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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規則論文范文

      時間:2022-10-15 20:46:22

      序論:在您撰寫財務規則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財務規則論文

      第1篇

      關鍵詞:公司法董事董事義務商業裁判規則

      引言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公司制度的發展,公司董事會擁有越來越大的職權。一方面由股東大會對所有公司事務進行決策有著較高的成本和諸多不便,另一方面商業決策的迅捷性也要求公司的經營決策的迅速作出。這樣,作為公司的業務執行機關、對外代表機關的董事會在某種程度上幾乎已取代股東會成為公司的經營決策機關?,F代公司制度的發展也表明了由股東大會中心主義向董事會中心主義的變遷。這就面臨了一個問題:公司的資本由股東出資構成,交由董事會經營,而董事在經營過程中,很可能造成公司利益的損失。對于因董事超越權限的經營決策所造成的損失,在進行歸責時,并無太大問題,但對于董事在權限內的經營決策所造成的損失如何歸責,則存在著相當的一些問題,在大陸法系國家,公司法對這一問題一般都未作具體規定。英美法系的美國則在判例中由法院發展出了“商業裁判規則”理論,其通過對董事的經營決策權正當行使的保護,和否定董事在合法形式掩蓋下的權利的不正當行使,從而間接地控制了董事在職權內對公司經營決策權的行使??梢哉f,這一做法有效地解決董事職務內經營決策違反董事義務與否的判斷問題。

      董事經營決策權的行使與董事義務

      關于董事與公司的法律關系的性質,英美法系通說認為董事是公司財產的受托人,此為信托說;少數說認為董事是公司的人,此為說;大陸法系則認為董事與公司是一種不同于信托和的委任關系,此為委任說。不同的法系、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法律環境,特定的法律術語有特定歷史的和習慣的含義,我們不能簡單地對以上學說進行褒貶。但對我國的法律環境來說,說無法解釋董事的忠實義務、競業禁止義務等,似不足??;董事會作為公司經營管理機構,只能以公司的名義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同他人交易,這也否認了信托說。實際上公司的董事一方面要謹慎地維護由其管理的財產,另一方面還要通過從事合法的風險易實現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依據董事與公司的這種關系,以及我國的傳統與習慣,將董事與公司的關系看作委任關系較恰切一些。我國的一些學者也持此看法。①

      及于董事與公司的這種委任關系,可以看出,一方面,公司做為委任人,授權受任人董事完成委任事務,另一方面,董事及于受任,有義務完成委任事務。此可稱為董事的積極義務;董事為完成委任事務,可行使對公司事務的經營決策權,但為了防止其權利的濫用,法律又規定了董事對公司有忠實義務,善管義務等,此類義務一種相對靜態的義務,可稱為消極義務。由于有著民法的委任理論及意思自治原則的調整,以及體現在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等,公司法一般都沒有刻意地規定這種積極義務,而對于消極義務,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公司法都做出了規定,以保障公司的利益免受不正當的侵害。

      如果法律規定了義務,就應該同時規定義務的不履行如何認定,否則,責任就無法認定,沒有了作為第二性義務的責任的保障,法律規定的義務也就失去了意義。依此原理,對于董事義務也同樣需要法律對其履行與否做出判斷。對大陸法系來說,當董事在職權內行使經營決策權造成公司損失,沒有規定一個客觀標準來對此損失進行歸責,完全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在裁決法領域,存在一個尷尬的先天缺陷,即:外表之正未必為內心上之善,內心上之善亦未必被認為“正”而能受法之保。②所以必須要對這種“內心上之善”規定判斷標準,否則,裁決的公正性是令人懷疑的。大陸法系在解決這一問題的無奈也許是由其法律生活的傳統造成的,而注重個案公正性的美國在這一問題上走到了前面,其在法官造法中,創造出了商業裁判規則,以客觀的商業經營,以董事的利益,董事的行為等一系列客觀的情況對董事在職權內做出的造成公司損失的經營決策進行法律上的評價,從而判定對董事進行保護或追究責任,這種責任的明確無疑是一種義務的固化,使董事義務不再成為一句無法歸責或無法準確歸責的口頭語,而使其在人們頭腦中明確,從而可有效地指導董事的經營決策權的正當行使,及他人對這種經營決策權行使進行評價,這樣,也使法的價值由觀念走向了現實。

      商業裁判規則及其適用

      商業裁判規則(BusinessJudgmentRule)又稱作經營判斷原則,營業裁判規則,是美國法院在司法判例中發展出來的關于董事在職權內的合理經營失誤不承擔責任的一項法律原則。并不否認,美國著名的《標準公司法》并沒有正面規定商業裁判規則。其條文化的存在是美國法律學會起草的《公司管理法案》中401C項就商業裁判規則下了一個定義。但這并不是說商業裁判規則的存在被權威性的否定,恰恰相反,商業裁判規則在美國各州均被獲得承認,并且,美國對《標準公司法》的一個官方評論指出:法院在運用商業裁判規則時,有時使用了與第8.30a項規定的標準相類似的詞語。商業裁判規則及其適用的情況正在由法院發展著,鑒于此種持續性的司法發展,第8.30條未將商業裁判規則法典化,亦未消除其與本條所定的董事行為標準之間的差異。此項任務留待法院甚或該標準公司法的修正本完成。③可以看出,商業裁判規則之所以沒有明確出現在《標準公司法》中,是由于期待著這一理論在法院判例中進一步得到發展。

      賓夕法尼亞州的1933年商業公司法P.L364art.IV.§408,15P.S.§2852-408中有如下規定:如果一般智商的人在與他們自已的商業事務的環境類似的情況下,公司的官員及決策者同這些一般人一樣有著良好的信念,業務上的努力,注意和技巧,那么他們的責任將被解除。④這是商業裁判規則發展早期的一個條文化的表述,隨著美國公司法判例的發展,前文所提到的美國法律學會起草的《公司管理法案》401C項就商業裁判規則下了如下的描述:如果作出經營判斷的董事或職員符合下述三項條件,他就被認為誠實地履行了其義務。(1)他與該交易無利害關系;(2)他有理由相信其依據的有關商業信息在當時情況下是合理的(3)他有理由認為該項經營判斷對公司具有最好的利益。⑤《標準管理法案》401C項的這也許是美國對商業裁判規則的比較典型的描述,因為盡管還有一些不同的表達方式,但都包含了上述三項基本原則。這三項基本原則較全面地界定商業裁判規則的含義,但是,如果要在實務中切實地應用這一制度,還需要說明依據的標準與適用的條件。

      商業裁判規則發端于商業裁判主義(BusinessJudgementdoctrine)商業裁判主義原理包括三個部分:(1)承認人難免犯錯誤;(2)承認商業經營判斷是一種有風險性的行為;(3)法院應避免陷入復雜的公司經營決定的制定進程中并對經營者的決定作事后評判,因為法院缺乏有關的知識。實際上,商業裁判規則應用的實質,不過是以已知的客觀對未知的客觀作出判斷,以避免純粹表象的主觀臆斷,以示判斷的公正性,這也應是裁決法的基本理念。此理念指導著商業裁判規則在被援用時,要求從商業角度對董事的決策做出評判,董事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和與公司的利益沖突,董事是否做到了合理的勤勉等,從以上客觀方面出發,并以此客觀存在做為標準來判斷商業裁判規則能否被援用。

      商業裁判規則做為一種對董事正當履行職責的保護,但這種正當性往往被公司的利益受損這一不利后果所掩蓋,所以應明確商業裁判規則適用的前提條件。筆者認為,必須在以下四個條件均俱備的情況下,才考慮適用商業裁判規則。第一,董事在經營管理公司中所做的決議必須是在職權內做出的。從商業裁判規則設立的目的以及美國法院的判例中對這一制度的適用來看,商業裁判規則是對形式合法下的實質做出判定,其前提是董事行使職權必須在權限內按規定的程序進行或者至少說事后得到了公司的授權或追認。如果滿足不了這個前提,那么無論董事的目的多么純正,從商業的角度來看多么正當,也不能適用商業裁判規則對其決策造成的公司損失予以免責。第二,董事在職權內行使經營決策權的情況下,才考慮是否適用商業裁判規則,如果董事怠于行使其經營決策權,則不宜適用商業裁判規則。董事對公司事務的盡心盡力表現在對公司業務的積極開展上,如果董事根本不作為,那么,絕對不能說董事盡到了董事義務。這有對于那些一身兼數個公司董事而根本不行使決策權的情況有所遏制,也有利于走出表決權行使越少,責任承擔也越小的怪圈。第三,須有公司的利益損失,這種損失既包括物質利益的損失,也包括商譽的減損。第四,董事在職權內做出的決策與公司的利益損失有因果關系。在具備了以上這四個要件之后,董事就有可能援用商業裁判規則,對其決策造成的公司損失主張免責,從而形成一種抗辯權與公司或代表公司請求董事對公司損失負責的請求權相對抗。對于商業裁判規則來說,其意義在于確立了這種抗辯權的存在與否。

      在一般情況下,只要具備了上文中的四個前提條件之后,董事就可援用商業裁判規則,主張免責。但為了防止此權利的濫用,有必要對商業裁判規則的適用作出限制。第一,從商業角度來看,董事做出的職務內的決策是非正常的。這時,由于違背了設立商業裁判規則的初衷,董事當然不能援用其而主張免責。第二,董事在職務內做出的決議,盡管是從商業角度評判是正當的,從公司營利的目的上看也是正當的,但由于此決議違反法律或法規違反公序良俗,從而由于公權的介入等原因造成公司損失,這時董事亦不能援用商業裁判規則而主張免責。第三,在現實中,往往發生這種事,董事會做出決議,把屬于公司的一些財產、金錢捐獻給慈善事業。這時,如果股東大會不同意,那么董事是否應對其做出的這一決議負責呢?美國1953年在史密斯公司訴巴樓一案中,法院認為,盡管這類行為有害于股東們的近期利益,但股東和公司的長遠利益則因為此種慈善性捐助的行為而得到促進,從而從公司利益的角度肯定了董事的這一做法。筆者認為,這一做法是危險的,公司應承擔一定的社會義務,這是不可否定的。但承擔的社會義務一方面為強制性的,即公司不得違反法律,如:公司必須納稅,不得超標準排放污染物等,另一方面為選擇性的,即公司作為社會的一員有義務對社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貢獻,這種義務至多也只能限定在道德的范圍內,如果法律強行介入,要求某一公司必須要向福利事業捐款,那么必然引發一系列的問題。所以,盡管從長遠利益看來,捐款是有益的,但也絕不能允許董事可對抗股東大會而做出決策,如果在上述這種情況的對抗中,董事獲勝的話,也與委任的法理相背。

      商業裁判規則的意義

      從世界各國的公司法立法來看,大陸法系有相當一些國家和地區對董事資格做出了某些限制,這些限制除了一般民事行為主體資格的限制外,還有董事資格的一些特殊限制。如:日本公司法254條之二規定,受到破產宣告而未恢復權利者不得為董事,因公司法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案相關和與商法的特例相關的法律,或有限公司法規定的罪名,而被處以刑罰,其執行終了之日或不再執行之日起,未經過兩年的,不得為董事。我國臺灣公司法192-IV,我國大陸公司法57條也有類似的規定。這些對董事資格的規定,目的在于盡可能使公司有道德品質良好、善于經營的董事,立法者在對董事忠于公司,穩妥管理公司,保證公司順利發展的苦心孤詣,由此可見一斑。但是,暫且不提這一規定在法理上是否具有合憲性,單說符合公司法這一資格規定的董事,就一定能忠于公司,盡心地管理公司嗎?所以,筆者認為這是一種事倍功半的做法,與其對董事資格做出規定,莫不如對董事的權利行使做出規定,這也許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辦法。商業裁判規則的應用,正是一種通過對結果的評價來對行為的正當性做出間接保證的,對董事的經營決策權的行使做出規制,使董事既能充分地行使權利,又不致濫用權利。也正基于此,商業裁判規則盡可能地體現了法律的正義和效率。第一,有利于公司制度的順利發展。公司是由股東出資,以營利為目的交于董事經營的,在一般的情況下,這種贏利的受益者為公司、股東。由于商業經營風險性,董事無論盡到多么大的努力,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嬴利,不可避會有利益的損失,根據風險與收益相抵原則,這種由正常商業風險而造成的損失,當然也應由公司、股東承擔,這也是公平與正義的要求,商業裁判規則的運用,則實現了這種公平、正義,而法價值的實現是立法的目標和動因,這無疑就推動了公司制度的發展。

      第二,既保護了股東及公司的利益,又發揮了董事的經營積極性。股東、公司的利益與董事的經營積極性從根本上說是互相促進的,但往往由于一方的受損而導致另一方的受損,從而陷入一種惡性循環之中,導致公司與董事的委任關系的崩潰。商業裁判規則有力地促進了董事與公司的委任關系的良性發展,一方面,對從商業角度來看正常的經營決策造成的公司損失予以負責,這實際上鼓勵董事積極地經營決策,不必過份擔憂決策造成公司損失的責任承擔。另一方面,對除上以外的董事的經營決策造成的公司損失對董事予以追究,這又保護了股東及公司的利益。從以上兩方面看來,商業裁判規則又保證了責任分配的正義。

      第三,強化了董事義務。在董事不能援用商業裁判規則主張免責的情況下,在責任的承擔上對其是不利的,這樣就鞭策董事要對公司事務投入更多的注意。

      第四,使董事能從不必要的訴訟中擺脫出來,有利于董事積極性的發揮,有利于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監事、股東作為董事會經營公司的主要監督者,其可以以公司的名義對董事提訟。而股東與公司的利益最密切,所以其對這一訴權的行使更為關心,這就產生了股東代表訴訟。因為英美公司制度中不設監事,所以股東代表訴訟最早產生于英美法系。而且這一制度所具有很多可取之處,亦為一些大陸法系國家所效仿。我國目前尚無此制度,但隨著公司理論與實務的發展,我國對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導入只是時間問題。從英美法來看,由于享有股東代表訴訟提起權的股東的多數性,往往造成了這一權利的濫用。立法者就要通過多方面的努力以減少這種權利濫用,商業裁判規則在這一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即:股東在提起股東代表訴訟時,應當考慮董事是否受商業裁判規則的保護,以預見自己的勝訴可能性,從而決定提訟與否,這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不必要的股東代表訴訟的提起,有利于董事集中精力經理公司。

      商業裁判規則正因為明確了董事對職權內的決策造成公司的不利后果的承擔與否,使董事與公司的委任關系達到一種和諧,既能使董事充分地行使對公司事務的經營決策權,又通過對不利后果的歸責,使董事行使權利又處于一種有序狀態。使董事行使權利不致于因權利的限制而束手束腳,又不致于因權利的放縱而導致權利的濫用。這對公司的良好運營是有積極意義的,從我國公司法發展的現狀與前景來看,我國應引進吸收這一制度。

      ①王保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董事會》,《外國法評譯》1994年第1期

      ②刁榮華主編:《中國法學論著選集》,臺灣漢林出版社1976年版,第25頁

      ③轉引自RobertW.Hamilton,Thelawofcorporations,2ndEd,WestPublishingCo.1987,P.311

      第2篇

      abstract: tax accounting is a new arising interdispline which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accounting but also different from it. influenced by it,/ tax accounting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but it is obviously different from financial accounting in principle,checking. it has a shor會計專業畢業論文t history in china and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which need perfecting in practice.

      key words: tax accounting; financial accounting; difference

      摘 要:稅務會計作為一門新興的邊緣學科,與傳統的財務會計之間既有區別又存在著一定的聯絡,在受財務會計影響的同時,稅務會計自身又具有一定的特質,在準繩上、核算辦法上,論文明顯區別于財務會計,在我國開展時間比擬短,在開展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完善的中央,需求不時在理論中發現問題、處理問題。

      關鍵詞:稅務會計; 財務會計; 區別

      稅務會計是以財務會計為根底,以稅法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的根本理論和辦法,對征稅人的征稅活動所惹起的資金運動停止核算和監視,維護國度和征稅人合法權益的一種專業會計[1]。目的在于征稅人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足額精確及時向稅務機關交納稅款的同時,經過合法謀劃使征稅人獲得合法利益,公平稅負以確保企業涉稅零風險。

      稅務會計最主要的特性是征稅雙方都必需承受稅法的標準和限制,稅務會計在一切稅款的核算和交納過程中,必需嚴厲根據國度稅收法規請求辦理,當財務會計與稅法的規則不分歧時,必需依照稅法的請求停止調整。稅務會計是融稅收法令和會計核算為一體的特種會計。隨著我國經濟開展以及財政、稅收體制的不時完善,稅務會計從傳統的財務會計中別離出來是必然趨向,稅務會計固然從財務會計中別離出來,與財務會計有著實質的區別,但在本質性的工作中并不是孤立的,兩者之間依然存在著一定的聯絡,財務會計是稅務會計的前提,兩種會計核算辦法既有聯絡又存在著一定區別。

      一、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聯絡

      稅務會計脫胎于財務會計并依賴于財務會計運轉中的眾多環節和內容。

      1. 二者效勞的運營主體相同

      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不是籠統理論意義上的概念,而是詳細理論操作的部門和人員,其效勞具有特定的指向性,只要二者處于效勞于同一主體時,才具有實踐的關聯意義。

      2. 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工作核算內容相同

      以財會中的會計分期( 時間性) 、貨幣計量( 數量性) 、持續運營( 持續性) 為根底,共同施行對效勞主體的效勞。

      3. 工作準繩根本分歧

      以財會工作中的核算辦法、收益配比、支付才能等為權衡規范。

      4. 工作按照的方式內容根本相同

      以財會的憑證、賬簿、報表為參照,除征稅報表以外,無需另設會計報表,更無需設置特地稅務會計機構,畢業論文稅務會計的全部核算融于財務會計之中。但這種高度類似性和關聯性并不能消弭現代經濟開展過程中在管理上使二者別離的必然性,不能消弭二者在實質上的區別。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區別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準繩上不分歧

      1. 相關性區別

      財務會計的相關性準繩,請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報告運用者的經濟決策需求相關,有助于財務報告運用者對企業過去、如今和將來的狀況做出評價或者預測,強調的是“有用性”; 而稅務會計中的相關性準繩重在計算所得稅時,強調同期扣除的費用要與同期的收入相關聯,二者字面上同屬于相關性準繩,卻有實質的區別。

      2. 配比性區別

      財務會計核算中的配比準繩突出表如今費用確實認上,為了分別核算不同的產品,需求將直接費用、間接費用、期間費用匯總歸集,然后在不同的產品之間停止分配。而稅法中的配比準繩思索的是,對不同的稅收項目停止分類配比,比方,稅法規則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的投資收益不計入應征稅所得額,那么境內的投資損失與其消費運營無關,也不能在當期應征稅所得額中扣除,只能從投資收益中得到補償。所以,稅法對財務會計上的配比準繩持認可態度,允許征稅人將發作的費用,經過合理配比在征稅的當期扣除,同時為了避免稅款的流失,稅法對征稅人稅款的申報做了嚴厲的限制,不允許征稅人在一個征稅年度提早或滯后申報征稅費用的扣除[2]。

      3. 本質重于方式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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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質重于方式準繩是財務會計中的一項重要準繩,請求企業應當依照買賣或者事項的經濟本質停止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買賣或者事項的法律方式為根據。一項買賣或事項的本質在其外在方式或法律表現方式有時是不分歧的。比方,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售后回租、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編制兼并報表等問題都屬于本質重于方式的運用,這些在《企業會計制度》中都有明白的規則[2]。財務會計的“本質重于方式準繩”依托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別,稅法對征稅事項確實認依托的是法律根據,不能靠經歷估量,必需有據可依,從某種意義上講稅法的“本質重于方式準繩”表現的是“本質至上準繩”,目的為了避免征稅人應用《企業會計制度》允許的估量偷逃稅款。

      (二)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核算上不分歧

      1. 目的不同

      稅務會計的目的是征稅人向稅務會計的信息運用者提供有助于稅務決策的會計信息,稅務會計信息運用者首先是各級稅務機關,它們依據此信息停止稅款征收、檢查、監視,并作為稅收立法的主要根據。其次是企業的運營者、投資人、債權人等,他們依據此信息理解企業征稅義務的實行狀況和稅收擔負,以做出正確的運營決策和投資決策。同時,論文這些信息也是企業停止稅務謀劃必不可少的根據。而財務會計則是經過對經濟業務事項確實認、計量記載和報告提供真實、精確、牢靠的會計信息。向信息運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情況、運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3],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義務實行狀況,有助于會計信息運用者做出正確的運營決策。

      2. 根據不同 &nbs會計畢業論文范文p;

      財務會計核算的根據是《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原則》,力圖會計信息真實、有用、完好。稅務會計根據的是稅收法律法規,契合稅法的會計準繩,稅務會計給予確認,但凡不契合稅法的會計準繩,不給予供認。正由于兩者核算根據不同,致使會計利潤與稅法上的利潤存在著很大的差別,財務會計收入減去本錢費表現會計利潤,而稅務會計必需依據稅法請求停止收入和本錢費用的列支,超出稅法規則的收支項目即使在財務會計上得以表現,稅法也不允許列為征稅所得的構成要素。

      ( 1) 收入確認上二者的處置不同: 例如,國債利息收入財務會計作為投資收益記入收入,而稅務會計不把國債利息收入列為收益,不作為應征稅所得額的構成要素。征稅人在根本建立、專項工程及職工福利等方面運用本企業商品的,或將企業自產、拜托加工和外購原資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有價證券用于捐贈,以及以非現金資產賠償債務,在財務會計中不計入收入,列為相應支出,而稅務會計均應視同銷售,確認銷售收入。

      ( 2) 本錢費用列支二者的不同:財務會計可據實列支而稅務會計不允許扣除的項目,如征稅人的消費、運營因違背國度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超越國度規則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等,一切這些支進項目是稅務會計所不供認的,稅務會計規則了嚴厲的列支規范。關于超出的局部作為調整事項,將會計利潤調整為應征稅所得額。

      3. 根底不同

      財務會計采用的是權責發作制,強調的是收入的實踐發作與費用相配比,會計上已確認的收入并不代表實踐的現金流入量,實踐發作的費用也不代表現金的流出,會計利潤與凈現金流量內涵和外延不盡相同,稅務會計由于本身強迫性的特性,采用了權責發作制與收付完成制相分離的核算辦法,在實踐核算中常呈現與財務會計相偏離的現象,給征稅人形成不利的影響,企業財務會計采用的權責發作制是樹立在應收對付根底上肯定當期收入與費用,應收對付可以真實客觀地反映收入、費用、會計利潤; 而稅務會計即使從財務會計中別離出來,在實踐的核算過程中依然以會計要素為底本,所以,致使采用的收付完成制在外延上要小于權責發作制,這里的收付完成制與權責發作之間產生差別是不可防止的。

      三、我國稅務會計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首先,稅務會計在我國還屬于一門新興學科,處于初級階段,稅務會計還要依賴于財務會計,財務會計的憑證、賬簿和報表是征稅核算的主要根據,如今的會計人員同時統籌會計核算和稅務核算任務,擔負著多項職能,由于缺乏系統的稅務學問,對一些政策的了解存在著偏向,經常在稅款的計算和交納申報時呈現少繳或多繳的狀況,給征稅人和征收機關形成不用要的損失。

      其次,會計制度與稅收制度脫節,1994 年 1月 1 日開端執行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置的暫行規則》只是相對的調整,而 2006 年公布的新會計原則,使財務會計曾經成為獨立的體系,這種時間上的差別,導制稅法與會計制度之間的差別越來越多,這種差別表現在所得稅前調整項目日益復雜,增加了會計核算工作量的同時也增加了征稅人本錢的支出。

      再次,稅務會計的主要目的是保證國度稅收的完成,卻無視了征稅人的實踐支付才能,稅務會計當期的收入不思索實踐現金能否流入,均計入應征稅所得額,當企業賒銷業務量大的狀況下資金周轉不暢通,形成征稅艱難[4],許多企業為了征稅以至要舉債,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本錢,企業的營運才能降低,這種惡性循環限制著企業的開展。

      四、處理財、稅會計體制問題的開展思緒

      以稅法為根據樹立獨立的稅務會計核算體系。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原則是財務會計核算的主要根據,包括資金運轉的全部過程,稅法是稅務會計核算的根據,核算的也只是涉稅事項,這些經濟事項也作為財務會計的核算對象,只是并不詳細,在制定稅務會計的核算辦法時應加以補充,稅務會計的記賬憑證、賬簿與財務會計根本分歧,兩者能夠共用,稅務會計只需單設應交稅金和差別額賬簿。同時要經過培訓考核進步稅務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作為一個合格的稅務會計,只要控制稅收法律法規和征管制度,才干在日常的核算中做到合理合法負稅[5]。

      --> 個新興學科降生之初必然會存在著許多缺乏之處,這顯然不順應經濟高速開展的需求,但還要看到它的開展將來,置信經過不時的變革和完善,一定能樹立一套獨立完善的稅務會計體系,更好地效勞于企業、國度經濟的開展。

      參考文獻: 會計畢業論文

      [1]寧?。?稅務會計[m]. 大連: 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2]蓋地. 稅務會計準繩、財務會計準繩的比擬與考慮[j]. 會計研討,2006,( 2) .

      [3]王鑫.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關聯性探析[j]. 四川會計,2001,( 6) .

      第3篇

      西方非營利組織的概念是從美國的會計理論中借鑒過來的。按照美國會計理論界公認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明確提出的標準,凡是具備以下三個特征的,均應歸屬于非營利組織,并應遵循有關的會計規則:

      (1)資財供應者提供的各種資源既不指望返還,也不期望取得經濟利益上的回報。

      (2)對外提供服務或商品不以營利或獲取某種營利等價物作為目的。

      (3)不存在可以出售、轉讓、贖買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資財明確的所有者利益。

      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將事業單位會計定義為:以事業單位實際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反映和監督事業單位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的專業會計,是預算會計的一個組成部分。與西方非營利組織會計概念相比,我國的事業單位會計概念能直觀地體現會計管理和預算管理的聯系,簡潔明了,概念與內涵一致?!妒聵I單位會計準則》僅僅適用于國有事業單位,對于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則適用于《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首先,西方非營利組織通常采用權責發生制。以西方會計界較為公認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第93號公告《非營利組織折舊的確認》要求,非營利組織的大部分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非營利組織收到資源提供者規定在將來期間方可使用的資源時,不能將其確認為收入,應確認為遞延收入。收到限定用途的資源時,不能馬上確認為收入,要等到這部分資源滿足其所附限制條件時才可確認為收入。

      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核算可采用權責發生制。收付實現制具有簡便易行、可直觀反映預算執行情況、人工成本低等優點。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收付實現制的局限性也日益顯現。

      其次,西方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比起企業會計準則和政府會計準則要簡單得多。西方對非營利組織會計報告卻比較重視。以美國為例,1993年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公布的第117號公告《非營利組織財務報表》,對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報告作了比較詳細的說明。其內容有:

      (1)鼓勵非營利組織編制和公布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現金流量表。

      (2)在資產負債表中對資產、負債和基金余額按照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暫時限定用途基金、未限定用途基金分類列示。

      (3)收入支出表按照資產負債表中劃分的各類基金來報告與其相關的收入、費用、結余。

      (4)現金流量表可以按直接法和間接法編制。

      (5)鼓勵非營利組織對那些不要求進行會計確認的事項做出揭示等。

      第4篇

      關鍵詞:盈余管理,盈余動機,信息有效

       

      一、引言

      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的上市公司會計虛假信息問題連續暴露出來,一些上市公司因為虛假報告或者會計信息造假遭到證監會的處罰和停牌。這可能只是會計造假的冰山一角,但是足以說明盈余管理的普遍性。而我國的會計報告使用者的專業素質、識別能力往往不夠,通過盈余信息判斷公司經營狀況和前景成為影響中小股東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正確地把握盈余管理的概念,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為進行研究,不僅能使投資者更深刻地理解其披露的盈余信息的內涵,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豐富了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基本理論,完善了公司治理結構,對解決績效評估與報酬計劃、證券市場監管等一系列理論與實務問題提供了重要的依據。筆者正是基于此選擇這一命題,希望通過本文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相關問題進行的探討,能對治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為、解決我國會計信息失真問題有所益處。

      二、文獻回顧

      (一)盈余管理動機方面

      佟巖、王化成(2007)認為控股股東通常使用關聯交易追求控制權收益(包括私有收益和共享收益)。研究發現,當控股股東持股在50%及以下時,更多的通過關聯交易追求控制權私有收益,結果降低了盈余質量。而當控股股東持股超過50%時,結果恰好相反。

      陸正飛、魏濤(2006)通過實證研究表明,配股公司在配股前存在盈余管理行為,無后續融資行為公司配股后業績下滑且操縱性應計利潤在配股后發生反轉,這為配股前盈余管理機會主義提供了直接證據;有后續融資行為公司在配股后仍進行盈余管理以繼續盡可能維持較高業績。

      孟焰、張秀梅(2006)選取了2001-2004年147家因關聯交易獲得非標準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作為樣本,建立模型實證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盈余管理與關聯方利益轉移的關系。發現關聯交易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和結果是關聯方從上市公司轉移利益;股權集中度與關聯方利益轉移的關系較為復雜;資產規模越大的關聯方利益轉移的程度越高。

      趙春光(2006)研究了上市公司的資產減值與盈余管理之間的關系,發現減值前虧損的公司存在以轉回和計提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一方面是為了避免虧頓,另一方面是為了進行“大洗澡”。

      楊旭東、莫小鵬(2006)研究了新配股政策出臺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現象。他們認為,第一,配股政策對盈余管理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第二,不管配股政策如何變化,上市公司始終存在著通過盈余管理來避免虧損的動機。論文參考。

      代冰彬、陸正飛、張然(2007)研究了我國上市公司資產減值的計提動機。很多研究已發現減值準備的兩種計提動機:經濟因素和盈余管理因素,但本文發現,穩健性因素也能影響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

      張昕(2008)對中國A股上市公司是否在第四季度進行盈余管理以避免當年虧損或下一年虧損進行了實證研究,發現上市公司的確會在第四季度進行盈余管理來實現當年扭虧為盈或調低利潤,為下一年度扭虧做好準備。因此審計師與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第四季度的財務數據應該高度關注,并提高對會計信息質量的鑒別能力。

      (二)新會計準則下的盈余管理

      葉建芳、周蘭、李丹蒙等(2009)對新會計準則下上市公司金融資產的分類進行了實證研究。實證研究發現,當上市公司持有的金融資產比例較高時,管理層會將較大比例的金融資產確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為了避免利潤的下滑,管理層往往違背最初的持有意圖,將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短期內進行處置。因此,在初始劃分時,公司傾向于將金融資產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獲得更多的選擇空間,為盈余管理和收益平滑提供“蓄水池”。

      于李勝(2007)通過研究發現,新準則中禁止長期資產減值準備轉回的做法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穩健性,并且由于財政部在準則銜接期政策實施得當,抑制了上市公司在新準則實施前突擊轉回已計提的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動機,從而未出現上市公司“趕集”轉回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現象。

      吳戰篪、羅紹德、王偉(2009)檢驗了2007年新會計準則下上市公司證券投資收益的價值相關性與盈余管理現象,建議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均確認為損益,并對其進行及時、透明的表外信息披露。

      (三)盈余管理本質探究

      寧亞平(2005)研究了盈余管理本質,他認為“盈余管理”一直受到證券監管部門和學術界的廣泛批判的原因主要有三個:第一,盈余管理活動是欺詐性行為,它使得財務報表反映管理層期望的盈余水平而非企業真實業績表現,從而損害財務報表的可信度;第二,由于盈余管理旨在欺騙誤導財務報表使用者,它又是一種不道德的行動;第三,盈余管理具有使財富在利益相關方重新分配的作用或效果。論文參考。

      吳聯生(2005)認為,會計規則的制定與執行是兩個相互影響的環節,會計域秩序是會計信息質量的基本評價標準。盈余管理研究的目的之一是為會計規則的制定提供依據,它除了關注會計規則的執行行為以外,還應將會計規則的制定作為一個重要的變量,即研究在采用不同原則、方式和程序所制定而成的會計規則下的不同盈余管理行為。

      周鐵、羅燕雯、荊嫻(2006)通過分析兩種廣泛采用的應計利潤計量方法發現,在我國現行會計制度下,這些方法產生的計量結果與因權責發生制而產生的應計利潤不存在完全的相關性。他們探討了由此而產生的計量偏差及對判斷盈余管理行為的影響。

      三、簡要評述

      以上《會計研究》論文文獻主要是從盈余管理動機、盈余管理本質、新舊會計準則銜接下會計政策選擇等對盈余管理進行了系統的闡述??v觀上述文獻,可以得出盈余管理作為公司的一種財務管理手段越來越受到理論界的重視。但是,主要是對于盈余管理動機的闡述以及就某一會計政策的選擇對盈余質量影響的研究,并沒有深入探討出避免企業進行過度盈余管理的政策建議,以此提高信息質量,樹立投資者信心。論文參考。為此,筆者認為在以后研究盈余管理時,應注重對盈余質量的研究,探討出更多更好提高盈余質量的建議和政策,尋求出滿足市場和利益相關者需求的盈余管理衡量標準,避免企業將盈余管理轉變成調控利潤的手段,以此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代冰彬、陸正飛、張然.資產減值:穩健性還是盈余管理.會計研究2007(12)

      [2]高雷、張杰.公司治理、機構投資者與盈余管理.會計研究.2008(9)

      [3]寧亞平.盈余管理本質探析.會計研究.2005(6)

      [4]陸正飛、魏濤.配股后業績下降:盈余管理后果與真實業績滑坡.會計研究.2006(8)

      [5]孟焰、張秀梅.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盈余管理與關聯方利益轉移關系研究.會計研究.2006(4)

      [6]佟巖、王化成.關聯交易、控制權收益與盈余質量.會計研究.2007(4)

      [7]吳戰篪、羅紹德、王偉.證券投資收益的價值相關性與盈余管理研究.會計研究.2009(6)

      [8]楊旭東、莫小鵬.新配股政策出臺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現象的實證研究.會計研究.2006(8)

      第5篇

      abstract: tax accounting is a new arising interdispline which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accounting but also different from it. influenced by it,51lunwen.com/ tax accounting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but it is obviously different from financial accounting in principle,checking. it has a shor會計專業畢業論文t history in china and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which need perfecting in practice.     

      key words: tax accounting; financial accounting; difference  

      摘 要:稅務會計作為一門新興的邊緣學科,與傳統的財務會計之間既有區別又存在著一定的聯絡,在受財務會計影響的同時,稅務會計自身又具有一定的特質,在準繩上、核算辦法上,明顯區別于財務會計,在我國開展時間比擬短,在開展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完善的中央,需求不時在理論中發現問題、處理問題。

      關鍵詞:稅務會計; 財務會計; 區別               

      稅務會計是以財務會計為根底,以稅法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的根本理論和辦法,對征稅人的征稅活動所惹起的資金運動停止核算和監視,維護國度和征稅人合法權益的一種專業會計[1]。目的在于征稅人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足額精確及時向稅務機關交納稅款的同時,經過合法謀劃使征稅人獲得合法利益,公平稅負以確保企業涉稅零風險。

      稅務會計最主要的特性是征稅雙方都必需承受稅法的標準和限制,稅務會計在一切稅款的核算和交納過程中,必需嚴厲根據國度稅收法規請求辦理,當財務會計與稅法的規則不分歧時,必需依照稅法的請求停止調整。稅務會計是融稅收法令和會計核算為一體的特種會計。隨著我國經濟開展以及財政、稅收體制的不時完善,稅務會計從傳統的財務會計中別離出來是必然趨向,稅務會計固然從財務會計中別離出來,與財務會計有著實質的區別,但在本質性的工作中并不是孤立的,兩者之間依然存在著一定的聯絡,財務會計是稅務會計的前提,兩種會計核算辦法既有聯絡又存在著一定區別。

       

      一、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聯絡             

      稅務會計脫胎于財務會計并依賴于財務會計運轉中的眾多環節和內容。

      1. 二者效勞的運營主體相同               

      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不是籠統理論意義上的概念,而是詳細理論操作的部門和人員,其效勞具有特定的指向性,只要二者處于效勞于同一主體時,才具有實踐的關聯意義。

      2. 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工作核算內容相同                   

      以財會中的會計分期( 時間性) 、貨幣計量( 數量性) 、持續運營( 持續性) 為根底,共同施行對效勞主體的效勞。

      3. 工作準繩根本分歧              

      以財會工作中的核算辦法、收益配比、支付才能等為權衡規范。

      4. 工作按照的方式內容根本相同     

      以財會的憑證、賬簿、報表為參照,除征稅報表以外,無需另設會計報表,更無需設置特地稅務會計機構,畢業論文稅務會計的全部核算融于財務會計之中。但這種高度類似性和關聯性并不能消弭現代經濟開展過程中在管理上使二者別離的必然性,不能消弭二者在實質上的區別。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區別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準繩上不分歧          

      1. 相關性區別        

      財務會計的相關性準繩,請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報告運用者的經濟決策需求相關,有助于財務報告運用者對企業過去、如今和將來的狀況做出評價或者預測,強調的是“有用性”; 而稅務會計中的相關性準繩重在計算所得稅時,強調同期扣除的費用要與同期的收入相關聯,二者字面上同屬于相關性準繩,卻有實質的區別。

      2. 配比性區別               

      財務會計核算中的配比準繩突出表如今費用確實認上,為了分別核算不同的產品,需求將直接費用、間接費用、期間費用匯總歸集,然后在不同的產品之間停止分配。而稅法中的配比準繩思索的是,對不同的稅收項目停止分類配比,比方,稅法規則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的投資收益不計入應征稅所得額,那么境內的投資損失與其消費運營無關,也不能在當期應征稅所得額中扣除,只能從投資收益中得到補償。所以,稅法對財務會計上的配比準繩持認可態度,允許征稅人將發作的費用,經過合理配比在征稅的當期扣除,同時為了避免稅款的流失,稅法對征稅人稅款的申報做了嚴厲的限制,不允許征稅人在一個征稅年度提早或滯后申報征稅費用的扣除[2]。  

      3. 本質重于方式的區別     &

      --> nbsp;       

      本質重于方式準繩是財務會計中的一項重要準繩,請求企業應當依照買賣或者事項的經濟本質停止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買賣或者事項的法律方式為根據。一項買賣或事項的本質在其外在方式或法律表現方式有時是不分歧的。比方,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售后回租、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編制兼并報表等問題都屬于本質重于方式的運用,這些在《企業會計制度》中都有明白的規則[2]。財務會計的“本質重于方式準繩”依托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別,稅法對征稅事項確實認依托的是法律根據,不能靠經歷估量,必需有據可依,從某種意義上講稅法的“本質重于方式準繩”表現的是“本質至上準繩”,目的為了避免征稅人應用《企業會計制度》允許的估量偷逃稅款。

       

      (二)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核算上不分歧           

      1. 目的不同             

      稅務會計的目的是征稅人向稅務會計的信息運用者提供有助于稅務決策的會計信息,稅務會計信息運用者首先是各級稅務機關,它們依據此信息停止稅款征收、檢查、監視,并作為稅收立法的主要根據。其次是企業的運營者、投資人、債權人等,他們依據此信息理解企業征稅義務的實行狀況和稅收擔負,以做出正確的運營決策和投資決策。同時,這些信息也是企業停止稅務謀劃必不可少的根據。而財務會計則是經過對經濟業務事項確實認、計量記載和報告提供真實、精確、牢靠的會計信息。向信息運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情況、運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3],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義務實行狀況,有助于會計信息運用者做出正確的運營決策。

      2. 根據不同          &nbs會計畢業論文范文p;     

      財務會計核算的根據是《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原則》,力圖會計信息真實、有用、完好。稅務會計根據的是稅收法律法規,契合稅法的會計準繩,稅務會計給予確認,但凡不契合稅法的會計準繩,不給予供認。正由于兩者核算根據不同,致使會計利潤與稅法上的利潤存在著很大的差別,財務會計收入減去本錢費表現會計利潤,而稅務會計必需依據稅法請求停止收入和本錢費用的列支,超出稅法規則的收支項目即使在財務會計上得以表現,稅法也不允許列為征稅所得的構成要素。

      ( 1) 收入確認上二者的處置不同: 例如,國債利息收入財務會計作為投資收益記入收入,而稅務會計不把國債利息收入列為收益,不作為應征稅所得額的構成要素。征稅人在根本建立、專項工程及職工福利等方面運用本企業商品的,或將企業自產、拜托加工和外購原資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有價證券用于捐贈,以及以非現金資產賠償債務,在財務會計中不計入收入,列為相應支出,而稅務會計均應視同銷售,確認銷售收入。

      ( 2) 本錢費用列支二者的不同:財務會計可據實列支而稅務會計不允許扣除的項目,如征稅人的消費、運營因違背國度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超越國度規則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等,一切這些支進項目是稅務會計所不供認的,稅務會計規則了嚴厲的列支規范。關于超出的局部作為調整事項,將會計利潤調整為應征稅所得額。

      3. 根底不同               

      財務會計采用的是權責發作制,強調的是收入的實踐發作與費用相配比,會計上已確認的收入并不代表實踐的現金流入量,實踐發作的費用也不代表現金的流出,會計利潤與凈現金流量內涵和外延不盡相同,稅務會計由于本身強迫性的特性,采用了權責發作制與收付完成制相分離的核算辦法,在實踐核算中常呈現與財務會計相偏離的現象,給征稅人形成不利的影響,企業財務會計采用的權責發作制是樹立在應收對付根底上肯定當期收入與費用,應收對付可以真實客觀地反映收入、費用、會計利潤; 而稅務會計即使從財務會計中別離出來,在實踐的核算過程中依然以會計要素為底本,所以,致使采用的收付完成制在外延上要小于權責發作制,這里的收付完成制與權責發作之間產生差別是不可防止的。

       

      三、我國稅務會計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首先,稅務會計在我國還屬于一門新興學科,處于初級階段,稅務會計還要依賴于財務會計,財務會計的憑證、賬簿和報表是征稅核算的主要根據,如今的會計人員同時統籌會計核算和稅務核算任務,擔負著多項職能,由于缺乏系統的稅務學問,對一些政策的了解存在著偏向,經常在稅款的計算和交納申報時呈現少繳或多繳的狀況,給征稅人和征收機關形成不用要的損失。

      其次,會計制度與稅收制度脫節,1994 年 1月 1 日開端執行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置的暫行規則》只是相對的調整,而 2006 年公布的新會計原則,使財務會計曾經成為獨立的體系,這種時間上的差別,導制稅法與會計制度之間的差別越來越多,這種差別表現在所得稅前調整項目日益復雜,增加了會計核算工作量的同時也增加了征稅人本錢的支出。

      再次,稅務會計的主要目的是保證國度稅收的完成,卻無視了征稅人的實踐支付才能,稅務會計當期的收入不思索實踐現金能否流入,均計入應征稅所得額,當企業賒銷業務量大的狀況下資金周轉不暢通,形成征稅艱難[4],許多企業為了征稅以至要舉債,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本錢,企業的營運才能降低,這種惡性循環限制著企業的開展。

       

      四、處理財、稅會計體制問題的開展思緒           

      以稅法為根據樹立獨立的稅務會計核算體系。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原則是財務會計核算的主要根據,包括資金運轉的全部過程,稅法是稅務會計核算的根據,核算的也只是涉稅事項,這些經濟事項也作為財務會計的核算對象,只是并不詳細,在制定稅務會計的核算辦法時應加以補充,稅務會計的記賬憑證、賬簿與財務會計根本分歧,兩者能夠共用,稅務會計只需單設應交稅金和差別額賬簿。同時要經過培訓考核進步稅務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作為一個合格的稅務會計,只要控制稅收法律法規和征管制度,才干在日常的核算中做到合理合法負稅[5]。

      --> 個新興學科降生之初必然會存在著許多缺乏之處,這顯然不順應經濟高速開展的需求,但還要看到它的開展將來,置信經過不時的變革和完善,一定能樹立一套獨立完善的稅務會計體系,更好地效勞于企業、國度經濟的開展。

       

      參考文獻:                    會計畢業論文

      [1]寧?。?稅務會計[m]. 大連: 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2]蓋地. 稅務會計準繩、財務會計準繩的比擬與考慮[j]. 會計研討,2006,( 2) .

      [3]王鑫.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關聯性探析[j]. 四川會計,2001,( 6) .

      [4]張轉玲. 論我國企業稅務會計[j]. 現代商貿工業,2009,( 9) .

      第6篇

      企業資源計劃(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簡稱ERP)沙盤仿真實驗是瑞典皇家工學院KlaMellan于1978年開發的課程,在20世紀80年代初使用于我國高校的MBA教學中。目前,沙盤演練既是世界500強企業中高層管理者的必備培訓課程之一,也是歐美商學院的EMBA培訓課程。ERP沙盤教學是在預設的市場環境和經營規則下,由一組企業進行協作和對抗的經營模擬。沙盤教學主要涉及企業戰略、產品研發、市場營銷、生產運營管理、生產能力規劃、物料需求計劃、資產投資規劃、財務經濟指標分析、團隊協作與建設等多方面的內容;企業的職能部門和管理操作流程全部展示在沙盤的盤面上,學生通過參與企業的模擬運作,體驗復雜、抽象的經營管理理論。課程開始之初,全班按照每小組6名成員分成若干組,每組代表一個企業,組內成員分別擔任總裁CEO、財務總監CFO、市場總監、生產總監、采購總監及財務助理等角色,共同經營企業。每個企業經過相同的初始條件和起始年經營后,進行自主經營,在完成6-8年經營活動后,最后生存下來的公司以所有者權益和利潤率兩個指標分出勝負。在課程實施中,學生自始至終都是課堂主體;教師只在講解運營規則和模擬經營初始年中扮演引導者角色,其他時候都是工作者和配合者。整個教學過程采用體驗式教學方式,學生在“體驗—分享—提升—應用”的過程中達到學習目的,體驗游戲的樂趣和競爭的殘酷。為了實現企業發展的共同目標,小組成員在模擬經營的過程中集思廣益、交流合作,各方面能力都得到提升。

      二、企業資源計劃沙盤教學設計對農經專業學生核心能力的培養

      1.更新教學理念,培養交流與合作能力企業資源計劃沙盤教學模式同教師講授為主的傳統課堂教學方式有很大差異,前者是學生在既定運營規則下,以小組合作方式模擬企業經營的過程,學生是課堂的主體,教師只是配合者。一個團隊由6名學生組成,每個人既各司其職,各個崗位之間又相互貫通。CEO是團隊的總負責人,需要不斷協調成員間相悖的觀點;持不同觀點的成員也要說服其它成員以獲得贊同,最終的決策需要組員充分討論后,服從最優決策,從而使整個團隊獲得更好的業績。團隊成員在交流的過程中提升了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及辯論演講能力;個體在服從的過程中培養了以大局利益為重的妥協能力,增強了團隊合作精神。

      2.整合教學內容,提高自我學習和數字處理能力“企業資源計劃”課程共48學時,其中理論講解4學時、實訓44學時。教師需要在課程初始階段簡單介紹運營規則,使學生在實訓的過程中掌握并具體運用規則。按照規則中市場開拓、生產線購買、產品研發、產品生產、融資、折舊等明確的規定,學生在實驗過程中會涉及很多財務計算與運籌決定的內容,這就要求學生必須在課下自主學習,從而參照運營規則反復練習以實現科學規劃和開源節流。學生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都要填寫財務報表,包括綜合費用表、利潤表及資產負債表等,有助于鍛煉會計原理實踐操作能力與數字處理能力。在目標驅動的教學方式下,學生除了掌握財務知識,還會主動學習運籌、管理、市場等方面的知識,不僅在操作和學習中達到融會貫通,還提升了學習能力。

      3.創新教學方法,實現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革新能力的融合企業資源計劃沙盤教學主要采用情景教學法和體驗教學法。在模擬經營的過程中,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崗位和職責,并通過親自參與和操作體驗來了解知識。在實訓中,有的小組因為訂單量過大而完不成任務,不僅被沒收訂單還遭受罰款,有的小組因為廣告投放策略不對使得訂單量減少且庫存產品積壓,此時,小組間可以開展合作,實現互通有無、互利互惠,這種權變思維方式不僅是有效解決問題的前提,也是處理實際問題過程中總結和積累的經驗。這些過程有助于提高學生的思維開放度,培養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適用于任何角色、任何崗位及任何時候。

      4.改革考核方式,提高文字處理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考核評價是項目化教學的重要環節,“企業資源計劃”課程的考核內容包括經營結果和課程論文兩部分,其中,經營結果的成績占60%、課程論文的成績占40%。經營結果是以小組為單位的團隊整體得分,包括經營過程中的違約情況記錄、以利潤和所有者權益為財務指標體現的經營成果;課程論文是以學生個體為單位撰寫的內容,能夠訓練學生的文字組織能力和基礎辦公軟件操作能力。所有小組的經營結果按總成績進行系統打分后,由組內成員進行二次分配,分值由學生本人、小組CEO及指導教師三部分打分組成,占比依次為20%、40%、40%。自評和他評相結合的評價模式有利于學生確立公正的衡量標準,從而客觀地看待人和事。每組的CEO需要在課程考核結束后進行總結和點評,內容包括經營過程中的成功和不足之處、組內成員的表現、組際之間的合作和競爭、課程考核方法和結果等;組員可以對運營過程發表個人意見,交流經驗,既加深了課程內容的理解,又培養了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三、結語

      第7篇

       

      一、盈余管理的含義、性質和特征

      (一)含義美國會計學家雪普(Karherine Schipper)1989年在其發表的《盈余管理》一文中對盈余管理做出如下定義:盈余管理是指為了獲取某些個人利益(而并非僅僅為了中立地處理經營活動)而對對外財務報告過程進行有目的的干預。美國會計學者斯考特(Scott)在其所著的《財務會計理論》一書中認為,盈余管理是會計政策的選擇具有經濟后果的一種具體表現。他認為,只要企業的管理人員有選擇不同會計政策的自由,他們必會選擇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或使管理經濟學論文企業的市場價值最大化的會計政策,這就是所謂的盈余管理。美國另外兩位會計學教授玻爾·哈利(Paul M.Healy)和詹姆斯·瓦倫(James M.Wahlen)在1999年聯合發表的《盈余管理文獻的回顧及對會計準則制定的意義》一文中通過對盈余管理方面的研究文獻的回顧,對盈余管理的定義作了如下的歸納和總結:盈余管理發生在管理當局運用職業判斷編制財務報告和通過構建經濟交易以變更財務報告時,旨在誤導那些以公司的經濟業績為基礎的利益相關者的決策或者影響那些以會計報告數字為基礎的契約的后果。

      (二)性質和特征從上述盈余管理的定義可以大體歸納出盈余管理的性質和特征:

      1、盈余管理的目的是要將企業的財務報表從其“應有”狀態轉換為編表者所“期望”呈報的結果,以滿足編表者或部分人的利益需要。改變的結果將會使部分利益相關者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失。在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高度分離的現代市場經濟生活中,尤其是在證券市場中,會計信息已經成為一種公共產品。隨著上市公司的股權的高度分散化,能夠參與并影響公司對外報表呈報過程和結果的參與者主要是企業的管理層和有關的利益集團的代表,而廣大的中小股東一般只能依賴公司對外呈報的財務報表來獲取有關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轉方面的信息并據以做出自己的判斷和經濟決策,從而造成事實上的信息不對稱。盈余管理的結果將會使公司的真實狀況不能全部反映在對外呈報的財務報表中,這必將會使廣大的外部信息使用者對公司的判斷發生錯誤,從而做出非最優甚至錯誤的決策。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盈余管理是與公共利益背道而馳的。

      2、盈余管理和對外財務報告過程的中立性運作是相對立的。雖然目前學者普遍認為盈余管理是在公認會計準則允許的范圍之內,是合法的,但是,盈余管理是有悖于財務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有悖于會計信息的中立性,從而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在雪普對盈余管理的定義中,提到了盈余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某些私人利益,這顯然是與財務報告過程的中立性運作相對立?,F代財務報告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中立性原則以及由此而來的財務報告的不偏不依。盈余管理的結果將背離中立性原則,由此造成對外財務報告有所偏向。

      3、盈余管理行為的主體是公司的管理當局,即公司的經理、董事會以及其他有現實和潛在利益關系的參與者,包括為擬發行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提供中介服務的券商、會計師和律師。作為企業會計信息的加工者和披露者,上述主體有權利和機會選擇會計政策和方法,有權利變更會計估計,有權利安排交易發生的時間和方式或對上述選擇施加影響等。而信息的不對稱和信息披露的不完全為他們進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條件。另外,我國一些地方政府把每年上市企業數作為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工作業績的考核指標,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企業的干預力度會明顯加大。

      4、盈余管理的客體主要是會計準則、會計方法的多樣選擇性、會計估計事項的不確定性,此外,時間特別是時點的選擇也是盈余管理的對象之一。在研究盈余管理時,我們必須同時具有時間和空間的觀念。公認會計原則、會計方法和會計估計等屬于盈余管理的空間因素,會計方法的運用時點和交易事項發生時點的控制則可看作是盈利管理的時間因素。在一定的目標導向下或利益驅動下,對上述客體進行組合就可達到預期的要求和目的。但是,上述行為最終的著眼點在會計數據本身。因為無論采取何種方法,最終的結果都要使損益表中的利潤金額發生預期改變。

      5、盈余管理得以實現是因為會計準則中存在漏洞、會計計量和會計披露存在多種可選擇性,從而為盈余管理行為的產生提供了一定的操作空間。從一個足夠長的時段來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減少企業的實際盈利,但可以通過對會計方法的選擇、運用和會計估計的變動、會計方法的運用時點、交易事項發生時點的控制,改變企業實際盈利在不同的會計期間的反應和分布。盈余管理行為主體只不過通過對經濟交易的事前人為安排和策劃將這種潛在的條件轉化為現實的經濟行為,它只不過利用了這些漏洞和選擇性而已。

       

      二、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

      盈余管理是公司的管理層為實現自身的效用或公司的市場價值最大化目標,進行會計政策的選擇,從而調節公司盈余的行為或過程;利潤操縱是指通過違規違法的手段弄虛作假而人為造成利潤的增加或減少。論文庫盡管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都會使企業的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受到損害,但是二者之間存在諸多區別:

      (一)法律法規的認可不同鑒于現實經濟生活中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在制定會計準則或規范時,都保留一定的靈活性,其目的是使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會計政策,進行會計處理以提供客觀、真實的財務信息。這種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在一定程度上使企業以合法的手段調節利潤成為可能。盈余管理行為盡管不是準則或會計規范制訂者最初所期望的,但是其至少在形式上沒有違反會計準則或規范,沒有超出現有法律法規范圍,它是在現有的會計準則和法律框架之內進行的,具有合法性和合規性;利潤操縱則是通過采取違規違法的行為達到改變企業的盈余信息,其目的是欺騙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獲得不當利益,因此該行為為法律法規所禁止。

      (二)運用的手段不同由于盈余管理是以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為前提條件,所以手段的應用是在會計法律法規和準則的范圍內進行的。主要是通過利用應計制中存在的會計判斷,進行盈余管理;通過安排交易發生或交易方式進行盈余管理;通過營運資金的管理進行盈余管理,達到修正企業盈余的目的。利潤操縱則是以不合法的手段來粉飾企業的財務報表,如提前確認營業收入與推遲確認本期費用,利用銷貨退回的會計處理在年終搞假銷售,長期潛虧掛賬等。利潤操縱的有些手段貌似合乎會計準則和行業會計制度的要求,但是突破了一定的限度,就成為不合法的操縱行為。

      (三)行為的動機不同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都會使企業的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受到損害,但兩者的動機有較大的不同。盈余管理作為一種合乎法律規范的利潤調整,是管理者希望通過該管理而使企業的盈利能趨于預定的目標,其目的不外乎滿足股東財富最大化的要求、合理避稅、使自己的管理業績和管理才能得到認可。而利潤操縱則是管理當局利用信息的不對稱,采取欺詐手段不合法地調整企業的盈余,實現不當獲利的人僅是企業的管理者,而大多數股東和其他信息使用人則成為受害人。

      (四)導致的后果不同盈余管理和利潤操縱兩者動機和手段的不同,使得兩者導致的后果有明顯的差別。盈余管理可能導致正、反兩方面的結果。在現代委托關系下,由于激勵與約束機制的作用,企業的管理當局須以股東財富的最大化為目標,同時為了自身和利益安全會采取一些盈余管理的措施,這些措施運用得當,常常給企業帶來一定的正面效應。而利潤操縱的后果恰恰相反,利潤操縱者由于不顧有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弄虛作假,虛構利潤,最終將會損害企業誠信,坑害股東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同時也必然會使自己受到行政法律的處罰和制裁。

       

      三、研究盈余管理的現實意義

      從博弈論的角度分析,規則的制定和規則的執行在某種程度上是規則的制定者和規則的執行者之間的一種博弈行為,通俗地說就是實際生活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象。由于受到一定空間和時間環境條件的制約,任何一項規則都不可能盡善盡美,因此,當一項新的規則出經濟管理畢業論文臺后,規則的執行都將會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尋找規則的漏洞和缺陷以謀求局部和個人利益的最大化。當這種利益關系現行規則難以調整的時候,規則的制定者就會充分吸收規則執行者的“智慧”對規則做出修訂以使其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當經濟環境發展變化到修訂后的規則無法規范的時候,一套嶄新的規則也就為期不遠了。會計準則的制定和修訂也遵循上述博弈規律。盈余管理能夠幫助會計準則制定者發現準則的不完善和漏洞,這一點在我國的證券市場上表現得尤為明顯。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通過對盈余管理行為進行研究不僅有助于推動會計理論的發展,而且還將對公認會計原則的制定和會計實務變革,甚至企業的會計行為產生巨大的影響,有助于會計準則的進一步完善和提高。西方國家對盈余管理的研究已有20年的歷史。盈余管理的研究不僅對會計實務和公認會計原則的制定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而是還大大地促進了現代會計理論及其研究方法的發展。其意義主要有:

      (一)盈余管理的研究加深了人們對應計制會計的認識,對現金流量表的推廣應用起到了極大的作用。“現金為王”的觀念在工商管理界非常普遍?,F金流量表和“現金為王”的觀念為什么會在80年代末期開始流行開來,自然有其特定的社會經濟背景,但也與盈余管理的實證研究密切相關。因此,通過研究發現了大量的人為地操縱盈利的行為,會計數據成為數字游戲。通過研究還發現了操縱盈利的行為主要是來自企業管理層小心翼翼對應計制會計的局限性的過分利用,鉆了很多應計制會計的空子。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人們將現金收付制發展成現金流量基礎。

      (二)盈余管理的研究加速了公認會計原則的完善和發展,尤其是表現在增加對外財務報告的透明度方面。溝通摩擦是盈余管理生存的重要條件之一。發表經濟管理論文為什么會有溝通摩擦,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要改善這個問題,增加對外財務報告的透明度是必不可少的。近年來,各國公認會計原則和國際會計準則的修訂、新準則的立項和制定都是朝著這一方向發展的。

      (三)盈余管理的研究不僅自身成為現代會計理論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還大大促進了現代會計理論及其研究方法的發展。盈余管理研究本身在現代會計理論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也促進了會計與資本市場、審計、盈利預測、行為會計以及所得稅會計等領域的研究。實際上,在研究這些領域時,也常常會遇到盈余管理的問題,即有許多交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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