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6 16: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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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會計集中核算,是指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納入政府專門機構(以下簡稱“會計中心”)進行集中核算的會計工作組織管理形式。建立會計集中核算體制的原理,是單位資金使用權和管理權相分離,其性質是會計管理方式的改革。
會計集中核算的內容和遵循的四項基本原則:一是會計制原則。其基本內容是,單位不再設置會計機構,取消會計和出納崗位,只設報賬員。單位的會計工作,由會計中心安排人員在會計中心集中辦理。二是單位財務主體資格不變原則。其基本內容是,單位的資金使用權不變,單位原有的資金籌措渠道和債權債務關系不變。三是單位資金由會計中心管理原則。其基本內容是,取消單位所有的銀行賬戶,在會計中心的銀行基本賬戶下設立單位的分賬戶,對單位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單位的資金撥付和經費支出報賬事宜,需經會計中心同意后,由報賬員在單位的銀行分賬戶上辦理。四是會計中心負責單位會計工作原則。其基本內容是:單位的各項支出審批、憑證審核,以及會計資料的收集、立卷和保管由會計中心負責。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看出,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只是會計工作的責任發生了轉移,沒有改變單位的財務主體資格和財務責任,也沒有改變單位負責人的《會計法》規定責任。因此,無論是對納入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還是對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以及會計中心相對應的會計責任,以及會計中心相應的會計責任,都離不開政府審計的監督。
二、會計集中核算對審計的影響
1、對審計對象的影響。由于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沒有改變納入單位的財務主體資格和財務責任,只是單位會計工作的責任部分發生了轉移,所以,納入單位作為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被審計對象的地位沒有變化,單位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被審計對象地位也沒有變化。根據《審計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都應當接受審計監督,根據中央兩辦關于《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暫行規定》,在會計集中核算后,政府審計不僅要把納入單位作為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審計對象,把單位負責人納入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對象,同時還要把會計中心納入審計監督的對象。
2、對審計目標的影響。會計集中核算影響到單位部分會計責任的轉移,相應的影響到審計目標的調整。新的《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負有責任”。一方面,會計集中核算,與原有會計管理形式相比較,使得單位原有的會計利益的一致化和會計責任的完整化格局被打破。主要是會計和出納人員不現是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開展會計工作,而是依法、獨立的行使會計工作職責,如果出現了會計監督不力、核算不規范、甚至出現違反《會計法》和《審計法》的行為,會計中心及其有關會計人員要承擔相應的會計工作責任,這種責任是不能推脫的。另一方面,會計集中核算,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被審計單位及其單位負責人仍然負有完全責任。如果單位制造虛假的會計信息,提交虛假的會計資料,造成會計信息失真,會計核算不準確,單位負責人和財務主管人員則應承擔相應的會計法律責任,如果對審計結論的真實性造成了影響,還要承擔審計法律責任。因此,在審計中,審計不僅要查清被審計對象的會計責任,還要分清會計中心的工作責任,任何否定相應會計責任的獨立性,或者否定會計責任的聯系性,都不能算作完整的審計。因此,會計集中核算后,政府審計應當及時調整審計目標。
3、對審計內容和審計重點的影響。審計目標決定審計內容,會計管理方式決定審計重點。由于會計集中核算運作存在著階段性,決定著審計在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有所不同。會計工作移交階段。審計要把納入單位的財產清理、財務清理和會計移交手續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同時按照政府要求,審計要擔任好會計移交工作的“監交人”。會計中心運行初期。審計需要針對會計、出納不在納入單位工作,身份發生變化,情況不熟悉,會計核算與單位財務脫節,會計核算不準確的問題加強三個方面的監督:一是要圍繞與單位職能相關的專項資金和重點問題展開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執行國家經濟政策的情況;二是要圍繞單位預算內、外收入開展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的情況;三是要圍繞單位各項支出以及發放津補貼開展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有關會計集中核算紀律的情況。會計中心穩定運行時期。審計要對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情況實行全方位的審計監督,其目的是維護財政經濟秩序,保障會計集中核算體制的健康運行。
4、對審計方式和方法的影響。由于會計集中核算,與原會計管理模式比較,開展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在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增加了會計中心這個中間環節,它使得審計程序執行環節增加,審計方式方法得到調整。如,會計資料的收集和取得、審計方案的制定、審計準備、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形式、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的下達方式、審計罰款資金的收繳,審計決定、建議督促落實方式、審計的工作方法等都帶來了影響。對此,政府審計及其審計人員需要更新觀念,增強開拓創新意識,一方面要依照審計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審計,另一方面,要積極探索新的審計模式和審計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為會計改革服務。
三、審計應采取的對策
1、建立健全審計制度,為審計監督提供法律保障。為了支持會計改革,審計要建立健全與會計集中核算方式相適應的審計法律制度。以法規形式明確,審計機關有權依法對進入會計中心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同時,明確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法律責任;明確被審計單位的義務和責任;明確審計中會計中心的義務和責任。使得審計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依法審計。
2、規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會計集中核算方式下,更加需要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加強審計風險的防范。與原會計管理方式相比較開展審計,審計需要不再是從被審計單位提取會計資料,而是從會計中心取得被審計單位的帳薄,憑證等會計資料,審計在環節上、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上難度增大。取消了被審計單位的銀行賬戶、被審計單位失去資金管理權,也對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有否賬外收支、資金體外循環等問題的難度和風險。因此,執行審計程序,審計人員應當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審計對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同時也要抄送會計核算中心;履行審計承諾手續,審計應當與被審計單位和會計中心分別簽訂承諾書,承諾書的內容要符合針對性和合法性要求。二是審計報告要向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涉及相關內容要求會計中心有關人員參加;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在主送被審計單位的同時,審計機關認為需要的,可以抄送會計中心;審計對涉及問題的處理意見和處罰款額的收繳,由于被審計單位的資金集中在會計中心管理,這樣,在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后,審計應當要求會計中心積極配合審計決定的執行、審計處罰款額的清繳,以及審計決定和意見的落實。三是對會計中心業務質量方面的問題,審計機關應當下達審計建議書,并督促其進行整改。
3、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審計質量。為了適應會計改革和提高審計質量,審計要積極推行“一、三、五、七”的工作法。一是要實行審計立項的“一個改進”。實行對所有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周期安排、輪番審計的立項。二是建立“三位一體”的審計目標:即,通過對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活動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審計,達到查清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中心責任的工作目標。三是實行審計“五個結合”的方法;即,把單位的定期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等專業審計相結合,把審計與專項調查相結合,把賬面收支檢查與檢查單位內控制度審計相結合,把詳細全面審計與抽樣審計相結合,把賬內審計與賬外經濟活動檢查相結合。四是審計要突出七個重點內容的檢查:一是會計移交環節,二是會計中心會計核算管理環節,三是被審計單位財務“活”情況,四是專項資金、社會公共性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五是罰款、收費的票據使用、管理以及“收支兩條線”執行情況,六是固定資產管理及政府采購規定的執行情況,七是特別是要防止乘機亂發錢物,“三亂”回潮、小金庫,公款私存,貪污私分公款情況的蔓延,維護會計集中核算體制的健康運行。
縱觀國內外酒店行業,盡管中國的酒店行業近年來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管理理念的基礎上有著迅速的提高,但受歷史因素影響及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和國外領先現代酒店行業仍然有著明顯的差距。國際酒店業會計師協會在1986年曾出版了“酒店業統一會計制度”,以期現代酒店行業的會計核算體系可以實現科學化、標準化。統一會計制度的出臺,使得全球范圍內的酒店行業都有一個共同的標準,對于酒店行業市場資源的統一整合,相互借鑒發展,提高會計效率都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然而在中國,如今依然沒有一個行業內統一的核算標準,其目前采用的會計核算制度仍然是適用于大多數企業的制度。缺少了行業自身特點的會計核算,這就導致依據其所產生的會計語言不能為酒店行業提供真正的決策依據。國內籠統的會計報表,因采用標準不同,也無法和國際領先酒店行業進行比對,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國內現代酒店行業的發展。因此,盡快與國際接軌,結合國內行業的自身特點,采用國際標準的會計核算體系,是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現代酒店在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問題
會計核算貫穿于酒店管理的始終,對于酒店而言,會計核算可以有效保證酒店經營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財產安全。但會計核算是一種通過會計方式來達到財務控制,以期提升管理的科學方法,其并不能為酒店提供預防的目的。因為會計核算自身存在著局限性,在具體實施中常常會受許多無法預料的因素的影響,所以在制定會計核算制度時,應當充分考慮多種因素?,F代酒店會計核算制度的局限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內部腐敗導致核算失效會計核算的一條重要原則就權責發生制原則。實行權責分離,就是為了保證員工之間相互牽制、相互監督、責任明確。但在許多現代酒店中,由于內部腐敗,而產生了會計所得信息的不真實。例如,酒店服務生在收取了費用后,與收銀員共同腐敗,就會導致二者之間的制約變得形同虛設,在會計核算時所得到的信息來源也并不真實。沒有明確真實的信息基礎,會計核算的工作也最終也必然只能得到一個不真實的結果。
(二)人為因素導致核算失效會計核算在程序執行過程中,因為操作的人為性,在很大程度上會受到或有意、或無意的因素影響。以有意來說,如果執行會計核算的高級管理人員、虛報費用、私做報表等,都會導致會計核算從根本上失去了作用。酒店會計核算中,對于會計核算重視程度不高,錄用核算人員的門檻過低,導致一些特殊崗位的人員專業知識不扎實,無法勝任自己的工作,在專業問題上出現各種各樣的紕漏,再比如無意而言,稽核人員因馬虎或出錯,或者因為信息不及時等,都會影響會計核算程序失去其原本的效果,導致最終數據的偏差。
(一)風險因素
1.外部壓力。很多會計核算部門,迫于上級壓力以及應付考核,往往會采用一些不正常方式進行有針對性處理。例如,人為地對相關收支進行調整、故意進行虛假報告、對財務差錯進行一定程度的掩蓋等。有一部分人為了得到領導的贊賞或者突出自己的業績,也會對收入與支出進行人為的改動,而這種行為導致會計核算不能對真實的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的反映,危害極大。
2.個人私欲。很多人為了自身利益,想對企業公共財產進行非法占據。這種人既可能是會計核算部門的內部人員,也可能是外部的第三者,他們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有三種:對收入款項進行貪污、貨幣資金的盜取以及對貨幣資金的挪用。這三種手段又有多方面的表現,具體表現為對相關的會計憑證、回單進行非法的偽造,并使用賬務核對較少或者賬戶核對相對寬松的賬戶將企業的資金向外轉出,進而對企業或機關造成傷害。通過這些手段,對企業的資產進行非法的占有。
3.內控失效。目前狀況下,主要存在著兩種針對會計核算的監督思路,主要包括手工監督以及針對計算機系統的監督。但是在針對計算機的監督思路中,因為大型的核算系統構建復雜,在進行更新以及升級的思路構架中往往會產生各種不可預知的問題。這主要表現在跟系統進行搭配的制度體系沒有進行針對性完善升級,在這種過渡的階段當中很容易出現各種錯誤。這樣一來,就給一些心思不正的人帶來的便利,為他們提供了各種、中飽私囊的條件。
4.操作失誤。會計核算本身作業量極大,同時操作難度很高,會計在進行工作的實踐過程當中難免出現各種漏洞,比如:原始數據填寫錯誤、各種會計材料出現疏忽。而這些操作方面的失誤就會最終導致賬務記載與登記上的錯誤,進而使得相關的會計信息無法對真實情況進行有效的反映。
(二)風險載體
會計核算風險除了包含風險誘因以外,還同時包含了風險載體,而就風險載體而言,它主要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內容。
1.紙張憑證和紙張報告。在會計核算當中,這種非電子類的憑證報告就是最原始的信息承載物。它能夠對會計信息進行最為直觀的反映,同時,紙張類的憑證就是最為基礎的信息承擔者,在最一般的情況下,會計風險最終都會在憑證或者報告中予以反映。對于紙質憑證與報告這一信息承載體來說,其最關鍵的風險存在于以下這幾個方面:沒有效力的憑證、偽造憑證以及進行私自改變過的憑證。這樣一來,在進行結算的時候就容易出現糾紛、欺詐以及對資產的侵吞,使得會計信息的的真實性無法得到最基本的保證,最終給企業以及社會帶來十分巨大的經濟損失。
2.核算系統。這一載體主要是針對計算機系統監督控制方式而言的,對于核算系統來說,這種電子載體承擔著業務核算信息的負載功能,同時這也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這對核算的系統進行高效使用前提下可以使得整個會計核算的工作效率得到極大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會給當前的會計核算帶來更多的問題和漏洞。以銀行為例,目前狀況下,在銀行的會計核算工作當中都采用了全國性的大型核算系統,而這一核算系統當中又存在了多個分支機構,這些分支機構都是整個財務處理系統通過原始參數設定,對參數數據流動進行某種程度上的高效控制。但是在進行會計核算的時候,參數設置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參數有時候很有可能是錯誤的或者不合時宜的。這樣就會直接導致核算數據出現紕漏,并給財務人員挪用公款開辟了“綠色通道”,產生了風險。
二、投資平臺會計核算的監督方式與選擇
(一)手工監督與計算機監督
對于當前的手工監督來說,這是一種極其傳統的監督方式,這是一種通過人力進行各種高效操作的方式,以便達到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的監督功能。具體工作有:對業務憑證進行有效審查、勾對流水清單以及核對帳表等。對于計算機方式的監督來說,就是運用電子化的信息手段以及各種網絡技術進行高效操作來輔助完成會計核算的監督和實踐,在進行具體實施過程中主要是由錄入比對、自動比對、零時差控制以及對原始數據信息調閱等方式進行的。在預先設置規則的前提之下對違規數據操作或人工操作失誤進行處理。進行一定程度的批量校驗與排查。
(二)基于風險導向的手工與計算機結合監督
合理選用不同的監督方式對于會計核算業務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在進行監督的方式選擇時候,我們首先要考慮的是風險載體的處理,因為會計風險很大程度上就是出現在載體上。對于真實性憑證的處理風險時,手工監督占據了極其重要的地位。但是對于系列操作和大數據操作當中,計算機監督則更凸顯其高效的地位。然而,無論是手工監督方式還是計算機監督方式,兩者都存在著自己的優缺點,因此,在對會計核算進行監督時,應當充分結合實際情況,并在此基礎之上將手工監督與計算機監督結合起來,形成基于風險導向的手工與計算機結合監督方式。
三、投資平臺會計核算監督優化策略分析
我國城建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就會帶動園林經濟的發展,當代社會中,園林經濟已經在我國的國民經濟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對于居民生活環境的改善、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帶動我國國民經濟增長等方面都起著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墒钱斍拔覈鴪@林單位的會計核算制度依然存在著缺陷,園林經濟想要獲得持續健康發展,就一定要將這些缺陷有效地解決。
1.沒有完善的會計核算對象
會計核算對象不夠完善已經成為我國當前園林單位中主要的會計核算問題。比如,就園林成本核算的部分來說,僅僅是把核算對象局限于園林建設中所形成的經濟成本,然而并沒有將核算對象擴展到在經濟活動中消耗環境資源所形成的經濟成本。再舉例,園林單位在進行會計核算的過程中所具有的收益,僅僅只是把核算對象局限在市場中用于交換的一些貨幣性收益,往往會因為園林建設所帶來的各種生態效益以及社會效益沒有辦法被公正以及客觀地反映出來,就不被看作為核算對象。當前這種多變的客觀世界存在著很多的不確定因素,比如,建設單位面臨財政危機,瀕臨破產,這些現象都離不開財務人員的良好的職業判斷能力,同時這些現象都會園林會計核算對象的判斷以及劃分形成強烈的影響。這種不夠完善的會計核算對象會造成園林單位的個別成本以及個別收益與社會成本以及社會收益之間形成不一致的不良現象,最終就會導致園林建設單位之間出現不公平分配的不良現象。
2.沒有充分體現資本保全原則
現代企業管理相關內容要求企業在管理經濟時一定要有效地實現生產以及經營目標,并且使企業的資本保全得以有效地實現。園林單位中所擁有的會計核算體系并未將資本保全這一原則全面的體現出來。比如,在提取園林綠化的育林基金的過程中就沒有將資本保全這一原則充分地體現出來。除此之外,在對園林資產進行計價時并沒有對建設園林的時間進行充分地考慮,而僅僅只是考慮到在建設園林時產生的歷史成本對管理資本的影響。這就很容易導致簡單地將資產成本劃分成園林管理費以及資產成本這兩個部分。由此說明,當前管理園林經濟的方式忽視了因為時間變化等一些因素所具有的客觀存在性而導致貨幣價值發生的變化,僅僅是將園林建設所投入的初始成本進行了簡單的計算,沒有充分的將資本保全原則體現在園林經濟的管理當中也因為這一原因。
二、對我國新時期的園林會計核算制度進行探究
1.將成本意識樹立起來
管理施工建設中的項目成本的主要目的是借助管理成本的方式,使建設施工當中的項目成本不斷地得到控制并且有效地被降低,使最低的目標成本這一要求得以有效地實現。因此,在進行園林管理的過程中管理好項目成本,應該要對園林管理部門的項目經理進行良好的成本管理教育,除此之外,還應該采取一些相應的措施。只有在對園林進行施工建設的時候使員工的成本意識得到有效的培養,讓員工能夠意識到對于園林經濟的管理而言,有效地進行項目成本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才可以在園林施工建設的項目管理當中有效地貫徹以及實施項目的成本管理。
2.加強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對于林綠化建設企業的項目管理而言,園林建設中的成本管理是其中的一個子系統,成本管理這一子系統所包含的具體內容有,園林建設的成本計劃以及預測、對成本的分析以及會計核算、成本的考核等。在進行項目成本管理的過程中存在著很多有聯系的管理環節。成本預測是產生成本決策的基礎條件,而且,結合成本決策制定出具體的成本計劃。利用控制成本的方式來有效地監督成本計劃,從而使成本決策中的目標得以有效地實現。成本計劃的實施情況受成本會計核算的檢驗。所以,成本的考核過程能夠有效保證園林建設管理中的成本核算責任制得到有效地實施,同時還是園林建設工程目標得以實現的主要手段。在建設園林期間對其成本進行控制以及管理時,一定要對園林經濟的產生過程進行嚴格地把握,為園林的會計核算工作提供堅實的基礎。第一,在進行園林經濟管理活動的過程中,園林管理的相關部門應該有效地做好各種資料的統計、整理以及記錄工作。園林的生產經營以及經濟活動將由園林的原始資料反應出來。會計人員在園林施工建設的過程中應該對園林原始記錄的計算以及編制進行良好的掌握,同時還要對分析的方法進行記錄,對于園林的原始資料要進行及時并且準確的保管,有效地存檔以及傳遞相關資料,能夠將園林建設活動中的經濟狀況真實并且有效地反映出來。第二,想要在園林管理企業中實現最大的經營利潤,那么就應該對建設中主要材料所需要的成本進行控制以及管理,所以,在進行園林綠化建設的過程中,應該對苗木等綠化材料所需要的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并有效地將其降低,這對于整個園林建設的經濟活動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結語
一、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
它是指各單位進行會計核算應當遵循的基本規范、其它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1)對會計核算依據的基本要求?!稌嫹ā返诰艞l規定:“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保?)對會計資料的基本要求?!稌嫹ā返谑龡l第一款和第三款規定;“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會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薄叭魏螁挝缓蛡€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保?)對會計電算化的基本要求?!稌嫹ā返谑龡l第二款規定;“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的其他會計資料,也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p>
二、會計核算的內容
《會計法》第十條規定:“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2)財物收發增減和使用;(3)債權債務的發生的結算;(4)資本、基金的增減;(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7)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這是對會計核算內容的具體規定,
三、會計年度
《會計法》第十一條規定:“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边@是對我國會計年度的規定。
四、記賬本位幣
《會計法》第十二條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貨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边@是對我國記財本位幣的規定。
五、會計憑證
《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辦理本法第十條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件或音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边@是對會計憑證的種類、填制與取得、審核、更正的有關規定。
六、會計帳薄
《會計法》第十五條規定:“會計帳薄登記,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帳薄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帳薄。會計帳薄應當按照連續編號的頁碼順序登記。會計帳薄記錄發生錯誤或隔頁、缺號、跳行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會計帳薄的登記、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會計帳薄的登記、更正,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钡谑鶙l規定:“各單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帳薄上統一登記、核算?!边@是對會計帳薄設置、登記、更正以及違法設置帳薄等問題作出的基本規定。
七、帳目核對
《會計法》第十七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帳薄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帳薄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會計帳薄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帳薄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帳薄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边@是對帳目核對的規定。
八、會計處理方法
《會計法》第十八條規定:“各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有必要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边@是對會計處理方法的規定。
九、或有事項的披露
《會計法》第十九條規定:“單位提出的擔保、未決拆訟薄或有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說明?!边@是對或有事項的披露的規定。
十、財務會計報告
《會計法》第十二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依據經過審核的會計帳薄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并符合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提供對象和提供期限的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
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其編制依據應當一致。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提供?!钡诙粭l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边@是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組成、編制依據、注冊會計師審計、簽章程序作出的規定。
十一、會計記錄文字
《會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區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边@是對會計記錄文字的規定。
(一)綠色會計制度上的缺失
在環境保護方面,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相關法律規范,這些法律規范為我國的環保事業做出了不小的貢獻,但這些法律規范還不能構成我國環保法律的理論框架,還不成體系。此外,這些法律規范還不能與綠色會計制度進行有效的對接,沒有對企業規定強制性的環境使用信息披露制度,企業可以自行選擇是否對環境信息進行披露。
(二)綠色會計要素內涵還不明確
綠色會計在我國的發展史也只有二十多年時間,這短短的二十年時間的探索與研究并沒有使得綠色會計的概念被大眾所熟知,而基本停留在學術界的理論研究之中。這種狀況使得我國的綠色會計理論還很不成熟,而這就集中的表現在了我國綠色會計要素內涵還未形成統一的體系,分歧還廣泛的存在于這個研究體系中。再加之現行的研究環境的變化與人們關注點的轉移,傳統的綠色會計要素的內涵早已不能滿足這一變化。
(三)在我國綠色會計核算中信息披露不夠
首先,企業綠色報告的披露方式不科學、有效性差,披露內容適用范圍較小。在我國,一般社會公眾很少有機會了解企業的綠色會計報告,綠色會計報告的主要被使用者于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用于監管各個單位的環境資源核算情況,以及用于相關的投資機構的投資決策。這種現狀使得企業綠色報告的適用范圍狹窄、可靠性與透明度不強,不利于實現公眾監督。另外,由于缺少統一準則的限制與規范,企業很少將已發生某些綠色支出和綠色收入單獨的立帳。
二、在我國發展綠色會計的方法
(一)對綠色會計進行制度上的彌補
針對這一問題,我們應將重點放在對環境的保護與對資源的補償方面,調整或有計劃的建立一些法律法規,并使其與綠色會計相聯系,以實現與綠色會計制度有效的融合與對接,形成一個綠色環保的制度體系,不僅使環保部門、執法單位省時省力,讓正在或者將要實施的綠色會計制度的各個單位能夠受到法律的保護,并在正當利益受到侵害時能夠及時尋求制度上的支援,從而達到提高社會各部門工作效率這一目的。
(二)確定綠色會計要素內涵
針對綠色會計要素內涵不清這一問題,我們應拋開傳統的觀念的束縛,圍繞我們關注的經濟問題、環境問題、資源問題、法律問題等,并注重將這些問題進一步的結合,使其相互作用,在此基礎上重新分析、理解現行的會計要素,重新認識要素的內涵,并跳出已有的范圍的局限,進一步擴大其外延,進而通過更深入的對綠色會計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對綠色會計要素的內涵重新確定或做一些科學的改進,為綠色會計核算方法在實踐中的應用確定一個正確的方向與范圍,從而實現綠色會計在新時代背景下的新的突破。
(三)完善綠色會計信息的披露
針對綠色會計披露上的不足,首先,相關部門應出臺針對于綠色會計的會計準則,統一規范環境資源的核算問題,用制度的強制性保證綠色會計報告內容與方式的可靠性與透明性度,并進一步延伸綠色會計的目標,我們要強調經濟受托責任,但我們更要重視環境資源受托責任。其次,我們要呼吁企業提供可理解性更強,更針對于一般社會公眾的綠色會計報告,讓公眾真正成為企業的資源環境的處理方式和報告內容的實際的監督與評價人。
三、小結
(一)新稅務法明確的視同營銷收入范疇
國稅局相關通知中指出:企業有以下情況的處理資產,除開資產轉移至國外之外,因為資產的歸屬權在方式和本質上都沒有產生變更,可視作內部資產處理,不視同營銷明確收入,有關的資產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1.資產用在生產、制作或加工另一商品;
2.變更資產的形態、構造或特性;
3.變更資產的用處;
4.將資產在總公司和分公司間進行轉移;
5.上面兩類或兩類以上的情況的融合;
6.它類不變更資產歸屬權的用處。
(二)舊稅法明確的視同營銷收入范疇
企業將自身生產的商品用在建筑行業、非生產部門、捐獻、資助、融資、廣告、樣板以及員工福利褒獎等層面,應視同對外營銷處置。
(三)新老稅法的關鍵性區別
新稅務法明確視同營銷收入是以資產的歸屬權作為區別標志的;而老稅務法不但要權衡資產的歸屬權是否產生變更,并且還要權衡資產的特殊用途的變更。新稅務法與老稅務法在視同營銷明確范疇的關鍵性差異是:老稅法的視同營銷收入僅為本廠生產的商品;而新稅務法指的是資產,就其受體覆蓋的區域來說,要比老稅務法的覆蓋區域更大。
(四)會計核算及其影響
對視同營銷會計,一律不當成收入核算,而依照成本轉賬,由于視同營銷而產生和繳付的增值稅以及消費稅應同時歸入有關成本或消費賬戶。然而,因為新老稅務法對視同營銷的內容和范疇的變更,對以往視同營銷核算會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要精確核算企業的視同營銷業務,應從以下內容著手:
1.明確新老稅務法有關視同營銷的分別。例如:新稅務法將資產用作股票利息的分配,將其當作視同營銷收入。目前的會計核算將本廠生產或托付加工的商品分配給股東當作營銷收入處置,并依照商品銷售價格借記“應繳付股票利息”,貸記“主要經營業務收入”。與此同時,結轉商品本金和轉銷存貨。這與常規的商品營銷額處置是相同的。新稅務法將資產“用于股票利息的調配”的視同營銷也適合以上的核算方法。但是,本公司制作的商品或通過外部渠道購買的資產用于股票利息分紅時,應重視其差異性。
2.舊稅務法的視同營銷收入單指本公司生產的商品,新稅務法的視同營銷包含本公司制造的商品和通過外部渠道購置的資產,進而導致視同營銷收入的會計處理比以往牽涉的項目要廣泛。新稅務法盡管明確了將通過外部渠道購買的貨品應用于視同營銷處置,同時亦要明確視同營銷收入,并使外部渠道購置的貨品能夠依照購置的價錢明確營銷收入。所以,公司通過外部渠道購買的商品的視同營銷處理,依然可以采取成本轉賬的辦法,因為它的視同營銷收入是依照購置時的成本價格明確的。通常狀況下公司將通過外部渠道購置的貨品用在視同營銷上不會左右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稅賦的繳納的數額。值得一提的是,在新稅務法的準則中對于從外部渠道購置的貨品作為員工福利的視同營銷收入與視同營銷本質是相同的。舊稅務法明確視同營銷的貨品通常依照稅款繳納人月度同種類貨品的平均價格明確視同營銷收入(缺少月度同種類貨品價格或近段時期內的貨品價格的,依照組成計稅售價明確視同營銷收入),而新稅務法將從外部渠道購置的貨品依照購置的價錢明確視同營銷收入,該點不應忽略。
二、新稅務法視同營銷收入的涉稅處置
新稅務法明確視同營銷收入的項目和范疇不盡相同,所以牽涉的稅務處置也不盡相同,稅款繳納人員應注意下面的內容:國家稅務局規定:隸屬公司本身制作的資產,應依照公司同種類資產同時期的售價明確收入;隸屬通過外部渠道購置的資產,可依照購置的售價明確營銷收入。從價格明確的視角來說,假定公司用以視同營銷的本公司制作的資產為試用商品,并沒有同種類同時期的售價作為參考,稅賦繳納人員沒有辦法在該類狀況下明確視同營銷的售價和收入數額。這一點國稅局應盡快加以解決。此外,隸屬通過外部渠道購置的資產用于視同營銷,應依照購置時的售價明確收入。通常情況下,售價單指發票上寫明的金額,而會計核算的資產本金通常包含有關稅收,它被叫作購置成本。購置成本在一般情形下要比購置價格高,假定將通過外部渠道購置的資產用以視同營銷,則購置價格將作為視同營銷收入的核算憑據;若將已購置資本當成視同營銷成本,則該類視同營銷的處理會使稅款繳納人應交稅款不完全,從而形成偷稅漏稅的現象。稅款繳納人將通過外部渠道購置的售價當成視同營銷資本扣減,假定通過外部渠道購置的資產購置已年深日久,那么其以往的購置材料已經無法或很難找到,購進本金與購進實價間的相差金額不能妥善處置,會給稅款繳納人員的核算和稅款繳納制度的執行帶來麻煩。筆者的拙見是:國稅局與財政部可以擬定一個紅頭文件———對通過外部渠道購置的資產用于視同營銷的收入變更成依照購進時的資本來明確視同營銷收入,如此有利于稅款繳納人員的會計處理。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