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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鎮經濟責任審計范文

      時間:2023-08-16 17:05:32

      序論:在您撰寫鄉鎮經濟責任審計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鄉鎮經濟責任審計

      第1篇

      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我們經常會接觸到鄉鎮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而在鄉鎮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我們確實為目前的現狀和審計中發現的相關問題如何處理做出相關結論感到特別棘手和困惑。如何針對這類情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扭轉不利局面,真正發揮審計職能,預防和杜絕領導干部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保障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在此,筆者談幾點膚淺的看法:

      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大體有五種:一是鄉鎮領導之間交流換崗的;二是組織安排由鄉鎮進城到機關的;三是由鄉鎮提拔到縣領導崗位的;四是年齡到位切線下的;五是在職未做任何組織變動的。而目前的現狀:(一)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大多是離任審計,也就是組織上安排變動職務和崗位的對象進行審計,沒有進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二)

      實施離任審計的時間都是在被審計對象到新崗位后審計人員才介入進行審計,使審計成了一種走過場的形式,這樣一來,使得審計在鄉鎮領導干部中沒有威懾力,違紀違規甚至違法的膽量更大。從近年來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情況看,主要存在的相關問題有:(一)廉政方面:有分款揮霍旅游、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同時利用手中權力為親戚支付有關費用,包括電話座機費、接待費、自己手機費實報實銷并領取相關話費補貼等等。(二)收入方面:收入不入賬,鄉鎮領導為了避免調控,有的是為了不讓見不得人的支出露面,有的確是為了個人違紀貪污、挪用、設立小金庫。(三)預算外資金管理不到位。具體表現在預算外資金管理票據,有的只交票據和部分金額,收入漏交,有的甚至在核銷票據時發現金額和領取頁碼與事實不相吻合也隨便放棄開綠燈。(四)收入不規范。具體反映在無證收費、無標準收費和無理由攤派上,有的是過期的票據等等。在支出上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支出不合規。表現在支出款項中有的是政策不允許的,有的是超標準范圍的,有的支出與當地要求和法規不吻合的;二是支出不真實。表現在支出款項中有的虛列,有的是不與事實相一致,套取資金現象存在,有的支出是掛羊頭賣狗肉;三是支出不合法。變現有的支出直接充抵收入,有的稅收完不成的鄉鎮,出現買稅和墊稅,而且負擔特別沉重,造成支出壓力過大,有的鄉鎮還出現給稅務部門的協稅費,而協稅費用于何處也無所知之,造成腐敗現象的產生和蔓延。

      從目前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現狀來看,至少對審計工作造成四個方面的困難和影響。一是配合不得力。原任領導離崗離位,現任領導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不是他,思想不重視,因此造成有關人員配合不默契、工作不主動,審計工作難以開展;二是處理不到位?,F任領導針對原任領導經濟責任報告中反映的有關問題,總認為是過去的事,與他無關,以各種借口抵制,造成處理難下結論;三是結果無意義。審計報告中的評價和發現的有關情況問題由于不能處理到位,加上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到崗到位,使之評價意見對組織部門沒有真正成為提拔使用的依據,成為一紙空文;四是風險責任大,由于被審計單位配合不利,有的資料甚至未提供到位,使得審計工作在實施當中無法核清核實,造成了一些不應有的隱患和責任風險。在對審計造成眾多影響的基礎上,也為鄉鎮領導干部提供違紀、違規、違法等化的空間條件,同時也給經濟運行帶來了不良后果。從收入方面講,因收入不入賬造成資金體外循環出現小金庫,從表面上看逃避了有關稅收和調控,實際上其中隱藏著腐敗的現象,有的可能出現亂揮霍、請客送禮;有的可能出現挪用、貪污和私分等更嚴重的問題。從預算外資金管理不規范講,首先是漏掉財政的調控,造成財政資金不到位,同時也給一些干部形成方便,他們可大膽利用這些票據收取不合理的費用,逃避有關部門的監督。從收入不規范和票據不規范講,一是增加了有關項目和農民的負擔,造成有關對象不應有的經濟壓力;二是由假票據帶來漏稅和漏交調控,造成資金體外循環。從支出方面存在的有關問題,一是違背有關經濟政策,造成惡劣影響;二是容易造成腐敗、揮霍現象的發生;三是違反了經濟秩序和經濟規律,不利于經濟健康的有序發展等等。

      為了防止和杜絕鄉鎮領導有關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保障經濟健康運行和發展,從嚴管理干部,真心愛護干部,從而實現科學發展觀的總體目標,達到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的要求。確保經濟責任審計成為組織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首先,加大經濟責任審計成為組織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并加大經濟責任工作的宣傳力度,大力強化鄉鎮領導的法紀意識、政策意識、廉政意識,使他們自覺遵守和履行經濟政策、經濟規律和經濟秩序。其次,從源頭抓起,從負責經濟審計工作的縣主要領導做起,樹立他們對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大局意識,強化他們驪鄉鎮企業局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的認識,真正使他們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作為鄉鎮領導提拔使用安排的必修課,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而形成良好的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氛圍。再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的成員單位、紀委、組織、人事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協調作戰,把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尤其是遵照先審后離的程序規則做到事先有計劃,事中有分工,事后有結果。在此基礎上,針對審計結果中存在的問題,堅持原則,對號入座,堅決處理,決不姑息。最后,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要全力支持有關部門的工作,為懲治腐敗現象的發生做堅強后盾,做到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鄉鎮領導采取以審計結論和評價作為提拔使用安排的重要依據,同時對結論中存在的違紀違規的領導根據情節輕重,該撤的撤,該免的免,決不手軟。

      第2篇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財政投入

      一、審計內容

      (一)鄉鎮資產負債變動情況

      資產負債情況是衡量鄉鎮領導實績的一個重要內容。鄉鎮資產負債變動情況審計主要是查清領導干部接任時的財政家底及資產、負債、凈資產情況,對鄉鎮領導任期末年與任期前年進行比較,得到資產、負債的增減變動情況,評價鄉鎮領導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綜合能力和水平。

      (二)鄉鎮財政收入的增長情況

      財政收入體現了一個地區社會生產活動成果和水平,具體反映縣域經濟規模、綜合競爭力和發展后勁,是衡量鄉鎮綜合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鄉鎮財政收入主要增長情況審計主要對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和收入結構進行審計。通過鄉鎮領導任期末與任期前財政收入進行比較,計算年均增長率,得出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可以反映鄉鎮領導抓鄉域經濟發展的工作實效。

      (三)鄉鎮財政投入情況

      鄉鎮財政投入情況是衡量鄉鎮領導實績的重要依據。鄉鎮財政投入增長情況進行審計主要對財政投入增長和投入結構進行審計。對財政投入的增長,主要是通過計算鄉鎮領導任期末與任期前財政投入的數額進行比較,計算年均增長率。對財政投入結構審計,主要是計算農業、衛生、基絀設施建設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并與任期前進行比較,計算年均增長率,評價領導干部在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方面取得的績效。

      (四)鄉鎮行政執行成本情況

      鄉鎮行政執行成本是指鄉鎮政府決策、行政行為過程中耗費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行政資源。通過計算鄉鎮領導任職前與任職后人均行政執行成本與所在地區人均(以總人口為基數)所創造的國民生產總值比率進行對比,衡量行政執行成本的高低,評價鄉鎮領導行政管理的效能。

      (五)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情況

      主要包括對投資決策合理性、投資資金來源的正當性、項目資金的管理、投資項目資金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審計。審查鄉鎮項目資金來源是否合法,項目是否依法決策、按程序決策、民主決策,項目資金管理是否建立了規范有效的管理機制,是否制定了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項目招投標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問題,評價項目管理的有效性。

      (六)鄉鎮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主要是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關的執行財經紀律,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的情況。審查的方式方法與正常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一樣,檢查支出中是否存在揮霍浪費、弄虛作假、超標準等違紀違規問題,有無公款旅游、公款送禮、報銷假發票和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在公務活動中嚴重鋪張浪費等問題。

      二、審計方法

      在鄉鎮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效益審計,除了運用傳統的審計方法外,更要不斷創新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不斷提高審計質量。

      一是做好審前準備工作。在按常規了解單位的財務體系結構和賬務設置情況的基礎上,①向組織、紀檢、上級管理機關了解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對象的有關情況。②聽取領導干部本人述職,了解鄉鎮黨政主要領導任期內的工作職責、權力運行情況、工作思路、工作重點、對取得的主要成績與不足能做到心中有數。

      二是采取審計與調查相結合的方法。經濟責任評價和責任界定,需要對與財政、財務,收支相關職責的管理活動和經濟活動進行調查核實。一方面圍繞財政資金的走向線檢查財務管理情況、財經法紀執行情況,另一方面通過座談和咨詢等形式圍繞業務工作的流程分別聽取離任人、接任人和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代表和群眾代表的意見和情況反映,檢查業務管理狀況、政策執行情況,使審計組對鄉鎮全部政府性資金的管理狀況有較為全面系統的了解。

      三、審計評價

      鄉鎮經濟責任評價是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重要內容,評價的質量如何,直接影響到領導干部個人和所屬單位的利益。為了準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更好地監督、評價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必須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在審計評價中要持謹慎的態度,實事求是地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必須限定在領導干部任期范圍內履行的經濟活動,描述其任期內的功過是非,對非經濟方面的工作不評價;對于審計未涉及到或雖已涉及到但證據不充分的審計事項,要以寫實為主,對事項發生的原因、過程、后果給以客觀的說明,以保證審計評價的準確性。同時還要注意用語的規范性和準確性,不可言過其實作出過高或過低的評價,評價時盡量以直觀的指標、數據作為評判標準,對能用數字說明的問題,盡可能用數字來說明,使其任期內的政績一目了然,對不能用數字說明的問題,也要用寫實的手法來反映,便于報告使用者對審計結果的比較、鑒別和運用。

      (二)

      對鄉鎮長和黨委書記的審計評價側重點應有所區別。黨委書記和鄉鎮長是黨政主要負責人,從黨政分開來講,對鄉鎮黨委書記的經濟責任審計應側重于重大決策事項、制訂政策、規章等。將落實黨委制訂的發展戰略,完成黨委確定的工作任務和經濟發展思路等作為鎮長的重點評價內容。將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城市建設、財政收入等方面作為書記、鎮長共同的評價內容。

      (三)評價要堅持歷史的觀點,正確界定經濟責任的界限。在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時,以責任人任期內某一時點作為基準,劃清前后任的責任、前后任的政績,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地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切忌把所有成績歸功于一任領導的政績來評價,或把單位存在的所有問題都歸責于一任領導。對被審計單位在財政財務收支和重大經濟活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在進行評價結論時,一定要恰當地權衡責任的性質,不可混淆,必須鮮明地分清責任,既要劃清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又要弄清是主觀責任還是客觀責任,真正客觀地界定領導應負的責任。 

      第3篇

      一、在審計工作中,把握好四個原則

      1.客觀性原則。即反映情況和問題要客觀,不能以偏概全。堅持實事求是,尊重客觀事實。

      2.謹慎性原則。揭示問題的證據要充分,定性要有法律依據,評價用語規范,語氣中肯,對審計組無法判斷其真實性事項,群眾有所反映的問題,審計難以發現的無法查證的事項等,不予定性,不加評價,采取寫實的辦法,把事情經過表述出來。

      3.審計結果與評價相結合原則。堅持審計到哪評價哪,依據審計結果評價,未經審計的事項不作評價,沒有充分證據的事項不評價,不具備審計條件,無法查證核實的事項拒絕評價。

      4.突出重點原則。結合所在地區域特點、經濟特色、龍頭產業等進行評價,不搞一刀切,有所側重。

      二、具體評價中應突出六個重點

      1.評價依據為客觀事實。審計評價應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依據調查取證所獲得的可靠資料,盡可能用事實和數據說話。

      2.評價過程要慎密細致。在審計過程中思想上要重視,操作上要仔細。對審計數據資料要綜合分析,認真研究,仔細琢磨,力求恰如其分,不偏不倚。

      3.評價內容要抓住重點。對所掌握的審計事實,要進行適當篩選歸類,以抓住實質突出重點,切中要害,不能事無巨細,陳鋪羅列。

      4.評價方法要一分為二。避免有主觀色彩,對被審計者的成績既不能夸大,也不可縮??;對問題既不能隱瞞,也不可捕風捉影。防止審計評價文過飾非,華而不實。

      5.評價的范圍不逾越審計職責。審計評價要緊緊圍繞兩辦暫行規定的精神和地方黨政部門頒布的具體實施意見的要求,評價時要時刻記住自己的身份,不屬于審計職責范圍的不評價,與審計無關的事項不評價,審計未涉及的事項不評價,沒查清的疑點不評價,以防止帶來不必要的審計風險。

      6.評價語言要注重寫實。語言運用要簡要樸實,不作多余的渲染和修飾。行文要以寫實為主,不作過多議論。

      三、在審計評價的內容上注重四個方面

      鄉鎮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前期功夫在“審”,后期功夫在“評”。為此,審計評價除應根據審計現場所取得的書證、審計調查材料和群眾反映并核實的情況外,還應對前任期末指標進行了解和核查,在調整基期指標(僅審計分析時使用)并剔除前任影響因素外,再重點對以下幾個方面的評價:

      1.對財政收支狀況和執行國家財政結算紀律情況的評價。通過近幾年的審計,我們發現有些被審計的鄉鎮出于完成“上級任務”和鄉鎮領導的政績等目的,一般在財政決算表中都能求得平衡,但在“平衡”的背后,隱藏著許多虛假的因素:一是以經管站墊支、企業預交等形式代墊稅款,形成虛假財政收入。二是預算內支出改為預算外安排,或者應由預算外資金安排的項目因財政拮據,向外單位變相融資,不列入當年財政決算,從而對以后年度形成負債。三是不合規調入資金以隱瞞財政赤字狀況,使年度財政決算形成虛假平衡。此類情況在審計評價中均應充分揭示,對有些鄉鎮因財政狀況較好,在財政決算時留一手,以期“以豐補歉”的情況,應指出其錯誤行為,肯定其工作實績,作出公正合理的評價。

      2.對集體資產使用和管理的評價。鄉鎮集體資產是前任們多年奮斗的積累,確保其保值增值是現任領導的責任。所以審計評價應圍繞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這一中心進行,具體包括:(1)評價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和資產運營狀況,分析評價其資產存量的總量、質量、結構及發展變化趨勢。(2)評價鄉鎮黨委政府在企業產權制度改期過程中作為的合理性、合法性。重點揭示將企業資產低評低估、違規賤賣、變相奉送等使集體資產大量流失的行為。(3)評價鄉鎮直屬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登記、領用和歸還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

      3.對下屬企業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管和執行財經紀律情況的評價,在審計中我們發現有些鄉鎮財政所“大賬”清清白白,下屬單位“小賬”渾渾濁濁。盡管政府財政十分困難,而下屬單位經費開支卻“出手大方”。形成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財政監管不力,未能推行“零賬戶”管理,對下屬部門負責人的財權監督失控。二是少數鄉鎮領導為了自己開支自由,方便其在下屬部門消化部分不合規費用,對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不積極不主動。三是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對此類單位疏于日常監督,使其形成逃避管理的“防空洞”。由于上述資金一般涉及金額較大,反映出的問題較多,在審計中主要評價的內容有:資產辦的產權轉讓收入及集體資產管理收益是否納入財政專戶存儲;建房辦按國家政策收取的規費是否按比例上繳,有無坐收坐支行為;農經站、民政所、司法等部門的代收代繳、鄉鎮統籌、上級撥付的專項經費等等是否被擠占挪用。以及集鎮土地開發、房屋建設收益的管理與使用是否符合財經紀律。

      4.對鄉鎮領導重大決策和主要發展指標的評價。鄉鎮領導的重要決策應在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導下,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和可行性論證,再作出切合實際的有利于鄉鎮經濟長遠發展的行動選擇。在審計中要用簡樸的語言,詳盡的數據和事實對三種類型的鄉鎮領導作出評價:第一種領導凡遇重大決策一切著眼于長遠,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他們增收節支,把有限的財力物力集中使用在刀刃上,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投資環境,倡導企業創新,鼓勵企業增加產品的技術含量,并在政策上扶持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努力培植新的經濟增長點。采取切實措施引導農民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穩定農業生產。雖然,其效果短期內尚難以顯現,當期的主要經濟指標增長速度也不快,但對于當地的經濟發展卻發揮著長遠的積極的影響。因此,審計部門不僅要分析評價“賬面上反映的數據”,還應肯定其“潛績”,倡導繼任者“多栽樹”。第二種領導蕭規曹隨,墨守成規,開拓進取意識不足,成績不大,問題不多,社會經濟發展順其自然,經濟總量徘徊在前任的水平。第三種領導為了自己的政績,不切實際地上一些“達標工程”“面子工程”,項目建成后或空置或利用率不高,花光了多年的積累(比如:用企業產權轉讓收入新建辦公樓、購置小汽車、出國考察等),致使財政赤字(或隱形赤字),企業拖垮,阻礙了當地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還給繼任者留下沉重的還債包袱。而且,在主要經濟指標方面大搞數字游戲,弄虛作假,以虛假的政績騙取黨和政府對其的信任。通過我們審計評價,要充分揭示光環下的陰影,不給投機取巧者以可趁之機。

      四、充分認識建立和健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重要作用和意義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評的重點在“工作實績”,對工作實績的評價主要采取對比分析的方法,雖然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已有較長時間,但至今尚沒有明確而統一的規范,而現任黨政領導的任期一般又在三、四年以上,這給工作實績的評價和界定帶來一定的困難。建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建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后,審計人員用客觀的數據和指標來反映和鑒定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職責、取得工作業績以及工作疵點等情況,可以有效地防止審計人員在審計中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主觀推理、判斷,可以減少和避免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發表不恰當的評價意見。

      2.通過建立、健全黨政干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就可以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統一而適用的評價依據或標準。這樣各個被審計領導干部在領導、組織和領導社會經濟活動能力的強弱及其履行經濟責任的努力程度的差異,就會在具體的評價指標上以數據形式直觀地表現出來,為客觀公正地比較和評判領導干部經濟工作業績的優劣提供了一個量化標準。

      3.通過設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運用具體評價指標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任期經濟責任、政績優劣、勤政廉政等情況進行量化,予以評價,就可以為科學、合理地考核任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據。

      第4篇

      1?郾做好審前調查,開好審計進點會。我們選配了由主管副局長任組長的三名審計經驗較為豐富同志組成試點審計組。在審前調查中,注重了與組織部門的溝通,弄清了書記、鄉鎮長職責任務的重疊點與側重點,與縣考評辦溝通,弄清了鄉鎮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與紀檢部門溝通,初步掌握鄉鎮書記、鄉鎮長在廉潔自律方面有無舉報反映和組織調查處理情況,同時深入鄉鎮調查了解書記、鄉鎮長開展經濟工作的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草擬審計實施方案,經局審計業務會集體討論后完善實施。審計進點會作為搞好審計工作的重要環節,我們采取組織、紀檢、審計三部門聯合召開,鄉鎮黨政班子成員、站所負責人、人大代表、村支書、主任代表參加的審計進點會。會上,審計組宣讀審計實施方案,被審計書記、鄉鎮長報告個人經濟責任履職情況,同時對被審計書記、鎮長完成工作目標任務情況、經濟決策情況、落實惠民政策情況、決策效果、廉潔自律和履職報告真實性等進行民主測評,為審計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2?郾突出經濟責任,深化化審計內容。我局確立了對鄉鎮黨委書記任期經濟責任以“經濟事項決策、執行監督、結果與績效”為側重點進行審計的思路。在對鄉鎮內部控制制度測評,財政財務收支、債權債務、資產保值增值審計的基礎上,突出了以下五個方面審計內容。一是經濟政策執行審計。我們把落實黨在農村的經濟政策作為審計的重要內容,查閱了任期內鄉鎮黨委出臺、轉發的經濟政策文件和相關會議記錄,結合所涉及相關資金審計,重點對土地承包、農民減負、退耕還林、種糧直補、扶貧開發、救災救濟、農村低保等事關千家萬戶農民切身利益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看農民應該享受的各項惠農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二是重大經濟決策審計。我們在三個鄉鎮審計中,通過查看制度建設、會議記錄和有關文件,檢查鄉鎮是否建立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是否建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咨詢制度;是否建立決策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等。抽查部分建設項目,查閱前期可行性調研論證、投資成本與效益分析、以及項目立項報批和招投標等相關資料,查證領導干部在決策中是否做到程序合法、過程民主、結果科學。從審計情況看,不同程度地存在決策制度不夠健全,程序不夠規范,資料不夠完整的問題。三是決策效益審計。主要審大經濟事項決策實施的效率性、經濟性、效益性和群眾的滿意度。選取部分項目,通過調查走訪、實地查勘、計算分析,對項目取得的實際效益與預期效益的進行比較分析,結合群眾滿意度,查證領導干部在重點項目決策、工程管理、經濟社會效益情況。審計后我們認為基本達到預期效益,修路、引水、移民搬遷、產業開發等項目群眾滿意度較高。四是行政執行力審計。查閱了鄉鎮黨委出臺的制度辦法,查證鄉鎮黨委對政府工作是否建立了科學合理的監管、考評機制,是否建立針對政府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制度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制度,通過走訪干部職工、班子成員、人大代表、支書、主任,查證鄉鎮政府在落實經濟決策中的措施和辦法的效率性和經濟性。普遍認為書記、鄉鎮長執行力較強,效果也很好。五是廉政建設審計。對照鄉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準則》,審查鄉鎮黨委、政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廉政規定情況以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

      3?郾創新審計方法,提升監督效果。一是審前調查與自查相結合。審計組在做好審前調查同時,要求被審計領導干部提供述職報告,被審計單位進行自查并提供自查報告,作為審計組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的參考。三個鄉鎮的6名被審計領導干部都按時向審計組提交了述職報告,3個鄉鎮也提交了自查報告,為審計組制定完善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提供了參考。二是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我們在做好三個鄉鎮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到縣考核辦、農業局、統計局、扶貧辦、果業局等單位查閱三個鄉鎮的考核結果文件,核實鄉鎮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查閱被審計鄉鎮黨委、政府的會議記錄、計劃總結、經濟工作文件,對領導干部經濟事項決策過程和程序進行審查。深入建設工作、資金受益農戶等方式,對鄉鎮完成經濟工作任務情況、隱蔽在賬外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調查。我們對12個行政村,240多個農戶進行了走訪調查,對建設項目效益、惠農政策落實等情況進行了解。查出鄉鎮個別項目自籌資金未實行會計集中統一核算和部分工程未預留質保金等問題。三是個別談話和民主測評相結合。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開展民主測評等形式,拓展調查對象,深化調查內容,接受群眾舉報。共發出測評票152張,收回152張,測評反映群眾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比較滿意。共談話36人次,了解到被審計領導干部工作任務完成、經濟決策、廉政建設等情況。四是查找問題與宏觀服務相結合。針對查出的問題,我們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從體制、機制、制度上探尋原因,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五是決策審計與績效審計相結合。在做好經濟事項決策過程、程序、合規、合法、民主、科學審計的同時,重點對資金量較大的項目進行績效審計,對黨政領導干部的決策能力和經濟活動的管理能力進行評判。對9個項目進行了效益分析。發現個別項目與預期效益有一定差距及改變項目建設內容等問題。

      4?郾堅持客觀公正,評價任期責任。在對審計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以定性為主的方法評價干部。對鄉鎮書記、鄉鎮長共性重疊評價主要是經濟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經濟政策執行情況、重要經濟事項的效益情況、完成經濟工作的執行力情況、債權債務、廉潔自律情況等。對鄉鎮書記的評價我們側重執行政策、經濟決策,宏觀管理,對鄉鎮長的評價測重經濟管理,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重點建設項目建設管理等。

      第5篇

      一、摸清“兩個家底”,即鄉鎮財政家底和資產家底

      鄉鎮家底的審計包括:核實預算內收支和預算外收支以及鄉鎮自有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注意檢查財政收支中有無不真實、不規范、不合法以及嚴重損失浪費和腐敗舞弊行為;對財政支出,包括預算內、預算外和鄉鎮自有資金支出的效益性進行必要的延伸審計,檢查有無決策失誤導致的盲目投資、投資失敗等問題。所謂資產家底,是指鄉鎮資產、負債以及凈資產至截止日的時點數。對“家底”的審計,必須查清領導干部接任時的財政家底及資產、負債、凈資產情況,這樣便于截止日和任職時進行對比,看財政收支的增長變化及國有資產的增減、保值增值情況,以實際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業績。

      二、核實指標

      財政、財務收支指標,應相應包括宏觀經濟指標,如工農業生產總值、農民人均收入、經濟增長速度等。審計中可以采用由鄉鎮自查自報、審計組抽查驗證的方法。對于工農業生產總值、農民人均收入,經濟增長速度等宏觀經濟指標,必須從統計、經管等有關主管部門的匯兌資料入手,按照報表的層層隸屬關系,選擇最基礎單位進行逆向延伸審查,并結合有關指標進行比較分析,以核實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

      三、查清違紀問題

      這包括隱瞞截留或虛報財政收入、挪用專項資金、挪用公款以及亂收費、亂罰款、亂發獎金補貼、私設“小金庫”、貪污私分等違紀違法問題。審查的方式方法與正常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一樣,重在證實領導干部執行財經紀律,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的情況。

      四、搞好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地進行審計評價,是搞好經濟責任審計、發揮其作用的關鍵所在。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中,如何劃分鄉鎮領導干部的責任是一個重點和難點問題。根據審計查實的情況,應注意以下七個問題:

      1、要緊扣“經濟責任”的主題,評價的范圍,只限于經濟責任;評價的依據,必須是通過審計取得的真實材料;評價的角度,必須既能體現領導干部的經營業績、管理水平,又能反映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2、要分清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直接責任是指領導干部對其任期內的以下行為應當負責:直接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授意、指使、強令、縱容、包庇下屬人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失職瀆職的行為;其他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例如:某單位被審計查出小金庫達70多萬元,該單位領導對小金庫的收入了如指掌,由其指定一人專門負責,且支出由該領導一人簽字審批。這位領導己構成指使、縱容、包庇下屬人員私設小金庫的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且知情不報,對該項違紀問題應負直接責任。間接責任是指領導干部應負有的直接責任以外的領導和管理責任。它包括對經所在單位班子或黨委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所承擔的責任、對所在單位的管理責任以及對其下屬單位應負的監督管理責任。

      3、主觀責任和客觀責任。由于領導個人主觀決策、決定所引起的不良結果,應由領導負直接責任,有些問題不是領導主觀因素造成的,應認真說明形成違紀行為的客觀原因并區分責任。例如:某局由于財政核定經常性支出經費不足,導致正常經費超支擠占專項經費,這就是形成經費超支的一個客觀因素。

      4、前任責任和現任責任。在現任領導任職期間發生的決策失誤、違紀違規問題及其他問題產生不良結果,所負的責任是現任。因上任領導任職期間的決策失誤、經營虧損或其他問題在現任期間體現不良結果的是上任責任。例如:由于前任領導對外擔保貸款,在現任期間負連帶責任被法院強行扣款,此項責任應由前任領導負責。

      5、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一事項由主要領導個人作出決定的,其產生的后果所當然由領導個人承擔,是屬于個人責任。另一事項經單位黨政領導或班子集體研究通過,那么,其產生的后果應由集體承擔。

      第6篇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以界定被審計者個人經濟責任為審計目的。實行鄉鎮黨政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為了界定經濟責任,嚴格量化政績考核指標。這就要求我們在審計中必須突出被審計者個人的經濟關系主體地位,圍繞其個人的經濟責任進行認真地審查核實。審計經濟責任的項目計劃在受托前提下制定?!犊h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規定:“根據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需要和黨委、人民政府的意見,由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向審計機關提出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的委托建議,審計機關依法實施審計”。即這類審計項目計劃的制定權不屬于審計機關,審計機關只是在接受“委托建議”后,依法實施審計。為使這項工作適時正常開展,審計機關應當在制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前,主動與地方黨委、政府以及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取得聯系,確保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與其他審計項目計劃同時落實制定到位,做到早計劃、早安排。同時,各地審計機關應向地方黨委、人大、政府多請示、多匯報,引起他們的重視與支持,爭取及早根據《暫行規定》的要求制定出具體的審計實施辦法,使這項工作正?;?、制度化。審計機關在該項審計中行使經濟監督權。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常規審計不是同一層次上的監督,它在對“責任”的劃分上雖將對“事”的監督和對“人”的監督有機結合,歸根結底直接目的是為對“人”的有效監督提供服務,在這一過程中,審計機關仍然行使其經濟監督權。因此,我們在審計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暫行規定》辦事,對被審計者個人所在鄉鎮及其直屬部門、單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認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應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處理處罰決定;應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由紀檢部門處理;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切不可超越經濟監督職權范圍。

      二、準確把握審計的主要內容

      按照《暫行規定》的要求,鄉鎮主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一定要圍繞鄉鎮財政經濟領域內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審計,分清被審計者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與直接責任。審計的具體內容比較廣泛,有有形的,也有無形的,有直接的,也有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根據《審計法》、《暫行規定》以及有關法規規定和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搞好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著重把74握以下幾方面內容:預算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主要審查預算的編制是否科學、合規 ;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實行統一管理;預算內收支是否真實、合法、完整,有無虛報收入、虛列支出、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等問題,有無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者隱瞞收入等情況;財政、財務支出是否真實、合法,各項收入的款項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個人或其他單位長期占用公款現象;是否響應中央出臺的“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對財政支出效益的審計包括:分析財政支出結構是否合理;對重大支出項目和專項資金進行延伸審計,檢查有無損失浪費問題。稅收收入情況。延伸審計地稅部門組織的各項地方稅的入庫情況,重點審計第四季度的完稅憑證,并與收入臺賬相核對,檢查有無虛增稅收的問題。對國稅部門組織的中央稅收入庫情況進行調查,確定中央稅收入庫的真實底數。鄉鎮企業稅收、利潤、基建技改和私營企業稅收情況。此問題應安排鄉鎮自查自報,審計組在此基礎上進行抽查,以確定各項指標的真實性。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這里的“資產”特指鄉鎮財政所及鄉鎮政府機關會計核算的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實物、應收賬款及暫付款等債權、固定資產等。主要審查資產管理的內部控制情況,即資產是否有專人管理,管理程序是否合規;是否設立了資產明細賬,是否定期盤點,盤點是否賬實相符;資產購買后是否及時入庫;固定資產的興建是否按規定實施了招投標或政府采購程序,各項程序是否合法、合規;資產在轉讓、出售、報廢和損毀時的手續是否合規,有無使用效率低下、損失浪費嚴重等問題。政府債務的舉借、管理和使用情況。在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對負債進行抽查,摸清鄉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其他相關債務的規模、結構及變化情況。審查負債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無虛假負債,看增減變化情況。與此同時,還要注意對鄉鎮財政所是否為其他部門、單位提供借貸擔保進行審計調查,揭示是否因擔保而給鄉鎮財政帶來負債,并查明責任。農民負擔情況。依據上級文件規定,審查農民負擔是否合法合理,審計農民負擔的稅賦是否合規,有無多征、少征或亂開稅目等情況,所征稅款是否足額納入財政;有無亂加碼、亂集資、亂罰款和亂攤派等加重農民負擔的問題,以確定農民負擔的真實底數;是否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管制度。預算外資金及“三提留五統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理,有無擠占、平調、挪用等問題;審查各項資金的使用比例是否合法,有無損失浪費。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重要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重大投資項目決策情況。主要審計被審計者任職期間,鄉鎮重大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是否符合有關基建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項目運行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審計投資規模是否超過了資金籌措能力,有無盲目上項目,造成半拉子工程,使投資無法發揮經濟效益等,資金管理是否規范,是否??顚S?,項目施工進度是否與預期相符,項目完工后是否及時辦理了竣工決算,并在此基礎2上,進一步明確相關鄉政黨政領導干部的投資決策責任。配發的公物管理、使用情況及其他需要審計的問題。先由鄉鎮和被審計者個人自查申報,審計組據此進行核對,以確定配發給被審計者個人的辦公物品有無丟失、損壞,是否辦理了移交手續。此外,還可審計其他需要審計的經濟方面的問題。

      三、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技術方法

      第7篇

      瑞昌市委、市政府根據換屆工作的需要,加大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從4月12日至24日,從審計局、財政局兩個單位抽調21名業務骨干,由審計局牽頭,組成7個聯合審計組,集中對全市21個鄉、鎮、場、街道黨政主要領導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其主要目的是“查清楚、交明白、促提高”,使黨政班子移交交得清楚,接得明白。同時幫助鄉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提高鄉鎮財政和財務工作水平。這次對全市所有鄉鎮集中進行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從中我們也得到了一些有益的啟示。

      一、明確審計內容,突出審計重點

      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就是對鄉鎮領導任職期間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及所有相關站、所、辦的全部財產及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增減變動情況等方面所承擔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它將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深入查清任職期間的職責范圍、工作業績、財務管理、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其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任期內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突出對農、林、牧、副、漁及第二、三產業達到的總產值、農村經濟總收入、人均收入完成情況和招商引資效益情況的審查。

      二是任期內鄉鎮政府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查其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情況,決算和預算是否一致,如有大的差別,究其產生的原因。

      三是任期內鄉鎮債權、債務變化情況。突出對往來賬項的審查,仔細核對往來賬項的真實性,看有無收入掛往來或轉移支出的現象。通過審查賬簿和憑證,看賬實是否相符,注意對影響損益的各種因素的審查。

      四是任期內國有資產經營及存量增減變化情況。具體審查貨幣資金的真實性、固定資產是否賬實相符、有無化公為私和毀損流失、有無違規資金運用、債權是否真實。通過對被審計對象任職前后凈資產的比較,計算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資產收益率,以考核其任期內國有資產是否保值增值。

      五是任期內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情況。突出對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的審查,是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了科學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重大經濟事項是否由黨委集體研究決定的,其執行是否嚴格、有效,有無失控點,有無因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力而發生違紀行為,對已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改進等。

      六是任期內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情況。通過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審查單位收支的真實性,有無隱瞞、轉移收入、私設小金庫;有無違反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有無濫發獎金、實物、補貼,用公款請客送禮、揮霍浪費等現象;有無、貪污受賄行為,有無虛報經濟指標、偷漏稅金等行為。

      七是個人廉政情況。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與有關人員談話,看個人在經濟方面是否存在違法違紀問題。

      八是任期內重大工程項目的資金來源、使用效益情況。通過對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項目的完成情況;重大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核、監管情況;建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進行審查,分析資金使用效益情況。

      二、講究方法,靈活有效地開展審計工作

      根據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關注和要求,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方法,努力提高審計質量,采取靈活有效的方法開展審計:

      一是要采取多種審計方式相結合。要做到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相結合,充分利用已經完成的常規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資料,搞好本次經濟責任審計,以提高審計效率;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將審計關口前移,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及時處理和防止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通過查詢有關的談話記錄、會議記錄、有關文件、召開座談會等,了解掌握賬面上沒有反映的情況。

      二是要延伸審計。檢查財政、財務管理可能存在的轉移資金、轉嫁負擔給下屬單位行為;向重點投資項目或計劃進行延伸,檢查專項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從而更加真實、全面、準確地反映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

      三、堅持原則,正確把握好審計評價

      審計評價是審計結果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準確與否,關系到審計結果報告的質量,也關系到審計的風險,更關系到市委、市政府對干部提拔使用的導向。審計人員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公正地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及任職期間使用財政資金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應堅持以下幾項原則:

      一是要堅持分清直接與間接責任界線的原則。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對單位的管理應負全面責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責任都應由其承擔。按照經濟責任制的分工原則,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對其分工負責或直接主管的事項負直接責任;由其他領導成員分工負責或主管事項的那部分責任,由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負間接責任。

      二是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審計評價中應客觀公正地評價業績和責任。堅持全面地看待問題,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客觀公正地分析客觀因素對領導干部的影響。

      三是要堅持準確性原則。在審計評價中應以數字為基礎,對未予審計、證據不足、評價依據不準的事項不作評價。不能超越審計職能范圍對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現、領導作風和群眾關系等進行評價。

      四是要堅持依法審計的原則。在審計評價中,必須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為基礎,對所審計的事項依據法律法規等標準來進行定性分析,圍繞財務收支進行評價。

      四、提高素質,增強防范審計風險控制

      為了有效地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必須增強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規范審計工作程序,嚴格做到依法審計,提高審計質量。在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控制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增強風險意識。在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過程中,審計風險的控制不容忽視。審計人員必須增強審計風險意識,刻苦學習鉆研審計專業知識,掌握審計專業技能,提高審計專業水平。

      二是規范工作程序,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審計人員要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程序,從確定審計項目計劃、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取證、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到作出審計處理決定等每個環節,都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避免審計執法的隨意性。同時要建立健全審計工作監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實行審計質量抽查、復核、考核制度,嚴格審計質量標準,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每個審計項目都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盡量避免或減少審計風險。

      三是認真聽取意見,開好職工座談會。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過程中,應認真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介紹和匯報,對于領導干部在述職報告中自我認定的成績,必須通過座談的形式與單位職工加以確認,對有疑義的問題應進一步審計和調查,加以分析判斷,弄清事實,辨明是非,全力消除審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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