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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企業稅收籌劃范文

      時間:2023-10-12 16:09:09

      序論:在您撰寫服務企業稅收籌劃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服務企業稅收籌劃

      第1篇

      關鍵詞:營改增;咨詢服務業;納稅籌劃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9-00-02

      咨詢服務業隸屬于現代服務業,其所涉及的范圍比較廣泛,主要包括信息咨詢、工程項目咨詢、科技咨詢、決策咨詢、管理咨詢以及涉外咨詢等。2013年8月1日在全國開展營改增試點以來,已歷時一年有余。那么營改增政策的實施,從稅款計算、定價機制、財務分析、票據管理等方面對咨詢服務業產生了重要影響。為了應對營改增政策的實施,咨詢服務業企業應該如何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呢?本文將從選定納稅人身份、取得增值稅發票、完善發票管理制度、區別核算不同類型銷售額、調整經營策略、有效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分析“營改增”背景下咨詢服務業企業如何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

      一、合理選擇納稅人身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年第38號文件規定,“營改增”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應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試點納稅人,可以自愿選擇稱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那么,應稅服務年銷售額低于500萬元的企業就擁有了選擇納稅人身份的權利。是選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還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取決于該企業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的多少。

      根據應納稅額無差別平衡點的方法來計算,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相等時,可以算出應納稅額平衡點(咨詢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稅率為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適用稅率為6%):

      銷售額*6%*(1-可抵扣率)=銷售額*3%

      則,可抵扣率為50%。由此可見,當可抵扣率為50%時,兩者應納稅額相同。但是,當可抵扣率高于50%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則低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當可抵扣率低于50%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則高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所以,只有當咨詢服務業企業的進項稅可抵扣率達到50%或以上時,選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身份后所承擔的稅負才低于選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所應承擔的稅負;否則選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更有利于企業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合理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可抵扣的進項稅發票越多,可抵扣額就越多,所繳納稅負就越少,有利于企業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咨詢服務業企業在購買辦公用品、固定資產時,都可以取得相應可抵扣憑證。今年郵政業剛剛實施了營改增以后,速遞等業務也可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取得主要著眼于以下方面:

      1.合理選定供應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咨詢服務業企業所選定的供應商多為以上兩種類型企業的話,取得發票多數為不可抵扣發票,那么自身稅負就必然加重。所以,在選擇供應商時,除了考慮供應商的服務、品質、成本等因素,更應考慮該供應商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因素。通過選擇能夠開具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應商,增加增值稅進項稅額,減輕稅負負擔。

      2.將業務合理外包

      綜合考慮企業綜合競爭力,人力資源成本等因素,咨詢企業可以考慮將不具備競爭力的業務外部委托給專業企業,以此降低運營成本,集中資源發展主營業務。同時,外部委托的企業盡量選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以獲得更多的進項稅額抵扣來源。

      三、完善發票管理制度

      咨詢服務業在“營改增”試點實施前,繳納的是營業稅,“營改增”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繳納增值稅,需要開具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因此咨詢企業在發票管理上也要做好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工作。其中,增值稅發票的管理主要體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用、開具、認證、抵扣以及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相關政策的把握。

      1.《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中,對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使用以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的注意事項作出了詳細規定。

      2.需要引起咨詢企業重視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問題。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要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所以應盡量避免因主觀操作原因導致未作認證抵扣,從而增加納稅負擔。

      3.進行增值稅稅收籌劃時,盡量合理利用折扣銷售方式。稅法規定,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增值額計算增值稅;如果將折扣另開發票,不論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4.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第2篇

      [摘 要]目前,我國電動汽產銷量、保有量已經躍居世界前列,隨之產生了大量電動汽車服務企業,主營電動汽車充電服務、智能充電平臺建設、充換電設施管理、電動汽車租賃、全產業鏈投資等。本文主要分析電動汽車服務企業的主要業務及開展現狀,按主營業務分類對其增值稅和所得稅進行了納稅分析,最后提出了稅務管理及籌劃建議。

      [關鍵詞]電動汽車服務企業;納稅分析;稅收優惠;稅收籌劃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01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10-000-02

      1 電動汽車服務企業發展現狀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不斷推進,能源消耗持續增加,大氣污染防治壓力持續加大,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節能減排工作。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方案,各部委相繼出臺文件,積極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工作,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和企業投入到電動汽車發展大潮中。2016年,中國電動汽車產銷量突破50萬輛,預計2020年純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到500萬輛。新能源汽車的快速發展催生了一大批汽車服務企業,主營電動汽車充電服務、智能充電平臺建設、充換電設施管理、電動汽車租賃、全產業鏈投資等,如普天新能源、國家電網電動汽車服務公司、特來電等國資、民資企業活躍在行業市場上。

      從目前電動汽車保有量及充電需求看,單純依靠充換電服務實現盈利還比較困難,大部分企業都是依靠其他業務板塊“輸血”充換電業務板塊。認真研究目前的行業納稅政策,并積極促請國家出臺扶持優惠政策,通過將節稅效益用于企業發展再投資,對行業內大部分企業發展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2 電動汽車服務企業主要業務納稅分析

      本文主要對電動汽車服務企業日常經營涉及的增值稅及所得稅兩大主體稅種進行分析,其他稅種因政策比較明確且通用,所以在此暫不作分析。

      2.1 充換電技術服務增值稅分析

      充換電技術服務主要包括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及相關增值服務,增值服務包括:充電樁安裝、修理服務;充換電設施運行狀態監測、故障報警、檢修工單派發服務;位置導航、充換電站點定位及充電卡管理和結算、狀態查詢等增值和輔助服務;電池維護服務;電動汽車保養服務等。目前,充換電服務主要包括換電和充電兩種模式。

      在換電模式下,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向客戶提供電動汽車動力電池,業內普遍的表述是“電池租賃、里程收費”,即將其理解為租賃行為。此外,也存在另一種理解,即電池只是一種載體,目的是提供動力,因此界定為電力銷售行為?!盃I改增”后,無論有形動產租賃還是電力銷售,增值稅稅率都是17%。

      在充電服務模式下,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在收取電費的同時,會按政府價格管理部門核定價格收取充電服務費,電費和服務費能否分別核算并適用不同的稅率目前并無明確的政策依據。通常認為,在充電模式下,服務企業對自購汽車的充電客戶,按充電電度收費,包括充電電費及服務費,營運方從事的實際上是電力購銷業務,若企業是一般納稅人,適用17%的稅率確計算銷項稅額。

      福建省國稅局在納稅咨詢中回復到,納稅人利用充電樁等充電設備為電動汽車提供的充電服務,實質上屬于銷售電力的行為,應按照銷售電力產品征收增值稅。北京市國稅局專家認為,提供充電服務屬于混合銷售行為,應按照銷售貨物17%的稅率一并繳納增值稅。對于企業將電費和服務費分開核算按照不同稅率繳納增值稅,目前存在一定的納稅風險。但新能源汽車作為國家重點予以扶持的行業,除目前銷售環節給予的財政補貼政策外,不排除會有其他的稅收優惠措施逐步出臺。

      有觀點認為,充換電服務與售電行為之間存在邏輯關系,提供充電服務的結果是銷售電力,沒有售電行為就無法取得服務收入。但筆者認為,如果電力和服務是由兩個主體提供,那么供電主體利用充換電服務主體提供的設備銷售電力,充換電服務企業只收取服務費,并不以銷售電力為目的,有較充分的理由促請稅務機關認可服務費按低稅率納稅。

      2.2 充電樁安裝、修理服務增值稅分析

      對于安裝充電樁,如果是銷售設備并提供安裝勞務,則應屬于混合銷售問題。企業可以對經濟行為進行拆分,將設備銷售與提供安裝服務分別報價并分別進行嚴格核算。如果僅提供安裝勞務,則應當按照11%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修理服務本身不屬于“營改增”的范疇。按照增值稅相關規定,充電樁維修業務增值稅適用17%的稅率。隨著新業務的拓展,電動汽車服務企業未來還可能為用戶提供電池維護服務、電動汽車保養服務,對汽車充電和換電部件進行維護、維修等服務,上述業務增值稅稅率也應為17%。

      2.3 廣告業務增值稅分析

      廣告業務是指電動汽車服務企業在充電站、充電樁本體及充電樁電子顯示屏、充電APP應用中實施的廣告推廣行為。根據財稅(2016)36號“營改增”實施規定可知,廣告業務增值稅稅率為6%,但若僅提供廣告位、廣告牌給其他個人和單位使用的,按不動產租賃11%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廣告位、廣告牌出租屬于廣告業還是租賃業,關鍵在于出租廣告位、廣告牌的同時是否提供相關廣告服務。若僅僅是廣告位、廣告牌出租,出租方不承擔相關廣告服務,則應按租賃業處理;若在出租廣告位的同時,出租方一并承擔廣告申請、制作、等一系列服務,則應按廣告業處理。

      第3篇

      【關鍵詞】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企業;“營改增”;稅收優惠;稅收籌劃

      2012年1月1日,我國醞釀多年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簡稱“營改增”)已在上海部分行業率先正式啟動,包括交通運輸業和研發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等6項現代服務業在內,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目前已逐步推廣到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廈門、深圳等10個省市地區。面對這一稅改契機,本文從“營改增”政策出臺的背景介紹開始,通過政策解讀深入分析稅改對企業未來發展的影響,并從優化供應渠道、拓展業務空間、重視投融資策略、細化經營管理等方面進行探討,提出了稅收籌劃的幾點建議,旨在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促進效益最大化。

      一、“營改增”的改革目的

      我國現行針對服務業的營業稅是按營業收入全額征稅,而針對工商業征收的增值稅是按產品銷售額扣除外購原材料和設備價值的增值額征稅,具有層層抵扣的特點。與增值稅相比,營業稅存在“全額征收,重復征稅”等缺陷,不利于服務業加快發展。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可以消除制約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制度障礙,總體上減輕生產業相關產業鏈的稅負。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增值稅和營業稅分立并行日漸顯現出內在不合理和缺陷。實施“營改增”并非營業稅和增值稅簡單轉換,而是一項重大稅制創新,是推進制造業升級、解決服務業發展滯后問題的重要措施。通過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打通了二、三產業增值稅抵扣鏈條,基本消除重復征稅并對貨物和服務統一征稅,實現公平稅負,能夠促進工業領域專業化分工,做大做強研發和營銷。同時,對服務業實行與工業同樣的增值稅,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可以為服務業發展創造更好的環境,特別是對分工細、鏈條長的現代服務業,減稅效果會更明顯。就業的最大容器是服務業,領域寬、覆蓋廣的服務業發展了,就業也就會隨之擴大,這是最突出的改革效應,對城鎮化發展也是有力的促進和支撐。其目的是給企業減負,解決重復征稅,讓企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更具前瞻性和戰略性。當前,我國正處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對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提高國家綜合實力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稅制度要求,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有利于完善稅制,消除重復征稅;有利于社會專業化分工,促進三次產業融合;有利于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能力;有利于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二、“營改增”的試點內容及其變化

      此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主要體現在稅率和稅基的變化。

      (一)新舊稅率對比。

      “營改增”新舊稅率對比情況(見表1)。

      (二)適用稅率和計稅基數的變化。

      服務業在現行稅制下歸屬于營業稅納稅主體,即按營業收入的5%計提繳納營業稅。在營改增實施后,將采用現代服務業6%的增值稅率,簡單比較服務業的稅負將提高一個百分點,但是綜合考慮增值稅“進項抵扣”的影響,則未必增加稅負;運輸業在現行稅制下歸屬于營業稅納稅主體,即按營業收入的3%計提繳納營業稅。在“營改增”實施后,將采用運輸業11%的增值稅率,簡單比較服務業的稅負將提高八個百分點,但是綜合考慮“營改增”后實際稅負增加的部分由稅務進行返還,則對運輸企業未必造成稅負增加;對于計稅基數來講,營業稅以營業額作為計稅基數計算應交稅額,而應交增值稅的計稅基數是按照銷售環節發生的銷項稅額減去采購環節的進項稅額之差來計算應交稅額。

      (三)對定價機制的影響。

      服務業和運輸業的定價機制比較靈活,服務、運輸價格的影響因素也較多,所以稅收的變化有可能會影響到服務、運輸價格的制定。例如,對于一項當前營業稅率適用5%的服務項目,其業務收費為100元,扣除5元的營業稅(暫不考慮其他附加稅費)后凈收入為95元。營業稅改革后,假設同一項服務以6%計算增值稅,即同樣實現95元的凈收入,理論上服務價格可能需要提高至約101.1元。但是企業是否要提高服務價格,或是以此作為談判的借口,要看企業的價格決策策略和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地位、業務細分狀況等多方面的綜合因素。

      三、“營改增”對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企業的影響

      我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是承擔貴金屬資源統一管理、統一供應、集中儲備和含貴金屬、有色金屬廢催化劑統一回收職責的專業化公司。我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貴金屬租賃、銷售、代保管,貴金屬化合物銷售,含貴金屬和有色金屬廢催化劑回收,其它煉油廢催化劑無害化處理。

      在“營改增”之前,我公司屬于銷售和租賃兩種經營模式摻雜的混合銷售行為主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有形動產租賃在2012年9月1日前屬于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第二十七條規定:“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免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除外),應當將該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卑础盃I改增”之前稅法規定,對租賃貴金屬這種非增值稅應稅行為產生的進項稅額應全額轉出。因此我公司為租賃購進的大批貴金屬進項稅額無法進行抵扣。

      在“營改增”之后,我公司作為有形動產租賃企業得到了以下幾個方面稅收優惠:

      (一)減輕稅負成本。

      我公司作為增值稅原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按照增值部分及17%稅率計算增值稅,即以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額。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改征增值稅后,仍然按照增值部分及17%稅率計算增值稅,通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與傳遞,實現“道道征稅,層層抵扣”的目的,有效避免營業稅重復征稅,不能抵扣的弊端,有利于減輕稅負成本。

      (二)提升企業競爭力。

      “營改增”之前,我公司以租賃費形式開具《北京市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專用發票》是價內稅,其中包含了應承擔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客戶拿到發票后也不能抵扣,無形中增加了客戶的成本,對此客戶頗有爭議?!盃I改增”之后,增值稅作為價外稅可在各個環節層層抵扣。這些原來不能抵扣的客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也可作抵扣,又從實際上降低了商品價款。這一舉措從而提升企業的價格競爭能力。

      (三)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營改增”后,企業因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增加使自身需要交納的稅金相應減少,稅負成本降低所釋放出來的資金可用于企業擴大規模、提高專業化程度等方面,進一步節約資金成本,減少財務費用。

      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企業在“營改增”中的籌劃

      按照國務院安排,北京市于2012年9月1日實行“營改增”試點,我公司作為納入此次“營改增”范圍的企業之一,在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分析政策,運籌帷幄,加以籌劃。

      (一)按實際業務結算。

      我公司之前收取的貴金屬租賃費中包含了管理費、資金占用費、加工費和損耗費,“營改增”之后,為了更能反映業務的過程性和真實性,也為了客戶賬務處理的規范性,我公司將租賃費結算進行分拆,只有管理費和資金占用費以租賃費名義開具,加工費和損耗費按實際業務開具,對于變更的結算方式以發函的形式通知到已簽定合同的所有客戶。

      (二)調整加工費結算期。

      第4篇

      【關鍵詞】物流企業 稅收籌劃

      當前,我國的物流業還處于初期發展階段,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及國際運輸一體化發展的影響,我國的物流業發展受到跨國物流集團的嚴重沖擊在不違反當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文通過對物流企業籌資、投資、生產經營和其他涉稅財務活動詳細分析,采用稅收籌劃的技術和方法,為物流企業稅收合理籌劃,以降低企業稅金成本,合理避稅,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增強物流企業在國際物流市場的競爭力。

      一、現代物流的概念及特點

      現代物流是一種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它將信息、、采購、運輸、倉儲、分撥、包裝、配送、裝卸搬運等物流活動綜合起來。其主要應用計算機技術和信息技術,從而為企業在降低物資消耗、提高勞動生產率,主要目的是盡可能降低物流的總成本,為顧客提供最好的服務。

      隨著物流業的發展,在發達國家已經成為一種新興行業,其主要特點就是服務范圍全程化和服務體系社會化。物流服務范圍全程化是指在物流服務從基礎上向兩端延伸,即包括原材料采購、產品的生產、物流咨詢以及退貨和廢棄物回收等服務活動;物流服務體系社會化是指,物流企業為生產經營者和供銷商提供他們本企業不具有優勢的物流工作提供服務。

      二、稅收籌劃的涵義及作用

      1.企業稅收籌劃的涵義

      所謂稅收籌劃,是指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納稅人為減輕稅收帶來的壓力,以實現企業經營利潤最大化或股東利益最大化為目的,采用稅收籌劃的技術和方法,事先對其籌資、投資、生產、經營及其他涉稅財務等活動做出合理籌劃與安排,進行的盡可能合理避稅,取得利益的活動。

      2.稅收籌劃的作用

      首先,通過稅收籌劃,企業能直接降低成本,有利于企業收益最大化。稅收籌劃的收益與企業的收益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因為在企業的收益中,稅款是除正常經營支出外企業最大的非經營性支出,在企業的現金流中,稅款支付是現金的凈流出,沒有與之配比的現金流入。

      其次,通過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是資金、成本(費用)和利潤。企業通過有效的稅收籌劃,進而實現資金、成本(費用)、利潤三要素的最佳效果,進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會計在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中作用舉足輕重,他既要熟悉我國的會計法、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又要熟悉當前的稅法和其他經濟法規。企業設賬和記賬時,必須按照稅法的要求,如果出現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要求不一致的情況,企業可以選擇合適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在處理時,企業可以分離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并同意企業財務會計按照要求進行賬務處理、計稅、編報財務報告,同時由企業稅務會計進行納稅申報,進而提高會計管理水平。

      再者,通過稅收籌劃,企業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合理配置資源。納稅人依據稅法中稅率與稅基的不同,根據國家稅收的鼓勵政策、優惠政策,進行籌資、投資、改造、產品結構調整等,雖然表面上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但在實際上是企業在國家稅收這一經濟杠桿的作用下,逐步向產業結構優化的方向發展,這充分體現了國家的產業政策,有利于促優化產業結構、合理配置資源。

      三、我國物流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

      1.稅收籌劃外部環境差

      我國稅收籌劃外部環境差,首先是稅法建設不完善,還有很多需要修改和調整的地方。主要體現在傳力度不夠,納稅人無太多的途徑了解稅法的全貌,也難以知道稅法的調整情況,這種情況影響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同時社會各界對稅收籌劃存在誤解。其次,我國稅收征管意識差、技術水平不高、人員素質低,與發達國家存在的差距。同時,稅務執法人員的權利相對集中,納稅人難以與稅收執法人員協調關系,雙方在稅收征收中,執法人員目的是完成任務,執法手段存在不合法行為,納稅人是想通過一系列手段和方法,減少自己的稅收壓力,這在客觀上阻礙了稅收籌劃在現實生活中的普遍運用。最后,我國的稅務服務業發展比較慢。當下這個時期,我國的稅務服務業剛剛起步,發展比較滯后,再加上專業人員素質低、專業水平不高,使得稅務服務行業更缺乏吸引力,難以滿足眾多納稅人的需求。

      2.稅收籌劃基本工作沒有做好

      由于企業管理水平低,會計管理水平低,企業中的管理活動不是按照工作流程,財務上還沒有規范的預算方案,企業領導權力過于集中,憑自己意愿擅自決定;同時,由于管理上存在一定問題,導致企業的稅務籌劃主要工作人員主體不明,企業領導主要是靠財務部門做好稅收籌劃,但會計人員自身認為就是做好會計核算,為領導提供會計報表,不去做稅收籌劃。會計人員還存在素質低,專業水平低的缺點,導致當前執行會計政策力度不夠,賬目出錯,不按會計工作程序做賬、小金庫、賬目不實、缺少原始憑證、核算方法出錯等問題,企業無法進行稅收籌劃。

      四、我國物流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存在的問題

      1.對稅收籌劃的涵義存在認識上的誤區

      在我國,多數人對稅收籌劃不了解,當談到稅收籌劃時,總是與偷稅、漏稅聯系在一起,認為稅收籌劃是違法行為。而實際上,偷稅與稅收籌劃在本質上是有區別的,偷稅是指納稅人采用不正當手段,千方百計少繳稅或者不繳稅,從而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屬違法行為;而稅收籌劃是以遵守國家稅法為前提,具有合理性,是企業合法的經濟活動。

      2.物流企業稅收籌劃易忽視稅收籌劃風險

      目前,我國物流企業稅收籌劃方案的確定及實施,全部取決于納稅人的主觀判斷。除此之外,征納雙方在稅收籌劃的認定上也存在差異。稅收籌劃在一定范圍內是合法的,也是符合國家稅收機關的政策要求的,但是在現實中也存在著因為稅務行政執法偏差,而引起的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一部分納稅人在稅收籌劃中最稅收的優惠條件或稅收法規的缺陷過度關注,沒有采取反避稅措施,造成稅收籌劃的失敗。

      3.物流企業缺乏稅收籌劃高素質人才

      眾所周知,我們無法補救發生的市場經濟活動,必須事先對稅收籌劃進行規劃和安排,這就要求企業的稅收籌劃人員熟知企業整個籌資、經營、投資等一系列經營活動,同時具備會計、稅收、財務等專業知識,此外物流企業稅收籌劃人員不但要對稅法精通,能掌握稅收政策調整情況,還要熟悉物流企業業務流程,能夠根據不同情況制定出不同的納稅方案,從而供管理者決策。但當前大部分物流企業缺乏稅收籌劃高素質專業人才。

      五、物流企業稅收籌劃的建議和對策

      1.提高物流企業相關人員的素質

      國內物流企業納稅籌劃亟待解決,解決的根本途徑就是提高物流企業人員,特別是企業管理人員和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企業可以通過參觀學習、外出考察、聘請教師、組織培訓等形式來提高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的素質,消除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對納稅籌劃的錯誤認識,不能把稅收籌劃與偷稅、漏稅混為一談,要讓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熟悉、熟練應用稅收方面的知識,采用稅收籌劃的技術和方法,進行合理合法的納稅籌劃。

      2.物流企業應該熟練運用納稅籌劃的方法

      物流企業應熟悉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和鼓勵政策,充分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合理進行稅收籌劃。當前,我國對企業的稅收,也像其他國家一樣,都采取了許多的鼓勵措施和優惠政策,物流企業應該熟練運用納稅籌劃的方法,去合理避稅,一提高企業利益最大化。

      3.物流企業稅收籌劃時風險的防范

      物流企業要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凡事要防患于未然。物流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首先要樹立起牢固的風險意識,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涉及國家的優惠政策和鼓勵政策時,要從各個方位、各個角度、各個層面上對所籌劃項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企業的綜合效益進行充分論證,有效地進行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

      4.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當前,企業籌資的主要方式有財政撥款、企業內部資金積累、向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企業之間相互拆借等。不同的籌資方式,稅收的負擔也不一樣,不同的籌資方式,納稅的效果也有不同的差異?;I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是指利用一定的籌資技巧,采用稅收籌劃的技術和方法,使企業達到稅負最小而利潤最大化的目的。一般情況下,不同的籌資方式,其稅收前后的資金成本不一樣,如果單考慮節稅這一因素,在上述的各種籌資方式中,企業之間拆借方式稅收籌劃效果最好,向金融機構貸款次之,企業內部資金積累效果最差。

      5.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主要包括折舊費用的稅收籌劃和選擇費用列支。其中,折舊費用是企業成本費用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折舊費用的多少直接關系到企業當前的應納所得稅額的多少。同定資產折舊方法的不同,所計算得出每期的折舊費用也是不同的。一般企業都采用加速折舊法,這是因為較多的資產使用前期分攤折舊,稅前利潤額就會相應減少,這樣應納所得就會減少,而且該方法還有推延納稅時間的優點,同時有遞延納稅的益處。選擇費用列支,主要目的就是通過增加合理成本費用,進而達到減少企業所得稅。各種費用支出的分攤法有平均分攤法、實際發生分攤法、不規則分攤法,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可以采取不同的分攤法等對員工的福利費、企業管理費等費用進行分攤,分攤方法不同,企業各期的利潤、稅收負擔也不同。因此,企業要合理選擇費用分攤方法。之外,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還包括企業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企業對無形資產的分攤年限等內容籌劃。

      六、結語

      稅收籌劃是直接影響企業的實際經濟效益,是我國物流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問題之一,合理的稅收籌劃影響著物流行業的發展。只有詳細了解物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和現在存在的問題,并制訂合理有效的稅收籌劃方案,才能降低物流企業稅金成本,合理避稅,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增強物流企業在國際物流市場的競爭力。

      參考文獻

      [1]林立清,黃光陽.物流企業納稅籌劃的現狀分析[J].財會月刊,2005,(8).

      [2]榮紅霞.物流企業的稅收籌劃問題淺析[J].經濟研究導刊, 2009,(26).

      第5篇

      關鍵詞:企業;稅收籌劃;問題;對策

      近年來,稅收籌劃逐漸受到社會廣泛的關注。因為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的發展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使得各個企業都在追尋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法。而對于企業來講,納稅支出屬于成本當中的一部分,在納稅之前,通過采取合法的稅收籌劃方法,為企業減輕稅收當面的負擔,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這樣也可以被視為提高企業競爭力的一種有效手段。但是在實踐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已然存在諸多問題,從而導致企業的工作稅收籌劃無法有效實施。在此過程中,我國稅收籌劃工作只有獲取更好的發展與完善,才能真正確保企業通過稅收籌劃的方法來獲取經濟效益。

      一、我國稅收籌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意識淡薄,觀念陳舊

      在我國很多人都把稅收籌劃等同于偷稅、漏稅、避稅等問題,但是實際上稅收籌劃與偷稅、漏稅在本質上存在一定差異。偷稅、漏稅都是屬于違反稅收法律規定的行為,避稅是指納稅人鉆稅法缺陷來躲避國家的稅收,屬于鉆稅法漏洞的行為,避稅正好與稅收立法適得其反。而稅收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實現優化納稅、減輕稅負或延期納稅為目標的一系列籌劃活動。稅收籌劃即與企業偷稅、漏稅的行為不同,又因為其在國家中具備一定的合理性,還與人們日常見到的企業避稅不同。但是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與所探討牽涉企業誰收的實踐當中,稅收籌劃與避稅時而難以區別,在此基礎中,一旦出現稅收導向不明確,也不具備完善的制度,稅收籌劃極易轉化成避稅性質。

      (二)稅務等稅務服務水平還有待提高

      稅收籌劃屬于一種層次比較高的理財型活動,如果稅收籌劃的方法使用不當,就會引發避稅甚至是逃稅的行為,這樣既會受到相關稅務機關的處罰,嚴重的還會影響企業的聲譽,對企業正常的經營非常不利。也就是說企業需要專業的稅收籌劃人員進行稅收籌劃工作,其不僅要精通會計法與會計準則、制度等,還要全面的了解現代稅務法與稅務政策,更要熟悉企業的實際經營流程與業務情況。但是我國當前根本就不具備專業的稅收籌劃人員,關于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大多都是由會計兼任,對于此種理財活動也僅僅是一知半解,甚至還有工作人員將稅收籌劃當作是稅法當中的漏洞等,根本無法從全局對整個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進行統籌,最終使得稅收籌劃方法不能合理有效使用。

      (三)缺乏認識稅收籌劃的風險

      基于我國企業目前稅收籌劃的實踐情況而言,納稅人在實行稅收籌劃的同時,通常都認為,只要進行了稅收籌劃就能夠減少納稅的負擔,極少甚至沒人考慮稅收籌劃中存在的風險。其實,稅收籌劃相當與一種理財活動,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風險。例如,任意一種稅收籌劃方案的提出及順利實施,都是建立在稅務機關認同的基礎之上的。因此就算企業稅收籌劃是合法的行為,有時也會因為稅務執法人員想法存在的偏差使得稅收籌劃的有關方案在實務中無法真正的落實,從而導致稅收籌劃方案失敗。

      (四)缺乏健全的稅收法律以及征管水平還有待提高

      一些稅收籌劃開展比較成熟的國家,通常所采取的征管方法都較為科學合理、手段先進、處罰力度較大。但是我國當前的稅收法律還不夠健全,征管水平也比較低,對于處罰違法的力度也不足,而且部分稅務執法人員的稅務知識淺薄,查賬的能力較低,根本無法辨別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與非法的偷稅、漏稅等行為。外加執法也不夠嚴格,政策缺失剛性,人員存在較強的隨意性,這些都嚴重的限制了我國稅收籌劃的發展。

      二、我國稅收籌劃的發展對策

      (一)完善稅收籌劃的立法

      工作完善稅收籌劃的立法工作,是保證稅收籌劃發展的重要舉措。首先,稅收籌劃立法必須簡潔、實用、明確和規范。因為完善、規范的稅收法律是企業實現稅收籌劃活動的前提條件,企業只有在正確的稅法指引下才能更好的實施稅收籌劃活動。其次,加強建立與完善保護納稅人權利的法律法規,通過法律的形式維護納稅人的權利。在進行有關稅收籌劃立法的同時,將保障納稅人的權利放在第一位,這也是作為企業認可稅收籌劃實施的前提。

      (二)正確掌握稅收籌劃的涵義

      稅收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實現優化納稅、減輕稅負或延期納稅為目標的一系列籌劃活動。企業相關人員必須學法、懂法、守法,明確的了解稅收籌劃的涵義,并且能正確辨別稅收籌劃與偷稅、漏稅、避稅等違法行為的不同。其次,及時關注我國稅收政策及稅收籌劃導向的變化。

      (三)提高稅收籌劃服務人員的服務水平

      稅收籌劃屬于一項具有較強專業性與政策性的工作,從事此項工作的相關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素質與業務知識。目前,我國企業基本不具備專業的稅收籌劃隊伍,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主要是由單位的財會、委托稅務師、會計師等中介進行。而企業的稅收籌劃屬于一種職業,必須由專業的人員與機構進行研究,才能實現其獲得良好的發展。與企業一般的活動相比較,參與稅收籌劃的相關人員除了具備法律、會計、管理、金融等專業知識外,還需要具備嚴密的思維邏輯、統籌謀劃的能力。因此,從事稅務服務的中介機構必須加大力度培養稅收籌劃的專業人員。

      三、結語

      綜上所述,有效合理使用稅收籌劃方法是企業降低成本、實現經濟效益的有效手段。而目前在我國,企業的稅收籌劃還存在較多問題,稅收籌劃發展緩慢。因此,企業應積極采取相應的解決對策,不斷完善稅收籌劃工作,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計金標,主編.稅收籌劃[M].北京:中國人民出版社,2016.

      [2]蘇爽.我國現階段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研究[D].遼寧大學,2012.

      [3]趙娟.稅收籌劃在我國跨國公司財務活動中應用研究[D].東北財經大學,2010.

      [4]苗燕.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發展中的問題及對策探討[J].商業會計,2007(14):38-39.

      第6篇

      關鍵詞 民營企業 稅收籌劃

      中圖分類號:F276.3 文獻標識碼:A

      1民營企業稅收籌劃現狀

      從產權方面來看,民營企業具有產權清晰、沒有人或鏈簡潔的優勢,有較大的動力去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足夠重視稅收籌劃。然而,從實踐中來看,民營企業稅收籌劃意識比較淡薄,運用稅收籌劃能力不高,模式操作性不夠強。

      1.1對稅收籌劃的認識誤區

      在我國,提到稅收籌劃就聯想到偷稅或漏稅,而實際上稅收籌劃與偷稅、避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偷稅是違法行為,而避稅是納稅人利用稅法缺陷,鉆稅法空子,與稅收立法背道而馳。稅收籌劃是指在不違反稅法而又充分利用稅收的各種優惠政策條件下,預先調整企業的經營行為,以達到合法地節約稅負支出,提高企業經營成果。

      1.2忽略了籌劃成本及整體效益

      成本收益是密不可分的“孿生姐妹”,任何有利可圖的決策,其背后都要付出與之相應的成本,稅收籌劃也不例外。決策者未能運用政策對所要進行稅收籌劃的項目進行得失分析,導致了稅收籌劃忽視了企業的整體效益。

      1.3對稅收籌劃風險認識不足

      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普遍認為,通過稅收籌劃減輕納負,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慮稅收籌劃風險。其實,稅收籌劃作為一種計劃決策方法,本身也存在風險,即使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也會因稅收執法偏差而導致稅收籌劃方案在實務中行不通,導致稅收籌劃失敗。

      1.4稅收法律不健全及征管水平較低

      目前,我國稅收法律不健全,征管水平低,違法處罰力度不夠,且部分稅收人員素質不高,查賬能力不強,對稅收籌劃與偷逃稅、避稅的識別能力低,不能及時發現納稅人的偷逃稅行為。加之執行不嚴,政策執行缺乏剛性,人為因素等隨意性過強,阻礙了稅收籌劃發展。

      2民營企業稅收籌劃現狀因素分析

      2.1企業人員素質不高

      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企業內部財稅人員素質偏低,難以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在學歷方面,民營企業財稅人員以中專、??茖W歷居多,民營企業財務人員水平需進一步提高。此外,稅務市場不完善,一般的財稅人員不能履行稅收籌劃功能。

      2.2企業業主稅收籌劃意識薄弱

      大多數民營企業業主缺乏稅收籌劃意識,而稅收籌劃應主要來自企業業主的要求。目前眾多的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面臨的外部環境缺乏規范性,管理較亂等現象,相對于稅收籌劃,“拉關系”帶來的好處要簡單得多。這也從一個方面解釋了為什么有產權優勢的民營企業卻不能很好地利用稅收籌劃。

      2.3財務公開程度不高

      民營企業的財務公開程度很低,這在一定程度上使企業的稅收籌劃更易受到外部監管部門的置疑,并可能產生一些歧視性待遇,從而嚴重影響了企業管理人員對稅收籌劃的重視程度。

      3增強民營企業稅收籌劃能力的對策建議

      3.1規范稅收執法

      強化法制觀念,稅務人員不但應嚴格按稅法規定依法辦事,依率計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充分體現稅法的嚴肅性和規范性,更應確立有效的執法監督制約機制,杜絕自由裁量權的濫用,切實維護民營企業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加強稅務檢查及稽查,加大對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偷逃稅款的成本,促進納稅人依法籌劃,加強民營企業稅收籌劃的主動性。

      3.2提高稅務機關的專業服務水平

      高水平的稅收專業服務,是民營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重要外部條件,在一定程度上引導其順應國家產業政策發展。長期以來,我國的稅收管理思想是“重征管,輕服務”,對民營企業更是常?!耙粤P代管”,服務不夠,扶持更不夠。近年來,稅務機關對服務的重視程度大大提高,基本上能滿足民營企業的納稅需求,但依然停留在管理者的角度和層面上,服務的觀念還有待提高。 稅務人員應加強對民營企業稅收籌劃的業務指導,及時宣貫新變化中的各種稅收信息,開展稅法宣傳與輔導服務,提高民營企業的政策利用度,讓納稅人繳明白稅。

      3.3完善稅務中介機構的服務

      民營企業稅收籌劃的健康發展,需要社會中介機構給予支持和服務。稅務中介機構能幫助企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升稅收籌劃的檔次和層次,降低稅收籌劃的風險。完善稅務,一方面需要學習借鑒國外相對成熟的稅務做法,可以少走很多彎路;另一方面,應將稅務納入規范的法制軌道,加快稅務的法制建設步伐,同時還應通過法律責任的追究,加強對稅務中介機構行為的約束。

      第7篇

      關鍵詞:稅收籌劃 稅收服務 服務體系 創新

      一、稅收服務與稅收籌劃的基本涵義

      稅收服務主要指的是稅務單位根據行政法規、稅收法律以及自身的職責,并且以國家的稅法作為主要的依據而完成相關稅收任務。在對稅收的征收、檢查、管理以及展開稅收法律救濟的全部過程中,稅務單位還必須通過既定的科學管理方式與征管手段對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加以維護,同時,還要指引納稅人及時且正確地履行好自身需要納稅的基本義務,為他們提供綜合性的工作與服務。

      稅收籌劃主要指的是納稅人為了減輕或者規避稅負在完全符合相關立法精神以及遵守有關稅法的基礎上來減輕、化解或者防范納稅的風險,從而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最終以實現最大化的利潤而展開相應的策劃與籌謀活動。稅收的基本本質主要是以國家為重要主體的分配關系,這對于普通的納稅人員來講也是把他們所具有的相關資源對國家進行無償的讓渡,并籌劃好自己的納稅事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是源生于稅收本質的基本權利。為此,稅收籌劃與逃稅、偷稅是有著本質區別的。

      二、稅收服務與稅收籌劃的具體關系

      (一)稅收籌劃促進納稅服務的形成

      納稅意識與稅收籌劃的加強有著同步性和一致性,在社會經濟發展到相應的規模與水平時,企業則會注重稅收的籌劃活動,并且還會運用有關合法形式對籌資、設立、投資、采購、重組以及N售等行動展開稅收籌劃工作,也是運用有效的稅收杠桿來對相關經濟活動進行調控,從而取得一定的效果。就拿當前稅收籌劃活動特別活躍的一些企業來說,它們大多屬于那些規范納稅且非常積極的大型企業,這些企業對于納稅活動有著非常高的遵從性,其納稅意識也比較強。為此,稅收籌劃能夠有效促進納稅服務的形成。

      (二)稅收籌劃能夠加強納稅服務觀念

      指引納稅人展開正確的稅收籌劃活動還需要稅務單位具備完善的納稅服務觀念,把納稅服務由傳統的精神文明范疇轉換成相應的具體行為,并且由只考慮征收成本轉換成兼顧了納稅成本的基礎活動,由關注納稅人基本義務轉換為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要想成功轉換過來則需要稅務單位在具體的納稅服務中對稅收籌劃工作加以尊重與正視,把此工作當成納稅服務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稅收籌劃促進納稅服務水平的提升

      對納稅人的基本稅收籌劃活動進行規范,這就需要稅務單位的工作人員擁有一定的實踐經驗、扎實的理論知識以及相應的業務水平,他們不僅僅對稅收政策完全了解、熟悉相應的稅收法規法律,同時還必須掌握金融、會計、貿易、工商以及保險等方面的知識,在處理相應工作的過程中可以在非常短的時間內了解到納稅人的情況以及他們籌劃的意圖、涉稅環節等有關籌劃事宜,在這種情況下才能為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給出完整、真實且可靠的判斷。隨著相關稅收籌劃工作的深入,稅務單位的工作人員要不斷更新自身的知識體系,將其業務水平以及政策水平提升上來,以此來提升相關的納稅服務水平。

      (四)稅收籌劃能夠對納稅服務的基本效能加以改善

      為了將納稅人的稅收籌劃工作掌握到位,稅務單位必須設置相應的機構來展開調查與分析,同時配備相關專業的工作人員采用技術方法創建相應的稅源監控體系,經過不同渠道的了解、調查、收集來對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情況進行分析,對企業的稅收籌劃情況掌握到位,同時,通過對納稅人在稅收籌劃中的具體活動展開合理、科學的評估與評定,并對它做出正確的預測與分析,提高稅收監控能力,且增強納稅服務的風險預警能力。

      三、我國稅收籌劃的基本情況

      我國稅收籌劃目前還處于起步的階段中,但是它卻慢慢被納稅人所運用。就稅收籌劃的實踐來分析,外商投資與國外企業的步調一致且超前,他們的具體經驗對相關內資企業具有一定的提醒作用,合法且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很好的保護其稅收利益。分析稅收的籌劃空間,我國當前稅收制度具有非常多的稅種,國稅與地稅的有關業務出現交叉的情況,有些稅收業務甚至還存在著重復征稅的狀況,且多變的稅務政策還為納稅人展開籌劃活動而提供了相應的條件與空間。從稅收征管的情況來分析,我國稅務稽查的基本力度也在逐步增強,偷稅逃稅的基本行為由于不斷加重的處罰條例而逐漸減小,執法環境也得到了良好的改善,這使得越來越多的納稅人選擇稅收籌劃而不是偷稅漏稅的形式提升其企業利益。

      四、納稅服務體系基于稅收籌劃角度的創新

      從理論到具體的實踐可以看出我國稅收籌劃還處于起步的階段,市場化程度非常低,為此,我國必須對發達國家的一些成功經驗進行選擇性的借鑒,與本國的國情相結合,對納稅人的稅收籌劃加以尊重,從而發揮出稅收籌劃的有利作用,使服務環境得到優化,讓我國的稅收服務以及稅收籌劃形成合理的運行機制。

      (一)納稅服務體系中融入相關的稅收籌劃工作

      稅收籌劃也就是納稅人在稅收法律規定的基本范圍所展開的合法活動,它必須獲得相應的法律保護以及社會尊重。從《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中我們可以知道稅務師的基本業務范圍可以分成兩個部分,即涉稅鑒證業務與涉稅服務業務。涉稅服務中添加了涉稅培訓以及稅收籌劃等新的業務,這讓稅收籌劃業務也以正式地名目成為了納稅服務以及稅收征管體系中的基本內容。為此,在納稅服務時必須將納稅人所能夠享受到的稅收籌劃權利進行保護,對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加以維護,同時,還要把相關的稅收籌劃融入納稅服務體系當中去,以此來促進納稅人自覺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

      (二)把納稅服務伸展至稅收籌劃中

      當稅收籌劃工作與納稅服務體系相融合之后,在確定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基礎上,稅務單位還可以增設一些業務項目,以此來為稅收籌劃提供更多的服務,并把納稅服務伸展至稅收籌劃工作中。從加拿大的稅收籌劃工作來看,他們的服務項目共分為三部分,第一,審核回復,納稅人通過自愿的方式來對稅務單位報送有關籌劃方案,當收到這些籌劃方案之后,并于限期內對其展開審核,同時給予書面的答復。第二,分析上報,稅務單位定時對納稅人報送的相關籌劃方案加以匯總分析,再對其進行上報。這能有效完善當前的稅制。第三,責任承擔,在稅務單位對籌劃方案進行審核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方案有誤導致納稅人少繳稅款的行為出現,那么,稅務單位必須根據有關法規將其責任承擔下來。納稅服務伸展至籌劃工作中可以增強稅務單位的稅收征管,推進稅務單位重視對企業的了解,并從根源上預防稅收流失情況出現,此外,它還能有效提醒企業發現一些不合法的稅收行為,從而指導企業稅收籌劃能夠做到合法運行,最終避免企業造成一些損失與產生嚴重的后果。

      五、結束語

      作為一名合法的納稅人,他們對于國家的稅法必須做到合理的反應,而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能夠保證涵養稅源,并調節好相關的產業結構,從而合理配置社會的經濟資源。這對于稅務單位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稅務單位必須在納稅服務的過程當中約束、監督以及規范相關的稅收籌劃行為,同時,還要向納稅人員普及國外的稅收籌劃成果以及經驗,與我國的經濟環境相結合,創建具有本國特點的稅收籌劃理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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