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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是約束工程項目各參與單位工程活動行為以及維護各自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合同雙方解決經濟糾紛的有力憑證。建筑工程項目具有風險性高、技術性強、實施周期長、投資量大等特點,需要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合理的約束工程各參與方的行為,維護工程項目共同的利益。而對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毫無疑問是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關鍵,項目各參與單位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并采取適當的手段來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來確保自身的合法利益。
關鍵詞: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1前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繁榮,建筑行業迎來了其繁榮發展的階段,不僅規模和數量上有所發展,而且在建筑企業內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術方面也有了質的飛躍。并且隨著建筑工程領域競爭的加劇,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項目所具備的特點決定了合同管理對于項目的任何一個參與方而言都至關重要,是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氣候等條件的影響較大,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較多,項目發承包雙方之間的糾紛屢見不鮮,而作為解決糾紛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據,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夠有效的解決發承包雙方之間的矛盾,維護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時又能夠為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2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對于合同雙方而言具有約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確的規定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將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給予了解決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項目較比于其他項目而言,其具有的復雜性和風險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較多,這就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對于項目各參與單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往往具備周期長、施工過程種類多以及技術復雜性高等特點,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條款更為繁雜,涉及到的范圍也更為廣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夠有效的劃分發承包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能夠讓雙方在更為平等的基礎之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確保工程項目能夠順利的實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往往涉及到的風險因素較多,可能出現的影響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的因素也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夠將利益和風險進行更好的劃分,保護發承包雙方的工程參與積極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來解決發承包雙方之間的利益糾紛,維護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點分析
3.1合同簽訂內容容易出現歧義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具有嚴謹性,因為其具備約束合同雙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應當明確的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等,要以明確的方式將雙方所應當付出和得到的東西進行規定。但是建筑工程實施周期較長,其間可能發生的引起合同雙方利益變動的因素又較多,在合同簽訂之時難以有效的預料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出現了突發的狀況,合同雙方經常會因為責任歸屬的問題而產生歧義。
3.2合同管理的范圍較廣
建筑工程項目所涉及到的領域很廣,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門、單位也很多。其中業主單位、施工單位作為工程項目最為主要的參與單位,其合同管理內容更為復雜,所涉及到的協調關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過程中需要確保各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并且相互協調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來規范項目各參與單位的合同行為,維護工程項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實施周期較長
建筑工程合同實施周期長的特點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項目特點所決定的。一項工程從決策到最終的運營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這期間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僅種類繁多,而且許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長。這就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與工程項目實施的過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還要綜合考慮諸多因素,每一個工程項目實施周期階段,都會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簽訂,這其中的協調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會造成工程項目的經濟損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現變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周期較長,其間可能發生的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因此工程合同經常會隨著工程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而有所變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當秉承動態管理的原則,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而調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對于補充合同和變更合同的條款和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和管理,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簽訂更有利于合同雙方的工程合同,確保建筑工程項目能夠順利的實施。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1法律意識淡薄
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最為基本的原則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領域競爭的激烈,許多建設單位有意違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刻意的在合同條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轉移風險。這樣的行為很容易造成施工單位的項目參與積極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甚至也有的發承包單位簽訂“陰陽合同”,這樣的行為不僅嚴重的影響了建筑工程市場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雙方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另外還有違法轉包、違法發包等行為的存在,這類法律意識淡薄的合同管理行為嚴重的擾亂了建筑工程市場競爭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員整體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項目的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員既要具備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和職業能力,同時也要具備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識。這樣的合同管理人員才能夠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以合同管理為手段來調動項目各參與單位的積極性。但是現階段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許多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并不高,專業技能水平也較低,而且許多建筑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數量明顯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現階段的建筑工程領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許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問題的根源。許多建筑企業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卻并沒有制定較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業內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論性依據,這就使得許多建筑企業憑經驗實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業完全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無法做到合同管理過程中有效的監督和考核等等,這就難免會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執行力度大打折扣,也為建筑工程項目有序的進行蒙上了一層陰影。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議
5.1提高法律意識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關規定的基礎之上才能夠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對于這一點許多建筑企業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在簽訂工程合同的時候要本著合法的基本原則。對于“陰陽合同”、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備法律效力,也不能作為維護合同雙方合法利益的憑證。因此對于建筑企業而言應當積極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對于工程合同的內容從法律的角度來加以審查,形成依靠法律維護自身利益的意識,提高合同管理的認識。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執行力度的關鍵在于是否擁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為建筑企業而言應當積極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為依據來規范自身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合同行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應的監督和考核體系,實行責任制度,調動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另外也要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執行機構,配備專業性的合同管理執行人才,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針對于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合同變更要及時處理,并監督變更合同的執行情況,做到及時有效的應對。
5.3培養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員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專業性的人才作為保障,作為建筑企業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識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還應當注重培養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專門的培訓體系,加強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素養培養,并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建筑知識進行重點培養,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使其能夠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實施,從合同管理
6結語
隨著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不斷發展,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內容也越來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顯然對于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具有很重要的意義。而且隨著我國建筑市場逐漸的規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顯,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重視合同管理工作。針對于現階段建筑工程領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筑企業應當積極的結合于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結語有針對性的解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來更好的確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認真總結和吸收合同管理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合理的運用合同管理來規避不必要的風險,最大化的實現自身的合法利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意義地位和作用主要問題完善管理
一、引言
合同管理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與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誤即會導致工程虧本,承包商如何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完成,爭取更大的經濟效益,變得越來越具有挑戰性。根據國外經驗,合同管理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大于技術優化產生的經濟效益,因此施工企業應該加強合同管理。
二、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門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二)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v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才能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三)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至今,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從而引發種種問題,如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以及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這些來自國內外建筑企業的問題,嚴重沖擊、挑戰著我國的建筑行業。我國建筑行業想要與國際建筑齊頭并進,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筑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筑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三、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合同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價格(成本)、工期和質量(功能)等目標,規定著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合同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必須融合于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要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必須對全部項目、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項目的所有工程活動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就必須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職能,更多地運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也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為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通過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可以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三)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證據
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節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所以,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
四、目前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在合同的簽訂階段以及簽訂后的履行過程中,施工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把關不嚴經常導致重大法律糾紛產生;合同當事人的合同履約意識淡漠,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內容,或違背合同規定。主要表現在合同簽訂階段和合同履行階段。在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主要有: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掛一漏萬;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階段的問題主要有: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出或發出不規范;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給施工企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發生損失時由于法律意識差往往又不能通過合理有效的途徑挽回損失。
(二)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施工企業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的建設,合同管理比較混亂。合同管理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一是建筑企業合同管理責任主體錯位,合同履行主體分工不明確,把項目部或項目經理作為合同責任主體,而企業法人則遠離合同管理,造成企業法人對合同管理弱化。二是建筑企業法人合同管理部門與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工作脫節。企業法人合同管理部門對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缺乏業務指導,項目部不能及時反饋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業合同履行中的關鍵問題缺乏合同專家講解,造成項目合同管理出現漏洞無法彌補。三是企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終止、解除及合同的監督考核全過程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管理。四是有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簽約隨意性大,對合同審查、把關不夠,權限設置混亂,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三)專業人才的缺乏產生的影響
合同管理是一項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很強的極其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目前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缺乏成為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中小型建筑企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大多數是非專業出身,往往都是由經營部的一般經營人員擔任,也有的是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對合同管理認識不足,業務水平較低。
(四)不重視合同歸檔的管理
對合同歸檔管理重視不夠,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機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
五、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議
(一)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在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上,我國可以借鑒香港地區和新加坡的做法。制訂承包商違規扣分準則,規定若承包商在投標中出現違規行為,有關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扣分,當扣分達到一定的數值時,就對其降級或除名。其次,結合建筑產品質量進行資質管理,可對承包商的建設業績進行打分管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二)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
一是加大小型工程納入招投標中心管理的力度。將小型建設工程統一納入招投標中心管理,實行嚴格監督、嚴格管理。二是加強對投標單位資格的審查工作。實行分級審核制,重點加強對投標單位經營實績的考察,杜絕掛靠投標現象。三是嚴格控制工程成本。采取最低合理價中標和以批準的工程概算扣適當下浮額確定招標標底等手段控制成本,對工程進行后期監督、嚴格把關,切實降低工程建設成本。四是公開招投標程序。及時工程建設相關信息,公開招投標內容和程序,確保招投標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
隨著我國加入WTO,建筑市場同樣面臨對外開放問題,在工程管理的許多方面要與國際慣例接軌。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四)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推行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合同管理人員首先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時還必須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業務,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合同管理工作。同時,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因為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在項目建設中抓好各目標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別是事前控制。對簽訂的各項條款必須牢記,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現的薄弱環節,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并根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加以解決,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整個合同履行的控制過程按策劃、實施、檢查、改進PDCA循環方法行,從而達到有效的管理控制、全面地履約合同,從而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
(六)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一經簽訂,即成為約束合同雙方的最嚴格的法律文件,合同中的每一條都與雙方利害相關。建筑施工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如對其中合同條款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即草率簽訂,則容易導致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另外,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一切問題都應明確具體地以書面形式規定,不要進行口頭承諾和保證。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合同主體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以及工程結算的順利開展。
(七)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合同法》是建國以來,特別是開放改革以來,合同管理經驗教訓的總結,又是合同理論的實際運用。分則第十六章對建設工程合同,作出了專門的法律規定,更有利于我們建筑施工企業規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建筑施工企業要想把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起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及合同管理體系,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這些環節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同時,建筑施工企業各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體系。在加強合同管理體系的同時,必須根據我國的《合同法》和相關的法規,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把《合同法》的大多數有利于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法律條文納入企業合同管理體系之中。
(八)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在工程施工承包中,索賠是承包商要求補償損失的正當方式,是維護當事人合法利益的一項根本性措施,通過索賠能使承包商在合同實施中的風險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使施工合同中的風險分擔程度更趨于合理化。因此,承包商在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時,還應做好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這些工作,不僅是工程竣工驗收的需要,而且也是承包商執行合同,處理變更和申請索賠時所需的有力依據。
(九)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均屬重要的法律文件,應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合同的編號、登記、整理、分類、歸檔、保存、保管配備專人管理以便復查,為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創造條件。建設項目建設周期長,專業多,交叉施工復雜,在項目結算時很多爭議問題需依據簽證、會議紀要等相關資料予以解決。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分明、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一系列管理工作處在有效的控制狀態。為此,做好資料歸檔工作決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專人負責,負責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時應用先進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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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建筑市場
(一)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義建筑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合同管理則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
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3.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v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4.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至今,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面對接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筑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筑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二)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圍廣,牽涉了來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多方管理。筆者結合自己多年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實踐,認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擬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點:明確合同訂立時間及優先順序;約定價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單的時間期限;專用條款中明確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重視索賠條款的擬定。應該對所擬定的合同初稿進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備性分析。確認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工程項目是否具備簽訂與實施合同的條件;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要確保構成合同的各種文件齊全、合同條款齊全、合同用詞準確、對工程可能出現的不理情況有足夠預見性。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筑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筆者認為,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而每日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能夠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各種問題做出正確決策。鑒于當前成本核算人員因對現場合同情況不熟悉而不能將費用索賠的項目及時納入當月付款要求中的現狀,建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作為一名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能夠熟練運用建筑單位所設立的各項合同管理制度,要將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將其作為實現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3.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合同變更在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是比較頻繁的,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索賠糾紛,因此在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重點把握四個方面。
(1)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2)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3)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4.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內容豐富,真實地反映了整個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能夠總結和歸納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在合同終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做好建筑工程項目合同資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類、登記、編號、裝訂、歸檔備案工作,實現工程合同檔案管理程序化和規范化。同時,對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況與具體的工程實施計劃進行分析比較,對合同履行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從中找出差異和干擾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過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結合同履行與管理的經驗與教訓,用于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實現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談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現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標。
(三)結束語總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圍繞著這個核心來開展,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管理中要講求方式、方法,要講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視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礎上,在實踐中探索及歸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促使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李幼琴。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業技術開發,2007,26(6)。
部分企業“沒有真正認識到合同簽約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武器”,具體表現為在合同簽訂層面看起來是比較完善的,但是在具體履行的時候又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就如前文所說的“簽訂合同只是走過場”,合同具體履行到哪一環節并沒有人跟進;在合同變更的事項出現時,具體經辦人不能和相關執行部門及時進行協調處理,更不用說及時地簽訂變更協議,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就處于被動地位。
二、完善建筑工程企業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建筑業市場的宏觀調控
一方面,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只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和規范的市場監管才能保證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順利實施,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在建設工程領域國家應當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領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更重要的是要嚴格執法,嚴厲打擊那些擾亂建筑工程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應加大貫徹相關法律法規的力度,嚴格依法辦事,嚴格處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梢苑抡沾驌羟焚J不還“老賴”的做法,公布“黑名單”,對于那些違法企業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資質、一定時間內不準進入建筑工程領域等措施來處罰。同時,減少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對正常的經濟活動造成嚴重的影響。一些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阻礙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實施,與國際市場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另一方面,創新建設工程合同體系,引導建筑市場健康發展。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國內建筑企業也參與到國際建筑市場的競爭中,因此國家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國內企業與國際市場的無縫銜接。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而言,應當是以合同文本為基礎和依據的?!督ㄔO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國建設工程合同與國際市場接軌的重要一步。但它僅限于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業主與承包商還應當包括其他的參與主體,如總承包商與分包商、承包商與供應商。針對不同締約方,應當建立一套與之相適應的完整的合同體系。合同承包方式也應當走國際化路線。國際上已經產生了如設計-采購-施工模式(EPC)、項目管理(PM)、階段分包方式(CM)、建造-運營-移交模式(BOT)等多種承發包模式,而我國目前建設領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類似嘗試,例如2008年北京奧運會多個場館即采用了的BOT模式。①2014年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方式,其中一個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②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這有助于解決我國大型建筑工程融資難問題。國際建筑市場的風云變幻迫切需要我國建筑行業創新建設工程合同體系,吸收引進國外先進的承包、發包、融資方式。
2.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團隊
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或者專業團隊應當包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法律顧問或專門的法務部門、項目經理。這類人由于經常接觸合同,他們的合同管理業務水平的高低也決定了合同簽訂、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須采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在我國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義是法人的負責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人。作為建筑工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首先應當加強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領域法律法規的學習,培養法治思維,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其次應當注重合同管理團隊的培養。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業聘請法律顧問或組建法務部門統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顧問事務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而不是在發生糾紛時,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門充當“消防員”的角色。法律顧問或法務部門只有全面參與企業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談判協商到最終履行,并及時了解企業合同執行的相關情況,才能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全面客觀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決辦法。最后應加大對合同管理人才的儲備和培訓,進行智力投資??梢酝ㄟ^選送一批有潛力的人員到有關院校深造、邀請專家講座、組織理論學習和研討等多種途徑儲備合同管理人才?;诮ㄖこ唐髽I施工分散的特點,目前大多企業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是項目建設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經營、管理和領導能力的強弱,對項目運營狀況有直接影響。因此企業要慎重選拔和任用項目經理,加強對項目經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電”,使其能夠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把好合同關,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預警機制
(一)財務部門在付款前的審核注意點
1、參與合同條款的擬定工作
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法人的名稱、經營地址、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這基本的九項內容,如有補充條款可再簽署補充合同。財務人員在接觸到草擬的合同文本時,可對以上九項內容逐一進行審查。法人的全稱、經營地址是否與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上的法人名稱、地址一致。采購合同要對標的的規定清楚明白,對型號、規格、品種、等級等約定清楚,以免引起不避要的糾紛。數量是必備條款,沒有數量的合同是無效合同,驗收人員需要根據合同約定的數量進行驗貨簽收,財務人員需要根據數量和單價核算總價后進行付款。建筑施工合同條款可以對質量的檢驗方法、質量責任的期限和條件予以約定。質量保證期一般為一年,質保期滿后再支付尾款。有些采購合同涉及到貨款、運雜費、保管費、裝卸費等可能支出的費用,要約定好由哪方付款。履行期限是當事人履行義務,完成工作的時間界限。采購合同中賣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貨日期、買方的付款日期;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期限是從開工到竣工的時間。財務人員要對付款日期重點審查一下,有的業務經辦部門辦事拖拉,不留足財務人員審核的時間,簽署工程類合同的時間就是付款的時間,或是距離付款時間只有幾天時間。糾其原因是因為經辦部門沒有按照合同管理的流程所致,財務部門發現此情況要大膽向經辦部門和有關上級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更改付款時間。履約地點有時是確定采購合同中運費由誰負擔,風險由誰承擔的依據,履行地點也是在發生糾紛時確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轄的依據,所以地點在合同中應當規定明確具體。履約方式是指付款方式,是一次性支付還是分批次支付,以及結算方式。建筑工程合同多為分批次支付,甚至跨年。小額采購合同為一次性支付,大額采購合同會留有質保金,財務人員要根據合同標的重點審核。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依照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梢栽诤贤屑s定違約責任,如約定定金、違約金、賠償金額,保護雙方的經濟利益,如合同中出現如對方違約沒有經濟懲罰或賠償,明顯損害企業經濟利益的現象,財務部門要指出來修改條款。解決爭議的途徑有雙方通過協商和解,或由第三人進行調解,或通過仲裁解決,或通過訴訟解決。解決爭議方法的選擇對于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利益的保護是很重要的,應該慎重選擇。
2、合同簽署環節的審查
合同對方需提供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作為財務審核資料留存備查。法人不能簽署合同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證明原件。從事建筑施工工程的企業需提供相關行業資質證明。提供企業年檢資料,調查企業的經營情況,評估其財務風險和信用狀況。對外正式訂立的合同應當由單位法人或由其授權的人簽名或加蓋有關印章;企業應當要求部門經辦人員按規定的權限與當事人簽署合同,超越權限的屬無效合同。合同由法人或委托授權人簽署后,方可加蓋單位合同專用章。不得加蓋企業部門章,不具備沒有法律效應。為了防止已簽署的合同被更換頁碼,財務部門可要求各頁碼之間加蓋騎縫章。
(二)在付款中財務部門要做的工作
1、按批次付款的合同需進行專項及后續管理
會計在付款憑證摘要上寫清楚“合同總價為XX,此次第X次付款,比例為X%”。將所有分批次付款合同復印件統一編號,為以后付款作依據。對單個的合同再進行跟蹤記錄。財務人員在輪崗調離工作崗位時,與下一任會計要交接合同付款登記本,以保證財務付款的連貫性,有據可察,心里有數。
2、按照合同的具體要求加強財務結算
凡未按合同條款履約的,可暫停付款。建筑工程合同未提供竣工報告,建筑技術驗收人員未驗收確認的,財務部門不得付款。采購合同應該簽署采購合同而未簽合同直接購買,財務人員可要求重新補簽合同。采購廠家需提供加蓋公章的驗收單或送貨單,企業收貨人員在驗收單據上簽字表示確認簽收,相應承擔所收貨物的質量及數量等經濟責任。對結算價格進行認真核算,并與發票進行核對。遇到一次將全款發票開出,分批次付款的,要作好登記工作,將全款發票復印件留存作為下一次付款的原始資料粘帖,并在付款憑證上注明全款發票所在的憑證號,以便審計查找。
(三)合同履行完后的財務工作
1、加強合同的變更控制與管理
建筑工程類項目具有復雜性、長期性、不可預測性等特點。財務人員要認識到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變更是正?,F象,強化變更意識,健全合同變更管理制度、報告制度。合同變更要有審批手續,變更價格要有據可依,說明情況,逐級審批,避免隨意更改合同。對登記在冊的合同,要把相關變更資料準備齊全,備查存檔,留給財務人員方便查詢。
2、財務人員要作好合同資料的交接工作
一個建筑工程可能涉及幾任會計,付幾次款,跨年度支付是正?,F象。還可能會變更合同,或再簽署補充合同或協議。未經手的會計不知情,只有依靠記錄詳實,表達準確明細的合同資料,記錄了項目的來龍去脈。注明合同應付款情況,已付款情況,發票情況,經辦部門,項目的相關負責人和經辦人,才能保證財務工作的萬無一失。
二、財務人員在合同管理中職能發揮的途徑
(一)加強財務人員對責任心和職業道德的培養
有些企業的財務人員只會算帳,不參與企業的內控管理,提到合同管理更是覺得是經辦部門的事情,與財務工作無關。更別說建立合同資料備查機制,復印合同,逐筆登記,在付款憑證詳細說明更覺得多此一舉,甚至只管眼前,不考慮以后,沒有想到合同管理的延續性,財務人員一旦有這種懈怠情緒是很可怕的。因此要對財務人員的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作為一個長抓不懈的工作來做。建立考核、獎勵、監督的長效機制,與財務人員的升職、評優、工資掛勾,鼓勵財務人員提升自己的業務修養,敢于對不符合管理規定的現象說不,營造一個良好的、積極向上的財務氛圍。
(二)加強對財務人員合同知識的學習和培訓
(1)合同管理是解決建筑工程糾紛的基礎保證。
在建筑工程建設中,建筑工程合同明確的規定了建筑工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解決建筑工程糾紛的重要依據?,F階段,我國的建筑市場經濟體制還不是十分完善,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常常會出現違背合同約定的情況,如果這些違規行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沒有明確的規定,那么挽回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就會十分困難。所以,必須對建筑工程合同實施有效的風險防范控制。
(2)合同管理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建筑行業呈現了欣欣向榮的景象,建筑工程合同的出現也推動了建筑市場的規范化管理。在實際的建筑工程建設施工中,常常會由于沒有清晰的施工內容規定而出現很多職能無法行使的情況,建筑工程合同的出現正是對這一缺陷的良好彌補,其明確的合同法規可以更好保證建筑施工行為標準化?,F代化的市場經濟也是一種法治經濟,強化合同管理不僅是法治經濟的管理要求,也是時展的必然趨勢,更能推動建筑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2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議
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設中,如果不重視合同管理,一旦出現了工程質量問題,就無法明確施工各方的責任,對工程建設有很大的阻礙作用。所以,必須加強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
2.1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行業中,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每一個企業應該提起重視的重要工作內容。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應該明確建筑施工單位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避免出現施工質量問題推卸責任的現象出現。建筑工程的監管部門也要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實施嚴格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另外,還要定期組織施工單位積極交流溝通,總結施工經驗,借鑒好的施工技術,保持建筑工程的整體施工水平,而且對各個施工單位的關系也要做好有效的組織和協調,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開展。同時,對于建筑工程施工中涉及的施工責任分解、報送施工進度等工作內容,要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保證工作正常開展,對于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失誤也要做好提前的預測評估,建立關于工作風險的綜合性管理制度,從多個方面全面控制工程風險。
2.2規范擬定合同文本
在企業進行建筑工程的合同擬定工作時,為了避免出現缺項、漏項的情況,應該參照標準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進行擬定,這樣可以有效地保證合同糾紛發生后的企業效益。要注意的是,擬定合同時必須明確合同的生效時間及簽訂時間,把握好對合同的時間控制;對于工程建設過程中需要的各項成本投資,包括施工材料的經濟成本、違反合同規定的賠償金額、工程建設總體造價等都要做出清楚的規定;對于建筑工程涉及的各種招標合同書等各種合同文件要做好羅列并妥善保管,對于建筑工程合同范本中的其他規定內容也要根據實際的工程情況列入。
2.3建立規范的獎懲制度
在建筑工程建設中,建立規范的獎懲制度能有效提升整個工程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質量。建筑工程在建設實施過程中,要對工程質量以及施工技術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發現違反合同規定的施工行為要按照獎懲制度作出處罰,這也是對合同嚴肅性的說明。同時,對于推進合同建設、加強工程質量的施工行為也要按照獎懲制度實施獎勵,進一步提升工程建設的施工效率。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產生風險的原因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重要的內容,而且對于建筑工程合同的整個過程都要實施管理。在合同管理中,造成管理風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不重視合同管理的風險防范。
在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很多企業不重視風險防范,缺少足夠的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沒有及時制定出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造成了合同風險產生。在建筑工程的實際建設中,常常會出現履行合同時權利和責任不均衡的現象,對于承建方來說,需要承擔很多的經濟風險。而且,一些企業的合同管理者沒有樹立正確的風險意識,不能實施有效的風險防范,結果造成了合同管理的經濟風險。同時,企業在進行合同的擬定時,沒有詳細分析合同中涉及的各項條款,建筑工程雙方在履行合同規定時,沒有明確按照合同要求實施,產生了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
(2)合同管理者缺乏專業工作素質。
在合同管理中,風險產生的一個最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管理者專業工作素質缺乏。很多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者都沒有較高的文化水平,不能準確地對市場環境變化做出良好的預測,這就導致了簽訂合同時的風險產生。另外,對于合同中的各方面條款,工作人員做不到深入研究,無法發現不合理的規定,這就造成了合同管理的風險。
(3)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有重要的意義,關系著項目成本的制定管理、項目工程款的結算管理、合同的評審管理等多項管理內容。良好的項目工程成本制定管理可以有效避免由于成本核算出現失誤導致的風險,實施項目工程款的結算管理可以防止由于結算工作不準確而產生的履行合同風險,對合同的評審管理可以有效判斷合同無法簽訂的風險。因此,必須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各方面合同管理內容。
4建筑工程控制合同管理風險的建議
4.1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者的專業素質
在建筑工程建設中,各項管理工作的開展是以人為主要對象的,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也是如此。所以,對于合同管理的工作者來說,必須提升專業的管理素質,才能達到降低合同風險的目的。對此,建筑工程企業對合同管理人才進行招聘時,人力資源資源管理部門要做好人才招聘計劃,提高招聘標準,通過了工作素質考核才能被錄用,嚴格禁止依靠人員關系進入企業的現象發生。另一方面,對于合同管理工作者,還要組織定期的培訓,并對培訓內容考核,以此提高其合同管理能力。
4.2及時管理建筑工程合同
在建筑工程的實際施工中,常常會由于環境因素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合同內容產生一些變更,勢必對工程計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如果不能及時處理合同變更,就會很容易發生合同糾紛。所以,對于合同變更:①要做的就是記錄好變更內容,在建筑工程雙方都達成變更內容共識后,才能進行合同變更,同時全面收集建筑工程相關的設計文件等資料,以便留作日后審查項目工程的依據。②對于現場簽證問題,一定做好嚴格的控制防范。當合同內容發生變更,要及時檢查施工圖紙的變更情況,根據工程的實際施工狀況詳細記錄已經使用的施工材料,防止發生合同糾紛。③對于停工問題的處理一定要嚴肅慎重。因為工程停工對于工程雙方來說都是不小的經濟損失,所以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按照合同條款進行停工索賠,避免出現互相推諉。
4.3合理進行風險的轉移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建立良好的索賠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對合同雙方實施一定的行為約束,促使其能夠按照合同規定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履行應盡的義務,是一種轉移風險的重要策略。索賠制度實施的重要前提就是合同的一方違反了合同規定對合同另一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其發揮實際效用的關鍵是科學索賠辦法的掌握,這就要求使用者全面了解索賠業務開展需要的工作流程以及使用到的策略,嚴格遵守合同規定進行索賠。
5結語
1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合同管理風險隱含在整個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或轉移、終止的全過程,主要集中體現在履行階段。按照合同管理的性質,可將合同管理風險分為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等。準確把握合同管理風險的類型,分析產生的原因,切實采取有效的防范與控制措施,是降低合同風險的有效途徑。
1.1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
按照風險防范控制的等級劃分,合同管理風險可分為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煽仫L險是在合同管理過程中,通過實施規范化的流程管理,進行信用風險評價、履約風險評估、合同爭議解決、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規避或降低風險。不可控風險是指由于受宏觀經濟環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因素影響,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簽訂、履行。
1.2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
按照風險防范控制的范圍劃分,合同管理的風險可分為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一般情況下,合同管理的客觀風險受經濟環境、法律法規、合同條件以及國際慣例等制約和影響,其風險責任是合同雙方無法規避的。而合同管理的主觀風險受內部和外部主觀因素的影響,很多是可以規避的。內部管理風險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規范、監督不到位、人員素質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簽訂、履行、變更或轉移、解除過程中存在風險,這種風險可導致企業經營決策失誤或帶來巨大損失。外部環境風險是由于合同對方信用等級較低、不正當競爭以及財務狀況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詐或違約導致合同管理風險。1.3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
按照風險防范控制的責任劃分,合同管理的風險可分為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直接管理風險是企業自身在直接參與合同管理全過程中,由于在合同評審、履約、變更或轉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規范、制度機制不健全、監督不到位等因素,給合同管理帶來的直接風險。間接管理風險是企業自身在間接參與合同管理的全過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聯合體成員、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約、變更或轉移、終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風險。
2合同管理風險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風險貫穿于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或轉移、終止等各個環節。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原因可分為外部環境因素、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合同管理制度因素和人員素質因素。
2.1外部環境因素
外部環境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客觀因素,主要涉及經濟環境變化、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整、自然災害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經濟環境變化因素受國際經濟全球一體化、市場經濟發展和政治、社會形勢等影響較大,只能提前進行預測和進行必要的風險規避。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整因素主要是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對宏觀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現行法律法規的適當調整,調整的內容、時限、幅度可在一定范圍內搜集和預測,相對經濟環境變化風險可控程度高。自然災害事故因素偶然性較強,很難提前進行預測,在合同簽訂和履行中,可通過風險轉嫁等進行分擔。
2.2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
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觀因素,主要涉及對合同的風險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等因素。風險意識因素是對合同隱含的風險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缺少必要的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如在合同中經常出現責權利不平衡,罰責不對等的情況,使承包方在苛刻的條件下,被動地承受質量、付款、索賠等方面的諸多風險。法律意識因素是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全過程中,對現行的法律法規掌握不深,重視程度不夠,對合同條款未做仔細推敲,未按現行政策和法律法規簽訂和履行合同,不能有效地規避合同法律風險。例如:一些建筑工程在開工后再補簽合同,存在制的認識程度不高、責任意識淡薄,造成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失靈,給合同管理帶來風險。
2.3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關鍵因素,主要涉及合同評審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結算管理制度等因素。合同評審制度因素是各部門在合同評審中未按評審程序、內容、標準、時限等進行評審,致使合同不能正常簽訂或存在履約風險。成本核定制度因素是未按成本核定制度進行成本分析、核定,造成經營風險。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一些單位未按合同條件支付工程款或隨意挪用工程款,對各類分包分供合同的付款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導致合同履行存在風險。結算制度因素是由于結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及時對已竣工項目進行結算;對以往項目不能及時進行清理、核查數據;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導致結算不能順利進行,合同履約不能圓滿完成。
2.4人員素質因素
人員素質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員的知識結構、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識結構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員由于知識結構單一或對經濟社會變化的敏銳性不強,缺乏對國際國內經濟環境變化、政策和法律法規等的準確分析、預測,造成合同在簽訂和履約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員未能發現合同中條款不合理的風險;發現問題,但未提出合理性改進意見的風險;起草合同人員未采納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的風險等,致使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風險。
3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在合同管理的實踐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體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體系可分為合同流程管理體系、合同文本體系、信用評價體系、風險預警體系、信息化管理體系、人才培養體系等內容。
3.1建立健全流程管理體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由合同調研、策劃、談判、擬定合同文本、審核、簽訂、履行、變更或轉讓、終止、存檔等環節構成。明確流程管理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確保每個環節有制度、有落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實施對合同的全過程監管,就要在合同的準備階段、簽署階段、履行階段和履行后管理階段,指定專人進行監管,開展綜合評價,以確保簽約合同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實、條款完備、表述規范、簽訂手續和形式完備,能有效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實現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3.2建立健全合同文本體系
合同文本風險是指合同條款不合理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合同條款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嚴密;合同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等方面??刂骑L險的主要方法是嚴格執行評審制度。因此,要根據國家規范化合同示范文本,綜合考慮合同的類型、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單位的合同標準文本體系。并密切關注國內外有關合同文本的發展變化,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同時,拓展思路,及時補充完善合同文本體系,力求與生產實際緊密結合,使合同管理與投標報價、成本核定和結算管理有機結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發揮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人員須認真仔細地對各個業務單位報送的合同進行審查、把關,嚴格做到“四不”標準,即:不規范的合同不加蓋公章、不合法的合同不加蓋公章、不經審核的合同不加蓋公章、有巨大經濟風險的合同不加蓋公章,才能從源頭上避免不完善合同的發生,切實提高合同簽訂的準確率。
3.3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
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是使合同雙方增強互信、加強合作、確保合同簽訂和履行順利進行的平臺。為此,應建立并完善分級信用等級制度,對合同當事人的組織機構、經營現狀、財務狀況等情況進行信用評價,劃分等級,建立合同對象的商業信用檔案等,并納入日常動態管理。在合同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中,對于信用良好的單位可給予優先考慮,反之,則從嚴掌握。
3.4建立健全風險預警體系
實施合同管理全過程風險預警是降低合同風險的有效途徑。為此,應建立并完善風險評估制度,通過對合同對象的信用等級進行分析,在合同的簽訂、履行等全過程分階段進行風險評估,以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實行分級分類預警,果斷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要建立信息會商制度,通過對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評估,對發現的風險隱患,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集體會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實踐中,對各單位合同中潛在的風險、條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況進行認真負責的評判,特別是對所報收益過低、甚至是虧損的項目應要求其找出問題的根源和風險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并上報詳細的報告,對如何化解風險進行詳細說明,以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風險。要建立風險跟蹤制度,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要實時跟蹤、反饋和預警,努力降低合同風險。
3.5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體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體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風險、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體系可包括定管理、項目施工預算管理、項目結算管理、項目成本風險管理等內容,可通過互聯網或單位內部局域網實現各單位的互聯互通,實現數據的實時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體系的推廣實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執行力差、管理人為因素大的問題,能夠有效實現過程管理控制,適時反映合同管理狀況,最終達到對合同管理過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3.6建立健全人才培養體系
加強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是確保合同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為此,應建立并完善專業人員選拔任用機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拔熟悉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知識,以及具有合同管理和信息化專業技能的優秀人才從事合同管理工作,以切實發揮人才在合同管理中的主導作用,推進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要建立專業人員培訓機制,注重對德才兼備人才的培養。要適時舉辦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培訓,并定期舉辦合同管理經驗交流會,或與咨詢單位合作進行合同的研究、實踐;定期舉辦各類專業知識培訓,采取知識競賽、典型案例分析等靈活多樣的形式,進一步拓展專業人員的思路。要建立專業人員考核機制,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責任意識、風險防范與控制能力、合同履約情況等進行科學有效的考核,逐步提高專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并在整個管理系統,營造重視合同管理、尊重人才的氛圍,為合同管理的有效實施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