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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權益法
Abstract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that based on a company's investment strategy is to target investment units while format a kind of financial assets of the rights of the target unit.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business investment.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cluding the initial measurement follow-up measurement method for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which account for the conversion and disposal of content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has two critical methods including cost method and equity method and the conversion of these two methods is a key difficult.If can not correctly solve this problem it may become a means to manipulate profits. Accounting standards on the part of the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made important pro-modified with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 the revised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compared with the old standards the revised one is more comprehensive and more converge with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word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the cost method ; the equity method
一、引言
長期股權投資是企業基于其投資戰略對目標單位進行的投資,同時形成對目標單位權益的一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在企業的投資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按照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投資份額的大小不同從而擁有對被投資單位權益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分為成本法和權益法。取得投資后,如果投資單位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或者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達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投資在市場上無報價且公允價值得不到可靠計量,那么,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應該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除此之外,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應該采用權益法。當然,在持有投資期間,投資單位也會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擴大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份額,或者出售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由于投資方改變了投資份額從而改變了其在被投資單位擁有的權益,所以就出現了投資方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的轉換問題。如果取得投資后,投資方不能正確處理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的轉換,就可能成為企業操控利潤的手段,從而有惡意制造差錯的嫌疑。所以正確處理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的轉換對企業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及其轉換
企業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有兩種:成本法和權益法。成本法,是投資按成本計價的方法。權益法,是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后,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單位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
當企業對子公司投資或者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達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無報價且公允價值得不到可靠計量時,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均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進行投資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采用權益法核算。
企業在投資持有期間,因為各方面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其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由一種方法轉換為另一種方法。后續計量方法的改變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一)投資單位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后續計量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如投資單位原持有被投資單位1%的股份,由于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市場上無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故后續計量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后來,企業追加投資至20%,對被投資單位有重大影響,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
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無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實施共同控制,在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新增的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1、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2、對于新取得的股權部分,應比較追加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和當期的營業外收入。
根據上述調整時,應當綜合考慮與原持有投資和追加投資相關商譽或計入損益的金額。
3、對于首次投資后至追加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屬于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的,一方面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于原取得投資時至追加投資當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應調整留存收益;對于追加投資當期期初至追加投資交易日之間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屬于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二)投資單位因處置部分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后續計量方法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如投資單位原持有被投資單位60%的股份,由于對被投資單位能達到控制,故后續計量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后來,企業出售了部分投資,使投資份額降至20%,對被投資單位達不到控制但有重大影響,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
首先應按處置比例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在此基礎上,應當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在權益法下我們只認一個公允價值,那就是購買日的公允價值,因此,對于處置或收回投資時點上,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我們無關),屬于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估產投資的賬面價值;屬于投資成本小于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
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處置投資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于原取得投資時至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扣除已發放及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和利潤)中享有的份額,調整留存收益;對于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至處置投資之日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調整當期損益;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三)投資單位因追加投資原因導致持股比例上升,后續計量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如投資單位原持有被投資單位20%的股份,由于對被投資單位有重大影響,故后續計量方法采用權益法核算。后來,企業追加投資至60%,能夠控制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核算。
(四)投資單位因收回部分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后續計量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如投資單位原持有被投資單位20%的股份,由于對被投資單位有重大影響,故后續計量方法采用權益法核算。后來,企業出售了部分投資,使投資份額降至1%,對被投資單位達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市場上無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核算。
其中,前三種情況在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的轉換時,基于其重要性原則要進行追溯調整,而第四種情況由于投資企業在收回投資后,其對被投資單位的投資份額較小,從重要性角度分析,投資企業的投資對被投資單位不具重要性,故后續計量方法的轉換不必進行追溯調整。
以下分別從這四種情況出發,舉例說明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轉換的會計處理。
三、舉例說明成本法和權益法的轉換
例1,A公司于20×8年2月取得B公司10%的股權,成本為900萬元,取得投資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8400萬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重大影響且無法可靠確定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A公司對其采用成本法核算。本例中A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20×9年1月10日,A公司又以1800萬元的價格取得B公司12%的股權,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20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后,按照B公司章程規定,A公司能夠派人參與B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對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轉換為權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對B公司10%股權后至新增投資日,雙方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B公司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實現的凈利潤為900萬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1)編制20×9年1月10日,A公司追加投資的賬務處理。
(2)編制長期股權投資追溯調整的賬務處理。
1)借:長期股權投資 1800
貸:銀行存款 1800
2)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
① 對于原10%股權的成本900萬元與原投資時應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840萬元直接的差額60萬元,屬于原投資時體現的商譽,該部分差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對于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在原投資時至新增投資交易日之間公允價值的變動3600萬元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360萬元(3600×10%),其中屬于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部分90萬元(900×10%),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同時調整留存收益;除實現凈損益外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270萬元,應當追加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同時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針對該部分投資的賬務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 36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70
盈余公積 9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1
② 對于新取得的股權,其成本為1800萬元,與取得該投資時按照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1440萬元(12000×12%)之間的差額為投資作價中體現出的商譽,該部分商譽不要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例2,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7500萬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權,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0000萬元,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僅有一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不相等,除此之外,其他可辨認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等。該固定資產原值為200萬元,已計提折舊40萬元,B公司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凈殘值為0,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A公司預計該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為400萬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為8年,凈殘值為0,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雙方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不考慮所得稅因素。假定A、B公司間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B公司2009年和2010年與該投資相關的其他相關條件如下:2009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40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變動為60萬元,分配股票股利200萬元。2010年B公司實現凈利潤為50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變動40萬元,分配現金股利500萬元。
A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出售B公司20%的股權,出售價款3000萬元。A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在出售20%的股權后,A公司對B公司的持股比例為40%,在被投資單位董事會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要求:根據上面資料編制相關的賬務處理。
(1)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7500萬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權,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7500
貸:銀行存款 7500
(2)、(3)、(4)、(5)、(6)
成本法下A公司不做賬務處理。
(7)2010年B公司分配現金股利500萬元。
借:應收股利 500
貸:投資收益 500
(8)A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出售B公司20%的股權,出售價款3000萬元。
① 結轉已出售部分投資的賬面價值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3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2500
投資收益 500
② 按照權益法核算剩余長期股權投資
由于5000(7500×2/3)>10000×40%(剩余投資賬面價值大于剩余投資部分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不需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明細科目金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5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5000
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和“其他權益變動”明細科目。
首先,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明細科目金額=[900-(400÷8-200÷10)×2-500]×40%=136(萬元)
調整“其他權益變動”=100×40%=4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136
——其他權益變動 40
貸:盈余公積 (136×10%)13.6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36×90%)122.4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
(二)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1、投資單位因追加投資原因導致持股比例上升,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因追加投資原因導致原持有的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轉變為對子公司的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例3,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3000萬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權,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0000萬元,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僅有一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不相等,除此之外,其他可辨認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等。該固定資產原值為200萬元,已計提折舊40萬元,B公司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凈殘值為0,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A公司預計該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為400萬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為8年,凈殘值為0,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雙方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不考慮所得稅因素。假定A、B公司間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B公司2009年、2010年其他資料如下:
2009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40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變動增加60萬元,B公司分配股票股利200萬元。2010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500萬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增加40萬元,B公司分配現金股利500萬元。
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4000萬元取得B公司50%的股權。至此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權,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核算。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相關的賬務處理。
(1)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3000萬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權,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3000
貸:銀行存款 3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10000×40%-3000)10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0
(2)2009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400萬元。
將被投資單位賬面凈利潤調整為各項資產、負債為公允價值下的凈利潤:
調整后的凈利潤=400-(400÷8-200÷10)=37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370×40%)148
貸:投資收益 148
(3)2009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增加6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24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4
(4)2009年B公司分配股票股利200萬元。
不做會計處理
(5)2010年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500萬元。
將被投資單位賬面凈利潤調整為各項資產、負債為公允價值下的凈利潤:
調整后的凈利潤=500-(400÷8-200÷10)=47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470×40%)188
貸:投資收益 188
(6)2010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增加4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其他權益變動) 16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6
(7)2010年B公司分配現金股利500萬元。
借:應收股利(500×40%)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200
(8)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4000萬元取得B公司50%的股權。至此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權,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核算。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4000
貸:銀行存款 4000
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①由于3000<10000×40%需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借:盈余公積 (1000×10%)1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0×90%)9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 1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3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 3000
② 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調整“損益調整”=[900-(400÷8-200÷10)×2-500]×40%=136(萬元)
借:盈余公積 (136×10%)13.6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36×90%)122.4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 136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其他權益變動)40
(2)因收回部分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下降,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因收回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無報價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應以轉換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礎。如投資比例由40%減持為1%的情況。
例4,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決權股份,因能夠對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采用權益法核算。2009年10月,甲公司將該項投資中的50%對外出售,出售以后,無法再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且該項投資不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確定,出售以后轉為采用成本法核算。出售時,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4800萬元,其中投資成本3900萬元,損益調整為900萬元,出售取得價款2700萬元。
則甲公司確認處置損益相關的會計分錄:
①結轉處置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銀行存款 27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成本) (3900×50%)1950
——乙公司(損益調整)(900×50%)450
投資收益 300
②將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轉入到成本法核算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2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成本)1950
——乙公司(損益調整)(900×50%)450
四、研究結論
長期股權投資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金融資產,正確區分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和企業擁有的其他金融資產,并能依據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進行正確的會計處理,對企業具有重要作用。會計準則委員會結合我國企業的具體實際情況和國際上的先進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不斷地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準則做修正?,F在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越來越符合經濟實質且具有可理解性,但對其調整還在繼續。我們要結合經濟事實和準則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持續探討研究,這樣才能使會計信息更大程度地服務于企業的利益相關者,使會計真正成為有效的經濟管理工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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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置部分投資時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下降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投資方會將原有的投資份額進行壓縮,導致話語權降低,致使無法控制被投資方時,此時,權益法就必須做為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的方法來使用。首先,被處置的投資部分應按照比例終止原定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在此基礎上,重新計算出當前投資部分在整體投資中的比例,整合出當前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購買當日的公允價值在權益法下具單一性,可以不予以考慮所處置部分投資過程中被投資單位的凈資產價值),即可以不對其賬面價值進行調整。但當投資成本縮水,無法保證原有投資份額時,應同時調整投資成本和留存收益。
二、對財務的主要影響
(一)給母公司帶來沖擊基于新準則的規定,母公司在對子公司進行投資時,要使用成本法,而在合并財務報表之后則必須用權益法調整。這一變化并不影響財務報表的合并和編制,但是卻影響著眾多母公司,特別是個別控股型公司的財務報表。成本法和權益法所存在的最大的區別就是在投資收益方面的確認方式。權益法是對投資企業凈損益做出改變后確認投資的損失或盈利,以達到長期的價值;而成本法則不受到被投資企業過去盈利或虧損的影響,確認投資收益也是在得到股利之后。當前,我國的上市公司中有一大部分的股利發放都達不到其實現的凈利潤。而改變了核算方法之后,如果子公司能夠一直保持盈利的狀態,母公司在對投資收益進行確認時依然運用成本法的話,相比于運用權益法來確認其資產總額和凈收益還有些許不足;但是如果子公司不能持續盈利反而一直虧損,這種情況則恰恰相反。這一變化,也使得母公司不得不對企業中原有財務指標作出相應的調整。
(二)過去的財務政策被迫調整1、對利潤分配做出改變實務中,凈利潤才是對母公司進行利潤分配的基礎。運用成本法時,在子公司的利潤分配十分低下的前提下,經營活動方面存在著收益不足等情況使得支出費用大于收益,新準則的規定還有可能導致母公司的留存收益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不能按要求實行分紅制度。但是為了符合國家的要求,使資本市場的預定效果得到滿足,企業就必須對其當前在子公司中推行的利潤分配政策做出明確的調整。2、調整籌資策略在新準則開始實施后,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的選擇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公司的經營狀況。公司的發展能力和償債能力等也會在原來的基礎上發生巨大變化。在新準則實施初期,與新準則存在利益關系的人必然會高度關注新準則的實施。因此,公司在面對這些債權人時不能慌亂,要耐心的進行解釋,并調整籌資方式、策略和規模。
三、結束語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權益法;比較;轉換
一、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簡介
1.成本法
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采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后,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成本法下,投資企業賬上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投資成本入賬以后,除非投資企業再次購入被投資企業的股份,或將購入被投資企業股份部分出售,或收到清算股利以及股票發生永久性跌價時,其長期投權投資賬戶的余額始終保持不變。被投資企業報告的利潤或虧損,投資企業都不予確認,直到被投資企業發放股利或分配利潤時,才作為投資收益入賬。
2.權益法
權益法是適用于長期股權投資的另一種會計核算方法。該方法是指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后,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根據這一方法,投資企業要按照其在被投資企業擁有的權益比例和被投資企業凈資產的變化來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賬面價值。
二、長期股權投資兩種核算方法的比較
1.應用基礎的比較
(1)成本法認為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和會計主體。投資企業只有在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以原有資產增減變動為條件的經濟業務,或對被投資單位稅后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要求權實現時,才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為實際收到或確定將收到的利潤或股利。
(2)權益法認為被投資單位是投資企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被投資單位的所有經濟活動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資企業的經濟活動,投資企業對此均應在活動發生時或年終進行會計結算時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則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從財務的角度不難推導出,非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一般應為投資額與市場利率的乘積,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無實質聯系;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最后則為所享凈投資額(所有者權益)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的乘積,體現了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的整體一致性。
2.應用范圍比較
在我國會計實踐中,核算方法的具體應用范圍通常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或會計核算制度的明確規定。根據會計核算制度的規定,如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實質控制權,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則應用權益法。而這個規定并不完善,它并未考慮長期股權投資在投資企業總資產中所占的比例情況。實際上,在這一比例較高的情況下,即使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難以使其對被投資單位產生實質性影響,但被投資單位的盈虧及資產的受贈等行為仍會在實質上對其財務狀況及相關指標產生影響。如果投資企業仍按前述規定選用成本法對相關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投資企業投放到相關長期股權投資上的那部分資產的運營狀況將得不到充分的披露,進而極大地影響到投資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使用權益法對相關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應是最優的選擇。
三、長期股權投資兩種核算方法的轉換
1.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1)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追加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①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②對于新取得的股權部分,應比較追加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增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和當期的營業外收入。進行上述調整時,應當綜合考慮與原持有投資和追加投資相關的商譽或計入損益的金額。
(2)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者與其他投資方一起實施共同控制的情況下,首先應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在此基礎上,應當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屬于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屬于投資成本小于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
【關鍵詞】淺議;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
對企業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力下降,由控制變成了具有重大影響,或者是與其他投資人一起實施了共同控制,從而影響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筆者通過舉例的方式進行解析轉換的過程,包括個別報表和合并報表層面。在投資企業的個別報表層面,首先將處置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予以結轉,在此基礎上,將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追溯調整為權益法,具體來說是由成本法核算的一步(被投資方發放現金股利,投資方進行賬務處理,否則不作賬務處理)變為權益法下的7步(即比較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在被投資方享有的公允的可辨認凈資產的份額作比較;被投資方實現凈利潤時投資方進行賬務處理;被投資方發生虧損進行賬務處理;被投資方發放現金股利時進行賬務處理;被投資方因其他原因導致所有者權益變動應享有的份額,投資方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其他資本公積,或者其他綜合收益;投資方和被投資方因為發生逆流交易和順流交易,投資方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這是整個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的核心思想,若將此處的會計處理全部弄清楚,后面的問題迎刃而解。在合并會計報表層面,按照2個層面進行處理,首先將原來成本法下的的處置長期股權投資追溯調整成權益法下的處置,因為合并會計報表編制的基礎是權益法而不是成本法,同時將個別報表層面的追溯調整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空買空賣。同時將原來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其他綜合收益相關賬戶的金額轉入到處置當期的投資收益。下面通過舉例的方式進行相應的解析:
2015年1月1日,甲企業支付600萬元取得乙企業100%的股權,投資當時乙企業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500萬元,商譽100萬元。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的凈資產增加75萬元,其中按購買日公允價值計算實現的凈利潤50萬元,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升值25萬元。2017年1月1日,甲企業轉讓乙企業60%的股權,收取現金480萬元存入銀行,轉讓后甲企業對乙企業的持股比例為40%,能對其施加重大影響。2017年1月1日,即甲企業喪失對乙企業的控制權日,乙企業剩余40%股權的公允價值為320萬元。假定甲、乙企業提取盈余公積的比例均為10%。
2015年1月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長 600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00
2017年1月1日: 在個別會計報表層面
借:銀行存款 48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600000×60%)3600000
投資收益: 1200000
對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會計追溯調整(把1步變7步,按步驟依次進行)
A:首先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和在被投資單位享有的公允的可辨認凈資產份額,原來40%的初始成本為240萬元,享有份額為200萬元(500萬×40%),通過判斷,屬于吃虧情況,不作賬務處理。
B:當被投資方盈利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00000
貸:利潤分配―― 利潤 180000
盈余公積 20000
F:被投資方因其他原因導致所有者權益變動應享有的份額,即其他綜合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1000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00000
在合并報表層面共分為2步,第一步在合并會計報表當中,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是權益法,而不是成本法,因此要將原來的處置部分進行追溯調整,然后再處置,同時與個別報表已處置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追溯調整。
A:對已處置的部分進行追溯調整,調整后再處置: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300000
――其他綜合收益 1500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50000利潤分配 300000
借:銀行存款 48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3600000
――損益調整 300000
――其他綜合收益 150000
投資收益 750000
借:其他綜合收益 150000
貸:投資收益 150000
B:成本法下處置:
借:銀行存款 48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600000
投資收益 1200000
C:追溯調整:
借:投資收益 300000
貸:利潤分配 300000
第二步:對個別報表層面已經追溯的長KS進行空賣空買
借:長期股權投資 32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700000
投資收益 500000
借:其他綜合收益 100000
貸:投資收益 100000
一、應用基礎的比較與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僅對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的關系有不同的認識,而且對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的認識也不相同。
成本法認為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和會計主體。投資企業只有在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以原有資產增減變動為條件的經濟業務,或對被投資單位稅后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要求權實現時,才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為實際收到或確定將收到的利潤或股利。
權益法認為被投資單位是投資企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被投資單位的所有經濟活動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資企業的經濟活動,投資企業對此均應在活動發生時或年終進行會計結算時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則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從財務的角度不難推導出,非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一般應為投資額與市場利率的乘積,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無實質聯系;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最后則為所享凈投資額(所有者權益)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的乘積,體現了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的整體一致性。
二、應用范圍的比較與分析
在我國會計實踐中,核算方法的具體應用范圍通常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或會計核算制度的明確規定。根據會計核算制度的規定,如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實質控制權,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則應用權益法?!镀髽I會計準則——投資》的相關內容還表明,當企業用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時,應使用完全權益法。雖然現行的行業會計制度并未就權益法的具體類型加以說明和限定,但從有關應用舉例及說明上看,所用的權益法應是非完全權益法。
在核算方法的具體選擇上,確定投資企
業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實質性影響是十分重要的。按《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的規定,是否具有實質性影響的標準是看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之間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如果存在則為有實質性影響,反之則否。從這一規定及相關說明來看,核算方法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投資企業對其在被投資單位可供分配利潤中所占份額的可控制程度。當這種可控程度較高,投資企業有權按自己的意愿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取得投資收益、或有權否決一切不利于自己實際取得投資收益的決議時,則傾向于采用權益法,反之,則傾向于選用成本法。
顯然,前述規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慮長期股權投資在投資企業總資產中所占的比例情況。實際上,在這一比例較高的情況下,即使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難以使其對被投資單位產生實質性影響,但被投資單位的盈虧及資產的受贈等行為仍會在實質上對其財務狀況及相關指標產生影響。如果投資企業仍按前述規定選用成本法對相關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投資企業投放到相關長期股權投資上的那部分資產的運營狀況將得不到充分的披露,進而極大地影響到投資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例如,我國大量上市公司即使盈利也從未進行過利潤分配,這就使得許多采用成本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的法人股東(投資企業)未能在其會計報表上反映出這部分投資的真實情況。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使用權益法對相關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應是最優的選擇。
三、應用過程的比較與分析
核算方法的應用過程就是對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相關變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過程,以及對股權投資差額的處理過程。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相關變動具體包括取得稅后利潤、發生稅后虧損。進行利潤分配、接受實物捐贈、出現法定財產重估增值以及產生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所謂股權投資差額則指取得股權的支出與其所代表的凈資產(所有者權益)之間的差額,前者大于后者為借差,反之為貸差。無論何種差額,在投資企業個別會計報表上是不作直接反映的。轉貼于
在成本法下,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相關變化一般都不進行確認,只有在投資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實際收到利潤(行業會計制度)或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時,投資企業才按實際收到的利潤或應當收到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股利”科目,貸
記“投資收益”科目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如被投資單位發生稅后虧損,或無利可分的情況下,投資企業不作任何反映。當然,這種只認盈利不認虧損的做法對投資企業單個會計報表而言,是有停謹慎性原則的;另外,通過不同的法規對同一會計事項規定了不同的確認標準,不僅缺乏規范性,而且違背了可比性原則。
在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前述相關變化均視同投資企業自己相應項目的變化,一旦被投資單位發生這些變化,投資企業就應進行恰當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投資企業應按其所占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反之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被投資單位實際支付利潤,投資企業應按實際收到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發生其它相關變化,投資企業應按其所占份額借記“長期投權投資”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在完全權益法下,不涉及到股權投資差額的分攤問題。股權投資差額為借差,投資企業應按本期的分攤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反之,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按我國規定,分攤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法,分攤年限借差不超過1O年,貸差不短于10年。
另外,如果涉及到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核算方法還會對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程序產生影響。按財政部《合并會計報表的暫行規定》,母公司(投資企業,下同)為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對子公司(被投資單位,下同)進行的股權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但這并不意味著只有權益法才會涉及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問題。按規定,當母公司直接待有一子公司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況下,母公司對相關股權投資可用成本法進行核
算,該子公司一般也不屬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但若加上通過其它子公司間接持有該子公司的股份之和超過50%的情況下,母公司仍應將該子公司納入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因而仍會涉及會計報表的合并問題,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需按權益法對該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進行調整。權益法下則不存在這一過程。
四、應用結果的比較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對會計核算結果將會產生不盡相同的影響。就投資企業個別會計報表而言,受到影響的報表項目決定于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類型及相關的會計核算規范。根據我國會計制度的規定,當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或發生稅后虧損的情況下,受到影響的項目為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收益以及由此決定的其它相關項目;當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發生其它相關變化的情況下,受到影響的項目為長期股權投資、資本公積以及由此決定的其它相關項目。而受到影響的程度則取決于被投資單位的盈虧狀況以及股權投資差額的性質。當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且股權投資差額為貸差時,長期股權投資的期末余額及投資收益的本期貸方發生額在完全權益法下將達到最大,非完全權益法下次之,成本法下最小;當被投資單位發生稅后虧損且股權投資差額為借差時,情況則相反;當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但股權投資差額為借差,或被投資單位發生稅后虧損但股權投資差額為貸差時,相關項目在不同核算方法下的大小還將取決于被投資單位盈虧的大小、股權投資差額的大小及其具體攤銷年限等諸多因素,情況十分復雜。這種狀況不僅導致了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的企業之間的會計信息失去可比性,而且會計報表的使用人也很難按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資料將不可比的數據調整到可比的基礎之上。因此,進一步統
[關鍵詞]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轉換
1成本法和權益法的理念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確定后,其后續計量的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方法依據的理念不同導致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的結果不同。
1.1 成本法的理念
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成本計價的方法,主要適用于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法依據的理念是法律形式重于實質的原則。從法律形式看,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是獨立的法人,除非被投資企業宣布分派利潤,否則其實現的利潤就只屬于被投資企業,而投資企業無法按照比例分享。因此,成本法決定了投資企業持有期間不需要對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變動進行會計處理,只有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才按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額進行會計處理。
1.2 權益法的理念
權益法是指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后,投資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隨著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金額的變動而變動的方法。權益法主要適用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
權益法依據的理念是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盡管從法律形式看,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都是獨立的法人,但是從經濟實質上看,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政策和經營政策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因此,股權代表的是股東應享有(承擔)的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金額的增加或減少,投資企業應該按照持股比例反映長期股權投資隨著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金額變動而變動的部分。
2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解讀
由于投資企業增加或減少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即成本法和權益法的相互轉換。
2.1 適用范圍
(1)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制的;
(2)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一些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的。
2.2 基本原則
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初始投資成本如何確定;成本法下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否需要調整;如果調整,如何調整。要解決上述問題,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轉換處理的基本思想是遵循追溯調整法,即假設從原取得的投資開始就采用權益法,把原取得投資采用成本法下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調整為權益法下的賬面價值。
2.2.1 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2.2.2 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的調整
比較該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確定是否需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2.2.1 追加投資導致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制的,應區分原持有的以及新增的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2.2.2.1.1 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原則
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大于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時,屬于通過投資作價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原取得投資時投資成本小于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調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賬戶;貸記盈余公積和利潤分配賬戶。
2.2.2.1.2 新增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原則
應按權益法處理,比較新增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如果新增的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按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如果新增的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按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同時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賬面價值)。
2.2.2.1.3 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原則
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新取得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于投資企業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部分,屬于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于原取得投資時至新增投資當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應調整留存收益,對于新增投資當期期初至新增投資交易日之間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屬于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
2.2.2.2 因處置投資導致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一些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的,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在此基礎上,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屬于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屬于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體現追溯調整。
對于原投資取得后至轉為權益法之間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的處理:
一、應用基礎的比較與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僅對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的關系有不同的認識,而且對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的認識也不相同。
成本法認為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和會計主體。投資企業只有在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以原有資產增減變動為條件的經濟業務,或對被投資單位稅后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要求權實現時,才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為實際收到或確定將收到的利潤或股利。
權益法認為被投資單位是投資企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被投資單位的所有經濟活動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資企業的經濟活動,投資企業對此均應在活動發生時或年終進行會計結算時進行相應的會計核算,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則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從財務的角度不難推導出,非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一般應為投資額與市場利率的乘積,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無實質聯系;完全權益法下相關投資的持有收益理論上最后則為所享凈投資額(所有者權益)與被投資單位個別利率的乘積,體現了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的整體一致性。
二、應用范圍的比較與分析
在我國會計實踐中,核算方法的具體應用范圍通常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或會計核算制度的明確規定。根據會計核算制度的規定,如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實質控制權,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則應用權益法?!镀髽I會計準則——投資》的相關內容還表明,當企業用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時,應使用完全權益法。雖然現行的行業會計制度并未就權益法的具體類型加以說明和限定,但從有關應用舉例及說明上看,所用的權益法應是非完全權益法。
在核算方法的具體選擇上,確定投資企
業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實質性影響是十分重要的。按《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的規定,是否具有實質性影響的標準是看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之間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如果存在則為有實質性影響,反之則否。從這一規定及相關說明來看,核算方法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投資企業對其在被投資單位可供分配利潤中所占份額的可控制程度。當這種可控程度較高,投資企業有權按自己的意愿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取得投資收益、或有權否決一切不利于自己實際取得投資收益的決議時,則傾向于采用權益法,反之,則傾向于選用成本法。
顯然,前述規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慮長期股權投資在投資企業總資產中所占的比例情況。實際上,在這一比例較高的情況下,即使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難以使其對被投資單位產生實質性影響,但被投資單位的盈虧及資產的受贈等行為仍會在實質上對其財務狀況及相關指標產生影響。如果投資企業仍按前述規定選用成本法對相關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投資企業投放到相關長期股權投資上的那部分資產的運營狀況將得不到充分的披露,進而極大地影響到投資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例如,我國大量上市公司即使盈利也從未進行過利潤分配,這就使得許多采用成本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的法人股東(投資企業)未能在其會計報表上反映出這部分投資的真實情況。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使用權益法對相關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核算應是最優的選擇。
三、應用過程的比較與分析
核算方法的應用過程就是對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相關變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過程,以及對股權投資差額的處理過程。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相關變動具體包括取得稅后利潤、發生稅后虧損。進行利潤分配、接受實物捐贈、出現法定財產重估增值以及產生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所謂股權投資差額則指取得股權的支出與其所代表的凈資產(所有者權益)之間的差額,前者大于后者為借差,反之為貸差。無論何種差額,在投資企業個別會計報表上是不作直接反映的。
在成本法下,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相關變化一般都不進行確認,只有在投資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實際收到利潤(行業會計制度)或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時,投資企業才按實際收到的利潤或應當收到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股利”科目,貸
記“投資收益”科目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如被投資單位發生稅后虧損,或無利可分的情況下,投資企業不作任何反映。當然,這種只認盈利不認虧損的做法對投資企業單個會計報表而言,是有停謹慎性原則的;另外,通過不同的法規對同一會計事項規定了不同的確認標準,不僅缺乏規范性,而且違背了可比性原則。
在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前述相關變化均視同投資企業自己相應項目的變化,一旦被投資單位發生這些變化,投資企業就應進行恰當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投資企業應按其所占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反之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被投資單位實際支付利潤,投資企業應按實際收到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發生其它相關變化,投資企業應按其所占份額借記“長期投權投資”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在完全權益法下,不涉及到股權投資差額的分攤問題。股權投資差額為借差,投資企業應按本期的分攤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反之,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按我國規定,分攤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法,分攤年限借差不超過1o年,貸差不短于10年。
另外,如果涉及到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核算方法還會對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程序產生影響。按財政部《合并會計報表的暫行規定》,母公司(投資企業,下同)為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對子公司(被投資單位,下同)進行的股權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但這并不意味著只有權益法才會涉及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問題。按規定,當母公司直接待有一子公司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況下,母公司對相關股權投資可用成本法進行核
算,該子公司一般也不屬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但若加上通過其它子公司間接持有該子公司的股份之和超過50%的情況下,母公司仍應將該子公司納入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因而仍會涉及會計報表的合并問題,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需按權益法對該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進行調整。權益法下則不存在這一過程。
四、應用結果的比較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對會計核算結果將會產生不盡相同的影響。就投資企業個別會計報表而言,受到影響的報表項目決定于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類型及相關的會計核算規范。根據我國會計制度的規定,當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或發生稅后虧損的情況下,受到影響的項目為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收益以及由此決定的其它相關項目;當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發生其它相關變化的情況下,受到影響的項目為長期股權投資、資本公積以及由此決定的其它相關項目。而受到影響的程度則取決于被投資單位的盈虧狀況以及股權投資差額的性質。當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且股權投資差額為貸差時,長期股權投資的期末余額及投資收益的本期貸方發生額在完全權益法下將達到最大,非完全權益法下次之,成本法下最??;當被投資單位發生稅后虧損且股權投資差額為借差時,情況則相反;當被投資單位取得稅后利潤但股權投資差額為借差,或被投資單位發生稅后虧損但股權投資差額為貸差時,相關項目在不同核算方法下的大小還將取決于被投資單位盈虧的大小、股權投資差額的大小及其具體攤銷年限等諸多因素,情況十分復雜。這種狀況不僅導致了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的企業之間的會計信息失去可比性,而且會計報表的使用人也很難按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資料將不可比的數據調整到可比的基礎之上。因此,進一步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