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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農村醫療保險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2004年國家出臺政策要求勞動保障部門將已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醫保范圍,但事實上很多農民工并未能與用人單位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起國家認可的勞動關系,同時參與城鎮醫保需要繳納更高的參保費用,且新農合與城鎮醫保在醫療費用報銷時僅能選一存在重復沖突,因此實際效果并不理想。2010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臺文件明確規定跨省就業人員可轉移個人的醫保關系,且可在新農合、城鎮醫保等不同體系中轉移,在政策上實現了醫保無縫接續的構想。然而實際上醫保無縫接續仍難以實現,當前國內主要以市級統籌,不同統籌區域間相互封閉,統籌待遇差別也較大,且出臺的文件中未能明確醫保繳費年限的認可、統籌基金轉移比例的確定等問題的處理辦法,導致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困難重重,難以真正得以實現。當前吉林省內各類人群均有相應的醫療保險予以保障,但實際上許多農民工參加了新農合,而大病統籌醫療保險的參與率很低,對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更是少人問津。雖然一些農民工參保了大病統籌醫療保險,在隨著工作的變換“斷保”現象十分多見。從理論上講農民工群體可以選擇多種醫療保險體系,但多不具備可行性和實效性,很多農民工無??梢?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機制已經勢在必行。
二、客觀因素分析
首先,我國的管理體制條塊分割,醫療保險體系實行屬地管理,各行政區域形成了不同的醫療保險統籌范圍,導致農民工醫療保險制度十分多樣化。吉林省在統籌范圍內保險基金獨立核算,地方政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然而無論是醫療費用壓力較大且不富裕地區出現虧空,還是壓力小且富裕地區基金積累量增加,都容易導致基金積累危機,影響資金劃轉,使區域經濟失衡。雖然吉林省醫療保險支付待遇持續提升,然而基金積累并不多,支付壓力比較大,如果接收流動的異地人員很可能導致基金缺口加大,在缺少橫向轉移支付的體制下各地從本地區利益角度出發,往往“挖深溝”、“筑高墻”。
其次,農民工在流動就業的過程中,往往出現在城鎮參?;?a href="http://www.xahuabang.com/haowen/17525.html" target="_blank">農村無部門接收的情況,導致農民工群體頻繁退保。當前的政策對各地方政府有利益誘導的傾向,例如農民工退保后僅退回個人繳費部分,如果是大病統籌醫療保險更是退無可退,相應退保的統籌基金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賬戶,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不作為的狀況。
再次,由于當前國內對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沒有統一的最低要求,多數地區為15年,部分地區為10年、20年,由于農民工頻繁流動,如果不同地區繳費年限不能互相認可,即便持續參保也難以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吉林省內許多農村富余勞動力外出打工,近者北京、天津、內蒙古,遠者上海、浙江、廣東等地,由于農民工就業存在高流動性的特點,許多人員甚至一年內就要更換城市甚至省份,導致極難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要求,退休后的醫保待遇很難得到。
最后,如果要實現農民工醫療保險轉移接續,需要一定的技術措施支持,然而當前各地醫療保險管理系統信息標準不統一,系統聯網程度不高,各統籌地形成眾多的“信息孤島”,省內如此,省際間差異更大,導致轉移接續的技術難度很大。此外,相關法律制度仍存在沖突,勞動保障部門、衛生部門分管不同醫療保險體系,不僅無法資源共享,而且出現多頭管理的局面,使轉移接續的實現困難重重。
三、完善吉林省農村醫療保險轉移機制的建議
首先,需要進一步擴大吉林省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可適當放寬參保條件,減輕參保負擔,適當取消戶籍限制,合理調整劃入比例,深入研究資金轉移的標準,將醫療保險承保內容拓展為大病住院與門診兩個部分,并對繳費水平、費用報銷標準等問題進行仔細推敲。
其次,提升統籌層次,應加強電子信息庫建設,建立異地就醫信息系統并與其他地區聯網;合理確定統籌層級及權限,結合實際情況對本省費率進行測算;根據省內不同地區發展情況,先在條件較為優越的地區進行區域性統籌,為全省統籌、全國統籌奠定基礎;鼓勵農民工多地參保,在總額不超的基礎上可以重復補償,以保障醫療權益。
再次,醫療保險制度整合需要加快進程,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在保障模式、基金管理、參保者情況(收入等)等方面有較多共同性,具備整合的基礎和可能性。大病醫療保險與城鎮職工醫保在籌資模式、參保者身份定位(被雇傭)等方面相似性很高,易于融合。
關于農村醫療保障論文參考文獻:
[1]崔卓蘭,趙靜波.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價值取向與制度創新——以城鄉一體化為視角.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0(5).
[2]王峰.完善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路徑選擇.法制與社會.2010(1).
[3]曾國平,曹躍群,王韌.重慶:大城市帶動大農村協調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
[4]黃泓.重慶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發展現狀與問題.重慶出版社.2006.
[5]何淑明.新農村建設背景下重慶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現狀及發展對策研究.開發研究.2008(2).
[6]周輝.試析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現狀、問題和對策.金卡工程·經濟與法.2010(3).
[7]李錚.完善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思考.經濟研究導刊.2010(4).
關于農村醫療保障論文參考文獻:
[1]張琪.中國醫療保障理論、制度與運行[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
[2]王保真.醫療保障[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
[3]田勇,馮振翼.醫療保險基本理論與實踐[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
[4]王隴德.用改革解決發展中的問題[J].中國衛生,2005(10).
[5]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中國醫改的成敗得失[J].中國衛生,2005(8).
[6]沈松泉.推進可持續發展,構建小康社會的醫療保障體系[J].中國醫療保險,2004(4).
[7]世界銀行.1993年世界發展報告[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3.
[8]張曉,劉蓉.社會醫療保險概論[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4.
[9]宋曉梧.中國社會保障體制改革與發展報告[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10]蔡仁華.中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用全書[M].北京:中國人事出版社,1998.
[11]許正中.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選擇與管理模式[M].北京: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
[12]烏日圖.醫療保障制度國際比較[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3.
關于農村醫療保障論文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祝小寧.對馬克思、恩格斯城鄉統籌發展理論體系的當代解讀[J].西華師范大學學報,2008(05).
[3]姜作培.統籌城鄉發展:主要矛盾和出路分析[J].理論前沿,2003(22).
[4]黨雙忍.城鄉統籌推動九大制度創新[J].經濟學家,2004(13).
[5]陳希玉.城鄉統籌: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戰略方針[J].山東農業,2005(05).
[6]蔡玉勝.城鄉統籌發展的國際經驗與啟示[J].吉林財稅高等??茖W校學報,2007(01).
關鍵詞: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公司
合作醫療是由體現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等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保險公司可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業務的特點,結合自身優勢積極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設,發揮保險公司的社會管理功能。
一、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險公司發揮較為成熟的醫療保險管理經驗。保險公司在費率厘定和風險管理方面具有優勢,善于對征繳補償標準進行測算、擬訂合理的征繳補償標準和辦法,進行賠償額度的設置。發揮理賠管控的專業優勢,有效防范道德風險。通過成立專門的農村醫保業務管理中心,選聘醫保專管員派駐各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參保人員的政策咨詢、資格核準、住院登記、轉院管理及現場現金結報支付等工作。利用保險公司的業務網絡系統和專業人員的優勢,在業務管理中心和各定點醫院間建立遠程審核結報網絡平臺。業務管理中心建立數據庫.各定點醫院設立工作站,專管員對結報人的醫療費用進行初審,然后將數據傳輸到業務管理中心,業務管理中心即時核準。農村醫保專管員制度和遠程審核結報網絡平臺的建立,縮短了保險公司與醫療機構的距離。業務管理中心通過制定支付管理、專管員培訓與管理、檔案管理及信息數據管理等辦法,規范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設可積累農村保險經驗數據,便于保險公司設計和開發有針對性的農村保險產品及拓展農村保險市場,實現保險公司做大做強的戰略目標。
(二)有利于政府發揮指導和監督職能,實現政府職能從辦農醫保向管農醫保的轉變。政府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辦公室,負責監督業務管理中心的基金運作情況和各定點醫療機構參保病人的醫療行為。加強對農?;鸬谋O督,真正做到農?;鹑≈诿瘛⒂弥诿?。衛生行政部門不參與農保基金的運作和結報補償等日常性事務工作,只負責監督管理和政策的調研與完善,真正實現監督管理與具體經辦的分離。
(三)為群眾提供便捷專業的補償支付服務。保險公司的參與可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解決廣大農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使農民體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好處,增強農民群眾的參保意識,有利于提高農民的參保率,有利于改善政府和群眾的關系。
二、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的方式
我國建立新型農村醫療制度的困難在于資金的缺乏,農村在進行稅費改革后,作為鄉鎮政府重要財政收入來源的農業稅被取消,財政資金大幅度減少,有限的資金在維護公共衛生投入方面政府的力量就顯得非常有限。而對保險公司而言,占據我國人口70%的農民卻還是一個尚未打開的潛在市場,保險公司向農村市場的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及責任保險必然可讓保險公司與農民實現“雙贏”。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設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一)“委托管理”模式。保險公司采取基金管理方式,向政府收取一定額度的管理費用,按照政府確定的補償方案為參保農民提供醫療費用補償服務,不承擔新農合基金的運行風險。在具體操作中,根據是否使用保險公司指定條款,又可包含“基金條款”和“委托協議”兩種不同做法。這種模式下,保險公司為政府提供新農合補償費用支付服務,實現新農合“管與辦”的有效分離,有利于基金安全;而保險公司自身不承擔基金管理與運作風險,有利于規避政策風險,是目前保險公司參與新農合試點工作的主流模式。
(二)“風險管理”模式。完全按照商業保險規律運作,根據雙方協商確定保費和補償標準,保險公司為參保農民提供醫療費用補償(報銷)服務,承擔新農合基金的運營風險,自負盈虧。這種模式有利于發揮商業保險的保障功能,調動經辦公司在風險管控方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使新農合向公平與效率的方向發展,但鑒于國家有關政策限制,目前僅限在個別地區進行初期探索。
(三)“風險共擔”模式。為提高公司經辦管理效率,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在“基金條款”委托管理模式的基礎上,雙方約定按一定比例,分享新農合基金盈余,共擔基金虧損風險。這種模式具有平衡機制,結合了前兩種模式的優勢,有利于調動雙方共同參與管理的積極性,但難以確定雙方的法律、經濟關系,具體操作相對復雜,保險公司面臨較大風險。
三、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問題
(一)缺少積極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與主體。雖然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農民的應繳費用降低了,減輕農民的義務,但農民做為此項制度的核心地位并沒有發生任何改變。上世紀90年代由衛生醫療部門主導重建農村合作醫療時,由于制度設計的問題,導致資金缺乏并造成沒有給參保農民報銷醫藥費的現象。因此,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積極性不高。
(二)政府和監管機關尚未完善制度保障。目前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還缺少政府有關的法律、稅收等方面政策法規的基礎支持。政府沒有出臺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設的指導意見,也沒有明確的鼓勵性稅收優惠制度安排。保險監管機關對保險公司參與新農合建設的產品開發、精算技術標準、基金運營管理、盈虧核算方法等缺少相應的保險法規和監管政策的規范與支持。
(三)保險公司缺乏經驗和動力。首先,目前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缺少針對農村地區整體人群的衛生統計數據或經驗數據的積累和儲備。長期以來,農村基層衛生服務情況的統計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建立,沒有詳實的統計數據儲備,導致保險公司參與新農合建設的保險費率厘定缺乏科學數據支持,無法確定合理的標準費率。其次,新農合建設遵循的不贏利原則,迫使保險公司對于服務“三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缺乏長期的動力支持。保險公司參與新農合建設往往只能寄托于參與新農合建設所帶來的農村保險市場開發的潛在附加效益。再次,對醫療機構在醫療費用使用上的管控,保險公司無法真正做到對醫療機構的有效監督,往往只能依托政府的監督。最后,保險公司普遍缺乏長期開拓和服務農村市場的經驗,對保險公司來說往往缺乏針對新農合業務的風險識別評估、服務流程、業務系統網絡,沒有針對這個特殊市場的配套人才、制度、流程和技術支持。
四、對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的建議
(一)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村務公開欄、黑板報及發放宣傳資料等,搭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平臺。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選擇參保受益農民的典型事例進行報道,努力提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農民心中的地位。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和好處,自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二)加強對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指導和監督。衛生行政部門是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主管單位,衛生部門和保險監管部門應對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進行指導和監督,規范工作流程和服務標準。共同總結經驗,不斷提高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使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運作模式得以持續健康發展。
1.1國內外對重大疾病的界定災難性衛生支出
在國際上一般有3種定義:一是在臨床診斷和治療上屬于重癥疾病;二是在特定時期內,家庭衛生支出超過原來所界定閾值;三是家庭用于醫療衛生的個人現金支出超過其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00年世界衛生報告》中提出,當一個家庭的衛生總支出占其穩定收入(扣除生存必需品支出)的比例達到或超過40%,可認為該家庭發生了災難性衛生支出。
1.2國內外大病保險的病種范圍
在大病保險覆蓋的病種范圍上,各國雖然各不相同,但均是按照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收入狀況研究確定覆蓋范圍。最初開展重大疾病保險的南非,將心臟病發作、惡性腫瘤、腦中風和冠狀動脈搭橋作為四大核心疾病,約占申報案例的70%~90%。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美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國的重大疾病商業保險的覆蓋范圍雖各不相同,但前六位主要的重大疾病多為:急性心肌梗死、惡性腫瘤、中風、冠狀動脈搭橋、腎功能衰竭和主要器官移植。對于新農合框架內的大病醫療保障制度,不少研究均認為發展新農合大病保險應科學選擇覆蓋的病種。孫梅等通過實際數據測算,認為國家衛生部提出的20類大病并不適合作為試點,建議優先選擇疾病診斷明確、效果可控的常見病和多發病,如白內障、子宮肌瘤和闌尾炎等。孫紐云等通過測算提出開展大病保險可以優先選擇的60種疾病。王海立通過總結山東省實施大病醫保試點工作的經驗,提出應逐步擴大保障的病種范圍,將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腎病綜合征等納入保障范圍。本研究在分析病種情況的基礎上,對按費用補償的情況進行了分析
2研究結果
本研究對浙江省某市開展大病保險的情況進行了現場調研。該市在2014年正式開展了大病保險按費用補償。2014年該市參合農民43.6萬人,2012年農村人均純收入16106元(2014年大病保險起付線),新農合籌資800元/人,其中,30元作為大病保險的籌資額。2010年開始,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統一要求,開始推行尿毒癥、重性精神病的大病保障工作,2014年擴展到22種大病,報銷比例為70%。2014年開始,該市大病保險從按病種實施進入到按病種與費用同時實施。管理模式為委托第三方承辦,即委托保險公司管理,管理費用為基金總額的6%。通過對樣本地區住院數據的收集和分析,對樣本地區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實施效果進行了統計分析。2014年起,該市實行大病保險按費用補償,由于該地區大病報銷實施時間尚短,因此,采用2013年數據進行比較。2013年22種大病的實際報銷人數3299人。2013年達到按費用補償的大病保險設定的起付錢標準的患者1543人,其患者及大病保險補償前平均個人自付費用的主要分布情況。
3討論與建議
3.1新農合大病醫療保障
制度規定的22種大病的患病率普遍較低研究結果顯示,22種大病的住院人數占住院總人數的比例為7.9%,費用占總住院費用的11.7%,其中最高的是肺癌,占2.3%。其他疾病的患病率均不足1%,有些疾病甚至沒有住院病例。訪談中新農合管理者提出,在新農合大額費用患者中,外傷、呼吸道感染、器官移植等疾病的費用要普遍高于22種疾病。
3.2具體報銷范圍沒有準確界定
報銷范圍較寬泛和隨意在按病種補償的具體實踐中,疾病診斷目前在醫院的HIS系統中多以ICD-10作為標準。建議對大病病種所涉及的報銷范圍使用ICD-10編碼進行界定,并且將范圍界定到ICD-10編碼下的三級編碼。如腦梗死在ICD-10編碼中應屬于I63范圍內,但不應包含I63中的所有項目,例如I63.908頸動脈梗死,I63.909椎靜脈梗死在部分地區不被納入報銷范圍內。
3.3現有22種重大疾病的病種組合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具體表現在:一是從政策運行以來的驗證來看,納入保障范圍的大病發病率和人均費用均不高,與政策預期效果不符。二是目前病種的納入缺乏以實證基礎進行的動態測算和論證,沒有退出和納入的變動機制。三是各地在新農合籌資和大病的疾病譜上存在較大的差異,統一采用22種大病作為保障病種不利于各地有針對性的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也不利于充分發揮新農合基金的效用。為此,應先明確大病病種篩選原則,并根據實際數據進行測算和篩選。通過對相關政策文件和文獻的研究發現目前較被認可的篩選原則包括醫療費用高、對健康危害大、發生頻率高、預后效果好及社會影響大等。利用這些原則,可設計相應的評價指標對疾病進行篩選,測算最優化的病種組合,對大病病種進行適當的調整。
3.4大病醫療保險費用補償制度
銜接效應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目前,大病保險按費用補償各地普遍采用了二次補償或補充保險的形式來開展,也就是說,在新農合基本保險中對22種大病進行保險后,再對超出費用標準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償。該方式適用于目前大病保險開展的試點階段,可避免對基金造成過大壓力。但就未來可持續發展的趨勢來看,新農合的大病保障模式應以按費用補償為主。因此,應做好按病種補償與按費用補償的過渡,以保障參合農民的基本利益。
3.5避免重復報銷,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關鍵詞商業保險合作醫療社會主義新農村
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在這一新的環境下,允許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這也充分體現了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1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背景
2003年我國推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等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并提出遠景規劃,2010年全國農村地區要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從2003年下半年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到2005年6月底,全國已有641個縣(市、區)開展了合作醫療試點,占全國縣(市、區)總數的21.7%,有1.63億農民參加了合作醫療。
1.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特點
與原來的農村合作醫療相比,新型合作醫療呈現出新的特點:首先,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大,新型合作醫療明確規定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對參合農民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元給予補助,確立了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其次,保障以大病統籌為主,將重點放在農民的大額醫藥費用或住院醫藥費用的補助上;第三,統籌層次和能力也得以提高,新型合作醫療以縣代替了過去的鄉、村為單位來開展統籌,增強了抗風險管理能力;最后,規定由政府負責和指導建立組織協調機構、經辦機構和監督管理機構,對新型合作醫療加強了領導、管理和監督。
另外,還明確了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并賦予農民知情權和監管權,以維護制度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同時附以建立醫療救助制度,通過民政、扶貧等部門資助貧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1.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經辦方式
在新型合作醫療試點過程中,形成了三種類型的經辦方式。第一種方式,由衛生部門所屬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經辦。這種做法比較普遍,有利于規范醫療機構行為和控制醫療費用,但專業化的管理能力暴露出不足。第二種方式,由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保中心經辦。這一方式在東部農業人口較少地區采用較多,能夠利用現有社保中心力量,節省管理成本,但由于是第三方付費,社保中心對醫療行為沒有直接的約束控制,需要衛生行政部門的協調配合。第三種是保險公司經辦方式。商業保險公司專業技能較強,費用理賠經驗豐富,用人機制靈活,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服務質量,由此可以減輕政府設立機構、聘用人員等前期投入和壓力,但保險公司亦屬于第三方付費,需要衛生部門配合加強對醫療行為的約束控制。一些東部地區和少數中部地區,采取委托保險公司進行基金管理和審核報銷,衛生、財政部門進行監管的做法,探索形成了“管辦分離”的模式。
1.3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原因
為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三農”問題被擺到了各級政府工作的優先位置。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村保障的新一輪改革,也將為中國農村保險市場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保監會也大力倡導發展縣域保險,提出要讓保險惠及8億農民,充分發揮保險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在這種背景下,商業保險公司紛紛加強了對農村市場的開發力度。
地方政府選擇保險公司參與新型合作醫療是基于現實的考慮。如果由政府部門直接運作新型合作醫療,首先需要設立具體經辦機構來負責資金籌集及日常管理監督和報銷支付業務。由此需要安置大量人員,帶來很大管理成本和財政壓力。政府部門缺乏專業的資金管理隊伍,合作醫療方案設計及醫療費用管控技術性也非常強,如果不熟悉審核支付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報銷支付中極易出現漏洞。因此,利用保險公司的專業管理人才和技術,為合作醫療服務,不失為明智的選擇。
而商業保險參與新型合作醫療是保險公司為發展農村保險跨出的第一步。參與新型合作醫療體現了保險公司開發農村保險市場、加快自身發展的內在需求。它們可以通過參與新型合作醫療,以帶動其他商業保險業務,在未來農村保險市場的發展中占據制高點。另外,商業保險公司也看到,通過參與新型合作醫療,能夠積累參合農民的個人資料以及與健康有關的各種基礎數據,從而為其健康險業務的產品開發、核保、理賠等提供基礎。
商業保險參與新型合作醫療,是地方政府與保險公司雙向選擇的結果,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社會資源,保險公司則可以發揮自身的風險管理、理賠技術、服務網絡等優勢。
2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方式
目前,全國有6家保險公司參與了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到2005年6月底,6家公司在江蘇、河南、福建、浙江、廣東、山東、山西、新疆等8個省(區)的68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民醫療保險工作,涉及的參合農民1765萬人,試點地區平均參保率為84%。其中,38個縣(市、區)被各級政府列入試點范圍,占全國641個新型合作醫療試點縣(市、區)的6%。2003年以來,這些保險公司累計為518.86萬人次提供了醫療補償服務。
兩年多來,商業保險主要以三種方式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一種是基金管理方式。政府委托保險公司,由后者收取適當的管理費用,提供經辦服務。保險公司不從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任何費用,只按照政府要求,提供報銷、結算、審核等服務。新型合作醫療的基金赤字和基金透支風險均由政府承擔,基金節余轉入下一年度。
第二種是保險合同方式。政府用籌集到的新型合作醫療資金為農民投保團體醫療保險。在就保險責任、賠付比例、賠付限額等方面協商一致后,保險公司與政府簽訂保險合同,按約定向參合農民提供醫療保險。相應的,新型合作醫療的基金透支風險由保險公司承擔。
第三種是混合方式。混合方式介于基金管理方式和保險合同方式之間。保險公司管理新型合作醫療基金,并收取適當管理費,基金赤字則由政府和保險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攤,基金節余轉入下一年度。地方政府和保險公司共同分擔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的透支風險。
目前,在商業保險參與新型合作醫療的68個縣(市、區)中,采用基金管理方式的有36個,采用保險合同方式的有22個,采用混合方式的有10個。
在第二種方式中,當合作醫療基金轉化為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由保險公司自負盈虧時,有兩種可能性。如果有較多結余,會引起政府和農民的不滿;而相反,如果讓保險公司長期虧本經營,也會影響其繼續參與的積極性。這種方式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政府的主導作用因而采用的比重不大。第一種方式是保險公司參與新型合作醫療采用委托合同方式,它與政府簽訂委托管理合同,保險公司不承擔盈虧風險,只提供具體服務。這種方式體現了新型合作醫療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由政府主辦的特點,值得大力倡導。
醫療衛生行業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一個特殊行業。當今世界,無論在何種制度的國家,醫療衛生行業都帶有不同程度的福利性或公益性的特性。因此,醫療衛生事業總是和國家政府的職責密切聯系在一起的。政府應當占主要的領導性的地位,應當位于醫療保險方、被保險方、醫療供方三者之上。所以,商業保險無論采用何種方式介入農村合作醫療建設,都應始終遵循政府為主導的原則。
醫療保險能夠起到幫助人們抵御疾病風險、保護人類健康的作用,它是通過在醫療保險機構、被保險人群、醫療服務供給機構及政府之間一系列復雜的相互作用過程來實現的。在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踐中,通常意義上的醫療保險機構的職責已被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分擔。政府負責籌集資金,承擔基金透支的風險,對醫療單位進行管理及制定有關法規政策。商業保險公司負責保險費率的厘定、理賠給付和為廣大參保農民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同時,投保人必須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誠信索賠,而各醫療單位應當合理制定收費標準,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杜絕“醫患合謀”。只有各部門職責明確,各司其責,商業保險參與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才能獲得可持續發展。
3商業保險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前景分析
3.1優勢
3.1.1有利于利用商業保險公司已具有的醫療保險管理經驗
多年來,保險公司在醫療產品開發與推廣、核保、理賠以及醫療行為規范管控等風險管理手段與方法上,已經積累了大量經驗,逐步摸索出一套適宜中國城市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行業規范管理標準。借鑒和應用保險公司已有且日漸成熟的流程與經驗,對農村醫療保險能起到快速發展的促進作用。一些地區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確實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促進了政府公共管理職能的改革。
3.1.2有利于節約政府管理成本
按照以往的方法,政府面向群眾提供公共服務,就先要組建機構先養人。但形式不應該是唯一的,政府需要探索實現公共管理職能的新形式。這就是政府以委托經辦或者購買服務的辦法,要求中間機構、非政府的社會服務機構承擔政府所需要的服務。如果實現了管辦分離,將政府從直接經辦、直接管理的角色中解脫出來,把主要精力放在政策制定和監督上,這就使政府能夠騰出更多的時間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效率,也減少了因政府部門追求部門利益而損害參合農民的現象。
3.2應注意的問題
3.2.1商業保險公司的逐利本性可能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偏離原有方向
商業保險公司作為盈利性實體,總是將利潤放在第一位的。盡管商業保險公司為達到推廣宣傳的目的會否認這一點,但如果總是虧損,商業保險公司就會失去參與的積極性。以上面提到的保險合同參與方式為例,如果商業保險公司過高估價所需醫療保險金,變相提高保險費,但理賠額較低,農民交納了大量保費卻得不到合理保障。這樣不僅新型合作醫療失去了意義,還會影響政府和社會保障制度在農民心中的形象,危及社會穩定。
因此,將商業保險融合到農村合作醫療中必須防止可能侵害農民群體利益的行為和趨勢。在允許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的尺度上要把握好,逐步推進,密切關注新型合作醫療試點的商業保險參與效果,及時制定相應的對策。
3.2.2在農村尚不具備商業保險所需要的保險環境
商業保險所需要的健康保險配套的市場環境與中國農村的現實相差甚遠。我國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歷史統計數據可以說基本上是空白,保險公司缺乏大量基礎數據,這給保險精算帶來從未有過的難度,無法厘定科學的保險費率。
農村醫療服務基礎設施條件差,醫療資源嚴重不足,鄉(鎮)衛生院設備陳舊,醫務人員素質不高,藥品市場混亂,加之新農合籌資水平低,籌資成本高,也是保險公司至今對農村醫療保險市場觀望不前的成因之一。
目前,商業保險公司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設的介入程度還不深,在經營實踐中也確實面臨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如何認識和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主管機構與保險公司的關系,商業保險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規模、效益和可持續發展,這些都是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參考文獻
1李揚,陳文輝.中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研究[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5
1.1新農合制度提出的以大病統籌為主
重點解決農村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的理論,在這里體現的非常好,目前我市新農合起付線為1000元,二次以上每次入院遞減20%,報銷比例55%,全年報銷10萬元。開展的14種大病住院費統籌的起付線一年只收一次,二次以上住院不再收起付線,報銷比例85%,年內報銷15萬,這樣住院費花費金額小的也可以納入報銷范圍,不會因為起付線而被擋在報銷服務的門外,患者總體報銷比例真正得到了提高,此政策讓農民患者確實見到了實惠。
1.2意外傷害在我市職工醫保中明確規定不予報銷
但是新農合規定無責任意外傷害在報銷范圍內。商業保險介入前采用的辦法是:以患者住院期間做的病歷首程記錄來判斷患者是否屬于無責任意外傷害,醫院新農合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再進行外傷過程詢問,共同確定是否屬于無責任意外傷害,確認后在出院時提供病歷首程復印件進行報銷工作。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仍有漏洞,
(1)患者了解政策
如果有意隱瞞出事經過,將有責描述成無責,醫院的工作人員無法做出準確的判斷,這勢必會成為農合基金的不安全隱患;
(2)上級核管辦在審查資料時
會出現看過病歷首程后,不經過與患者或到當地進行實際調查,就進行不理性判斷,認為這份病歷不屬于無責任意外傷害,他會即刻扣掉醫院墊付的補償金額,讓醫院獨自承擔風險;
(3)在沒有第三方監督核準的情況下
醫院對于不確定的案例很難判斷是否屬于無責任意外傷害,而有些案例也是上級醫保部門也很難確認的,這種情況發生時,造成的后果就是患者的所有不滿意都將直接加載到醫院,造成醫患矛盾被提升。但是經過與商業保險介入后,成立了新農合聯合辦公室,將調查審核的責任交付聯合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由他們出面來核查界定,醫院只需負責治病救人。而且無責任意外傷害的報銷比例也較之前高了很多,起付線為1000元,報銷比例85%,全年報銷12萬元。
2應保證商業保險與新農合中心合作經辦醫療服務的基本規范
2.1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設是一項民生工程
是一項農民的初級醫療保障制度,不以贏利為目的,商業保險介入后與新農合相輔相成作為患者的依托。商業保險機構與新農合中心應合理確定各方職責,分工協作,保障新農合制度順暢運轉。成立的新農合聯合辦公室要嚴格執行各項新農合規章制度和政策要求,加強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給醫療機構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我院自開展此項工作以來每月將已報銷患者信息、資料、明細報表、月報表按時上報新農合聯合辦公室,直到6月下旬聯合辦公室才將之前每個月的審核反饋表一并發回醫院,其中對醫院的扣款項目大部分是因為與新農合診療項目對照不準確造成的,如果聯合辦公室可以按新農合中心的要求按月發回反饋表,醫院在次月就可以避免再次發生同樣的錯誤,而保險公司這種辦事拖沓的做法給醫院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這種工作上的不嚴謹應該及時糾正。
2.2強化信息監管、改進服務流程
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管機構、隊伍,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督管理,引導商業保險機構不斷提高經辦服務能力,改善經辦服務質量。自今年開始執行重大疾病和無責任意外傷害保險以來,我們發現保險公司將自己工作中管理的失誤與不足所造成的后果全部讓醫療機構承擔,年初聯合辦公室下達的文件中未需要復印患者的病歷資料和診斷病情的檢查報告,但是七月初讓各家醫療機構追要上半年已出院患者病歷復印件和診斷病情的檢查報告,其中診斷病情的檢查報告成了醫院的難題,因為這14種大病大部分是惡性腫瘤,需要復印診斷病情的病理報告,患者初次確診醫院可能在任何地方,醫療機構因為病理報告與新農合中心和聯合辦公室進行協商,最后的結果是年內二次住院的只提供醫院的診查報告即可,初次住院的還須提供,這種做法讓醫療機構很難接受。保險公司不應該將自身的管理經驗不足所產生的后果讓醫院承擔。而目前沒有關于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督管理的部門,造成了醫療機構在工作上被商業保險公司牽制。
2.3我市的重大疾病和無責任意外傷害在定點醫療機構
設立即時結報點,醫院其實是在代替商業保險公司為患者報銷醫療費用的業務,做了商業保險公司應該做的工作,并先墊付了資金,那么商業保險公司應該協助醫院共同完成,保險公司應該做好每日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從醫院每日在網絡上上傳患者住院醫囑和產生的費用清單上檢查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與醫院溝通糾正避免錯誤,而不是找醫院的錯誤和麻煩。醫院與保險公司是合作單位,不是上下級單位,醫院應該不必要接受保險公司的考核。但我市目前就是這樣一種狀況,沒有第三方監督考核單位,醫院為了方便患者替其做了很多工作,結果是接受很多扣款,導致各家醫院怨聲載道。
2.4商業保險機構應當在統籌地區設有分支機構
具備完善的服務網絡,能夠組建具有醫學等專業背景的專管員隊伍,在工作中我們發現聯合辦公室扣款錯誤的情況,就是醫學專業知識不過硬,遇到藥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化學名不一樣時,對藥品比對情況存在疑問的時候沒有及時與醫院聯系咨詢,而是把所有的疑問全部變成肯定,結果是自己的錯誤。發現錯誤不及時糾正,不補救錯誤,將扣款免去,而是反問醫院:“你們就保證以后不犯錯?再犯錯不扣你們就是”。這樣不嚴謹、不謙虛、沒有過硬的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管理醫院,醫院目前也只能忍受。
3規范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管理
完善運行機制,不斷提高質量和效率,確立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管部門,減輕定點醫療機構工作壓力,保障商業保險介入醫療保險的可持續發展
3.1合理確定職責
提議確立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與指導,督促商業保險機構嚴格履行委托經辦協議,強化財務管理,不斷提升經辦管理水平。協助定點醫療機構工作,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商業保險機構要發揮自身優勢,做好新農合基金使用情況的監測和分析,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完善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和新農合運行管理機制。商業保險機構要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加強參合人員醫藥費用審核,因商業保險機構違規操作、審核不嚴造成新農合基金損失的,商業保險機構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不應該將責任轉嫁到醫院。
3.2提高經辦服務質量和效率
強新農合信息共享,規范服務標準,提高服務水平,縮短結報時限。要做好醫療費用報銷的調查、審核,并自覺接受參合人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3.3加強監督管理
總結國外罕見病醫療保險制度以及罕用藥管理制度現狀并對其進行分析,為我國罕見病醫療保障提供參考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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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Orphan drugs[EB/OL].http://tga.gov.au/orphandrugs#summaryi.
[9]Simerka P,EurLEX A.Council recommendation of 8 June 2009 on an action in the field of rare diseases[EB/OL].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
[10]何江江,張崖冰,夏蘇建等.歐盟罕見病保障體系及啟示[J].中國衛生政策研究,2012,5(7):5259.
[11]胡娟娟,羅安琪.國際罕見病藥品醫療保險狀況分析[C].2012年中國藥學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年會暨“十二五”醫藥科學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冊):406411.
[12]鐘軍,郜文,霍記平,等.罕見病醫療保障的國際比較研究[J].藥品評價,2014,(6).
[13]陳昕,王英曉.中美罕見病與罕用藥政府研發投入項目的現狀分析[C].2013年中國藥學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年會論文集,2013:320329.
[14]劉歡.罕見病2013年有望納入醫保報銷目錄[N].北京日報:20120727.
[15]丁錦希,季娜,白庚亮.我國罕見病用藥市場保障政策研究[J].中國醫藥工業雜志,2012,43(11):959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