包含主觀風險、外部風險兩項因素,若將創業者轉換為大學生,則該創業法律風險也同樣適用,對此,下文對大學生創業各環節風險源進行詳細闡述。
(一)創業階段
首先,創業性質產生的選擇風險?!豆痉ā贰逗匣锲髽I法》和《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內容,將創業類型分為個人獨資和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等形式,然而對于大學生而言,因初入社會對創業各方面認識度的缺失,多種創業類型均存在相應的優缺點,如債務承擔風險和成本管理風險等。另外,在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以及有限責任公司中,易出現合伙人糾紛。但在實際情況下,大學生創業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往往選擇合伙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等創業形式。其次,租賃、融資以及招聘風險。租賃風險:辦公場地租賃前,需對出租房主體資質進行核實,而在實際情況下,大學生創業期間未與房主協商,直接和房屋轉租者簽訂租賃事宜,若出現房屋糾紛,則該租賃合同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從而造成大學生創業者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融資風險:大學生由于畢業生身份的存在,普遍面臨無財產抵押、無銀行信用記錄狀況,嚴重增加創業融資工作的難度,而民間借貸、小額貸款和私募投資成為大學生創業融資主要手段,此過程涉及法律問題尤為復雜。對此,大學生融資期間,需對融資風險進行準確評估,若選用民間借貸形式,應避免落入“非法集資”隊伍;招聘風險:依據國內現行《勞動合同法》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工作任務期限三種形式勞動合同,對雇員合法權益予以保護,而其社會保險的存在,導致創業者需對工傷雇員索賠相應款項,而巨額賠償款的發生,則會加大公司破產的幾率。
(二)運營階段
第一,合同風險。陌生環境下,大學生創業者不能僅依據自身主觀意識和主體信任對事件好壞予以評定,而需結合市場主體、創業實體的角度,對創業運營問題進行判斷,同時在簽訂合同文本時,對簽訂者資質和信用等級、償債能力與履約能力進行詳細審查,并對合同文本予以重點保護及保存,以免在發生訴訟、糾紛時,陷入被動局面。例如某大學生加盟品牌干洗店,在客戶收據上寫明:“洗衣單價為20元,若在洗衣期間出現遺失或毀損狀態,可賠償洗衣費用二倍價款?!薄逗贤ā?1條詳細說明:“針對格式條款,若存在兩種或其以上解釋,需按照不利于提供方條款予以解釋?!倍摪咐锌蛻羰論儆诟袷綏l款類型,更是屬于“霸王條款”范疇。對此,大學生創業應在運營期間,聘請專業法律人員對合同文本風險進行審查,如違約金、仲裁規定、訴訟規定等,若融資金額相對較大的大學生創業實體,可通過自制合同文本的方式,以便在談判中占據主動權。第二,產權風險。當前國內現有知識產權法律為《專利法》《著作權法》和《商標法》等?;诖?,大學生創業運營階段,可通過專利公開的優勢,并在法律認可的范圍內對他人產權進行合理利用,在他人產權不會受到威脅的前提下,對自身專利開發思路、可行性方案予以協調部署,通過商標注冊和產權保護的方式,避免出現商標搶注或產權侵害狀況的發生。另外,創業運營階段,大學生創業者需與多渠道市場主體進行溝通,更需要與政府部門建立合作關系,通過內部行為規范、按時年檢和依法納稅、安全管理以及權益維護等多種方式,避免運營期間環節疏漏狀況的發生,使創業實體營業執照存在吊銷的危險,從而導致大學生創業者深陷囹圄之地。
三、提升大學生創業法律意識應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力度
理論中,明確表明意識對物質行為具有較強能動性,同樣創業法律教育工作的開展,也可對大學生創業行為進行規范化管理。觀念重視作為強化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的核心環節,而其主管部門和高等院校的重視度,更是關乎大學生創業艱辛以及自身創業精神、積極性等方面。對此,只有在主管部門和高等院校創業法律觀念強化的基礎上,方可逐漸加大大學生創業法律教育力度,使其能夠在法律理論教育的基礎上,結合實踐應用與資金投入的方式,降低大學生創業風險,從而為更多大學生創業者提供展示舞臺。
(二)教育體系優化
對于大學生創業者而言,法律意識和創業成功有著密切關聯,其重要性不容人們所忽視。然而,在實際的高等院校創業教育階段,并未將創業法律教育納入特定范疇,僅通過案例講解和大學生自主探究的方式,提升其法律意識。針對此,筆者結合自身教育經驗,認為若要有效降低大學生創業法律風險,則需對高等院校創業教育體系予以改善,通過創業思維培養、風險防范以及創業方案探究等形式,構建一體化教育體系,尤其針對創業風險、運營風險等問題進行重點提出。除此之外,各個教師均有自身擅長領域,可通過專業領域強化的方式,對大學生創業教育開展專業講授工作,而師資投入力度的增加,也可促進大學生創業能力的提升,從而有效避免大學生創業經濟損失、創業者牢獄風險等現象的發生。
(三)創建專業化師資隊伍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問題;法律制度;構建與建議
中圖分類號:D920.5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1-000-01
為緩解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和幫助有想法、有條件的大學生進行自主創業的措施,以創業促就業。然而,創業難,成功創業更難,當前我國大學生創業實踐中存在著種種問題,反映出我國當前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的構建急需進一步的完善。
一、以法律手段促進大學生創業的必要性
(一)是救濟大學生創業權利的需要
無救濟則無權利,創業就是就業,大學生享有創業權利已成為不爭的事實。在我國當前創業法律制度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創業權作為一種基礎性的權利,離不開法律的引導和保障。
(二)是建設勞動力市場的需要。
勞動力市場的建設離不開以創業帶就業的倍增效應。根據目前最新的統計分析,平均1個人創業可以帶動近5個人就業。以法律手段促進大學生創業對實現上述倍增效應,建設良性互動的勞動力市場有重大作用。
(三)是緩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和諧社會意味著要減少社會矛盾。大學生作為“三無”人員,在創業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受到歧視和侵權,通過法律手段對其創業權利進行適當的救濟,可以將復雜的經濟問題轉為法律問題,利于緩解社會矛盾。
二、當前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立法不夠完善
1.缺乏專門法律,相關規定多且亂。比如僅僅有關大學生設立企業的主體資格方面的規定就有《高等教育法》和《關于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的意見》等多部法律文件;
2.立法層次較低,相關規定籠統而抽象。目前,我國主要的創業法律是《就業促進法》,其對大學生創業進行的闡述和規定比較籠統,可操作性不強。
3.部分規定破壞了法律的嚴肅性和市場的公平競爭。比如有地區規定大學生在創業初期,若公司經營行為存在輕微違法違規行為,事后能主動糾正且未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皆可免予經濟處罰等,筆者認為這種以放松法律的執行力度來為大學生創業行方便之門是不可取的。
4.反對大學生創業歧視的立法力度不夠。剛畢業就創業的大學生在很多社會人眼里屬于“三無人員”,其在創業過程中往往會遭受各方的歧視,而我國現行的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中即使有一些諸如公平就業創業的規定,也大都比較籠統,缺乏有效的監管和執行。
(二)權益難以得到法律的救濟
市場經濟中,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是弱勢群體,急需相關的優惠政策和“綠色通道”,但這些優惠政策因缺乏法律上的強制性,具體落實到的時候往往大打折扣,加之市場經濟下公益救濟的稀缺性,使得大學生的創業合法權益得不到或不能及時得到切實的保障。
(三)大學生創業的法律意識薄弱
一是不懂法,常見的比如成立公司的資格,公司印章的使用與管理,以及如何簽訂合法合同等,大學生對這些問題缺乏深入的了解,一旦出現問題,補救起來成本較高;
二是不知道怎樣運用創業法律來規避創業過程必須面對的風險,比如場地租賃風險、客戶違約風險等,他們中的相當一部分為了規避風險而選擇了風險較低但不熟悉的行業。
三、構建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議
筆者認為,當前探討大學生創業法律的問題,要宏觀和微觀想結合。宏觀上要確立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的的構建原則,微觀上兼顧考慮到大學生創業法律意識的培養與創業法律制度的完善這兩個內外因方面。
(一)確立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構建原則
第一,保障大學生創業權利原則。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國家應該在大學生創業的立法層面,司法解釋,行政管理等各個環節都體現這一原則。
第二,反歧視原則。確定反創業歧視原則,并盡可能的將違背反歧視原則的處罰內容具體化,有助于形成尊重和善待大學生創業者的社會氛圍。
第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構建過程中要考慮到公正的因素,還要考慮該制度構建和實施過程中的節奏,既不能一味求快,也要講究效率。
(二)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法律意識
首先,除了加強創業理論教育的學習外,還要通過開展相關法律知識競賽、定期專家論壇、“杰出創業校友進課堂”講座等形式,來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創業興趣。其次,高校應設立專門的公益類機構――大學生創業法律服務中心,一方面在此機構內或和基礎部合作開設創業法律意識教育公開課,另一方面還應該和學校的創業就業部門和校外法律援助機構合作,幾個部門間可在自己側重的范圍內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和活動。
(三)完善大學生創業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國的大學生創業法律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多部門的配合,也需要有一個過程。
1.正式立法前,重視司法解釋的過渡作用
國家立法機關短期內成立一部諸如《大學生創業法律實施細則》類的專門法律,筆者認為是不現實的,不但工程量浩大,還涉及許多立法技術、現實難題和國內外借鑒的問題。在正式立法前,可對現有的創業法律規范中重點存在的問題,如可從稅法、擔保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入手,以附則或細則的形式逐步補充說明或做出相應司法解釋,為大學生的創業提供稅收優惠和融資幫助。
2.完善執法機構和法律監督機制,增強大學生創業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
政府應重視創業政策和已有創業法規的實施和落地,完善執法機構和法律監督機制,在重視社會公益救濟力量的同時,還要完善大學生創業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努力增強大學生創業相關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為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成功保駕護航。
⒖嘉南祝
[1]姜桂金.關于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的構建研究[J].經濟與法,2015(7).
[2]成超.大學生創業法律制度構建問題研究[J].法制與經濟,2011(8).
[3]范健,王建文.商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4]張蕾.我國大學生創業政策分析[J].中國大學生就業,2008(22).
關鍵詞:創業教育 法律環境 法律教育
現有的創業培訓中比較注重創業精神和品質的強化,更多地關注企管、金融、財會、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知識培訓,對與創業有關的法律知識關注較少。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導致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法律知識欠缺、法律意識淡薄,創業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創業過程中誤入歧途。
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目的是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導大學生增強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依法維護企業和自身利益。
一、創業中法律教育與培訓的重要性
創新已成為當今中國的最強音符,創業也已轉化為大眾的迫切需要。與之相對應的是,創新創業教育蓬勃開展,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有著諸多優勢,也是自身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一)創業教育的重要性
創業能力是一種生存能力,創業教育是一種培養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創業教育被稱為學習的“第三本護照”,和學術教育、職業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可以使大學生了解當前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和巨大的社會就業壓力,認識到創業是解決中國社會就業問題的重要途徑,轉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精神。具體來說,就是培養自信心、培養積極的處事態度、培養良好的行為方式、培養社會責任感、培養競爭意識和競爭精神、培養堅韌不拔的毅力與品質。這些正是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對于創業者,從尋思創業伊始,必須充分認識分析創業環境,因為創業成敗與創業環境有著非常重要的關系:創業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往往更重要。
社會環境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文化環境、人口環境、習俗環境、市場環境、人力資源環境等,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創業者要全面考慮,能利用的社會環境要充分利用,不能違反的要嚴格遵守,創業者對社會環境利用得越好,創業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在市場條件下開展的各種經濟活動,無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導、規范和保護之下才能正常進行和取得預期成果。企業創業活動同樣是在一定的法制環境下進行的,創業者必須考慮法律的這種影響和作用,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才能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因此,加強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非常必要。
二、創業初始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經過一番躊躇滿志的構想,開始準備創業,這就進入了創業初始階段了,創業者首先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處理不當的話不僅會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糾紛,嚴重的話還會危及企業生存安全。創業者不必了解有關法律的所有內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關鍵內容與新辦企業有關就夠了,最重要的是作為企業主,要知道法律不僅對企業有約束的一面,也同樣給予你的企業以法律保護。
(一)關于設立經營實體,進行行政審批的相關法律問題
設立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如果從事特定行業的經營活動,還須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比如開網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根據《民法通則》《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最為常見。設立特定行業的企業,還有必要了解有關開發區、高科技園區、軟件區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有關地方規定,這樣有助于更好地選擇創業地點,以享受稅收等優惠政策。同時大學生創業需要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消防、衛生等行政審批程序的一些具體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這部分相關法律的教育與培訓應重點放在各種不同經濟組織的具體特點,包括責任形式、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區別、設立條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資協議、經營管理等內容,讓大學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斷,從而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組織形式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具體規定準備資料,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二)關于資金、設備場地等相關法律問題
大學生在創業初期籌集創業資金時可能涉及銀行貸款、財產抵押等問題。如果不是以貨幣資金出資,而是以實物、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或其他權益等出資,以及在企業經營也會涉及租店面及辦公場所,這些都會涉及諸多的法律問題,需要了解有關票據、合同、擔保、出資、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等相關的法律知識,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精簡優化法律教育培訓內容,讓創業大學生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和掌握應用關鍵的法律知識,至于較為完整的法律條文學習、熟悉及應用,有待引導大學生遇到具體的經營問題能夠做到尋找相對應的法律文件,邊學邊用,做中學,學中做,從而在創業過程中不斷提升法律水平與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三、創業經營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創業初期階段以設立某種組織形式的企業為主,完成行政審批企業登記手續,這僅僅是創業的開始,打好基礎后,接下來要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同理,創業者不得不面對許多不可避免的法律問題,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視,極有可能使新設立的企業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令企業經營管理舉步維艱。認識把握好下面幾個法律問題無疑有助于創業成功。
(一)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
創辦的企業進入經營階段后,創業者也就是經營者要遵紀守法,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現有的法律體系已日趨完備,不少法律法規都或多或少從各個不同方面規范了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現舉二例說明履行法律責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時也就展示了對創業經營階段中法律教育培訓的意義所在。
其一,創業者必須依法納稅。任何企業,都要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及時、足額納稅是創業企業對國家的貢獻,也是創業企業對社會應盡的義務。創業者要了解熟悉《稅收征收管理條例》,明了自己作為納稅人的基本義務和權利,這些責任概括起來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依法開設銀行賬戶、依法報送財會制度、依法設置財簿、依法報送財會核算資料、依法辦理納稅申報、依法繳納或解繳稅款、依法實施發票管理、依法使用稅控裝置、依法結算稅款或提供擔保、依法接受稅務檢查等。
其二,創業企業務必尊重員工的權益。市場競爭、企業競爭,說到底就是人才的競爭。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關鍵因素是員工的素質和積極性,在勞動力流動加快和競爭加劇的形勢下,優秀的勞動者越來越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爭奪的重要資源,所以新開辦企業一開始就要特別重視尊重員工的權益,踐行以人為本的經營之道,自始至終培育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給企業帶來的困難和損失。
至于法律層面而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有相當多的條文明確規定了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應盡的法律責任義務,比如必須依法與員工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依法為員工提供勞動保護和安全、依法支付勞動報酬、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依法處理勞動爭議與糾紛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關法律
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利用企業資源,為社會創造財富,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與服務,整個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幾乎都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范,創業者要盡可能地了解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才有可能做到遵紀守法,依法維護和保障企業利益,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會使企業陷入歧途,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需要創業者了解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很多,這里著重強調幾部法律法規,非常有必要作為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訓的重點內容,主要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廣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擇其中一二說明。
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創業者重點了解熟悉消費者的權益和經營者的義務,以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教育培訓中側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避免競爭中觸犯了法律底線;至于《產品質量法》的教育培訓中則應強調創業者了解熟悉國家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與制度,要創業者熟悉掌握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不得違反《產品質量法》的禁止性規定,履行作為性義務和不作為性義務。限于篇幅,其他相關法律不再累述。
總的原則就是要精選核心的、與創業企業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概念與條文,有的放矢,讓大學生易學易記,讓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運用能力轉化為創業企業保駕護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決糾紛
創業者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對內開展管理活動,對外發生經濟聯系,都會產生各種法律關系,難免會有各種摩擦矛盾、爭議糾紛。因此創業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處理爭議糾紛,熟悉掌握法律中規定的具體訴訟程序,更要有積極收集相關證據的法律意識,還要有各種相關預防措施及管理制度,這樣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業利益。以《民事訴訟法》為例,在具體的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大學生理解并掌握訴訟制度、原則、管轄概念、訴訟程序,實訓模仿撰寫訴訟文書,能夠獨立進行訴訟,最終具備用訴訟方式解決經濟糾紛的能力。
參考文獻:
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就如何加強大學生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律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以期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
關鍵詞:
創業教育;法律環境;法律教育
現有的創業培訓中比較注重創業精神和品質的強化,更多地關注企管、金融、財會、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知識培訓,對與創業有關的法律知識關注較少。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導致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法律知識欠缺、法律意識淡薄,創業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創業過程中誤入歧途。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目的是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導大學生增強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依法維護企業和自身利益。
一、創業中法律教育與培訓的重要性
創新已成為當今中國的最強音符,創業也已轉化為大眾的迫切需要。與之相對應的是,創新創業教育蓬勃開展,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有著諸多優勢,也是自身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一)創業教育的重要性
創業能力是一種生存能力,創業教育是一種培養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創業教育被稱為學習的“第三本護照”,和學術教育、職業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可以使大學生了解當前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和巨大的社會就業壓力,認識到創業是解決中國社會就業問題的重要途徑,轉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精神。具體來說,就是培養自信心、培養積極的處事態度、培養良好的行為方式、培養社會責任感、培養競爭意識和競爭精神、培養堅韌不拔的毅力與品質。這些正是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對于創業者,從尋思創業伊始,必須充分認識分析創業環境,因為創業成敗與創業環境有著非常重要的關系:創業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往往更重要。社會環境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文化環境、人口環境、習俗環境、市場環境、人力資源環境等,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創業者要全面考慮,能利用的社會環境要充分利用,不能違反的要嚴格遵守,創業者對社會環境利用得越好,創業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在市場條件下開展的各種經濟活動,無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導、規范和保護之下才能正常進行和取得預期成果。企業創業活動同樣是在一定的法制環境下進行的,創業者必須考慮法律的這種影響和作用,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才能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因此,加強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非常必要。
二、創業初始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經過一番躊躇滿志的構想,開始準備創業,這就進入了創業初始階段了,創業者首先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處理不當的話不僅會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糾紛,嚴重的話還會危及企業生存安全。創業者不必了解有關法律的所有內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關鍵內容與新辦企業有關就夠了,最重要的是作為企業主,要知道法律不僅對企業有約束的一面,也同樣給予你的企業以法律保護。
(一)關于設立經營實體,進行行政審批的相關法律問題
設立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如果從事特定行業的經營活動,還須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比如開網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根據《民法通則》《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最為常見。設立特定行業的企業,還有必要了解有關開發區、高科技園區、軟件區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有關地方規定,這樣有助于更好地選擇創業地點,以享受稅收等優惠政策。同時大學生創業需要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消防、衛生等行政審批程序的一些具體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這部分相關法律的教育與培訓應重點放在各種不同經濟組織的具體特點,包括責任形式、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區別、設立條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資協議、經營管理等內容,讓大學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斷,從而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組織形式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具體規定準備資料,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二)關于資金、設備場地等相關法律問題
大學生在創業初期籌集創業資金時可能涉及銀行貸款、財產抵押等問題。如果不是以貨幣資金出資,而是以實物、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或其他權益等出資,以及在企業經營也會涉及租店面及辦公場所,這些都會涉及諸多的法律問題,需要了解有關票據、合同、擔保、出資、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等相關的法律知識,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精簡優化法律教育培訓內容,讓創業大學生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和掌握應用關鍵的法律知識,至于較為完整的法律條文學習、熟悉及應用,有待引導大學生遇到具體的經營問題能夠做到尋找相對應的法律文件,邊學邊用,做中學,學中做,從而在創業過程中不斷提升法律水平與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三、創業經營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創業初期階段以設立某種組織形式的企業為主,完成行政審批企業登記手續,這僅僅是創業的開始,打好基礎后,接下來要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同理,創業者不得不面對許多不可避免的法律問題,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視,極有可能使新設立的企業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令企業經營管理舉步維艱。認識把握好下面幾個法律問題無疑有助于創業成功。
(一)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
創辦的企業進入經營階段后,創業者也就是經營者要遵紀守法,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現有的法律體系已日趨完備,不少法律法規都或多或少從各個不同方面規范了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現舉二例說明履行法律責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時也就展示了對創業經營階段中法律教育培訓的意義所在。其一,創業者必須依法納稅。任何企業,都要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及時、足額納稅是創業企業對國家的貢獻,也是創業企業對社會應盡的義務。創業者要了解熟悉《稅收征收管理條例》,明了自己作為納稅人的基本義務和權利,這些責任概括起來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依法開設銀行賬戶、依法報送財會制度、依法設置財簿、依法報送財會核算資料、依法辦理納稅申報、依法繳納或解繳稅款、依法實施發票管理、依法使用稅控裝置、依法結算稅款或提供擔保、依法接受稅務檢查等。其二,創業企業務必尊重員工的權益。市場競爭、企業競爭,說到底就是人才的競爭。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關鍵因素是員工的素質和積極性,在勞動力流動加快和競爭加劇的形勢下,優秀的勞動者越來越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爭奪的重要資源,所以新開辦企業一開始就要特別重視尊重員工的權益,踐行以人為本的經營之道,自始至終培育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給企業帶來的困難和損失。至于法律層面而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有相當多的條文明確規定了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應盡的法律責任義務,比如必須依法與員工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依法為員工提供勞動保護和安全、依法支付勞動報酬、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依法處理勞動爭議與糾紛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關法律
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利用企業資源,為社會創造財富,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與服務,整個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幾乎都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范,創業者要盡可能地了解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才有可能做到遵紀守法,依法維護和保障企業利益,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會使企業陷入歧途,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創業者了解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很多,這里著重強調幾部法律法規,非常有必要作為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訓的重點內容,主要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廣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擇其中一二說明。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創業者重點了解熟悉消費者的權益和經營者的義務,以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教育培訓中側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避免競爭中觸犯了法律底線;至于《產品質量法》的教育培訓中則應強調創業者了解熟悉國家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與制度,要創業者熟悉掌握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不得違反《產品質量法》的禁止性規定,履行作為性義務和不作為性義務。限于篇幅,其他相關法律不再累述??偟脑瓌t就是要精選核心的、與創業企業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概念與條文,有的放矢,讓大學生易學易記,讓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運用能力轉化為創業企業保駕護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決糾紛
創業者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對內開展管理活動,對外發生經濟聯系,都會產生各種法律關系,難免會有各種摩擦矛盾、爭議糾紛。因此創業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處理爭議糾紛,熟悉掌握法律中規定的具體訴訟程序,更要有積極收集相關證據的法律意識,還要有各種相關預防措施及管理制度,這樣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業利益。以《民事訴訟法》為例,在具體的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大學生理解并掌握訴訟制度、原則、管轄概念、訴訟程序,實訓模仿撰寫訴訟文書,能夠獨立進行訴訟,最終具備用訴訟方式解決經濟糾紛的能力。
作者:姚興良 單位:無錫南洋職業技術學院商學院
參考文獻: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法律形式大學生創業主體是市場競爭中的弱勢群體,面臨著各樣困擾,不同創業背景的大學生對創業的法律形式會進行不同的選擇,為幫助大學生能夠更好地完成創業,下文將從創業法律形式的角度出發進行簡要的分析。
一、大學生創業法律形式概述
(一)大學生創業法律形式的概念
大學生創業法律形式,是指大學生所能采取的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進行創業的具體形式,是大學生創業的法律裁體。我國現有立法規定了多種創業法律形式,大學生可以根據自身或創業團隊的狀況選擇適合自己形式。
創業法律形式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個部分,即以個人的名義或以團體組織的形式進行。前者主要是個體工商戶的形式,后者主要是以企業的形式進行經營,且企業可具體劃分的更為細致。
(二)大學生創業形式特點
1.確定性
大學生的創業形式是由法律規定的,創業主體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任意選擇但不可超出既有的范圍。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的創業形式規定了權利與義務的主體,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或義務并給予應有的保護。
2.變化性
法律的產生依托經濟基礎,法律形式的產生與消亡與經濟環境有著密切的關聯,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直接影響創業的法律。在發展前期只限于個體商戶,隨著經濟的發展出現了個人獨自企業、合伙企業等其他形式。另一方面,創業形式的變化性也體現在創業主體需求差異使得創業形式與之相應變化。
3.穩定性
創業法律形式的穩定性,是指在創業主體在選擇創業形式以后,形式本身具有了穩定性,不會再任意變化。一旦創業大學生選定了某種創業形式,并進行了注冊,那么就會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并受法律約束。
二、選擇創業形式的影響因素
大學生主體在創業中的優勢并不明顯,創業成功一不僅要求創業者自身具備優秀品質;也需要要在分析現況的基礎上,對創業形式進行綜合分析。大學生選擇合理的創業形式,應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優惠政策
創業初期,大學生不僅要具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和先進的管理理念等基本條件,還要充分考慮創業的政策優惠。一些地方會出臺政策對某種創業形式給予優惠。在決定創業形式前要利用既有政策,形成對自身獨有的優勢提高創業成功的幾率。
2.固有資本
資金是創業成功的重要環節,如果創業的規模小,可以選擇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若資金充足則可以考慮注冊成立合伙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甚至是股份有限公司。當然,即使在資金不足的情況,如若想要把創業的規模做大可以利用信用等向銀行貸款,解決資金問題。
3.設立要求
創業前要了解創業形式的不同設立要求,如注冊條件、費用和程序等。成立較為簡單的公司,如個人合伙、個體工商戶等需要的設立條件都較為簡單;但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就會相對復雜,這便提醒大學生要審慎選擇適合自身的創業形式。
4.存續期間
團體組織存在自身的消亡,即存續期間,這也是大學生在選擇創業形式過程中必須要考慮的因素。在常見的創業法律形式中,合伙企業規定了七種解散事由,存續期間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存續期間不受個人狀況影響,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三、常見的創業形式及其特點
(一)個人獨資企業
1.概念
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2.個人獨資企業的優缺點分析
個人獨資企業是存在較早的一種企業形式,也是大學生創業中較為簡單的形式,這與其自身優點是密不可分的:第一,沒有注冊的最低資本要求;第二,創業者僅需對收入進行個人所得稅的交納,稅收壓力較??;第三,企業內部機構的設置沒有嚴格要求,利于管理。
但其自身也存在問題,如不利于與其他投資者合作,吸收資本或技術等;對債務承擔是無限責任,投資個人壓力較大。大學生創業若選擇這一形式,在投資和營業場所方面會面臨一些困難。
(二)合伙企業
1.概念
我國的合伙企業分為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有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可以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2.企業合伙的優缺點分析
對大學生創業來說,合伙企業的主要優勢在于:第一,只需要合伙協議,不用制定復雜的公司章程。第二,是非法人組織,享有法律規定的相應權利;第三,公司日常經營事務的處理,可以合伙人共同決定或按照約定處理,明確的同時也有靈活性。
其自身也會存在缺點:合伙企業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合伙人的壓力較大;不利于公司進行融資;抗擊市場經濟風險的能力較弱。
(三)有限責任公司
1.概念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規定登記注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2.有限責任公司的優缺點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是規模相對較大的創業法律形式,其主要優勢有:第一,公司在經營的過程中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能夠維護股東利益;第二,按照法律規定,有明確的組織形式,利于日常管理;第三,可以對外吸收新的股東,利于積累和擴張資本。
具有以上優點的同時有限責任公司明顯的缺點,即注冊資本、股東人數和程序的要求較高,對創業初期的大學生有一定的難度,會加大前期的投入資本。
經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大學生創業的過程中,沒有某種法律形式是適合任何大學生創業主體的,法律形式間都存在利弊。大學生創業過程中要綜合考慮,并結合各創業法律形式的特點選擇適合自身的最佳創業模式。(作者單位:沈陽師范大學)
本項目為:遼寧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參考文獻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8114
1大學生創業環境及風險分析
首先我們要看三組對比數字:
第一,大學畢業生人數:2001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人數為115萬人,2016年達到765萬人。2017年,應屆畢業生數量依然居高不下。據教育部初步預計,這一人數將達到795萬人。
第二,中外大學生創業成功率比較:我國大學生創業成功率較高的地區為46%,比如浙江;至于全國的平均成功率更是在2%左右。相比較而言,美國大學生創業成功率卻能達到20%~23%,更是誕生了微軟這樣偉大的企業。
第三,企業壽命對比:據報道:我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僅為25年,企業集團的平均壽命僅7年左右,我們的鄰國日本,他們的企業壽命,2016年已經平均達到58年。全日本超過150年歷史的企業竟達2萬多家,而在2017年將近5000家企業步入這個行列……而我國現存的超過150年歷史的老店僅有六必居、張小泉等5家企業。從中獲得兩點如下啟示。
11國家需要大學生的創業者
這些數字陳列,告訴了我們大學生就業的困境,創業的殘酷、守業的艱難;但更沉甸甸地告訴我們,國家需要優秀的、百年傳承的企業;“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大學生就是國家的今天和明天;國家發展更需要大學生的創業帶來的就業,也需要大學生具備不畏艱難的創業的精神。
12創業成功率低,法律風險為重要原因
大學生創業成功率低,創業了守業又是如此艱難,如上述資料所述僅為25年。這是什么原因?“資金短缺、管理經驗缺乏”這是大學生創業失敗主要原因;但我們如果仔細考慮及對比一下,就會想到這是所有大學生,包括國外大學生都有的問題。那么再深究,我們會發現法律意識的淡薄,甚至無視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只有樹立法律意識,加強相關法律知識不斷學習,掌握法律風險必將很大程度上提高創業成功率?,F結合大學生創業的創業的歷程及其特點,分析主要法律風險并提出建議。
2大學生創業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21創業組織法律風險
依據我國《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的定,現在適合大學生創業選擇的企業形式主要有:法人類型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非法人類型企業(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等組織形式。關于企業形式的選擇,大學生常出現的問題就是對企業組織形式特點了解不到位;這導致了初始階段就開始盲目地選擇,為以后創業埋下了隱患。
第一,我們要明確區分責任形式不同;合伙企業和獨資企業承擔的是無限責任;而有限公司承擔的有限責任。
第二,惡意使用公司“法人”的特點;這導致“公司人格否認”甚至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法人的一種,對外獨立地承擔有限責任,但其是以善意為前提。
第三,公司章程等文件制定不規范;在今天,公司的成立的資本門檻降低了,但不代表公司成立就“自由化”了。如公司的章程,首先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基礎上進行約定。
第四,特殊行業的特殊法律規范不清楚;比如醫藥衛生、食品、娛樂業等,都應該在取得工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后,再次申請相關行政部分的行政許可才可從業。但是如果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就有可能導致產生違法經營的法律責任,帶來了巨大的法律風險。[1]
總之,根據我們的資金、資源、人力等,選擇適合創業的組織形式,同時要注意不同行業的特殊法律要求。
22合同法律風險
大學生成功創建企業后,才是創業的剛剛邁出的第一步。創業意味著合作,合作就要簽署大量的合同,來構建我們的經濟關系網。那么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難免遇到陷阱或糾紛。第一,合同主體方面;對方是個“皮包公司”,我們的貨款打過去了,這個公司也就沒有了。因為公司門檻的降低,難免魚龍混雜,我們要通過官方網站及實地考察,來確認對方的信用。第二,合同條款方面;全面履行合同,依據的是簽署的書面合同;而不是大家的商務會談甚至酒桌上的話為準。提醒,大學生創業者一定要認真審核書面合同的每一個條款,甚至每個詞。如常出現的“還款合同”中“還欠款5萬元”,根據兩個發音(huán;hái)是有兩種意思完全不同的解釋的。第三,擔保方面;如果我們合同的標的額比較大,風險高;擔心對方不能如期付款,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抵押、質押、保證人等擔保方式,這會極大地降低我們的風險。
23知識產權風險
“龍井茶”“碧螺春”“大紅袍”,這些名稱在被一家韓國茶商注冊成了商標;再如“紅塔山” “阿詩瑪”“云煙”等香煙品牌同樣被國外商人搶注;澳大利亞的一個商人竟在一年內搶注了我國180件著名商標。這些熟悉的商標,告訴了我們要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在知識經濟的今天,不管在國內還是在國際,愈來愈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同時我們也要意識到,所有的法律保護,是以我們主動申請為前提的。如果我們缺乏這樣的法律意識,辛苦創建的品牌,最后可能并不屬于你自己。提示有三點。
第一,要樹立知識產權的意識;主動申請注冊商標、專利,以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如海爾集團張瑞敏所說的商標能把一個企業“打暈”,而專利可以把一個企業“打死”。
第二,買賣合同中,作為買家,必須要求對方做出知識產權無瑕疵的權利擔保。否則我們在再次銷售、使用的時候可能成為被動的侵權人。
第三,商業秘密的保護。大學生創業的企業大多規模比較小,其創始成員必然會掌握到企業的諸多商業秘密,如技術工藝、客戶名單等。這是企業的秘密也是企業生產之本。如若沒有對應的商業秘密保護措施,一旦這樣的成員離開,必然會給剛剛起步的企業帶來極大商業損失。[2]
24法律維權風險
第一,時效期滿。這是維權的大忌。如關于訴訟時效,國家一般規定為1年、2年。比如拖欠貨款,超過2年、期間又沒有主張權利,法院就不會再受理這樣的案件了。
第二,訴訟地點。合同中最好約定在本方所在地;如果在對方的所在地,以后出現糾紛,可能基于成本的核算,會選擇放棄。涉及國際貿易合同就更是如此了。
第三,證據的保全。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完整的證據是勝訴的前提。所以要妥善保管交往中的材料。
3結論
大學生創業應該得到鼓勵。但大學生創業是一項高風險的活動,我們不是盲目地鼓勵。大學生要根據自身的優勢及專業特長甚至社會資源及可預期的風險綜合評估后進行選擇。我們都深知大學生創業風險高。怎么解決?除了本文所述,大學生樹立法律意識、重視創業每個環節的主要法律問題外,做好創業法律風險的防控必須從政府、社會、高校、創業者自身“四位一體”地構建一張法律風險防控網絡,政府加強法律政策等制度的完善,社會營造對于創業者的鼓勵氛圍,創業者打造自身免疫系統。[3]而高校作為大學生創業者的搖籃,要設立大學生創業專業法律服務平臺,完善創業教育中的法律風險教育,保證大學生的創業起航之時是適航的。
參考文獻:
[1]吳鳳麗經濟法視閾下大學生創業法律風險防范研究[J].安徽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6(2)
關鍵詞:供給側改革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
一、供給側改革視域下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存在的問題
以供給側改革的視角綜觀當前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1.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供給不足。
當前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育已普遍開展,但其教育的重點放在創新意識的培養、創業項目的選擇等方面,對創業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如何防控存在明顯的供給不足。針對這一狀況,許多學校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開設相關選修課程等,為學生創新創業提供相關法律服務。但由于師資力量欠缺、課時有限等問題,法律教育仍是當前高職院校在創新創業教育過程中遇到的難題之一,創業法律教育無法面向更多的學生開展,創業法律教育在量的供給上明顯存在不足。
2.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供給不優。
在已經開展創業法律教育的高職院校,由于法律專業師資力量薄弱,教師時間精力有限等因素的影響,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教學方法手段相對陳舊,對社會發展需求、學生創新創業需求和學生學習特點等研究不足,導致創業法律教育吸引力不足,滿足不了學生對創業法律知識的學習需求。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普遍存在供給不優,實效性不強的困境,無法為學生創新創業提供多樣化、個性化、靈活化的法律教育服務。
二、供給側視域下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的路徑創新
在供給側改革的大背景下,運用“用戶需求”“有效供給”等供給側改革核心理念于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中,從教育內容、教學方法手段、教學實施途徑等方面思考改革創新,為學生提供多樣化、個性化、靈活化的創業法律教育服務,可增強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的實效性。
1.線上線下并舉,保證創業法律教育充足供給。
在高職院?,F有的教學模式下,以課程為依托開展創業法律教育仍然是最有效的途徑。除了傳統課堂以外,利用信息技術開辟網絡課堂,線上線下并舉,可以打破時空限制,擴大創業法律教育的受益面,為更多的學生提供創業法律教育服務。(1)在必修課中充實創業法律教育相關內容。高職院??蓢L試在必修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強化“法律基礎”部分的教學,增強學生的法治意識,在此基礎上,開辟“就業創業中的法律規范”專題,凸顯創業法律教育。(2)開設創業法律教育選修課。高職院??杉Y有相關專業背景的教師開設創業法律教育選修課。以筆者所在的高職院校為例,從2016年下半年開始,便著手開設《大學生創業法律基礎知識與實務》選修課,18課時、1個學分,每期可提供500多個學生的選修需求。教師團隊精心設計課程內容、創新教學方法,可為有興趣、有需求的學生提供比較系統的創業法律教育服務。(3)建設創業法律教育網絡空間。除了傳統的線下課堂教學外,高職院校還可以建設創業法律課程網絡學習空間,以系列微課等形式開展網絡教學,打造豐富優質的教育資源庫,網絡學習空間不僅可以滿足更多學生的學習需求,而且有利于為學生提供及時、便捷的咨詢輔導。筆者所在高職院校在開設線下選修課的基礎上,進一步豐富、優化教學資源,依托網絡平臺打造創業法律教育精品資源共享課。該門精品資源共享課由系列原創微課、習題庫、試題庫、案例庫等組成,學生網上選修課程可認定學分,突破線下選修課的時間和空間限制,方便學生隨時學習,教師隨時答疑解惑,是保證高職院校創業法律教育有效供給的有益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