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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經濟責任審計的分類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是指縣屬各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和鎮鄉黨政正職領導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因工作需要而需審計的下屬單位領導。
第三條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分類,要依據審計對象所掌管的全部政府性資金數額、性質、權限,堅持突出重點和講求效率的原則,針對不同類別的審計對象,采用不同的審計管理方法,科學合理地安排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堅持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審計調查以及離任經濟責任交接制度相結合的原則,對重要部門、單位領導以經濟責任審計為主,關注全部政府性資金;對一般部門、單位領導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必要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一些掌管使用政府性資金數額較小,管理相對規范的部門、單位領導,以離任經濟責任交接代替經濟責任審計。
第四條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為A、B、C三類。
A類是指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承擔重要經濟管理職能、社會關注度高、掌管使用政府性資金數額大、下屬單位多的重要部門、單位領導。
B類是指掌管使用政府性資金數額較大,掌管一定數額專項資金或下屬單位較多的部門、單位領導。
C類是指掌管使用政府性資金數額較小,財政資金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管理相對規范的部門、單位領導。
第五條堅持任期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以任期審計為主,對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
對A類對象實行“任中抽審和離任必審”制度,領導干部在離任前必須接受一次審計,原則上兩個會計年度安排一次審計。
對B類對象實行“任中抽審和離任抽審”制度。抽審對象主要包括:一是群眾對執行財經紀律反映比較強烈的單位領導;二是在以往審計中反映出來的違紀問題較多且性質相對比較嚴重的單位領導;三是掌管社會公益性專項資金及群眾較為關注的單位領導;四是由于其他原因,縣委、縣政府認為需要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單位領導。原則上三個會計年度安排一次審計。
對C類對象實行“財務收支審計和離任交接”制度。以財務收支審計結合離任交接手續或離任交接手續代替經濟責任審計。
第六條離任領導干部有下列情況之一,一般不再安排經濟責任審計:
(一)離任時已列入人大述職評議計劃的;
(二)財務資料已損毀或無法查找,不具備審計工作基礎條件的;
(三)已定居國外或死亡的;
(四)已離開任職崗位一年以上的;
(五)已被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六)已被提拔或調任可能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公正進行的崗位的;
(七)經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會議討論認定的其他情況。
第七條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由縣委組織部、縣審計局確定,并根據工作需要和審計力量適時調整。
【關鍵詞】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風險甘肅移動
甘肅移動是中國移動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及海外上市,作為一家海外上市電信企業,企業內部審計的范圍領域十分廣泛,包括經濟責任審計、財務審計、工程審計、運營審計、風險評估等,開展各項內部審計工作必然面臨不同程度的審計風險,近幾年來,隨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力度的加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逐漸增加。筆者擬通過對甘肅移動經濟責任的審計風險進行研究,探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對策。
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含義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中指出:“審計風險通常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彼ü逃酗L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三個方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在對企業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所收集的各類資料不真實、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負責人所在企業的情況而做出了錯誤的估計和判斷,從而導致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準確或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及表現形式
在審計工作實踐中,甘肅移動常見的經濟責任風險有以下方面:(1)因審計程序不當產生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主要指審計人員在審計時未按規定的審計程序開展工作,而使被審計對象以不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為由提出異議的風險。主要表現在:①沒有堅持“先審計、后離任”的審計原則。目前,甘肅移動各分公司總經理換屆較頻繁,審計任務非常集中,因此實際做法為“先離任、后審計”。②審前調查不夠充分。受審計時間、審計力量限制,審前調查主要通過訪談形式開展,因此對責任者和所在單位的情況掌握有限,不利于日后審計工作的開展。(2)因審計范圍受限產生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主要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因專業勝任能力、職業道德水準和執業謹慎態度等主觀和客觀因素的影響,致使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導致審計結果產生偏差的可能性。①抽樣風險:現代審計中,抽樣技術的應用日益廣泛,無論采取判斷抽樣、統計抽樣,都會因樣本量不足而產生誤差。②取證風險:是指審計人員由于在現場審計中由于取證范圍有限使審計結果偏離事實的可能性。審計人員在取證時也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如果取證不充分,也會產生審計風險。(3)因審計評價體系不完善產生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目前,甘肅移動開展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依據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表,從創收能力、業務拓展能力、資產運營能力、市場競爭能力等多個維度進行綜合定量評價,但對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決策是否科學、各項KPI考核指標的完成是否真實等評價較少,造成經濟責任界定不完善。
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1)實施ABC分類審計法,體現“先審計、后離任”原則。筆者認為,甘肅移動在制定審計計劃時首先應充分考慮審計力量和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通過實施ABC分類審計法以解決“先離任、后審計”的問題。A類干部指擬晉升、提拔的企業負責人,B類干部指平調的企業負責人,C類干部指轉崗、退休的企業負責人,對不同類別的干部應采取不同的審計計劃。對A類干部應優先安排審計;對B類干部可嘗試探索“先離崗、后審計、再任用”的做法,即對其無法在離任前實施或結束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干部,先脫離原來的領導崗位,審計部門對其實施審計后,人事部門再根據審計結果進行任免;對C類領導干部可以先離任、后審計。(2)在經濟責任領域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建立風險評級模型,降低任用領導干部風險。甘肅移動規定:各分公司負責人離任必審,任期超過兩年要開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通過靈活安排任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同步式”審計進一步完善公司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體系,促使審計關口前移,避免“秋后算賬”。在現場審計結束后,審計組應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風險評級并分類匯總,建立風險評級模型,根據評級結果為公司管理層領導決策和被審計單位整改提供科學依據。筆者認為,可將審計發現的問題按照性質劃分為5類:Ⅰ類指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問題;Ⅱ類指嚴重違反中國移動及省移動各項管理規定的問題;Ⅲ類指存在內部控制漏洞及風險的問題;Ⅳ類指影響效率、效益的問題;Ⅴ類指一般差錯。審計發現問題按照對企業經營造成的影響,劃分為紅、黃、藍三個風險等級:紅指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影響企業形象的事項;黃指對企業生產經營會造成一定損失的事項;藍指對企業經營不會造成損失但需關注或性質嚴重但影響不大的事項。(3)建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宇宙”,增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性。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由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經營指標完成評價等向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招投標程序、縣公司管理等多領域延伸,“由線到面”地拓展審計范圍,建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宇宙”。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注重與其他審計項目的互動,針對重點問題深入挖掘,以揭示高風險點和管理缺陷。
根據審計工作需要,可大膽運用IT工具診斷、發現問題,利用SQL、ACL軟件分析海量數據,提高審計效率。通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要全方位審視企業當前面臨的內外部環境,進一步梳理企業在市場、網絡、服務、財務、法律等各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全面落實各種防范措施。
(4)健全審計評價體系,做到客觀、公正、審慎??刂圃u價是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秘訣”,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也不例外。審計評價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環節,應建立在查清審計事實、準確界定經濟責任的基礎之上,充分考慮政策、市場、競爭等主客觀因素,盡可能量化評價。在財務基礎評價法的基礎上,要廣泛采用專家評議法、分析性復核法、內部控制測評法等六種方法完善評價體系,量化評價指標。審計評價要做到四個經得起:經得起上級檢查、經得起外部審計、經得起群眾監督、經得起歷史檢驗,最終要做到精準“畫像”,體現個性化的評價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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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工作機制 分類管理
一、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
國內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部門、國企等單位,涉及高校的并不多,并且主要以本科院校為研究對象,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研究。陳曉芳、桂珍若(2006)區分高校不同部門、不同性質單位的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作了明確闡述。張曉紅(2009)分析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現狀及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優化框架。王亞榮、馮民柱(2011)認為應當從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入手,分析其應當履行的經濟責任,最后確定詳細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石莎莎、楊明亮(2012)基于受托責任理論,分析了將社會責任納入高校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必要性。賈明春、張鮮華(2013)以教育部直屬高校為樣本,實證分析了影響高??蒲锌冃У母黜椧蛩?,提出應當強化高校校長經濟責任審計中對科研績效的評價。胡萍(2015)將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進行分類,將不同類型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分為“共性責任”和“特性責任”,并詳細列出了“共性責任”和“特性責任”的內容。
(二)關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研究。王奇杰、陳悅東(2008),朱瑩、 楊柏冬(2010)將層次分析法用于解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權重分配問題。王奇杰等(2008)基于科學發展觀的視角構建了高校校長經濟責任審計的指標體系,包括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吳秋生(2012)認為,經濟責任有積極面和消極面。對積極經濟責任應當采用指標分析評價法,消極經濟責任應當采取問題責任界定法。耿彥軍(2013)分析了高校不同財權配置模式下,高校院系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和評價指標。張凱(2015)設計了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共性指標,還設計并詳細解讀了高校不同職能部門、教學部門負責人的個性指標。
(三)關于經濟責任審計其他方面研究。孫寶厚(2008)認為審計質量與審計風險成反比。劉更新(2012)分析了經濟責任審計運行機制框架。楊玉新(2012)分析了審計各個階段的流程及存在的風險,提出了完善方案和風險防范措施。楊從印、劉琴(2015)以教育部直屬高校為樣本,調查了以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為重點的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情況。
高校中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無論是辦學規模、組織結構還是人才培養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區別,這也決定了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管理、實施、評價、成果運用等方面存在顯著不同。首先,財務管理模式方面,與本科院校多實行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相比,高職院校由于辦學規模小,其組織結構相對簡單,大多實行集中的財務管理模式,即學校只設一級財務部門,統一進行整個學校的所有財務管理、經費收支、預算及決算。校內所有二級單位均無權設置財務機構,也無任何財權。在這種模式下,二級學院(系部)及不同職能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就與本科院校有著很大的區別。其次,內部審計隊伍建設方面,本科院校大多設置了獨立的內審機構,設置不同專業領域的專職內審人員。相比之下,很多高職院校的內審機構尚未獨立設置,內審人員的專業水平、業務能力也與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
從國內學者的研究來看,多以本科院校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研究的潛在對象,并沒有區分本科與高職院校的現實差別。而且在目前實際工作中,高職院校也沒有專門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作為參考,實施及管理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存在著不同學校不同做法的普遍現象。
二、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工作機制的探討
(一)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保障機制。
1.加強內部審計組織領導。(1)進一步提高高職院校領導對于內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高職院校的主管部門應當把內部審計的開展情況列入學校主要負責人的業績考核內容之一。在對高職院校負責人任中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時,將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和效果作為審計的側重點,以此提高高職院校領導層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2)要求高職院校校長參加全省教育內部審計工作會議。(3)保證學校審計部門的知情權。學校審計部門作為高職院校的內部監控機構,應當充分享有對學校重大事項的知情權,校長辦公會議紀要應及時抄送內審部門,必要時學校審計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列席校長辦公會議,便于內審工作的有效開展。(4)組織校內審計培訓。在校內積極舉辦內部審計以及財務規范培訓,要求校級領導及中層干部參加。通過相關法規與案例的學習,加強其對內部審計及財務風險的了解,充分認識內部審計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內部審計將防范關口前移,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降低領導的財務風險,也能提高整個學校的資產使用效益。(5)加強上級主管部門對高職院校的走訪調研。上級主管部門加強對高職院校的實地走訪督查或調研,與學校黨政領導進行深度交流。對專職審計人員配備、內審經費、經濟責任審計輪審情況等問題進行深入探討,使高職院校領導意識到內審工作的必要性。
2.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1)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學校主要負責人應直接領導內審工作。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組長,分管審計校領導、分管財務校領導為副組長,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財務、審計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內部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并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制定議事規則,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定期將審計結果在聯席會議上通報,以制度促進審計信息的公開,從而充分發揮審計的作用。有關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的專題聯席會議,應該要求基建后勤部門和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負責人參加。年度審計計劃、審計報告應納入校長辦公會議研究范圍,在會上傳達新形勢下教育廳、審計廳等上級部門對教育系統內部審計的工作要求,提高學校領導的審計意識。把審計結果作為學校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2)確保高職院校內審機構的獨立性。(3)建立全面、系統、可操作的學校內審規章制度體系。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最新出臺的相關審計法規和會議、文件精神,針對學校實際和審計工作新形勢新要求新情況,及時制定、修訂學校內部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基建修繕工程審計、教學科研實驗室建設等各類專項資金審計方面的規章制度,規范內部審計的立項程序和操作規程,做到學校內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4)完善學校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建設長效機制。深入分析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所產生的原因,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對屬于內控制度缺失的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不定期地對學校的管理制度進行梳理和修訂,不斷完善內部規章制度體系。屬于人員操作層面的,要加強人員管理,對流程不規范不清晰的要加強過程管理。學校要加強資金監管,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完善覆蓋項目決策、管理、實施主體的逐級考核問責機制,實行全過程信用記錄制度和責任倒查制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加強資金預算和項目論證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經費管理辦法及財務制度執行,以控制業務活動的真實性為重點,加強經費支出的報銷審核,規范報銷流程,提高項目風險管理與控制能力。加強內部監督管理部門間的溝通交流,不能以審計監督來代替內控機制,協調發揮各類監督綜合作用。
(二)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分類管理機制。
1.明確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將凡是負有經濟責任的部門、單位“正職”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實際主持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全部納入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形成全覆蓋格局。在高職院校的經濟責任審計中,不同被審計人員的經濟責任存在著很大差異。在審計原則、審計程序及評價標準的選擇上,根據被審計人員的不同類別有所側重,以確??茖W、客觀、公正地評價。高職院校內無論是什么部門,其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都存在著共性。主要是(1)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2)預算執行情況,包括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3)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行情況。(4)任期內遵守廉潔規定情況。在這些共性的責任之外,各部門由于工作崗位性質、部門職責不同及經濟活動復雜程度等因素,負責人的經濟責任也有著很大的區別,可以據此將經濟責任被審計人員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學校下屬經營活動頻繁、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其經濟責任除了共性責任之外,還在于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第二類是承擔著重要經濟管理職能、管理使用學校資金數額大的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如財務、基建后勤、資產設備、網絡中心等。這些部門管理整個學校的財務收支、基建維修工程、設備采購、實驗室網絡及設備使用等,由于其部門職能所致而使得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重大。第三類是承擔著重要的經濟管理職能、管理使用學院資金數額大的系部(二級學院)、教學管理等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這些部門管理使用著大量的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學生幫困資金、獎助學金等專項資金,除了共性的經濟責任外,其責任重點還在于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合規性、效益性。第四類是其他職能部門、科研單位、群眾團體的主要負責人。這些部門由于崗位性質其經濟責任較小,管理資金也少。
2.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分類管理。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不同,相應的經濟責任也有所區別。為了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針對高職院校實際情況,遵照全面審計與重點審計相結合的原則,按照被審計人員經濟責任的分類,對學校內部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分類管理。對于第一類獨立經營核算的下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采用對單位財務審計或主要負責人任中審計加離任審計方式,至少每年對單位開展一次財務審計或者任期內對主要負責人進行一次任中審計,離任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于第二類經濟責任重大、承擔重要經濟管理職能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實行任中審計加離任審計,一個任期內必審一次,離任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于第三類管理著各種專項資金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宜采用專項資金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的方式,以離任審計為主,加以必要的任中專項審計。對于第四類其他職能部門、科研單位、群眾團體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一般實行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制度,必要時開展審計調查或抽審。
(三)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運行機制。經濟責任運行機制就是處理經濟責任審計的委托人、審計人、被審計人以及信息使用人之間關系以及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效開展的各項程序和制度。具體來看,主要有委托人與審計人之間的委托機制,審計人與被審計人之間的執行機制,信息使用人與被審計人之間的成果運用機制。
1.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機制。經濟責任的產生起源于財產、資源的所有權與管理權的兩權分離。財產、資源的所有者將其經營管理權委托給無所有權的人,由此而產生關系。為了降低成本,所有者委托獨立的第三方對人的管理行為進行監督。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實踐工作中,校內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委托人通常是組織人事部門。雖然這些部門不是公共財產的所有人,但是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的審計,對他們的管理一般是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的,所以組織人事部門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委托人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在操作中,高職院校組織人事部門向內部審計聯席會議提出學校內部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建議,經聯席會議研究審議后,報校黨委或校長辦公會議批準通過。組織人事部門向審計部門發函,由審計部門具體實施。
2.經濟責任審計執行機制。經濟責任審計執行過程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審計終結階段。(1)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部門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書面委托書,對被審計部門進行審前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可單獨立項,也可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資金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績效審計等聯合立項,制訂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組成審計工作組,向被審計人員送達審計通知書并開展審計。(2)在審計實施階段,現場審計正式開始前,應當召開審計進點會,審計工作組全體人員、被審計對象、所在部門或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分管校領導出席,通報審計工作具體安排和要求,聽取被審計人員介紹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等。在實施審計時,應當根據被審計對象的類別,明確相應的經濟責任,側重不同的審計重點。除了查閱會計憑證、文件記錄等原始資料、實地盤點以及對一些疑問進行詢證之外,還可以通過與被審計干部談話,與被審計部門或單位其他干部、教職員工代表分別座談,多渠道了解被審計對象執行財經紀律、“三重一大”、廉政從業等方面的情況。(3)在審計終結階段,審計人員在充分整理、分析審計工作底稿和詢證單的基礎上,編寫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送達被審計對象,充分征求其及所在部門的意見。如果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持有異議,審計人員則需要進一步核實。根據最終無異議的征求意見稿出具正式審計報告,并做好文件歸檔。正式審計報告應送達委托審計的組織人事部門,被審計人員本人及其分管校領導。對審計報告提出的有關整改事項,被審計部門現任領導干部應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自收到審計報告2個月內提交審計整改結果報告,已離任干部應予配合。內部審計聯席會議應對有關審計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必要時審計部門可開展回頭看檢查整改情況。后一輪審計時要將前一輪審計提出的整改事項作為審計內容。
3.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機制。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目的是審計結果的有效運用。兩辦《規定》中雖然已提出應當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但缺乏強制性,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率仍然不高。干部管理監督部門對審計結果的應用不夠重視,審計結果還未真正成為干部使用和監督的重要依據。要進一步明確經濟責任審計在干部考核中的具體作用,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分析運用,健全與經濟責任審計相配套的組織人事工作制度。此外,還必須強化以下幾個方面:建立健全審計結果公開制度;加強對基建工程的審計整改;加強對科研項目及專業建設、課程建設等專項的審計整改,進一步規范科研及專項經費使用;加強對財務的審計整改,確保資金運用安全規范高效。
(四)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人才保障機制。
1.加強組織保障力度。學校內審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應當單獨進行,根據內審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及工作業績,由內審部門負責人與分管審計的校領導直接考核評價,切實保護內審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2.提升內審工作的效度。鑒于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高職院校同類崗位經濟責任的同質性和可比性,可探索實行同類崗位附近高職院校內部聯合審計,尤其是經濟責任較重的崗位,增強內審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保障力度。
3.加大人才保障力度。應當出臺政策為高職院校內審人員的后續教育、學歷進修和職稱晉升等提供有利條件。同時要重視實踐對業務能力提升的重要性,為高職院校內審人員參與上級主管部門開展的各類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各個高校之間內部審計工作的交流,研討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和熱點問題,不斷提升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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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家治理;經濟責任;審計;研究
中圖分類號:F239.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2-000-01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也在不斷地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責更加的繁多和明確。國家的審計的思想必須從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審計的職能,細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逐步的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覆蓋面,完全的展現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
一、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和意義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從最初的探索起步,到后來的發展推廣,再到最后的深化發展階段,經濟責任審計從國家治理的角度出發,已經不斷創新發展成為了我國的獨特的一項審計制度。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也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經濟決策的制定奠定了有效的基礎,同時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也在經濟政治層面上,為國家和人民大眾服務做出了貢獻。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有助于維護國家經濟秩序,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的發展,防止。
二、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1.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不合理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不合理體現在經濟責任的審計的作用主要用于監督干部的權利工作,旨在治理腐敗,防范。這一定位導致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不能完全的發揮致使經濟責任審計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限制。實質上,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主要是強化干部的責任意識,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積極地進行黨風廉政建設,但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不能僅僅局限在黨政上。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大目標是滿足治理國家的需要,協調各部門的發展,通過事先預防,事后警告和問責等方式來積極推動國家建設過程,而這往往是極易被忽略的。
2.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不完善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不完善表現在不能明確界定問責的目標。依據我國在階段的基本情況來看,國家對于職能部門的領導的權利和義務的界定沒有明確的劃分也沒有明確的界定其相應的經濟責任。一般來說,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應該參照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書來進項考核來評價領導干部的責任,以此來確定個人的責任。但是由于責任的分工不明確,或者責任人的雙重職務導致了審計責任的內容缺乏明確的范圍,給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人員的工作帶來了困難。
3.經濟責任審計標準不明確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問責體系存在漏洞,使經濟責任審計的標準無法對相關部門或者機關的權利進行有效的制約。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問責的焦點和核心不明確,導致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責任難以明確,難以找到責任人也難以確定責任人該負何種責任。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不明確性還表現在審計結果的運用和責任的落實情況。即使是明確了責任人和審計結果,在落實責任的過程中,由于審計部門不具備影響干部任職和職責的權威,審計的結果具有時效性的限制,歸責受到了拖延和阻礙。種種的障礙不僅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也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帶來了困難。
三、應對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對策
1.明確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定位
國家治理的主要對象是政府部門。此外,社會和市場也是國家治理的目標。合理定位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功能需要充分認識國家治理的目標,不能僅僅將眼光放在政府部門的整治上,要充分的協調國家治理的對象的關系,統籌兼顧,保障各個部分都能有效的工作,緊密互動,避免出現權利濫用的情況,達到對國家的經濟進行綜合的治理的目的。推動國家經濟審計發展的動力就是協調各個對象之間的利益關系,因此合理定位經濟責任的審計功能,不僅能保障經濟責任審計的正常進行,也能確保國家治理進程的有效推進。
2.細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經濟、政治和文化等。國家治理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國家經濟和國家政治以及國家文化的諸多方面的綜合審計。為國家進行綜合的經濟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據。政治和文化中涉及了經濟的因素,經濟領域也包括了政治和文化的概念,三者密切聯系不可分割。經濟審計的內容應當在今后的審計過程中明確的指出。在今后的經濟審計過程中,明確責任人應當履行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打破傳統的審計的模式,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當下的政治和文化因素,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明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維護國家治理秩序的穩定。
3.制定詳細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應當根據實際的審計情況制定。經濟責任審計標準間接影響著國家經濟審計的質量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效率。制定適當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有助于國家治理政府和市場,合理的配置市場資源,分配政府職能權利。選擇經濟責任審計標準還有助于降低審計過程中的風險,為國家制定合理的經濟審計政策具有重要的意義。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應當具有先進性,與時代相結合,打破形式主義,突破傳統局限,以維護國家正常的經濟秩序為目的,結合實際的經濟責任審計情況,分出層次,督促部門領導在職權范圍內工作。
四、總結
總而言之,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應當做到重點突出,任務明確。盡量避免審計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積極調動審計相關的部門協調工作,共同參與。依據國家實際的情況,制定適當的審計的標準,不斷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體系結構與制度,優化經濟責任審計的資源配置。
參考文獻:
[1]戚振東,尹平.國家治理視角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發展創新研究[J].學海,2013,(2):129-135.DOI:10.3969/j.issn.1001-9790.2013.02.017.
區15個鄉鎮6個街道做事處,鄉鎮指導的經濟責任審計觸及面廣、任務量大,要做到具體掩蓋比擬堅苦。因而,在審計項目標布置上,執行全區總量節制、分類審計,理論中逐漸構成了“四種形式”。一是“綁縛式”,即鄉鎮長和書記的經濟責任審計一并進行,已完成的7個鄉鎮指導的經濟責任審計,有6個項目執行“綁縛式”,占85%左右。首要有書記離任、鄉鎮長離任;書記任中、鄉鎮長任中;書記離任、鄉鎮長任中;書記任中、鄉鎮長離任等四種形狀的審計。二是“統籌式”,即經濟責任審計與鄉鎮財務決算審計或專項審計查詢一并進行,這種形式占10%左右。三是“抽審式”,這種形式占5%左右,即對曾經過經濟責任審計的鄉鎮,對書記或鄉鎮長的離任,依據需求對其離任者進行需要的抽審。四是逐漸履行“交代式”審計。對一些以財務撥款為主、預算外資金量小的鄉鎮直接采用離任交代替代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首要是做好離任交代中對資金、資產、投資、未決事項和交代記載等的搜檢判定任務。
綜合運用上述“四種形式”,區審計局在對鄉鎮財務施行年度審計或專項審計查詢時,從鄉鎮可用財力情況、財務支出構造、賬表里當局欠債狀況、資產購建措置狀況、當局投資合規狀況等幾不吝嗇面,對鄉鎮財務運轉狀況作具體查詢,并對獲得的根本數據和狀況進行匯總和梳理剖析,將一些共性、遍及性的問題提醒出來,從微觀層面深化剖析問題本源,然后將渙散在各個鄉鎮的單個、孤立的問題上升成面上問題,進步鄉鎮指導經濟責任審計的針對性。
二、加大協分配合,構建監視系統
區審計局展開鄉鎮長(書記)經濟責任審計,一直發揚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成員單元的效果,經過按期召開區委、區當局指導和有關部分指導參與的聯席會議,向聯席會議申報審計任務展開狀況,增強橫向交流和信息反應,促進成員單元間的共同協調,出力處理審計中呈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經濟責任審計效果獲得充沛應用。
一是審前查詢時,由組織、紀檢、監察等部分自動供應被審計指導干部的相關狀況,并就審計順序、內容、重點等提出建議。二是施行審計時,組織、紀檢監察、審計結合召開被審計指導、被審計單元及職工參與的審計。組織部分宣讀審計托付書,解說審計的目標和要求,紀檢監察部分提上班作規律規則,審計組傳遞審計的內容、順序和工夫布置,一起聽取被審計指導干部的任務總結,聽取干部職工對單元指導的狀況反映。三是展開審計時,實時向聯席會議成員單元反應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和碰到的堅苦,自動爭奪區委、區當局和紀委、組織部、監察、人事、財務等部分的支撐,增強對審計任務的指點,一起研討寬和決審計任務中呈現的嚴重問題,為審計任務的有用展開奠基根底。四是審計完畢時,由區審計局向聯席會議成員單元傳遞審計后果,組織人事部分根據審計后果狀況作出響應處置。對一定性的審計后果,賜與表揚、獎勵或選拔重用;對存在問題的審計后果,區別狀況處置;對問題較多但不存在黨紀政紀處置的,組織人事部分對被審計指導干部進行說話誡勉;對因任務掉誤形成嚴重經濟損掉的,組織人事部分對被審計指導干部進行降免處置;對嚴峻違法違紀的,移交紀檢、司法機關處置。
三、改造審計理念,深化審計內在
鄉鎮長(書記)的經濟責任審計,首要表現于效勞新鄉村建立,維護廣闊農人的正當權益,以報酬本,存眷民生政策的合理和落實狀況。因而,區審計局在鄉鎮長(書記)的經濟責任審計中,對審計內容、評價方法作了勇敢探究,跳出傳統的財務財政進出審計形式,結實樹立“悉數當局性資金”審計新理念,實在深化鄉鎮指導經濟責任審計
內在:一是具體精確界定悉數當局性資金進出規劃,做到不重不漏,客觀反映鄉鎮悉數當局性資金的進出全貌。二是依據資金性質對悉數當局性資金進行合理分類,強調前后年度
分類口徑的一致性、可比性,在收入項目上重點存眷地盤等資本類收入,在支出上重點存眷農業、農業財產攙扶、鄉村根底設備投入。三是增強對鄉鎮欠債的審計,尤其是指導干部任期內新增欠債和消化債權狀況,促進鄉鎮財務進出均衡。四是經過對鄉鎮指導任期內悉數當局性資金的進出構造剖析,具體反映指導任期內組織財務收入的正當性,支出布置的合理性。凸起對鄉村根本建立項目治理狀況、鄉村社會保證政策的落實狀況、觸及鄉村農人的嚴重經濟決議計劃狀況及鄉村經濟開展狀況等四個方面,以資金走向為線索,以財務進出和經濟運轉狀況為根底,以指導干部在新鄉村建立中的職責為根據,重點進行監視。
在審計評價上,從職責角度精確界定書記、鄉鎮長的經濟責任。鄉鎮黨委書記的評價重點環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對內部節制準則建立的評價;二是對嚴重經濟決議計劃及其
結果的評價;三是對廉政建立狀況的評價。鄉鎮長的評價重點凸起四個方面:一是對財務預算執行的評價;二是對鄉鎮當局本級行政經費進出的評價;三是對內部節制準則和經濟
決議計劃執行狀況的評價;四是對廉政建立狀況的評價。
四、標準審計順序,進步審計質量
為了不時進步鄉鎮長(書記)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質量和結果,區審計局連系審計署6呼吁的規則,進行了一系列準則和辦法立異,提拔鄉鎮指導經濟責任審計程度。一是
執行審前查詢訊問準則,辨別尋求組織、紀檢、等單元定見,將查詢訊問狀況作為編制審計施行方案的根據之一,列入經濟責任審計順序;二是施行審計布告準則。一切鄉鎮長(書記)的經濟責任審計均執行審計布告。依照一致的審計布告花樣和內容,在被審計單元進行張貼。三是執行“三同”準則。審計施行階段,與組織、紀委監察部分同進點、同測評、同座談,同參加反應定見,構成監視合力,確保任務落到實處。四是執行無記名民主測評準則。對鄉鎮指導干部“民主決議計劃、科學決制和清廉自律情況”,分好、中、差三個品級進行民主測評。五是履行審計后果公開準則。執行審計后果公開,對審計后果經過鄉鎮指導班子會議、全體干部會議等方式進行傳遞。六是執行審計督查回訪準則。對鄉鎮指導經濟責任審計中查證的一切問題進行回訪,將審計整改狀況向聯席會議進行報告請示。經過以上審計順序的落實,確保鄉鎮指導經濟責任審計從開端到完畢全進程的通明,對審計任務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關鍵詞:經濟責任 科學評價
建立一套科學、完整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對于進一步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十分重要,是進一步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地位的客觀要求,也是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發揮作用的重要環節。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是審計人員和被審計者共同關注的焦點,是矛盾從對立走向統一的必然過程。大家都希望有一套可循的標準作為審計評價的依據,我們對歷年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進行了分析、研究,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按照審計評價的要求進行分類,并按問題出現的頻率實施量化分析。有一位先哲曾經說過:“任何一門學科,只要與數學相聯系,其科學化程度就大大提高了”。如果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能進行量化,無疑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并大大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含量。
一、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意義、原則和要求
(一)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意義
1、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有助于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被審計領導干部十分關注的關鍵環節。評價原則、依據、方法、內容的確立能進一步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也能有力地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2、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有助于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單純的定性評價受主觀因素影響,定量評價又難以量化。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科學化為經濟責任審計注入了科學含量,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科學化使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有機地結合起來,又充分考慮審計的實際情況,對審計質量的要求也進一步提高。
3、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有助于引導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利用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形成的結果為當地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決策依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也充分聽取當地黨委、政府、組織、紀檢、人事部門的意見,反映民意,因此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具有客觀性、公正性、時效性強的特點,成果明顯。
(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原則:
1、重要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重要性原則,關鍵是要求審計人員運用辯證法,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區別于其他一般性審計;在審計工作中確定審計重點,運用“重要性概念”進行審計判斷。
2、客觀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客觀性原則,是指以審計查證的事實為依據,在全部事實的基礎上進行全面分析,并以此發表審計意見和建議。
3、謹慎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謹慎性原則,是指審計評價應采取謹慎態度,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審計事項或證據不足的、評價依據或標準不明確的,以及超出審計職責范圍的審計事項不予評價,對審計難以定性的事項應予如實描述。
4、科學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科學性原則,是指審計評價的標準、方法要有科學的理論依據。
5、歷史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歷史性原則,是指審計評價要考慮當時的政策環境、當地的經濟運行環境,要與當時、當地的歷史條件相適應。
6、統一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統一性原則,是指“三個統一”:評價標準統一、評價內容和范圍統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統一。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要求:
1、嚴格執行國家審計準則和質量控制辦法
審計機關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相關規定,對審計事項進行評價。審計事項評價,是指審計機關按照確定的審計目標對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分析判斷,并發表審計意見的行為。
審計評價意見,即根據不同的審計目標,以審計結果為基礎,對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發表評價意見。尤其是在任期內對本單位的重大經濟決策、重點工程管理、重要資金運作應負的責任,以科學發展觀和專業知識水平,發表客觀的審計評價意見,并充分考慮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審計發現問題的數額大小、性質和情節等因素。
審計機關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范圍的事項,不發表審計評價意見;只對所審計的事項發表審計評價意見。
2、科學設置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和分值分配
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百分考核表”,實施固定分值與變動分值相結合、主觀判斷和客觀事實相結合、審計發現問題的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應該是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發展方向。通過設置科學的指標評價體系,使分值的分配趨于合理。由于貼近實際,因而更具科學性。
3、全面實行集體打分,內外二次修正
由審計小組將審計發現的情況,在小組內進行集體打分,列出基本得分表;然后由審計機關召開審計業務會議,組織審計小組以及審計小組以外的審計人員對一些指標和得分進行評定(第一次修正);最后聘請組織、紀檢、財政、人事、國資等部門的專業人員對相關內容進行評定(第二次修正)。
4、合理劃分評分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科學合理安排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經濟責任審計任務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較為突出,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和審計機關承受能力,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的原則做好各項統籌。一是加強項目計劃管理。以重點單位、重點環節、重點不足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采取多種形式處理好項目數量與質量關系,監督關口前移,及時發現和解決不足,化解離任審計相對集中給審計部門帶來的壓力。二是加強審計對象安排。根據被審計單位資金運行狀況及資產規模情況,制定分類別分級別管理辦法,突出三個重點,即資金掌控大的單位且領導任職時間較長的,群眾反映較大或有舉報等線索的,工作成績突出、擬選拔任用的領導干部。三是加強審計信息管理。積極研發具有信息存取、數據查詢、統計淺析淺析等功能于一體的經濟責任審計管理系統,將以往審計發現不足、倡議采納情況及其他審計成果納入其中,便于審前調查開展及審計成果淺析淺析運用。
創新經濟責任審計思路和方式策略。一是在審計思路上,應逐步完成從就賬論賬、查錯糾弊到審查決策、規范管理、檢查政策執行等方面的轉變,充分體現被審計單位行業特色和對象特點。二是在審計方式上,要不斷提高審計工作透明度,積極推行審計公示,在審計進點會議上公開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公開審計組成員和聯絡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審計結果和整改結果,接受輿論的監督。三是在審計策略上,要靈活運用多種策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堅持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效益審計、固定資產審計相結合,審計查賬與審計調查相結合,審計核查與個別談話相結合,本級審計與延伸審計、后續審計相結合,緩解人少事多的矛盾,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
逐步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針對經濟責任審計責任界定困難、評價難度大、隨意性較大的不足,應探索新形勢下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內容和策略,劃清現任責任與歷史責任、直接責任與主管責任、主觀責任與客觀因素影響的界限,逐步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按照客觀公正、規范統一、穩妥謹慎、全面衡量的原則,可以嘗試從以下指標入手:任期內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的執行能力,任期內完成經濟指標的效果,財政財務收支中違規違紀不足應承擔的責任,重大經濟決策及效益情況,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及其保值增值情況,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效益情況,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等。
注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利用和轉化。一是審計成果應服務于內部規范管理,力求做到查出一個不足,完善一項制度,堵塞一方漏洞。二是審計成果應服務反腐倡廉工作,對審計發現的違法亂紀典型不足和線索,一查到底,追究責任。
三是審計成果應服務干部培訓和選拔。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納入干部檔案,作為考察評價的依據,同時將經濟責任審計列入黨校培訓內容,提高領導依法行政和規范管理的水平。
編寫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范本。
一是規范審計工作依據,將經濟責任審計相關法律法規編制成冊,便于查找和學習。二是規范審計操作程序,對審前調查、實施方案、審前公告、入戶審計、匯總取證、底稿編制、撰寫報告、征求意見、出具報告、整改落實等流程作出明細規定。三是規范審計范圍和內容,按鄉鎮、街道、委辦局、事業、企業,分類確定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和審計重點。四是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策略,對領導干部任期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和實施程序做出“規范、較規范、不規范”的評價;對財務報表真實性按真實程度做出“真實、基本真實、不真實”的評價,對財務合法性按“合法、基本合法、有違法行為或嚴重違法行為”的評價等。五是規范責任界定,對存在的不足、引用的法律法規和界定的經濟責任進行匯總歸類,編印成參考對照表,使經濟責任的界定得到了基本統一。六是規范相關文書格式,按鄉鎮、街道、委辦局、事業、企業分類制定經濟責任審計文書寫作格式,對不足分類和定性明確衡量標準,使審計報告、結果報告、審計專報等文書格式達到規范和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