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25 17:33:38
序論:在您撰寫經濟政治學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歐債危機 歐元區 經濟一體化 政治一體化
中圖分類號:F830.9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770(2012)01-023-04
當前,國際金融市場對希臘可能出現債務違約的擔憂進一步加劇,希臘因債務危機最終走向破產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大。同時,法國、意大利、西班牙等國已經出現的或將來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問題,更是引發了全球金融市場的動蕩,并有可能進一步蔓延至實體經濟領域,甚至是國際政治領域。歐債危機的影響范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持續時間之長,決定了我們有必要深入分析其成因。歐債危機的起因錯綜復雜,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原因;既有經濟原因,也有政治原因;既有歐元區內部的因素,也有國際經濟政治大背景的因素。本文試圖從經濟學和政治學的雙重視角深入探究歐債危機的起因。
一、經濟一體化和政治一體化的不同步性
在歷史上歐洲人曾經以各種方式進行過歐洲一體化的偉大嘗試,但是都失敗了。兩次世界大戰的歷史,使歐洲人普遍寄希望于通過歐洲經濟一體化的道路來實現歐洲的和平與福祉。從二戰后的歐洲煤鋼聯營共同體,到1993年的歐洲聯盟誕生,主要是走的經濟一體化的道路。歐元區的成立實際上是二戰后歐洲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結出的果實,各成員國讓渡出自己的一部分,主要是貨幣,組成了一個共同的單一貨幣聯盟。歐元區的成立在促進歐元區成員國間的經濟一體化方面也確實發揮過許多積極作用。成員國在加入歐元區之后,享受到了歐元區使用單一貨幣的好處,比如消除匯率浮動,促進跨境貿易和促進跨國就業等,使得政府和企業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更加便利,與其他國家之間的資本流動更加順暢。但是我們還必須看到,歐元區成員國畢竟是獨立的歐洲民族國家,歷史傳統和文化差異在短時期內是很難融合的,各民族國家的利益沖突也仍然客觀存在。因此,歐洲的政治一體化一直都遠遠落后于經濟一體化,在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共同司法與內務合作、共同防務政策等方面的進展仍然非常有限。
按照加入歐盟和歐元的標準,歐元區似乎可以作為一種國家的~體化模式。但是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歐盟不但沒能順利解決希臘債務問題,歐債危機反而傳染至更多國家。歐洲金融市場動蕩加劇,還存在著債務危機與銀行危機并發的可能性。歐元及歐盟運作機制當前所面臨的前所未有的考驗,與歐元區經濟一體化和政治一體化的不同步性有直接關系。與經濟一體化相比,歐洲政治一體化的進程大大地落后。沒有政治聯盟作為基礎,經濟聯盟的發展就存在著難以逾越的障礙。歐元是一種共同貨幣,它的價值及其穩定與否還取決于各國在政治上能否保持團結一致。若政治一體化的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對于歐元來說就是致命的傷害。目前急需解決的就是國家的讓渡問題。國家對貨幣稅收的管轄權不僅是國家重要的經濟職能,更是一國的重要內容。對于參加歐元的國家而言,它們已經讓渡了發行貨幣的,但是仍然保持稅收和國家經濟決策的權力。這不是單一的經濟一體化所能解決的,更加需要政治一體化的發展來解決。
由于歐元區經濟一體化和政治一體化的不同步性,各成員國的國家利益與歐元區共同利益經常存在沖突。作為多種增長模式和多種發展速度共存的經濟聯合體,歐元區成員國經濟發展差異很大,特別是近年來隨著歐元區的東擴,轉軌中的中東歐國家逐漸加入歐元區,更加加劇了區域內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國際金融危機之后,歐元區各國經濟復蘇步伐不統一,德國、法國的經濟開始回歸正常,而希臘、愛爾蘭、西班牙等國由于房地產泡沫的破裂,經濟復蘇之路曲折。各成員國對歐元區貨幣政策的訴求不盡相同,但歐洲央行顯然難以同時兼顧所有成員國的利益,這一問題在單一貨幣體制下難以得到有效解決。如果有一個好的政治決策機制,當某個成員國債務風險上升時,歐元區應該能夠果斷地尋求一種合適的解決辦法。但是,歐盟的成立是建立在一系列超國家機構基礎上的,各成員國常常在機構設置,席位分配、表決機制等問題上爭論不休。歐元區與歐盟密不可分,歐元區的重大決策中都由這些超國家的機構協調解決,這樣的制度設計本身就是缺乏效率和執行力的。在歐元區現行決策體制下,歐洲債務問題不可能迅速得到解決。同時,歐元區設計上又沒有退出機制,出現問題后協商成本很高,這也給歐元區危機處理提出了難題。由此可見,將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置于一個統一的貨幣區內,只搞經濟一體化卻沒有政治一體化,必然存在著諸多難以協調的矛盾,制度上的弊端就已經為危機的爆發埋下了伏筆。
二、經濟政策的不協調和經濟趨同的不穩定
歐元區各成員國的實際情況不同導致經濟政策各不相同,已經成為歐元區未來發展的重大障礙。雖然成員國在經濟趨同上都達到了指標的要求,但是這種趨同僅僅是表面經濟數據的統一和接近,歐元區真正需要的經濟政策的協調統一還遠遠沒有到來。成員國稅收制度各不相同,失業保障制度以及養老金制度也不統一,成員國不同的通貨膨脹水平與相同的利率之間存在著很大程度上的不協調,成員國穩定物價的要求與放棄部分經濟后調控手段受限制之間也有難以解決的矛盾。如果歐元區不能較好解決內部經濟政策的不協調問題,那未來的歐債危機仍然會愈演愈烈。
成員國經濟政策的不協調還嚴重影響了歐洲中央銀行的獨立性。按照歐盟條約的規定,歐洲中央銀行應該是具有高度獨立性的金融機構,它對歐元起到保證幣值穩定、抑制過高通貨膨脹的作用,是關系到歐元能否穩定運行的關鍵和基礎。但是從后來的實際情況來看,利益的差異性使歐洲中央銀行的獨立運作大打折扣。歐洲理事會控制著歐洲央行的人事安排,它是由各國央行的行長和董事會成員組成的,這些成員都代表本國經濟利益說話。由于各國對貨幣政策的要求不同,因此都盡可能影響歐洲央行采取對本國有利的貨幣政策,從而威脅到了歐洲央行的獨立性。有些國家在失去貨幣調控的手段后,只能利用其他手段來適應本國經濟發展的要求,這些手段也經常地與歐洲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相抵觸,從而大大降低了貨幣政策的效果。
除了經濟政策的不協調以外,成員國經濟趨同的不穩定也是歐洲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了加入單一貨幣體系,各成員國不惜一切代價地向經濟趨同標準靠近,其中很多國家都是臨時突擊的結果。這種經濟趨同標準很難在歐元區啟動后長期維
持下去。希臘、意大利。愛爾蘭、葡萄牙、西班牙等國的債務危機,明顯地暴露出這種經濟趨同的不穩定。歐洲某些大國出于政治目的而人為地搞經濟趨同和加快歐洲經濟一體化的進度,最終必然會出現適得其反的效果。比如。對當年希臘為加入歐元區而做假賬,德、法等國心知肚明,但急于擴大歐元區的政治心態壓倒了本來規定的嚴格的財政、經濟標準。希臘等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原本與德、法等歐元區核心國相差不少,其福利水平也有差距。加入歐元區后,希臘背靠歐元這棵大樹,大量借貸,福利水平迅速趕上甚至超過了其他國家??梢哉f,歐元區在成立之初就在經濟領域埋下了地雷。歐元區成立之后不久,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又使得各國政府紛紛推出刺激經濟增長的財政寬松政策,希臘政府的財政原本處于一種弱平衡的境地,高福利、低盈余的希臘根本無法通過公共財政來支撐過度的財政開支,因此在這輪財政寬松政策中出現了債務危機。希臘債務危機爆發后,歐元區的其他國家包括德國和法國等核心國家都以盡量減少本國國家利益損失為出發點,來協調和尋找各方可接受的解決方案,完全沒有當初推進歐洲一體化的決心和進度。從這里也可以看出,成員國經濟政策的不協調和經濟趨同的不穩定。直接導致了它們在面對債務危機時仍然退守回本國國家利益的底線,大大增加了各方的協調成本,還可能會延誤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因此,對于每一個歐元區成員國來說,未來逐步推動建立協調的經濟政策并謀求穩定的經濟趨同是很必要的。在這次歐債危機中處于困境的國家必須更多地服從歐元區的統一領導。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希臘在這次危機中實際上已經失去了一部分自,公共政策上也將更多地受制于歐洲央行和歐盟的干預,這種情況以后可能還會發生在歐元區其他成員國身上。
三、貨幣政策的集中化和財政政策的分散化
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是一個國家調控經濟運行的兩大最主要的宏觀經濟政策,在兩大政策的應用中,其調控的側重點、調控目標、調控影響等方面均存在差異。貨幣政策更多地側重于總量的調節,更多地側重于保持幣值的穩定,且在治理通貨膨脹的時候作用更突出:而財政政策可能更側重結構性的調節,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比較突出,且在治理通貨緊縮的時候作用更突出。因而,為實現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國際收支平衡等宏觀經濟目標,客觀上必然要求將兩大宏觀經濟政策統籌安排合理搭配使用,這在一個國家內部通常是很容易實現的,但歐元區國家在這個問題上則具有較大的特殊性。歐洲區內的國家并非一個普通意義上的國家,雖然歐元區的財政政策仍由各國政府自主制定并執行,但由于歐洲一體化的政治需要,各成員國將自主制定執行貨幣政策的權力讓渡給了歐洲央行,由超國家的歐洲央行制定并執行歐元區統一的貨幣政策,即歐元區實行的是自主分散的財政政策與集中統一的貨幣政策搭配的宏觀經濟政策體系??梢哉f,這一制度設計是歐元區的最大特色,但也為當前的歐債危機埋下了伏筆。原因在于,各成員國自主實施的財政政策的目標主要是為促進本國經濟增長及解決本國失業等問題,而歐洲央行實施的貨幣政策目標則主要是為維持低通脹并保持歐元的對外幣值穩定。
按照經濟學理論,當一國財政狀況惡化時,其信用將會降級,由此導致發行國債的成本上升,甚至金融市場對其繼續發行債務還會附加諸多限制條件,這都會減少財政狀況惡化的國家發行國債的可能性,進而對該國政府控制國債融資和政府赤字規模形成約束。但因歐元區實施的是集中統一的貨幣政策,因而金融市場對歐元區各國政府財政赤字融資的制約機制無法發揮作用。而且,在這種制度安排下,歐元區在一定程度上還為不達標的赤字國發行債務實施擴張性財政政策打開了方便之門。如加入歐元區之前的希臘,意大利等國的政府赤字本就已偏高,其債務背后的信用擔保能力已較低,但這些國家加入歐元區后并沒有采取緊縮的財政政策以削減赤字,而是更加專注于通過擴張財政預算實施寬松的財政政策實現本國經濟增長及解決本國失業問題,將由此可能引發的通脹及歐元匯率穩定問題均拋給貨幣政策的統一執行者歐洲央行。由此可見,歐元區先天的內在制度設計缺陷,使歐元區各國家不僅喪失了主動彌補財政赤字的意愿,反而使其原有的財政赤字進一步擴大,從而釀成當前非常嚴峻的歐債危機。面對歐債危機的爆發,歐元區各成員國仍無法在本國范圍內單獨采取任何貨幣政策來調整,只能寄希望于歐洲央行的統一安排,而這又發生很高的溝通成本,需要很長的協調時間,因而往往失去最佳的政策反應時機,造成很大的經濟波動和危機的可能。
四、區域經濟差異和產業結構失衡
歐元區各個國家的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希臘,意大利等南歐國家在經濟體制與運行方式上與德,法等國家也有著較為明顯的差異??梢赃@樣說,在歐元區內部,經濟強國的發展優勢與弱國的發展劣勢越來越突出,兩極分化的趨勢也變得越來越明顯。經濟強國帶動不了弱國,弱國的放緩也同時拖慢了強國的發展。希臘、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等國既沒有特殊的地域優勢,沒有很豐富的自然資源,在科學技術方面也沒有明顯領先的優勢。以希臘為例,其經濟發展非?;危瑢嶓w經濟的支撐作用很低,房地產泡沫相當嚴重。希臘的勞動力、能源等生產要素市場競爭不充分,資源配置效率不高,處于壟斷地位的希臘公共企業改革阻力較大,公用事業市場開放相對滯后。希臘的國有企業不僅自身效率低下,服務質次價高,成為財政包袱,而且政府為了拉攏選民,贏得大選,還不得不大力擴展公共部門,進一步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由于希臘低迷的經濟不能支持其龐大的財政支出,最終導致經濟泡沫逐漸破裂。失業率居高不下,銀行業壞賬率激增,債務危機的爆發難以避免。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希臘等南歐國家的債務危機反過來也在制約德國等歐元區主導國家的融資能力,導致德國國債的再融資成本增加。例如,德國政府在最近發行國債時就遭到資本市場冷遇,投資者認購很不積極,最終導致德國央行不得不出手購入超過市場需求的國債,以避免此次國債拍賣失敗。作為歐洲頭號經濟強國的德國長期國債一直是資本市場熱捧的優質資產,如此高比例的德國國債在市場上不能售出尚屬首次,反映的是投資者對歐元區經濟前景的不信任。如果作為歐元區經濟信用等級最好的德國尚且不能在資本市場充足地融資,歐洲其他國家的境況可想而知。最近這次德國國債發行遇冷,直接反映出資本市場對作為歐元區實力最強的德國經濟能否免于遭受歐債危機的擔憂,也是德國經濟遭受歐元區債務危機拖累的一個信號。
從產業結構的角度來看,在金磚國家的經濟迅速增長的過程中,低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占據了世界絕大部分市場,而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則幾乎壟斷了高科技產品市場,因此國際制造業市場中留給希臘這類國家的份額就微乎其微了。希臘進入工業化的時間相對較短,由于受到自然資源等諸多先天條件的限制,對制造業產品的進口依賴度很大,而
象希臘原來的傳統產業如航運和旅游等,又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受到劇烈沖擊,因此希臘的就業率和勞動生產率一直處于較低水平。在經濟低迷時期,國家只能采取積極的經濟刺激政策,這又使得財政支出大幅度增加,這些原因都加大了希臘在面臨經濟危機時的財政壓力。在其他南歐國家,如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國,其產業結構的不合理性和希臘也很類似,缺乏制造業支撐的產業空心化和擴張性的赤字財政政策,都是這場歐債危機的直接導火索。
五、人口的老齡化和不合理的社會福利政策
歐洲是世界上老齡化最嚴重的地區,公共財政背負著很重的養老金負擔,必然會表現為相關國家的公共債務不斷上升。除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巨額養老金支出,歐洲的教育醫療福利、失業救濟、帶薪休假等其他福利項目的支出比例在全世界都屬于高水平行列。如果把歐洲和美國進行比較,我們可以發現,雖然美國社會較歐洲更為開放,吸收的外國移民也比歐洲多,但是多年來美國經濟增長的速度卻是歐洲的兩倍左右,失業率也只有歐洲人的一半,出現這種現象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美國社會福利水平比歐洲相對要低很多。與美國不同,歐洲國家的社會福利制度可謂是一個無所不包的“安全網”,除了經濟活力受損外,還帶來社會制度的僵化。在歐洲的選舉政治下,歐洲國家不合理的社會福利政策不斷地被強化,沒有哪位政治家或選舉候選人能強力推行削減社會福利開支的財政政策。因此,歷史因素和現實利益交織在一起,使得歐洲很多國家的“寅吃卯糧”狀態持續了很多年。近年來,歐洲一體化的快速推進和歐元區的成立雖然一定程度上掩蓋了這種不合理社會福利政策的弊端,但是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最近幾年,很多財政能力有限的南歐國家在社會福利政策方面向德國和北歐看齊,而完全不顧及本國的實際經濟發展水平,最終導致債務無法按期償付的危機。
在社會福利政策的形成方面,歐洲各國間有著不同的文化差異。就希臘而言,其債務危機的一個根源就在于其要靠借錢才能過日子,這樣寅吃卯糧的狀態顯然是不可持續的,可以這樣說,希臘爆發債務危機有其必然性,這場債務危機的到來只是早晚問題。除希臘外,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信用評級最近不斷被下調,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超過國家財政能力的不合理社會福利政策所導致。因此,這場歐債危機的爆發確確實實給歐洲高福利國家的公共政策敲響了警鐘。
到目前為止,歐債危機的影響還遠未結束,歐洲經濟也沒有出現回暖的跡象。歐洲的這場危機對于經濟高速增長的中國來說,同樣具有很強的警示作用。首先,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協調統一應該成為我國未來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主要著力點,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收支結構和收支平衡尤其要重點予以關注,我們今后絕對不能出現歐洲這樣的債務危機。其次,在中國社會老齡化趨勢日益加快的大背景下,如何制定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福利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應該成為今后需要重點解決的改革攻堅點。最后,我國當前在產業結構升級和縮小區域經濟差異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應該放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視野中重新審視和思考,我國企業在“走出去”戰略指導下開展的海外投資活動也必須要具備更大的彈性和靈活性,既要注意規避歐債危機帶給我們的各種風險,又要把握好歐債危機帶給我們的戰略機遇,更好地為我國的國家利益服務。
作者簡介:
關鍵詞:高中政治;經濟生活;提升
中圖分類號:G63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2-7661(2016)06-065-01
在政治經濟生活的教學過程中,我們更是大力推行探究式學習方法,推動課程資源的開發實施,促進了課堂教學的有效轉變。但是,現行的教育體制又在不斷制約探究學習的開展,我們不少教師缺乏引導學生探究的素養,同時,學生也缺乏探究的意識、能力與動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探究學習的有效開展。因此本文就如何提升政治教學中經濟教學的質量進行了以下探討。
一、開發和利用學生資源
學生是教學的主體,一切的教學手段、課程資源最終都將落實到學生身上,因此,以學生為導向進行課程資源的整合開發并合理利用,對于提高高中政治課程中的經濟教學效率和質量有著重要作用。
1、掌握學生的各方面素質
不同學生的情況不同,學習習慣、學習能力、學習效果也不同,對于《經濟生活》模塊來說,其主要內容為貨幣、經濟、市場、生產、分配、消費等,這些內容源自生活卻相對抽象,對一些學生來說接受起來很困難。因此,教師應充分掌握學生的不同情況,根據實際來采取合適的教學手段。
2、以學生的學習興趣為導向開發課程資源
對學生的學習興趣進行探究,根據學生的興趣來整合課程資源,才能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在《經濟生活》模塊中,教師要了解什么事學生感興趣的。這一部分內容不能離開學生的實際生活空談理論,要結合實際生活來講授。例如,在“消費”這一部分講解影響消費的因素時,可以由學生自行探究,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消費經驗等來總結因素,除根本原因即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外,自己在平時購物時,會考慮家庭的收入、消費水平,以及商品價格、包裝、質量等因素。通過學生自己結合經驗,探索經濟理論,極大地提高了學習興趣和學習主動性。
二、提升經濟教學中的計算教學
高中政治經濟生活的學習過程中,由相關經濟理論所引申出來的計算題是學生們普遍反映難度較大的一類題。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學生對于計算題的解題思路和解題方法掌握得十分不理想,面對計算題束手無策。不僅學生在這方面問題頗多,而且很多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也覺得這類題的教學很困難,大多有有勁兒使不出的感覺。
事實上,經濟學計算題的解答并不需要過多的定理及推論過程,只需要具備初中的代數基礎知識和一部分生活常識即可。解答經濟學的計算題,其實無需用高中數學的思維方式進行,否則會走入簡單問題復雜化的認識誤區。在實踐中,很多學生包括一部分教師,就是在解題時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才將原本很容易解答的問題演化成了神秘而不可琢磨的思維難點。因此,在對待計算題時,不論是教師還是學生,必須首先樹立一個觀點:只要讀懂題意,理清思路,運用一些初中基本的代數常識,計算題是非常容易解決的!
三、讓學生在參與經濟生活中強化道德實踐
生活德育論認為:“真實有效的德育必須從生活出發、在生活中進行并回到生活?!苯洕畈荒軟]有道德,參與經濟生活的過程本身也是一個道德學習的過程。在《經濟生活》教與學的過程中,堅持正確的道德價值導向,目的不僅在于培養學生的德性,更重要的是使學生能夠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將德性自覺轉化為德行,從而過上更美好、更有意義的生活。經濟生活是學生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在教學中可以對學生在日常經濟生活中的道德行為方式提出要求并作必要指導,啟發他們自覺接受考驗,逐步養成知行合一的生活態度和行為習慣。如體諒父母勞動的艱辛,不亂用零花錢;生活消費不攀比,不刻意追求名牌;自覺使用環保購物袋,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誠實守信,保持自己和家庭良好的信用記錄;保護知識產權,不購買使用盜版書籍、影碟;關注社會公平,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樹立開放包容的心態,理智對待外國產品,等等。在生活中強化道德實踐,可促使學生的道德發展水平不斷進入更高的發展層次。
四、加強體驗實踐
在經濟生活的教學中,加強體驗實踐是有效的策略之一,它通常是在一課教學完后,學生對本課知識點的鞏固與加強。例如,在教學“銀行與儲蓄”時,教師讓學生運用所學的股票、債券、儲蓄、商業保險等知識,結合家庭經濟收入或個人零用錢制定一個理財方案。學生積極響應,其中一位學生設計了一個頗有創意的理財方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厩闆r是這樣,父親:劉××,45歲,在電力局工作,月收入5000元左右;母親:王××,40歲,在衛生院工作,月收入3000元。家庭儲蓄主要為一年期定期儲蓄6萬元,已經有了五個月,購買了五年期憑證式國債3萬元、活期儲蓄5萬元。正當他們準備買房時,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7年1月1日起上調金融機構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均上調0.27個百分點。因此,需制訂一個合理的理財方案。①五個月前存入的6萬元存款是否辦理提前支?。?②3萬元的國債又該怎樣處理?③是否該為自己在校期間購買一份保險?買何種保險較好?④加息后房價走勢如何?現在該不該買房?他們通過一系列的比較研究,終于選擇了一個可行的辦法。
總之,要提升政治教學中經濟生活教學的質量,教師要靈活運用教學方法,使學生充分發揮活動的自主性,促進學生的有效學習。為了使學生掌握有效的學習策略,教師必須采取適當的教學方法,靈活運用,精心組織各類活動,使接受式教學與活動式教學相互補充,促進自主學習活動的有效開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比較制度分析;歷史制度主義;社會學制度主義
新制度經濟學在面對新古典經濟學時的態度十分矛盾,一方面,批判新古典理論過于抽象,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借助于新古典的研究方法。這使得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面臨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是現實性與理論性的矛盾,即如果放松在信息、理性和認知方面的假設條件,可以更貼近現實世界,但會導致新古典理性選擇范式的失效,難以形成一般性的理論;如果堅持較為嚴格的假設條件,又不能很好地解釋制度的形成和演變;二是研究缺乏歷史性與社會性,即新制度經濟學在很大程度上抽象掉了行為人所處的歷史情景和受到的社會約束。這兩大問題阻礙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作為對上述問題的反思,新制度經濟學家已經開始了將不確定性、有限理性和認知模式納入制度研究的工作,也進行了一些降低歷史和社會約束方面的抽象程度的嘗試,其中以青木和格雷夫為代表的比較制度分析(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analysis,簡稱為CIA)在這方面的工作最為引人注目。
無獨有偶,政治學家們也遇到了與新制度經濟學家類似的問題。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理性選擇制度主義也因其反現實、反歷史和反社會而受到批評。“反現實”,即假設前提(完全理性和外生偏好)過于簡化,具有Hall(1996)所說的“無情的優雅”;“反歷史”,即忽視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選擇的影響,認為有效率的歷史過程是迅速地走向某種最佳解決辦法的過程;“反社會”,即忽視個人身處其中的社會關系對制度產生和變遷的影響。這些問題使理性選擇制度主義在解釋現實政治世界時遇到了很多困難,比如無法解釋無效率制度的存在、對不同制度之間的共時互動和歷時互動也無力駕馭等等。面對這些與新制度制度學相似的問題,政治學領域興起了歷史制度主義(HI)和社會學制度主義(SI)。
本文將從什么是制度、制度如何影響行為、制度如何變遷、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的影響、文化觀念和意識形態在制度形成和發展中的作用等方面,對新制度經濟學的新發展(CIA)與政治學領域興起的HI和SI進行比較,希望通過這種學科間的對話與交流思考如何推動制度研究的深入發展。
一、制度及其對個體行為的影響
(一)各具特色的制度觀
在CIA中,青木將制度概括為關于博弈重復進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維系系統,其中“博弈重復進行的主要方式”可以等同為博弈規則;格雷夫認為制度是由規則、信念、規范和組織構成的系統。雖然表述形式有差異,但從本質上講,他們都將制度看作是平等的參與人相互博弈所達成的均衡。他們認為任何一項制度都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要素,強調它們之間的相互契合。格雷夫指出只有與信念和規范相一致的規則,才是當事人有激勵遵守的規則,才能成為制度系統的一部分;同樣地,只有與行為協調一致的信念和規范才是制度系統的組成部分。
HI和SI也強調制度不僅包括正式規則,還包括文化、規范和慣例等非正式規則。其中,SI的制度定義更加寬泛,他們將制度基本上等同于文化,不僅包括正式的規則、程序或規范,而且還包括象征系統、認知模式和道德模板。與CIA將任何一項制度都看作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要素構成的系統不同,HI和SI用“兩分法”的眼光來看待制度,人為地將制度區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他們在研究時各有側重,前者主要研究正式制度,后者主要關注非正式制度。另外,與CIA將制度看作平等參與人博弈的結果不同,HI特別強調權力和資源的不平衡分配,將制度視為不平等的政治集團之間斗爭的產品。同時強調制度在各社會集團間不平等地分配權力的方式,認為制度給予不同集團的接近決策過程的機會大小是不一樣的。SI則忽略了各方行為者之間可能存在的權力沖突。
(二)制度如何影響行為
在CIA看來,參與人的偏好是外生于制度的,制度通過既協助又制約的方式影響參與人的行為以實現其外生偏好。一方面,在一個信息不完全的世界里,制度可以幫助理性有限的參與人節約決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另一方面,制度通過為參與人提供關于制度均衡的信息協調他們的信念,從而控制著參與人的行為決策規則。在多種可能性中,共有信念引導著參與人朝著某一特定的方向行動。格雷夫還進一步指出不同的制度要素在影響行為方面發揮不同的作用,“規則”提供共享信息并協調行為,“信念”和“規范”提供遵循規則的激勵,“組織”產生并傳播規則。
SI和HI則認為制度首先塑造的是參與人的偏好。在他們看來,制度不僅提供信息和認知模板,還影響著行為者的身份認同、自我印象和偏好,行為人的策略本身也是經過制度過濾后才被構建出來的?!巴ㄟ^創造新的行為者及身份感,通過給行為者提供成功與失敗的標準,通過構建關于恰當行為的規則”,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規定了個人的偏好并構建了他們的自我身份認同。在HI看來,個人行動遵循的是“最優標準”還是“滿意標準”,是受理性驅使還是受特定的文化模式所驅使,要視特定的制度背景而定。制度構造了政治的情境,決定了行動者的偏好、策略和利益。
二、行為假設與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
(一)行為假設:薄弱的理性還是厚重的理性
CIA承認理性是有限的,在他們看來有限理性不僅包括有限信息,還包括認知能力的有限性。如青木認為個體參與人不可能具備關于博弈規則的完全知識,也不可能對其他人的策略決策和所處的情景做出完備的推斷。相反,他假定每個參與人只擁有關于博弈結構的有限的主觀認知,這些認知來自過去的經驗,只有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認知出現內部危機時才被修改。格雷夫原則上承認無論是信息還是認知都是有限的,但在實際研究中,為了能夠運用古典博弈論(該分析框架假設參與人的決策集合是事先固定的)研究制度,他保留了參與人擁有信息的有限性,認為社會規則能夠為參與人提供信息和協調,幫助他形成關于他人行為的預期,回避了參與人認知能力的有限性。
CIA與以往的新制度經濟學將有限理性等同為有限信息相比已經前進了一大步,但在HI和SI看來,他們所持的是仍然是一種薄弱(Weak)的理性觀。所謂薄弱的理性觀,是指他們忽視了制度在塑造個人理性過程中的作用,把個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為研究的先驗性前提。與薄弱理性觀相對應,HI和SI提出了自己厚重(Sick)的理性觀,即認為制度塑造了參與人的理性(不僅包括信息和認知,還包括追
求的目標)。如SI認為個體的理性本身是在特定的情景中由制度建構出來的。他們不是在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假設下去談理性選擇,而是在選擇行為是有目的和有意識的意義上來討論它。在HI看來,除非已知相關情境,否則任何關于“自利行為”的廣泛假設都是無意義的。我們需要一個基于歷史的分析去澄清什么是他們力圖最大化的東西,以及為什么他們強調特定的目標甚于其他的目標。
(二)研究方法:均衡的還是非均衡的
在對制度變遷的研究中,青木和格雷夫的側重點有差異:前者強調制度之間共時性和歷時性關聯,致力于提供一個分析經濟整體制度安排及其變遷的統一框架;后者更傾向于比較不同經濟體中具體制度安排的差異,或研究某項具體的制度安排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遷。但是,CIA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在他們看來制度變遷就是從一個博弈均衡到另一個博弈均衡,是“沿著均衡點的演進”。他們致力于解釋從新均衡到舊均衡的過程,努力把一系列的博弈均衡連接起來。即使在分析整體性制度安排時,青木也堅持均衡觀,他認為各個博弈域的制度之間相互耦合、相互嵌入,形成有機的制度系統;整體性制度的變遷,是各種不同制度之間相互關聯方式的變遷。
HI和SI強調制度變遷是多項制度共同演化的過程,分析各種組織和制度如何相互關聯塑造制度變遷的過程乃至結果。其中HI特別強調多項制度之間的相互作用,質疑將某一項制度安排從整個制度結構中分離出來單獨研究的方法,認為必須將其放在更廣闊的情景(制度結構)中。在這一點上,他們的看法與青木相似。與青木不同的是,HI并不假設這些相互作用(交叉)的制度能夠互相適應,形成彼此一致的整體。制度之間可能存在矛盾,為行為人提供多元化的行為邏輯。同時,他們也不贊成用均衡觀來看待制度及其變遷,認為“制度本身是政治沖突和選擇的有意或無意的結果”,相應地,制度變遷是充滿了矛盾和沖突、充滿了偶然性和無效率現象的歷史過程。歷史過程不會產生均衡,它會產生獨特的、但是次優的結果。
(三)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
在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這一問題上,CIA強調制度自身發展的累積性影響,給出了制度變遷的內生性解釋。如青木指出在一定的外生和內生規則下,重復博弈的累積性后果可能導致資產、權力和社會角色分配的不平等,當不平等累積到臨界規模時,就會引發內生的制度變遷。在對制度變遷機制的具體研究方面,CIA內部存在差異。青木對制度變遷機制的研究演化色彩更濃,特別強調認知能力有限的個體與制度之間的正負反饋:制度為個體行為提供信息,同時又對個人的行動決策施加“人為約束”;參與人相互作用共同再生和印證著制度,或在外部沖擊和內部累積性影響下調整主觀認知尋求新的行動可能性,使原有制度陷入危機。在格雷夫看來,制度變遷機制是多樣化的,可能有較強的理性選擇色彩,也可能有較強的演化色彩,取決于準參數(受現存制度影響而逐漸改變,如人口數量、貿易規模等)的性質:(1)如果準參數可被觀察到,它們的重要性能被很好地理解,決策者可能意識到過去的行為不再是自我實施的,從而有意識地改變制度。通過公共決策有意識地選擇替代性行為、建立新規則,是制度變遷機制的常見表現。(2)如果準參數是不可觀察的、不確定的、不可識別的,制度變遷機制可能反映了個體愿意試驗和冒險偏離過去的行為,或擁有更多知識的個人出現,指出新的制度均衡。
HI用權力不平等的參與人之間的沖突來解釋制度變遷機制。他們將制度演變過程分成制度存續的“正常時期”和制度斷裂的“關鍵時刻”。正常時期的制度變遷遵循著路徑依賴規律,各種政治力量之間保持著某種平衡;但是在“關鍵時刻”,各種政治力量之間的平衡被打破,沖突結果凝固形成新的制度。HI一方面強調制度變化是多種政治力量共同發揮作用結果,否認制度的可設計性,另一方面強調可能的新制度往往不是唯一的,最終形成哪一種取決于政治沖突各方的力量對比,也會受到其它“干擾”因素(如觀念、信仰)的影響。在SI看來,制度可以等同于文化,其變遷是非常困難的。他們用“價值的沖突”來解釋制度變化,即制度本身所宣示的價值與周圍社會價值之間的沖突。但是,制度的變化又不能簡單地歸因于環境的變化,因為“制度不是現在外部力量或者微觀行為和動機的簡單反映,它們把歷史經驗也嵌入了規則、慣例和形式之中”。制度通過學習過程來確認和適應變化的環境,忽略了制度變化過程中所必然包含的各方行動者之間存在的權力沖突??傊琒I眼中的制度變遷是學習、適應、演化的結果,而不是有意識設計的結果。
三、歷史、路徑依賴與制度變遷
(一)歷史為什么是重要的
“歷史是重要的”,這已成為各流派制度主義者的共識。但在歷史為什么是重要的問題上,他們之間的意見就不完全相同了。
CIA認為歷史是重要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歷史有助于精煉博弈均衡。如青木指出,當現存制度由于外部沖擊或內部累積性因素陷入危機,參與人不得不調整自己的主觀認知,修正對其他參與人行為方式的預期。伴隨著參與人在制度危機下尋求新出路的過程,至少有幾個潛在的制度有可能逐漸演化出來,相互競爭。究竟哪一種潛在制度最終成為預期收斂的聚集點,進而成為一種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過去的制度即歷史。格雷夫則認為歷史不僅有助于精煉博弈均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待精煉的潛在制度的集合。他指出過去的制度影響著新制度的學習和試驗過程,影響引入新要素的成本和收益,使潛在的新制度傾向于與過去的制度相互關聯而不是嚴重地偏離它們。
HI則認為個體的偏好不是不證自明的,而是需要加以解釋的變量。歷史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不僅塑造了行為者的策略,而且還塑造了他們的目標和利益,通過建構政治情景影響政治結果。在HI看來,CIA存在的最大問題在于他們研究中的個人是抽象掉了時間和空間的理性人,其偏好是先驗給定的。雖然格雷夫也提出了歷史情景分析方法,但歷史情景的作用也僅限于使理論模型的構建更符合史實,至于參與人,不管處于中世紀的穆斯林社會還是處于正走在通向“西方興起”道路上的歐洲,都被先驗地假定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二)歷史如何影響制度的變遷
諾思認為歷史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路徑依賴上,即規模經濟、技術互補性和網絡外部性使制度一旦走上某條路徑,它的既定方向就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從而形成對該路徑的依賴。實際上,過去的制度對現在的制度變遷的影響要復雜、深刻得多。格雷夫強調過去的制度影響現在制度的認知基礎,認為個人在制度變遷過程中進行選擇時會從過去的制度要素中汲取認知的、信息的、協調的和規范的內容。其具體機制包括:(1)環境效應,指過去的制度構成新博弈的外生規則的一部分;(2)協調效應,指過去的制度為當事人在多重可能的制度之間進行選擇提供指導;(3)包含效應,指新制度很可能包括了過去已經存在的制度要素。格雷夫還指出以“群”形式存在的過去制度,其細節會影響制度變遷的性質:強互補的“群”,制度變遷很難發生,一旦發生更可能是全面的變遷;多個制度共享相同制度要素的 “群”,變遷也很難發生,一旦發生將是革命性的;制度間聯系較弱的“群”,變遷更可能是漸進的、局部的。
HI將歷史看作一個過程,通過追溯事件發生的歷史軌跡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考察過去對現在的影響?!斑^程追蹤”是HI研究制度變遷的核心方法。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HI對長時間的、大規模但進程緩慢的制度變遷的關注,比如民主化、工業化、國家建立或福利政策的發展等。如果在短時期內研究,一些變化緩慢的關鍵性變量很容易被看作是固定的,從而被忽略掉。還有一些因果過程涉及多方面因素,其中的關聯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充分顯現,需要研究者在較大的時間跨度內進行研究。在歷史影響制度變遷的機制上,HI主要強調路徑依賴、時間序列和關鍵枝節點(Critical Junctures)的重要性。他們認為諾思所說的路徑依賴現象在政治過程中也廣泛存在,因為一旦某種制度固定下來之后,學習效應、協同效應、適應性預期和退出成本的增大使制度的改變越來越困難。而且,由于政治領域制度高度密集性、政治權力的非對稱性、政治本身的復雜性和模糊性等,都使政治領域的制度變遷顯示出更強的路徑依賴性。時間序列之所以重要往往是建立在路徑依賴的基礎之上的,自增強機制將某些選擇從政治選擇菜單上刪除掉了。關鍵枝節點,就是原有制度陷入危機、多種潛在制度競爭的時期,最終哪一種潛在制度勝出將顯著影響隨后的制度變遷。HI認為抽象地討論多重均衡的精煉意義不大,重要的是識別、探究這些關鍵枝節點,將其放在所處的歷史情景中加以研究,這也是HI更為宏觀的研究視角的一大優勢。
四、意識形態、文化觀念和非正式制度
諾思在運用新古典框架研究制度變遷時,遇到了以下主要問題:為什么多數國家沒有像西歐那樣產生有效率的制度安排?為什么無效率的制度能夠持續存在?作為對上述問題思考的結果,他在《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中引入了意識形態,在《制度、制度變遷和經濟績效》提出了路徑依賴理論,力圖解釋人類經濟制度的演變與停滯和無效率制度的存在。其中,路徑依賴意味著“歷史是重要的”,強調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的影響;引入意識形態則體現了非正式制度的重要性。
一旦我們承認非正式制度(如習俗、慣例等)是制度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就不可避免地將意識形態(指行為人的主觀認知模式)和文化觀念(指共享的價值觀念)這些被新古典理論看作外生的變量帶人了制度研究的視野。這是因為非正式制度(或者稱為“規范”)根植于特定社會的文化觀念之中,深刻地影響到了行為人的意識形態。當我們沿著“非正式制度是重要的”再前進一步,追問非正式制度如何形成和演化、它通過什么機制影響行為人的選擇,就不能不關注文化觀念和意識形態,否則就無法回答上述問題。現實中制度理論的發展體現了這一趨勢,除了諾思在20世紀90年代后轉向研究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和演化之外,青木和格雷夫也在將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制度分析框架上做出了有益的嘗試。
CIA將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分析框架的方式與他們的制度觀是一致的。在他們看來,制度本身就是包含了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要素的系統。其中,非正式的制度要素就體現為支持博弈均衡的共有信念。在共有信念形成和演化過程中,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或者說,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正是通過影響共有信念的形成和演化進入制度分析框架的。那么,影響是如何發生的呢?CIA通常將文化觀念看作是外生的,用參與人協同修正意識形態來解釋制度變遷,將作為非正式制度要素的共有信念看作參與人之間策略性互動的內生性結果。具體的機制如下:每個參與人對于博弈結構都有自己的主觀認知,當他們基于自己的主觀認知選擇的行為相互一致(即均衡化)時,他們的主觀認知將被行動共同決定的可觀察的事實證實,并作為未來行為決策的指南而不斷再生產出來。如果基于參與人主觀認知的行為未能產生預期的結果,一種普遍的認知危機隨之出現,并引發人們尋找新的認知模式。在多樣化的新認知模式中,究竟哪一種能成為所有參與人的共有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與人身處其中的文化觀念。文化觀念協調了眾多參與人的意識形態,為新均衡的實現提供了聚焦點。
HI和SI都強調文化觀念的重要性,這體現在他們寬泛的制度定義上。在他們看來,文化進入制度分析的方式反映了他們“兩分法”的制度觀,即人為地將制度區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其中,HI主要關注各種正式的制度在政治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但很少有歷史制度主義者堅持(正式)制度是產生政治結果的唯一因素,文化觀念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等也是他們重點考慮的因素,他們尤其關注制度與文化觀念之間的相互關系。由于HI的中觀和宏觀視角,他們缺少像CIA那樣基于個人認知模式的微觀分析,微觀基礎的缺乏使HI不能夠提供文化觀念如何影響行為的更詳盡的描述。SI主要研究非正式制度,他們將文化本身也界定為制度,從僅僅將文化看成是共享的態度和價值,轉向了將文化看成是為行為提供模板的規范、象征或劇本的網絡。通過將文化直接等同于非正式制度,SI眼中文化的影響遠不止CIA所認為的協調參與人的意識形態、提供聚焦點那么簡單。他們認為人首先是特定社會關系中的個人,該社會的文化觀念指明了某人在既定的背景下能夠把自己想像成什么樣的。也就是說,文化不僅影響個體的策略性算計,還影響著他們的基本偏好和對自我身份的認同。如果用博弈論的語言來描述的話(雖然SI并沒有這么做),文化塑造了參與人本身(偏好、利益和策略集合),提供了博弈的規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博弈的結果。與CIA相似,SI也注重從微觀層面分析文化與行為的關系(雖然兩者的行為標準不同)。他們強調文化與個體行動之間高度互動和同構性的特征:當按照文化所提供的規范展開行動時,個體會自然而然地將自己建構成為社會行動者,參與有社會意義的行動,并不斷地強化他所遵循的規范。
五、結論與啟示
本文將經濟學領域內制度研究的最新進展(CIA)和政治學領域內最近興起的HI和SI進行了比較。這些研究是在各自的學科領域面對相似的問題——缺乏現實性、歷史性和社會性——做出的不盡相同的反應。他們或多或少都在原有研究傳統的基礎上減輕了研究的抽象程度,包括對不確定性、無知和錯誤預期的抽象和對歷史、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的抽象。這也體現了整個社會科學界共同關注的制度問題的最新研究趨勢。由于不同流派擁有各自的理論淵源,當面對相似的問題,他們所做出的反應很自然地呈現出了路徑差異。一方面,CIA堅持偏好外生和均衡觀,始終把研究的理論性放在首位,強調對自己的命題提供“微觀的詮釋”;而HI和SI則堅持偏好內生和非均衡觀,注重研究的現實性,理論構建上相應薄弱,缺乏微觀基礎。另一方面,CIA所做的工作更多地是將歷史、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其研究在本質上仍然是演繹的,而不是經驗的和歷史的;而HI和SI揚棄了政治學和社會學組織理論的傳統研究方法,主張用社會一歷史方法取代建立在先驗假設基礎上的超越時間和空間的演繹方法,他們的研究在現實性、歷史性和社會性方面都更強。除了上述差異之外,通過比較也可以看到各個流派在多個方面表現出了趨同性。如CIA更加關注各種制度之間的相互作用、共同演化,HI和SI則更加強調為制度分析提供一種微觀行為理論;CIA認識到行為人在做出選擇時受到意識形態、文化觀念和從前的選擇的約束,HI和SI也意識到通過引入厚重的理性觀有可能實現與理性選擇理論的融合。
各流派之間存在的差異為將來的制度研究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考,它們之間的趨同則或多或少預示了制度研究未來發展的方向。本文認為:
(1)未來的制度研究將是跨學科的,不可能在任何一個學科的內部完成。
(2)未來的制度研究不能單純地地依賴演繹法或歸納法,將演繹法和歸納法結合在一起的社會一歷史分析可能成為未來制度研究的主要方法。
(3)未來的制度研究將著力在微觀行為基礎和宏觀制度結構之間建立起關聯。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比較制度分析;歷史制度主義;社會學制度主義
新制度經濟學在面對新古典經濟學時的態度十分矛盾,一方面,批判新古典理論過于抽象,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借助于新古典的研究方法。這使得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面臨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是現實性與理論性的矛盾,即如果放松在信息、理性和認知方面的假設條件,可以更貼近現實世界,但會導致新古典理性選擇范式的失效,難以形成一般性的理論;如果堅持較為嚴格的假設條件,又不能很好地解釋制度的形成和演變;二是研究缺乏歷史性與社會性,即新制度經濟學在很大程度上抽象掉了行為人所處的歷史情景和受到的社會約束。這兩大問題阻礙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作為對上述問題的反思,新制度經濟學家已經開始了將不確定性、有限理性和認知模式納入制度研究的工作,也進行了一些降低歷史和社會約束方面的抽象程度的嘗試,其中以青木和格雷夫為代表的比較制度分析(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analysis,簡稱為cia)在這方面的工作最為引人注目。
無獨有偶,政治學家們也遇到了與新制度經濟學家類似的問題。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理性選擇制度主義也因其反現實、反歷史和反社會而受到批評?!胺船F實”,即假設前提(完全理性和外生偏好)過于簡化,具有hall(1996)所說的“無情的優雅”;“反歷史”,即忽視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選擇的影響,認為有效率的歷史過程是迅速地走向某種最佳解決辦法的過程;“反社會”,即忽視個人身處其中的社會關系對制度產生和變遷的影響。這些問題使理性選擇制度主義在解釋現實政治世界時遇到了很多困難,比如無法解釋無效率制度的存在、對不同制度之間的共時互動和歷時互動也無力駕馭等等。面對這些與新制度制度學相似的問題,政治學領域興起了歷史制度主義(hi)和社會學制度主義(si)。
本文將從什么是制度、制度如何影響行為、制度如何變遷、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的影響、文化觀念和意識形態在制度形成和發展中的作用等方面,對新制度經濟學的新發展(cia)與政治學領域興起的hi和si進行比較,希望通過這種學科間的對話與交流思考如何推動制度研究的深入發展。
一、制度及其對個體行為的影響
(一)各具特色的制度觀
在cia中,青木將制度概括為關于博弈重復進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維系系統,其中“博弈重復進行的主要方式”可以等同為博弈規則;格雷夫認為制度是由規則、信念、規范和組織構成的系統。雖然表述形式有差異,但從本質上講,他們都將制度看作是平等的參與人相互博弈所達成的均衡。他們認為任何一項制度都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要素,強調它們之間的相互契合。格雷夫指出只有與信念和規范相一致的規則,才是當事人有激勵遵守的規則,才能成為制度系統的一部分;同樣地,只有與行為協調一致的信念和規范才是制度系統的組成部分。
hi和si也強調制度不僅包括正式規則,還包括文化、規范和慣例等非正式規則。其中,si的制度定義更加寬泛,他們將制度基本上等同于文化,不僅包括正式的規則、程序或規范,而且還包括象征系統、認知模式和道德模板。與cia將任何一項制度都看作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要素構成的系統不同,hi和si用“兩分法”的眼光來看待制度,人為地將制度區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他們在研究時各有側重,前者主要研究正式制度,后者主要關注非正式制度。另外,與cia將制度看作平等參與人博弈的結果不同,hi特別強調權力和資源的不平衡分配,將制度視為不平等的政治集團之間斗爭的產品。同時強調制度在各社會集團間不平等地分配權力的方式,認為制度給予不同集團的接近決策過程的機會大小是不一樣的。si則忽略了各方行為者之間可能存在的權力沖突。
(二)制度如何影響行為
在cia看來,參與人的偏好是外生于制度的,制度通過既協助又制約的方式影響參與人的行為以實現其外生偏好。一方面,在一個信息不完全的世界里,制度可以幫助理性有限的參與人節約決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另一方面,制度通過為參與人提供關于制度均衡的信息協調他們的信念,從而控制著參與人的行為決策規則。在多種可能性中,共有信念引導著參與人朝著某一特定的方向行動。格雷夫還進一步指出不同的制度要素在影響行為方面發揮不同的作用,“規則”提供共享信息并協調行為,“信念”和“規范”提供遵循規則的激勵,“組織”產生并傳播規則。
si和hi則認為制度首先塑造的是參與人的偏好。在他們看來,制度不僅提供信息和認知模板,還影響著行為者的身份認同、自我印象和偏好,行為人的策略本身也是經過制度過濾后才被構建出來的。“通過創造新的行為者及身份感,通過給行為者提供成功與失敗的標準,通過構建關于恰當行為的規則”,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規定了個人的偏好并構建了他們的自我身份認同。在hi看來,個人行動遵循的是“最優標準”還是“滿意標準”,是受理性驅使還是受特定的文化模式所驅使,要視特定的制度背景而定。制度構造了政治的情境,決定了行動者的偏好、策略和利益。
二、行為假設與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
(一)行為假設:薄弱的理性還是厚重的理性
cia承認理性是有限的,在他們看來有限理性不僅包括有限信息,還包括認知能力的有限性。如青木認為個體參與人不可能具備關于博弈規則的完全知識,也不可能對其他人的策略決策和所處的情景做出完備的推斷。相反,他假定每個參與人只擁有關于博弈結構的有限的主觀認知,這些認知來自過去的經驗,只有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認知出現內部危機時才被修改。格雷夫原則上承認無論是信息還是認知都是有限的,但在實際研究中,為了能夠運用古典博弈論(該分析框架假設參與人的決策集合是事先固定的)研究制度,他保留了參與人擁有信息的有限性,認為社會規則能夠為參與人提供信息和協調,幫助他形成關于他人行為的預期,回避了參與人認知能力的有限性。
cia與以往的新制度經濟學將有限理性等同為有限信息相比已經前進了一大步,但在hi和si看來,他們所持的是仍然是一種薄弱(weak)的理性觀。所謂薄弱的理性觀,是指他們忽視了制度在塑造個人理性過程中的作用,把個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為研究的先驗性前提。與薄弱理性觀相對應,hi和si提出了自己厚重(sick)的理性觀,即認為制度塑造了參與人的理性(不僅包括信息和認知,還包括追
求的目標)。如si認為個體的理性本身是在特定的情景中由制度建構出來的。他們不是在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假設下去談理性選擇,而是在選擇行為是有目的和有意識的意義上來討論它。在hi看來,除非已知相關情境,否則任何關于“自利行為”的廣泛假設都是無意義的。我們需要一個基于歷史的分析去澄清什么是他們力圖最大化的東西,以及為什么他們強調特定的目標甚于其他的目標。
(二)研究方法:均衡的還是非均衡的
在對制度變遷的研究中,青木和格雷夫的側重點有差異:前者強調制度之間共時性和歷時性關聯,致力于提供一個分析經濟整體制度安排及其變遷的統一框架;后者更傾向于比較不同經濟體中具體制度安排的差異,或研究某項具體的制度安排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遷。但是,cia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在他們看來制度變遷就是從一個博弈均衡到另一個博弈均衡,是“沿著均衡點的演進”。他們致力于解釋從新均衡到舊均衡的過程,努力把一系列的博弈均衡連接起來。即使在分析整體性制度安排時,青木也堅持均衡觀,他認為各個博弈域的制度之間相互耦合、相互嵌入,形成有機的制度系統;整體性制度的變遷,是各種不同制度之間相互關聯方式的變遷。
hi和si強調制度變遷是多項制度共同演化的過程,分析各種組織和制度如何相互關聯塑造制度變遷的過程乃至結果。其中hi特別強調多項制度之間的相互作用,質疑將某一項制度安排從整個制度結構中分離出來單獨研究的方法,認為必須將其放在更廣闊的情景(制度結構)中。在這一點上,他們的看法與青木相似。與青木不同的是,hi并不假設這些相互作用(交叉)的制度能夠互相適應,形成彼此一致的整體。制度之間可能存在矛盾,為行為人提供多元化的行為邏輯。同時,他們也不贊成用均衡觀來看待制度及其變遷,認為“制度本身是政治沖突和選擇的有意或無意的結果”,相應地,制度變遷是充滿了矛盾和沖突、充滿了偶然性和無效率現象的歷史過程。歷史過程不會產生均衡,它會產生獨特的、但是次優的結果。
(三)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
在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這一問題上,cia強調制度自身發展的累積性影響,給出了制度變遷的內生性解釋。如青木指出在一定的外生和內生規則下,重復博弈的累積性后果可能導致資產、權力和社會角色分配的不平等,當不平等累積到臨界規模時,就會引發內生的制度變遷。在對制度變遷機制的具體研究方面,cia內部存在差異。青木對制度變遷機制的研究演化色彩更濃,特別強調認知能力有限的個體與制度之間的正負反饋:制度為個體行為提供信息,同時又對個人的行動決策施加“人為約束”;參與人相互作用共同再生和印證著制度,或在外部沖擊和內部累積性影響下調整主觀認知尋求新的行動可能性,使原有制度陷入危機。在格雷夫看來,制度變遷機制是多樣化的,可能有較強的理性選擇色彩,也可能有較強的演化色彩,取決于準參數(受現存制度影響而逐漸改變,如人口數量、貿易規模等)的性質:(1)如果準參數可被觀察到,它們的重要性能被很好地理解,決策者可能意識到過去的行為不再是自我實施的,從而有意識地改變制度。通過公共決策有意識地選擇替代性行為、建立新規則,是制度變遷機制的常見表現。(2)如果準參數是不可觀察的、不確定的、不可識別的,制度變遷機制可能反映了個體愿意試驗和冒險偏離過去的行為,或擁有更多知識的個人出現,指出新的制度均衡。
hi用權力不平等的參與人之間的沖突來解釋制度變遷機制。他們將制度演變過程分成制度存續的“正常時期”和制度斷裂的“關鍵時刻”。正常時期的制度變遷遵循著路徑依賴規律,各種政治力量之間保持著某種平衡;但是在“關鍵時刻”,各種政治力量之間的平衡被打破,沖突結果凝固形成新的制度。hi一方面強調制度變化是多種政治力量共同發揮作用結果,否認制度的可設計性,另一方面強調可能的新制度往往不是唯一的,最終形成哪一種取決于政治沖突各方的力量對比,也會受到其它“干擾”因素(如觀念、信仰)的影響。在si看來,制度可以等同于文化,其變遷是非常困難的。他們用“價值的沖突”來解釋制度變化,即制度本身所宣示的價值與周圍社會價值之間的沖突。但是,制度的變化又不能簡單地歸因于環境的變化,因為“制度不是現在外部力量或者微觀行為和動機的簡單反映,它們把歷史經驗也嵌入了規則、慣例和形式之中”。制度通過學習過程來確認和適應變化的環境,忽略了制度變化過程中所必然包含的各方行動者之間存在的權力沖突??傊瑂i眼中的制度變遷是學習、適應、演化的結果,而不是有意識設計的結果。
三、歷史、路徑依賴與制度變遷
(一)歷史為什么是重要的
“歷史是重要的”,這已成為各流派制度主義者的共識。但在歷史為什么是重要的問題上,他們之間的意見就不完全相同了。
cia認為歷史是重要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歷史有助于精煉博弈均衡。如青木指出,當現存制度由于外部沖擊或內部累積性因素陷入危機,參與人不得不調整自己的主觀認知,修正對其他參與人行為方式的預期。伴隨著參與人在制度危機下尋求新出路的過程,至少有幾個潛在的制度有可能逐漸演化出來,相互競爭。究竟哪一種潛在制度最終成為預期收斂的聚集點,進而成為一種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過去的制度即歷史。格雷夫則認為歷史不僅有助于精煉博弈均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待精煉的潛在制度的集合。他指出過去的制度影響著新制度的學習和試驗過程,影響引入新要素的成本和收益,使潛在的新制度傾向于與過去的制度相互關聯而不是嚴重地偏離它們。
hi則認為個體的偏好不是不證自明的,而是需要加以解釋的變量。歷史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不僅塑造了行為者的策略,而且還塑造了他們的目標和利益,通過建構政治情景影響政治結果。在hi看來,cia存在的最大問題在于他們研究中的個人是抽象掉了時間和空間的理性人,其偏好是先驗給定的。雖然格雷夫也提出了歷史情景分析方法,但歷史情景的作用也僅限于使理論模型的構建更符合史實,至于參與人,不管處于中世紀的穆斯林社會還是處于正走在通向“西方興起”道路上的歐洲,都被先驗地假定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二)歷史如何影響制度的變遷
諾思認為歷史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路徑依賴上,即規模經濟、技術互補性和網絡外部性使制度一旦走上某條路徑,它的既定方向就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從而形成對該路徑的依賴。實際上,過去的制度對現在的制度變遷的影響要復雜、深刻得多。格雷夫強調過去的制度影響現在制度的認知基礎,認為個人在制度變遷過程中進行選擇時會從過去的制度要素中汲取認知的、信息的、協調的和規范的內容。其具體機制包括:(1)環境效應,指過去的制度構成新博弈的外生規則的一部分;(2)協調效應,指過去的制度為當事人在多重可能的制度之間進行選擇提供指導;(3)包含效應,指新制度很可能包括了過去已經存在的制度要素。格雷夫還指出以“群”形式存在的過去制度,其細節會影響制度變遷的性質:強互補的“群”,制度變遷很難發生,一旦發生更可能是全面的變遷;多個制度共享相同制度要素的
“群”,變遷也很難發生,一旦發生將是革命性的;制度間聯系較弱的“群”,變遷更可能是漸進的、局部的。
hi將歷史看作一個過程,通過追溯事件發生的歷史軌跡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考察過去對現在的影響?!斑^程追蹤”是hi研究制度變遷的核心方法。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hi對長時間的、大規模但進程緩慢的制度變遷的關注,比如民主化、工業化、國家建立或福利政策的發展等。如果在短時期內研究,一些變化緩慢的關鍵性變量很容易被看作是固定的,從而被忽略掉。還有一些因果過程涉及多方面因素,其中的關聯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充分顯現,需要研究者在較大的時間跨度內進行研究。在歷史影響制度變遷的機制上,hi主要強調路徑依賴、時間序列和關鍵枝節點(critical junctures)的重要性。他們認為諾思所說的路徑依賴現象在政治過程中也廣泛存在,因為一旦某種制度固定下來之后,學習效應、協同效應、適應性預期和退出成本的增大使制度的改變越來越困難。而且,由于政治領域制度高度密集性、政治權力的非對稱性、政治本身的復雜性和模糊性等,都使政治領域的制度變遷顯示出更強的路徑依賴性。時間序列之所以重要往往是建立在路徑依賴的基礎之上的,自增強機制將某些選擇從政治選擇菜單上刪除掉了。關鍵枝節點,就是原有制度陷入危機、多種潛在制度競爭的時期,最終哪一種潛在制度勝出將顯著影響隨后的制度變遷。hi認為抽象地討論多重均衡的精煉意義不大,重要的是識別、探究這些關鍵枝節點,將其放在所處的歷史情景中加以研究,這也是hi更為宏觀的研究視角的一大優勢。
四、意識形態、文化觀念和非正式制度
諾思在運用新古典框架研究制度變遷時,遇到了以下主要問題:為什么多數國家沒有像西歐那樣產生有效率的制度安排?為什么無效率的制度能夠持續存在?作為對上述問題思考的結果,他在《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中引入了意識形態,在《制度、制度變遷和經濟績效》提出了路徑依賴理論,力圖解釋人類經濟制度的演變與停滯和無效率制度的存在。其中,路徑依賴意味著“歷史是重要的”,強調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的影響;引入意識形態則體現了非正式制度的重要性。
一旦我們承認非正式制度(如習俗、慣例等)是制度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就不可避免地將意識形態(指行為人的主觀認知模式)和文化觀念(指共享的價值觀念)這些被新古典理論看作外生的變量帶人了制度研究的視野。這是因為非正式制度(或者稱為“規范”)根植于特定社會的文化觀念之中,深刻地影響到了行為人的意識形態。當我們沿著“非正式制度是重要的”再前進一步,追問非正式制度如何形成和演化、它通過什么機制影響行為人的選擇,就不能不關注文化觀念和意識形態,否則就無法回答上述問題。現實中制度理論的發展體現了這一趨勢,除了諾思在20世紀90年代后轉向研究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和演化之外,青木和格雷夫也在將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制度分析框架上做出了有益的嘗試。
cia將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分析框架的方式與他們的制度觀是一致的。在他們看來,制度本身就是包含了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要素的系統。其中,非正式的制度要素就體現為支持博弈均衡的共有信念。在共有信念形成和演化過程中,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或者說,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正是通過影響共有信念的形成和演化進入制度分析框架的。那么,影響是如何發生的呢?cia通常將文化觀念看作是外生的,用參與人協同修正意識形態來解釋制度變遷,將作為非正式制度要素的共有信念看作參與人之間策略性互動的內生性結果。具體的機制如下:每個參與人對于博弈結構都有自己的主觀認知,當他們基于自己的主觀認知選擇的行為相互一致(即均衡化)時,他們的主觀認知將被行動共同決定的可觀察的事實證實,并作為未來行為決策的指南而不斷再生產出來。如果基于參與人主觀認知的行為未能產生預期的結果,一種普遍的認知危機隨之出現,并引發人們尋找新的認知模式。在多樣化的新認知模式中,究竟哪一種能成為所有參與人的共有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與人身處其中的文化觀念。文化觀念協調了眾多參與人的意識形態,為新均衡的實現提供了聚焦點。
hi和si都強調文化觀念的重要性,這體現在他們寬泛的制度定義上。在他們看來,文化進入制度分析的方式反映了他們“兩分法”的制度觀,即人為地將制度區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其中,hi主要關注各種正式的制度在政治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但很少有歷史制度主義者堅持(正式)制度是產生政治結果的唯一因素,文化觀念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等也是他們重點考慮的因素,他們尤其關注制度與文化觀念之間的相互關系。由于hi的中觀和宏觀視角,他們缺少像cia那樣基于個人認知模式的微觀分析,微觀基礎的缺乏使hi不能夠提供文化觀念如何影響行為的更詳盡的描述。si主要研究非正式制度,他們將文化本身也界定為制度,從僅僅將文化看成是共享的態度和價值,轉向了將文化看成是為行為提供模板的規范、象征或劇本的網絡。通過將文化直接等同于非正式制度,si眼中文化的影響遠不止cia所認為的協調參與人的意識形態、提供聚焦點那么簡單。他們認為人首先是特定社會關系中的個人,該社會的文化觀念指明了某人在既定的背景下能夠把自己想像成什么樣的。也就是說,文化不僅影響個體的策略性算計,還影響著他們的基本偏好和對自我身份的認同。如果用博弈論的語言來描述的話(雖然si并沒有這么做),文化塑造了參與人本身(偏好、利益和策略集合),提供了博弈的規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博弈的結果。與cia相似,si也注重從微觀層面分析文化與行為的關系(雖然兩者的行為標準不同)。他們強調文化與個體行動之間高度互動和同構性的特征:當按照文化所提供的規范展開行動時,個體會自然而然地將自己建構成為社會行動者,參與有社會意義的行動,并不斷地強化他所遵循的規范。
五、結論與啟示
本文將經濟學領域內制度研究的最新進展(cia)和政治學領域內最近興起的hi和si進行了比較。這些研究是在各自的學科領域面對相似的問題——缺乏現實性、歷史性和社會性——做出的不盡相同的反應。他們或多或少都在原有研究傳統的基礎上減輕了研究的抽象程度,包括對不確定性、無知和錯誤預期的抽象和對歷史、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的抽象。這也體現了整個社會科學界共同關注的制度問題的最新研究趨勢。由于不同流派擁有各自的理論淵源,當面對相似的問題,他們所做出的反應很自然地呈現出了路徑差異。一方面,cia堅持偏好外生和均衡觀,始終把研究的理論性放在首位,強調對自己的命題提供“微觀的詮釋”;而hi和si則堅持偏好內生和非均衡觀,注重研究的現實性,理論構建上相應薄弱,缺乏微觀基礎。另一方面,cia所做的工作更多地是將歷史、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其研究在本質上仍然是演繹的,而不是經驗的和歷史的;而hi和si揚棄了政治學和社會學組織理論的傳統研究方法,主張用社會一歷史方法取代建立在先驗假設基礎上的超越時間和空間的演繹方法,他們的研究在現實性、歷史性和社會性方面都更強。除了上述差異之外,通過比較也可以看到各個流派在多個方面表現出了趨同性。如cia更加關注各種制度之間的相互作用、共同演化,hi和si則更加強調為制度分析提供一種微觀行為理論;cia認識到行為人在做出選擇時受到意識形態、文化觀念和從前的選擇的約束,hi和si也意識到通過引入厚重的理性觀有可能實現與理性選擇理論的融合。
各流派之間存在的差異為將來的制度研究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考,它們之間的趨同則或多或少預示了制度研究未來發展的方向。本文認為:
(1)未來的制度研究將是跨學科的,不可能在任何一個學科的內部完成。
(2)未來的制度研究不能單純地地依賴演繹法或歸納法,將演繹法和歸納法結合在一起的社會一歷史分析可能成為未來制度研究的主要方法。
(3)未來的制度研究將著力在微觀行為基礎和宏觀制度結構之間建立起關聯。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比較制度分析;歷史制度主義;社會學制度主義
新制度經濟學在面對新古典經濟學時的態度十分矛盾,一方面,批判新古典理論過于抽象,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借助于新古典的研究方法。這使得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面臨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是現實性與理論性的矛盾,即如果放松在信息、理性和認知方面的假設條件,可以更貼近現實世界,但會導致新古典理性選擇范式的失效,難以形成一般性的理論;如果堅持較為嚴格的假設條件,又不能很好地解釋制度的形成和演變;二是研究缺乏歷史性與社會性,即新制度經濟學在很大程度上抽象掉了行為人所處的歷史情景和受到的社會約束。這兩大問題阻礙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作為對上述問題的反思,新制度經濟學家已經開始了將不確定性、有限理性和認知模式納入制度研究的工作,也進行了一些降低歷史和社會約束方面的抽象程度的嘗試,其中以青木和格雷夫為代表的比較制度分析(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analysis,簡稱為cia)在這方面的工作最為引人注目。
無獨有偶,政治學家們也遇到了與新制度經濟學家類似的問題。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理性選擇制度主義也因其反現實、反歷史和反社會而受到批評?!胺船F實”,即假設前提(完全理性和外生偏好)過于簡化,具有hall(1996)所說的“無情的優雅”;“反歷史”,即忽視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選擇的影響,認為有效率的歷史過程是迅速地走向某種最佳解決辦法的過程;“反社會”,即忽視個人身處其中的社會關系對制度產生和變遷的影響。這些問題使理性選擇制度主義在解釋現實政治世界時遇到了很多困難,比如無法解釋無效率制度的存在、對不同制度之間的共時互動和歷時互動也無力駕馭等等。面對這些與新制度制度學相似的問題,政治學領域興起了歷史制度主義(hi)和社會學制度主義(si)。
本文將從什么是制度、制度如何影響行為、制度如何變遷、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的影響、文化觀念和意識形態在制度形成和發展中的作用等方面,對新制度經濟學的新發展(cia)與政治學領域興起的hi和si進行比較,希望通過這種學科間的對話與交流思考如何推動制度研究的深入發展。
一、制度及其對個體行為的影響
(一)各具特色的制度觀
在cia中,青木將制度概括為關于博弈重復進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維系系統,其中“博弈重復進行的主要方式”可以等同為博弈規則;格雷夫認為制度是由規則、信念、規范和組織構成的系統。雖然表述形式有差異,但從本質上講,他們都將制度看作是平等的參與人相互博弈所達成的均衡。他們認為任何一項制度都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要素,強調它們之間的相互契合。格雷夫指出只有與信念和規范相一致的規則,才是當事人有激勵遵守的規則,才能成為制度系統的一部分;同樣地,只有與行為協調一致的信念和規范才是制度系統的組成部分。
hi和si也強調制度不僅包括正式規則,還包括文化、規范和慣例等非正式規則。其中,si的制度定義更加寬泛,他們將制度基本上等同于文化,不僅包括正式的規則、程序或規范,而且還包括象征系統、認知模式和道德模板。與cia將任何一項制度都看作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要素構成的系統不同,hi和si用“兩分法”的眼光來看待制度,人為地將制度區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他們在研究時各有側重,前者主要研究正式制度,后者主要關注非正式制度。另外,與cia將制度看作平等參與人博弈的結果不同,hi特別強調權力和資源的不平衡分配,將制度視為不平等的政治集團之間斗爭的產品。同時強調制度在各社會集團間不平等地分配權力的方式,認為制度給予不同集團的接近決策過程的機會大小是不一樣的。si則忽略了各方行為者之間可能存在的權力沖突。
(二)制度如何影響行為
在cia看來,參與人的偏好是外生于制度的,制度通過既協助又制約的方式影響參與人的行為以實現其外生偏好。一方面,在一個信息不完全的世界里,制度可以幫助理性有限的參與人節約決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另一方面,制度通過為參與人提供關于制度均衡的信息協調他們的信念,從而控制著參與人的行為決策規則。在多種可能性中,共有信念引導著參與人朝著某一特定的方向行動。格雷夫還進一步指出不同的制度要素在影響行為方面發揮不同的作用,“規則”提供共享信息并協調行為,“信念”和“規范”提供遵循規則的激勵,“組織”產生并傳播規則。
si和hi則認為制度首先塑造的是參與人的偏好。在他們看來,制度不僅提供信息和認知模板,還影響著行為者的身份認同、自我印象和偏好,行為人的策略本身也是經過制度過濾后才被構建出來的?!巴ㄟ^創造新的行為者及身份感,通過給行為者提供成功與失敗的標準,通過構建關于恰當行為的規則”,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規定了個人的偏好并構建了他們的自我身份認同。在hi看來,個人行動遵循的是“最優標準”還是“滿意標準”,是受理性驅使還是受特定的文化模式所驅使,要視特定的制度背景而定。制度構造了政治的情境,決定了行動者的偏好、策略和利益。
二、行為假設與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
(一)行為假設:薄弱的理性還是厚重的理性
cia承認理性是有限的,在他們看來有限理性不僅包括有限信息,還包括認知能力的有限性。如青木認為個體參與人不可能具備關于博弈規則的完全知識,也不可能對其他人的策略決策和所處的情景做出完備的推斷。相反,他假定每個參與人只擁有關于博弈結構的有限的主觀認知,這些認知來自過去的經驗,只有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認知出現內部危機時才被修改。格雷夫原則上承認無論是信息還是認知都是有限的,但在實際研究中,為了能夠運用古典博弈論(該分析框架假設參與人的決策集合是事先固定的)研究制度,他保留了參與人擁有信息的有限性,認為社會規則能夠為參與人提供信息和協調,幫助他形成關于他人行為的預期,回避了參與人認知能力的有限性。
cia與以往的新制度經濟學將有限理性等同為有限信息相比已經前進了一大步,但在hi和si看來,他們所持的是仍然是一種薄弱(weak)的理性觀。所謂薄弱的理性觀,是指他們忽視了制度在塑造個人理性過程中的作用,把個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為研究的先驗性前提。與薄弱理性觀相對應,hi和si提出了自己厚重(sick)的理性觀,即認為制度塑造了參與人的理性(不僅包括信息和認知,還包括追
求的目標)。如si認為個體的理性本身是在特定的情景中由制度建構出來的。他們不是在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假設下去談理性選擇,而是在選擇行為是有目的和有意識的意義上來討論它。在hi看來,除非已知相關情境,否則任何關于“自利行為”的廣泛假設都是無意義的。我們需要一個基于歷史的分析去澄清什么是他們力圖最大化的東西,以及為什么他們強調特定的目標甚于其他的目標。
(二)研究方法:均衡的還是非均衡的
在對制度變遷的研究中,青木和格雷夫的側重點有差異:前者強調制度之間共時性和歷時性關聯,致力于提供一個分析經濟整體制度安排及其變遷的統一框架;后者更傾向于比較不同經濟體中具體制度安排的差異,或研究某項具體的制度安排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遷。但是,cia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在他們看來制度變遷就是從一個博弈均衡到另一個博弈均衡,是“沿著均衡點的演進”。他們致力于解釋從新均衡到舊均衡的過程,努力把一系列的博弈均衡連接起來。即使在分析整體性制度安排時,青木也堅持均衡觀,他認為各個博弈域的制度之間相互耦合、相互嵌入,形成有機的制度系統;整體性制度的變遷,是各種不同制度之間相互關聯方式的變遷。
hi和si強調制度變遷是多項制度共同演化的過程,分析各種組織和制度如何相互關聯塑造制度變遷的過程乃至結果。其中hi特別強調多項制度之間的相互作用,質疑將某一項制度安排從整個制度結構中分離出來單獨研究的方法,認為必須將其放在更廣闊的情景(制度結構)中。在這一點上,他們的看法與青木相似。與青木不同的是,hi并不假設這些相互作用(交叉)的制度能夠互相適應,形成彼此一致的整體。制度之間可能存在矛盾,為行為人提供多元化的行為邏輯。同時,他們也不贊成用均衡觀來看待制度及其變遷,認為“制度本身是政治沖突和選擇的有意或無意的結果”,相應地,制度變遷是充滿了矛盾和沖突、充滿了偶然性和無效率現象的歷史過程。歷史過程不會產生均衡,它會產生獨特的、但是次優的結果。
(三)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
在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這一問題上,cia強調制度自身發展的累積性影響,給出了制度變遷的內生性解釋。如青木指出在一定的外生和內生規則下,重復博弈的累積性后果可能導致資產、權力和社會角色分配的不平等,當不平等累積到臨界規模時,就會引發內生的制度變遷。在對制度變遷機制的具體研究方面,cia內部存在差異。青木對制度變遷機制的研究演化色彩更濃,特別強調認知能力有限的個體與制度之間的正負反饋:制度為個體行為提供信息,同時又對個人的行動決策施加“人為約束”;參與人相互作用共同再生和印證著制度,或在外部沖擊和內部累積性影響下調整主觀認知尋求新的行動可能性,使原有制度陷入危機。在格雷夫看來,制度變遷機制是多樣化的,可能有較強的理性選擇色彩,也可能有較強的演化色彩,取決于準參數(受現存制度影響而逐漸改變,如人口數量、貿易規模等)的性質:(1)如果準參數可被觀察到,它們的重要性能被很好地理解,決策者可能意識到過去的行為不再是自我實施的,從而有意識地改變制度。通過公共決策有意識地選擇替代性行為、建立新規則,是制度變遷機制的常見表現。(2)如果準參數是不可觀察的、不確定的、不可識別的,制度變遷機制可能反映了個體愿意試驗和冒險偏離過去的行為,或擁有更多知識的個人出現,指出新的制度均衡。
hi用權力不平等的參與人之間的沖突來解釋制度變遷機制。他們將制度演變過程分成制度存續的“正常時期”和制度斷裂的“關鍵時刻”。正常時期的制度變遷遵循著路徑依賴規律,各種政治力量之間保持著某種平衡;但是在“關鍵時刻”,各種政治力量之間的平衡被打破,沖突結果凝固形成新的制度。hi一方面強調制度變化是多種政治力量共同發揮作用結果,否認制度的可設計性,另一方面強調可能的新制度往往不是唯一的,最終形成哪一種取決于政治沖突各方的力量對比,也會受到其它“干擾”因素(如觀念、信仰)的影響。在si看來,制度可以等同于文化,其變遷是非常困難的。他們用“價值的沖突”來解釋制度變化,即制度本身所宣示的價值與周圍社會價值之間的沖突。但是,制度的變化又不能簡單地歸因于環境的變化,因為“制度不是現在外部力量或者微觀行為和動機的簡單反映,它們把歷史經驗也嵌入了規則、慣例和形式之中”。制度通過學習過程來確認和適應變化的環境,忽略了制度變化過程中所必然包含的各方行動者之間存在的權力沖突??傊?,si眼中的制度變遷是學習、適應、演化的結果,而不是有意識設計的結果。
三、歷史、路徑依賴與制度變遷
(一)歷史為什么是重要的
“歷史是重要的”,這已成為各流派制度主義者的共識。但在歷史為什么是重要的問題上,他們之間的意見就不完全相同了。
cia認為歷史是重要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歷史有助于精煉博弈均衡。如青木指出,當現存制度由于外部沖擊或內部累積性因素陷入危機,參與人不得不調整自己的主觀認知,修正對其他參與人行為方式的預期。伴隨著參與人在制度危機下尋求新出路的過程,至少有幾個潛在的制度有可能逐漸演化出來,相互競爭。究竟哪一種潛在制度最終成為預期收斂的聚集點,進而成為一種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過去的制度即歷史。格雷夫則認為歷史不僅有助于精煉博弈均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待精煉的潛在制度的集合。他指出過去的制度影響著新制度的學習和試驗過程,影響引入新要素的成本和收益,使潛在的新制度傾向于與過去的制度相互關聯而不是嚴重地偏離它們。
hi則認為個體的偏好不是不證自明的,而是需要加以解釋的變量。歷史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不僅塑造了行為者的策略,而且還塑造了他們的目標和利益,通過建構政治情景影響政治結果。在hi看來,cia存在的最大問題在于他們研究中的個人是抽象掉了時間和空間的理性人,其偏好是先驗給定的。雖然格雷夫也提出了歷史情景分析方法,但歷史情景的作用也僅限于使理論模型的構建更符合史實,至于參與人,不管處于中世紀的穆斯林社會還是處于正走在通向“西方興起”道路上的歐洲,都被先驗地假定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二)歷史如何影響制度的變遷
諾思認為歷史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路徑依賴上,即規模經濟、技術互補性和網絡外部性使制度一旦走上某條路徑,它的既定方向就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從而形成對該路徑的依賴。實際上,過去的制度對現在的制度變遷的影響要復雜、深刻得多。格雷夫強調過去的制度影響現在制度的認知基礎,認為個人在制度變遷過程中進行選擇時會從過去的制度要素中汲取認知的、信息的、協調的和規范的內容。其具體機制包括:(1)環境效應,指過去的制度構成新博弈的外生規則的一部分;(2)協調效應,指過去的制度為當事人在多重可能的制度之間進行選擇提供指導;(3)包含效應,指新制度很可能包括了過去已經存在的制度要素。格雷夫還指出以“群”形式存在的過去制度,其細節會影響制度變遷的性質:強互補的“群”,制度變遷很難發生,一旦發生更可能是全面的變遷;多個制度共享相同制度要素的
“群”,變遷也很難發生,一旦發生將是革命性的;制度間聯系較弱的“群”,變遷更可能是漸進的、局部的。
hi將歷史看作一個過程,通過追溯事件發生的歷史軌跡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考察過去對現在的影響。“過程追蹤”是hi研究制度變遷的核心方法。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hi對長時間的、大規模但進程緩慢的制度變遷的關注,比如民主化、工業化、國家建立或福利政策的發展等。如果在短時期內研究,一些變化緩慢的關鍵性變量很容易被看作是固定的,從而被忽略掉。還有一些因果過程涉及多方面因素,其中的關聯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充分顯現,需要研究者在較大的時間跨度內進行研究。在歷史影響制度變遷的機制上,hi主要強調路徑依賴、時間序列和關鍵枝節點(critical junctures)的重要性。他們認為諾思所說的路徑依賴現象在政治過程中也廣泛存在,因為一旦某種制度固定下來之后,學習效應、協同效應、適應性預期和退出成本的增大使制度的改變越來越困難。而且,由于政治領域制度高度密集性、政治權力的非對稱性、政治本身的復雜性和模糊性等,都使政治領域的制度變遷顯示出更強的路徑依賴性。時間序列之所以重要往往是建立在路徑依賴的基礎之上的,自增強機制將某些選擇從政治選擇菜單上刪除掉了。關鍵枝節點,就是原有制度陷入危機、多種潛在制度競爭的時期,最終哪一種潛在制度勝出將顯著影響隨后的制度變遷。hi認為抽象地討論多重均衡的精煉意義不大,重要的是識別、探究這些關鍵枝節點,將其放在所處的歷史情景中加以研究,這也是hi更為宏觀的研究視角的一大優勢。
四、意識形態、文化觀念和非正式制度
諾思在運用新古典框架研究制度變遷時,遇到了以下主要問題:為什么多數國家沒有像西歐那樣產生有效率的制度安排?為什么無效率的制度能夠持續存在?作為對上述問題思考的結果,他在《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中引入了意識形態,在《制度、制度變遷和經濟績效》提出了路徑依賴理論,力圖解釋人類經濟制度的演變與停滯和無效率制度的存在。其中,路徑依賴意味著“歷史是重要的”,強調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的影響;引入意識形態則體現了非正式制度的重要性。
一旦我們承認非正式制度(如習俗、慣例等)是制度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就不可避免地將意識形態(指行為人的主觀認知模式)和文化觀念(指共享的價值觀念)這些被新古典理論看作外生的變量帶人了制度研究的視野。這是因為非正式制度(或者稱為“規范”)根植于特定社會的文化觀念之中,深刻地影響到了行為人的意識形態。當我們沿著“非正式制度是重要的”再前進一步,追問非正式制度如何形成和演化、它通過什么機制影響行為人的選擇,就不能不關注文化觀念和意識形態,否則就無法回答上述問題?,F實中制度理論的發展體現了這一趨勢,除了諾思在20世紀90年代后轉向研究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和演化之外,青木和格雷夫也在將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制度分析框架上做出了有益的嘗試。
cia將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分析框架的方式與他們的制度觀是一致的。在他們看來,制度本身就是包含了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要素的系統。其中,非正式的制度要素就體現為支持博弈均衡的共有信念。在共有信念形成和演化過程中,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或者說,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正是通過影響共有信念的形成和演化進入制度分析框架的。那么,影響是如何發生的呢?cia通常將文化觀念看作是外生的,用參與人協同修正意識形態來解釋制度變遷,將作為非正式制度要素的共有信念看作參與人之間策略性互動的內生性結果。具體的機制如下:每個參與人對于博弈結構都有自己的主觀認知,當他們基于自己的主觀認知選擇的行為相互一致(即均衡化)時,他們的主觀認知將被行動共同決定的可觀察的事實證實,并作為未來行為決策的指南而不斷再生產出來。如果基于參與人主觀認知的行為未能產生預期的結果,一種普遍的認知危機隨之出現,并引發人們尋找新的認知模式。在多樣化的新認知模式中,究竟哪一種能成為所有參與人的共有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與人身處其中的文化觀念。文化觀念協調了眾多參與人的意識形態,為新均衡的實現提供了聚焦點。
hi和si都強調文化觀念的重要性,這體現在他們寬泛的制度定義上。在他們看來,文化進入制度分析的方式反映了他們“兩分法”的制度觀,即人為地將制度區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其中,hi主要關注各種正式的制度在政治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但很少有歷史制度主義者堅持(正式)制度是產生政治結果的唯一因素,文化觀念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等也是他們重點考慮的因素,他們尤其關注制度與文化觀念之間的相互關系。由于hi的中觀和宏觀視角,他們缺少像cia那樣基于個人認知模式的微觀分析,微觀基礎的缺乏使hi不能夠提供文化觀念如何影響行為的更詳盡的描述。si主要研究非正式制度,他們將文化本身也界定為制度,從僅僅將文化看成是共享的態度和價值,轉向了將文化看成是為行為提供模板的規范、象征或劇本的網絡。通過將文化直接等同于非正式制度,si眼中文化的影響遠不止cia所認為的協調參與人的意識形態、提供聚焦點那么簡單。他們認為人首先是特定社會關系中的個人,該社會的文化觀念指明了某人在既定的背景下能夠把自己想像成什么樣的。也就是說,文化不僅影響個體的策略性算計,還影響著他們的基本偏好和對自我身份的認同。如果用博弈論的語言來描述的話(雖然si并沒有這么做),文化塑造了參與人本身(偏好、利益和策略集合),提供了博弈的規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博弈的結果。與cia相似,si也注重從微觀層面分析文化與行為的關系(雖然兩者的行為標準不同)。他們強調文化與個體行動之間高度互動和同構性的特征:當按照文化所提供的規范展開行動時,個體會自然而然地將自己建構成為社會行動者,參與有社會意義的行動,并不斷地強化他所遵循的規范。
五、結論與啟示
本文將經濟學領域內制度研究的最新進展(cia)和政治學領域內最近興起的hi和si進行了比較。這些研究是在各自的學科領域面對相似的問題——缺乏現實性、歷史性和社會性——做出的不盡相同的反應。他們或多或少都在原有研究傳統的基礎上減輕了研究的抽象程度,包括對不確定性、無知和錯誤預期的抽象和對歷史、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的抽象。這也體現了整個社會科學界共同關注的制度問題的最新研究趨勢。由于不同流派擁有各自的理論淵源,當面對相似的問題,他們所做出的反應很自然地呈現出了路徑差異。一方面,cia堅持偏好外生和均衡觀,始終把研究的理論性放在首位,強調對自己的命題提供“微觀的詮釋”;而hi和si則堅持偏好內生和非均衡觀,注重研究的現實性,理論構建上相應薄弱,缺乏微觀基礎。另一方面,cia所做的工作更多地是將歷史、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其研究在本質上仍然是演繹的,而不是經驗的和歷史的;而hi和si揚棄了政治學和社會學組織理論的傳統研究方法,主張用社會一歷史方法取代建立在先驗假設基礎上的超越時間和空間的演繹方法,他們的研究在現實性、歷史性和社會性方面都更強。除了上述差異之外,通過比較也可以看到各個流派在多個方面表現出了趨同性。如cia更加關注各種制度之間的相互作用、共同演化,hi和si則更加強調為制度分析提供一種微觀行為理論;cia認識到行為人在做出選擇時受到意識形態、文化觀念和從前的選擇的約束,hi和si也意識到通過引入厚重的理性觀有可能實現與理性選擇理論的融合。
各流派之間存在的差異為將來的制度研究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考,它們之間的趨同則或多或少預示了制度研究未來發展的方向。本文認為:
(1)未來的制度研究將是跨學科的,不可能在任何一個學科的內部完成。
(2)未來的制度研究不能單純地地依賴演繹法或歸納法,將演繹法和歸納法結合在一起的社會一歷史分析可能成為未來制度研究的主要方法。
(3)未來的制度研究將著力在微觀行為基礎和宏觀制度結構之間建立起關聯。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比較制度分析;歷史制度主義;社會學制度主義
中圖分類號:F091.3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5656(2008)04―0022―08
新制度經濟學在面對新古典經濟學時的態度十分矛盾,一方面,批判新古典理論過于抽象,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借助于新古典的研究方法。這使得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面臨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是現實性與理論性的矛盾,即如果放松在信息、理性和認知方面的假設條件,可以更貼近現實世界,但會導致新古典理性選擇范式的失效,難以形成一般性的理論;如果堅持較為嚴格的假設條件,又不能很好地解釋制度的形成和演變;二是研究缺乏歷史性與社會性,即新制度經濟學在很大程度上抽象掉了行為人所處的歷史情景和受到的社會約束。這兩大問題阻礙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作為對上述問題的反思,新制度經濟學家已經開始了將不確定性、有限理性和認知模式納入制度研究的工作,也進行了一些降低歷史和社會約束方面的抽象程度的嘗試,其中以青木和格雷夫為代表的比較制度分析(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analysis,簡稱為CIA)在這方面的工作最為引人注目。
無獨有偶,政治學家們也遇到了與新制度經濟學家類似的問題。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理性選擇制度主義也因其反現實、反歷史和而受到批評?!胺船F實”,即假設前提(完全理性和外生偏好)過于簡化,具有Hall(1996)所說的“無情的優雅”;“反歷史”,即忽視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選擇的影響,認為有效率的歷史過程是迅速地走向某種最佳解決辦法的過程;“”,即忽視個人身處其中的社會關系對制度產生和變遷的影響。這些問題使理性選擇制度主義在解釋現實政治世界時遇到了很多困難,比如無法解釋無效率制度的存在、對不同制度之間的共時互動和歷時互動也無力駕馭等等。面對這些與新制度制度學相似的問題,政治學領域興起了歷史制度主義(HI)和社會學制度主義(SI)。
本文將從什么是制度、制度如何影響行為、制度如何變遷、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的影響、文化觀念和意識形態在制度形成和發展中的作用等方面,對新制度經濟學的新發展(CIA)與政治學領域興起的HI和SI進行比較,希望通過這種學科間的對話與交流思考如何推動制度研究的深入發展。
一、制度及其對個體行為的影響
(一)各具特色的制度觀
在CIA中,青木將制度概括為關于博弈重復進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維系系統,其中“博弈重復進行的主要方式”可以等同為博弈規則;格雷夫認為制度是由規則、信念、規范和組織構成的系統。雖然表述形式有差異,但從本質上講,他們都將制度看作是平等的參與人相互博弈所達成的均衡。他們認為任何一項制度都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要素,強調它們之間的相互契合。格雷夫指出只有與信念和規范相一致的規則,才是當事人有激勵遵守的規則,才能成為制度系統的一部分;同樣地,只有與行為協調一致的信念和規范才是制度系統的組成部分。
HI和SI也強調制度不僅包括正式規則,還包括文化、規范和慣例等非正式規則。其中,SI的制度定義更加寬泛,他們將制度基本上等同于文化,不僅包括正式的規則、程序或規范,而且還包括象征系統、認知模式和道德模板。與CIA將任何一項制度都看作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要素構成的系統不同,HI和SI用“兩分法”的眼光來看待制度,人為地將制度區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他們在研究時各有側重,前者主要研究正式制度,后者主要關注非正式制度。另外,與CIA將制度看作平等參與人博弈的結果不同,HI特別強調權力和資源的不平衡分配,將制度視為不平等的政治集團之間斗爭的產品。同時強調制度在各社會集團間不平等地分配權力的方式,認為制度給予不同集團的接近決策過程的機會大小是不一樣的。SI則忽略了各方行為者之間可能存在的權力沖突。
(二)制度如何影響行為
在CIA看來,參與人的偏好是外生于制度的,制度通過既協助又制約的方式影響參與人的行為以實現其外生偏好。一方面,在一個信息不完全的世界里,制度可以幫助理性有限的參與人節約決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另一方面,制度通過為參與人提供關于制度均衡的信息協調他們的信念,從而控制著參與人的行為決策規則。在多種可能性中,共有信念引導著參與人朝著某一特定的方向行動。格雷夫還進一步指出不同的制度要素在影響行為方面發揮不同的作用,“規則”提供共享信息并協調行為,“信念”和“規范”提供遵循規則的激勵,“組織”產生并傳播規則。
SI和HI則認為制度首先塑造的是參與人的偏好。在他們看來,制度不僅提供信息和認知模板,還影響著行為者的身份認同、自我印象和偏好,行為人的策略本身也是經過制度過濾后才被構建出來的?!巴ㄟ^創造新的行為者及身份感,通過給行為者提供成功與失敗的標準,通過構建關于恰當行為的規則”,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規定了個人的偏好并構建了他們的自我身份認同。在HI看來,個人行動遵循的是“最優標準”還是“滿意標準”,是受理性驅使還是受特定的文化模式所驅使,要視特定的制度背景而定。制度構造了政治的情境,決定了行動者的偏好、策略和利益。
二、行為假設與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
(一)行為假設:薄弱的理性還是厚重的理性
CIA承認理性是有限的,在他們看來有限理性不僅包括有限信息,還包括認知能力的有限性。如青木認為個體參與人不可能具備關于博弈規則的完全知識,也不可能對其他人的策略決策和所處的情景做出完備的推斷。相反,他假定每個參與人只擁有關于博弈結構的有限的主觀認知,這些認知來自過去的經驗,只有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認知出現內部危機時才被修改。格雷夫原則上承認無論是信息還是認知都是有限的,但在實際研究中,為了能夠運用古典博弈論(該分析框架假設參與人的決策集合是事先固定的)研究制度,他保留了參與人擁有信息的有限性,認為社會規則能夠為參與人提供信息和協調,幫助他形成關于他人行為的預期,回避了參與人認知能力的有限性。
CIA與以往的新制度經濟學將有限理性等同為有限信息相比已經前進了一大步,但在HI和SI看來,他們所持的是仍然是一種薄弱(Weak)的理性觀。所謂薄弱的理性觀,是指他們忽視了制度在塑造個人理性過程中的作用,把個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為研究的先驗性前提。與薄弱理性觀相對應,HI和SI提出了自己厚重(Sick)的理性觀,即認為制度塑造了參與人的理性(不僅包括信息和認知,還包括追
求的目標)。如SI認為個體的理性本身是在特定的情景中由制度建構出來的。他們不是在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假設下去談理性選擇,而是在選擇行為是有目的和有意識的意義上來討論它。在HI看來,除非已知相關情境,否則任何關于“自利行為”的廣泛假設都是無意義的。我們需要一個基于歷史的分析去澄清什么是他們力圖最大化的東西,以及為什么他們強調特定的目標甚于其他的目標。
(二)研究方法:均衡的還是非均衡的
在對制度變遷的研究中,青木和格雷夫的側重點有差異:前者強調制度之間共時性和歷時性關聯,致力于提供一個分析經濟整體制度安排及其變遷的統一框架;后者更傾向于比較不同經濟體中具體制度安排的差異,或研究某項具體的制度安排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遷。但是,CIA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在他們看來制度變遷就是從一個博弈均衡到另一個博弈均衡,是“沿著均衡點的演進”。他們致力于解釋從新均衡到舊均衡的過程,努力把一系列的博弈均衡連接起來。即使在分析整體性制度安排時,青木也堅持均衡觀,他認為各個博弈域的制度之間相互耦合、相互嵌入,形成有機的制度系統;整體性制度的變遷,是各種不同制度之間相互關聯方式的變遷。
HI和SI強調制度變遷是多項制度共同演化的過程,分析各種組織和制度如何相互關聯塑造制度變遷的過程乃至結果。其中HI特別強調多項制度之間的相互作用,質疑將某一項制度安排從整個制度結構中分離出來單獨研究的方法,認為必須將其放在更廣闊的情景(制度結構)中。在這一點上,他們的看法與青木相似。與青木不同的是,HI并不假設這些相互作用(交叉)的制度能夠互相適應,形成彼此一致的整體。制度之間可能存在矛盾,為行為人提供多元化的行為邏輯。同時,他們也不贊成用均衡觀來看待制度及其變遷,認為“制度本身是政治沖突和選擇的有意或無意的結果”,相應地,制度變遷是充滿了矛盾和沖突、充滿了偶然性和無效率現象的歷史過程。歷史過程不會產生均衡,它會產生獨特的、但是次優的結果。
(三)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
在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這一問題上,CIA強調制度自身發展的累積性影響,給出了制度變遷的內生性解釋。如青木指出在一定的外生和內生規則下,重復博弈的累積性后果可能導致資產、權力和社會角色分配的不平等,當不平等累積到臨界規模時,就會引發內生的制度變遷。在對制度變遷機制的具體研究方面,CIA內部存在差異。青木對制度變遷機制的研究演化色彩更濃,特別強調認知能力有限的個體與制度之間的正負反饋:制度為個體行為提供信息,同時又對個人的行動決策施加“人為約束”;參與人相互作用共同再生和印證著制度,或在外部沖擊和內部累積性影響下調整主觀認知尋求新的行動可能性,使原有制度陷入危機。在格雷夫看來,制度變遷機制是多樣化的,可能有較強的理性選擇色彩,也可能有較強的演化色彩,取決于準參數(受現存制度影響而逐漸改變,如人口數量、貿易規模等)的性質:(1)如果準參數可被觀察到,它們的重要性能被很好地理解,決策者可能意識到過去的行為不再是自我實施的,從而有意識地改變制度。通過公共決策有意識地選擇替代、建立新規則,是制度變遷機制的常見表現。(2)如果準參數是不可觀察的、不確定的、不可識別的,制度變遷機制可能反映了個體愿意試驗和冒險偏離過去的行為,或擁有更多知識的個人出現,指出新的制度均衡。
HI用權力不平等的參與人之間的沖突來解釋制度變遷機制。他們將制度演變過程分成制度存續的“正常時期”和制度斷裂的“關鍵時刻”。正常時期的制度變遷遵循著路徑依賴規律,各種政治力量之間保持著某種平衡;但是在“關鍵時刻”,各種政治力量之間的平衡被打破,沖突結果凝固形成新的制度。HI一方面強調制度變化是多種政治力量共同發揮作用結果,否認制度的可設計性,另一方面強調可能的新制度往往不是唯一的,最終形成哪一種取決于政治沖突各方的力量對比,也會受到其它“干擾”因素(如觀念、信仰)的影響。在SI看來,制度可以等同于文化,其變遷是非常困難的。他們用“價值的沖突”來解釋制度變化,即制度本身所宣示的價值與周圍社會價值之間的沖突。但是,制度的變化又不能簡單地歸因于環境的變化,因為“制度不是現在外部力量或者微觀行為和動機的簡單反映,它們把歷史經驗也嵌入了規則、慣例和形式之中”。制度通過學習過程來確認和適應變化的環境,忽略了制度變化過程中所必然包含的各方行動者之間存在的權力沖突??傊?,SI眼中的制度變遷是學習、適應、演化的結果,而不是有意識設計的結果。
三、歷史、路徑依賴與制度變遷
(一)歷史為什么是重要的
“歷史是重要的”,這已成為各流派制度主義者的共識。但在歷史為什么是重要的問題上,他們之間的意見就不完全相同了。
CIA認為歷史是重要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歷史有助于精煉博弈均衡。如青木指出,當現存制度由于外部沖擊或內部累積性因素陷入危機,參與人不得不調整自己的主觀認知,修正對其他參與人行為方式的預期。伴隨著參與人在制度危機下尋求新出路的過程,至少有幾個潛在的制度有可能逐漸演化出來,相互競爭。究竟哪一種潛在制度最終成為預期收斂的聚集點,進而成為一種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過去的制度即歷史。格雷夫則認為歷史不僅有助于精煉博弈均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待精煉的潛在制度的集合。他指出過去的制度影響著新制度的學習和試驗過程,影響引入新要素的成本和收益,使潛在的新制度傾向于與過去的制度相互關聯而不是嚴重地偏離它們。
HI則認為個體的偏好不是不證自明的,而是需要加以解釋的變量。歷史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不僅塑造了行為者的策略,而且還塑造了他們的目標和利益,通過建構政治情景影響政治結果。在HI看來,CIA存在的最大問題在于他們研究中的個人是抽象掉了時間和空間的理性人,其偏好是先驗給定的。雖然格雷夫也提出了歷史情景分析方法,但歷史情景的作用也僅限于使理論模型的構建更符合史實,至于參與人,不管處于中世紀的穆斯林社會還是處于正走在通向“西方興起”道路上的歐洲,都被先驗地假定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二)歷史如何影響制度的變遷
諾思認為歷史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路徑依賴上,即規模經濟、技術互補性和網絡外部性使制度一旦走上某條路徑,它的既定方向就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從而形成對該路徑的依賴。實際上,過去的制度對現在的制度變遷的影響要復雜、深刻得多。格雷夫強調過去的制度影響現在制度的認知基礎,認為個人在制度變遷過程中進行選擇時會從過去的制度要素中汲取認知的、信息的、協調的和規范的內容。其具體機制包括:(1)環境效應,指過去的制度構成新博弈的外生規則的一部分;(2)協調效應,指過去的制度為當事人在多重可能的制度之間進行選擇提供指導;(3)包含效應,指新制度很可能包括了過去已經存在的制度要素。格雷夫還指出以“群”形式存在的過去制度,其細節會影響制度變遷的性質:強互補的“群”,制度變遷很難發生,一旦發生更可能是全面的變遷;多個制度共享相同制度要素的
“群”,變遷也很難發生,一旦發生將是革命性的;制度間聯系較弱的“群”,變遷更可能是漸進的、局部的。
HI將歷史看作一個過程,通過追溯事件發生的歷史軌跡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考察過去對現在的影響?!斑^程追蹤”是HI研究制度變遷的核心方法。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HI對長時間的、大規模但進程緩慢的制度變遷的關注,比如民主化、工業化、國家建立或福利政策的發展等。如果在短時期內研究,一些變化緩慢的關鍵性變量很容易被看作是固定的,從而被忽略掉。還有一些因果過程涉及多方面因素,其中的關聯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充分顯現,需要研究者在較大的時間跨度內進行研究。在歷史影響制度變遷的機制上,HI主要強調路徑依賴、時間序列和關鍵枝節點(Critical Junctures)的重要性。他們認為諾思所說的路徑依賴現象在政治過程中也廣泛存在,因為一旦某種制度固定下來之后,學習效應、協同效應、適應性預期和退出成本的增大使制度的改變越來越困難。而且,由于政治領域制度高度密集性、政治權力的非對稱性、政治本身的復雜性和模糊性等,都使政治領域的制度變遷顯示出更強的路徑依賴性。時間序列之所以重要往往是建立在路徑依賴的基礎之上的,自增強機制將某些選擇從政治選擇菜單上刪除掉了。關鍵枝節點,就是原有制度陷入危機、多種潛在制度競爭的時期,最終哪一種潛在制度勝出將顯著影響隨后的制度變遷。HI認為抽象地討論多重均衡的精煉意義不大,重要的是識別、探究這些關鍵枝節點,將其放在所處的歷史情景中加以研究,這也是HI更為宏觀的研究視角的一大優勢。
四、意識形態、文化觀念和非正式制度
諾思在運用新古典框架研究制度變遷時,遇到了以下主要問題:為什么多數國家沒有像西歐那樣產生有效率的制度安排?為什么無效率的制度能夠持續存在?作為對上述問題思考的結果,他在《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中引入了意識形態,在《制度、制度變遷和經濟績效》提出了路徑依賴理論,力圖解釋人類經濟制度的演變與停滯和無效率制度的存在。其中,路徑依賴意味著“歷史是重要的”,強調過去的制度對現在制度的影響;引入意識形態則體現了非正式制度的重要性。
一旦我們承認非正式制度(如習俗、慣例等)是制度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就不可避免地將意識形態(指行為人的主觀認知模式)和文化觀念(指共享的價值觀念)這些被新古典理論看作外生的變量帶人了制度研究的視野。這是因為非正式制度(或者稱為“規范”)根植于特定社會的文化觀念之中,深刻地影響到了行為人的意識形態。當我們沿著“非正式制度是重要的”再前進一步,追問非正式制度如何形成和演化、它通過什么機制影響行為人的選擇,就不能不關注文化觀念和意識形態,否則就無法回答上述問題?,F實中制度理論的發展體現了這一趨勢,除了諾思在20世紀90年代后轉向研究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和演化之外,青木和格雷夫也在將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制度分析框架上做出了有益的嘗試。
CIA將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分析框架的方式與他們的制度觀是一致的。在他們看來,制度本身就是包含了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要素的系統。其中,非正式的制度要素就體現為支持博弈均衡的共有信念。在共有信念形成和演化過程中,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或者說,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正是通過影響共有信念的形成和演化進入制度分析框架的。那么,影響是如何發生的呢?CIA通常將文化觀念看作是外生的,用參與人協同修正意識形態來解釋制度變遷,將作為非正式制度要素的共有信念看作參與人之間策略性互動的內生性結果。具體的機制如下:每個參與人對于博弈結構都有自己的主觀認知,當他們基于自己的主觀認知選擇的行為相互一致(即均衡化)時,他們的主觀認知將被行動共同決定的可觀察的事實證實,并作為未來行為決策的指南而不斷再生產出來。如果基于參與人主觀認知的行為未能產生預期的結果,一種普遍的認知危機隨之出現,并引發人們尋找新的認知模式。在多樣化的新認知模式中,究竟哪一種能成為所有參與人的共有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與人身處其中的文化觀念。文化觀念協調了眾多參與人的意識形態,為新均衡的實現提供了聚焦點。
HI和SI都強調文化觀念的重要性,這體現在他們寬泛的制度定義上。在他們看來,文化進入制度分析的方式反映了他們“兩分法”的制度觀,即人為地將制度區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其中,HI主要關注各種正式的制度在政治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但很少有歷史制度主義者堅持(正式)制度是產生政治結果的唯一因素,文化觀念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等也是他們重點考慮的因素,他們尤其關注制度與文化觀念之間的相互關系。由于HI的中觀和宏觀視角,他們缺少像CIA那樣基于個人認知模式的微觀分析,微觀基礎的缺乏使HI不能夠提供文化觀念如何影響行為的更詳盡的描述。SI主要研究非正式制度,他們將文化本身也界定為制度,從僅僅將文化看成是共享的態度和價值,轉向了將文化看成是為行為提供模板的規范、象征或劇本的網絡。通過將文化直接等同于非正式制度,SI眼中文化的影響遠不止CIA所認為的協調參與人的意識形態、提供聚焦點那么簡單。他們認為人首先是特定社會關系中的個人,該社會的文化觀念指明了某人在既定的背景下能夠把自己想像成什么樣的。也就是說,文化不僅影響個體的策略性算計,還影響著他們的基本偏好和對自我身份的認同。如果用博弈論的語言來描述的話(雖然SI并沒有這么做),文化塑造了參與人本身(偏好、利益和策略集合),提供了博弈的規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博弈的結果。與CIA相似,SI也注重從微觀層面分析文化與行為的關系(雖然兩者的行為標準不同)。他們強調文化與個體行動之間高度互動和同構性的特征:當按照文化所提供的規范展開行動時,個體會自然而然地將自己建構成為社會行動者,參與有社會意義的行動,并不斷地強化他所遵循的規范。
五、結論與啟示
本文將經濟學領域內制度研究的最新進展(CIA)和政治學領域內最近興起的HI和SI進行了比較。這些研究是在各自的學科領域面對相似的問題――缺乏現實性、歷史性和社會性――做出的不盡相同的反應。他們或多或少都在原有研究傳統的基礎上減輕了研究的抽象程度,包括對不確定性、無知和錯誤預期的抽象和對歷史、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的抽象。這也體現了整個社會科學界共同關注的制度問題的最新研究趨勢。由于不同流派擁有各自的理論淵源,當面對相似的問題,他們所做出的反應很自然地呈現出了路徑差異。一方面,CIA堅持偏好外生和均衡觀,始終把研究的理論性放在首位,強調對自己的命題提供“微觀的詮釋”;而HI和SI則堅持偏好內生和非均衡觀,注重研究的現實性,理論構建上相應薄弱,缺乏微觀基礎。另一方面,CIA所做的工作更多地是將歷史、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納入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其研究在本質上仍然是演繹的,而不是經驗的和歷史的;而HI和SI揚棄了政治學和社會學組織理論的傳統研究方法,主張用社會一歷史方法取代建立在先驗假設基礎上的超越時間和空間的演繹方法,他們的研究在現實性、歷史性和社會性方面都更強。除了上述差異之外,通過比較也可以看到各個流派在多個方面表現出了趨同性。如CIA更加關注各種制度之間的相互作用、共同演化,HI和SI則更加強調為制度分析提供一種微觀行為理論;CIA認識到行為人在做出選擇時受到意識形態、文化觀念和從前的選擇的約束,HI和SI也意識到通過引入厚重的理性觀有可能實現與理性選擇理論的融合。
各流派之間存在的差異為將來的制度研究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考,它們之間的趨同則或多或少預示了制度研究未來發展的方向。本文認為:
(1)未來的制度研究將是跨學科的,不可能在任何一個學科的內部完成。
(2)未來的制度研究不能單純地地依賴演繹法或歸納法,將演繹法和歸納法結合在一起的社會一歷史分析可能成為未來制度研究的主要方法。
(3)未來的制度研究將著力在微觀行為基礎和宏觀制度結構之間建立起關聯。
隨著世界政治中戰爭因素的減弱,經濟增長成為各國主導戰略。對于渴望經濟繁榮、政治合法性的眾多發展中國家來說,它們現在面臨的最激烈競爭來自昔日反帝國主義殖民主義的戰友們。由于這些國家在資源稟賦、產品結構等諸多方面基本上呈水平而非垂直分布,彼此之間缺乏互補性和相互替代性,因此必須為了爭取外國資本、技術以及市場而不斷向發達國家的資本做出讓步并且相互競低條件,自由化成了必然的選擇。倡導新自由主義的西方國家以及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為代表的國際機構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熬攀甏隙慷昧诉@樣一個總體性趨勢:各國采納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倡導的正統理論,并且遵循著它提供的政策措施。自由主義經濟學在世界范圍對政治主張以及職業觀點的牢牢控制肯定是從八十年代向九十年代轉變的重要標志之一?!?/p>
當然,發展中國家也不是均質的,在自由化時序、制度結構和取向、國內經濟狀況等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別。這些差別直接導致了在發展中國家形成了幾個可以集中吸引資金的“漏斗”地帶——所謂的新興市場,例如東亞、東南亞以及南美洲的部分國家。這些“漏斗”地區在很大程度上并且在一定時期內是資本空間擴張的最后邊界,在這些地區投資獲利最大。但是必須注意的是,由于金融創新,八十年代以來資本的結構出現了重大的變化,除了傳統的對于實物經濟的直接投資外,在全球資本流動中比例越來越大的是各種以投機為目的的投資基金。直接投資受空間的限制很大,并且沒有投資基金行動靈活、贏利迅速。因此,這些“漏斗”地區也逐漸成為勢力越發強大的投資基金最青睞的地方。
一九九四年的墨西哥、一九九七年的東亞和東南亞就是這樣的投資“漏斗”。在這兩個地區中,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在危機爆發之前,兩個地區的經濟增長迅速并且積極推行自由化措施。前國家經濟轉軌的重要理論家杰弗里·薩克斯早在一九九六年的一項研究中就指出,新興市場在自由化之后容易出現兩種假象:一是認為經濟自由化之后貨幣堅挺的原因是自由化,而不是追逐高回報的資本流入。而資本流入啟動了房地產價格以及非貿易商品與服務的泡沫,一旦泡沫破裂,股票下跌,貨幣也開始貶值;另一個假象是認為國內銀行從解除管制中獲得的自由是無風險的,而實際上從國外借款并在國內泡沫經濟
中投資非常容易受到本國貨幣匯率變動的影響。各國政府或者忽視了這種現象的潛在危險,或者不愿意正視被長期繁榮掩蓋的制度缺陷,因此在行動上顯得遲鈍盲目,這實際上損害了市場的信心,直接導致了恐懼心理的多米諾效應,整個經濟的信用維持和創造能力被大大削弱。所以一旦這些短時間流入的資金在套利成功之后大規模向國外轉移的時候,政府面臨著洪水潰堤的巨大危險。
在金融領域,犯類似錯誤的不只是政治家,還有“商學院、經濟理論家以及政治學家”。商學院向學生傳授的只是融資的專門技術,沒有讓他們理解為什么在融資上發生了如此巨大的變化,這些變化是如何發生的以及給金融體系和單個企業帶來了什么風險。而且到處泛濫的哈佛個案研究方法把重點放在了制造業,而不是包括金融業在內的服務業。經濟學家癡迷于交易成本問題,忽視了作為市場經濟決定因素的技術發展,即便有人關注技術創新,但集中在制造業,特別是工業所依靠的交通和通訊體系的創新上,很少注意銀行使用的技術創新、金融交易創新以及銀行本身的創新。至于政治學家以及其他社會科學家,他們對于金融事務的細節問題了解的更是有限,而且興趣不大。這些都造成了政府、公眾無論在認識上還是行動上都遠遠落后于金融創新的速度。
金融創新包括三種形式:技術創新、產品(服務)創新以及程序創新。這三種形式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的?!岸稹焙蟠蟛糠纸鹑趧撔率菑拿绹_始的,然后擴展到倫敦、東京等地。而且許多創新是在七十年代出現的。當時越南戰爭導致了通貨膨脹,尼克松實行了美元貶值,實行浮動匯率。這些變動導致了價格和匯率的頻繁變化,經營者為了避免風險、賺取利潤不斷創新。銀行開始涉足新的服務領域,而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始侵入銀行的服務領域。但是“沒有美國政治當局的同謀(有意識的或者無意識的),它們的創新和技術就無法為自己帶來豐厚利潤,給金融體系帶來巨大的變化”。
遺憾的是,許多研究者沒有更多地重視美國政府的行為,包括其制度的漏洞以及為了補救對金融創新所做的讓步。而正是這些政府行為賦予了一系列創新合法性,并且為它們的繼續發展提供了新的機會。美國不僅是眾多創新的策源地,而且也是創新的最大收益者。借助創新,美國大量的資本找到了新的投資目標和領域,并且在繞過政府管制上更加靈活。特別應該注意的是,美國以及一些西方國家實際上在金融管制上為后來者設置了一種“管制陷阱”:一方面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為了防范金融風險,加強和完善了金融管制,這不僅起到了規范國內資本投機行為,防止更大的風險出現的效果,而且也迫使投機資本向國外轉移,實際上起到了轉移風險的作用;另一方面為了本國資本尋找新的投資空間,誘逼發展中國家不顧本國制度情況和實際后果加快金融自由化的步伐。而這些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管制上的嚴重不均衡。結果是大量投機資本蜂擁進入這些管制不力、有利可圖的國家和地區。而一旦攻擊得手,就會趁對方來不及反應迅速撤離。九十年代出現的幾次金融危機無一不是這樣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國為首的少數西方國家以及大量私人資本合謀發動了危機,在幾乎一夜間把這些國家和地區的人民幾十年辛勤勞動積累的財富以“體面”的形式掠奪而去,一九九七年危機之后,東南亞人民生活水平的急劇下降、經濟的停滯與美國經濟的持續繁榮與股市紅火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然而,資本投資的獲利者把問題的原因完全歸結給受傷害者,這頗有些強盜邏輯的味道。但是,不需要高深的理論和精密的統計,任何有常識的人都懂得,在全球資本流動量相對穩定的情況下,一個國家的獲益必然是以另一個國家的損失為代價的。
批判資本投機并不是完全否定資本流動的合理性,更不是呼吁回歸封閉經濟的狀態,而是提醒各國政府以及公眾不要被“資本神話”所迷惑,只注意金錢的炫目和虛幻的繁榮,忽視其背后的危險與兇殘。對于現代市場經濟,尤其是業已形成的世界市場經濟來說,資本的重要性無異于血液之于身體。但是如果不隨時警惕血液發生了感染以及其他病變,那再強壯的身體也會受到威脅,甚至危及生命。對于世界市場經濟來說,更是如此,因為這個不斷復雜龐大的綜合體至今還沒有一個有權威的醫生,相互獨立的各國政府以及受局部利益控制的國際組織在診治病癥和監控病情上基本上都是游方郎中的水平,有的不過是亂施虎狼藥的“蒙古大夫”。
現在全球經濟遇到的一個根本性矛盾是日益統一的經濟與建立在領土分立基礎上的政治管理。這種經濟上的統一與政治上的分裂直接造成了經濟與政治關系的不協調和不對稱,資本投機有了更大的機會?,F代市場經濟的發展史已經表明,只有經濟與政治的關系實現了協調,才能保證經濟的繁榮和有序發展。在過去數百年中,市場經濟之所以取得了巨大的發展,主要是因為民族國家與國內市場在地理界限以及管理能力上實現了和諧和統一。以領土為基礎的民族國家保證了國內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行。但是隨著市場的不斷擴大,跨國、跨地區,乃至全球性貿易、資本、勞動力流動在數量和廣度上的發展,這種長期維持的和諧關系難以維持。而資本借助世界市場經濟的形成以及金融創新,不僅克服了空間擴張的障礙,而且克服了時間的限制,形成了虛擬經濟超越實物經濟的局面,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拘泥于領土范圍的國家以及局部性的國際組織的管理能力。
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需要兩個基本的主體:最后貸款人以及管制者。前者維護公眾、企業等對金融體系的最終信心,后者懲罰和防止干擾金融秩序,破壞公共利益的行為。在國內金融體系中,這兩個主體實際上就是國家,并且實現了較為合理的統一。但是在國際金融體系中,還沒有一個可以把這兩種基本功能承擔起來的主體。既沒有所謂的世界政府,也沒有類似的國際組織。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各國協調相互的行動,在防范金融風險上采取共同措施;另一種是加強現有的國際金融管制措施,特別是強化并完善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清算銀行等在內的國際組織的能力,把它們發展成類似于全球最后貸款人和全球管制者的組織。
從理論上,這兩種選擇都有可行之處。但是必須考慮到它們所涉及到的問題。就第一種選擇來說,如何協調各國的行動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就目前的情況來說,各國協調行動至少面臨下列困難:第一,在誰充當領導者、救援基金提供的比例分配、如何使用這些基金等諸多問題上各國存在著利益上的矛盾。這種矛盾不僅體現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還體現在發達國家之間。被認為對世界經濟具有重要影響的大國出于自己的利益考慮,常常在危機爆發時并不積極,因為相互討價還價而延誤了解決的時機。三十年代的危機是從奧地利的信貸銀行破產開始的,而英、法、美等國出于各自的考慮并沒有提供及時而充足的資金,從而誘發了一場席卷世界的大蕭條。在一九九七年的亞洲危機中,日本這個大國鄰居扮演的角色也并不光彩,不僅沒有積極提供幫助,反而推動日元貶值,頗有些落井下石的味道。對于它們來說,只有等到危機殃及自己的時候,才會采取措施,而這時候往往危機已經病入膏盲了。
第二,各國合作遇到的另一個非?,F實的問題是制度之間的差別。與此相關的是各國歷史、文化、國內利益格局等其他方面的不同。因此如何去異求同變得非常重要。在斯特蘭奇看來,雖然研究這種差別是比較政治學以及政治經濟學的一般性內容,但似乎沒有從根本上得到充分的理解。之所以這樣可能因為美國社會科學——特別是經濟學——在學術界處于統治地位,它經常假設世界的其他國家可以模仿美國的體制,或者它們早晚會這樣做。各國的情況表明,首先在管制體制以及機構上存在著巨大的差別,其次國內政治以及對外政治也有所不同。至于被認為是理想模式的美國體制,雖然能夠消除許多缺陷以及沖突,但不一定說明它是一種好體制,因為美國能夠比其他國家避免一些危險和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歸功于其已經形成的強大的經濟優勢和實力。
第三,在現有體制下,各國的合作實際上是由西方國家主導的。這主要是由它們的經濟實力以及管制體制優勢決定的。但是“二戰”以后的危機基本上都是發生在發展中國家,因此在解決危機中發展中國家的利益應該得到優先的考慮。實際并不是這樣,西方國家或者無視這些國家的利益,或者武斷地把危機的原因完全歸罪于這些國家內部,然后把自己的一套體制強加給這些國家。
最后,必須提到的是被許多人視為惟一可以承擔起解決全球問題的國家——美國。實際上對于這個夾在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之間的大國來說,其國家利益才是最根本的。用斯特蘭奇的話說,“美國所有領域的政策(不僅僅是金融政策)在本質上都是國內政策。決策一直是針對國民情緒、國內問題以及國內各種利益做出的。美國歷屆政府至今還不善于考慮它們自己的行為是如何影響他人的”。另外,美國現在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來承擔起這種穩定的作用依然是一個疑問。
在第二種選擇中,國際清算銀行以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被寄予了厚望。但事實表明它們還缺乏承擔起最后貸款人和全球管制者重任的必要素質和能力。長期以來,國際清算銀行一直致力于制定各國中央銀行都遵守的共同規則,并沒有重視明確它們彼此之間的責任。在這方面最突出的是“巴塞爾協定”制定的資本充足率標準。盡管國際清算銀行在制定共同規則方面竭盡所能,但是收效不大。到一九九六年,它實際上已經承認了資本充足率規定的失敗,也放棄了建立銀行監督共同標準的整個思想,因為它沒有足夠的權威以及威懾工具來強制這些規定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