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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是一門系統科學,是網絡化、系統化的監管。網絡型的科學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至少應包括金融監管當局的依法監管機制、金融機構的內部自律機制、行業協會(公會)的自制機制、政府部門的協調參與機制和社會監督的補充機制。網絡型的金融監管體系既是集中統一的金融監管機制,又是能獨立發揮作用的監管體系。金融監管的核心是銀行業監管。在我國由于資本市場不發達,銀行業是支持國民經濟穩定增長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保證,是傳導貨幣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基礎途徑,搞好對銀行業的監管,對維護金融業的穩定有特殊的意義。本文主要以對銀行業的監管為例談一下金融監管機制的構建。
一、強化以中央銀行依法監管為基礎的金融監管機制
強化中央銀行監管作為金融監管機制的主體,就是要提高監管績效。中央銀行的監管應向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避免隨意性和盲目性。
1.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的法律體系。完善的法律體系是公共金融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強化金融監管的基礎條件。適應經濟金融國際化的新形勢,包括《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在內的原有金融法律法規的一些條款需進一步修訂、完善;涉外金融法律法規不健全,目前應抓緊制定對外資銀行進行有效監管的《外資銀行法》,全面規范外資銀行在我國境內的業務經營活動。進一步完善金融法律法規,使金融監管有法可依。
2.組織實施監管創新。繼續完善落實金融監管責任制,堅持非現場監測和現場監管相結合,建立規范性的金融監管報告制度。一是強化現場檢查的計劃性、協調性和連續性,實現監管的常規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二是充分利用電子化技術,改善非現場監測的方法和手段,建立一套轄區金融監管數據信息系統,實現金融監管數據和金融統計數據的對接和轉換,保證金融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運用計算機數據處理技術,對金融非現場監管數據進行深層次的多維分析,找出風險隱患,各類風險監管信息,提高非現場風險分析和預測的可靠性,為現場檢查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撐。三是完善監管檔案,充分發揮監管信息庫的作用。建立健全每個被監管機構的綜合檔案,實現連續性的跟蹤監管。監管檔案的建立,特別是對金融機構違規行為的記載,對金融機構是一種震懾,同時作為對金融機構統一系統、連續監管的重要依據,為對金融機構實施全面有效的監管奠定基礎。
3.建立完善金融風險預警機制。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的金融信息報告及披露制度,建立一套科學的風險識別、預警和評估方法體系,包括指標體系和評估體系。通過逐級建立經濟金融數據庫,全面系統地收集各地區的經濟金融數據,選擇一些綜合性強、敏感性高、具有評估力度的金融預警指標,整理、生成規范的分析指標體系,實現對金融風險的動態分析和綜合評估,包括對特定金融資產的風險預測、單個金融機構的風險預測以及區域性金融風險預測,及早向金融機構發出風險預警信號,確定動態觀察指標,提出防范和化解風險的預備方案,及早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二、完善以金融機構內控為基礎的內部自律機制
1.建立完善內部風險預警控制機制。一是職責分離機制。金融業務活動的核準、記錄和經辦應做到相互獨立,如不能完全分離,也應通過其他控制程序彌補。二是嚴格授權和審批制約機制。各項金融業務活動必須經過書面的批準認可,并實施嚴格的授權;對越權行為予以嚴厲的處罰,對越權造成的損失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健全貸款風險防范體系。通過控制外界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因素和完善內部信貸管理體制來滲透信貸資金運作的全過程管理,形成一個由貸款考察、發放、使用監測和收回的環環相連、相互作用的防范體系。四是切實加強人本管理,防范道德風險。
2.健全內部審計監督機制。應設立專門的內部審計部門,并直接對法人或最高決策管理組織負責,而不受被監管的人員和部門的牽制。內審部門應當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將內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情況作為工作重點。要暢通信息反饋和報告渠道,保證審計結果及時、完整地為最高決策層掌握。
三、建立以政府積極支持為基礎的參與協調機制
一是進一步明確政策主導的方向和力度。對政策性銀行應幫助構造講究效益的政策環境和約束機制;對國有商業銀行應支持卸掉包袱,增強發展能力;對中小金融機構應支持擴充活動空間,增強資本實力。二是在金融發展上應堅持約法在先,穩健審慎的原則。三是維護和提供安全的經濟環境和信用環境,全力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防止逃廢銀行債務行為,促進新型銀企關系的建立,營造良好的區域經濟金融環境。
四、健全完善以金融行業相互制約為基礎的金融行業自制機制
就基層來說,就是建立銀行業同業公會,完善各項制度,發揮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功能,協調溝通銀行業之間的行業關系和業務活動,同業之間自我保護,相互約束,避免和制止行業之間的不正當競爭。建立金融同業自制機制,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通過加強信息的橫向交流來有效監控微觀經濟主體的市場行為,促進行業管理的規范化。
加強金融機構的規范管理,能夠為經濟的發展創造各種有利條件,為經濟的發展注入資金,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經濟發展的效率。下面,將對我國目前金融體系發展瓶頸、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措施進行詳細地闡述。
1.我國目前金融體系發展瓶頸
金融監管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目前,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比較模糊、概括,具有眾多的原則性規定,可操作性不強,且監管的內容比較簡單,有的規定與現代金融行業的發展以及金融監管的需求不相適應,有的監管部門在具體實踐中的監督具有一定的隨意性。執行監督者缺乏有效的監督,從而無法保證金融監督工作的客觀性、合理性以及公正性。
監管部門各自為政,工作效率低下。我國的金融監管局是由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以及保監會四個部分組成的,制定了明確的分工體制,銀行、證券以及保險的監管結構都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并且各自設置了分支機構,如果金融業只是在傳統的經濟業務領域中開展工作,這種專業的監管體制的效率還比較高。但是隨著金融業務的不斷升級,經濟業務出現了許多交叉,逐漸形成了混業經營的模式,此時分業監管的效率在不斷下降。產生這種現象是由于各個監管結構的監管范圍受到限制,一旦監管內容出現交叉,各個監管部門則會相互爭斗權力或者是相互推諉責任,對于一些跨業違規的問題,不僅會導致監管領域出現真空和摩擦,同時也會給被監管對象帶來可乘之機。另外,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機制還不夠嚴格,一項金融創新從設計到實施需要經過相關監管部門的層層審批,如果在審批時涉及到多個監管部門,結果一般都是一些應該改革和創新的業務無法通過監管部門的審批,或者是由于審批的時間過長導致業務的創新失去了先進性和實際意義,從而直接影響著監管工作效率以及監管效果。
合規性監管對金融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監管。合規性的監管主要是以金融監管為核心,對金融創新體系無法實施有效的監管。目前,我國金融監管機構將監管的重點放在機構的審批以及經營的合規性上,沒有對金融機構的日常經營的風險性進行全面監管,對市場退出前的監管基本處于空白狀態。在我國現行的監管過程中,存在重審批、輕管理,重國有銀行、輕其他銀行以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重傳統的存貸款經濟業務、輕表外經濟業務以及其他的創新業務等諸多問題。金融創新開始于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當時的金融行業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金融創新是建立在放松金融監管的基礎上,與之相對應的風險管理以及風險監管沒有跟上金融創新的發展步伐,導致監督管理發展滯后。中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就無法對金融創新實施有效的監管。
金融監管有效性受諸多外部因素制約。兼任監管的有效性受到諸多外部因素的制約。首先國有金融機構沒有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機構。比如,國有商業銀行的體制改革沒有落實到位,改革發展滯后,導致國有商業銀行沒有建立產權清晰、政企分開、管理先進的現代化企業制度。其次,沒有建立與防范金融風險相配套的社會配套體系。比如,我國尚未建立國際通行的與監管相配套的存款保險制度,需要進一步規范信用評估中介機構的行為,同時,行業自律的金融同業公會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2. 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措施
建立金融監管的法律支持體系。良好的金融環境是金融監管有效運行的重要條件,金融法律體系則直接決定著是否能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比如,我國目前雖然頒布了《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以及《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但是這些法律法規只是對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有所規定,還沒有對金融機構退出市場進行明確的規定。如果金融機構監管的某一個領域出現法律的真空狀態,當出現金融機構風險時,則只能通過強制性的行政手段消除金融危機。為了有效地改善這一局面,需要加強金融機構監管的法制化建設,不斷建立健全我國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另外,現階段我國處于經濟轉型時期,金融創新發展迅速,如果限制在目前金融環境制的條件下制定法律制度,則頒布的制度有可能與所處的環境不相適應,嚴重制約市場的發展。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規的過程中,需要認真處理好短期和中長期之間的關系,站在長遠的、整體的、積極的角度上分析問題。
建立以風險監管為核心的金融監管體系。金融監管的內容包括金融機構從市場準入到市場退出的全部經濟業務,主要職責是進行風險性監管以及日常經營活動的規范性。根據國際監管辦法,再結合我國金融行業的實際發展狀況,我國的中央銀行金融業風險監管的重要內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建立以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為基礎的風險監管制度,充分保證金融產業資金的安全性以及盈利性;二是建立科學的大額貸款的報告制度;三是建立健全風險準備金,提高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
加強不同監管部門的溝通與合作。金融市場的繁榮穩定是所有金融市場參與者共贏的局面,這是所有金融機構共同追求的目標。但是,我國實施的多頭監管增加了監管者之間的協調成本,經常由于重復監管或者是監管出現沖突導致大量的監管資源的浪費,同時,隨著金融的不斷創新,各種金融機構的業務出現交叉的情況更加普遍,如果簡單地以金融機構作為對象進行分工的監管體系容易出現監管真空的現象。因此,在進行金融機構監管的過程中,需要加強各個監管機構的合作和交流,對各個監管主體進行明確分工,不斷強化監管者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共享,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盡可能減少監管交叉的信息成本、協調成本以及實施成本,逐漸建立高效、統一的監管體系。另外,也需要加強與國際監管機構的溝通和合作,及時獲取必要的監管信息,吸收和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監管經驗,從而促使我國的金融監管水平不斷提高。
一、建立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框架分析
(一)我國現有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制度缺陷
1.有效銀行監管的基礎沒有建立起來,缺乏社會聯合防范機制。金融機構上級行對下級行缺乏科學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導致下級行經營者強化內部控制的激勵不足。同時,作為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重要內容的稽核監督體系隸屬于各級行經營者,沒有有效獨立出來,其監督職能也容易流于形式。由于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導致有效銀行監管的基礎薄弱,中央銀行忙于外部監管,其結果,往往是投入了很多人力和精力,但監管效果不明顯。此外,社會信用秩序不健全,地方政府行政干預金融運行的問題仍然存在,金融機構惡性競爭多,規范化的金融互律機制不健全,一個地方政府關心和支持、強化行業自律和社會力量參與監管的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
2.缺乏一整套系統性的風險預警、處置、緩沖、補救機制。金融監管沒有形成有效的金融風險監測、評價、預警和防范體系,缺乏早期預警和早期控制,監管信息沒有有效利用,風險防范工作忙于事后“救火”;在當前機構市場退出主要采取撤銷(關閉)和破產等方式的情況下,穩定的市場退出和保障機制(包括存款保險制度和完善的破產關閉程序等)沒有建立起來,導致金融機構市場退出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銀行采取行政性的手段加以解決,國家財政和中央銀行為此投入了大量資金,同時,也帶來了一些不穩定的因素??傮w而言,系統化的事前預警、事中靈敏處置和緩沖化解、事后及時補救的風險防范和控制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不利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3.基層中央銀行尚缺乏一套科學嚴密的監管制度和監管方法,監管工作具有被動性,監管權威有待于進一步加強。由于商業銀行報送數據可用性較差,中央銀行非現場監管體系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非現場監管和現場監管相結合的現代監管方法體系沒有建立起來。從現場監管情況看,檢查走過場、應付上級行任務、工作主動性差等現象仍然存在。同時,對監管工作中發現的未達到監管標準和違規違章的機構和人員,有的沒有依法嚴肅處理,監管工作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時有發生,降低了金融監管的嚴肅性和中央銀行的監管權威。
4.金融監管存在分散性或孤立性問題,系統性和持續性監管不到位。人民銀行金融監管仍然是分層監管,沒有實現按法人的集中監管,無法全面系統掌握金融機構經營的整體情況;人民銀行內部監管職能分散,監管工作孤立,各部門協調配合的合力監管工作機制沒有建立起來。同時,監管內容不全面,監管手段在許多方面仍然停留于手工操作,監管標準隨意,監管操作規范化、法制化程度不夠,社會中介機構參與監管、并表監管等持續性監管手段沒有建立起來,缺乏靈敏、準確、高效的監管信息系統,無法實現對金融機構的全過程系統監管。另外,分業監管使各監管機構自成系統,缺乏配合,存在監管工作漏洞,出現分業監管與跨業違規經營的矛盾。
5.金融監管的核心仍然停留在合規性監管。我國金融監管仍然把重點放在機構的審批和經營的合規上,對金融機構日常經營的風險性監管尚未全面展開,對市場退出前的監管基本空白。在現行監管中存在著重審批、輕管理,重國有銀行、輕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重傳統的存貸款業務、輕表外業務及其他創新業務等問題。
(二)建立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基本框架
建立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基本框架包括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體系、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金融業行業自律體系、社會聯合監管防范體系四個層次。
1.人民銀行監管體系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核心。金融監管職能是一種政府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金融業行政主管機關。因此,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體系理當成為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核心,其內容包括:(1)人民銀行內部各層次、各部門之間的職責明確、縱橫結合的合力監管組織體系;(2)過程連續、銜接有序、運作規范、方法科學的現代化金融監管操作體系;(3)內容可靠、傳遞及時、部門共享、目標明確的金融監管信息體系;(4)預警超前、處置快捷、靈敏有效的系統化風險防范控制體系;(5)以風險防范為核心的金融監管指標體系,等等。
2.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如前所述,現代金融監管體系重視發揮市場約束的作用,而市場約束依賴于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其中,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股東或者所有者對銀行的監督約束體系以及由此形成的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稱之為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是在信息充分披露的情況下金融機構實現自我約束的保證,因而是市場約束的實質。因此,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是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
建立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要求加強所有者或上級行對金融機構的內部監管職能。因為,所有者或上級行對金融機構負有監管責任??偡帚y行體制下,分支行是總行或上級行的派出機構,在總行或上級行的授權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并不是獨立的責任和風險承擔主體??傂谢蛏霞壭凶鳛榉种械乃姓?,必然負有監管責任。
3.金融業行業自律體系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補充。行業自律是指各類金融機構通過行業協會或同業公會等自律性組織進行的自我監督、自我約束和自我保護。金融同業協會在維護金融秩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重要補充。x=B.TJ!N+~z{t[+ef8elG,;=7旅游管理論文EC?2sy(,fe_ei29=sH
4.社會聯合監管防范體系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環境保障。金融活動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誘發金融風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沒有全社會各個方面的參與是不可能的。以各級地方政府為核心,包括人民法院、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新聞宣傳部門、會計或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以及廣大社會公眾等在內的社會聯合監管防范體系,構成有效銀行監管的外部環境。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聯合監管防范體系是建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環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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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對策研究
(一)建立中央銀行有效金融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其監管的核心作用
1.合理劃分職責,強化合力監管,努力構建監管與再監管相結合的金融監管組織體系。一是建立職責明確的縱向組織體系。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根據本轄區情況,建立和健全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三級監管體系,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監管、部門落實、責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合理劃分各級行的監管職責,使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縱向監管組織體系中,要逐步實現監管操作與監管政策制定的分離,合理進行監管分工,提高金融監管效率。二是建立合力監管的橫向組織體系。建立人民銀行橫向金融監管組織體系的核心是建立以金融監管職能部門為主、其他職能部門為輔的職責明確、部門聯動的合力監管工作體系,達到金融監管的及時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要探索建立金融監管領導協調小組和工作協調會議制度,促進部門間的協調,使之形成監管合力。金融監管領導協調小組是各級行金融監管核心和責任主體,主要職責是協調各監管部門的業務,就共同的監管事項制定統一規劃;根據轄區風險情況和監管實際,制定監管政策;負責創建金融安全區;與政府及其各部門、保監會、證監會聯系溝通信息。成員由行長、分管副行長以及金融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在領導協調小組下,由分管行長協調監督各相關處(科)室,形成從金融監管領導協調小組、分管行長、部門負責人至具體責任人的四級組織體系。工作會議制度采取定期會議制度和重大事項通報制度兩種形式。金融監管領導協調小組要通過協調會議,建立起人民銀行內部各部門在監管操作和監管政策兩個層次上的協調機制。同時,要結合完善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實施信息共享制度,建立監管工作流程等,進一步探索建立人民銀行內部各部門、各崗位的合力監管工作機制。三是積極探索建立對監管部門和人員的再監管機制,切實防范監管工作中的道德風險。要建立監管業績考核制度.結合年度考核、年度評優,加強對監管部門和人員的績效考核。建立金融監管責任追究制度,對因監管失誤或監管不力導致金融風險事件發生的部門和人員進行處罰。進一步健全對監管人員的社會舉報制度,對被舉報部門和人員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為促進監管部門加強金融監管,提高監管積極性,可以依據金融監管指標體系對人民銀行分支行及其各監管部門進行責任考核。
2.建立和完善系統連續、銜接有序的全過程監管操作流程,實現金融監管的規范化、系統化、電子化。要通過建立全過程的監管操作流程體系,真正使金融監管成為一個由市場準入、日常營運、風險防范與控制、跟蹤監控和市場退出等各要素和環節構成的系統、連續、完整、循環的過程。建立監管操作流程,要在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內部各崗位之間做到工作銜接有序、運作規范、職責分明,使各環節能夠自動配合、自動運行。
在監管操作的各環節上,要注意建立規范化的監管操作文本規范。金融監管文書體系包括:(1)《金融監管操作手冊》。內容包括監管組織體系、監管職責、監管流程、操作方法等。(2)非現場分析報告和現場檢查報告。(3)金融監管報告。同時,適應金融電子化、網絡化發展趨勢的要求,要不斷加強監管操作的計算機軟件開發,逐步實現監管操作的電子化和網絡化,提高金融監管效率。要加強計算機安全管理,為金融監管提供安全的現代化的技術保障。
3.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和金融監管數據庫,充分發揮非現場監管在風險預警中的基礎性作用。一是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要按照區別對待原則,對不同的監管對象建立不同的預警指標體系。對于政策性銀行,重點監測信貸資產質量;對作為非法人機構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重點監測信貸投向和資產質量、流動性、效益性,不考慮資本充足性指標;對法人機構包括城鄉信用社實行全面監測;對非銀行金融機構重點監測風險性和合規性指標。非現場監管部門要采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如水平分析法、歷史分析法、同業分析法等,對上述指標進行單一和組合分析,并根據預警指標在不同的變化區間所預示的風險狀況,對金融機構的風險作出評價,判斷其所面臨的風險狀況。要探索建立金融分析師制度,實現非現場監管分析預警的專業化,為金融監管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提高金融監管效率。二是建立金融監管數據庫。充分發揮非現場監管的作用,必須建立金融監管數據庫。監管數據庫是風險預警、處置、補救等風險防范體系的前提,是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基礎。建立科學的金融監管數據庫,必須實現預警指標的數據采集、匯總、加工、傳遞的電子化、網絡化。金融監管數據庫要在金融統計數據庫的基礎上,按金融監管預警指標體系的內容需要建立,由金融統計部門負責建設。條件成熟后,連通人民銀行監管數據庫與金融機構業務經營數據庫,使人民銀行能夠調閱金融機構主要業務數據,從而可以更加科學準確地分析、評價金融機構經營情況,使風險預警更加客觀。三是建立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真實性責任追究制度。為確保監管數據真實可靠,要建立金融機構對人民銀行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真實性責任追究制度。金融機構必須按人民銀行的要求報送有關報表、報告,對人民銀行要求披露的信息,必須按要求披露。主要簽字負責人對有關報告、報表以及其他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人民銀行發現虛假行為,要追究簽字負責人責任。4.建立非現場監管與現場監管相統一的監管方法體系,實現金融監管的持續性、計劃性、超前性。非現場監管為現場監管提供分層次的早期預警信號,現場監管據以制定檢查計劃,采取層次不同的檢查措施。非現場監管與現場監管相輔相承,互為補充。非現場監管部門根據金融監管預警指標體系和其他信息,從資產安全性、流動性、資本充足性、效益性等,對金融機構風險情況和經營情況進行監測,作出評價,提出預警報告,傳遞給相應的專業監管部門。專業監管部門根據專項檢查方案和非現場監管部門的初步評價和風險信號,通過質詢、談話、現場檢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等手段,對風險進行確認核實。同時,結合對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市場風險水平等的分析評價,對金融機構進行綜合分析預警,提出整改措施。要強化現場檢查,根據檢查的目的、范圍和重點,對金融機構開展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常規檢查或非常規檢查。全面現場檢查要涵蓋被檢查金融機構的各項主要業務和風險,以及管理內控的各個領域,要對金融機構的總體經營和風險狀況作出判斷。專項檢查要針對金融機構的一項業務或幾項業務進行重點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對金融機構的常規性全面檢查應定期進行;非常規或專項檢查的頻率視具體情況而定。對關注的高風險或有問題的金融機構,對其現場檢查的頻率應更高。同時,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監管人員要注重與金融機構建立經常性的聯系制度,要建立社會中介機構參與監管工作制度,要建立跟蹤監控工作制度,要強化對法人金融機構的并表監管和集中監管,逐步克服當前分層監管工作中因“各管一段”所帶來的監管信息零散或者不綜合的問題。
5.建立靈敏快捷的系統性風險防范控制體系,按分類處置原則,有效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金融風險。在建立前面所述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風險預警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信號傳導和風險控制處置體系。監管部門要在風險綜合預警后,及時發出風險警報。對一般問題警報,應采取鞏固性或改善性措施,包括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某一業務領域的風險控制,糾正違規行為,進一步改善和優化業務結構及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本充足率和流動性比例等,由專業監管部門監督金融機構執行。所采取的監管行動可以是非正式的,包括向金融機構發出信函、備忘錄和協約等,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措施或要求。如果信函或者備忘錄沒有產生明顯效果,特別是銀行管理層未給予積極配合,人民銀行可以采取正式的監管行動,包括正式簽發停止辦理有關業務的命令,要求其立即增加資本、調整主要負責人等。對重大問題警報,要區別情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救措施。包括重組,政府出資,動用存款準備金,資金拆借,人民銀行緊急再貸款,人民銀行接管。二是市場退出。包括兼并或收購,行政關閉、破產。
6.建立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努力提高金融監管效率。金融監管信息系統是持續性監管的基礎,是提高金融監管效率的重要手段。金融監管信息系統要在完善金融監管數據庫的基礎上建立,內容包括:非現場監管的報表、報告資料;現場檢查報告和處罰記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檔案,其中包括有關部門的處罰記錄;市場準入和退出的有關資料;金融監管報告。金融監管信息系統的主要功能是:為金融監管提供連續、系統、動態的信息服務;通過信息共享制度,節省各監管部門監管信息的搜集成本,提高監管效率。監管信息系統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辦法。重要監管信息實行集中管理。監管職能部門和監管員對所轄業務資料進行分散管理。有關信息管理責任人員對金融監管的有關政策規定、領導批示、重要調研報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資格檔案、市場準入監管資料、有關數據,均應科學分類,建檔保存。原件需送出的,應復印保存(規定不易保存的除外)。必須注重監管資料的積累,保持監管資料的歷史連續性。各類信息資料應統一口徑,實行電子化、網絡化管理。實行監管信息共享制度,凡是經過正當途徑、手續齊備的,需要調閱有關監管資料,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和協助,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息資源的利用效率。
要注重建立各職能部門之間協調通暢的信息傳遞渠道。各監管部門之間要在監管領導小組的組織下就市場準入、日常營運和市場退出監管的情況互通信息,就存在的問題共同研究解決對策,將有關信息傳遞給金融監管信息系統。
7.建立金融監管指標體系,制定年度金融監管規劃,努力提高金融運行質量。金融監管指標應根據轄區金融風險情況,按“立足現狀、區別對待、簡單明確、突出重點、全面實用”的原則設立。監管部門要根據金融監管指標體系,制定年度金融監管規劃。要根據上年度金融監管指標完成情況,確定本年度金融監管指標值,作為本年度金融監管工作目標。監管部門根據監管目標,制定本年度監管措施規劃,根據規劃展開本年度金融監管。
(二)建立以央行監管促進、所有者責任追究為核心的金融機構內部治理監督體系,夯實中央銀行有效金融監管的基礎
如前所述,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自我約束能力差嚴重制約了中央銀行監管工作的有效性。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必須強化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監督體系建設。要通過建立中央銀行監管促進和所有者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金融機構健全內部治理體系,以中央銀行外部監管,促進金融機構內部監管職能發揮。
1.建立對金融機構內控監測制度和備案制度。細化金融機構內控指標體系,包括重要單證印鑒保管制度、崗位牽制制度、內部操作規程科學性、結算紀律、貸款審批程序、財務管理制度、“三防一?!贝胧?、內部審汁稽核制度以及內控組織體系嚴密性等。依據細化指標,對金融機構內控制度進行跟蹤監測,發現問題,督促金融機構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同時,建立金融機構內控制度備案制度,金融機構實施新的內控制度必須事先報人民銀行同意。
2.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機構的上級行責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金融機構的雙重處罰制度。即在對有問題金融機構進行處罰的同時,要對有問題金融機構上級行進行處罰,追究其監督不力的責任,以此增強金融機構上級行對下級行執行人民銀行監管制度的信號傳導,增強對下級行的監督約束力度。
如前所述,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自我約束能力差嚴重制約了中央銀行監管工作的有效性。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必須強化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監督體系建設。要通過建立中央銀行監管促進和所有者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金融機構健全內部治理體系,以中央銀行外部監管,促進金融機構內部監管職能發揮。
1.建立對金融機構內控監測制度和備案制度。細化金融機構內控指標體系,包括重要單證印鑒保管制度、崗位牽制制度、內部操作規程科學性、結算紀律、貸款審批程序、財務管理制度、“三防一?!贝胧?、內部審汁稽核制度以及內控組織體系嚴密性等。依據細化指標,對金融機構內控制度進行跟蹤監測,發現問題,督促金融機構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同時,建立金融機構內控制度備案制度,金融機構實施新的內控制度必須事先報人民銀行同意。
2.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機構的上級行責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金融機構的雙重處罰制度。即在對有問題金融機構進行處罰的同時,要對有問題金融機構上級行進行處罰,追究其監督不力的責任,以此增強金融機構上級行對下級行執行人民銀行監管制度的信號傳導,增強對下級行的監督約束力度。
如前所述,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自我約束能力差嚴重制約了中央銀行監管工作的有效性。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必須強化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監督體系建設。要通過建立中央銀行監管促進和所有者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金融機構健全內部治理體系,以中央銀行外部監管,促進金融機構內部監管職能發揮。
1.建立對金融機構內控監測制度和備案制度。細化金融機構內控指標體系,包括重要單證印鑒保管制度、崗位牽制制度、內部操作規程科學性、結算紀律、貸款審批程序、財務管理制度、“三防一?!贝胧?、內部審汁稽核制度以及內控組織體系嚴密性等。依據細化指標,對金融機構內控制度進行跟蹤監測,發現問題,督促金融機構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同時,建立金融機構內控制度備案制度,金融機構實施新的內控制度必須事先報人民銀行同意。
2.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機構的上級行責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金融機構的雙重處罰制度。即在對有問題金融機構進行處罰的同時,要對有問題金融機構上級行進行處罰,追究其監督不力的責任,以此增強金融機構上級行對下級行執行人民銀行監管制度的信號傳導,增強對下級行的監督約束力度。
3.建立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核通報制度。人民銀行每年要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經營業績、遵紀守法、金融違規行為及其處罰、個人處罰記錄、個人素質等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通報金融機構的上級行或其股東、董事會,使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能夠被其上級行或所有者所了解,以強化監督約束。
4.建立金融機構違規責任人處分建議制度。對金融機構違規責任人除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給予處罰外,記入其任職資格檔案。同時,對違規程度較重、尚不足以取消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由監管部門起草《金融機構違規責任人處分建議書》,與紀檢監察部門會簽后,經行黨委(組)討論決定,由行長簽發,送有關違規責任人的任用機關。同時,要求任用機關反饋處罰措施。
5.將商業銀行各級行的內部監督體系獨立出來。即在金融機構總行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將金融機構各級行內部稽核部門分離出來,直接隸屬于該審計委員會。各分支機構的內審或稽核人員由上一級內審或稽核委派,其人事關系不受分支行行長領導,工資待遇由上級行確定。在此基礎上,建立內審或稽核人員的異地交流制度。
6.強化金融機構的市場信息披露,強化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要創造條件,逐步實行金融機構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機構經營透明度,從而逐步強化債權人和股東單位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提高金融機構的自我約束能力。
(三)建立銀行同業自律體系,強化金融機構的相互監督和自我約束機制
要在各省范圍內分別成立銀行同業協會,各地市分別成立,接受省協會指導。銀行協會可以比照中國銀行業協會組織形式建立。建立人民銀行對同業協會指導監督關系。銀行同業協會作為民間團體,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獨立開展業務活動。人民銀行作為金融監管行政機關,對其進行業務監督和指導。同業協會應積極監督、引導各會員單位遵守人民銀行規章制度。人民銀行對有關違規機構的行為及時通報同業協會,要求其監督解決。人民銀行不干預同業協會正常的自律行為,但自律行為明顯違反國家法律或損害其他當事人利益時除外。同業協會的自律公約、規章應征求人民銀行意見,接受人民銀行指導。
摘 要 本文通過對全球金融危機的起因的分析和我國金融業現狀的考察,總結出本次金融危機的主要原因是金融監管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導致金融創新過度,最終沖擊整個金融市場體系?;谏鲜鲇^點,筆者認為中國在發展金融產品時應建立健全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提高監管對金融市場的實際約束力和行為規范。
關鍵詞 國際金融危機 金融監管現狀 現代金融監管體系
金融創新被認為是導致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透析美國次貸危機產生的機理,可知次貸危機并非金融創新的必然結果。監管制度的不健全和監管部門的職責缺失才是罪魁禍首。有鑒于此,我國在大力發展現代金融市場、進行金融產品創新時應該強化金融市場的風險控制意識,建立健全高效的金融監管機制,保證金融市場的穩定、高效、健康的發展。
一、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影響及主要原因分析
從2006年春季開始美國逐步顯現次貸危機,并最終在2008年演變成國際金融危機。金融危機波及到美國的抵押貸款業、投資銀行業、保險業、銀行業,并導致美國經濟的衰退。歐洲、日本、韓國、中國等世界主要經濟體都受到了較大的影響:經濟增長速度明顯放緩,甚至于出現負增長,直接投資減少,投資者和消費者信心嚴重受損,失業率上升,通貨膨脹等等。
縱觀中外典籍文獻,關于國際金融危機的起因的描述有很多種。本文僅從制度層面上分析造成國際金融危機的原因――金融監管的缺失,即金融產品創新步伐不斷加快的同時,相應的監管措施未能及時跟上,造成金融衍生產品泛濫,最終沖擊整個金融市場體系。
金融監管機構本來的職責是有效地保護個人消費者和投資者,降低經濟對不適當的風險融資來源的依賴性以及阻止過度的冒險活動。然而從美國次貸危機的發生和發展的過程來看,監管體系對金融風險的預警、披露和防范收效甚微,主要監管者的權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他監管部門的牽制,無法防范系統性危機。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和效率較低,尤其是分散的監管體系對一些大型、復雜的金融機構的監管是低效的(GAO,2004)①。
二、當前我國金融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監管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
我國現行的法律比較概括、籠統,存在著眾多的原則性規定,而且監管內容簡單化,缺乏實際可操作性,有的已不適應金融業發展和金融監管的需求監管部門在具體的監管實踐中容易產生隨意監管現象。執行監督者缺乏監督,不能保證金融監管的公正、合理。
(二)合規性監管仍然是金融監管的核心,難以對金融創新體系進行有效監管
我國金融監管仍然把重點放在機構的審批和經營的合規上,對金融機構日常經營的風險性監管尚未全面展開,對市場退出前的監管基本空白。在現行監管中存在著重審批、輕管理,重國有銀行、輕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重傳統的存貸款業務、輕表外業務及其他創新業務等問題。
始于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金融創新,引發了金融業的一場變革。然而金融創新的發展確實以放松金融監管作為代價的,由于金融創新的快速發展使得應有的風險管理和風險監管未能及時跟上,致使監管滯后。中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就很難對金融創新進行有效監管。金融工具創新不僅成了金融機構不斷放大金融杠桿率的最佳手段和途徑,而且也成為金融監管一個的難題。
(三)多機構多部門協調難度大,監管效率低
我國分業監管體制于1998年最終確立,分業監管在具有專業化和競爭優勢的同時,也存在著協調性差的缺陷。目前我國對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公司與保險公司實施監管的職責分別由銀監會、證監會以及保監會承擔,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現對這種分業監管模式提出了挑戰。
隨著中國金融業混業經營的發展,金融控股公司將成為中國金融組織的主要形式。但我國目前實行嚴格的分業監管體制,很難對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開展的金融業務進行有效監管。因為涉及多個行業的監管機構,可監管機構的監管目的、方法和重點各不相同。只要在不同的專業金融監管體系之間存在著差異,金融控股公司就可能會采取規避監管的行動,建立一種經營阻力、成本最小的組織模式,從而增加了各金融監管當局在對相關金融機構進行監管過程中的困難。
三、我國構建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途徑分析
美國次貸危機再一次引發了人們對金融監管制度及其運行績效的考慮。相關國際研究揭示了美國監管制度的不健全和監管部門的監管缺失,指出金融監管這一道最后的堡壘沒有充分發揮其作用,使得金融風險有機可乘②。我國在發展現代金融市場的過程中,應該充分吸取教訓,避免類似風險的發生?;诖?,作者嘗試提出以下相關政策建議:
(一)完善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依法監管是監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嚴格的金融立法是金融監管的法律基礎和必要依據。我國應當盡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明確銀行控股公司進入和退出的條件和方式,界定銀行控股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明確監管主體,為我國金融機構發展建立良好的外部環境,進而為規范和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奠定基礎。
從世界范圍來看,當我國在努力構建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同時,世界各國已經從分業監管體制轉向混業監管體制。在經濟市場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歷史背景下,我國傳統的分業經營方式正在悄悄地向混業經營方式轉變,外資金融構大量地涌入我國,又加快了金融經營方式轉軌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國金融監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義。
(二)完善金融監管主體制度
現行“分業經營、分行監管”的監管體制雖然在一定時期發揮了很巨大的作用,然而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種模式也存在自身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創新和金融業的全面發展,也與國際上混業經營、混業監管的趨勢不相適應。
鑒于上述困境,可以成立一家具有統一監管功能的國家金融管理局。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仍保持相對獨立的分業監管職能,在行政上統一接受國家金融管理局領導。國家金融管理局的職責對外代表國家監管部門,與中央銀行、財政部之間建立協調機制,處理信息共享和監管職責交叉事宜;對內組織三會協調處理混業經營引起的跨行業監管中的分工合作問題,提高監管效率。
(三)建立以風險監管為核心的金融監管體系
金融機構從市場準入到市場退出的全部業務活動都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內容,主要是風險性監管和日常經營活動的規范性。參照通行的國際監管辦法,結合我國金融業的實際情況,當前我國中央銀行金融業風險監管重點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第一,建立以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為基礎的風險監管制度,保證金融業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贏利性。第二,建立大額貸款的報告制度。第三,制定出能客觀反映我國銀行業風險的各類資產風險權重和核算系數,定出貸款集中風險、貸款沉淀風險等風險權重。第四,建立真正的風險準備金,以增加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同時試行存款保險金制度。
(四)加快金融監管手段的創新,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
首先,量化金融市場的進入和退出標準,實現動態靈活監管和市場監管的有機結合。高效的金融監管應該是全過程的、持續性的監管。要規范金融監管的實施程序,提高現場監管的廣度、深度,避免各種因素對監管工作的干擾。同時,隨著金融業務的發展,不斷改革現場監管的內容,以保證監管的準確與有效。
其次,建立健全金融監測、預警機制,以及金融風險的防范和化解機制。為增強金融監管工作的預測性,應建立科學的指標體系,及時發現金融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并及時采取相應的對策。
最后,加大資金投入,加快金融監管手段的科技創新。加快金融監管手段的現代化步伐,提高金融監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形成現代化的金融監管方法系統,增強金融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增加金融機構透明度
隨著世界金融的發展,各種金融控股集團成為市場主體,因而金融機構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在不斷加強。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金融控股集團信息披露的管理,樹立全面信息披露的理念:不僅要披露內部關聯交易的信息,而且要披露風險評估和管理過程、資本結構及風險與資本匹配狀況的信息;不僅要披露定性信息,而且要披露定量信息;不僅要披露核心信息,而且要披露附加信息;不僅要實行定期披露,而且任何重要變化發生之后都應即時披露。另外,要定期對金融控股集團的信息披露體系進行評估。
(六)建立起國家間的合作協調機制,構建國際立體化的金融監管網絡
為了促進我國跨境監管能力的提高,使我國的金融監管逐步邁入國際化的軌道,我國要積極參與國際、區域以及雙邊等多層面的金融監管合作;同時隨著經濟區域化的發展,我國還應積極加強與東亞鄰國、東盟等區域組織及其成員的金融監管合作;在雙邊合作方面,要積極加強與他國尤其是要互設金融機構的國家的監管機構的合作,促進雙方監管當局的信息共享,互相學習監管經驗。
金融全球化的步伐不斷蔓延,然而各國在經濟水平、開放程度、金融結構、監管模式等方面存在顯著的差異,各國應通過逐步實現分層次、分區域的監管合作慢慢達到全球范圍的統一③。
四、結語
從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及其金融業發展的歷史來看,一個發達的市場經濟強國肯定離不開一個發達的、具有合理結構與完善的功能、能夠高效安全運行的強大金融監管體系的支撐。在后金融危機的時代背景下,探索建立與我國現實發展過程相適應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不僅能夠在提高我國金融監管效率,而且可以促進我國金融業在面對外來激烈競爭的形勢下保持穩定、健康、持續發展。
注釋:
①恩格爾曼等.高德步等譯.劍橋美國經濟史(第三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②趙靜梅.美國金融監管結構的轉型及對我國的啟示.國際金融研究.2007(12).
③霍華德•戴維斯.國際金融監管標準不應“一刀切”.中國金融家.2009(09):74-76.
參考文獻:
[1]曹鳳岐.改善和完善中國金融監管體系.北京大學學報.2009(4).
[2]黃含遐.次貸危機對中國金融監管的啟示.經濟縱橫.2010(6):75,76.
[3]劉偉.美國次貸危機對我國的影響及警示.金融經濟學術版.2008(7).
[4]張仿龍.關于金融改革與金融創新的幾點思考.經濟研究參考.2009.
[5]朱坤林.我國金融創新風險及其防范.商業時代.2009(7).
[6]劉振威.美國金融危機對中國金融創新的啟示.中國商界.2009(172):19.
金融監管是一門系統,是化、系統化的監管。網絡型的科學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至少應包括金融監管當局的依法監管機制、金融機構的內部自律機制、行業協會(公會)的自制機制、政府部門的協調參與機制和監督的補充機制。網絡型的金融監管體系既是集中統一的金融監管機制,又是能獨立發揮作用的監管體系。金融監管的核心是銀行業監管。在我國由于資本市場不發達,銀行業是支持國民經濟穩定增長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保證,是傳導貨幣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基礎途徑,搞好對銀行業的監管,對維護金融業的穩定有特殊的意義。本文主要以對銀行業的監管為例談一下金融監管機制的構建。
一、強化以中央銀行依法監管為基礎的金融監管機制
強化中央銀行監管作為金融監管機制的主體,就是要提高監管績效。中央銀行的監管應向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避免隨意性和盲目性。
1. 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的體系。完善的法律體系是公共金融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強化金融監管的基礎條件。適應經濟金融國際化的新形勢,包括《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在內的原有金融法律法規的一些條款需進一步修訂、完善;涉外金融法律法規不健全,應抓緊制定對外資銀行進行有效監管的《外資銀行法》,全面規范外資銀行在我國境內的業務經營活動。進一步完善金融法律法規,使金融監管有法可依。
2. 組織實施監管創新。繼續完善落實金融監管責任制,堅持非現場監測和現場監管相結合,建立規范性的金融監管報告制度。一是強化現場檢查的計劃性、協調性和連續性,實現監管的常規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二是充分利用化技術,改善非現場監測的和手段,建立一套轄區金融監管數據信息系統,實現金融監管數據和金融統計數據的對接和轉換,保證金融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運用機數據處理技術,對金融非現場監管數據進行深層次的多維,找出風險隱患,各類風險監管信息,提高非現場風險分析和預測的可靠性,為現場檢查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撐。三是完善監管檔案,充分發揮監管信息庫的作用。建立健全每個被監管機構的綜合檔案,實現連續性的跟蹤監管。監管檔案的建立,特別是對金融機構違規行為的記載,對金融機構是一種震懾,同時作為對金融機構統一系統、連續監管的重要依據,為對金融機構實施全面有效的監管奠定基礎。
3.建立完善金融風險預警機制。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的金融信息報告及披露制度,建立一套科學的風險識別、預警和評估方法體系,包括指標體系和評估體系。通過逐級建立經濟金融數據庫,全面系統地收集各地區的經濟金融數據,選擇一些綜合性強、敏感性高、具有評估力度的金融預警指標,整理、生成規范的分析指標體系,實現對金融風險的動態分析和綜合評估,包括對特定金融資產的風險預測、單個金融機構的風險預測以及區域性金融風險預測,及早向金融機構發出風險預警信號,確定動態觀察指標,提出防范和化解風險的預備方案,及早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二、完善以金融機構內控為基礎的內部自律機制
1. 建立完善內部風險預警控制機制。一是職責分離機制。金融業務活動的核準、記錄和經辦應做到相互獨立,如不能完全分離,也應通過其他控制程序彌補。二是嚴格授權和審批制約機制。各項金融業務活動必須經過書面的批準認可,并實施嚴格的授權;對越權行為予以嚴厲的處罰,對越權造成的損失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健全貸款風險防范體系。通過控制外界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因素和完善內部信貸管理體制來滲透信貸資金運作的全過程管理,形成一個由貸款考察、發放、使用監測和收回的環環相連、相互作用的防范體系。 四是切實加強人本管理,防范道德風險。
2.健全內部審計監督機制。應設立專門的內部審計部門,并直接對法人或最高決策管理組織負責,而不受被監管的人員和部門的牽制。內審部門應當根據業務情況,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將內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情況作為工作重點。要暢通信息反饋和報告渠道,保證審計結果及時、完整地為最高決策層掌握。
三、建立以政府積極支持為基礎的參與協調機制
一是進一步明確政策主導的方向和力度。對政策性銀行應幫助構造講究效益的政策環境和約束機制;對國有商業銀行應支持卸掉包袱,增強發展能力;對中小機構應支持擴充活動空間,增強資本實力。二是在金融發展上應堅持約法在先,穩健審慎的原則。三是維護和提供安全的環境和信用環境,全力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防止逃廢銀行債務行為,促進新型銀企關系的建立,營造良好的區域經濟金融環境。
四、健全完善以金融行業相互制約為基礎的金融行業自制機制
就基層來說,就是建立銀行業同業公會,完善各項制度,發揮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功能,協調溝通銀行業之間的行業關系和業務活動,同業之間自我保護,相互約束,避免和制止行業之間的不正當競爭。建立金融同業自制機制,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通過加強信息的橫向交流來有效監控微觀經濟主體的市場行為,促進行業管理的規范化。
【關鍵詞】區域經濟;金融服務;體系
一、健全金融服務機構體系,培育多元服務主體
金融服務機構是金融服務的提供者,也是金融產業的主力軍。當前,在我國金融業對外放開、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為了更好地利用金融資源支持區域經濟發展,對區域內的金融服務機構進行資源有效整合勢在必行。按照“齊頭并進、監管跟入、協調發展、科學規劃、合理配置”的原則,健全和完善金融服務機構體系,要處理好“外資與內資”、“全國性與區域性”、“總部和分支”、“銀行類和非銀行類”、“城市和農村”金融服務機構之間的關系,在穩健經營的前提下,穩步推進轄內金融服務機構進行業務綜合經營試點改革,重新布局轄內金融機構存量,大力提高增量,把區域金融服務機構做大、做強。值得一提的是,隨著金融服務業務的延伸,對一些輔助類金融服務機構的要求也相應提高,比如各種信貸擔保、法律咨詢、會計審計、信用評定、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從廣義上來講,也屬于金融服務機構的范疇,發揮著參與、支持或者輔助金融服務的作用,因此,也需要配套跟上、協調發展。
二、拓寬融資渠道,完善金融市場體系
由于歷史原因,一直以來,與西方一些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經濟實體融資渠道比較單一,且過分依賴于向銀行貸款。這種失衡的融資結構,在一定程度導致了銀行風險集聚,社會流動性沒有合理的渠道在社會中分配,造成金融市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在區域經濟內,中小企業數量居多,但自身實力弱小,和大型企業、國有企業相比,很難從銀行獲得資金支持;特別國際金融危機后,融資困難更是成了關系其生存發展的老大難題;另外,一些特色產業、新興戰略性產業部門以及經濟中的薄弱環節、“瓶頸”部位、重點領域,在貫徹國家“調結構、保增長、擴內需”的方針、實施科學發展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時,都會產生相當規模的資金需求,單靠銀行間接融資難以滿足。當前,深化金融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就是要為區域經濟量身定做,搭建地方融資平臺,設計多元金融市場構架,暢通融資渠道,提高區域經濟直接融資比例。為此,應該充分利用區域內、區域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加快發展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風險基金等基金融資方式,充分利用證券資本市場,強化多層次的股權融資功能;加快發展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和集合債券以及支持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生態建設等重大項目政府債券,鼓勵大型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及票據融資等融資方式,發揮債務融資強大功能,條件允許時再穩步推動資產證券化,提高金融杠桿系數;加快發展貿易融資、項目融資方式,在沿海港口保稅區或者自由貿易地區,推動離岸金融市場發展。同時,充分發揮保險融資功能,擴大保險資金投資范圍,加大保險服務跟進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穩定發展。
三、夯實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第一,充分發揮支付體系功能,打造良好的支付環境。支付體系是金融服務的基礎工程,是資金流動的高速公路,它的質量是標志金融生態環境水平的重要指標。近幾年來,我國支付體系信息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顯著提高了金融服務效率和現代化水平;但是,不同地區之間,在支持和規范支付市場發展、滿足多樣化支付需求、統籌國內和跨國支付、統籌本幣和外幣支付、統籌城鄉支付服務設施建設、以及打擊銀行卡犯罪和維護支付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差距還很大,尚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需要央行和市場進一步合力推動。第二,發揮征信體系功能,建立誠信社會,改善信用環境。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石,也是金融資源合理、公平、有效配置的前提。當前,央行主導的征信體系發展迅速,覆蓋范圍不斷擴大,數據質量顯著提高,同時征信法制化建設也提上日程。地方政府要在改善區域信用環境、建立誠信社會中承擔責任,首先要保證自身信用優良;其次,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社會各界充分利用不斷完善的征信體系數據,科學評價服務對象信用等級;最后,提供金融服務時要區別對待,建立獎優罰劣機制,讓誠信者獲益、失信者受損,逐漸在社會中興起誠信文明之風。第三,提升地方社會各界金融素質,培養金融人文意識。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更是經濟文明的產物,一個地方的金融素質和人文意識,是決定金融服務功效的軟實力。首先,要培養金融守法、守規意識,嚴厲打擊金融違法犯罪活動,保證地方金融運行穩定有序;其次,加大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力度,進行金融知識國民教育活動,把一些實用的、基礎的金融知識送給社會公眾,保證社會各界樹立正確的金融觀念,激發社會形成重金融、學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熱情,提高金融文明程度。
四、推動金融創新,豐富金融服務產品
金融創新是金融業發展的不竭動力,是對生產要素的重新分配和生產函數的重新構建。國外金融創新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后,受到金融服務供給和需求因素的雙重拉動,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發展異常迅猛:一方面,它改變了金融業的利潤表結構;另一方面通過繞開監管準則,也讓金融自由化程度加深。目前,國內金融業界大談金融創新,還是過多得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要真正使金融業務實于區域實體經濟,應該著眼于一些具體的、實質的、真實需求的內容上,按照穩健經營、風險可控的原則,在交易機制、功能實現上多花心思,使金融創新成為區域資源要素整合和推動區域經濟效率的重要途徑。為了實現這個目的,區域金融創新應該把創新金融服務放在首位;換句話說,也就是在不徹底打破現有格局和狀況的前提下,把把金融創新的重心放在金融服務產品上。產品是金融服務的主要手段和工具,它本身承載著一定的功能,而且客觀上也要求按照市場原則安排交易機制,因此,實體經濟特別是區域經濟最需要的是金融服務產品,通過產品創新,讓區域經濟內包括居民、公司、政府等交易主體的交易成本降低、交易速度加快、交易效率提高,是實現金融服務科學發展的關鍵所在。對于居民而言,發展更多的、更有個性特色的銀行儲蓄類理財和信托、國債、基金、居民商業社會保險、個人支付服務、住房和消費等金融產品,既方便了居民投資和消費,又可吸納更多的社會閑散資金;對于公司來講,大力發展商業票據、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創業股權、OTC市場、產業鏈融資、賣方和賣方信貸、人民幣離岸和衍生金融等產品,滿足各類公司的理財、規避風險和籌集資金的需要;對地方政府而言,依托政府融資平臺,推出政府基礎設施和巨災恢復建設債券、產業投資基金、農業保險等產品,為政府改善民生、穩定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增加工具選擇。
五、強化金融創新監管,防范金融風險
金融創新是把“雙刃劍”,使用好可以促進金融發展,使用不當則可能造成風險累積??v觀金融發展史,很大程度是在放松管制、金融創新、金融危機和金融監管的交替博弈中進行的。此次國際金融危機,直接導火索就是金融創新業務,同時也暴露出現行金融體系存在監管不力的重大缺陷。在新的形勢下,要想助推區域經濟進一步發展,金融服務體系的配套改革和創新勢在必行,金融綜合經營乃是未來方向所在;同時,也要清醒地意識到,隨之而來的,必然是金融服務體系風險對外聯動敞開。如何防范系統性風險:一方面,必須要大力加強金融監管,掃除監管盲區和監管縫隙,把監管存在滲透到金融創新可能帶來負面影響的方方面面,緊密跟進并貫穿于金融改革創新的整個過程;另一個方面,要提高監管效率,避免監管重疊,防止多頭管理帶來成本上升、混淆監管責任邊界。具體來講:第一,監管重點應放在創新性金融服務產品上,這些產品在追求市場收益時,往往伴有高度集中的金融風險,容易成為不可控突發金融事件的誘因;第二,對于交叉性金融業務,人民銀行應牽頭負責宏觀審慎監管,其他金融監管部門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徹底消除監管灰色地帶;第三,要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在提供金融服務過程中,消費者由于處于專業知識和內部信息的弱勢地位,很難識別創新性產品風險度,監管部門要充分考慮公眾利益、提高監管獨立性、增加信息透明度,特別是處理政府和利益集團關系時,不能歧視消費者,讓消費者處在不公正地位;第四,通過微觀審慎監管,采取預防性措施,規范金融服務機構市場行為,同時采取動態化監管方式,追蹤業務發生全部過程,在事前、事中遏制金融服務機構非理性業務規模擴張和盈利追求的沖動。
六、實施金融人才戰略,建立人力資源優勢
關鍵詞:現代金融監管構架改革藍圖 金融監管改革框架 金融監管改革法案 美聯儲
一、監管體制改革背景及原因
美國的金融監管一向具有“危機指向”的歷史特征。從20 世紀初的貨幣危機、1929- 1939年的大蕭條、20世紀80年代的儲貸危機及至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海外市場的競爭沖擊,在晚近百年來的歷史時空里,這些事件促成了為應對這些危機和市場變化而構建的美國金融監管模式呈現出一種“碎片式”的特征。
“美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在2006年底又重新成為熱議話題,由于次貸危機的逐步爆發并擴大,有四份比較鮮明的建議,分別來自Glenn Hubbard 和John Thornton(2006);Michael Bloomberg和Charles Schumer(2007);USCC(2007);FSR(2007),四個建議反映了當時美國監管體制的如下兩點缺陷:陳舊、嚴格、束縛:美國金融市場的競爭力由于上世紀30年代建立并且無大幅修改的監管框架而束縛,并且在2001年前后安然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財務舞弊,頒布的為監管欺詐公司以及證劵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其監管環境和法律法規嚴格,而且讓人難以無法揣摩使美國市場公開發行股票(IPO)下降,美國資本市場競爭力遭受挑戰,外國對美國資本市場望而生畏。目標多元、易沖突的結構性缺陷:“碎片式”特征縱向上表現為美國聯邦政府與州政府的雙重監管,在橫向上則體現為各專業機構的分業監管,是一種典型的“多邊監管”。FSR的“美國金融競爭力的藍圖”分析了產生一系列監管沖突、監管套利的原因,聯邦和州監管由于所處的地位不同,產生的想法不一就容易發生沖突,嚴重影響到了美國在與其他國家競爭時的實力,使其競爭力處于弱勢地位。美國在實行新資本協議比歐洲國家遲兩年時間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F代金融監管改革歷程。
二、現代金融監管構架改革藍圖
為了增強監管的靈活性,放松過細的監管規則,2008年3月31日公布了較為復雜、嚴格的《現代金融監管構架改革藍圖》。該藍圖針對上述的兩個缺陷中,關于缺乏有效競爭缺陷,對美國金融監管體制進行重建、更好的管理金融風險。
在長達218頁的藍圖中,提出分別從短、中、長期提出目標改革:短期目標主要是針對次貸危機中美國住房抵押金融市場監管缺失,除了強化對金融監管系統的風險監測力度,還要注意對消費者和投資者進行前面的保護,實現金融與市場的完美結合,提高美國金融市場在國際上市場的競爭地位,還賦予了Federal Reserve system監管權力,對其他不從事銀行工作的機構進行實地監管,當信貿市場出現停頓貿易危機時,對于銀行開放的具有流動性業務的“貼現窗口”聯邦儲備銀行利用上調貼現率來規范了這一借款現象行為,保障了金融體系的流動性,最后為了實現高低押貸款過程中信息的公平性、安全性,以及加強聯邦法律機構在進行房貸時運用法律的規范性力度,《改革藍圖》提出了預制這一現象的組織。在美國監管制度的改革中期,實現了美國金融管制體系的不重復性,加大了金融體系管制在市場上實施的可靠性。由于抵押金融市場競爭激烈,發展迅速,儲蓄章程(Thrift Charter)顯得十分陳舊,予以廢除,納入國民銀行章程,根據聯邦對存款的保護以及監督來對保險業制定規章。構建最為完整的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最終目標,也是一個比較長遠的奮斗歷程,這就需要增強美國在金融市場上的競爭地位,提升美國在金融界的地位,體現在設立的三個不同的監管當局:Market Stablility Regulator(市場穩定監管部門);Prudential Financial Regulator(審慎金融監管部門);Business Conduct Regulator(商業行為監管部門),三部分的建立使金融領域中的市場監管較為嚴格,交易所獲的信息完全,商業之間的經營有條不紊,充分體現出了其公正、公平性。
由于對其的重視,G20峰會即將召開以及迎接金融危機沖擊、增強消費者和投資者信心。在藍圖的長期目標——即對金融監管框架的改革基礎上,出臺了《金融監管改革框架》以及在隨后3個月后出臺的奧巴馬政府公布的“金融改革白皮書”——《金融監管改革:新基礎》,這是自1932年以來最大規模的金融監管改革(僅次于2010年《金融改革法案》的出臺)奧巴馬政府在次貸危機中所提出的金融監管體系存在著許多的不足,根據不同的機構所做出來的方針政策都不符合實際情況,所以顯得結構不完整。從監管機構的重新定義和職能分配來看FRR,我們不難發現這次改革有兩大核心內容,一方面是將美聯儲打造成一個“超級監管者”,另一方面是要在消費者金融體系上建立安保機構,使其在監管機構上具有一定的地位,擁有能超越美國聯邦儲蓄的監管權力。FRR政策可總結出幾點監制管理方向,一方面是加大美國聯邦儲蓄的監控范圍,對所有可能構成金融危機的機構都要進行監管,甚至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也不能放過,增強其監管的力度;然后就是對投資者、消費者的利益保護,例如建立消費者金融保護機構,在商業經營方面要求嚴格遵守行業行為標準,商業產品制作要做到安全,無欺騙,監管嚴懲非法金融機構;再者就是監管部門的建立,建立金融監管委員會實現部門與部門的相互協調來對銀行進行監管,再建立一個銀行專屬的監管機構,只負責對銀行進行監管,兩個部門相互依靠,相互互補,對美國如今的組織進行缺陷上的彌補;最后就是加強政府在金融危機上的使用權力,使政府在遇到金融危機時可以獨自策劃危機處理方案,提高財政部門的決策地位,廢除舊體制在金融危機上的使用,全面提高金融監管力度。進一步強化政府對金融危機的干預能力,使政府能獨立決策,自主運用反危機政策工具,使財政部在反危機中擁有比美聯儲更高的決策地位。美國金融監管此次改革后框架圖(如圖1)
從FRR中可以發現,美國監管體制改革雖然是以美聯儲為“中樞神經”,賦予美聯儲極大的權利,跨行業監管機構,但是始終是由奧巴馬政府財政部制衡,變成了一個整體的監管當局。很顯然,FRR的改革方案一定會帶來很多不同意見的討論,儲蓄銀行是否應該授予美國聯邦過高的監管權力以及過分監管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都是其議論的對象。次貸危機的發生,部分原因歸結于銀行采用的低利潤制度,使美聯儲沒有實際經濟的支撐,造成房地產的破產,引發了全球的金融危機。美聯儲在監管上不能行使好自己的本職,現如今更加過度授權,央行的獨立性將會被剝奪,容易構成通貨膨脹,會對美聯儲的低通脹構成威脅。2010年6月《金融監管改革法案》草案通過,核心內容仍然是延續奧巴馬政府白皮書的政策,并限制金融機構從事高風險的金融業務,禁止商業銀行直接交易高風險產品,限制金融機構的經營規模過大,但是也對白皮書以及藍圖都協調了監管權限,例如:美聯儲的監管權限有所調整,加強了對美聯儲權力的監督和審計。另外美國金融監管機制也進行了改革:新設了四個金融監管機構;為表1所示。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并表監管,其中包括對《銀行控股公司法》(BHCA)修訂,授予美聯儲system risk regulator(系統性風險者)權力,最重要的部分是對一級金融控股公司(Tier IFHC)制定規則、標準;建立金融市場的全面監管體系;加強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的保護。
三、美國監管體系改革簡析
《現代金融監管構架改革藍圖》對美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來說是一個契機,也是一個突破,說明了其機構的監管在進行一個很大的轉變,行為規則逐漸走向監管目標的導向,監管系統設置細到業務服務理念上,對監管體制進行一個全新的認識。在改革藍圖中美聯儲監管權力的合并是其最明顯的一個特點,使美聯儲具有跨業監管的權力,加強了美國政府重視對監管重疊改善的意識。
在我看來,金融監管改革一系列的計劃是三方博弈的結果,這三方分別來自奧巴馬政府、學界,私人機構和市場參與者,得到重大改變的部分一方面是美聯儲方面:雖然說在監管方面美聯邦賦予的權利比較大,其監控范圍擴大到非銀行金融機構,但是美聯邦在消費者保護上所制定方針意味著其某些權力就不能再使用了。美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改革要及時對美聯邦出現的狀況提供資金,要經過財務部的同意,這樣美聯邦的獨立性將會被損害。對其監管權力擴大同時又緊縮,說明了在次貸危機后,人們對美聯儲喪失了一部分信心,但又不能在某種程度上的依賴美聯儲的矛盾心情,美國的監管改革雖然僅經歷時間不長,但確有實效,在聯邦體制下,美國現行的監管體系雖錯綜復雜,但原存在于其結構中的缺陷——目標重疊以及嚴格束縛,都得到了改善。美國在金融監管改革中,還需跟隨著金融市場結構的變化繼續改進。
參考文獻:
[1]包明友.美國金融監管改革路線解析[J].中國金融,2009
[2]陳斌彬.危機后美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述評——多邊監管抑或統一監管[J]法商研究,2010
[3]張岳.淺談金融危機對金融創新監管的啟示[J].中國學術期刊,2009
[4]全先銀,閆小娜.美國的金融監管改革[J].中國金融,2009
[5]王松奇.矯正市場失靈、政府失靈與公共失靈——簡評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方案[J].中國學術期刊,2009
[6]陳柳欽.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方案的循序漸進[J].武漢金融,2010
[7]祁斌.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歷程、內容、影響和借鑒[J].金融發展評論,2010
[8]畢吉耀.重塑美國金融監管體系[J].中國金融,2009
[9]劉喆.中美金融監管體制的對比分析[J]中國市場,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