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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農村環境治理的背景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由于農村地區幅員遼闊,長期以來農村地區的環境污染一直處于隱蔽狀態,在中國的發展戰略中,一直對城市環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視。在城鄉二元結構的背景下,對于農村環境污染的嚴重態勢缺乏科學、客觀的認識。加之地方政府發展理念中的重經濟因素的偏向,導致對農村環境治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一方面,農村是城市工業生產的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輸出地,消耗了農村大量環境資源。另一方面,由于城鄉產業結構的不同,城市環境排放的廢物遠遠大于農村,不斷向農村轉移,導致農村環境不斷惡化,而由此造成的損失,城市并未向農村按“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支付治理補償費。一些農村地區成為環境污染的受害者,并未得到應有的補償。中國的“排污收費”制度,一些污染物排向農村卻不包括在治理范圍之列,并且對于農村小水體、水源地、耕地等治理和保護也未加考慮。作為環境治理的政策長期主要用來治理城市環境,對廣大農村環境的治理長期處于被忽視的地位。
(二)缺乏農村環境治理的機制
中國環境治理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城市地區,對農村環境關注較少。在中國城市地區,基本上建立了完善的環境治理機制。在廣大農村地區,環境治理機構不健全,農村環境治理、監督體制不完善。這源于多年以來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體制,以及對農村環境問題的忽視。政府在農村環境領域的公共管理職能長期缺位,未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農村環境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環境利益是一種公共利益,個人或企業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只能由公共的權力機關來代表公共利益。在環境治理的框架中,政府不但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公共的利益,而且基本壟斷了環境制度的供給,應當充分發揮公共管理職能,積極推動農村“環境良治”的實現。因此應發揮政府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在政府的引領下,發揮群眾在環境治理中的監督作用,積極參與到環境治理的行動中來。(三)農村居民環保意識仍需提高長期以來,農村居民一直沿襲傳統的生活方式,他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對環保的知識掌握不足、環保意識較弱。在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他們大多關注自身經濟條件的提高。對環境的重要性并未上升到重要地位,甚至一些居民認為環境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居民無關。在這種錯誤的認識下,難以發揮環境治理的主體與監督作用,導致環境治理難以收到科學的反饋信息,環境治理效果較差。
二、對策分析
(一)以政府為主體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意識
隨著經濟發展造成的全球生態環境惡化,環境問題被世界各國廣泛關注。以可持續發展觀為引領,生態文明觀、環境公平觀、環境正義、與自然和諧相處等環境保護新理念開始深入人心。在此背景下加大環境治理和保護力度,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當前農村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之一。正確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農村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應以政府為主體,貫徹科學發展觀的理念,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意識,強化環境觀念。轉變過去經濟發展優先忽視農村環境保護的不合理的思想,樹立環境是農村發展的根本的理念,在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基礎上切實維護農村居民的環境權益。
(二)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多方參與與監督的環境治理體制
環境治理是一項長期工程,作為公共事務的人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根據國家發展的長期戰略制定農村環境治理的目標體系。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多方參與與監督的環境治理體制。對環境治理的力度納入政府考核的主要目標,同時在地方發展中堅持環境為本的發展策略。在環境治理過程中,農村居民及各級組織既是環境保護的參與者,同時也應積極發揮他們的主體性作用,提高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把環境保護與社區發展結合起來,讓村民在環境治理中監督治理的效果,并積極參與到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的行動中來。
(三)健全環境治理的法律法規
從目前來看,農村環境治理缺乏完善的法律體系。雖然在某些方面存在環境保護的法律條文,但是總體來看,呈碎片化的狀態。因此應從農村長遠發展的角度,逐步健全農村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是改善農村環境狀況、加強農村環境監督管理切實有效地防治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法律依據。為了適應農村環境保護的需要,盡快修改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建立健全農村居民環境權益訴求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同時健全和完善權利保障法律機制,使農民在農村環境保護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農民的各項環境權利,這是實現農民參與環境保護的法律基礎和根本保證。在微觀層面,對于農村環境治理應該以村委單位,建立建立農村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并有效落實制度。
三、結論與討論
一、問題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國家惠農政策的實施,中國大部分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與農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發展過程中對環境保護的疏忽,伴隨著經濟發展,農村生態環境破壞、農業生態環境惡化、農村生活環境呈“臟、亂、差”的樣態。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環境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農村環境治理已經迫在眉睫。黨的十報告提出要“要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強調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戰略抉擇,是在發展理念的與發展實踐的重大創新。新的時期對農村環境的治理與保護是推進農村現代化變遷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加強農村環境治理對于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農村環境治理的現實困境
(一)農村環境的持續惡化制約農村社會的發展
近來年來伴隨著經濟發展,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惡化。隨著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應用,給土壤及地下水資源帶來極大的危害。由于農藥、化肥、農膜的大量應用,中國1.5億畝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耕種能力對化肥、農藥的依賴性增大。在農業耕種過程中大量的農藥使用造成農作物藥物殘留問題,農產品質量下降。雖然農村社會的生產方式與經濟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農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仍停留在傳統階段,生活垃圾隨處傾倒,白色垃圾隨處可見。很多地區的池塘都受到生活垃圾的污染,農村整體環境呈現“臟、亂、差”的景象。一些污染大的企業向農村地區轉移,如造紙廠、化工廠等污染大的企業污水隨意排放,對地上河流、地下水資源等造成極大危害。如一些化工廠急于追求經濟利益,不顧環境危害,將污水直接排向地下,由于地下水的隱蔽性,一時難以發現,但是對農村整體地下水資源的危害確是毀滅性的,造成了農村生態環境的惡化。
(二)重城市、輕農村的環境治理政策導致農村環境治理缺位
由于農村地區幅員遼闊,長期以來農村地區的環境污染一直處于隱蔽狀態,在中國的發展戰略中,一直對城市環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視。在城鄉二元結構的背景下,對于農村環境污染的嚴重態勢缺乏科學、客觀的認識。加之地方政府發展理念中的重經濟因素的偏向,導致對農村環境治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一方面,農村是城市工業生產的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輸出地,消耗了農村大量環境資源。另一方面,由于城鄉產業結構的不同,城市環境排放的廢物遠遠大于農村,不斷向農村轉移,導致農村環境不斷惡化,而由此造成的損失,城市并未向農村按“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支付治理補償費。一些農村地區成為環境污染的受害者,并未得到應有的補償。中國的“排污收費”制度,一些污染物排向農村卻不包括在治理范圍之列,并且對于農村小水體、水源地、耕地等治理和保護也未加考慮。作為環境治理的政策長期主要用來治理城市環境,對廣大農村環境的治理長期處于被忽視的地位[1]。
(三)缺乏農村環境治理的機制
中國環境治理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城市地區,對農村環境關注較少。在中國城市地區,基本上建立了完善的環境治理機制。在廣大農村地區,環境治理機構不健全,農村環境治理、監督體制不完善。這源于多年以來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體制,以及對農村環境問題的忽視。政府在農村環境領域的公共管理職能長期缺位,未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農村環境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環境利益是一種公共利益,個人或企業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只能由公共的權力機關來代表公共利益。在環境治理的框架中,政府不但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公共的利益,而且基本壟斷了環境制度的供給,應當充分發揮公共管理職能,積極推動農村“環境良治”的實現。因此應發揮政府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在政府的引領下,發揮群眾在環境治理中的監督作用,積極參與到環境治理的行動中來。
(四)農村居民環保意識仍需提高
長期以來,農村居民一直沿襲傳統的生活方式,他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對環保的知識掌握不足、環保意識較弱。在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他們大多關注自身經濟條件的提高。對環境的重要性并未上升到重要地位,甚至一些居民認為環境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居民無關。在這種錯誤的認識下,難以發揮環境治理的主體與監督作用,導致環境治理難以收到科學的反饋信息,環境治理效果較差。
三、對策分析
(一)以政府為主體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意識
隨著經濟發展造成的全球生態環境惡化,環境問題被世界各國廣泛關注。以可持續發展觀為引領,生態文明觀、環境公平觀、環境正義、與自然和諧相處等環境保護新理念開始深入人心。在此背景下加大環境治理和保護力度,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當前農村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之一。正確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農村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應以政府為主體,貫徹科學發展觀的理念,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意識,強化環境觀念。轉變過去經濟發展優先忽視農村環境保護的不合理的思想,樹立環境是農村發展的根本的理念,在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基礎上切實維護農村居民的環境權益。
(二)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多方參與與監督的環境治理體制
環境治理是一項長期工程,作為公共事務的人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根據國家發展的長期戰略制定農村環境治理的目標體系。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多方參與與監督的環境治理體制。對環境治理的力度納入政府考核的主要目標,同時在地方發展中堅持環境為本的發展策略。在環境治理過程中,農村居民及各級組織既是環境保護的參與者,同時也應積極發揮他們的主體性作用,提高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把環境保護與社區發展結合起來,讓村民在環境治理中監督治理的效果,并積極參與到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的行動中來。
(三)健全環境治理的法律法規
從目前來看,農村環境治理缺乏完善的法律體系。雖然在某些方面存在環境保護的法律條文,但是總體來看,呈碎片化的狀態。因此應從農村長遠發展的角度,逐步健全農村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是改善農村環境狀況、加強農村環境監督管理切實有效地防治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法律依據。為了適應農村環境保護的需要,盡快修改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建立健全農村居民環境權益訴求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同時健全和完善權利保障法律機制,使農民在農村環境保護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農民的各項環境權利,這是實現農民參與環境保護的法律基礎和根本保證。在微觀層面,對于農村環境治理應該以村委單位,建立建立農村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并有效落實制度。
一、問題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國家惠農政策的實施,中國大部分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與農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發展過程中對環境保護的疏忽,伴隨著經濟發展,農村生態環境破壞、農業生態環境惡化、農村生活環境呈“臟、亂、差”的樣態。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環境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農村環境治理已經迫在眉睫。黨的十報告提出要“要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強調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戰略抉擇,是在發展理念的與發展實踐的重大創新。新的時期對農村環境的治理與保護是推進農村現代化變遷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加強農村環境治理對于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農村環境治理的現實困境
(一)農村環境的持續惡化制約農村社會的發展
近來年來伴隨著經濟發展,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惡化。隨著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應用,給土壤及地下水資源帶來極大的危害。由于農藥、化肥、農膜的大量應用,中國1.5億畝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土壤耕種能力對化肥、農藥的依賴性增大。在農業耕種過程中大量的農藥使用造成農作物藥物殘留問題,農產品質量下降。雖然農村社會的生產方式與經濟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農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仍停留在傳統階段,生活垃圾隨處傾倒,白色垃圾隨處可見。很多地區的池塘都受到生活垃圾的污染,農村整體環境呈現“臟、亂、差”的景象。一些污染大的企業向農村地區轉移,如造紙廠、化工廠等污染大的企業污水隨意排放,對地上河流、地下水資源等造成極大危害。如一些化工廠急于追求經濟利益,不顧環境危害,將污水直接排向地下,由于地下水的隱蔽性,一時難以發現,但是對農村整體地下水資源的危害確是毀滅性的,造成了農村生態環境的惡化。
(二)重城市、輕農村的環境治理政策導致農村環境治理缺位
由于農村地區幅員遼闊,長期以來農村地區的環境污染一直處于隱蔽狀態,在中國的發展戰略中,一直對城市環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視。在城鄉二元結構的背景下,對于農村環境污染的嚴重態勢缺乏科學、客觀的認識。加之地方政府發展理念中的重經濟因素的偏向,導致對農村環境治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一方面,農村是城市工業生產的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輸出地,消耗了農村大量環境資源。另一方面,由于城鄉產業結構的不同,城市環境排放的廢物遠遠大于農村,不斷向農村轉移,導致農村環境不斷惡化,而由此造成的損失,城市并未向農村按“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支付治理補償費。一些農村地區成為環境污染的受害者,并未得到應有的補償。中國的“排污收費”制度,一些污染物排向農村卻不包括在治理范圍之列,并且對于農村小水體、水源地、耕地等治理和保護也未加考慮。作為環境治理的政策長期主要用來治理城市環境,對廣大農村環境的治理長期處于被忽視的地位。
(三)缺乏農村環境治理的機制
中國環境治理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城市地區,對農村環境關注較少。在中國城市地區,基本上建立了完善的環境治理機制。在廣大農村地區,環境治理機構不健全,農村環境治理、監督體制不完善。這源于多年以來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體制,以及對農村環境問題的忽視。政府在農村環境領域的公共管理職能長期缺位,未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農村環境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環境利益是一種公共利益,個人或企業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只能由公共的權力機關來代表公共利益。在環境治理的框架中,政府不但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公共的利益,而且基本壟斷了環境制度的供給,應當充分發揮公共管理職能,積極推動農村“環境良治”的實現。因此應發揮政府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在政府的引領下,發揮群眾在環境治理中的監督作用,積極參與到環境治理的行動中來。
(四)農村居民環保意識仍需提高
長期以來,農村居民一直沿襲傳統的生活方式,他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對環保的知識掌握不足、環保意識較弱。在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他們大多關注自身經濟條件的提高。對環境的重要性并未上升到重要地位,甚至一些居民認為環境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居民無關。在這種錯誤的認識下,難以發揮環境治理的主體與監督作用,導致環境治理難以收到科學的反饋信息,環境治理效果較差。
三、對策分析
(一)以政府為主體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意識
隨著經濟發展造成的全球生態環境惡化,環境問題被世界各國廣泛關注。以可持續發展觀為引領,生態文明觀、環境公平觀、環境正義、與自然和諧相處等環境保護新理念開始深入人心。在此背景下加大環境治理和保護力度,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當前農村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之一。正確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農村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應以政府為主體,貫徹科學發展觀的理念,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意識,強化環境觀念。轉變過去經濟發展優先忽視農村環境保護的不合理的思想,樹立環境是農村發展的根本的理念,在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基礎上切實維護農村居民的環境權益。
(二)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多方參與與監督的環境治理體制
環境治理是一項長期工程,作為公共事務的人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根據國家發展的長期戰略制定農村環境治理的目標體系。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多方參與與監督的環境治理體制。對環境治理的力度納入政府考核的主要目標,同時在地方發展中堅持環境為本的發展策略。在環境治理過程中,農村居民及各級組織既是環境保護的參與者,同時也應積極發揮他們的主體性作用,提高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把環境保護與社區發展結合起來,讓村民在環境治理中監督治理的效果,并積極參與到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的行動中來。
(三)健全環境治理的法律法規
從目前來看,農村環境治理缺乏完善的法律體系。雖然在某些方面存在環境保護的法律條文,但是總體來看,呈碎片化的狀態。因此應從農村長遠發展的角度,逐步健全農村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 強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是改善農村環境狀況、加強農村環境監督管理切實有效地防治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法律依據。為了適應農村環境保護的需要,盡快修改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建立健全農村居民環境權益訴求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同時健全和完善權利保障法律機制,使農民在農村環境保護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農民的各項環境權利,這是實現農民參與環境保護的法律基礎和根本保證。在微觀層面,對于農村環境治理應該以村委單位,建立建立農村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并有效落實制度。
四、結論與討論
自然環境是農村和諧發展的根本保證。中國當前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導致生態環境急劇惡化。農村環境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的因素。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環境治理已迫在眉睫。要改變傳統的發展理念,通過多種形式提高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以政府為主導,建立多方參與與監督的環境治理體制。從農村長遠發展的角度,逐步健全農村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發揮農村居民環境監督作用。建立健全農村居民環境權益訴求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
參考文獻:
李書舒,陳銳.農村環境治理關鍵問題分析.生態經濟,2012,(6):186.
關鍵詞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模式;研究路徑
中圖分類號 X321 [KG*2]文獻標識碼 A [KG*2]文章編號 1002-2104(2011)01-0165-06 [WTHZ]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1.028
日益嚴峻的農村環境污染局勢使農村環境治理模式研究重要性日益凸顯。然而當前有關治理政策的研究有一個隱含的假設:政府是農村環境治理的主體和實施者。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建立了以自主治理制度為主和強調社會資本的第二性選擇模型,這為農村環境治理模式的創新開辟了新的路徑。事實上,20世紀80年代以來,社區為基礎的自然資源管理逐漸在全球范圍內得到廣泛的認可和實踐。農村自主治理組織具有信息的直接性和充分性以及自發秩序的有效性等方面的優勢,系統開展我國農村環境自主治理制度的系統性研究將是我國環境治理模式的創新,也是農村環境治理形勢的迫切需要。
1 農村環境治理研究進展
我國農村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農村環境污染也日益嚴峻。過量的農藥、化肥和地膜的使用,使得土壤受到嚴重污染,也直接威脅到人體健康;此外,我國每年畜禽糞便產生量約為25億噸,是工業固體廢棄物的2.4倍[1]。農村環境污染防治成為中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新重點和難點。2008年中國投入5億多人民幣用于農村環境的綜合整治,600多個環境問題突出的村莊得到治理。然而,全國有4 萬多個鄉鎮中絕大多數沒有環?;A設施;在60多萬個行政村中,絕大部分污染治理還處于空白狀態。以政府為主體的農村環境治理模式,相對于廣大的農村來說實在有限,實現農村環境治理模式的轉變和創新是當前農村環境治理的重要問題。
我國當前對于農村環境治理的研究以面源污染研究最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對于農業環境總體狀況的宏觀研究。包括對于農業面源污染的庫茲涅茨曲線的研究[2]、農業環境狀況與用地系統的研究[3]等。但是政策的提出都有一個隱含的假設:政府是農村環境治理的主體和實施者。第二,對農村環境與農民個體行為關系的微觀研究。如,農民的施肥行為與面源污染效應模型等方面的研究[4]。研究目的是掌握農民的行為特征和經濟行為規律,為政府的環境治理政策提供依據,因此也是政府為主體的環境治理模式的研究。而對于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具體組織模式,尤其是對農民這一農村環境的直接相關主體的自主組織形式研究很少。
完全信息假設是我國農村環境管理體制和模式建立的基本前提,即政府環保部門能夠全部、及時地掌握本轄區內環境污染的數據資料及其它信息。而事實上農村環境污染具有污染源小而多,污染面廣而散的特點,環保部門沒有足夠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去收集農村環境污染的全部信息。相反,廣大農民既是農村污染的受害者,也是面源污染的制造者,他們對于本地哪里有污染,污染的嚴重程度和具體情況最清楚;同時我國農村具有多年形成的“自發秩序”,也許這些內在規則并不如正式規則那樣清晰和明確,但對于解決所在區域公共環境保護中的沖突卻非常有效。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建立了以自主治理制度為主和強調社會資本的第二性選擇模型[5],這為農村環境治理模式的創新開辟了新的路徑。研究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理論及典型模式,包括自主治理模式運行的關鍵因素、治理模式的運行機制,以及政府、社區和農民之間的博弈關系等問題,將是我國環境治理模式的創新。
2 自主治理理論與農村環境自主治理
2.1 自主治理理論
在對于環境治理機制的相關研究中,有些學者主張私有化:將“市場”作為環境問題的解決方案。但市場機制實現資源有效配置是有條件的,并且環境作為一種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很難建立明晰的產權。另外一些學者認為,由于存在著公地悲劇,具有強制性權利的政府的合理性不容置疑。但是 ,政府本身也不會總是高效的,而且政府的效率比起企業效率的影響更要廣泛?;春游廴镜姆磸椇?007年爆發的太湖“藍藻危機”事件,與其說是市場失靈,不如說是政府失靈。埃莉諾•奧斯特羅姆[5]曾經以近海漁場、灌溉系統、地下水盆地以及森林資源為背景,通過實證研究,探討了保證上述公共資源持續發展和利用中的自主治理制度,指出了這些自主治理制度運行的內在規律,并且開發出了制度分析的基本框架。在一定的條件下,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是一種低交易成本和高效率的制度選擇。
李穎明等:農村環境自主治理模式的研究路徑分析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2011年 第1期自主治理制度是人類的長期經驗而形成的規則,由于為足夠多的人所采用,從而成為傳統并被長期保持下去,并通行于由個體而組成的共同體。在一定條件下,自主治理制度是節約交易成本和富有效率的。在涉及多個個體同時參與和面向小規模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中,可以通過彼此信任、尊重以及有效地溝通、交流而實現不同形式的自主治理。農村的自主治理組織擁有大量的環境屬性的時空信息,加之個體通過長期地相互作用而建立了低成本的溝通網絡,個體間可以不依賴外部的強制性制度而自主地實現環境的有效治理,由此農村環境的自主治理制度將成為環境內在治理制度的典型形態之一。
事實上,20世紀70年代后期,與自主治理相關“參與”概念已經被提出。20 世紀80 年代,社區已經成為發展中的一個關鍵的機構,成為將發展、公平、民主參與等相結合的場所[6]。當前與自主治理密切相關的是“公眾參與”理論,嚴格地說,公眾參與和自主治理是一個問題的不同方面?!肮妳⑴c”是一個“自下而上”的對權力的分享過程,是地方機構和人民參加到上級政府的發展管理過程中來, 而“自主治理”是一個“自上而下”的對權力的移交過程,是將發展管理的權力由上級政府移交至地方機構和人民。從某種意義上講,“自主治理”是較高層次的“公眾參與”。
2.2 環境自主治理模式研究
環境治理過程中利益相關者的參與模式是國外自主治理制度研究的主要內容之一。實際上,任何一個區域的環境治理系統都是多種治理模式的有機組成,是政府主導、市場配置以及自主治理的有機構成系統。一個主要的研究方向是從自主治理組織主體的參與程度進行治理模式研究。Arnstein的梯度參與模型分析了從被動的信息接收者到積極行動者的參與程度不斷提升的持續過程[7]。根據利益相關者的目標和能力的不同,不同的參與水平適用于不同的情境[8,9];另一個主要的研究方向是根據信息流傳播的特征對治理模式進行的研究[10],根據這個觀點,信息從組織發送到被動接受者的方式是溝通模式(communication),組織從參與者收集信息稱為“咨詢”模式(consultation),參與者與組織執行者之間雙向的信息溝通是參與模式(participation)。
我國的環境治理制度的安排經歷了以政府強制型為主的單一管理模式、逐步引入產權和市場制度的市場管理模式,以及當前多種制度安排共存并相互補充的多維管理模式,自主治理制度不斷完善,成為衡量環境治理活動是否優化與深化的標志。自主治理制度在生態治理中具有三個基本特征:第一, 自主治理制度無須借助外部強制力。第二, 自主治理制度使個體間合作博弈,實現“合作解”的一種制度安排。第三, 自主治理制度是建立在個體的相互信任、道德和利他行為等社會資本基礎之上的,具有較低的運行成本[11]。
我國關于自主治理模式的相關研究包括“自愿性環境治理模式”“分權型環境治理模式”、“非集中化環境治理模式”、“社區為基礎的環境管理”等。姜愛林等對城市環境治理模式和體系的研究指出,自愿性環境治理制度包括:單邊承諾、私下協議、談判性協議以及開放性的自愿性協議等形式[12]。我國當前自主治理的內涵是很寬泛的,包括了政府主體和市場主體之外的所有環境治理相關主體。從狹義的角度來講,在涉及多個個體同時參與和面向小規模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中,通過彼此尊重、信任和有效溝通實現的自主治理及由此而產生的自主治理組織是自主治理制度的典型形態[13]。四川省茂縣永和鄉道財村,林業管理人員引入“社區林業”的概念,與當地村民充分協商,利用村規民約,使村民自覺禁止在天然林內采集薪材和收集落葉,不僅減少國家對天然林進行保護的成本, 還提高了保護效果,促進社區的發展,成為我國在自主治理方面的典型案例[14]。
2.3 農村環境的自主治理
農村環境問題以及相關主體和社會背景的特征決定了自主治理是我國農村環境治理不可或缺的有效模式之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社區為基礎的自然資源管理(communitybased na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CBNRM) 作為實現農村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與管理的方式和分析路徑逐漸在全球范圍內得到廣泛的認可和實踐。許多主要的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美國國際開發署、加拿大國際發展研究中心等都將其列為主要的資源管理策略之一;在許多發達和發展中國家,CBNRM 已經成為他們自然資源管理政策的中心議題[15]。以社區為基礎的資源環境治理制度的優勢表現為:社區管理的有效性、社區居民對于當地環境的直接影響、緩解當地貧困、管理質量的提高、生物多樣性保護、管理成本的降低、管理政策的適應性等10個方面[16]。中國農村環境治理的總體制度沿革也呈現非集中化治理的總趨勢,包括資源權屬的改革、國家與政府機構的改革、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與完善、自下而上的參與式的規劃方法與過程逐步進入政府的計劃與規劃、市場導向的經濟改革與社會結構的多元化[6]。
與總體改革趨勢相對應,一些村民自治組織也相繼成立。比如,在我國一些山區農村,村民自治組織就組織村民訂立村規民約對森林資源限以定期砍伐;一些地方按照林木生長狀況規定封山制度;一些漁業村為了保證捕撈的公平,規定每戶居民的打撈地域并實施周期性的輪換,對捕撈時間和魚網網格的大小也有明確規定。這都說明村民自主治理組織作為農村環境的管理者,針對村內部資源濫用的實際情況對癥下藥地提出解決方案,提出保證自然資源風險最小化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可持續發展的方式管理自然資源。
從研究角度上,我國的農村環境治理研究主要集中在社會學、哲學、法學、環境倫理等領域,而公共管理以及政策分析領域的研究較少。如,有關學者從法學的角度分析認為,法律應該能夠引導農民民主參與環境管理,保障農民能有組織地、自覺保護農村環境[17]。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從現有治理機制的對比研究中,分析農村自主治理模式選擇的必然性和基本條件。有研究認為,目前我國政府環境管理機構的設置,從中央到地方是一個倒 “金字塔” 結構。我國的縣鄉基層環保部門的人員數量少,專業知識水平低[18]?;鶎迎h境監管執法能力的薄弱現狀造成政府在執行環境管理職能時的信息不完全,農村自主治理模式恰恰避免了這一制度缺陷。自主治理模式的有效實施的基本假設包括:當地居民長期生活在社區、最了解當地的資源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同時他們也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自然資源[19]。
3 中國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理論與治理模式研究路徑農村環境自主治理模式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理論及其基本假設研究;中國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研究;我國農村環境自主治理制度構建的政策建議。
3.1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理論及其基本假設研究
理論層次的研究是農村環境自主治理模式構建的前提。在理論層面上,以自主治理理論及制度有效實施的基本假設為基礎,研究農村環境治理中相關主體的博弈結構和博弈均衡特點,確定中國農村建立環境自主治理模式所需要的條件修正和政策供給。
3.1.1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制度的前提條件分析
任何有效制度都是特定情境下的。同樣,自主治理制度也不是絕對“積極”的,必須要在一定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即要具備自主治理模式的基本假設。奧斯特羅姆在案例分析的基礎上總結出8條設計原則,以此作為長期有效的公共池塘資源自主組織、自主治理制度的基本構件。即,(1)清晰界定的邊界。(2)占用和供應規則與當地條件保持一致。(3)集體選擇的安排。(4)監督。(5)分級制裁。(6)沖突解決機制。(7)對組織權的最低限度的認可。(8)分權制企業。當前我國農村社區具有以下基本特點:第一,村莊已經形成或初具規模,具有一定數量的共同生活人群。第二,同一行政村區域。第三,村民在感情上和心理上有認同感和歸屬感[20]。以自主治理制度的設計原則和基本構建為框架,分析有效的中國農村環境自主治理模式建立的前提條件和基本假設。當現實條件逼近模型中的假設條件時,實際的行為和結果將與預測的行為和結果非常接近。
3.1.2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模式的博弈關系研究
農村環境治理主體的博弈分析是農村環境治理制度研究的基礎。奧斯特羅姆運用博弈論分析了“公地悲劇”、“囚犯的難題”、“集體行動的邏輯”等公共事務治理理論所隱含的博弈結構,并從博弈論的角度探索了在理論上可能的政府與市場之外的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資源的可能性。對于農村環境自主治理模式的研究要從經濟學的層面,運用博弈論的基本原理探討相關主體的博弈關系。當環境污染的受害者由個體變為組織時,博弈均衡策略將由“不索賠,不治理污染”轉變為“治理污染,不治理污染就索賠”,即博弈的一般結果是污染者治理其污染,而受害者可以用“不治理污染就索賠”策略保障其權益。這顯然是一個更為理想的結果[21]。
農村環境治理系統中,環境的污染者不僅僅是區域系統外的污染者,更多的是區域內的村民,污染的實施者和污染的受害者體現在一個主體身上。環境自主治理的關鍵是如何協調眾多的受害者的行動,尤其是當受害者無法確認或受害者無法溝通時,集體行動的困境將使受害者面對的是不利的“個體索賠―治污”博弈而不是有利的“集體索賠―治污”博弈。此外,農村環境自主治理模式中,集體執行索賠是博弈中的關鍵要素,集體索賠的概率決定了博弈的最終結果。此外,索賠效果的達成離不開法制環境的保障,需要通過各個限制條件的具體分析,豐富博弈模型,確定博弈過程中政府和村民、社區之間的關系。
3.2 中國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研究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的研究結果要具有可實施性,要從自主治理的理論分析轉向農村自主治理結構及運行模式的研究。需要對我國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進行具體分析。
3.2.1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結構研究
自主治理結構是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的實施框架,將為實踐提供直接的建議。環境自主治理模式的關鍵要素可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1)環境管理方面:社區愿意采用此制度、社區對環境有管理權、社區有有效的方法和技術來確保環境質量、社區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并且能夠有效地進行環境管理、政府可以經常為社區行政區提供監管信息、政府機構一直為社區提供支持。(2)經濟方面:從自主治理制度中獲得的收益可以改變社區行為,可以改善社會服務、自主治理制度的實施要增強社會整合度、環境自主治理制度要滿足社區成員的期望收益。(3)治理組織方面:要有規范和社區成員積極參與的村民集會制度、做決策時要依靠村民、財務透明等[15]。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系統包括三個不同層次:操作層、組織層和制度層[22]。其中,操作層的自主治理主要體現在環境治理任務的具體執行中,包括對于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進行環境監督、環保教育以及進行重點區域的生態恢復等。組織層的自主治理主要體現在組織內自主治理組織制度的完善過程中,包括制定組織環境保護的政策和環境保護規劃,確定環境保護標準和規則等,這里的相關者除了村民和社區外,還要接受政府的政策供給和監測評估。制度層的自主治理代表組織的利益,關注并參與區域或國家的相關法規制定,此時的相關者不僅包括社區組織還包括其他利益相關者和政府組織,如表1。
表1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層次
Tab.1 Rural environment self-governance levels
操作層Action level組織層Organizational level制度層Policy level主要相關者村民、社區組織村民、社區組織、政府組織社區組織、利益相關者、政府組織自主治理內容和方式對成員進行環境監督、環境教育、開展生態恢復等制定組織規劃、標準和規則等參與、影響區域或國家環境相關政策法規的制定
3.2.2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典型模式研究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典型模式的研究要以大量的實地調研資料作為支撐。借鑒當前社區為基礎的自然資源管理(CBNRM)的分析框架,調研主要從農戶收入和環境的可持續性2個方面來進行,這也是當前比較成熟具體的研究方法[23]。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農戶擁有的財富情況、環境水平、當地的收入、獲得資源的途徑、對環境和資源的控制情況、參與社區事務的能力、村民影響社區事務的能力、社區沖突、社區對環境管理的認識等。
在調研方式上,通過資料收集掌握當地經濟發展以及環境總體水平,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宏觀環境;通過訪談了解村民參與社區事務的能力、參與方式、社區事務對環境治理的影響等;通過問卷獲得村民收入水平、收入來源以及影響因素、村民環境保護意識,如表2。調研地點選擇上要注意農村環境自主治理關鍵要素的代表性,如在村民組織的主體、環境污染特點和經濟發展狀況等要素的代表性。
通過調研對我國當前的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進行深入分析和評價。分析典型自主治理模式的治理層次、相關主體、治理結構和關鍵要素等;評價當前的模式在提高經濟效率、維護社會公平、保障環境可持續利用等方面的作用。
表2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典型模式調研
Tab.2 Typical model survey of rural environmental
selfgovernance
調研方式Method調 研 指 標Index資料收集經濟發展水平、環境污染狀況、宏觀環境政策個人訪談村民參與社區事務的能力、參與方式、產生的影響問卷調研收入水平、收入來源、環保意識
3.3 完善我國農村環境自主治理制度的政策建議
政策建議聚焦于三個層次:第一,如何改進優化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的宏觀政策供給。核心問題是政府、社區、村民、NGO等相關主體如何實現有效銜接與互補,實現農村環境的有效治理。自主治理并不等于政府不作為,作為公共管理部門,政府應該履行諸角色包括:保護“公共資源”、協調沖突、解決當地不平等、協助社區解決問題、支持當地能力建設等。另外,環保理念以及科學的環保知識普及(如化肥農藥的科學使用)是政府的主要任務之一。
第二,自主治理組織自身的結構優化和運行高效性問題。即通過農村環境情景分析、自主治理活動的層次定位、自主治理的流程設計等,構建高效的農村環境治理組織結構。包括規則的制定和實施、對違規者的監測和管理、對自然資源變化的監測等具體內容。
第三,土地流轉制度下的環境自主治理問題。為了推動農業生產形成規模經濟,擴大農民經營的土地,根據中國新出臺的法律允許農民的土地可以流轉,這對于異地污染的控制帶來影響。另一方面,當土地租賃者并非當地居民,農村環境治理體系的相關主體、以及他們的博弈關系將發生很大變化,調整農村環境治理制度,確保這些農場的經營者不污染環境將是農村發展必然面臨的問題。
4 總 結
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理論以及治理模式的探索研究將是環境治理的嶄新方向和視角。對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理論及其模式的探索有兩個主要的層次:首先要從基本理論出發研究農村自主治理制度的前提條件。每種經濟制度的制定以及效應的最大化都有特定的假設條件,對中國農村環境自主治理制度的實施的背景條件和總體局勢給予判斷和分析。第二,面向制度制定與實施層面,對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的典型模式的研究。借鑒已有的研究框架,選擇關鍵的指標進行實地調研,具體分析我國農村典型的自主治理模式的關鍵要素、自主治理系統的構成及其特點,確定我國農業環境自主治理路徑的基礎和方向,并提出政策建議。對農村環境自主治理理論和運行模式的探索將使環境治理系統進一步提升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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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Path ofSelfGovernance Model of Rural Environment
LI Yingming1 SONG Jianxin2 HUANG Baorong1 WANG Haiyan1
(1.Institute of Policy and Management,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 Beijng 100190, China;2. National Science Librar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190, China)
一、健全生態文明的法律體系,提供環境治理的程序保障
法律法規既是社會活動的底線,也是環境治理的基本規范。在生態文明建設的不斷推進中逐步化解乃至消除環境污染,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生態文明的法律法規,將環境保護作為一種基本的要求融入政府、企業、農民等群體生產生活的過程中。具體來講,就是要將環境保護融入基層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實施科學的生態獎懲制度,打擊破壞環境以及假冒無公害產品等經濟違法行為。
二、構建農村環境教育體系,營造環境治理的心理空間
環境污染既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關聯,同時它所損害的也是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農村環境治理需要廣大農民群眾積極行動起來,廣泛深入參與到環境治理中來。這就要求激發農民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意愿和能力,孕育農民參與環境保護的心理空間。具體來講,我們需要結合當前各地開展的科學下鄉、文化下鄉等活動,培養農村精英和技術人才,進而通過農村精英的示范帶動作用,推進農民的生態生產和生態生活,提升農民素質,培育環境污染治理的主體。
三、培育農業生態文明建設的創新系統,提升環境污染治理能力
很多農村地區的環境污染,歸根到底是發展能力的問題。能否有效提供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的農業技術和生產工藝,是建設農業生態文明、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污染的前提和基礎。政府應充分考慮到農民環境保護及農業升級發展的信息、技術和知識等方面的實際需要,充分發揮地方各類大學及研究機構的既有資源和能動性,搭建農民、大學、鄉鎮企業與政府共享的技術、知識的公共平臺,以此溝通社會和農業發展,形成農業發展的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知識創新、產業創新的支撐,為提高農民脫貧發展,推進農村環境治理提供能力支持。
四、創新農業發展的投入機制,加大環境治理資金支持
現代農業發展中,糧食產量的迅速增長與環境惡化并肩而行。土地肥力衰減、地下水污染、食品毒化、水資源匱乏等問題層出不窮,導致農業與環境的沖突日益嚴峻。其根本原因在于工業化農業的線性發展模式。建設農業生態文明,促進農業與環境的協調發展,要在現實的基礎上推進農業的整體轉型。但這種發展模式已經形成現實性的路徑依賴,農業的轉型發展事實上存在很大的制約。因此,政府應該通過公共政策、公共資源的合理使用,真正加大生態農業的投入,鼓勵環境友好的農業發展模式,同時,也要為農村環境治理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五、協調政府、市場與社會的關系,搭建農村環境治理的三維社會平臺
可以說,在一定意義上環境污染是市場失靈的產物,但同時也不能忽略政府決策中可能存在的環境責任缺失。農村環境治理,決不應單一地依靠某一種力量,而應該是“政府之手”與“市場之手”和“社會之手”的協調并用。在實踐過程中,我們可以以農村生態社區建設為核心,以食品安全和環境治理為抓手。一方面,要利用經濟手段,營造一種環保者有利可圖的市場平臺,促使人們在經濟發展中切實考慮其活動的環境效應;另一方面,也要利用行政、法律等手段,促成環境友好的社會管理創新,為農業生態文明的建設營造良好的宏觀環境。
總之,農村環境治理是農村環境與發展中必然要面對的問題,這種問題既具有階段性特征,也是一個長期、動態的過程。積極建設農業生態文明,實現人、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才是根本的出路。為此,必須形成政府、大學、農民、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相互合作的生態運行機制,從而在政府推動、市場承接、科技催化、社會參與的循環互動中協調經濟與環境之間的關系,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的環境污染問題。
關鍵詞:生態家園;農村環境;治理;分析
中圖分類號:X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374(2012)03-0079-04
1、引言
1.1 背景及目的
環境問題是當今社會備受關注的問題,農村環境問題日益得到政府的重視。廣西是一個欠發達的農業省份,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60%以上,且農村人口居住廣而散,這給農村環境治理工作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因此,探索廣西農村環境治理的有效途徑具有切實的推廣意義,也與國家提出的西部地區農村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相呼應。
本文以生態循環項目――廣西生態家園項目為研究切入點,通過理論與實際、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通過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底期間,對廣西梧州、桂林、防城港、百色等4市的5個縣15個生態家園項目屯以及5個非項目屯的300多戶農村居民的問卷調研和訪談資料,分析廣西生態家園項目在農村環境治理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為生態項目治理農村環境提供一定的理論依據。
1.2 廣西生態家園項目簡介
廣西為改善農村環境污染現狀、促進農業循環經濟發展、加快廣西生態農業的建設步伐,從2004年初開始著手準備,申請利用世界銀行貸款,于2008年12月開始實施了“廣西生態家園富民工程項目”(簡稱廣西生態家園項目)。項目主要在恭城瑤族自治縣、平樂縣、興安縣、蒼梧縣、富川縣、博白縣、陸川縣、防城區的64個鄉(鎮)445個村實施。
廣西生態家園項目主要以保護生態環境、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生活質量,實現家居溫暖清潔化,庭院(園)經濟高效化和農業生產無害化的目標,通過發展以沼氣為紐帶的一體化農村高效能源生態模式進行農村環境治理,并配合沼氣池建設進行改廚、改廁、改牛欄豬圈、農田改造、技術培訓及村級道路建設等工程,改善農民生產和生活條件。
2、廣西生態家園項目農村環境治理中取得的成效
廣西生態家園項目的實施,減輕了農村環境污染、遏制生態惡化,不僅具備良好的生態效益,同時還表現出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1 減少了森林砍伐,保護了生態環境
戶用沼氣的建設,不僅增加了農村能源供給,有效遏止了亂砍濫伐,減少了水土流失;而且沼氣產出優質清潔的能源,減少了傳統燃料產生的大量濃煙和C02等廢氣對大氣的污染,改善了項目村空氣質量。對15個項目點和5個非項目點的實地調研中發現,沼氣項目開展之前,有80%的農戶家庭每天每人使用柴草5kg以上。沼氣池建設后,43%的農戶已經不再使用柴草,25%的農戶明顯減少了柴草的使用。農戶只有在沼氣池產氣量不足時,才會使用少量柴草。
2.2 沼肥代替化肥,改善了土壤質量
生態家園沼氣項目開展之前,農戶主要以化肥作為農田肥料。大量施用化肥不僅造成了農村環境污染,還使得農田土壤質量不斷下降。沼肥的使用可以改良土壤,促進土地的持續利用,實現資源的再生利用和良性循環。對271戶農戶的調查顯示:87.38%的農戶認為土壤質量得到了改善,其中51.87%農戶認為土壤質量明顯改善。土壤質量改善主要體現在土壤肥力增強、土壤板緒情況得到改善、土壤病蟲害減少和農作物單產增加等方面。此外,沼肥的使用提高了農作物抗病蟲害能力,增加了蔬菜水果的原有風味,提高了農產品的品質。
2.3 農村水質得到改善
沼肥代替部分化肥、農藥的使用,減少了其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同時,農戶將生活中產生的有機垃圾、生活污水倒進沼氣池,有效地減少了來自生活污水的污染。對271戶農戶的調查顯示:建設沼氣池前,有69.02%的農戶將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塘或者隨地亂排的,建設沼氣池后,農戶亂排生活污水的現象減少了26.22%,32.85%的農戶將生活污水倒進沼氣池循環再利用。
由于調查屯中約有70%的農戶的飲用水為自來水,其余大部分飲用山泉水,幾乎很少直接飲用河水、井水。因此,沼氣項目對農戶飲用水短時間內影響不大。而項目屯農戶的灌溉水主要來自雨水和附近的水塘,改善情況較為明顯。
2.4 農村衛生環境明顯改善
生態家園沼氣項目對農戶的廚房、豬、牛欄圈也進行了配套改造。使用沼氣池后,許多農戶養成每天清掃畜欄的衛生習慣,農戶家庭的蚊蠅明顯減少;而且不需要在庭院或廚房中堆積大量的干柴,釋放了生活空間;同時,沼氣灶占地面積小,沒有煙灰積存,使廚房環境得到改善;“改廁”主要是給農戶家庭的廁所貼上瓷磚,裝上便盆,來改善廁所衛生。
沼氣池建成后,人畜糞便污水直接排入沼氣池,從而改變過去農村中廁所糞坑露天,禽畜糞便亂丟,污水污物橫流,蚊蠅亂飛的現象,使得村容整潔,減少疾病傳播,提高了村民的衛生健康水平。調查發現:生態家園項目開展后,38.38%的農戶認為屯里的公共衛生得到明顯改善;36.90%的農戶認為公共衛生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2.5 提高了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
隨著生態家園項目實施的推進,項目點農戶從衛生環境的改善中得到巨大益處,逐步意識到改善衛生環境的重要性,環境保護意識明顯提高。
生態家園項目開展后,不僅多數項目村修建了垃圾池,而且農戶開始自覺將垃圾丟進垃圾池。在項目屯調研的271份有效問卷中,亂丟垃圾比較嚴重的現象由原來的70.11%降低到了20.3%,亂丟垃圾的現象明顯減少,由項目前的8.48%提高到了現在的48.70%。此外,項目屯農戶贊成制定環境保護公約的比例高于非項目屯,認為環境保護公約難以實行的比例低于非項目屯。說明,項目屯農戶有更強的意愿制定環境保護公約來約束大家的行為,也更愿意執行環境保護公約,具有更高的環境保護意識。
2.6 節約勞動力和農業生產成本,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生態家園沼氣項目實施對解放勞動力、增加農民外出打工的機會有一定幫助。調查發現,農戶家庭中每天需要一個勞動力上山砍柴,平均來回路程需要3~4h,58%農戶家庭需要每天上山砍柴。沼氣代替傳統燃料,不僅節約了上山砍柴的時間,而且可以節約砍柴做飯時間,減輕了農村婦女家庭勞動強度,使農民有更多的時間做其他的農業工作或外出打工。
此外,沼肥代替化肥,減少了農業生產開支。調查顯示,每戶每年大約少用了30%的化肥量,可以節約800元。項目促進了農村經濟與環境保護的良性發展。
3、廣西生態家園項目在農村環境治理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通過與項目主管部門交流,深入項目點進行農戶問卷調查及個案訪談,了解到項目開展過程中遇到以下問題和困難。
3.1 農村基礎設施落后,影響項目實施效果
通過15個抽樣項目屯的對比,發現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項目點,項目開展的進度較快,項目實施的難度較小,尤其是村路建設情況對沼肥的使用范圍影響比較大。首先,道路修建較好的屯,在建設沼氣池時運輸沙石等材料比較方面,建池成本相對較低,農村建池的意愿較強;其次,村路修建較好的項目屯對沼肥的使用率較高。村路建設不好的項目屯由于運輸沼肥不便,只將沼肥施用在離住所較近的菜地和田地,無法將沼肥運往較遠的田地,影響沼肥代替化肥的使用量。
3.2 缺乏勞動力和建池場地,資金支持不足
生態家園項目中,建沼氣池是由農戶自己投工投勞,項目給予一定的物資或現金支持。而建一個標準的8m2的沼氣池大概要花費3500元左右,需每戶出四個勞動力挖池一天,每天一個勞動力60~100元不等。項目實施中遇到了勞動力不足、缺乏建設場地及資金的問題。
隨著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留在農村的大多都是婦女、兒童和老人,他們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較弱,執行能力也較差。因此,項目開展常遇到農戶家庭勞動力缺乏的問題。另外,有些農村住房規劃不合理,沒有在住宅附近預留建設沼氣池的地方。在非項目村調查中,有近40%的農戶因此而無法建池。有些項目點只有生態家園項目約1 950元的資金投入,沒有其他資金支持,農戶還需要投入較大部分資金,給農戶帶來了困難。在非項目村調研發現,68%的農戶因考慮到資金問題而沒有建沼氣池。
3.3 綜合利用程度低,生態循環鏈條短
沼氣不僅可以作為生活燃料,還可以作為棚內蔬菜的氣肥,此外還可以用于糧食儲藏、水果蔬菜的保鮮等。但304個調查農戶只將沼氣作為生活燃料,對于其他的用途卻全然不知。且沼渣大多用作為果蔬基肥,極少數農戶將其作為豬飼料的添加劑,以提高豬肉品質。沼液通常用于浸種或作為果蔬的水肥,僅有2%的農戶將其作為魚飼料添加劑??梢?,項目屯農戶對“三沼”的利用知識并不完全了解,致使“三沼”的綜合利用度較低。沼肥使用面也不廣,90%以上都只用于種植,沒有能夠將種植、養殖、漁業、林業等綜合利用起來,項目點形成的循環模式主要為豬一沼一果。總體來說,生態規模較小,循環鏈條較短。
3.4 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不足
廣西生態家園項目農村環境治理需要投入的生態技術主要包括沼氣池建設維修的硬技術和有關生態種養循環利用及“三沼”綜合利用的軟技術。沼氣池建設和維修在項目中主要由縣、鄉、村級服務網點提供。但有的項目點農戶遇到零配件損壞、漏氣、管道堵塞等問題不知道向誰求助,更不知道有村級服務網點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沼氣池的使用率以及項目開展的效果。而且項目對生態循環利用的培訓開展得較少,20%的項目點沒有開展過相關培訓,調查中75%的農戶表示非常需要生態種養技術培訓的支持?,F有技術培訓難以滿足農戶的需要,總體推廣程度不夠。此外,農民市場信息閉塞、農產品難銷依然成為農戶獲得更多收益的障礙,農民希望項目能夠提供相關信息和服務。
3.5 宣傳服務和管理落后
生態家園沼氣項目對于沼氣使用對環境的影響以及農村環境治理措施的宣傳較少。農戶對環境保護的措施了解不夠,環境保護的主動l生不高,農戶總體環境保護意識仍有待提高。最后,由于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及法律維權意識單薄,對于工廠帶來的污染,許多農戶不會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加大相關法律知識的宣傳和教育,以提高農戶環保維權意識。此外,項目村環境治理后續管理制度的建立不完善。例如,調研中發現僅有20%的項目點制定了環境保護公約,但對于環境保護的具體管理措施較少,執行力不強。
4、推廣生態循環農業治理農村環境的措施建議
廣西生態家園項目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發展生態循環農業的最終目標還有較大的距離,應在以下方面加大措施力度。
4.1 加大政府對農村環境治理的支持
政府在環境治理工作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增強政府在農村環境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創造良好的農村環境治理宏觀條件。首先,要完善環境保護法規。農村環境政策應以農村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綜合農村環境現狀、農產品安全以及農民收入等問題,制定有利于農村環境保護的具體政策和措施。其次,要建立農村環境監管的長效機制,做好環境監測和環境管理工作。再次,要建立農村環境治理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需要政府發揮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環境保護,逐步建立政府、企業、公益機構等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并設立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用于村級道路硬化、建設農村垃圾池、改善農村飲用水、治理農村環境、建設生態產業、建設有機食品基地等工程,將農村環境保護落到實處。
4.2 提高農民環境保護綜合素質
農民是農村生活的主體,是農村環境治理路徑的執行者,也是農村環境治理的利益獲得者。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是農村環保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關鍵。一是要提高農民環境保護意識。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利用各種途徑和工具,廣泛宣傳和普及農村環境保護科學知識,加強農民對環境污染危害以及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保護環境的自覺性。鼓勵農民參加環境治理工作,形成農村環境保護自我管理的長效機制。二是要加強農民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尊重農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并提高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4.3 加強環境治理的技術支持
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治理農村環境過程中需要大量的技術投入,而且加強生態循環農業的技術支持還要結合農村區域特點,從污染源頭抓起,采用科學施肥、生態防治病蟲害等技術控制化肥、農藥使用量;開發和推廣農業清潔生產和低成本的垃圾、污水處理等的農村環保適用技術;運用科學技術設計農業生態工程,形成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而減少農業生產生活中產生的污染;農業生產規模化過程中的技術投入,提高生態農產品產出效率;環境監測先進技術等等。總體來說,技術是支持著整個生態循環鏈條的形成的關鍵,是創造環境治理效果的核心。因此,要以科技創新推動農村環境保護,提高環境治理效率和效益,并建立農村環保適用技術制度,建立農村環保技術服務網點,積極開展咨詢、培訓、示范與推廣工作,加強技術管理工作。
關鍵詞:政策目標;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實證考察
中圖分類號:C912.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07-0071-02
一、問題研究動因
(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政策背景
在城鄉一體化的大背景下,2008年我國改革農村環境治理方式,提出“以獎促治”政策。為了進一步提高農村環境治理成效,從2010年開始,以連片整治的方式,國家分階段選取示范省(區、市),集中資金進行農村區域環境治理。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是農村環境管理的創新之舉。與以往農村環境治理相比,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有強勁的政策支持。首先,政策目標明確。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是以解決區域性突出環境問題為目的,對地域空間上相對聚集在一起的多個村莊(受益人口原則上不低于兩萬人)實施同步、集中整治。其次,資金投入來源有保障。在資金上,國家財政部和環保部以協議的方式,分別與各省政府簽訂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協議,明確中央與地方資金的配套比例及資金保障。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政策的科學性與合理性為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實施提供了良好基礎。
(二)實踐的訴求
2010年遼寧作為北部地區的代表成為第一批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示范省,2010—2012年預計由中央撥款8.5億,地方政府按照1:1.5的比例配套,投入21.25億元,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開展后,急需總結環境管理經驗,反饋問題。對遼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進行實證考察有助于總結經驗,在政策目標指導下,探索和創新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的有效路徑。
二、遼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實證考察
(一)考察方法
以實地調研的方式對沈陽市遼中縣六間房鎮、楊士崗鎮,盤錦市胡家鎮,撫順市上馬鄉、后安鎮,本溪市桓仁縣北甸子鄉,營口市大石橋湯池鎮等進行實地考察。在此基礎上,以問卷的形式對村莊連片治理情況及農民環境保護意識進行考察。先后發放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32份。與此同時,收集有關公共數據和記錄,并對基層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基層鄉鎮環境管理人員進行半結構性訪談,了解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情況。
(二)考察內容
1.示范區選取。根據國家關于示范區域選取的要求和原則,遼寧確定的示范區域為:以大伙房水庫及輸水工程周邊地區為重點,延伸到輸水工程供水及采水所涉及的地市,共包括撫順、本溪、沈陽、鞍山、遼陽、營口及盤錦7個城市,其中要優先解決大伙房水庫及輸水工程周邊地區的撫順和本溪(桓仁)地區的突出環境問題。
調研顯示,示范區選取具有合理性。撫順大伙房水庫,是遼寧省重要的飲用水水源地。每年將為撫順、沈陽、遼陽、鞍山、盤錦、營口、大連等七城市提供近20億立方米的水源,全省有近2 300萬人受益,其供水規模在全國乃至世界也處于前列,水質保護工作十分重要。雖然目前大伙房水庫水質保持二類水體標準,但水庫上游生態環境極為脆弱。遼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選取特大飲用水水源地周邊農村進行連片整治示范,對于探索特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流域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2.整治的過程。調研顯示了整治的過程做到了規范化。一是建立項目建設監管機制。遼寧省對示范項目資金的支持范圍、資金申報、預算下達和資金撥付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嚴禁截留、挪用。二是建立連片整治管理機制。遼寧省建立了農村環境整治目標責任制,省、市、縣、鎮(鄉)、村以及片區都簽訂責任狀,做到工作項目化、項目目標化、目標責任化。三是建立治管結合機制?;鶎咏M織基本建立了日常保潔機制。遼寧各地已初步探索出一套適合地區實際的農村環境連片治理的管理模式。
3.整治的效果。調研顯示,大量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投入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上。生活垃圾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垃圾桶、垃圾發酵池、密閉式垃圾房、垃圾手推車輛、專用清運車輛、垃圾填埋處理場、垃圾中轉站等;畜禽糞便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儲糞池、養殖戶化糞池等;生活污水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包括修建排污明渠、氧化塘等。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村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有了極大改觀。
(三)問題的反饋
1.農村環境管理的資源尚未充足。一般來說,管理資源主要有經費資源、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技術資源。充足的經費與人力資源、成熟的技術支持是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物質基礎,暢通的信息渠道使農村環保管理部門之間、管理部門與公眾之間協調配合。
調研反映,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在經費資源、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技術資源上,均存在不足的問題。在經費上尤其是項目運行和維護資金上表現為供給不足或遲滯,在人力資源上表現為基層專業環保管理人員的短缺,在信息資源上表現為政策信息不暢尤其是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政策宣傳上不夠到位,在技術資源上表現為適宜北方環境、廉價而有效的治理技術尤其是水污染治理技術開發遲滯。
2.農村環境管理的網絡合力尚需凝聚。與通常的縱向性的管理行為不同,環境管理體系表現為縱向性和橫向性的復雜特點。從縱向上看,環境管理體系呈現出一種與行政架構相對應的科層制結構,表現為上下級部門的業務對應。從橫向上來看呈現的特征是,由政府總負責,各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表現為財政部門對環境治理資金進行管理、環保部門對環境保護統一管理,基層鄉鎮部門合作管理。這種縱向和橫向結合的特點決定了農村環境整治需要不同部門積極而能動的合作。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兼有管理和治理雙重含義。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中不只是“自上而下”環境行政管理,還是受益者村民積極參與的環境治理。我國農村環境污染主體分散零落,農村環境整治不能單純依賴點線式的“政府—管理”模式,更需要村民與政府的合作。
調研反映,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過程中,政府部門之間、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合力尚需凝聚。一方面,由于農村環境責任主體眾多,責任交叉不明,極易形成環境管理漏洞與責任真空。即使在管理責任明確的情況下,往往也由于部門工作銜接不暢,導致整體效率降低,如,財政部門資金審批遲滯影響環保部門的項目建設進度,環保部門項目建設監管缺位加重基層鄉鎮部門的后續管理負擔。另一方面,村民與參與環境連片整治呈被動狀態,村民的積極性尚需充分調動。
三、完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有效路徑
(一)優化農村環境管理的資源結構
1.地方政府財政責任的制度化與法制化。盡管在連片整治資金供給上,國家以協議的方式,明確了中央與地方資金的配套比例及資金保障措施,但是實踐中,由于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資金需求大,地方財政能力的限制,仍然存在地方配套資金供給不足或遲滯的問題,直接影響連片整治的示范效果。解決的路徑是尋求政策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在地方財政預算階段,確立農村環保支出的優先和重點地位,設定具有約束力的投入目標要求。目前法律對地方政府財政責任規定過于原則,應盡快制定地方立法,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在農村環境治理中的責任、分擔標準及調整機制。
2.鄉鎮環保組織的功能化??h級及以下基層環保部門力量薄弱,相當一部分鄉鎮沒有設立專門的環保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機構建設,在鄉鎮及行政村設置專門環保機構、配備專兼職監管員隊伍。在完善基層環保組織建設的同時,增強環保人員能力建設,提高環保人員的創新能力。
3.環保信息的暢通化。環保信息的暢通化一方面要求環保信息在政府系統暢通。財政部門在連片資金審批與使用上公開;環保部門在連片整治項目建設招標與監管上公開;基層鄉鎮組織在連片整治項目的維護與運營上公開。環保信息的暢通化另一方面也要求環保信息在政府與民眾之間暢通。要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宣傳培訓,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村環境保護知識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的環境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意識。
4.環境技術開發和推廣的多元化。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效果的取得還在于改進技術措施,因此,應進一步研究適用于北方農村環境整治的技術措施。農村環保技術的開發完全依靠地方基層力量存在很大困難,應在國家層面上建立科技支撐體系,組織環境科研機構和高校等專業人員對農村環保實用技術開發和推廣,確保集中連片村莊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締結農村環境管理的參與者網絡
1.協調聯動,加強政府部門間合力。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是一項復雜、長期性工程,需各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聯動。橫向聯系是農村環境保護十分重要的關系網絡。平行部門之間應建立各部門聯動協調配合工作機制,相互溝通信息,主動配合,形成合力。
2.協商互動,加強村民與政府間合力。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中,應強化村民自治與政府管理的互動。村民自治主要是鼓勵以農村社區為依托,集聚區域內村民力量參與環境管理,維護社區共同的環境利益。農村環境社區治理是政府單一管理的補充,是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組織化路徑。
(三)創新農村環境管理方式
1.建立城鄉環境共建體系。城鄉聯合共建是借助社會力量,實現農村環境治理。借助“城鄉共建”、“城市反哺農村”、“城鄉統籌”等開展城鄉環境共建,可以有效補充農村環境整治投入,并可以喚醒企業和各種社會力量的社會責任感。
2.構建“第三方”評價機制。構建與政府無隸屬關和利益關系的第三方評價機制,發揮其在評價標準和評價過程的獨立性和客觀性職能,對環境連片整治的效果進行評價,形成反饋機制,能優化環境連片整治的路徑,提高環境連片整治的效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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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振明.政策科學——公共政策分析導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