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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范文

      時間:2023-06-08 15:46:55

      序論:在您撰寫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1篇

      關鍵詞:合同管理 考核 體系

      合同是企業從事經濟活動,取得經濟效益的橋梁和紐帶,同時也是產生糾紛的根源。合同管理工作作為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一環,越來越受到重視。建立一套適合我局自身需要又能反映合同管理工作水平的考核體系愈發重要。

      一、建立合同管理考核體系的意義

      (一)評價單位管理水平

      企業業務開展就是合同準備、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的全過程,因此,合同管理就成為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單位領導對企業有效管理的重要著力點和落腳點。對一個單位管理水平高低的評價中,合同管理內容的評價應該是一個重要指標。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合同管理考核評價體系對評價一個單位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法務機構的考核依據

      合同管理機構是從事合同管理的核心部門,它的有效運行對降低企業法律風險,提高運行效率具有重要意義。合同管理考核體系是對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如企業法律顧問、合同管理員等工作業績考核的依據。

      (三)指導工作查缺補漏

      評價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有效的合同管理考核體系既能夠用于指定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又能及時有效的發現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醒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整改,為今后的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二、我局原有合同管理考核體系存在的問題

      原有合同管理考核作為年終經濟責任制考核的一項內容,在年底組織實施??己藘热萆婕芭_賬是否完整;合同是否按規定及時上交等七個方面,每項如未完成扣除2%-10%分數。但隨著我局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尤其是OA系統和合同履行跟蹤制度的建立,原有的合同管理考核體系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目前合同管理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考核內容不夠全面

      原有考核對合同管理除了上述七個方面工作外,對制度建設、OA系統建設、合同用章等方面均未有涉及,不能覆蓋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部內容。

      (二)考核指標不夠細化

      如“合同跟蹤是否到位”,這項指標沒有客觀的評價標準;“合同簽訂是否存在明顯不規范的情況”,這項指標包括合同文本質量、合同是否按合同管理機構審核意見進行修改、是否及時簽訂書面合同等多項內容,這些指標如不細化,實際考核過程中不易操作。

      (三)扣分標準不能夠體現各項具體工作的重要程度

      原有考核指標除“合同管理工作是否存在由于工作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問題”扣5%-10%外,其余各項均扣2%。但各項指標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重要程度和完成的難易程度等是不同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在制定扣分標準時予以區別。

      (四)考核組織不夠完善

      原有考核僅在年終組織一次,時間間隔過長。此外,原有考核僅針對各單位進行考核,沒有很好地體現合同管理機構,尤其是合同管理的中心人物——合同管理員的勞動成果。

      三、合同管理考核體系建立的建議

      (一)完善考核內容

      合同管理考核體系可根據合同管理工作內容,從機構制度、資信調查、合同送審、文本質量、履行跟蹤、電子系統、檔案資料、合同報表、合同用章、特殊加分十個方面組織開展。

      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1、合同管理機構、制度是否完善

      (1)是否能夠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合同管理辦法。有適合單位自身特點的合同管理辦法是進行合同管理的前提條件,否則接下來的工作將無章可循。

      (2)當年是否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出臺新制度。鼓勵制度創新,結合自身具體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對策,對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有重要意義。

      (3)是否有合同管理員,以及合同管理員發生變更后能否及時向局合同管理機構通報。合同管理員是合同管理的中心人物,單位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管理事宜。

      (4)是否有文件明確合同管理員職責。只有明確了職責,才能讓他們明白該做什么,怎么做,有的放矢的做好管理工作。

      (5)合同管理員是否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國家設置了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并規定大型國有企業應當設置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中小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可以設置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也可以由某一業務部門同事承擔法律事務機構的職責,或者由企業法律顧問來履行期職責;非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根據經營管理和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需要設置法律事務機構或者配備企業法律顧問。

      2、合同資信調查材料是否詳實

      合同資信調查材料是否詳實、可靠,并能及時更新。資信調查是對合同相對人從事經營事務的主體資格、履行能力和履行信用情況的動態調查。它除了能為合同順利履行提供保障外,還能起到收集企業業務來源信息,并保證信息延續的功能,避免出現業務人員離職或流動導致業務無法接續的問題。

      3、合同是否及時送審

      (1)合同是否能夠及時送審或備案。合同送審和備案是合同日常工作的內容,它能保證單位領導和合同涉及的職能部門了解單位經營情況,并結合各自觀點就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見。

      (2)對合同管理機構實質性審查意見未予采納的是否予以解釋、反饋。對管理機構的意見執行情況要及時反饋,這樣才能避免合同審核流于形式,走過場。

      (3)因特殊情況并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未簽訂合同先進場施工的,能否盡快補簽合同。

      (4)是否存在未簽訂合同并未經分管領導同意而進場施工的情形。

      4、合同文本質量情況

      (1)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理,條款完整,不會產生歧義。本項主要是要督促合同起草人員提升法律知識和合同寫作水平,盡可能避免因文本表述不清、不完善引起的合同糾紛。

      (2)合同是否均有與對方名稱相對應的簽字、蓋章、簽訂日期、工期等。細節決定成敗,一些很簡單的問題如果不注意也有可能導致重大的損失。

      5、合同履行跟蹤情況

      合同管理不能僅就文本和檔案進行管理,而應該是以合同為中心,簽訂前、簽訂時、簽訂后三個時間段的立體管理。合同管理機構不能簽了合同放到一邊,要深入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因此我局建立了重點合同的履行跟蹤制度,要求各單位每月至少就2個合同進行重點跟蹤,深入工地,了解合同履行情況,提醒相關單位或人員注意催收相應款項,并及時參與合同履行過程中糾紛、矛盾的化解工作。這樣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接地氣”,才能真正為企業經營保駕護航。

      (1)是否及時上報重點合同履行跟蹤情況。

      (2)每月重點跟蹤的合同是否達到2個或2個以上。

      (3)能否及時提醒相關款項的催收。

      (4)對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糾紛能否妥善處理。

      (5)是否到工地現場跟蹤合同履行情況。

      6、合同管理電子系統是否完善

      目前,我局合同主要內容的登記、送審等工作均已通過合同管理OA系統進行。該系統的建立對縮短的合同審核時間,提高工作效率都有重要意義。下面兩項指標就是針對該系統管理情況評價而設定的。

      (1)是否實現全部合同均納入合同管理電子系統進行管理。

      (2)合同管理電子系統中應填內容是否完整。

      7、合同檔案資料是否齊全

      與合同相關的合同文本、資信調查資料、履行資料、變更解除合同資料、糾紛處理資料等是否齊全,并歸檔管理。合同檔案的管理十分重要,因為一旦發生糾紛沒有這些材料,訴訟甚至協商就將變成無源之水。這里要提醒的是,檔案資料除了包含合同文本外,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結算、對賬、說明、會議紀要等函件、文本也應納入合同檔案管理的內容。

      8、上報合同報表是否及時、準確

      合同管理報表是合同統計工作的重要內容,它能夠讓合同管理機構和單位領導動態了解單位合同的整體情況。因此完整、規范的填寫報表,并及時上報也應列入合同管理的評價體系。

      (1)能否上報合同月報表。

      (2)能否及時上報紙質半年報、年報。

      (3)上報的合同報表填寫是否完整、規范。

      9、合同用章的管理是否規范

      隨著各單位經營交往的日益頻繁,合同簽訂數量也逐漸增多,如果均使用單位公章將有諸多不便。因此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刻制合同專用章,并建立管理制度,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1)是否制作合同專用章并指定人員進行管理。

      (2)是否出臺合同用章管理制度。

      10、特殊加分

      (1)在制度創新、追討欠款、挽回損失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可適當加分。對理論創新或合同管理中取得直接經濟效益進行獎勵是十分有必要的。

      (2)當年撰寫合同管理相關論文獲得獎項或在刊物上發表可適當加分。鼓勵合同管理人員將心得體會以論文的形式進行交流,借以提升各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理論水平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能夠組織合同管理培訓活動或參加合同管理培訓活動的可適當加分。普法是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之一,在全局營造學法、用法的環境對合同管理機構順利開展工作是十分有益的。政策法規的不斷更新,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除了合同管理人員自學外,單位也應積極組織參加各類培訓交流活動,提升管理人員的各項能力。

      (4) 份數和金額加分。結合各單位考核期間內管理的合同份數和金額予以加分。

      (二)科學確定指標評分

      結合合同管理工作具體情況科學確定各考核內容的分值,并予以動態調整,具體應遵循以下原則:

      1、區分主次

      根據各指標的重要程度確定具體分值。如合同是否及時送審和備案、合同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關系合同質量及糾紛發生時是否持有相關證據的指標應加大分值。

      2、區分難易

      有些指標雖然很重要,但各單位已基本完成或比較容易完成,可適當降低分值。如制定合同管理辦法、出臺制度等。

      3、區分工作量

      如份數和金額加分,就應按各單位合同管理工作量的大小確定。我局有些單位一個季度可能只有幾份合同,有些單位則可能有幾百份合同;有些單位一個季度的合同幾十萬元,有些單位則會達到幾千萬甚至上億元,管理難度差別巨大,應區別對待。

      4、體現工作重點

      評分標準可依據考核周期內合同管理工作重點予以動態調整,如某個時期需要重點督促OA系統的完善,該部分就可加大分值比例;另一時間段,需要重點進行合同履行跟蹤,就可調整這部分指標分值。

      5、嚴格懲罰

      如施工后補簽合同或無書面合同的,應加大扣分分值,并不設扣分上限,對無視合同風險的行為進行嚴格懲罰。只有嚴厲的懲罰才能從制度上提高單位及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切實降低經營風險。

      6、提供加分依據

      有些指標如是否現場跟蹤,應要求提供進行跟蹤的照片等證明材料。特殊加分的應要求提供加分的具體書面材料等。

      (三)優化考核組織

      1、考核組成員

      由局合同管理機構牽頭成立考核組,有條件的可隨機抽取部分被考核單位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合同管理員參與考核。最終評分結果由考核組成員得分的算術平均數為準,其中抽取到的被考核單位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合同管理員應回避對本單位的考核。

      2、考核周期

      可結合實際情況每季度組織評價一次,可采用日常抽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

      3、考核結果反饋

      考核結果除了上報領導外還應通報各單位??己私Y果應包含各單位最終得分及排名情況、存在的主要不足、下一階段合同管理工作的重點及可能出現的分數調整事項等。

      4、明確獎懲

      要各單位明確列出一名合同管理員作為考核對象,依據考核結果對考核對象予以獎懲。同時,考核結果作為局年終對各單位合同管理考核的依據。

      第2篇

      關鍵詞: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現狀;對策

      一、企業經濟合同的簽訂

      (1)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雙方當事人在經濟合同的簽訂之前,需對雙方都有清晰、徹底的了解。如,對方當事人企業是否真正具有企業經營權、是否具備有效的法人資格、是否對合同的履行有充分的履約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誠信以及簽約人真實的法人身份或有效的法人委托權限等。在做到對對方利益的讓步時也要考慮是否符合自己的經濟利益需要;雙方都需有清晰的思路,對于雙方的各方面實際能力予以切實摸底,防止上當受騙和無效合同簽訂的發生;確保合同簽訂以后的真實有效性;與此同時在合同的簽訂時必須遵循我國的《經濟合同法》、《公司法》等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

      在簽訂對外經濟合同時,簽訂合同的主體必須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無法出席,則委托人必須持有有效的法人委托書等有效的委托依據。除此之外,其他非法委托人或超越權限人都沒有對外簽約的權限,簽訂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簽訂的格式要求

      在雙方經濟合同的簽訂時,除了采用正常的書面格式以外,還必須使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本進行簽約,兩者缺一不可。否則屬于無效合同。以上兩點遵循以后,在簽訂的內容上首要要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在對權利、義務闡述時須做到字字斟酌、語言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精確,不能含糊其詞,更不能有錯別字的出現。具體的注意事項如下:

      1.合同部首部分;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合同正文部分;注意: 產品名稱; 技術質量; 運輸方式及運費負責應具體明確; 交( 提) 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應明確; 價金必須執行現行的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價; 違約責任有法定違約金的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3.合同結尾部分;注意: 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等不合格印章。

      二、我國目前經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在經濟合同管理中關于合同方面存在的問題

      1.在企業經濟合同簽訂的實踐中,往往在合同的簽訂主體中出現一方當事人不具有簽訂資格或者超出其權限范圍,甚至還有根本就不具有簽訂合同的資本主體。

      2.在企業經濟合同簽訂的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對經濟合同簽訂條件認識不深,對于對方當事人及其企業調查不透徹,在合同的簽訂中沒有依照法律規定的期限格式辦理,簽訂草率,使簽訂的經濟合同沒有書面依據,合同內容不真實,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無法索賠,一些甚至還要向對方承擔責任。

      3.在企業經濟合同簽訂的實踐中,合同內容不明確,簽訂合同的條款存在漏洞,對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沒有明確規定,在對于有效履約的條款編制中規定模糊,甚至一些出現忘記規定,合同內容粗枝大葉,導致違約方使對方利益得不到保護。

      4.在企業經濟合同簽訂的實踐中,一些合同履行主體沒有按照合同規定嚴格履行合同簽訂內容,從而造成對合同不完全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后果,以至承擔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5.在企業經濟合同簽訂的實踐中,出現當事人雙方由于個人利益導致發生糾紛,在此沒有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沒有從客觀出發,去取得和保存有利的證據,致使自己處于不利情況。另外,也有一些人出于僥幸心理利用經濟合同來做違法活動。

      (二)經濟合同管理中有關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一些企業在經濟合同的管理中,沒有把經濟合同管理工作切實落實到位,而對于合同管理制度也過于形式化,對于管理的機構、人員因素等都沒有正規的定位。也沒有把經濟合同管理工作重視起來,認為合同簽訂完成就算大功告成,沒有把經濟合同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企業管理工作來抓,致使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無法滲透到企業生產、銷售、服務全過程中去。

      2.在企業的管理中,由于一些人情、面子關系問題,致使企業內部經濟合同的簽訂效率不高,很多時候達成口頭協議或基于對對方的信任而無書面協議等。

      3.在一些經濟合同的簽訂中,對于簽訂內容審視不嚴謹,簽約不正式,沒有經過經濟合同管理部門的有效制約。再或者在一些經濟合同的簽訂中雖然有合同會簽流程,但對合同內容編制不夠規范,使合同發生變更或解除的時候,產生糾紛的隱患很大。

      (三)在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經濟合同歸檔制度的缺乏使得很多企業簽訂的經濟合同在履行完畢之后便無檔可查,一旦日后發生合同糾紛,則使得企業處于被動的局面,對于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所積累的經驗教訓也不能得到有效的發揮, 同時也不利于企業整體規劃的實施。

      三、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對策以及經濟合同管理與ERP信息化的結合

      (一) 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體系

      企業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體系,是企業加強經濟合同管理,運用法律手段管理企業的必要工作。同時企業可以指定某個部門,如經營、計劃部門負責合同管理工作, 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在合同管理體制上, 可以采取歸口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即由經濟合同管理機構全面負責企業合同管理的各項工作, 對本企業的合同實行統一管理, 同時在企業各分部門,視需要設專職、兼職合同管理人員,分類專項管理相關合同。

      (二) 明確經濟合同管理機構和人員的職責

      1. 作為一個合格健全的經濟合同管理機構應做到:

      ①制定完善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②進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工作。

      ③對企業內部的員工進行專業和法律常識的普及。

      ④監督企業經濟合同的簽訂,對已簽訂的經濟合同做到應盡的審查義務,并向本部門的負責人匯報。

      ⑤在企業發生經濟合同糾紛的時候能有效的解決糾紛并使企業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維護。

      ⑥代表企業參加有關經濟合同的仲裁和訴訟活動

      2. 經濟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是:

      ①在職責范圍內,協助合同的簽訂人員進行合同的談判,協商。

      ②從法律的角度審查合同,防止合同中出現違法以及危害企業利益的內容。

      ③對合同簽訂后的履行階段進行監督,確保合同得到及時有效的履行,并對此過程中產生的糾紛以合理的方式解決。

      ④負責建立合同的保存檔案,總結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經驗教訓。

      ⑤制止非法的合同行為,同時在合理的范圍內規避合同風險。

      ⑥依法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三) 建立健全企業各項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機構應實事求是,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情況下建立完善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1. 經濟合同綜合管理制度由企業合同管理機構對企業合同實行統一管理,確定合同管理機構及其職責,規定合同管理原則和基本內容,規定合同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 規定合同管理人員和合同承辦人員的崗位資格要求, 及對合同管理人員與合同承辦人員的職責和工作進行考核獎懲等。

      2. 經濟合同分類專項管理制度由企業合同管理機構應根據本企業合同的種類和特點,在合同綜合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各類合同的分類專項管理制度。包括確定專項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及其職責,規定對管理人員的考核、獎懲等內容。

      3. 經濟合同授權委托制度

      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在對外簽訂經濟合同的過程中,必須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簽訂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權的人簽訂。被授權人簽訂合同,必須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書面委托書。在企業內部來說,人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擁有所需的資質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素養才能被授權,同時也保障了企業的利益。人所持的授權書必須嚴格按照格式書寫,應明確包括人姓名,單位名稱、授權范圍、期限,以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簽名并加蓋公章。人的授權范圍應結合該業務人員的業務范圍由合同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并報企業負責人批準, 授權委托書的印制應由合同管理機構統一管理。人外出簽訂合同應攜帶授權委托書,無授權或者授權不明時合同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可拒絕協助其工作。

      4. 經濟合同的審查制度

      鑒于經濟合同簽訂關系到企業諸方面的利益,且其簽訂的專業性以及法律性都很強,所以經濟合同的審查制度至關重要,尤其是對一些關乎企業重大事項的經濟合同,更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因此就要求經濟合同管理部門建立完善的經濟審查制度,一個完善的經濟合同審查制度包括企業各有關部門在合同審查中的職責、審查程序、審查內容、審查標準、審查時限等。

      5. 經濟合同的公證制度

      我國公證制度日益完善,作為市場經濟主題的企業應充分利用公證制度,在簽訂一些重要的經濟合同的時候進行公證,會使得合同的履行得到有效的保證,且一旦合同條款發生爭議或者糾紛,則可以有確切的維權依據。因此,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機構應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加強對合同公證工作的管理。

      6. 經濟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及經濟合同統計報表制度

      經濟合同專用章作為企業對外簽訂經濟合同時的重要依據, 應由專人保管、使用, 建立經濟合同專用章的使用檔案,并定期整理向主管領導回報,對濫用合同專用章的行為進行處罰。

      建立合同統計報表,對合同的各項條款進行詳細登記, 以便在合同的履行階段可以隨時掌握履行進度,及時把握合同對方的動向。主要有合同執行情況進度表、合同簽訂情況進度表。

      7. 經濟合同歸檔制度

      要制定嚴格的歸檔制度, 妥善保管經濟合同。合同依法簽訂后, 合同承辦人員應將合同正本交單位合同管理人員保管, 合同副本留承辦人員備用,必要時抄送、抄報有關部門。合同管理人員對已生效的合同要編號登記,逐個建立檔案,與合同有關的文件也要附在合同卷內歸檔。履行完畢的合同,按檔案保管期限保管。

      (4)經濟合同管理與ERP系統的結合

      ERP系統是指建立在信息技術基礎上,以系統化的管理思想,為企業決策層及員工提供決策運行手段的管理平臺。它是新一代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統,其核心思想是供應鏈管理。它跳出了傳統企業邊界,從供應鏈范圍去優化企業的資源,ERP系統集信息技術與先進管理思想于一身,它對于改善企業業務流程、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具有顯著作用。

      ERP系統對經濟合同管理工作也帶來了新的方法和機遇,但是由于目前在電力系統的ERP管理模塊中還沒有合同模塊,這就意味著ERP系統在跟經濟合同的結合方面,電力系統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漏洞,因此需要在電力系統今后的ERP管理過程中,注重對合同模塊的建立。

      第3篇

      [關鍵詞] 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現狀 合同管理特性 合同管理體系

      一、對當前合同管理現狀認識

      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目前常用的合同體系主要有以下兩類:

      第一類是以FIDIC、JCT為代表,像國內外有外資背景的測量師行基本采用的是這兩個合同模板(由于FIDIC與JCT適用條件、合同內主要內容基本一致,以下只以FIDIC為例)。FIDIC條款在我國建設上的使用,始于八十年代中期的世行貸款項目及大型國際項目。由于其具有條款嚴密、非常強的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工程建設各方(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風險責任明確、權利義務公平的特點,使用范圍逐步擴大。又因為FIDIC適用的法律環境、社會環境與國內有較大差別,國內企業在適用FIDIC條款的時候,會對其條款內容的約定做較大的修改,使其盡可能的適應投資管理方的實際需要。

      第二類就是國家2007年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以下簡稱“國家范本”。建設部于91年、99年,2007年多次頒布了合同范本,從99版的國家范本開始,引進FIDIC條款,對91年的范本模式做了較大調整,將范本的組成參照FIDIC合同,分成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2007年版結合建設部推廣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對合同中的清單報價的格式及計價內容做了規定。從格式和組成來講,國家范本已經和FIDIC越來越接近了。但就具體內容上來講,“國家范本”仍較為簡略。在工程實際工作中,如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其條款操作性還不能充分滿足工程實際需求。國家范本與FIDIC合同,其實都是合同的通用條款,而體現合同個性化是靠合同的專用條款的針對性約定。

      二、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特性的認識

      1.合同管理內容的龐雜性。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讓、資金借貸、勘察設計、施工、物資采購、監理、銷售等類型,這些合同的內容各不相同。一個開發項目需要簽訂幾種不同類型的合同,每種類型的合同往往又會簽訂數個以上的合同,而且合同內容又涉及很多工程技術等專業知識。

      2.合同管理時間的長期性。房地產開發具有資金投入大、技術要求高、建設周期長的特點。小型項目的建設周期可能有幾個月,大型項目建設周期可能長達數年,甚至更長,相應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長期性、連續性的特征。房地產企業的合同管理通常是隨著項目建設及合同履行進度順序實施的,依次經歷項目取得、設計、施工、銷售、前期物業管理等環節。

      3.合同管理涉及人員的眾多性。房地產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內部來講,需要涉及本單位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合同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財務人員等人員。從外部來講,又涉及每個合同對方單位的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人員等人員,同時還涉及建設、土地、質檢、稅務等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員。

      4.合同管理體現了較強的國家干預性。房地產開發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通常會對社會公共利益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國家對房地產開發采取了嚴格的干預措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合同主體的限制?!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建筑法》等明確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活動的開發商、施工、勘察、設計和監理等單位都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只有取得資質證書后,才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相應建設活動;二是對合同的履行制定了一系列強制性標準。房地產項目的質量關系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此,國家對項目的勘測、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都制定了大量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并要求嚴格執行,有關合同中的許多條款也都是嚴格按國家強制性標準訂立的;三是合同責任的法定性。我國法律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合同責任有許多強制性規定,如采用招標方式訂立合同、禁止轉包、施工方的質量保修責任等規定。強制性規定的存在,使部分合同責任成為法定責任,部分或全部排除了當事人的締約自由。

      5.合同管理的高風險性。房地產開發的有關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均面臨許多風險,既有如自然災害、法律法規變化、合同條件及國際慣例修訂等客觀原因造成的風險,也有如合同訂立時的疏忽大意、合同條款不嚴謹、合同一方違約等主觀原因導致的風險。這些風險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進行控制,勢必會給房地產開發企業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三、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現狀的分析

      1.從外部環境來看,由于我國合同制度尤其是建設工程合同制度的建立時間較短,相關企業對合同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合同管理意識不強。我國的建設工程合同制度是隨著國家經濟體制的改革,逐漸發展建立起來的。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隨著《建筑安裝工程合同試行條例》、《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頒布,初步建立起了建設工程合同制度。

      2.從房地產企業的內部管理來看,在合同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房地產企業普遍缺少相應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不能對合同實施有效管理,造成合同風險事故的頻繁發生。

      (2)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合同管理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不高。在我國的房地產企業中,管理人員多數集中在工程技術方面,專業合同管理人員所占的比重較低,這些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相應的實踐經驗,難以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3)合同管理人員主觀上缺乏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合同管理制度的缺位,使管理人員之間權責劃分不清,缺少相應激勵和約束機制,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有些風險損失的發生源于管理人員的疏忽大意,專業知識本來就比較缺乏,再沒有一個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更加劇了風險損失的發生。

      四、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完善

      1.合同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規章制度,通過制度來規范、協調各方的工作,從而使合同管理的有關各方做到分工明確、職責清晰、相互配合。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帳、統計及歸檔制度等。

      2.合同管理組織體系的建立與完善。要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機構,例如:在總部、分公司和各個項目部,分別設立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辦公室、合同管理小組等機構,使合同管理機構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工程項目建設的各個角落。合同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制訂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檢查監督本企業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履行;培訓合同管理人員;采取措施有效預防合同風險;參與解決合同糾紛;總結推廣合同管理經驗等。

      3.合同管理人員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即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完成后,就需要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通過對外公開招聘、內部選拔等方式,將有一定合同管理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充實到總部、分公司、項目部的各個合同管理崗位上,保證這些機構中有充足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包括建筑、法律、管理等專業知識,提高相關專業知識水平。

      4.合同管理運行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在合同管理機構已經設立、人員已經匹配后,如何使這些機構和人員相互之間協調配合、有效地開展工作,便是合同管理運行體系要解決的問題。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上,應采取簡捷、高效的方式。

      五、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房地產企業主管部門針對房地產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

      合同的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參 考 文 獻

      [1]秦玉文:建筑業如何成為實實在在的支柱產業[J].建筑,2006

      第4篇

      [關鍵詞]裝備;采購;合同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72

      [中圖分類號]E23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06-0-01

      1 裝備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環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場經濟體制運行的保障。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現行的法律已無法滿足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環境不完善成為裝備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強,在裝備合同管理中出現了諸多問題,具體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嚴肅性不足,部分條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無法切實履行,甚至還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第二,對合同違約的仲裁力度不夠,造成拖、降、漲等情況屢有發生;第三,行政干預較多,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預定目標也很難實現。

      1.2 合同乙方管理機構不健全

      從目前的情況上看,相對于軍方,裝備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結構不健全。多數合同乙方沒有統一規范的機構和標準對裝備合同進行管理,從而導致對合同簽訂的監督審查能力較弱,具體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審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經過廠內合同簽訂評審程序,有的在現場直接由市場部人員簽訂,沒有廠內流程;第二,對合同的審查力度不夠,不管裝備合同是否走廠內流程,都存在對簽訂合同條款認知不充分的情況,這說明裝備合同條款的簽訂存在“盲點”,只關注重點條款,忽視輔助條款;第三,乙方合同簽訂人員能力水平層次相差較大,這主要是因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別,對合同的重視程度有差別。

      1.3 采購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學性

      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統化、科學化的全壽命管理理念,受經費來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舊等因素的影響,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往往由多個部門負責,在裝備科研、生產、使用、維修、報廢等不同階段均由不同部門管理。各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協調,在裝備采購過程中,各部門以合同形式明確與承包商之間的權責,使裝備采購合同出現分段簽訂情況,嚴重削弱了裝備合同管理各階段之間的緊密聯系,導致合同管理缺乏整體性、連貫性,不利于實施裝備采購的全過程管理。

      2 解決裝備合同管理問題的有效方法

      2.1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為了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家應制定與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健全法律體系。例如:完善《裝備采購條例》《裝備采購合同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等。如果從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各個階段上看,則應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與合同訂立、合同履行監督、合同糾紛處理等相關的法規制度,比如:完善《裝備采購招標管理辦法》《裝備詢價采購管理辦法》《裝備競爭性采購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訂立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履行監督工作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裝備采購合同糾紛處理辦法》等法規及其配套的實施細則。通過上述法規細則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夠使裝備采購活動更加規范和統一,而且還能有效彌補裝備采購合同法律環境薄弱的問題,有助于增強裝備采購項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預,杜絕弄虛作假及拖、降、漲情況。

      2.2 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機構

      完善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是實現裝備采購合同制的重要基礎,也是實現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當前的裝備建設情況,應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機構并由其全權負責裝備采購合同的監督、審查,同時,可在該機構下設立一些相關組織,如法律部門、技術部門、財務部門等,分別行使不同的管理職責。各個系統也應建立起專門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機構,以此來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過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立,可以將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等職能從組織上分開,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監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機構權力集中的問題。此外,還要對乙方合同訂立管理部門人員進行系統培訓,與軍方進行合同管理交流學習,促進合同訂立質量與水平。

      2.3 運用科學的合同管理方法

      針對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問題,應運用科學的方法加強對采購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對裝備的采購經費進行統籌協調,將所有經費集中到一起統一管理,以此來提升經費的使用效率。同時可將裝備采購過程中的各個階段視作一個整體,實行科研、訂貨、維修、保障的一體化管理,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購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應對傳統的幾大要素(如質量、價格、進度等),進行明確規定外,還應對涉及裝備系統的特殊要素(如裝備的可靠性指標、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確規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購的裝備質量獲得整體性提升,而且還能使相關要素之間得到平衡,進而獲取裝備的最佳效能。

      3 結 語

      在裝備采購項目中必須重視合同管理,引入先進的管理方法不斷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裝備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環境、健全合同管理機構、明確機構中各部門的職責、提升人員素質,實現對裝備采購過程的統一化、系統化管理,從而促進裝備建設快速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第5篇

      一、國企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合同管理往往僅限于合同審查,缺乏全過程管理。合同審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雖然在實際工作中占據著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時間,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審查。但在大部分國企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審查,缺乏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如,對所簽訂合同涉及到的標的金額是否在企業的綜合計劃內,缺乏有效地事前管控;對已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缺乏有效地事后監控。在國企中由于種種原因存在著一定數量的先簽后干的合同,對于此類合同,合同審查就形同虛設,無法起到合同審查的事前監督作用;無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風險;無法使企業的經營行為納入到有效的風險管體系中來,加大了企業的法律風險系數。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不僅存在于書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和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過程中主體和內容的變更及合同欺詐行為都會給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法律風險。

      (二)對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認識,部門設置和人員配備不合理當前,國有企業還不能從戰略的高度分析和認識合同管理對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意義,缺乏對合同管理職能的重視,沒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甚至有些國企對于有關合同管理工作往往會放到企業中的綜合辦公室或企管計劃部中由一個人來負責;沒有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規范工作程序;沒有認識到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國企的法務部門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處于比較尷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現有:首先,無法介入日常業務和管理活動,找不到從“救火”到預防的有效途徑;其次,在合同審查中提出的問題和審查的周期往往被業務部門視為迅速完成業務的絆腳石;最后,內部法務工作的深層次價值受到質疑,法務部門不斷地被事務化、被動化。由于對合同管理部門的設置和人員配備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終就僅僅成為了合同審查,被動地成為流于形式審查。

      (三)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監控國企中對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還比較低,在合同管理過程中還沒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網絡資源,相互協調、配合機制也不完善,對于合同履行中的進度控制、問題解決等都產生了不利影響。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撐,已嚴重制約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細化,其主要表現為:1、由于每年簽署的合同類型多、數量大,對合同簽訂、審核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控制的難度較大;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撐,對合同相關的統計分析效率低下,無法對各類合同建立風險評估機制,難以提前采取應對措施,防范法律風險的發生。

      二、完善國企合同管理的相關對策

      (一)加強合同的全過程管理目前國內大部分國企對合同管理采取的是專業管理模式,即根據企業內部職能的分工,由不同部門各自負責合同的不同內容。在這種管理模式中,合同由企業的不同部門,如采購合同由采購部門負責,銷售合同由銷售部門負責,即使有法務部門,也沒有參與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只是在合同文本的制定中提供一些法律意見,在糾紛解決中提供一些法律支持。全過程、綜合管理雖然是合同管理模式發展的大趨勢。作為國有企業要在各自現有合同管理模式下,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審查前、審查后延伸,加強合同的全過程管理。定期對合同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合同管理部門要結合國有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不斷完善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要把合同管理與企業的綜合計劃、績效考核、各部門間職責協調結合起來,才能使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比如,在合同審批單上注明此項合同是否在企業本年的綜合計劃內,所涉及到的合同標的金額是否超過綜合計劃內規定的金額,這樣不僅做到對合同管理做到了向前延伸,還方便了以后有關合同審計的相關工作。同時涉及到不同部門需要會簽的合同一定要有各部門主管領導在會簽單上的簽字,其不僅有利于各部門之間相關職責的銜接和配合,也為日后更好地履行合同提供了保障。合同管理部門要積極采取相關措施和手段使合同管理工作向前、后延伸,更好地做到事前預防,事后監管,讓合同管理工作貫穿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中,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真正地起到保教護航的作用。

      (二)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設置和專業人員的配備國有企業應該考慮其行業性質、企業規模、市場環境、內部機構設置等因素設置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部門的功能除了處理諸如提供法律意見、審查合同條款等一些專門的法律業務之外,其更多的是與其他相關部門進行相互協調、配合。合同管理部門要達到有效防控企業法律風險、保障企業安全運營的目的,就要不斷健全如下各項職能:1、參與合同的談判、起草、審查和審批,規范合同文本;2、制定示范合同文本庫;3、定期對合同履行、變更、解除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4、處理合同糾紛;5、制定合同管理制度;6、注意合同簽訂、履行、協商、聯絡等環節證據的留存與收集工作;7、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評估獎懲;8、定期分析和提煉合同法律風險點;9、進行合同風險管理策略和危機預案的制定工作;10、撰寫合同管理年度報告。合同管理人員的配備與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其可歸納為如下兩個方面:首先是機構和人員的對應性不同的合同管理機構及人員應當被賦予不同的權責。其次是機構和人員的精簡性,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應充分考慮企業組織機構現狀,適當調整現有機構及人員的職責、提高現有機構和人員的效率。為了不斷提高企業法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優化法務隊伍建設,要非常重視對法務人員的培訓,能經常性地組織法務人員進行專業研討會和工作交流,安排本企業或社會律師作專題講座,必要時也可選派法務人員到相關法律院校進修學習。

      第6篇

      [關鍵詞]裝備;采購;合同管理

      1裝備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法律環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場經濟體制運行的保障。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現行的法律已無法滿足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環境不完善成為裝備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強,在裝備合同管理中出現了諸多問題,具體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嚴肅性不足,部分條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無法切實履行,甚至還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第二,對合同違約的仲裁力度不夠,造成拖、降、漲等情況屢有發生;第三,行政干預較多,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預定目標也很難實現。

      1.2合同乙方管理機構不健全

      從目前的情況上看,相對于軍方,裝備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結構不健全。多數合同乙方沒有統一規范的機構和標準對裝備合同進行管理,從而導致對合同簽訂的監督審查能力較弱,具體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審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經過廠內合同簽訂評審程序,有的在現場直接由市場部人員簽訂,沒有廠內流程;第二,對合同的審查力度不夠,不管裝備合同是否走廠內流程,都存在對簽訂合同條款認知不充分的情況,這說明裝備合同條款的簽訂存在“盲點”,只關注重點條款,忽視輔助條款;第三,乙方合同簽訂人員能力水平層次相差較大,這主要是因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別,對合同的重視程度有差別。

      1.3采購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學性

      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統化、科學化的全壽命管理理念,受經費來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舊等因素的影響,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往往由多個部門負責,在裝備科研、生產、使用、維修、報廢等不同階段均由不同部門管理。各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協調,在裝備采購過程中,各部門以合同形式明確與承包商之間的權責,使裝備采購合同出現分段簽訂情況,嚴重削弱了裝備合同管理各階段之間的緊密聯系,導致合同管理缺乏整體性、連貫性,不利于實施裝備采購的全過程管理。

      2解決裝備合同管理問題的有效方法

      2.1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為了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家應制定與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健全法律體系。例如:完善《裝備采購條例》《裝備采購合同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等。如果從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各個階段上看,則應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與合同訂立、合同履行監督、合同糾紛處理等相關的法規制度,比如:完善《裝備采購招標管理辦法》《裝備詢價采購管理辦法》《裝備競爭性采購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訂立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履行監督工作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裝備采購合同糾紛處理辦法》等法規及其配套的實施細則。通過上述法規細則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夠使裝備采購活動更加規范和統一,而且還能有效彌補裝備采購合同法律環境薄弱的問題,有助于增強裝備采購項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預,杜絕弄虛作假及拖、降、漲情況。

      2.2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機構

      完善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是實現裝備采購合同制的重要基礎,也是實現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當前的裝備建設情況,應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機構并由其全權負責裝備采購合同的監督、審查,同時,可在該機構下設立一些相關組織,如法律部門、技術部門、財務部門等,分別行使不同的管理職責。各個系統也應建立起專門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機構,以此來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過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立,可以將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等職能從組織上分開,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監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機構權力集中的問題。此外,還要對乙方合同訂立管理部門人員進行系統培訓,與軍方進行合同管理交流學習,促進合同訂立質量與水平。

      2.3運用科學的合同管理方法

      針對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問題,應運用科學的方法加強對采購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對裝備的采購經費進行統籌協調,將所有經費集中到一起統一管理,以此來提升經費的使用效率。同時可將裝備采購過程中的各個階段視作一個整體,實行科研、訂貨、維修、保障的一體化管理,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購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應對傳統的幾大要素(如質量、價格、進度等),進行明確規定外,還應對涉及裝備系統的特殊要素(如裝備的可靠性指標、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確規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購的裝備質量獲得整體性提升,而且還能使相關要素之間得到平衡,進而獲取裝備的最佳效能。

      3結語

      在裝備采購項目中必須重視合同管理,引入先進的管理方法不斷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裝備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環境、健全合同管理機構、明確機構中各部門的職責、提升人員素質,實現對裝備采購過程的統一化、系統化管理,從而促進裝備建設快速發展。

      作者:胡軍龍 單位:海裝裝備采購中心

      參考文獻

      第7篇

      關鍵詞:依法經營;經濟合同;經濟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一、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

      隨著社會的發展,作為市場主體之間交流橋梁和紐帶的經濟合同,已經成為各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以及實現社會價值過程中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對經濟合同依法訂立、全面履行的管理,增強企業競爭力,避免和減少經濟合同糾紛,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需要

      經濟合同,其實質是信息的獲取和利用,使企業簽訂的每一個經濟合同都能獲得最大的利益。依法訂立和及時發現、解決合同簽訂中的問題,促進資金技術資源高效運作,使企業不斷提升知名度和美譽度,從而更好地獲取經濟利益和履行社會責任。

      (三)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依法經營的需要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化和法制化進程的加快,國家對經濟的調整手段也更加傾向于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企業要適應這一變化,必須加強經濟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簽訂、履行經濟合同,依法解決合同糾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只有將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納入依法經營軌道,提高企業依法經營的能力和水平,企業才能持續興旺發達。

      二、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常見的問題

      加強經濟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經成為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為適應經濟發展,提高經濟利益而達成的一項共識。但是鑒于我國的歷史以及文化原因,個別企業的經濟合同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存在于合同的簽訂、履行、合同內容、合同檔案的保管等方面,現將經濟合同管理中常見的主要問題歸納如下,以便我們在訂立合同時予以借鑒和避免。

      (一)在經濟合同管理中關于合同方面存在的問題

      1.經濟合同簽訂的雙方有一方不具備主體資格,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簽訂合同.或者其本身就不具備簽訂合同所需要的資質,在這樣的情況下簽訂合同,則會對企業帶來不利的后果。

      2.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對經濟合同的認知度不夠,缺乏對對方的合理調查了解,不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限格式辦理,草率簽訂,有的經濟合同無書面依據,造成經濟損失無法索賠,甚至還要向對方承擔責任。

      3.簽訂的經濟合同內容不明確,條款不全,沒有明確規定雙方權利義務,對于履行的細節沒有規定或者規定模糊,對違約責任規定不合理致使一方利益得不到保護等情況時有發生。

      4.在經濟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不能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造成不完全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狀態,進而承擔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5.在發生糾紛時.法律意識不強,不能及時取得和保存有利的證據.使自己處于不利的狀況。給動機不良利用合同詐騙者有機可乘。

      (二)經濟合同管理中有關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機構、人員不能落實到位,應付檢查,沒有把經濟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也沒有把經濟合同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企業管理工作來抓,致使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無法滲透到企業生產、銷售、服務全過程中去。

      2.出于種種原因,人情關系、面子問題、怕麻煩等,經濟合同的簽訂效率不高,往往是成為口頭協議,基于對對方的信任而無書面協議。

      3.經濟合同簽訂把關不嚴.簽約比較隨便.沒有經過經濟合同管理部門的有效制約或雖然有合同會簽流程,但對合同內容審查不夠規范。變更或解除的經濟合同,不能按照規范的程序、期限和形式辦理,經濟合同糾紛的隱患很大。

      (三)在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經濟合同歸檔制度的缺乏使得很多企業簽訂的經濟合同在履行完畢之后便無檔可查,一旦日后發生合同糾紛,則使得企業處于被動的局面,對于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所積累的經驗教訓也不能得到有效的發揮,同時也不利于企業整體規劃的實施。

      三、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體系

      企業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體系,是企業加強經濟合同管理,運用法律手段管理企業的必要工作。企業應當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體制上,可以采取歸口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即由經濟合同管理機構全面負責企業合同管理的各項工作,對本企業的合同實行統一管理,同時在企業各分部門,視需要設專職、兼職合同管理人員,分類專項管理相關合同。此外,還應當設置監察、審計部門,審查監督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加強內部監控。

      (二)明確經濟合同管理機構和人員的職責

      1.作為一個合格健全的經濟合同管理機構應做到:(1)制定完善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2)進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工作。(3)對企業內部的員工進行專業和法律常識的普及。(4)監督企業經濟合同的簽訂,對已簽訂的經濟合同做到應盡的審查義務,并向本部門的負責人匯報。(5)在企業發生經濟合同糾紛的時候能有效的解決糾紛并使企業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維護。(6)代表企業參加有關經濟合同的仲裁和訴訟活動。

      2.經濟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是:(1)在職責范圍內,協助合同的簽訂人員進行合同的談判,協商。(2)從法律的角度審查合同.防止合同中出現違法以及危害企業利益的內容。(3)對合同簽訂后的履行階段進行監督.確保合同得到及時有效的履行,并對此過程中產生的糾紛以合理的方式解決。(4)負責建立合同的保存檔案,總結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經驗教訓。(5)制止非法的合同行為,同時在合理的范圍內規避合同風險。適膿法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三)建立健全企業各項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機構應實事求是,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情況下建立完善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1.經濟合同綜合管理制度由企業合同管理機構對企業合同實行統一管理。確定合同管理機構及其職責,規定合同管理原則和基木內容,規定合同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規定合同管理人員和合同承辦人員的崗位資格要求,及對合同管理人員與合同承辦人員的職責和工作進行考核獎懲等。

      2.經濟合同分類專項管理制度由企業合同管理機構應根據本企業合同的種類和特點,在合同綜合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各類合同的分類專項管理制度。包括確定專項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及其職責,規定對管理人員的考核、獎懲等內容。

      3.經濟合同授權委托制度。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在對外簽訂經濟合同的過程中,必須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簽訂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權的人簽訂。被授權人簽訂合同,必須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書面委托書。在企業內部來說,人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擁有所需的資質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素養才能被授權,同時也保障了企業的利益。人所持的授權書必須嚴格按照格式書寫,應明確包括人姓名,單位名稱、授權范圍、期限,以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簽名并加蓋公章。人的授權范圍應結合該業務人員的業務范圍由合同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并報企業負責人批準,授權委托書的印制應由合同管理機構統一管理。人外出簽訂合同應攜帶授權委托書,無授權或者授權不明時合同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可拒絕協助其工作。

      4.經濟合同的審查制度。鑒于經濟合同簽訂關系到企業諸方面的利益,且其簽訂的專業性以及法律性都很強,所以經濟合同的審查制度至關重要,尤其是對一些關乎企業重大事項的經濟合同,更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因此就要求經濟合同管理部門建立完善的經濟審查制度,一個完善的經濟合同審查制度包括企業各有關部門在合同審查中的職責、審查程序、審查內容、審查標準、審查時限等。

      5.經濟合同的公證制度。我國公證制度日益完善,作為市場經濟主題的企業應充分利用公證制度,在簽汀一些重要的經濟合同的時候進行公證,會使得合同的履行得到有效的保證,且一旦合同條款發生爭議或者糾紛,則可以有確切的維權依據。因此,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機構應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加強對合同公證工作的管理。

      6.經濟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及經濟合同統計報表制度。經濟合同專用章作為企業對外簽訂經濟合同時的重要依據,應由專人保管、使用,建立經濟合同專用章的使用檔案,并定期整理向主管領導回報,對濫用合同專用章的行為進行處罰。

      建立合同統計報表,對合同的各項條款進行詳細登記,以便在合同的履行階段可以隨時掌握履行進度,及時把握合同對方的動向。主要有合同執行情況進度表、合同簽訂情況進度表。

      7.經濟合同歸檔制度。要制定嚴格的歸檔制度,妥善保管經濟合同。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承辦人員應將合同正本交單位合同管理人員保管,合同副本留承辦人員備用,必要時抄送、抄報有關部門。合同管理人員對已生效的合同要編號登記,逐個建立檔案,與合同有關的文件也要附在合同卷內歸檔。履行完畢的合同,按檔案保管期限保管。

      (四)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監督檢查

      自我監督和控制是國有企業的一個強大優勢,我們要充分利用紀檢監察和審計、法律顧問等手段加強內部監控,使經濟合同始終符合企業發展的要求,始終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1.加強自我監督。專業部門和人員應關注國家經濟合同方面立法的最新進展,及時把握政策的動向,審視企業內部經濟合同的實施狀況,并定期進行考核,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及時的處理,保障企業的權益。

      2.加強紀檢監察監督。企業內部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經濟合同全過程的監督,特別是從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從業的視角,建立物資供應商、施工隊伍和相關人員廉潔檔案制度,對不正當競爭、商業受賄等不良行為設立黑名單制度,確保經濟合同合法合規,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通過黨紀、政紀、法律、法規、制度的準確把握和運用保持對合同主體和相關責任人的強力威懾。

      3.加強審計監督。審計監督主要包括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事前通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有關文件,審查設計、監理、施工、物資供應等承建單位的資質等級、資信能力、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財務狀況是否良好,審查建設資金的籌措與保障,保證資金籌措方式科學、來源合法、運作經濟。事中對建設合同、項目變更、物質采購、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審計,保證資金落實,按規定使用,沒有被轉移、侵占、挪用、損失浪費等問題。事后按照"先審計、后決算、再轉資"的審計原則,對項目的真實性、效益性、合法性、合規性進行跟蹤審計,檢驗經濟合同實施的效果。

      4.加強法律顧問監督。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基本單元和行為主體,在整個社會信用體系中居于基礎的、主體的地位,加強全社會的信用管理,必須首先加強企業的信用管理。法律顧問要幫助企業把脈法律事務,提供決策參考法律意見,進而預防、控制和避免法律風險。讓法律顧問從應訴、合同審查的幕后工作中走出來,參與到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中去,讓法律顧問憑借其企業法律知識與經驗,為企業完善各項制度、防范各類風險,使企業在市場經濟法律環境中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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