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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行監測是企業自行組織,自行開展的環境監測活動。在這個活動中,企業的目的是要充分了解企業自己的排污狀況,治理污染的設施的運行情況和周圍的環境的了解情況。一般情況下有兩種方式最為普遍,一是企業自己安排相關的技術人員,自己選定需要監測的場所,動手安裝監測環境污染情況的設施;還有一種方法是委托別的有這方面的能力的機構來幫助自己進行監測。企業在自行環境監測的時候要隨時關注安裝的自行監測設備,保證其能正常運行,要按照相關的規范對監控設備定期的巡檢,定期的維修,定期的保養,定期的校準,定期的校驗。
二、我國企業自行監測制度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自行監測制度主要在企業的監測能力偏低,監測指標不完善,法律對一些違法的行為沒有做到嚴肅細化追究,在信息公開透明和后果恢復不盡人意等幾方面存在問題。
1、法律對違規行為過于仁慈
就罰款一項來說,罰款最高達到10萬元的在我國企業中占到72.6%,最高達50萬元的在我國企業中占到16.6%,80%的企業罰款數額沒有超過一次兩萬元。在這種情況下自行監測污染的花費要比被罰款的數目大得多得多,很多企業寧愿坐等罰款。而在追究違法責任人的時候,僅僅只是追究企業,勒令企業停止進行違法行為而沒有直接追究企業責任人的直接責任,這就對企業責任人來說沒有起到嚴厲震懾的作用。
2、對自行監測的認識不足
在大眾意識里,監控監測仍然還是政府的工作范圍,在整個監管的范圍中企業自身所扮演的角色往往僅僅是被監控的對象,其自行監測的能力職責并不為人所意識到。而對于企業自身來說,企業自行監測需要監測人員具有強大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力量,需要企業的設備正常運作,需要監測的標準統一,需要監測的頻率一定,還需要公布信息及時且完整。
3、信息公開不夠透明
就企業本身來說,企業不愿主動公布相關的監測信息,因為公布信息意味著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何不合格的,超標的,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都不能存在,也許還會花費巨額來糾正和改錯,并且賠償后果。
4、后果恢復重視不夠
關于后果恢復的法律,就我國目前來說只有《水污染防治法》里有規定說讓企業在一定的期限里治理好污染的后果,如果沒有完成,企業將面臨關閉的危險。而在企業自行監測有關的法律法規則并沒有相關明確的規定。
三、完善我國企業自行監測制度
1、美國管理環境及企業自行監測的經驗
對于企業來說,他們有時并不僅僅是為了追求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而是對于繁復的法律法規本來就不太了解或是沒有及時地掌握。隨意環保部門在面對違規的行為時需要做到區別對待。對于一味追求利益的要運用法律的強制手段去遏制和震懾,對于不太清楚法律規范的要及時引導幫助其改正。美國的環境政策法中給予了群眾直接訴訟違法行為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群眾看到違規企業可以向環保部門提出對違規企業的訴訟,如果環保部門的監管力度不夠大,效果不夠明顯,那就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起到了監管企業和環保部門的雙重作用。
2、加強企業的環境信息公開意識
我國目前要想做到信息公開主要還是依靠政府部門,要想改變我國目前的現狀可以通過細化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工作的程序,讓政府人員能夠按著規定的細則及時地將掌握得企業排污的數據,環境質量目前的情況,重大的環境損害事件,環保計劃完成的任務以及完成的數據公開。如果遇到企業信息不及時的,不完全的,不真實的公開,政府以及環保部門要對其進行行政制裁。還有就是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也要重視起來。公眾監測能擺脫對企業公布信息和政府公布信息的依賴,擴大公眾獲得信息的渠道,有利于政府更好的行使職能,公司更好的履行義務。
3、加大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
我國目前對于違規的懲罰措施沒能起到實際的作用,僅僅只是對于環保的補助予以暫停,對信貸支持和保險費率予以建議減免等等。要真正落實企業自行監測除了高額罰款,還應該將監測結果是否公開和各項有關證件的發放和各項稅務情況聯系在一起,區別有心還是無意,突出追究的特征。
4、注意環境損害后的恢復
企業對于在運營時損害換進的做法必然是要承擔恢復環境的責任。但這法律的承擔不一定要在環境遭到破壞后的補救,而是在自行監測的過程中可以通過監測與治理相結合,對企業來說既是威懾也是撫恤。如果遇到環保部門命令企業承擔恢復環境的責任而企業不理睬的情況,則要追究具體企業的責任人,強制執行。
四、結語
【關鍵詞】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前言
人類的生存及發展是與環境分不開的,如今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也逐漸的增強了環保的意識。重視環保的同時,也更加提高了對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關注。如果想要完善環境監測工作,那么,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是十分必要的,一個健全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能夠使得監測結果準確、客觀,為制定改善環境的方法、措施帶來可靠的依據,從而也能夠達到環保的目的。所以,完善環境監測工作,需要不斷的強化環境質量監測管理體系。
1 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的現狀
隨著技術的逐漸提高及環保管理要求的增加,環境監測工作的難度及任務也在不斷的增加。一般來說,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是環境監測工作的關鍵部分,管理體系是否完善關系到環境監測工作的效果。所以,強化管理體系的建設對我國的環境監測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我國便開始了重視環境監測質量的管理建設,發展到今天可以說是獲得了一定的成績,很多環境監測站都已經達到實驗室質量的標準要求。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還存在一些問題。環境監測機構應該正視這些問題,積極尋找對策,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構建并強化更高水平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2 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的素質比較低,需要進一步的提高
對環境進行監測的工作,一般來說是比較的有難度,同時也是十分復雜的。所以要求監測的質量管理人員需要有較高的素質水平,要掌握有關的專業知識,同時也了解管理方面的需要注意的問題。這便需要一些高素質人才加入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隊伍。不過目前我國的環境質量管理的工作人員,專業素質水平還是比較的缺乏,換句話說這些人員的業務水平不是很高,管理人員素質水平不高,管理方面也不是很專業,因此導致沒有較高的管理效率,這樣的工作人員不利于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建設的強化。因此,如果想要不斷的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便需要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
2.2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依據我國的目前情況來看,雖說針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面已經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但是還不夠健全及完善。如果沒有足夠依據的法律法規,那么便會阻礙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面的工作的開展,影響到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水平。所以,要充實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使質量管理工作依據法律開展。
2.3 缺乏健全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如果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不夠健全,那么便會造成質量管理人員的任務不明確,這樣的制度會造成一些員工沒有較高的積極性,所以在工作出現問題的時候,這些工作人員不能夠主動的承擔責任。還有一個問題是,環境監測機構沒有反饋的制度,這樣會影響質量監督與管理的作用,沒有及時的監督,是不能夠依據環境的變化及問題,及時的調整工作狀況的,換句話說便是不能夠及時的依據監測的結果反映情況,針對環境的問題及時的應用有效的方法進行解決。
2.4 環境監測機構沒有足夠的質量管理意識
依據目前情況來看,在我國,一部分環境監測機構,還是沒有足夠的重視質量管理方面的問題,總的來說質量管理的意識還是不夠強化,比較弱。一些監測機構的監測只是為了能夠獲得實驗室及監測站的肯定,一旦通過了評審,那么對待環境監測的態度,便沒有監測前那般的認真,這樣的態度會影響監測的結果及水平。
3 強化構建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措施
3.1 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的水平及素質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水平的高低,關系到質量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管理人員的水平較高,那么便會提高管理的效率,如果管理人員的水平不高,那么便可能對整體的管理水平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要不斷的提高質量管理人員的素質水平,提高質量管理的效率,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比如說可以制定一些有關人才培養的計劃,對質量管理人員按時進行有關的培訓及教育,依據計劃逐步的充實管理人才的隊伍。要在提高質量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的同時,也要提高質量管理人員的學歷要求,同時重視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及思想道德。還有,可以在質量管理機構的內部也要建立獎罰機制,對工作認真能力強的工作人員進行一定的獎勵,對工作不認真的人員進行一定的懲罰,獎罰分明能夠調動質量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構建良好的競爭氛圍,提高管理人員素質的同時也能夠提高工作的效率。
3.2 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法律法規
如果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沒有有效的法律法規的作為依據,那么便會對環境監測的整體水平形成一定的影響。健全的法律法規能對環境監測工作進行有效的指導,也能保證質量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所以要不斷的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方面的法律法規。環境監測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展開工作,不斷的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3.3 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強化構建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還要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環境監測特點的制度。這種制度一方面要規定環境監測機構能夠把質量管理工作分到機構的每一個人,這樣能夠更加分清每個員工的職責,只有明確并了解了自己的職責,那么便不會在工作失誤問題出現的時候,互相的推卸責任,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即使出現工作失誤也能很快找到直接的負責人,及時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建立機動靈活的反饋機制,接受各方面的監督,根據反饋的情況及時調整工作,使環境監測的質量管理能夠應對不同的環境變化的要求,保證環境監測的質量, 為環境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導。
3.4 提高環境監測部門的質量管理意識
提高環境監測部門的質量管理意識,可以通過宣傳、培訓以及實際工作等多種途徑來進行。一方面可以通過加強管理層質量管理意識,帶動員工提高質量管理意識。因為只要質量管理的領導對工作重視了,那么便能有效的組織領導管理工作。所以每一個質量管理的領導都要將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地位,當作重點的工作對待。另外,也可以加強全體環境監測人員的參與意識,使所有員工都樹立質量管理的意識,在整個機構內部形成重視質量控制的氛圍。最后加強質量管理機構建設,設置專門的質量管理部門,配備專業的質量管理人員,創新管理理念。只有環境監測部門每一位成員都加強了質量管理意識,才能夠不斷的提高管理的水平及效率。
4 結語
綜上所述, 強化環境監測的質管理體系,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條件, 是環境管理的關鍵組成部分,是全面落實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方法及措施,面對我國環境監測技術比較落后的現狀,需要不斷的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逐漸的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加快環境監測技術發展的速度。
參考文獻:
[1]夏新,劉偉.中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之我見[J].中國環境監測,2007(1).
2.2加快環境監測體制的改革,準確定位環境監測機構的性質和工作準確定位環境監測的性質和T作,區別對待監督性監測和服務性監測。在現行的環境監測體制中,對污染源的監測定位為監督性監測,南環保部門的環境監測站承擔,屬于服務性質的環境質量監測也由環保部門的環境監測站承擔。新的環境監測體制可以考慮將一些服務性監測轉由社會的環境監測力量承擔,由環保部門監督其提供的環境監測的服務質量。
這樣有利于環境保護部門集中精力做好環境保護監督執法T作,樹立和提高環境保護部門監督執法的權威和地位;有利于明確相關方環境保護的責任,形成環境保護的統一戰線,有效地發揮各行業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作用,保證環境保護法規、制度、標準的貫徹實施;有利于減少環境保護部門和各部門以及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具體管理事務上的分歧和矛盾,加強同各部門與地方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快更好地促進環境保護的發展;也有利于基層環境保護部門擺脫目前不得不承擔環境保護責任的被動局面,降低因職能定位不準確帶來的風險。I5l同時,為了切實完成好全面加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按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項目開展例行監測,做好土壤調查、污染源普查、總量減排、區域補償等專項監測T作,完成應急監測任務等的政府監測職能,環境監測站理應處于一個有利的政治地位。因此,應該進行提高機構的地位和級別的嘗試。比如常熟和張家港兩市監測站就已率先進行了嘗試,先后提升為副科級單位完成監測站升級。同時,政府應加大預算,加大監測事業方面的投入,提高環境監測人員的待遇,實行全額撥款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比較全面的管理和監督,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顯然,通過進一步對環境監測體制的改革,使環境監測工作的性質和地位得到了重新的定位,也使監測站的政治地位從制度上和法律上得到保障。顯然,通過進一步對環境監測體制的改革,使環境監測工作的性質和地位得到了重新的定位,從而也為監測站政治地位的提高,工作人員待遇的優化提供制度上和法律上的保障。頭管理,嚴重影響了環境監測活動的進行。環境監測部門被多頭管理的局面、不夠獨立的性質,一定程度上影響著環境監測結果的客觀性。如受地方利益的驅動,反映環境質量和環保業績考核時,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預。這種缺乏行之有效的規范性法規和獨立的最高管理機構對整個監測活動加以監管,直接導致監測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的監測技術、方法和標準難以真正、有效地實施。
這種多頭管理的存在是有歷史原因的。在環境監測的發展過程中,曾經有過統一的管理機構,但是在環保部門的機構改革中卻把專門的環境監測管理機構撤消了,把環境監測的科研、標準、規范、法規、能力建設、業務管理等事項都分散到各個部門中去。所以才會致使沒有一個部門從總體上對環境監測從網絡建設、法規標準、質量控制、能力建設、人員培訓、數據的收集處理、傳輸分析和等工作進行系統的規劃設計和監督管理,也沒有一個部門能夠對環境監測工作從總體上負責。
1.4無統一、完整的且具有操作性的環境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和方法我國目前有監測權力的機關、部門和單位繁多,各個部門都有根據其相關的法律法規監測結果的權力。除國家監測局總站外,環保部、農業部、水利部、科技部、交通部、氣象局、一些大專院校、沿海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以及監測工程部門都或多或少地開展著與監測相關的監測、調查或研究活動,但其根據的標準和規范卻不盡相同,使得的信息從方式、內容、參照的標準都不相一致。l4l隨著環境保護工作領域的全面擴展,全國加大了環境監測的硬件投資,已經初步建立了以常規監測、自動監測為基礎包括技術裝備、技術標準、技術人才在內的環境監測體系,但是現行環境監測方法卻跟不上技術設備的更新及新的技術方法的需要,導致無論從監測方法的類別、數量,還是從監測方法的體系結構、技術水平等方面,都與實際工作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
1.5沒有建成有效的全國環境監測網絡在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面,對于不同功能的環境監測網絡缺乏系統的規劃和網絡功能設計;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軟硬件條件準備不充分,支持和約束環境監測網絡體系運行的法規、標準、制度和技術規范不完善和不配套;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管理的職責不清,上下各層級間的職責和任務混淆,嚴重影響環境監測網絡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四級環境監測站,也形成了一定的監測能力。但是,有監測權力的機關、部門和單位繁多,各個部門都有根據其相關的法律法規監測結果的權力。這些監測站并沒有真正形成有效的環境監測網絡和具備網絡運行功能,也滿足不了當前環境管理的需要。
2對策及建議
2.1加強立法,提高環境監測的立法層次和法現行的環境監測法律規定分散在各專門法規中,而且各部門的法規對環境監測活動的規定各有不同,有的甚至是相互沖突?!吨腥A人民共和圉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均明確賦予環保部門對我國水環境進行監督監測的職能。但2002年8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也規定水利部門應對水環境進行監測。這是明顯的立法沖突,導致兩個部門相互“打架”。由于各部門關于環境監測的法律規定相互矛盾,而且其他的環保法律法規的法律層次和地位也高于監測的管理辦法,使得各部門可以依據不同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開展監測活動。如環保部門按照環境保護法;而水利、氣象、海洋等部廣J按照水法、氣象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開展本部門的環境監測與管理活動。這直接導致我國的部分環境監測工作出現盲區或多部門交叉、重復管理,以致職責不明確。也是造成當前各部門、各行業的環境監測工作各自為戰,企業和社會監測放任自由,各層次的環境監測無序發展的主要原因。
1.2法律法規關于環境監測的性質和定位不準確在環境監測的定位方面,法律上關于環境監測的相關規定中,監測被定位為提供技術支持、提供監測結果的服務性單位。在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關于環境監測執法的規定,但是實際操作中,環境監測卻是執法的“尖兵”,毋庸置疑地參加了執法活動。這種在機制體制方面,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混淆,致使環境監測部門忙于服務性的監測收費和提供污染源監測的工作而忽視其最重要的監督性監測和環境研究的職能。這種環境監測的性質和定位不準確,沒能區別對待監督性監測和服務性監測,導致環保部門的有限監測能力不能及時和很好地為環境執法服務,難以發揮其“尖兵”的作用。[211.3環境監測監管多頭管理,各自為政在監管方面是對環境監測工作多頭管理,缺乏獨立的管理機構對其進行統一的、系統的管理和指導??h級以上環境保護部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監測質量進行審核和檢查,同時當地政府、技術監督局和上一級的環境監測站都有權力對環境監測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立獨立的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完善全國環境監測網絡國家應建立獨立的管理機構對其進行統一的、系統的管理和指導,使環境監測得到最大程度的獨立,明確環境監測監督管理的職責、相關的權力和責任,對現行的環境監測制度分階段分步驟地進行改革,組建并不斷完善全國環境監測網絡。
環境監測部門應逐步完善全國環境空氣、地表水、近岸海域、噪聲、生態遙感、酸沉降、沙塵暴、三峽工程等生態與環境監測網絡。對不同功能的環境監測網絡進行系統的規劃和網絡功能設計;加大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軟硬件條件的準備和投入,完善和出臺配套的支持和約束環境監測網絡體系運行的法規、標準、制度和技術規范,統一和規范實施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在監測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污染物項目時,規定任何部門或單位都應采用依法制定、現行有效的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和環境監測技術規范,保證環境監測工作質量和監測結果的準確性、可靠性和權威性,明確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管理的職責任務。
2.4加快制定統一的、具有操作性的環境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和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的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抓緊制訂采用各種先進監測技術的環境監測方法標準,解決監測方法數量不足、技術陳舊等問題,提高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技術水平。同時將對時間較長的現行環境監測方法標準進行修訂,并以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形式。新標準實施后,應停止使用已經廢止的標準和非標準監測方法,統一和完善具有實際操作性的環境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和方法。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建立統一的環境監測信息機制,以及定期公布重點流域和環保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狀況,使環境監測在環境管理工作中發揮越來越大作用。
3結論
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哨兵”和“耳目”,是環境執法的“尖兵”,它在環境保護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必須加快其法律體系的建立,提高環境監測的法律地位,規范環境監測的日常監測,建設和完善環境監測網絡,使其更好地為環保工作和社會服務。
目前使用的《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仍然是20世紀80年代由當時的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所頒布的條例,在經過多年的變遷后,陳舊的條例已不適用于現代化的環境建設中,更不符合現代化環境監測的要求。因此,應結合現代化環境監測的要求和特點,盡快修訂和完善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和保障系統,細化至每一個環節的環境監測細節,從而建立完整、健全的環境監測制度,在法律法規強有力的約束下和威懾下,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如,在相關法律的約束下,對監測機構中的資質、監測工作人員的資格、監測規章制度的制定、監測網絡的建立等予以明確、嚴格的規范,從而逐漸推行標注化建設,真正確保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規范性和穩定性。
2規范環境監測技術管理體系
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和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主要依據于環境監測設備的技術規范,因此建立有效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對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要想建立完善的環境監測技術管理體系,首先要加強對監測設備和科學技術的研究力度。目前我國雖已引進先進的監測設備,并投入到環境監測工作中。但新技術和新設備在投入使用的過程中,常出現新舊設備和技術使用方法不一的情況,舊設備和舊技術嚴重落后,跟不上先進技術的步伐。因此,要不斷加強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及時更新以往監測技術,掌握和跟進現代先進的環境監測技術;同時要盡快制定出新的技術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確保環境監測工作的合規性。另外,由于許多進口的新監測設備和技術在投入使用過程中,存在許多諸如監測方法不恰當、監測流程不完整、使用方法與設備不一等問題。因此,應制定和出臺進口監測設備的準入規章制度和技術審核制度,通過借鑒國外對監測設備和技術的管理經驗,結合我國環境監測的實際情況,從而制定出符合我國環境監測要求的準入制度和技術審核制度,規范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管理。
3提高環境監測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
環境監測工作過程中,質量監督員職業素養的高低決定著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高低,因此在選拔新人時,應選用工作能力較強、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等整體職業素養較高的人員擔任質量監督員的職務。而對于原有員工,應展開全方面的職業素養培訓,主要包括增強職員的監測技術、加強職員的相關知識涵養、提高職員的工作能力、培養職員的責任意識等,從而切實提高質量監督員的整體職業素養。同時還應強化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對職員的技術、能力和知識程度等項目進行嚴格考核,對能力較差、不合格的職員應給予相應懲罰并加強培訓力度,從而全方面提高質量監督員的職業素養和工作能力,不斷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水平。
4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機制
目前我國許多環境監測機構,都將國家規定的計量認證與國家實驗室制定的標準作為依據來進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根據規定和標準來進行環境監測是遠遠不夠并且行不通的,無法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因此,要想實現質量數據的真實和準確,則必須要確保監測設備的準確性、監測方案的科學性、監測地點的代表性、實地取樣的規范性、樣品保持的完整性與分析結果的合理性等,才能提出具有指導意義的環境決策。由此可見,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機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要實現創新,則必須要完善環境監測的監督體系,全方面監控監測工作的準備、采集、保存、檢測、報告等工作;還需建立靈活且有效的反饋機制,質控制度和標準應隨著技術的發展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要求進行適時調整,從而保證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有序進行。
5結語
1環境保護驗收監測難點
1.1勘察現場環境
勘察現場環境是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的第一步驟,現場環境勘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檢查排放污染物的生產企業,檢查影響環境問題因素,檢查污染環境的污染源,檢查處理環境污染的相關設備等諸多方面。對現場進行勘察時,要根據不同污染區域的實際情況,來監測現場環境的保護情況。在進行勘察時,要按照國家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環境的監測。但由于我國開展環境保護工作起步較晚,相關法律法規涉及的方面不夠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也不健全,且缺乏專職的環境保護機構和專業的環境監測人員,這就大大降低了現場環境勘察的工作效率,增加了工作難度,無法實現勘察環境現場的重要目的。
1.2環境監測技術
對現場環境進行監測需要利用環境監測設備。主要對易受污染的區域進行實時監測,檢查現場環境管理工作方式。在對現場勘察后,根據環境的污染情況進行全方面的監測,由此來看,勘察現場環境與監測現場環境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由于我國制定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相關法律法規時間較晚,環境監測技術還不夠完善,專業環境監測人員的技術水平較低,導致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中頻繁出現問題,降低了環境保護的監管力度,這也是環境保護驗收監管工作的難點。
1.3制定監測方案
在制定監測方案時要充分考慮環境污染地區資料的完整性,所收集到的環境污染資料是否符合監測的要求,環境污染地區的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完善、設備是否齊全等方面。在考慮現場環境保護措施時,還應考慮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情況,考慮環境保護措施的有效性。在制定環境保護監測方案時,沒有詳細分析環境保護的相關問題,致使制定出的監測方案不夠完善,在監測時容易出現漏洞,對環境的監測效率造成嚴重的影響。
1.4編寫監測報告
一般情況下,監測報告的內容包括對概述環境保護監測工作內容,總結環境保護監測工作,描述環境監測地區的基本情況,記錄該地區的環境污染情況,總結該地區的環境保護措施。最后,要根據環境監測地區的保護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其提出一些可行性強的意見。
2監測難點的解決方法
2.1現場勘查方面
在勘察現場時總會因各種因素限制了環境監測工作的實施,降低了環境監測部門的監管力度。為提升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的工作效率,國家及相關部門應制定出完善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條例,制定健全的規章制度,擴大環保機構的運作規模,設置專職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機構,培養專業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人員。截至2015年8月,貴州省已組織完成32個環境監測站,根據級別設立在不同的區域,但為了實現全省范圍內環境保護的驗收監測工作,貴州省環境保護廳又了關于環境監測站的推進方案,預計在2015年完成42家環境監測機構,從而滿足環境部門對貴州省的整體驗收要求,加大全省范圍內的監測力度。在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前,要詳細了解勘察地區的環境污染情況及勘察地區的運作情況,要求委托方提供相關的資料。在進行現場勘察時,要認真、仔細,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進行查看,要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2.2環境監測方面
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環境保護監測技術,將其與我國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的現狀相結合,創新出適合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測技術。在現場進行監測,要按照相應的工作方案進行監測。以貴州省為例,貴州省環境監測部門在進行實地監測時,是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貴州省的環境保護監測工作方案進行環境監測。在完善環境保護監測工作方案的基礎上,還需要提升環境監測人員的自身專業水平,使環境監測工作質量得到保障。在對現場進行環境監測時,要根據收集到的相關資料開展全面的監測工作,發現問題時,要及時與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及時對現場環境污染情況進行補救。
2.3監測文件的編制方面
在撰寫監測方案時,要根據我國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標準進行編寫,要符合環境評價報告的書寫標準。撰寫監測方案時,要根據環境質量的標準進行修稿或修訂,要根據全新的標準來編制;根據不同的環境污染情況,制定不同監測方案。在編制監測報告時,監測報告的內容要簡明,條理要清晰,要根據實際情況,客觀地反映出監測結果,保證報告的準確性。
3結語
關鍵詞:環境監測;問題探究
中圖分類號:B845.61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也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環境問題。在我國的環境保護過程中,環境監測部門的環境監測技術起著重要的作用。沒有環境監測技術作為支撐,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的工作都無法順利開展。在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進行中,沒有環境監測技術的支持,其工作必將舉步維艱。因此,環境檢測技術在環境保護的過程中不必可少。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環境保護水平還不夠高,我國的環境檢測技術還存在著很多問題。如何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是值得我們深思熟慮的。與發達國家先進的環境監測技術相比,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總體水平不高,生物監測技術也尚未得到普及。與此同時我國的環境監測在體制機制、經費投入、整體能力、隊伍整體素質、監測管理水平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環境監測技術存在的問題
環境監測技術不僅僅是我們保護環境的重要助力,提高環境監測技術也是提高我國環境保護水平最直接的方式之一。以下通過對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環境技術監測的法律法規等幾個方面進行分析,說明了我國環境監測技術目前存在的問題。
1.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和方法存在問題
目前我國僅對水資源、大氣等有限的環境要素開展監測活動, 對固體廢棄物、生物體等其他環境要素均未做到系統性的監測,從而缺乏對區域環境的整體性監測。在環境監測方面,我國除了檢測局和環保局之外,還有許多的相關部門,以上這些部門在環境監測中往往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和標準,因此監測出來的數據也往往各不相同,并且統計出來的數據也缺乏統一性的管理,這對于我國環境監測技術的發展存在著很大的影響。
2.環境監測技術的設備問題及資金問題
擁有適量先進的環境監測儀器是環境監測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重要前提。如果沒有先進的環境檢測儀器以及相關配套設備投入到環境監測工作中,環境監測工作往往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不能很好的完成環境監測的任務。此外,即便是擁有先進的環境監測儀器,如果沒有專業的技術人才和環境監測技術,環境監測工作還是無法順利開展。與此同時,由于環境監測設備的成本是昂貴的,再加上環境監測工作自身也需要相當一部分的經費,這就導致了我國在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中,往往遇到經費不足的問題,例如沒有足夠的資金對老化的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在新設備的購買中預算捉襟見肘等。經費不足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開展,也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技術的發展。
3.環境監測技術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問題
我國在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面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但是在環境監測技術方面的法律法規仍顯不足。目前我國頒布過的環境監測法律就只有國家環保局的《環境監測管理方法》。但這部法律的具體內容方面太過籠統,無法很好的滿足我國環境檢測技術發展的需要,并且法律本身過于陳舊,沒有根據新的形進行及時的修改,對于我國當前的環境監測工作的展開、環境監測技術的改進沒有起到實質性的幫助。因此已經無法滿足我國環境監測的技術的發展需求。
4.環境監測工作中的監測數據的不真實問題
目前我國的環境監測工作主要還是由政府部門管理,因此,有些地區的環境監測結果并不能反映當地環境的真實情況。例如某些城市的環保部門為了突出自己的工作成績而上報虛假的環境監測數據和不真實的環境監測結果,這對我國整體的環境監測數據的真實有效性都起到了重大的影響。目前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與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并不能完全的相適應。一方面是監測項目缺乏針對性, 對某些污染程度較輕的項目進行重復的監測,另一方面對我國在環境監測過程中對某些重要的有害參數缺乏有效地監測,因此造成我國目前的監測的指標體系評價較低,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環境監測技術問題的解決對策
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目前存在著許多問題,因此,我國應該在增加對環境監測技術的重視的同時對環境監測技術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解決。以下從四個方面出發,對我國環境監測技術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解決對策。
1.制定統一的環境監測技術標準
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部門應該以目前國際上的標準進行監測工作,并對國外成功的經驗進行合理的借鑒。并且對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制定應當注重統一性,從而更好的促進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這樣一來才能更好的按照我國的實際情況進行環境監測技術工作。這樣做不僅能提高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可實施性及可執行性,還能使環境監測技術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2.加強環境監測技術的相關立法
我國的環境保護問題已經迫在眉睫,因此,我們應當盡快建立起完善的環境監測技術的法律法規,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環境監測技術的規范性。國家應當頒布一些具體的關于環境保護法、環境監測法等專門的法律法規政策,并不斷的完善環境監測技術工作制度,使環境監測技術以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都能夠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使工作人員能夠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來進行工作。
3.建立高效的環境監測監督管理部門
政府應當建立一個環境監測監督管理部門,從而對我國環境監測工作進行合理的監管,并能對環境監測技術的監測數據是否是真實有效的進行監督,所以,我國應當建立起一個非常高效的監督管理部門,及時有效的對環境監測的第一手監測數據進行管理監督,這樣做的目的是保證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真實可靠性,并且能夠更好的發展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
4.對環境監測工作投入充足的資金
在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預算問題上,需要我國相關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與認可,然后借鑒國外相關的經驗,并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預算問題。同時相關部門也可以與社會各界進行多方面的的溝通,闡述環境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從而更好的引進資金來強化環境監測技術以及其他領域。通過合理的解決我國環境監測工作中的資金預算問題,可以很好的促進我國環境監測技術的發展。
結語
環境監測技術工作是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認真貫徹落實我國在環境監測技術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建設完善的環境監測技術體系,合理解決在環境監測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從而使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能夠邁向更高的臺階,并為我國人民創造出更加優越的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
[1]張震南.試論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資源與環境.2013,5(22):11-12
關鍵詞:城市環境監測;監測技術;監測設備;對策
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化的大力推進,人們對生活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環境污染問題也隨之產生[1-2]。自然環境是人們賴以生存的生活環境,環境的污染不僅影響到人民的生產生活,還制約著社會經濟的發展[3],所以對環境保護及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刻不容緩。城市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4],城市環境監測是現階段保護環境最為有效、直接的一種方式,城市環境監測與保護是城市今后可持續發展的途徑。故開展城市環境監測工作是必要的,但是城市環境監測技術仍存在著很多問題,科學、合理的解決這些問題是環境保護及管理的今后致力的方向。
1 城市環境監測技術存在的問題
1.1 環境監測站建設經費短缺
在近幾年的稽查工作中,發現由于受地方財政能力的限制或者由于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等原因,環境監測站的經費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環境監測站建設經費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城市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展開。城市環境監測具有周期長、工作復雜等特點,環境監測任務變得更加繁重,依靠傳統的監測技術和儀器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如果缺少了先進配套的檢測儀器,即使擁有專業技術人才和檢測技術,監測結果也可能精確度不高,甚至會出現適得其反的結果;此外隨著城市環境污染日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監測空間、監測頻率都有所提升,監測難度變大,以上情況都會使得監測站成本增加。環境監測站資金一旦不能夠及時到位,就難以使得整個環境監測運行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適應環境管理。
1.2 環境監測人員素質亟待提高
環境監測站的工作人員由于機制體制的限制,大部分人員都是干部,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并不多,這使得整個監測隊伍專業素質不高[5-6];對于監測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周期間隔較長,如遇突發事件,很容易造成相關技術人員無所適從,不能有效為環境突發事件提供技術處理;在一些地區,上級部門配送下來的專業儀器,因沒有專業人員的開發與使用,也就成為擺設品,檢測儀器的日常使用和維修也只是流于形式,也就是最基本的準備工作都沒有做好,綜上環境監測整體專業素質有待提高。
1.3 環境監測法律法規政策不健全
我國建立了許多城市環境保護法,但是針對城市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具體推出?,F階段頒布的環境保護及環境管理法律法規對于城市環境監測內容制定較為籠統,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受到阻礙,因此讓許多有歪心思的人員有機可趁,滿足不了當代城市環境監測所出現的狀況,趕不上時展的步伐。制定城市環境監測法是當下情勢所向,是城市環境監測規范化管理的保障。
1.4 環境監測數據及結果的虛假性
環境監測主要針對常規污染物因子,對于逐漸興起的新企業所產生的未知污染物按傳統測試因子并不能如實反映出污染狀況;其次有機污染物是對人類身體傷害最大的一種污染物,目前對其來源、數量、影響程度仍處于探索階段;生態監測作為新的一種監測手段,目前監測區域主要是地表水領域,并不能夠反映和代表整個生態系統,其監測方法也不完善以致數據的準確性難以得到保障;環境監測數據主要是政府部門主管,某些部門為了突出地方城市達標,上報的數據就缺乏了真實有效性,因此影響到整個國家的環境監測數據。
2 改善城市環境監測技術的對策
一個科學高效的環境監測體系是需要專業精準的監測設備,充足及時的經費,專業水平的技術人員等多個方面,就現階段城市環境監測存在的問題,提出改善對策。
2.1 針對環境監測建設投入大量資金
環境監測站是數據及信息的匯總處,只有保障了資金的充足,完善了先進的監測設備,招納了專業技術人才,提高了檢測技術才能夠保障環境監測工作有效順利的開展。資金的充足供應是環境監測的基礎,所以相關政府部門的支持是不可缺少的,政府部門了解情況后可通過與社會各界企業家的宣傳,從而引進資金推動城市環境監測的領域。同時應該加強各監測站之間的有效交流,實現站點之間的優勢互補,并避免重復建設浪費資源的情況發生,從而整體提高監測站的監測水平。
2.2 加強環境監測人員素質建設
環境監測部門應當定期展開關于監測設備、監測技術的培訓活動,具體領域應請具體方向的專家進行培訓講解,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優勢,其周期間隔應一月一次更為合理,避免工作人員因時間較長而對設備、技術的忘記;加強緊急事件的演習,通過演習更好的提高監測人員的心理素質,避免出現遇事無所適從的情況;加強和改進工作人員的法律法規培訓,加大監測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同時也要保證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待遇,在最大程度上發揮出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以此加強環境監測人員的綜合素質。
2.3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規政策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制度下,各地區經濟發展速度存在差異,應綜合各城市的環境條件、地理位置,確定出屬于國家層面上各地區必須遵守的總法規,同時也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出不同層次的城市環境監測法律法規政策;并在合適的時間推出有關標準體系,逐步建立和試行城市環境審計制度,制定強制性的環境管理規定和措施,實施依法管理和保護,用法律的來制止城市環境的惡化;同時政府應鼓勵人民、企業參與到城市環境保護中,通過多種宣傳方式提高人民的環境認識,了解每個人所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加強環境權益的責任感。
2.4 監督管理部門嚴格有效監督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一步發展,環境監測的儀器也在更新,我們在擁有先進的監測設備時,應該對污染物和廢棄物等標準進行配套分析方法的制定,確保分析方法的可執行性;擁有室內實驗室時,應充分利用,通過相關實驗取得質量控制,從而保證數據有效和真實;各級政府都應該把日常管理放到日程中,擔起自己的監督責任,同時也應該建立起監督管理部門,兩者同時發揮作用,做到嚴格的監督管理來確保環境監測技術以及監測數據真實有效性,更好的去發展和改善國家的環境監測體系。
3 結束語
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環境發展也應該是一個良好的趨勢?,F階段城市環境監測仍存在著監測站點建設經費不足,工作人員素質亟待提高,法律法規政策的不完善及監測數據存在的虛假等問題,通過企業資金資助,政府大力支持,人民主動承擔環保權益,加大城市環境監測內部工作人員素質的提高,監督管理部門的有效嚴格監督等方式以此確保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施行,建設出符合我國國情的環境監測體系,創造出更優越舒適的人民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
[1]胡康寧.環境監測技術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J].化工管理,
2015,10:96.
[2]肇啟君.淺議城市環境工程建設問題及對策[J].時代教育(教育教學),2012,4:24.
[3]毛宸潔,趙杰.城市環境監測方法常見問題及對策分析[J].科技與企業,2016,3:114.
[4]王保全.當前城市環境監測方法存在問題與對策建議研究[J].科技信息,201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