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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學生衛生標準;制定;實際工作;應用;探討
【中圖分類號】R1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6851(2014)05-0628
通過在學校制定相應的衛生標準,不斷地規范學校衛生標準建設,是學校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的重要依據。在實踐中表明,學校的學習生活環境、飲食環境等都和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有著緊密的聯系,因此在學校制定衛生安全標準,能夠有效地促進學校對學生的安全健康管理,同時也能夠很好地促進學校的安全發展建設,因此一定要加強學校衛生標準的制定,從而不斷完善學校生活、學習環境,形成一個良好的氛圍。
1衛生標準體系
學校衛生標準的制定是為了更好的保護青少年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同時保證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衛生標準體系的建設能夠對學生的學習生活環境、心理健康發展等方面產生重要的影響。衛生標準體系通過法律形式形成量化的規定,從而以量值進行衛生相關部門對于其行為技術規范的規定建設,經過國家以及相關的主管部門批準以后,就形成了法定的衛生標準。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校衛生標準管理范圍主要是學校的衛生基礎、環境衛生安全、預防性衛生、學生的相關衛生行為規范、學校衛生教育、生活用品衛生、學生的身體衛生以及健康狀況等七項規定。
學校衛生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于兩方面內容:
一方面是國家衛生部門提出的專用的衛生標準,比如學校的一些基本設施的大小、標準化建設規定等,都是由國家衛生標準委員會下面設置的學校衛生委員會組織制定,除此以外,其他的衛生委員會制定的相關標準同樣也適用于學校衛生管理和監督使用,比如生活用水的衛生安全標準等。
一方面是衛生部以外的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衛生標準,制定的相關標準同樣也適用于學校衛生管理和監督使用,比如學校的建筑設計規范等。
學校衛生標準體系是衛生標準體系的組成部分,按照學校衛生標準的對象、性質等的不同,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相應的衛生標準體系。在學校發展的過程中,通過制定相應的衛生標準體系,能夠對學校管理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能夠清楚地對學校的相關衛生標準組成進行充分了解,通過各個衛生項目之間的協調作用,從而深化衛生標準在學校實際發展過程中的應用。
2學校衛生標準制定及其管理
學校衛生標準在制定過程中要按照一定的原則以及程序,下面我簡單對其加以介紹。
2.1衛生標準制定所堅持的原則
衛生標準在制定過程中,第一,必須要符合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第二,滿足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需求;第三,具有充分的科學依據;第四,根據經濟、技術發展等進行衛生標準制定;第五,充分考慮我國國情,采用國際標準。
2.2衛生標準制定程序
2.2.1通用程序
通用程序主要是編制、規劃、計劃、起草、審核、批準等8個階段。
2.2.2快速程序
快速程序主要是等效的采用國際標準或者是國外標準,能夠避免研發、起草等階段。除此之外,還有就是對現存的衛生標準進行修訂,這種方法也可以有效地避免研發、起草等階段。
2.3衛生標準工作制定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當前衛生標準制定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第一,由于其制定內容的滯后性,導致當前的衛生法律制度不能夠促進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第二,衛生標準的可行性理解不透徹,標準制定過程中的公開度有待增強;第三,標準修訂緩慢,不能夠和當前的社會發展相適應;第四,標準的實施狀況差,不能夠開展有效地操作過程;第五,標準制定經費不足。
3學校衛生標準在實際工作的應用探討
學校衛生標準和技術是國家立法的重要基礎,也是學校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的重要依據,學校衛生標準的制定,能夠有效地促進學生的全面健康發展和教育,推動學校的衛生安全管理,從而促進學校衛生標準在學校內很好的實施。
在學校衛生標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主要包括學校教學樓、宿舍樓的建筑設計要求以及室內的照明設計要求、學生的安全健康教育狀況、生活學習環境、學生體育鍛煉、心理健康教育、相應的學校保健設施等這些都屬于學校衛生標準制定內容。當前我國已經頒布了二十多項的學校衛生標準,主要就是上述提到的這些相關內容,包括對學校的相關設計要求、學校的安全衛生教育狀況以及結合學生自身的心理發展方面提出的衛生標準制定。
在學校的衛生標準制定過程中,最明顯的一項內容就是對學校教學樓教室的采光和照明等相關方面的設計要求,根據衛生標準規定,依據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發育狀況而制定,被廣泛地應用于城市、鄉鎮等的中小學學校、高等教育學校等,比如對于學生使用的課桌面的采光最低值的限制等,從而促進學校的衛生標準制定,促進對學生的健康發育的良好影響。
4結束語
學生衛生標準制定,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系統工作,一方面要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做好學校衛生標準的制定,另一方面在制定衛生標準的過程中,要結合學校自身的實際狀況,比如學校的教學樓設計、室內的課桌設計、學生年齡等情況,每個學校的環境不同,因此在聯系國家有關的衛生標準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要結合各自特點進行衛生標準制定,從而從學校建筑設施、學校教學、學生的自身成長發育等方面制定完善的衛生標準體系,不斷促使學校內部形成一個良好的氛圍。
參考文獻
[1]馬軍.學生衛生標準制定及其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J].中國學校衛生,2004,25(01):01-03.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GB15979―2002)2002年開始實施,期間衛生部對衛生用品的衛生許可作了多次改革,GB15979―2002已然轉變為衛生用品衛生管理的重要技術標準之一。為評價該標準的適用性,2009年我們對全市衛生監督機構和衛生用品生產企業使用GB15979-2002的情況進行調查。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
對本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包括市衛生監督機構1家,區、縣衛生監督機構19家(調查時浦東新區尚未與南匯區合并);在本市171家取得《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衛生用品生產企業(發證日期截止至2009年3月)中隨機抽取44家,占總體的25.74%。44家企業生產的產品包括衛生巾、衛生護墊、衛生栓、紙尿褲、尿布、尿墊、濕巾、衛生濕巾、抗(抑)菌制劑、紙巾、手(指)套、衛生棉(棒、簽、球)化妝棉(紙)、紙質餐飲具等。
1.2方法
采用問卷調查的方法,對衛生監督機構在監管中和衛生用品生產企業在產品衛生質量控制中運用GB15979―2002的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衛生指標、衛生要求、采樣和檢測方法的使用情況等。共發放64份調查問卷,回收率為100%。調查搜集的數據從2003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調查對象凡使用GB15979―2002一項或多項衛生指標或衛生要求的為“使用”,計算“使用率”。調查對象對產品和生產環境的抽檢結果采用GB15979―2002的衛生指標要求進行評價,符合的為“合格”,計算“合格率”。
數據使用Excel 2003軟件錄入和分析。
2結果
2.1基本情況
20家衛生監督機構自2002年GB15979―2002頒布實施起均已使用,到目前為止使用了7年多。44家企業中有40家將GB15979―2002的要求體現在質量管理文件中或產品企業標準中,占90.91%,平均使用時間為(4.55±2.46)年,最長的使用了7年多,最短的使用了1年。另有4家企業因未投入正式生產,尚未開始使用GB15979―2002。對GB15979―2002在衛生用品衛生監督管理上所起的作用進行整體評價,從表1來看,大多數單位持認可的態度,選擇“非常大”、“較大”的衛生監督機構11家,占55.00%,衛生用品生產企業38家,占86.36%。
2.2衛生指標使用情況
2.2.1產品衛生指標衡量衛生用品產品衛生質量的主要指標包括微生物(細菌菌落總數、真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性化膿菌)、毒性、殺/抑菌性能和穩定性,各項指標的使用情況見表2。從表2可見,微生物指標使用較普遍,殺/抑菌性能、毒性、穩定性指標使用較少。衛生監督機構根據產品特性選擇衛生指標,對衛生用品開展監督抽檢,采用GB15979―2002的產品衛生指標要求對檢測結果進行評價,指標使用結果為:2003―2008年,全市20家衛生監督機構共抽檢衛生用品1638件,符合GB15979―2002的衛生用品1550件,合格率為94.63%,歷年監督抽檢情況見表3,每年均有檢出不合格衛生用品。40家使用GB15979―2002評價成品衛生質量的衛生用品生產企業中,有3家曾檢出不合格,合格率為92.50%,此情況基本與衛生監督部門歷年來的監督抽檢結果基本相符。
2.2.2生產環境衛生指標GB15979―2002對衛生用品生產企業的生產環境衛生提出了衛生指標,包括車間空氣、工作臺表面、工人手的細菌菌落總數,以及工人手的致病菌,各項生產環境衛生指標的使用情況見表4。從表4可見,衛生監督機構和衛生用品生產企業均以使用車間空氣、工作臺表面、工人手的細菌菌落總數為主,較少使用工人手致病菌指標。2003―2008年,除轄區內無衛生用品生產企業的2個區外,全市其余18個衛生監督機構共對726家衛生用品生產企業的生產環境進行了抽檢,采用GB15979―2002的生產環境衛生指標要求對檢測結果進行評價,指標使用結果為:車間空氣、工作臺表面、工人手的合格率分別為97.52%、97.80%、86.91%,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歷年生產環境衛生監督抽檢情況見表5,每年均有企業被檢出生產環境不合格。
40家使用GB15979―2002評價生產環境衛生的衛生用品生產企業中,曾有4家檢出生產環境衛生不合格的情況,合格率為90.00%,其中,4家均出現過工人手不合格,有1家還同時出現過工作臺表面不合格,此情況也基本與衛生監督部門歷年來的監督抽檢結果相符。
2.3衛生要求使用情況
GB15979―2002除了規定衛生用品的產品衛生質量、生產環境衛生外,還對生產企業的原材料與產品生產、消毒、貯存、運輸過程衛生和產品標識提出了要求,表6為各項衛生要求的使用情況和使用頻繁程度的排序。從表6可見,衛生監督機構使用最多的是產品標識要求,最少的是原材料衛生要求,而企業的情況恰好相反。
第五
2.4采樣和檢測方法使用情況
GB15979―2002附錄中規定了與產品衛生和生產環境衛生指標相對應的采樣和檢測方法。
20家衛生監督機構中有5家對采樣和送檢提出了意見,占25.00%,40家將GB15979―2002作為企業內控標準的衛生用品生產企業中有5家對采樣和檢測方法提出了意見,占12.50%。問題主要集中在簡化采樣和檢測方法上,以更加適應工作效率提高的需要,如在監督抽檢所需的獨立包裝樣品數量過多、按規定時間送樣可能會影響工作效率、細菌菌落總數和真菌菌落總數檢測的平行樣品過多等,其他的問題還包括生產環境采樣方法中未規定在消毒后多長時間內采樣、紙質餐飲具應如何適用產品衛生指標、被測物的稱取重量范圍過寬等。
3討論
GB15979―2002是一部規范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的產品和生產環境衛生標準、消毒效果生物監測評價標準和相應檢驗方法,以及原材料與產品生產、消毒、貯存、運輸過程衛生要求和產品標識要求[1]的技術法規,是衛生監督機構開展衛生監督、企業控制產品衛生質量的基本依據和準則。目前,全市所有衛生監督機構都將GB15979―2002作為衛生用品的監督監測依據,90%以上的衛生用品生產企業將GB15979―2002作為產品的生產技術要求,納入企業衛生質量控制體系或企業標準。有超過半數的衛生監督機構和80%以上的企業對標準所發揮的作用表示認同。2003到2008年的產品檢測和環境衛生抽檢數據顯示,大部分被檢對象能達到GB15979―2002的要求,同時每年也有個別不合格的情況出現。因此,GB15979―2002既起到了一定的規范作用,也適用于本市衛生用品衛生管理的實際情況。
GB15979―2002是國家頒布的強制性標準,是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依據,也是生產企業在開展生產時必須執行的衛生標準。然而,由于GB15979―2002中規定的衛生指標為產品全性能的指標,在調查中發現,實際監管和生產中,衛生監督機構和生產企業在指標的使用上有一定的選擇性。
衛生監督機構在開展監督抽檢時,使用最多的是產品衛生指標中的細菌菌落總數和真菌菌落總數,以及生產環境衛生指標中的細菌菌落總數,其余項目則較少開展,尤其是產品的毒性、穩定性指標。主要原因:一是衛生監督機構從監督的目的、效率和執法成本出發,結合產品特性,有重點地選擇在衛生學上有代表性的、檢測時間較短、費用不太昂貴的關鍵指標進行抽檢;二是區縣衛生監督機構受到區檢測機構檢驗能力的限制,無法開展諸如殺/抑菌性能、毒性、穩定性等項目的檢測,因此這幾項指標在衛生監督機構中的適用性大打折扣。
作為產品的制造者,衛生用品生產企業對產品的衛生質量和使用安全負有重要責任,這與衛生監督機構選擇指標抽查的工作模式有本質區別。但是,從調查結果來看,企業同樣也更多關注微生物指標,而忽略了殺/抑菌性能、毒性、穩定性等指標,抽查的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中僅有1/4使用了產品的關鍵指標殺/抑菌性能;毒性、穩定性指標也僅有約15%的生產企業使用。由于目前法律法規并未規定企業必須對產品進行全項目的檢測,因此造成了衛生用品質量控制上的一個“盲點”。
GB15979―2002的第8章到第12章為生產企業在原材料與產品生產、消毒、貯存、運輸過程衛生和產品標識等方面的衛生要求。調查結果顯示,產品標識要求在衛生監督機構中得到了普遍使用且使用頻率最高,原材料衛生要求使用最少且頻率最低,這一情況恰恰與衛生用品生產企業相反。探究原因后發現不少衛生監督機構是以可否處罰作為衛生要求使用的前提,排在首位的產品標識要求有可適用的處罰條款,因此使用最多。但是,其他的衛生要求生產企業即使違反了也不能處罰,對企業的制約效果不佳,因此不愿使用,這可能是導致30%的衛生監督機構認為GB15979―2002僅起到“一般”作用的原因之一。不過,對于生產企業來說,這些衛生要求均與生產密切相關的,原料又是生產的第一個環節,所以出現了企業將原料使用要求排在首位的情況。隨著衛生部《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定》于2010年起的實施,生產企業執行衛生標準的情況已作為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條件之一后,衛生要求的落實情況將會有所改善。
衛生監督機構和衛生用品生產企業對GB15979―2002的采樣和檢測方法提出了操作簡便的要求。例如,產品檢測所需的樣品量過多,僅開展微生物指標檢測就需要12個同批號的獨立包裝,這無形中增加了衛生監督機構對衛生用品市場監督抽檢的難度,也增加了企業產品自檢的工作量。因此,在確保檢驗方法科學、有效的基礎上做出適當修改,提高方法的可操作性,不僅讓衛生監督機構更加順利地開展監督抽檢,也使企業更為主動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4 參考文獻
[1] 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S].
基金項目:上海市衛生監督科研項目(2008015)
在會議中,為確保環境衛生標準化管理落到實處,打造車間優質生產環境,全面提升公司環境衛生秩序管理水平,結合我公司實際,經過研究制定《環境衛生秩序標準化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冃Э己说氖┬?,將成為我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也將對打造優質生產環境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按照衛生績效考核原則,由各部門車間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根據明確的責任區域,按照“定人員、定崗位、定時段、定內容、定標準、定獎懲”的要求,杜絕車間臟、亂、差、無序的現象,確定具體責任人,保證車間地板干凈整潔,物料擺放整齊,廣泛調動全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確保環境衛生績效考核原則得到貫徹執行。
二、加大考核力度,積極推進公司環境衛生建設
在會議中,為確保檢查考核取得實效,績效考核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由公司對各車間環境衛生秩序管理情況實施分級考核,通過日常檢查考核、專項例行檢查、社會監督評價相結合的綜合績效考評機制,每天對各車間環境衛生管理情況進行日常巡查,將車間地板是否整潔、物料擺放是否有序作為檢點,不留衛生死角,做好記錄。充分利用檢查這一有效措施,進行定期監督,做到衛生工作經?;?。將發現問題反饋有關部門,督促及時整改;每周進行一次整改情況匯總;每月對各車間環境衛生管理情況進行排名,并將情況通報各車間,同時報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評比,將成績適時向全體職員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每年進行年終總評,與各車間年終目標考核掛鉤。對管理責任不落實、問題突出的單位和責任人,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問責。
三、落實消防安全績效考核制度,確保公司實現持續消防安全
在會議中,建立消防安全績效考核制度,有利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利于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有利于公司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由被動變為主動,并自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按照消防安全績效考核原則,加強公司各車間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識,以“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獎勵優秀”的原則,定期分析、排摸和檢查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落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員工上崗前進行安全告知制度,告誡新上崗員工遵章守紀,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要“在管理上抓環節、在措施上抓落實、在機制上抓長效”,重點抓好事故前的安全預防工作。
公司應對各車間以及消防重點部位,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建立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并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要求,配備必須的消防設施,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在各車間出口通道處,按規定設置明顯的緊急疏散安全標志,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封閉和堵塞安全出口通道,如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確保員工安全疏散和撤離。公司全體職員要加強安全消防意識,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要求,加強消防演練和演習,并按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 材料與方法
1.1 樣品來源:在轄區內中心城區4家醫院、27家鎮鄉醫院、城區50家個體診所采樣。
1.2 監測項目:環境空氣(治療室、手術室、普通病房)、物體表面(操作臺面、推車、門把手等)、醫療用品(手術刀,內窺鏡等)、醫護人員手、使用中的消毒液(酒精、碘伏、戊二醛等)檢測菌落總數和致病菌(溶血性鏈球菌、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
1.3 監測方法 環境空氣用9cm直徑普通營養瓊脂平板在采樣點暴露5min后送檢培養。采樣點選擇:室內面積≤30m2設一條對角線上取3個點即中心一點、兩端距墻1m處各取一點;室內面積≥30m2設東、西、南、北、中5點,四周均距墻1m;物體表面、醫護人員手、醫療用品用浸有無菌生理鹽水采樣液的棉拭子1支,擦拭物體表面積50cm2(一只手樣面積約30cm2,醫療用品的被采表面< 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并隨之轉動棉拭子,剪去手接觸部分,將棉拭子放入裝l0ml采樣液的試管中送檢,門把手等小型物體則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體的方法采樣;使用中的消毒液用無菌吸管吸取1ml采樣。均采用平皿平均菌落計數法,結果按每平方厘米計算,消毒液按每毫升計算。
1.4 質量控制嚴格按照《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消毒技術規范》(2009版)的要求采樣、保存和送樣,同時做空白試驗,保證樣品質量,進行質量控制,減少監測誤差,保證結果準確可靠。
1.5 評價標準 評價標準均以《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的要求為準。檢查結果符合相應的標準值者,判定為該項檢查合格;反之,不符合相應標準值者,則判定為檢查不合格。
2 監測結果
監測中心城區4家醫院、27家鎮鄉醫院、城區50家個體診所的環境空氣、物體表面、醫護人員手、醫療用品、使用中的消毒液均未檢出致病菌,菌落總數監測的匯總情況見表1.
3 分析與討論
從表1中可以看出黔江區醫院消毒效果總體狀況很不佳,值得引起重視。環境空氣和物體表面合格率明顯低于國家衛生標準,醫護人員手合格率75.2%也很低;醫療用品合格率88.2%,主要是消毒包存放不當引起較多;使用中的消毒液合格率為94.9%,主要不合格是浸泡消毒液不合格引起較多。通過現場查看和結果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部分醫院和個體診所消毒不全或者未消毒,普遍存在消毒設施安裝不規范、不合理、消毒設施簡陋等現象,致使消毒效果很難達到無菌要求;(2)部分醫務人員無菌意識淡薄,對在醫療活動中的感染控制工作缺乏足夠的認識和自我保護觀念;(3)個體診所大都臨街開設,對環境空氣影響較大,是致使總體合格率偏低的主要原因;(4)院內管理或措施落實不到位,致使消毒流于形式,部分醫院消毒記錄不全或沒有消毒記錄;(5)環境衛生條件差或布局不合理,亂堆放雜物;(6)大部分使用不合格的消毒劑,沒有定期更換消毒液或配制濃度不足,缺乏理想的消毒方法;(7)監督監測體系不夠完善,缺乏強有力的制度保障;(8)投入不足,沒有引起管理者的足夠重視。
4 建議
4.1 加強醫務人員和管理者相關法律法規即《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醫院消毒衛生標準》、《醫院消毒技術規范》等的學習,對醫務人員進行消毒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廣大醫務人員必須牢固樹立“院內感染無處不在”的觀念,關鍵崗位必須做到 “有菌觀念、無菌操作”的理念。
4.2 加大投入,配備必要且合格的消毒設施和消毒藥品試劑等耗材;合理設置功能分區,該密封的必須密封,該分開的必須分開(比如治療室必須與其它診療室分開等);規范化安裝消毒設備,保證消毒效果和質量;正確合理選用適合本單位的理想消毒方法。
4.3 建立健全各項消毒管理制度,嚴格獎懲和檢查力度,保證消毒工作落到實處。
4.4 完善監督監測體系,加大監督監測力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查找問題,解決問題,提高醫院管理水平,減少或消除醫院院內感染。
參考文獻
[1]GB15982-1995,醫院消毒衛生標準.
第一條為了加強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規劃市區、郊區的城鎮地區和開發區、科技園區、風景名勝區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區。
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區的具體范圍由區、縣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第三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監督。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證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使市容環境衛生事業與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四條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門主管本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區、縣市政管理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依法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管理。
第五條本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區縣為主、分級管理和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六條市政管理行政部門和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教育、文化、衛生等部門,應當加強市容環境衛生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民的市容環境衛生意識。
廣播、電視、報刊等宣傳媒體和公共場所的廣告應當安排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公益性宣傳內容。
第七條維護市容環境衛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享受整潔優美市容環境的權利,同時負有維護市容環境衛生、愛護環境衛生設施的義務;對損害、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有權勸阻和舉報。
第八條本市提倡和鼓勵居民委員會組織居民制定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的公約,動員居民積極參加市容環境衛生治理工作,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社區。
第九條本市對在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本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按照授權的范圍,依法對本條例規定的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一條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行政,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
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實行執法責任制度和過錯追究制度。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依法對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實施行政監察。
第十二條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履行管理和監督職責;對于單位和個人舉報或者投訴的損害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不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三條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中不得,損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章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發展
第十四條本市按照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要求,確定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目標,建立科學、完備的管理體系、基礎設施體系和專業作業服務體系。
市容環境衛生事業應當逐步實現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專業作業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
第十五條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專業規劃、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定額指標和設置標準,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六條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本市的城市容貌標準和環境衛生標準,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對市容環境衛生有特殊要求的道路和地區,區、縣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嚴于本市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和環境衛生標準,并公布實施。
第十七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科學技術研究,鼓勵市容環境衛生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的推廣、應用,改善市容環境衛生勞動作業條件,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
第十八條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積極的產業政策和措施,推動環境衛生產業的發展。
第十九條本市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應當以政府投資為基礎,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資,建立多元化的投資融資機制,并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市容環境衛生責任
第二十條市和區、縣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計劃;
(二)制定環境衛生專業作業標準和規范;
(三)組織落實市容環境衛生工作;
(四)組織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本市實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度。單位和個人應當做好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工作。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是指單位和個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場所及其一定范圍內的區域。
第二十二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的確定原則是: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場所由所有權人負責;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間約定管理責任的,由約定的責任人負責。
下列區域的責任人按照如下規定確定:
(一)道路及其人行過街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等附屬設施由道路維修養護單位和清掃專業作業單位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其中新建、改建、擴建施工中的和未經驗收邊施工邊通車的道路,由建設單位負責。
(二)居民居住地區,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區等,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負責;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居民應當按照規定交納保潔費用。
(三)集貿市場、展覽展銷等場所,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四)公路、鐵路及其管理范圍,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五)河湖及其管理范圍,由河湖管理單位負責。
(六)建設工地的施工現場由施工單位負責;尚未施工的,由建設單位負責。
(七)城市綠地由管理養護單位負責。
(八)風景名勝區由管理單位負責。
(九)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的周邊區域,由本單位負責。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不明確的,由所在的區、縣人民政府確定;跨區、縣的,由市人民政府確定。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具體范圍,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劃定。
第二十三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標準是:
(一)保持市容整潔,無亂設攤、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
(二)保持環境衛生整潔,無暴露垃圾、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按照規定掃雪鏟冰;
(三)保持環境衛生設施的整潔、完好。
責任人對在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內發生的損害、破壞市容環境衛生行為,有權予以勸阻、制止并要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查處。
第二十四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具體范圍和責任要求,由區、縣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書面告知責任人。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履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責任人可以自行履行,也可以委托市容環境衛生專業作業企業履行。
第二十五條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的考評制度,并組織檢查。
第四章城市容貌
第一節建筑物、構筑物
第二十六條建筑物、構筑物的容貌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建筑物、構筑物的體量、造型、色調和風格應當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二)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原設計風格、色調。
(三)不得擅自在臨街的建筑物上插掛彩旗、加裝燈飾以及其他裝飾物。
(四)建筑物、構筑物外立面應當保持整潔和完好,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定期粉刷、修飾。
(五)建筑物頂部、外走廊等應當保持整潔,無堆物堆料;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地區的建筑物的頂部、陽臺外和窗外不得吊掛、晾曬和擺放物品,平臺、陽臺內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護欄的高度。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的范圍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
(六)新建、改建建筑物,應當按照設計標準統一設置陽臺和窗戶的護欄、空調設備托架、公用電視接收系統等設施;現有建筑物設置的護欄、空調設備托架、公用電視接收系統等設施沒有達到要求的,應當逐步改裝或者拆除。
違反前款第(三)項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可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違反前款第(四)項規定的,由區、縣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委托專業企業按照規定代為粉刷、修飾,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對不支付費用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十七條對未經批準搭建的影響市容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經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并可按照違法建筑物、構筑物的面積每平方米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其他設施可處工程造價1倍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在主要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設置建筑小品、雕塑等建筑景觀的,應當與周圍景觀相協調,并按照規定定期維護。出現破舊、污損的,應當及時粉刷、修飾。
第二十九條街道兩側的建筑物前,應當按照城市容貌標準的要求,選用透景、半透景的圍墻、柵欄或者綠籬、花壇(池)、草坪等作為分界并保持整潔、美觀。
第二節道路及其相關設施
第三十條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容貌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保持道路路面和人行步道平整,保持道緣石、無障礙設施完好;出現破損、短缺的,應當及時修復。
(二)保持立交橋、人行過街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整潔、完好。
(三)保持道路和橋梁上設置的隔離墩、防護欄、防護墻、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設施整潔、完好、有效;出現破舊、污損的,應當及時清洗、修復、更換。
第三十一條在道路上設置的井蓋、雨箅,應當保持完好。出現損壞、丟失、移位等的,所有權人或者維護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采取設置警示標志、護欄等臨時防護措施并及時維修、更換。
第三十二條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設置的交通、電信、郵政、電力、環境衛生等各類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規范的要求設置,保持完好和整潔美觀。出現破舊、污損或者丟失的,所有權人或者維護管理單位應當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過街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堆物堆料、擺攤設點,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經批準臨時占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舉辦文化、商業等活動的,應當保持公共場所整潔,舉辦單位應當按照要求設置環境衛生設施,及時清除產生的垃圾等廢棄物;舉辦活動結束,應當及時清除設置的設施。
臨街的商業、飲食業等行業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進行店外經營。
機動車、非機動車輛應當按照規定停放。
違反第一款規定的,責令改正投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三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可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未經批準不得在道路上空或者建筑物、構筑物之間架設管線設施。
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護欄、電線桿、樹木、綠籬等處晾曬衣物或者吊掛物品。
違反第一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可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禁止擅自挖掘道路。
經批準挖掘道路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延長工期,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現場,恢復原狀。
第三節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
第三十六條戶外廣告應當統一規劃,按照批準的要求和期限設置。
未經批準設置戶外廣告或者到期后未予拆除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井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設置戶外廣告,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保持安全牢固、完好整潔,無空置,無破損、污跡和嚴重褪色等;
(二)保持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牌)、燈箱體形式的戶外廣告顯示完整,不斷亮、不殘損。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燈箱等斷亮、殘損的,在修復前應當停止使用。
第三十八條機關、團體、部隊、院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字號、標志等牌匾和標識,應當按照批準的要求規范設置。
牌匾和標識的設置應當牢固安全、整潔美觀,照明和顯亮設施功能完好,不斷亮、不殘損。牌匾和標識畫面污損、字體殘缺、燈光顯示不完整等影響市容的,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換。違反規定的,責令停止使用,限期修復,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節標語和宣傳品
第三十九條在公共場所利用條幅、旗幟、氣球、充氣式裝置、實物造型等載體形式設置標語、宣傳品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按照批準的范圍、地點、數量、規格、內容和期限設置;
(二)保持整潔美觀、字跡清晰,無破損、無殘缺,到期及時撤除。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00元以上1000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在胡同、街巷和住宅小區等處選擇適當地點組織設置公共信息欄,為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負責管理和保潔。
第四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場所散發、懸掛、張貼宣傳品、廣告。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建筑物、構筑物等處刻畫、涂寫、噴涂標語及宣傳品、廣告。
違反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恢復原狀,沒收散發、懸掛、張貼的宣傳品、廣告,并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標語、宣傳品和廣告的內容違反公安、工商行政、衛生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的執法人員應當及時移送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公安、工商行政、衛生等行政管理部門對于標語、宣傳品和廣告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應當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節夜景照明
第四十二條本市夜景照明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由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會同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區、縣夜景照明規劃應當根據本市夜景照明總體規劃制定,并報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三條本市夜景照明規劃區域內的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廣場、綠地等,應當按照規劃要求建設夜景照明設施。
夜景照明建設方案,應當按照規定經市或者區、縣市政管理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本市對夜景照明設施實行供用電優惠政策,鼓勵夜景照明設施的建設和開啟。
第四十四條夜景照明和路燈照明的設置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做到整潔美觀、使用安全,并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夜景照明和路燈照明設施損壞、斷亮的,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換。夜景照明和路燈照明的設置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開閉夜景照明和路燈照明設施。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章環境衛生
第一節清掃保潔
第四十五條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專業清掃保潔責任單位應當按照作業規范和環境衛生標準要求,定時清掃,及時保潔。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并可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責任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完成責任地段的掃雪鏟冰工作。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圍擋、臨時廁所和垃圾收集設施。建設工程施工期間,應當及時清運施工產生的垃圾渣土,采取措施防止塵土飛揚、污水流溢。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或者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清除棄物棄料和圍擋、臨時廁所、垃圾收集設施及其他臨時建筑設施。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維修、清疏排水管道、溝渠,維修、更換路燈、電線桿及其他公共設施所產生的廢棄物,作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清除,不得亂堆亂放。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清理,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城市綠地管理養護單位應當保持綠地整潔。在道路兩側栽培、修剪樹木或者花卉等作業所產生的枝葉、泥土,作業單位應當及時清除,不得亂堆亂放。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保持車身整潔和外觀良好。
車身不整潔或者破損的,應當及時清洗、維修。
第五十一條不得占用道路、綠地等公共場所從事車輛清洗、維修等業務。
進行車輛清洗、維修的,應當保持場所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流溢、廢棄物向外散落。
違反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處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收購廢舊物品的經營者應當保持收購場所整潔,不得亂堆亂放。廢舊物品存儲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收購廢舊物品采取圍擋、遮蓋等措施,不得污染周圍環境。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在公共場所禁止下列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丟瓜果皮核、煙頭、紙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裝物等廢棄物;
(三)亂倒污水、垃圾,焚燒樹葉、垃圾;
(四)其他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可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禁止在規劃市區、郊區的城鎮地區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禽家畜;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按照每只(頭)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房的頂部、陽臺外和窗外搭建鴿舍。飼養鴿子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和周圍居民正常生活的,可以責令拆除鴿舍。
第二節垃圾等廢棄物的收集、清運和處理
第五十五條本市按照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對生活垃圾等廢棄物進行處理,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生活垃圾等廢棄物的產生,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提高生活垃圾等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水平。
按照垃圾產生者負有垃圾處理義務的原則,由垃圾產生者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五十六條本市應當對生活垃圾等廢棄物按照規定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
第五十七條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配置密閉式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應當做到日產日清、密閉運輸,并清運到指定的垃圾消納場所,不得亂堆亂倒。
因施工或者其他作業影響垃圾清運的,施工單位或者作業單位應當事先告知所在區、縣的市政管理行政部門,并在采取妥善解決措施后,方可施工或者作業。
違反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對個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因建設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繕、裝修等產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廢棄物應當單獨堆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
產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單位應當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門辦理渣土消納許可證,產生房屋修繕、裝修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個人應當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辦理渣土消納許可證,并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自行清運或者委托環境衛生專業作業企業清運到指定的處置場所。
違反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運輸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流體、散裝貨物的車輛應當具有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核發的準運證件。裝載的貨物應當包扎、覆蓋,不得車輪帶泥行駛,不得沿途泄漏、遺撒。
運輸散裝貨物的車輛的槽幫應當牢固、無破損,擋板嚴密。運輸渣土、砂石的車輛實行密閉運輸。運輸流體貨物應當使用不滲漏的容器裝載。
違反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使用無準運證件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從事運輸的,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運輸車輛泄漏、遺撒的,責令清除,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對于道路上的泄漏、遺撒物,當事人拒不清除或者沒有條件清除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可以代為委托市容環境衛生專業作業企業代為清除,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對不支付費用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第六十條對工業垃圾、醫療衛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妥善處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消納場。違反規定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六十一條對廁所的糞便應當排入污水處理系統或者貯(化)糞池。
負有清掏糞便責任的單位應當及時清掏,對清掏的糞便密閉運輸,并傾倒在指定的消納場所。
違反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賓館、飯店、餐館和機關、部隊、院校企業事業單位對本單仕產生的泔水,應當自行或者委托收集、清運,集中處理并在區、縣人民政府指定的地點消納。泔水不得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廁所和垃圾收集設施等,不得與其他垃圾混倒。
運輸泔水應當使用密閉的專用車輛,不得沿途泄漏、遺灑。
鼓勵自建泔水處理設施,實現泔水的綜合利用。
違反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六章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管理
第六十三條本市生活垃圾等廢棄物處理設施的建設,由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按照規劃統一組織實施。
建設生活垃圾等廢棄物處理設施,應當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和技術標準。
第六十四條新建、改建仕宅區,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密閉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
新建、改建、擴建道路以及商業、文化、體育、醫療、交通等公共建筑和場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共廁所。
城鄉接壤地區的公共廁所、密閉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建設。
第六十五條本市四環路以內地區新建、改建的公共廁所應當達到二類以上標準;現有三類以下標準的公共廁所,由所在地區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改造方案,逐步達到二類以上標準。
本市鼓勵社會投資參與公共廁所的建設和改造,提倡建設高標準的環保型公共廁所。
第六十六條按照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定額指標和設置標準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所需資金應當納入建設項目總投資,設計方案應當有市政管理行政部門參加審查。
第六十七條建設環境衛生設施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保證工程質量。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竣工后,其配套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由市政管理行政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環境衛生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損毀環境衛生設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停用環境衛生設施和改變環境衛生設施用途。因市政工程、房屋拆遷等確需拆除、遷移或者停用環境衛生設施的,應當提前報告市政管理行政部門,并按照規定重建或者補建。
違反第一款規定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章市容環境衛生專業作業
第六十九條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興辦市容環境衛生專業作業企業。
市容環境衛生專業作業企業應當具備規定的專業技術條件。
第七十條市容環境衛生專業作業服務項目的承攬單位,可以由有關管理部門或者單位采取招標、委托等方式確定。
招標單位或者委托單位可以提出高于本市城市容貌標準和環境衛生標準的作業服務標準。
中標或者接受委托的市容環境衛生專業作業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要求,完成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廢棄物的工作。
中標或者接受委托的市容環境衛生專業作業企業不得將服務項目轉讓或者再委托給他人。
第七十一條市容環境衛生專業作業企業應當遵守專業作業規范,達到城市容貌標準和環境衛生標準規定的要求,按照方便、周到的原則,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提高服務水平。
一、整治目的
緊緊圍繞再創“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目標,以打造“清潔”為主線,重點對轄區菜市場的經營秩序和內部及周邊環境衛生進行整治、規范,為廣大市民創建規范有序、環境整潔、文明經營、誠實守信的菜市場
二、整治標準
各市場經過全面整治,要達到以下要求:
1、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健全完善,并落實到位;
2、市場劃區經營做到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3、商品擺放做到規范整齊,方便顧客選購;
4、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做到“三防”(防蠅、防塵、防鼠),符合衛生標準;
5、市場內、外做到無亂擺攤設點、無亂堆亂放雜物、無亂貼亂掛廣告、無污水橫流、無隨地吐痰等現象;
6、市場內環境衛生做到干凈整潔,攤前、攤上、攤下衛生實行“三包”;
7、經營戶經營規范做到亮證經營,誠信經營,不售假貨,不短斤少兩;
8、經營人員提高自身素質做到文明用語,禮貌待客,服務熱情;
三、整治方法
為達到整治的標準要求,按照“十個一”的方法對市場秩序及環境衛生進行綜合整治。一是要求對市場內地面徹底清洗干凈的基礎上每3天清洗一遍;二是要求鮮活、鮮禽、鮮魚經營戶要對攤位和用具及排水溝每天清洗一遍;三是要對市場內的墻面進行清洗或粉刷一遍;四是要對市場的大門、棚頂、鋪面、卷閘門、門簾、柜臺立面、櫥窗、垃圾桶、廁所每周清洗一遍;五是要對市場內、外的門頭招牌清理一遍,更換陳舊、破損的招牌;六是要對市場內的小廣告、小布標、店牌匾、遮陽傘等集中清理一遍;七是要市場內電線的亂接亂搭現象、用火用煤集中清理一遍;八是要對市場內下水道、井口疏通一遍;九是要對市場內的“四害”每周消殺一次;十是每周開展一次衛生大掃除活動,動員所有經營戶對市場及經營場所、用具、衣帽進行清洗和整潔。
四、整治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年3月)。各市場主辦方要高度重視,按照《年商務局創建迎檢工作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積極動員部署,采取強有力的措施,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組織管理人員,發動經營戶,對市場進行自查整治,確保政治活動取得成效。
(二)集中整治階段(年4月至6月)。一是各市場主辦方要按照“抓整治、重鞏固、促提升、上水平”的要求,結合“周末大掃除”活動,對市場環境衛生進行徹底清理整頓。二是按照菜市場管理的相關規定,將于4月份對各市場管理人員進行市場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進行培訓,以進一步強化市場管理。三是整治期間,將由督察組,按照標準整治,對個市場進行督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督辦,限期整改。四是各市場主辦方要及時總結市場整治中好的經驗和工作方法、存在的不足,及時調整工作方法,鞏固整治成果,加強日常監管,持之以恒的抓長效管理。
(三)檢查驗收階段(年7月至9月)。從7月1日開始,檢查組將按照《菜市場管理細則》和整治標準,制定市場整治效果驗收表,對個市場進行檢查驗收,依照檢查驗收結果對各市場進行名次排序,并在全區通報。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市場主辦方要高度重視,立即采取強有力的措施,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組織管理人員,發動經營戶,以整治自己的經營環境、為消費者創造良好的購物環境為目標,按照政治要求,對市場的基礎設施、內部及周邊環境衛生進行全方位整治,使市場環境衛生干凈整潔,經營秩序規范有序,市場容貌有一個大的改變。為確保整治成效,對在整治工作中推諉扯皮,整治不力的市場,要責令停業,限期整改。對拒不配合整治的經營戶,將由媒體曝光,并驅逐出市場。
關鍵詞:WTO 水環境 節水灌溉 標準化
1 前 言
標準化工作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的必要條件之一,是我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實現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的技術支撐,也是我國加入WTO后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要手段。我國標準化工作經過幾十年的建設,特別是改革開放20多年的發展,建成了一套基本上滿足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標準體系,為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面臨我國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加入WTO的新形勢,我國標準化工作仍然存在著不適應新形勢要求的一些突出問題,特別是如何適應發展國際貿易和服務國際貿易的需要,如何與國際慣例接軌,是擺在我國標準化工作面前的新課題。據統計,20世紀90年代國際貿易中的非關稅壁壘已達1000種以上,其中技術性貿易壁壘約占非關稅壁壘的60%~70%。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表現在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方面,正日益成為調節國際貿易的杠桿,成為最難對付的貿易障礙。
2002年元月科技部召開的全國科技會議提出,要實施人才、專利、技術標準三大戰略,并將“重要技術標準”列入2002年要實施的12個重大科技專項之中;9月在成都舉行的中國科協學術年會上,加入WTO后的對策研究成為年會的主題和與會專家學者關注的焦點。這些都充分說明了加入WTO后開展技術標準研究的重要性。
加入WTO,意味著我國將在更大范圍內和更深程度上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融入世界經濟主流。按照WTO國際規則運作,無疑這會對我國各個部門、各個行業帶來強大的沖擊和深遠的影響。水環境和節水灌溉作為我國水利部門(行業)中的領域,當然也不例外。
2 中國水環境和節水灌溉標準化概況
2.1 水環境
環境標準是評價環境質量優劣程度和企業環境污染治理好壞程度的尺度,也是相關行業環境保護主管單位進行環境管理、監督執法的基礎依據,是我國環境保護法規的具體化、指標化,是貫徹實施我國各項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標準依據。無論是環境規劃、環境治理、環境評價、取水許可、排污收費、環境技術開發和產品生產等活動,都離不開環境標準作依據。
水環境保護是環境保護的重中之重,水利系統經過努力,現已建成了以251個水環境監測中心為核心,2861個各類水質監測站點為基礎,覆蓋全國江河湖庫的水質監測網絡體系;已有51家水環境監測中心的實驗室通過了國家級計量認證,占水利系統質檢中心的61.4%,它包括了部、省、區域和流域的水環境監測中心。
2.1.1 水環境法律法規與規章等
建國以來特別是黨的以來,頒布了一系列的相關水環境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等,這些均為水環境標準的貫徹落實與執行提供了執法依據。主要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和法規。
主要的行政法規及法規性文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等。
主要的部門(地方)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珠江河口管理辦法》、《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管理辦法》、《水利部水文設備管理規定》、《境內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等。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已正式,共6篇21章742條,其中第六篇 水環境影響評價與監測 共2章24條。第1章水環境影響評價,共有強制性條文8條,摘自《水利水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規范》SDJ302-88(試行)和《江河流域環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范》SL45-92。第2章水環境監測,共有強制性條文16條,摘自《水環境監測規范》SL 219-98、《水質采樣技術規程》SL 187-96和《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GB 50288-99。
2.1.2 水環境標準體系
水環境標準體系是對水環境標準工作全面規劃、統籌協調相互關系,明確其作用、功能、適用范圍而逐步形成的一個完整的管理體系。我國水環境標準體系,可概括為“六類三級”,即水環境質量標準、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水環境衛生標準與水環境基礎標準、水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和水環境標準樣品標準六類,與國家級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三級。
國家水環境質量標準、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水環境衛生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它的水環境標準為推薦性標準。截止到2001年9月底為止,由國家環??偩种鞴茴C布的水環境國家標準370項(不包括水環境衛生標準),占環境保護國家標準總數的65.3%,可見水環境標準在整個環境保護標準中的地位。水環境衛生方面至少有國家標準10多項。
水利部頒布水環境行業標準55項,其中水利部系統的國家級標準物質(二級)29項,水質分析測定方法21項,水質采樣標準2項,水環境監測規范1項,水環境檢測儀器、設備校驗方法1項,地表水資源質量標準1項。擬編標準9項,起草標準1項,征求意見1項,送審標準1項。
此外,制定水環境行業標準的相關部門還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等。建設部頒布城市供水、生活飲用水方面的標準10多項,國土部頒布了地下水檢驗監測方面的標準等。而在“水利技術標準體系表”中,水利工程中的供水節水專業門類所列13項標準中,只有1項已頒,其余12項一半仍處于擬編狀態。
2.2 節水灌溉
國家、地方和各部委的節水灌溉方面的法規、條例、規章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通知、灌區管理暫行辦法、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高標準節水灌溉示范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農業節水灌溉條例等。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中,涉及節水灌溉領域的有3本標準共17個條文,即節水灌溉技術規范、泵站施工規范、泵站設計規范。在進行節水灌溉工程建設中,必須強制執行這些條文。
《強制性條文》的,有力地維護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推動了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建設活動的過程和環節的技術控制,有利于整頓和規范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有利于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設質量。它的與實施,是進行標準體制改革的切入點,是向建立由強制性的水利技術法規與自愿采用的技術標準相結合的新體制邁出的關鍵性的一步。
節水灌溉標準的制定有水利系統、農業系統和機械系統等,其標準種類分為國家、行業、地方與企業標準等4類。根據最近出版的“水利技術標準匯編 灌溉排水卷”統計(截止到2001年12月底),已有該方面的標準119項,其中國家標準(GB)25項,水利行業標準(SL)37項,機械行業標準(JB)57項。119項標準中農用泵標準51項,占總標準數量的42.8%,節水設備與材料標準44項,占40.0%。
2002年8項農業灌溉設備國家標準批準,從8月1日起實施,8項標準的名稱如下:
·農業灌溉設備 灌溉閥的壓力損失試驗方法 (GB/T 18688-2002)
·農業灌溉設備 小型手動塑料閥(GB/T 18689-2002
·農業灌溉設備 過濾器 網式過濾器(GB/T 18690.2-2002
·農業灌溉設備 過濾器 自動清洗網式過濾器(GB/T 18690.3-2002)
·農業灌溉設備 止回閥 (GB/T 18691-2002)
·農業灌溉設備 直動式壓力調節器(GB/T 18692-2002)
·農業灌溉設備 浮子式進排氣閥(GB/T 18693-2002)
·農業灌溉設備 非旋轉式噴頭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18687-2002)
在“水利技術標準體系表”中,水利工程中的灌溉排水專業門類所列50項標準中,30項已頒,其余處于起草、擬編狀態。需要注意的是國家標準中水利系統制定的僅有3項,即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GB 50288-99)、泵站設計規范(GB/T 50265-97)與噴灌工程技術規范(GBJ 85-85)。
節水灌溉標準的分類,在“水利技術標準體系表”中是按綜合技術、規劃、設計、施工、管理、材料、試驗、設備劃分的。也有按綜合、工程、管理與材料設備或工程、產品、方法、基礎與環保劃分的。
3 加入WTO對水環境與節水灌溉標準化的影響
3.1 加入WTO對水環境與節水灌溉標準化的機遇
首先有利于促進思想觀念轉變,提高我國國民的水環境保護與節水灌溉意識。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可促進我們的思想觀念進一步轉向市場經濟軌道,加快國內各項法律制度的建立或完善,使我國水環境與節水灌溉標準化進一步與世界接軌。
現在,許多國際環境條約、公約都把貿易措施作為保護環境的一個重要手段,規定了相關貿易條款,控制跨國界的污染轉移,保護候鳥、魚、海洋動物以及瀕危物種及其它們所處的棲息地,控制危險產品和物質的危害,保護全球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