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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交強險,經濟學視角,逃逸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交強險”,英文縮寫SALl)經國務院法制辦、保監會及公安部等部門的反復研究和論證,并多次征求社會各方的意見后,于2006年3月1日由國務院正式頒布,并規定在2006年7月1日正式在全國范圍內施行??梢哉f交強險是一個非常新的險種。該強制性險種的正式推出引起了社會各方廣泛的關注,并引起了大量的討論。
對于交強險正反兩方面的聲音都有。大部分認為交強險的推出不僅體現了關注生命,以人為本的立場,同時還由于其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體現了很好的社會公益性。也有對交強險的質疑聲,比如認為它相對于之前的商業性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來說可能加重一部分機動車的保費負擔。還有觀點認為交強險削弱了保險公司通過不同的保單類型來減輕投保人逆向選擇的能力。
對于一個新的險種進行多方面多視角的討論不僅必要而且意義重大。本文試圖從經濟學的視角出發,在理論層面上探討交強險的推出對投保人帶來的影響,筆者相信這不僅可以豐富我們對交強險的理解,也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一、一個簡單的經濟學分析
(一)強制性的交強險減少惡意逃逸行為
我們從經濟學的視角出發,即充分考慮該保險條例如何改變一些駕駛者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的激勵,從而得出相應的結論。機動車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惡意逃逸是一種較為常見的行為,這種行為往往會延誤受害一方的及時治療而使得事故的后果變得更加嚴重。下面將分為兩個步驟仔細地分析交強險的推出如何有效地遏制了這種不良行為的發生。
作為分析的第一步,我們先確定分析的主要群體——因交強險而行為改變較大的群體:即在交強險沒有推出之前,尚未購買商業第三者保險的人或駕駛者。選擇這個群體作為分析的主要對象的理由有兩個方面:其一,該群體的數量龐大,據有關預測投保商業第三者保險的比例大約不到50%。其二,這部分群體受到的影響最為直接,因為以前他們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購買相關的商業保險(比如商業第三者保險),而現在根據交強險規定中相關條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彼麄儽仨氋徺I交強險。
分析的第二步是通過一些簡單數據分析,指出在沒有發生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的情況下,該群體的個人將減少肇事逃逸的行為。
不難想象,對于在交強險實施之前未投保相應商業第三者險的駕駛者來說,無論交通事故大小,他們都有逃逸的激勵,并期望能僥幸避開懲罰或賠償。只不過對于不太嚴重的交通事故,他們逃逸的相對可能性要小一些而已。而一旦這部分駕駛者投保了交強險之后,本文下面的分析表明他們逃逸的激勵會變小。
根據交強險的規定,在機動車駕駛者負全責的情況下其賠付標準的最高限額是6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5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2000元。
假設某個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應該賠付受害者x<60000元錢。我們先考慮以前沒有購買商業第三者保險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肇事者可能會有逃逸從而希望僥幸躲避賠償的激勵。假設肇事者逃逸后被發現的概率是P,發現后給予處罰的金額是F,那么肇事者實際面臨這樣的權衡取舍,如果不逃逸其損失是x,如果逃逸其損失期望是PXF,只要P×F<x,即滿足P<x/F,這個肇事者就會選擇逃逸。通過這個簡單式子,我們可以發現,在執法力度一定的條件下(即概率P固定)肇事者選擇逃逸與這樣兩個因素相關:其一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事故越嚴重肇事者逃逸的激勵就越大,理由是事故越嚴重意味著x越大,從而不等式P<x/F越容易滿足,換言之,肇事者逃逸的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正相關;同理可知其二,如果逃逸被抓到后的處罰越低,即F越小,肇事者逃逸的激勵也越大。值得注意的是前面的第一個結論:肇事者逃逸的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正相關。一般說來,交通事故越是嚴重,受害人越是需要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和補償,但是根據前面的分析可知在沒有購買保險的情況下,肇事者此時越是可能丟棄受害人而選擇逃逸。
再來考慮交強險強制推行后的情形,因為所有機動車駕駛者都購買了該保險,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其逃逸的激勵就有了變化。仍然以前面的交通事故為例,肇事方應該賠付給受害者的還是x元錢,但是該賠款完全由保險公司負擔,所以肇事方如果不選擇逃逸,那么他的邊際損失是下一年增加的保費y元,一般來說y是一個相對較小的數額。如果肇事司機選擇逃逸他損失的期望值是P(Fy),我們不難得到肇事方逃逸的條件是P<y/(Fy)。將這個式子和前面的條件P<x/F做一個對比可知,只要滿足y/(Fy)<x/F即y<x(1y/F),肇事方選擇逃逸的激勵就會小于以前沒有強制保險情形下的激勵。顯然這個式子一般都是成立的,因為根據慣例保險公司保費的上漲很少翻倍(事實的情況是只有對那些經常出險者才會適當提高保費),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車為例(其交強險的費率定為1050元),由于交通事故賠付,肇事司機下一年度保費的上漲一般不會超過1050元,即y<1050。也就是說只要x>1050元,y<x(1y/F)就會滿足(事實上,當x<1050元左右的事故都不算嚴重事故,即使肇事方逃逸也不會給受害者帶來太大的問題)。所以我們可以很有把握地得出一個結論:交強險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交通事故逃逸的不良行為,保障了受害者及時得到治療的權利。
所以通過前面簡單的對比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實施交強險后,有一半左右的機動車駕駛者會減少事故發生后的逃逸行為。這種行為的變化顯然對于交通安全有著不可忽視的現實意義,同時整體的社會福利也因為受害方比以前更可能得到及時的治療而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改進。
(二)交強險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駕駛行為更加謹慎
我們將根據很簡單的理論分析來探討交強險的推出如何影響駕駛者的駕駛行為。首先用B(e)、C(e)、T(e)分別代表一定謹慎程度駕駛的收益、成本和帶來的保費支出,其中e表示謹慎程度的大小。根據經濟學的一般假設有B,(e)>0,B”(e)<0,這說明駕駛越謹慎收益越大(因為事故率越低),但是謹慎的邊際收益是遞減的。由于收益遞減的假設對于分析的結論非常重要,有必要對該假設的合理性B(e)做說明??梢詫⑹鹿史譃閮煞N,一種是可以人為控制的,即駕駛者越是謹慎事故率就越低。另外一種是不可控的事故,比如一些突發性的難以預期的事故。當一個駕駛者從較莽撞變得更加謹慎時,第一種類型的事故發生率會明顯下降,但是當駕駛者的謹慎程度已經很高時,第一種類型的事故率基本已降到最低程度,這種情況下發生的事故一般屬于第二種不可抗力型事故,而這種事故率一般不會因為更加謹慎而減少。由此我們可以認為,謹慎的邊際收益遞減的假設是比較符合現實的。同時,仍然根據經濟學的一般常識假設C''''(e)>0,C”(e)<0,這說明謹慎駕駛的成本是遞增的C(e)(因為越謹慎所花費的精力越多)。T(e)表示投保人在下一年度保費的變化量。通常的商業保險一般都會根據投保人發生事故的次數來調整下一年的保費,事故率比較高的投保人其保費會隨之上漲。交強險也有類似的條款,即保費也是與投保人的事故發生次數掛鉤的。因此可以假設T''''(e)<0,即越謹慎事故就越少,那么與事故掛鉤的保費增加幅度就越小。值得指出的是,雖然商業性的保險和交強險都通過保費的調整來應付投保人駕駛行為中的道德風險,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一定的區別。比如在商業性的保險下,投保人可以通過下次購買另外一家保險公司的保險來規避保費的增加,即T(e)=0;而在交強險的情況下,由于有資格經營該險種的保險公司相對較少,可以認為投保人規避的難度更大。
由前面的討論可知,在商業性的保險下駕駛者的目標函數是B(e)-C(e),其一階條件為B''''(e1)=C''''(e1)。而在交強險的條件下,目標函數變為B(e)-C(e)-T(e),其一階條件是B/(e2)=C''''(e2)T''''(e2)。對比上面兩個一階條件并結合T''''(e)<0,可得B''''(e2)<B''''(e1)e=>e2>e1。這說明,實施交強險后駕駛者的謹慎程度變得更高了。當駕駛的行為變得更為謹慎時,道路的交通安全也就更有保障。
在日常經濟活動中,我們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別人信譽差,希望有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使得社會交往和經濟交易活動能在一個有序、安全的氛圍中進行,但對自己這一方是否會遵守約定、恪守信用,卻并不嚴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時就預留了不守信的伏筆。也就是說,在社會交往和經濟交易活動中,人們均希望別人守信、社會誠信,而惟獨自己可以不完全誠信。當大多數人都是這種思維時,整個社會信用狀況差也就成為一種自然的普遍現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統計的數據顯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單”的個人及企業近七萬,其中,自然人占兩萬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業有三萬九千兩百七十五戶,這些個人及企業,因為失信,被鎖進“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他們將為各自的欺詐、哄瞞等失信行為付出沉重代價。在全國各地,因失信而導致的經濟糾紛,甚至惡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區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嚴重阻礙區域經濟的發展,如汕頭經濟特區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視經濟活動中的契約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國稅部門開出的增值稅發票可信度低,而被國家稅務總局通報不能作為出口退稅之用,致使汕頭特區1000多家外向性企業不得不外遷,嚴重影響了汕頭經濟發展。
信用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而日益彰顯重要,傳統主流經濟學對此已有諸多的分析,“經濟人”假設是傳統經濟學的基石,其核心內容是:人是“理性經濟人”,“經濟人”的目標是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傳統經濟學的“經濟人”假設揭示了市場利益原則,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經濟動機分析之外,使“經濟人”成為純理性的人,忽視非理性因素在經濟主體行為中的作用,“經濟人”的一切行為都圍繞著市場利益原則,并以此作為行為(包括信用行為)的動機。信用是商品貨幣交換關系的一個經濟范疇,信用行為作為“經濟人”的市場行為,其出發點是利益預期,利益成為信用行為的經濟杠桿,“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則取決于他對贏利的預期?!?/p>
傳統主流經濟學對信用問題,特別是行為主體優選守信還是失信行為,從理論上歸納為以下幾種解釋: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為主體(個人、企業和政府)在經濟活動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約,關鍵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給他帶來的成本收益預期,當經濟主體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則優選守信,反之,則失信;當經濟主體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懲處的成本),則優選失信,反之,則寧愿守信。如醫療行業中,正規大型醫療機構中的少數醫務人員做“醫托”,把來就診的病人介紹到私人機構就診,從中提取回扣,這種現象一經發現,在西方國家則是吊銷醫療執業資格而永不能從事醫療職業,失信成本遠大于收益;但在中國則是通過一番教育或罰款懲處后,仍繼續原醫療職業,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機會在以后的繼續失信中彌補失信成本。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懲處方式,導致行為主體選擇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為取向。二是信用行為的“劣幣驅逐良幣”(又稱二手車市場或檸檬市場)現象?!傲訋膨屩鹆紟拧笔墙洕鷮W上“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結果,在這種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人們采取“舍優取劣”的行為取向以保證經濟交易時收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在實際經濟交易時,假設有甲、乙兩方,盡管雙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種美德,若雙方守信都會帶來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對稱而不知對方會采取守信還是失信的行為取向,為防止對方失信并規避己方守信可能帶來的損失,而采取失信的行為取向是己方的較優選擇;假如甲方決定采用失信行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則損失;若失信程度與甲方一致,則雙方各不沾對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則甲方損失。此后,甲方再與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則會以失信行為為優選。市場交易的結果是失信行為獲得較大收益,守信行為遭受損失,其導向是守信者逐漸減少,失信者逐漸增多,失信者逐漸把守信者驅逐出市場。三是信用行為的重復博弈減少。交易主體的重復博弈是誘導人們采取守信行為的有效機制之一,重復博弈機制在相對封閉的農耕自然經濟社會是誠信維護的最有效機制;但隨著商品經濟發展,特別是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建設過程中,人們的經濟活動范圍擴大、交
易對象眾多,交易主體之間重復博弈次數減少,甚至由重復博弈向一次博弈演變,在信用體系尚未完善之前,優選失信行為是相對“明智”之舉。
二、信用問題的行為經濟學詮釋
傳統主流經濟學對交易主體的信用行為取向的解釋是建立在理性經濟人假設的基礎上,但現實經濟活動中,交易主體的信用行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狀態。運用行為經濟學理論來解釋信用問題是一種新的嘗試,能使信用問題的研究更趨完善和全面。
1、確定性效應。
行為經濟學中的前景理論認為,人們是厭惡風險的,與可能的結果相比,人們更青睞于確定的結果,既便可能的結果有更好的預期價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獲得300元和100%概率獲得150元之間選擇,前景理論認為人們會選擇后者;又如,納稅人在分項扣除和標準扣除之間選擇時,預期效益理論認為人們會選擇節稅最多的結果,而前景理論認為,在風險與安全之間,納稅人更應選擇后者,盡管兩種都節稅,但與標準扣除相比,分項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確定,故更有可能選擇標準扣稅。對信用問題的分析,也存在確定性效應。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是優選守信還是失信行為,關鍵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選擇哪一方,假如當選擇守信時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選擇失信時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時,該交易主體會傾向于選擇失信行為,因為守信時有30%被蒙騙的可能性;當選擇守信時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選擇失信時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時,該交易主體會傾向于選擇守信行為,因為失信者有30%被懲罰的可能性。
我們可以推定,假如一個國家的社會信用制度規范、簡明、易于操作,且對失信行為的社會懲罰嚴厲,威懾作用強大,守信或失信的風險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確定性大于其風險,使失信者的風險確定性大于其收益,這樣,就促使交易主體優選守信行為取向;反之,如果一個國家的社會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規范、繁瑣、難以操作,且對守信行為的保護性差,對失信行為的懲罰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風險和收益難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風險確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確定性大于其風險,甚至守信也會面臨一定風險,且失信的風險小,在這種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體就會優選失信行為取向。
2、分離效應及對前期決策的依賴。人們在最終決策時依賴于信息顯示,盡管這些信息對決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們對信息處理的方法是多樣化的,這可能導致其偏好與選擇的不一致,即產生所謂的分離效應。如拋硬幣就表明了分離效應對決策的影響:在第一次拋硬幣打賭的結果出來以后,問所有參賭的人是否愿意再賭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賭取決于是否贏了第一次賭”,盡管第一次賭的輸贏與第二次賭的實際結果的影響不大;若第一次賭贏了,大多數人愿意再賭一把,否則,大都不愿再賭。
當期的風險態度和決策受前期決策實際結果的影響,前期盈利增強人們的風險偏好,以平滑當期的損失;前期損失會加劇以后損失的痛苦,人們的風險厭惡會增強。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經常大于成本,會助長其失信偏好,不斷重復失信行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為違規者造假獲得的收益遠大于違規成本,利潤頗豐,且每次違規后所受到的處罰很輕,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職業造假違規的專業人士。股市中因不誠信而造假的觸目驚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規模的造假失信行為,但因屢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勵,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嚴懲不怠,失信者就會被強化為風險厭惡者,失信行為就會受到抑制,守信行為就會受到弘揚。
3、從眾行為。
不守信用的從眾行為源于行為主體的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面。從內因看,行為經濟學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們在模棱兩可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往往受到身邊因素的影響,即人們通常所說的從眾行為。我們可用下面的例子來具體說明。有兩家飯館相互緊挨著,每個顧客都要從中選擇一家來就餐。第一位顧客選擇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據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顧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來做決定之外,還可能受第一個顧客的影響,如果前兩個顧客的選擇相同,則第三個人看到其中一家飯館有兩個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卻沒有顧客,也可能會選擇人多的飯館。最終的結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顧客都會選擇同一家飯館就餐。但是實際上,選中的那家飯館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論可用來分析信用問題,失信者通過觀察別人的信用選擇行為,或通過不合理的推理認為他人選擇失信行為而獲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懲處的代價低于失信所獲得的收益,即使被懲處,大多只是被要求彌補對方成本或罰點款了事,個人受到制裁甚少,這樣,無形中誘發和刺激了消費者個人或企業管理者們產生了“法不責眾”、“跟風無過”的心理,這種從眾心理所導致的行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簡單復制和添加,而是不斷總結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嚴重。人總是處于一定社會經濟活動之中的,周圍環境對自身的影響是非常重大的,從眾心理在很多人的腦海中根深蒂固。根據行為經濟學家的觀點,人的行為不僅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會價值觀的制約。價值觀是用以指導人們行為的心理傾向系統,是浸透于個性之中支配人的行為、態度、觀點、信念、理想的內心尺度。市場經濟下,經營環境日益復雜,各種誘惑隨之產生,相應地,一些丑陋現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個人的利益為核心,直接或間接不守信用而欺騙另一方交易者。
從外因看,產生這種從眾行為的外部原因在于對失信者的懲罰力度太小。行為經濟學家指出,人們作決策、作判斷時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違法必定要受到懲罰。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況下,人們不會選擇觸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試法”,在于他們覺得失信帶來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這種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體在作決策判斷時,不會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個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竊“成功”后,發現獲得的“收益”遠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嘗到甜頭后膽子會越來越大,罪行也會越來越嚴重。同理,當交易一方發現不守信用帶來的收益遠大于失信行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會為了收益而放棄誠信操守。另外,監督成本過高,違規成本、訴訟收益太低,這就誘致眾多行為人選擇失信,失信案例層出不窮,社會信用普遍較差。三、基于行為經濟學的信用問題治理
信用問題治理是國內外理論界和實務界不斷探索并力求予以解決的課題,構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決信用問題的主題。筆者根據以上對信用問題的行為經濟學分析,從三個層面提出信用問題治理思路。
1、第一層面是根據確定性效應,構建規范、簡明、易于操作的信用體系,交易主體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風險和收益,把自己規范在自覺守信行為層面。按照前景理論中的確定性效應,人們面臨“獲得”,傾向于“風險規避”,所以,應創造條件,增加人們面臨“獲得”的概率。為使守信的“獲得”概率增加,可從三方面著手:一是建立社會征信機制,使人們易于獲得全社會的行為主體的信用信息,降低單一行為主體之間的信用信息獲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盡量使社會征信機制和信用交換機制在規范的基礎上簡單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導盡量多的大眾在社會經濟交往過程中,盡量通過正式規范信用體系渠道獲取各行為主體的信用信息,減少通過非正式渠道獲取信用信息,如通過親朋好友打聽或道聽途說。
2、第二層面是根據分離效應及對前期決策的依賴,使交易主體之間一對一的失信行為演變為失信者與整個社會的信用對抗,通過與整個社會的信用對抗機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為強化為守信行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懲罰之間的灰色地帶的失信行為得以遞減。培育發達的信用信息交換和擴散機制,是這種分離效應及對前期決策的依賴能夠中斷的關鍵,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礎上,生產出可以交換的市場能夠接受的信用產品,同時建立規范的信用產品交易市場。這樣,一旦某一交易行為主體不守信用,其失信行為很快通過信用信息交換和擴散機制,也即通過信用產品在信用交易市場上交換并擴散出去,導致失信者對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為轉化為對整個社會的失信行為,失信者將會喪失與社會中任一交易主體之間的交易機會,作為他不守信用的代價,這種代價會伴隨他較長時間甚至一生,其懲罰和威懾作用是很顯著的。這樣就能中斷失信者的這種分離效應及對前期決策的依賴。3、第三層面是根據從眾行為特性,完善失信行為的法律機制,強化失信行為的法律懲罰力度,弱化失信行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隨者攝于法律的嚴懲,而由失信行為取向轉變為守信行為取向。行為經濟學家們研究發現,在非理性的情況下,人們面臨“獲得”,傾向于“風險規避”,故處罰比獎勵對人的“刺激”更大。根據該理論,讓失信者徹底放棄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懲罰力度,讓違法者們意識到不守信用必將付出沉重代價。為此,一是要加快我國的法制建設,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強化執業監管,加大懲罰力度,以解決行業中的“劣幣驅逐良幣”問題。二是要加強執法機關隊伍的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促使他們在工作中做到“執法必嚴”,對違反法律的失信行為,要嚴肅處理,決不能姑息遷就。
目前國內加快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個人征信系統運行,浙江、江蘇、湖北等省市的區域信用體系構建等,隨著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獲收益的成功率逐漸變得更為不確定,客觀上強化了交易主體守信收益的穩定性,引致社會交往、經濟交易中個人、企業守信行為趨于強化。
摘要:信用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而日益彰顯重要,傳統主流經濟學對此已有諸多分析,“經濟人”假設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現實經濟活動中,交易主體的信用行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狀態。運用行為經濟學理論來分析信用問題,是一個新的嘗試,能使信用問題的研究更趨完善和全面。這里運用確定性效應、分離效應及對前期決策的依賴、從眾行為的原理,對信用的有限理進行了分析,并據此從三個層面提出了信用問題治理思路。
【關鍵詞】信用;確定性效應;分離效應;從眾行為。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市場經濟可以說是信用經濟。信用的好壞是衡量、制約或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指標。針對信用的經濟學分析,傳統主流經濟學已有諸多的闡述,筆者在此首次運用行為經濟學理論來對我國市場經濟建設中遇到的信用問題進行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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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求知黃佩燕《行為經濟學—理論與應用》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年11月第71-79頁
【關鍵詞】信用;確定性效應;分離效應;從眾行為。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市場經濟可以說是信用經濟。信用的好壞是衡量、制約或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指標。針對信用的經濟學分析,傳統主流經濟學已有諸多的闡述,筆者在此首次運用行為經濟學理論來對我國市場經濟建設中遇到的信用問題進行詮釋。
一、信用問題概攬
在日常經濟活動中,我們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別人信譽差,希望有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使得社會交往和經濟交易活動能在一個有序、安全的氛圍中進行,但對自己這一方是否會遵守約定、恪守信用,卻并不嚴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時就預留了不守信的伏筆。也就是說,在社會交往和經濟交易活動中,人們均希望別人守信、社會誠信,而惟獨自己可以不完全誠信。當大多數人都是這種思維時,整個社會信用狀況差也就成為一種自然的普遍現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統計的數據顯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單”的個人及企業近七萬,其中,自然人占兩萬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業有三萬九千兩百七十五戶,這些個人及企業,因為失信,被鎖進“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他們將為各自的欺詐、哄瞞等失信行為付出沉重代價。在全國各地,因失信而導致的經濟糾紛,甚至惡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區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嚴重阻礙區域經濟的發展,如汕頭經濟特區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視經濟活動中的契約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國稅部門開出的增值稅發票可信度低,而被國家稅務總局通報不能作為出口退稅之用,致使汕頭特區1000多家外向性企業不得不外遷,嚴重影響了汕頭經濟發展。
信用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而日益彰顯重要,傳統主流經濟學對此已有諸多的分析,“經濟人”假設是傳統經濟學的基石,其核心內容是:人是“理性經濟人”,“經濟人”的目標是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傳統經濟學的“經濟人”假設揭示了市場利益原則,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經濟動機分析之外,使“經濟人”成為純理性的人,忽視非理性因素在經濟主體行為中的作用,“經濟人”的一切行為都圍繞著市場利益原則,并以此作為行為(包括信用行為)的動機。信用是商品貨幣交換關系的一個經濟范疇,信用行為作為“經濟人”的市場行為,其出發點是利益預期,利益成為信用行為的經濟杠桿,“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則取決于他對贏利的預期?!?/p>
傳統主流經濟學對信用問題,特別是行為主體優選守信還是失信行為,從理論上歸納為以下幾種解釋: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為主體(個人、企業和政府)在經濟活動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約,關鍵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給他帶來的成本收益預期,當經濟主體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則優選守信,反之,則失信;當經濟主體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懲處的成本),則優選失信,反之,則寧愿守信。如醫療行業中,正規大型醫療機構中的少數醫務人員做“醫托”,把來就診的病人介紹到私人機構就診,從中提取回扣,這種現象一經發現,在西方國家則是吊銷醫療執業資格而永不能從事醫療職業,失信成本遠大于收益;但在中國則是通過一番教育或罰款懲處后,仍繼續原醫療職業,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機會在以后的繼續失信中彌補失信成本。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懲處方式,導致行為主體選擇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為取向。二是信用行為的“劣幣驅逐良幣”(又稱二手車市場或檸檬市場)現象?!傲訋膨屩鹆紟拧笔墙洕鷮W上“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結果,在這種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人們采取“舍優取劣”的行為取向以保證經濟交易時收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在實際經濟交易時,假設有甲、乙兩方,盡管雙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種美德,若雙方守信都會帶來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對稱而不知對方會采取守信還是失信的行為取向,為防止對方失信并規避己方守信可能帶來的損失,而采取失信的行為取向是己方的較優選擇;假如甲方決定采用失信行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則損失;若失信程度與甲方一致,則雙方各不沾對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則甲方損失。此后,甲方再與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則會以失信行為為優選。市場交易的結果是失信行為獲得較大收益,守信行為遭受損失,其導向是守信者逐漸減少,失信者逐漸增多,失信者逐漸把守信者驅逐出市場。三是信用行為的重復博弈減少。交易主體的重復博弈是誘導人們采取守信行為的有效機制之一,重復博弈機制在相對封閉的農耕自然經濟社會是誠信維護的最有效機制;但隨著商品經濟發展,特別是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建設過程中,人們的經濟活動范圍擴大、交
易對象眾多,交易主體之間重復博弈次數減少,甚至由重復博弈向一次博弈演變,在信用體系尚未完善之前,優選失信行為是相對“明智”之舉。
二、信用問題的行為經濟學詮釋
傳統主流經濟學對交易主體的信用行為取向的解釋是建立在理性經濟人假設的基礎上,但現實經濟活動中,交易主體的信用行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狀態。運用行為經濟學理論來解釋信用問題是一種新的嘗試,能使信用問題的研究更趨完善和全面。
1、確定性效應。
行為經濟學中的前景理論認為,人們是厭惡風險的,與可能的結果相比,人們更青睞于確定的結果,既便可能的結果有更好的預期價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獲得300元和100%概率獲得150元之間選擇,前景理論認為人們會選擇后者;又如,納稅人在分項扣除和標準扣除之間選擇時,預期效益理論認為人們會選擇節稅最多的結果,而前景理論認為,在風險與安全之間,納稅人更應選擇后者,盡管兩種都節稅,但與標準扣除相比,分項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確定,故更有可能選擇標準扣稅。對信用問題的分析,也存在確定性效應。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是優選守信還是失信行為,關鍵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選擇哪一方,假如當選擇守信時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選擇失信時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時,該交易主體會傾向于選擇失信行為,因為守信時有30%被蒙騙的可能性;當選擇守信時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選擇失信時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時,該交易主體會傾向于選擇守信行為,因為失信者有30%被懲罰的可能性。
關鍵詞:環渤海經濟區;制度創新;硬制度;軟制度
一、引言
環渤海經濟區由京津冀、山東和遼寧三個部分構成,是我國城市群、港口群和產業群最為密集的區域之一,經濟發展水平很高,2007年整個區域的GDP總值約占全國總量的24.6%。其中,京津冀GDP超過2.7萬億元;山東省GDP達到2.6萬億元,遼寧省GDP超過了一萬億元,對全國經濟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力。
環渤海經濟區的概念從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提出以來,一體化進程一直沒有突破性進展,區域內三大板塊競爭激烈,區域經濟合作分工尚未形成,沒有形成統一的市場,因此如何加快該地區的一體化進程成為重要課題。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分析,特定制度變遷模式存在的缺點是本區域一體化程度較低問題的主要原因,要想解決好問題必須更多的在制度經濟學的框架內尋找到能促進制度變遷的因素。
二、相關的制度經濟學概念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規則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所構成,這三部分是制度構成的基本要素。
1制度變遷以及制度變遷模式的特點
制度變遷是制度的替代、轉換與交易過程。制度變遷還可以被理解為對一種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產生過程。制度變遷的過程中存在著報酬遞增和自我強化機制。這種機制使制度變遷一旦步入某一條路徑,它的既定方向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這就是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
制度變遷包括誘導性制度變遷和強制行制度變遷兩種類型。誘導性制度變遷指的是現行制度安排的變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創造,它由個人或一群人,在響應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誘導性制度變遷是一種自下而上、從局部到整體體的制度變遷過程。強制性制度變遷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實現。強制性制度變遷的主體是國家,制度供給是國家的基本功能之一。國家推行強制性制度變遷的原因是制度安排是一種公共品,公共品是由國家生產的,并且制度的供給通常是不足的,國家推行強制性制度變遷可以校正這種不足。
兩種制度變遷的優勢和面臨的問題各不相同。誘導性制度變遷主要依據一致性同意原則和經濟原則,效率較高,但是往往存在搭便車之類的問題。強制性制度變遷的優勢在于能以最快的速度推進制度變遷,能以自己的強制力和暴力潛能等優勢降低制度變遷的成本,強制性制度變遷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統治者的有限理性、意識形態剛性、官僚政治、集團利益沖突和社會科學知識局限等。
2創新主體的基本理論
制度創新過程存在著不同的利益集團,這些利益集團同時又是參與制度創新的行動主體,他們對制度創新成本、收益計算和預期都是從各自的利益出發,因而對制度創新方向有不同的偏好,制度創新的整個過程是各利益主體多重博弈、合作博弈相互交錯的結果。
由于不同的利益集團在制度新過程中擁有不同的地位和權力,不同的偏好體系和特殊的利益,它們在變遷中的權力結構、偏好體系和利益結構的相互沖突相互制衡共同決定制度變遷的矢量方向。在社會制度創新主體擴散中,政治權力的分配狀況、利益集團的結構狀況特別是某些特殊利益集團的特權和偏好,對制度創新主體的擴散有很大影響。
三、環渤海主要問題的制度經濟學分析
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分析,環渤海經濟區一體化程度較低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一下三個:
1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的缺陷造成協調難的問題
環渤海經濟區的建立是由政府推動的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這種模式有其自身的優勢與不足。優勢方面是政府推進的強制性制度變遷有效的彌補了本區域協調發展所需要的制度供給不足的問題,政府強有力的推動,使本區域在較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速度推進制度變遷。劣勢方面則是政府推動的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在一致同意原則和經濟原則方面存在欠缺,由此帶來協調難的問題。
本區域普遍的經濟發展模式都是政府主導型,政府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太大,市場作用沒有很好的發揮。在區域協調的過程中,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在一致同意原則方面存在的不足導致各地方政府與區域總規劃的目標函數存在偏差、地方眼前利益與整個區域長遠利益之間出現矛盾的情況時有發生。各地都以追求本區域經濟最快速的發展,沒有整體的規劃和統一的思想認識。
更為甚者,當地方利益與整個區域的利益存在摩擦的時候,名義上的環渤海經濟區并沒有統一的管理組織,因此統一協調的努力往往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各地還是把地方利益擺在首位,這就導致了區域之內難以協調,沒有明確的產業分工、重復建設問題嚴重、區域內部惡性競爭等問題。這些問題是環渤海經濟區建設統一市場和實現協調發展的最大障礙,是制約整個區域經濟發展的瓶頸。例如本區域港口密集,吞吐量過億噸的大港就有9個,強大的港口運輸能力本應為區域經濟的起飛插上有力的翅膀,但是各主要港口之間缺乏明確分工與合理合作,相鄰港口競爭激烈大大降低了運輸體系綜合優勢的發揮。
2本區域的經濟結構導致缺乏創新主體和創新活力
環渤海經濟區的經濟結構中國有大型企業所占比重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私營企業所占的比重過低,因此區域內行政干預的力量較強,市場配置資源的能力相對較弱,存在明顯的創新主體缺乏、創新活力不足的嚴重問題,制度創新主體主要依賴政府,其他的經濟主體的制度創新熱情難以發揮,影響了制度的供給。
制度創新不過是不同的利益集團相互博弈后形成的公共選擇過程。本地區的私營企業尚不具備與大型國有企業相抗衡的規模,一直處于從屬的地位在制度創新的博弈中處于劣勢。由于私營企業等經濟體在制度創新的博弈中得到的收益遠小于他們參與體制創新需要付出的成本,因此他們參與制度創新的積極性不高,不愿意為打破區塊分割和建立統一市場的嘗試而付出成本。導致了整個區域的創新活力不夠,無法找到打破分割的低成本的辦法。
國有大型企業可以通過政府的行政命令來獲得所需要的資源,與私營企業相比他們在分割的市場中處于更優勢地位,更容易以較低的成本獲得較多的資源,所以他們對制度創新的積極性也不大,由此導致本區域一體化進程明顯較慢,制度創新明顯落后。
3資源配置的路徑依賴使市場的作用難以發揮
環渤海經濟區重工業較為發達,能源消耗較大,電荒和水荒等問題長期存在,生產所需要的能源和一些資源供給不足。這個問題如果依靠市場解決,利用價格機制使有限的資源在整個市場之內有效的配置,則有可能成為本區域建立統一市場的有利契機,成為本區域建立統一市場的有效拉動力。
本區域國企所占比重過大的經濟結構,導致稀缺資源的分配仍然依靠政府批準,尋租現象較為普遍。國有企業在計劃經濟和改革初期雙軌制過程中,長期依靠指標和批文的方式優先獲得生產所需要的各種資源,現階段國有大型企業仍然存在依靠政府批文獲得資源的路徑依賴的問題。大型的國有企業在本區域經濟體系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此國有企業的這種路徑依賴導致了整個區域資源配置方式轉變的惰性。
四、推動體制創新加快一體化進程
我們可以說本區域一體化程度較低的問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制度創新緩慢,因此要想加快本區域的發展必須加快本區域的制度創新,加快制度的創新就要從軟制度和硬制度兩個方面著手。
1改善軟制度增加創新主體
本區域是中華文明的發源地之一,儒家思想中輕商的觀念影響較大,因此人們的下海經商的意識淡薄,不利于民營經濟的發展和創新主體的增加。因此要大力地提倡有利于商業文明發展的文化因子,利用本區域對外開放程度較高的有利條件,積極的引進外來文化因子,逐漸形成一種對經商和下海創業的提倡和尊重,改善本區域的軟制度。
必須加快形成民營企業發展的良好文化環境,引導區域內豐富的人力資源面向市場面向企業積極創業,這將會大大的促進區域內民營企業的發展,大大促進區域內的制度創新主體和制度創新活力的增加。
2創造一套有效的硬制度體系
任何一項政策長久有效的實施都要經過各方的博弈和磨合,因此區域的發展規劃要采用試驗性改革的方式??茖W的方法是中央制定一些指導性方針,同時鼓勵地方政府去發現實施改革的最好方式,允許方案的適應性變化。本區域三個區塊的經濟結構和發展情況各不相同,區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和一錘定音,必須遵循靈活機動的原則,使各地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
現階段環渤海經濟區的經濟管理者主要是各個省區的政府,同時中央政府的很多政策對這個區域的影響也很直接,但是民營經濟體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因此最好是建立起一個以行業協調機構為基本單位的協調機制,這種行業協調機構最好是加強和完善現有的各個行業的行業協會之類的組織,使他們擁有更大的權利發揮協調作用。
為了建立運行良好的協調機構,一方面政府應該適當的調整相關的政策給這些民營經濟體為主的行會組織創造較大的發揮空間,另一方面政府應該對這些行業協會的調節行為起到監督的作用。行業協會的建立要由行業內的經濟體競爭參與,有實力有威信的經濟體發揮更大的作用,在行業協會建立和運行的過程中政府不再直接參與,而是起到強有力的監督作用。這種協調機制的建立不僅有利于增加市場經濟對經濟運行的調節作用而且有利于激發本區域民營經濟的發展。
五、結論
環渤海經濟區的發展制度創新是關鍵,加快該區域制度創新要從軟制度和硬制度兩個方面人手。軟制度方面要積極的提倡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文化因素,創造一個有利于民營經濟主體發展的文化環境,民營企業的良好發展是制度創新主體增加的前提,是增加本區域制度創新活力的基礎。
世貿組織注意到一些國家規定的投資措施嚴重阻礙了國際貿易以及跨國投資的開展,因而通過其成員國之間達成協議,確立了一些基本原則以規范國際直接投資。這些基本原則可以分為兩類,即對國際直接投資間接適用的原則和對國際直接投資直接適用的原則。
對國際直接投資間接適用的世貿組織協議包括烏拉圭回合達成的“服務貿易總協定”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對國際直接投資直接適用的是“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TRIM[,s])。TRIM[,s]首先要求將世貿組織的兩項基本原則即國民待遇原則和透明度原則適用于國際直接投資關系。其次,規定了其禁止的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包括:(1)當地成分要求:外資企業必須購用東道國當地一定的產品作為投入;(2)進出口平衡要求:將外資企業的進口限定在該企業出口量或出口值的一定比例內;(3)進口用匯要求:外資企業進行生產所需的進口被限制在屬于該企業流入外匯的一定數量內;(4)國內銷售要求:限制外資企業的出口,即其產品必須要有一部分在東道國銷售。
由上可知,當地成分要求是世貿組織禁止的第一項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那么,當地成分要求究竟會對國內產業和外商直接投資產生哪些影響呢?本文擬通過建立相關模型,運用比較分析的方法,對此進行嘗試性的探討。
二、基本模型
本節討論在沒有當地成分要求的條件下,跨國公司的利潤函數和東道國的效用函數。
假定存在2個國家,H代表發展中國家,F代表發達國家,同時生產2種產品;X產品代表中間產品,Z產品代表最終產品,生產X產品只需不熟練勞動,而生產Z產品需要中間產品X和熟練勞動;單位不熟練勞動的價格在發展中國家為w[,h]、在發達國家為w[,f],單位熟練勞動的價格在發展中國家為t[,h]、在發達國家為t[,f]。
H國由于生產力的落后,市場結構不完善,X產品和Z產品的生產都由壟斷廠商生產,換言之,是上游壟斷和下游壟斷的市場結構。生產單位的Z產品需要單位的X產品和單位的熟練勞動L。
F國生產力水平較高,X產品的生產是完全競爭生產,即其價格為發達國家生產X產品的邊際成本——單位不熟練勞動的價格;而Z產品的生產是壟斷市場結構,但生產單位的Z產品只需n(0<n<1)單位的X產品和m(0<m<1)單位的熟練勞動。
在沒有直接投資之前,H國內生產最終產品Z滿足國內需求,國內需求曲線為:
P(q)=a-bq(1)
生產Z產品的生產廠商必須實現利潤最大化,因此,Z在H國的生產必須滿足:
Max[P(q)q-kq-t[,h]q](2)
其中,k為單位X產品的價格,q為廠商生產Z產品的數量。
根據一階條件公式,得到:
a-k-t[,h]
q=───────(3)
2b
由于q=x,因此,根據式(3),將k作為x的函數解出,得到:
k=a-2bx-t[,h](4)
同中間產品X需求函數相關聯的邊際收益是:
MR=a-t[,h]-4bx(5)
令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我們有:
a-t[,h]-4bx=w[,h](6)
因此得到:
a-t[,h]-w[,h]
x=────────(7)
4b
由于q=x,因此,最終產品的總產出為:
a-t[,h]-w[,h]
q=───────(8)
4b
相應地,確定Z產品的價格為:
3a-t[,h]-w[,h]
P[,Z]=───────────(9)
4
中間產品X的相應價格為:
a-t[,h]+w[,h]
P[,X]=──────────(10)
2
發達國家F國內的生產狀況,如同發展中國家H國一樣可以確定,假定發達國家F國內對最終產品Z的需求為:
P(q)=A-Bq(11)
其中F國的中間產品價格為:
P[,x]=w[,f](12)
因此,F國內Z產品的需求量為:
A-nw[,f]-mt[,f]
q=─────────────(13)
2B
相應地,其價格為:
A-nw[,f]-mt[,f]
P[,z]=───────────(14)
2
假如F國的跨國公司決定憑借自己的技術優勢向H國進行直接投資,現設定如下前提:(1)跨國公司和H國的企業在市場上形成的壟斷均衡是庫爾諾均衡;(2)H國在國內的Z產品的產出的q[,1],跨國公司在H國的產出為q[,2];(3)生產要素(勞動力)不可自由流動,換言之,跨國公司在H國的生產必須使用H國的熟練勞動力;(4)中間產品X可以從國外進口,或者當地生產,
a-t[,h]+w[,h]
當w[,f]=─────────,
2
且沒有當地成分要求的條件下,F國全部的中間產品將從國外進口;(5)不考慮跨國公司在H國投資的固定成本。根據上述條件,H國和跨國公司如要同時實現利潤最大化,必須滿足:
Max[P(q[,1]+q[,2])q[,1]-kq[,1]-t[,h]q[,1]](15)
Max[P(q[,1]+q[,2])q[,2]-nw[,f]q[,2]-mt[,h]q[,2]](16)
相應地得到:
a-2k-(2-m)t[,h]+nw[,f]
q[,1]=─────────────(17)
3b
a+(1-2m)t[,h]-2nw[,f]+k
q[,2]=───────────────(18)
3b
此時,q[,1]=x,因此得到:
a-3bx-(2-m)t[,h]+nw[,f]
k=────────────────(19)
2
可以發現,中間產品X的邊際收益為:
a-(2-m)t[,h]+wn[,f]-6bx
MR=────────────────(20)
2
由于邊際收益必須等于邊際成本,因此,最終確定的X產品的產量為:
a-(2-m)t[,h]+nw[,f]-2w[,h]
x=──────────────────(21)
6b
假定跨國公司的效用函數為從H國獲得的凈利潤,即利潤減去H國征收的稅收(設H國的所得稅稅率為T),在沒有當地成分要求的情況下,其效用函數的值為:
(1-T)[a+k+(1-2m)t[,h]-2nw[,f]][2]
U[,M]=────────────────────(22)
9b
假定H國政府的效用函數由最終產品的利潤、中間產品的價值、從跨國公司征收的稅收和消費者剩余等四項要素之和構成,我們得到在沒有當地成分要求的情況下,政府的效用函數值為:
UG=H[,Z]+V[,X]+TII[,f]+CS(23)
其中,H[,Z]代表H國生產Z產品的利潤,V[,x]代表X產品的價值,TII[,f]代表從跨國公司征收的稅收,CS代表消費者剩余。具體地用代數式表示:
[a-2k-(2-m)t[,h]+nw[,f]][2]
H[,Z]=─────────────────(24)
9b
[a-(2-m)t[,h]+nw[,f]-2w[,h]][2]
V[,X]=────────────────────(25)
24b
T[a+k+(1-2m)t[,h]-2nw[,f]][2]
TII[,t]=───────────────────(26)
9b
[2a-k-nw[,f]-(1+m)t[,h]][2]
CS=──────────────────(27)
18b
三、當地成分要求下的模型
假定H國政府規定當地成分要求,即限制跨國公司從國外進口中間產品,規定中間產品必須有λ的份額從當地購買。于是,跨國公司的成本函數變為:
附圖
四、基本模型與當地成分要求模型的比較
(一)U[,M]和U[,MLCR]的比較
比較U[,M]和U[,MLCR]可以發現,1-T,a,b,t[,h]等都相同,不同點在于,在U[,MLCR]中,相對U[,M]有2nλ(w[,f]-k),而根據我們的事先假定,w[,f]<k,因此,我們得到:
附圖
基于上述(45)式相同的原因,(47)式的值必然大于0。因此,隨著當地成分要求的提高,H國政府從中間產品中獲得的價值也越來越高。
(四)TII[,fLCR]和TII[,f]的比較
附圖
(52)式數值正負的關鍵取決于T、a的值。由此可以判斷,發展中國家的當地成分要求,使得政府在犧牲消費者剩余的同時,從國內中間產品和國內最終產品中獲得的價值增加,但總的福利水平卻具有不確定性。
由于:
附圖
顯然,(56)式的值同樣具有不確定性。
因此,在當地成分要求的條件下,隨著H國內對國外企業稅收的提高、中間產品的價格提高和國內非熟練勞動力的價格提高,其國內的總效用值下降。
五、結論和啟示
(一)對東道國的影響
上述分析表明,東道國通過當地成分要求的規定,企圖達到促進當地技術的提高和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勞動力就業、積累當地資本等目標,但同時也面臨著國內消費者福利水平下降的危險。具體而言:
1.促進東道國技術的提高和相關產業的發展??鐕驹跂|道國直接投資生產最終產品或者中間產品,如果東道國采取當地成分要求的限制,跨國公司將不可能在全球范圍內進行其資源配置,結果東道國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和管理能力將得到提高。另一方面,跨國公司之所以進行直接投資,關鍵在于通過直接投資能夠獲得更多的利潤回報,而利潤回報是建立在它們雄厚的技術實力基礎之上的。隨著跨國公司的直接投資在東道國的增加,這將提高東道國的技術水平,特別是中間產業的技術水平。
2.擴大勞動力就業。東道國通過當地成分要求,使相關產品的生產擴大,從而有利于增加東道國的就業;跨國公司的直接投資,不僅自身能吸引當地的勞動力就業,而且能通過相關產品(上游產業)的生產擴張增加東道國的就業??鐕镜纳a在促進東道國就業增加的同時,還能提高東道國就業人口的素質;跨國公司的先進管理經驗、先進技術和先進銷售技能,能快速提高東道國相應的管理水平、技術水平和銷售水平。
3.國內消費者福利水平下降。消費者剩余是衡量消費者福利水平的最佳度量方式,因為它測度的是如要消費者放棄他對某種商品的全部消費而必須補償給他的那個貨幣量。上文的公式推導、比較已經顯示,東道國的當地成分要求將導致國內消費者的福利水平下降。需要說明的是,本文是通過線性需求方程式對消費者的福利水平進行度量的,如果通過非線性積分方式加以衡量,結果也將是一樣的。
(二)對跨國公司的影響
1.阻礙跨國公司實現市場內部化目標??鐕緦ν庵苯油顿Y的目標之一,是通過跨國直接投資實現市場內部化。市場內部化不僅可以減少市場的不確定性,而且可以節省成本,有利于其產品在世界市場范圍內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但東道國規定當地成分要求,迫使跨國公司在生產的過程中減少使用其內部生產的產品,必然影響跨國公司實現市場內部化的目標,最終減少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生產產品的利潤回報。
2.有利于專業化生產經驗的積累。分工是促進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國際分工的實現建立在各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經濟條件、自然條件優勢各異的基礎之上,而專業化生產是分工的必然結果。由于東道國實行當地成分要求,意味著中間產品的生產在東道國內部進行,這樣,跨國公司就有可能專職生產最終產品,專業化生產最終產品的經驗將進一步積累,從而有利于跨國公司進一步提高生產利潤。
(三)對國際貿易和跨國投資的總體影響
從總體上看,當地成分要求有利于東道國,對跨國公司的影響是不確定的,但卻使整個世界的福利水平下降。其下降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減少了跨國投資。如果跨國公司完全遵循東道國的當地成分要求,跨國公司投資的額度將大幅度減少。這一方面導源于當地成分要求減少了中間產品的投資,另一方面導源于當地成分要求使跨國公司難以實現市場內部化的目標,難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目標,因而對東道國投資的意愿難以實現。
2.影響了資源配置。根據古典國際貿易理論,世界范圍內的資源通過國際貿易實現了合理配置。而國際貿易的產生導源于各國發揮了其相應的比較優勢或資源優勢。根據鄧寧的國際生產折衷理論,跨國公司直接投資導源于跨國公司所有權特定優勢、內部化特定優勢和區位特定優勢等三個條件的滿足狀況。而當地成分要求使市場產生扭曲,不能使資源在世界范圍內實現合理的配置,將最終影響世界各國比較優勢的發揮,降低跨國公司內部化優勢,從而降低整個世界的福利水平。因此,世貿組織所規定的禁止東道國采取當地成分要求的措施,必將促進國際直接投資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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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BOR/RM/98/01.
內審外包主要采用以下四種形式:
1.補充式外包,即將部分的內部審計職能賦予第三方。例如,在一些關鍵性的內部審計項目中聘請外界專業人士提供幫助。又如,在審計外地的分公司時,聘請懂當地語言或熟悉當地習俗的審計人員提供幫助。另外,在審計特殊領域(如電子數據處理系統)時,企業也可聘請這方面的專家參與審計。
2.審計管理咨詢,主要是指請咨詢機構幫助企業確定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人員數量及配備情況,并有可能促進內部審計計劃的形成和改進。審計管理咨詢服務還包括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招聘工作,幫助管理層定義主要的審計風險領域等等。
3.內審職能全部外包。在這種外包形式下,企業不設內部審計部門,但是為了進行合理的經營性審計,就將內部審計職能全部外包給會計師事務所或咨詢機構。
4.內外成員結合審計,亦可稱合作內審。這種外包形式下,內部審計工作由一個統一的項目和審計工作組來完成,成員包括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但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對這種結合審計分別承擔不同的責任。
以上各種內審外包形式各具特色,因企業規模及行業不同,在是否實行內部審計外包及實現的方式上可能都有所不同。
一、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優劣分析
內部審計究竟能否外部化?以何種方式實現?筆者認為,關鍵是要實現內部審計功能和社會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并使企業能夠與急劇變化的外部環境相適應;這需要從經濟學的角度來進行分析、權衡和選擇。
(一)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優勢
1.提高審計的獨立性。經濟學認為,當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時,內部審計是必須的。作為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內部審計能監督經營者如何更好地行使受托經營權,而內部審計的成本也構成了企業一項重要的管理成本。雖然內部審計部門代表所有者履行監督職能,具有權威性和獨立性,但是,實際工作和管理層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一方面,管理層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干預內部審計;另一方面,內部審計部門為了能順利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必須主動同管理層協調好關系。在這種利益牽制下,內部審計可能會失去獨立性,甚至與管理者共謀來欺騙所有者。而外部審計師獨立于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站在一個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企業委托事項進行審計,其工作只對委托人負責,因此能夠客觀地報告審計結果。
2.節約企業成本。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和企業間競爭的日益激烈,內部審計的傳統職能已不能滿足企業增加價值的需求,因此,內部審計為適應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而不斷擴充其職能,逐漸向風險管理和管理咨詢拓展。風險管理和管理咨詢業務的開展需要金融、會計、人事、市場、工程、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人士來共同完成。此時,企業將面臨高額的成本。將內審職能部分或全部外包后,部分或全部的審計成本就變成了可變成本,從而降低成本。通常表現為:(1)節約招募、培訓費用和維持成本。內部審計外部化可以避免內部審計人員的招聘費用,為更新和擴充知識而發生的培訓費用以及支付專業人員的高額薪金。(2)節約開發軟件和新方法的成本。為適應網絡環境下的審計,企業必須不斷開發新的審計軟件以及對新出現的問題尋找解決方案,這會給企業帶來高額的開發費用。如果內部審計外部化,咨詢機構的這些開發費用就可以分攤給多個客戶。(3)降低雇傭成本。外部咨詢機構之間的競爭可能導致在相同的價格下,企業可以選擇更為優質的服務。
3.優化社會資源配置,提高內審工作質量。內部審計外部化能夠使社會人力資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外部咨詢機構由各方面的專家組成,他們通過了專業技術資格認證,并且在對不同類型企業提供咨詢服務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熟悉不同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能夠根據自身經驗及被審計單位的經營過程、風險控制和管理等活動進行客觀的評價并提出切合管理者需要的建議,這一點是僅僅服務于單個企業的內部審計師所不能及的。內部審計外部化能充分利用信息資源,將一些企業的先進經驗介紹給其他的企業;內部審計外部化還可以充分利用地理資源優勢,對于跨國公司而言,聘請當地的咨詢機構或是熟悉該地區業務的外部審計人員可以幫助企業很快融人該地區文化,避免過長的適應期所帶來的額外開支。
此外,企業還能夠集中精力搞好主業。按照經濟學的觀點,企業的存在就是因為其專業性,衡量企業規模的最佳方式就是其管理成本小于產品的交易成本?,F代市場經濟的發展就是專業化分工的發展,因此管理層關注的焦點應該是組織的關鍵性業務,企業應該將其有限的資源投入到核心業務上,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同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服務公司的服務水平也越來越高,企業完全可以將其次要業務(如內部審計等)交給相應的專業服務結構去做,從而提高組織的競爭能力。
(二)內部審計外包的劣勢
這個問題,首先應認識內部審計的發展和外部咨詢機構的性質。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從近年來的發展趨勢看,其職能已由傳統的監督、評價,拓展為監督、評價與咨詢,逐漸由“監督導向型”向“服務導向型”轉變;內部審計的重點由單純的財務審計轉向經營效益審計和風險審計;內部審計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監督和參謀作用。這使得內部審計作為一個專業職能已越來越多地和經營管理相融合,內部審計的經濟性在不斷增強。同時,外部咨詢機構作為市場中的一員,他們的服務也是有成本的,他們的選擇也是理性的,即在一定條件下會出現尋租現象。而且,由于內部審計要求的多樣性,外包服務的價格發現機制主要靠談判來確定。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卻往往會增加企業的成本。
1.破壞內部審計職能的整體性。內部審計的評價、監督、咨詢的職能是相互支持、互為基礎的一個整體,能為企業增加價值的咨詢活動是建立在對內部控制的監督和評價的基礎之上的,而咨詢意見的采納和順利實施需要對審計過程進行監督,并且對績效和風險進行評價,保證其按預期的方向發展。因此,將任何一項職能外部化都不利于內部審計發揮其整體功能。
2.導致管理當局對內部控制缺乏責任感。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內部審計本身就是企業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獨立于具體操作和管理之外的控制層。內部審計部門直接對獨立的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或最高決策層負責,對具體的操作和管理部門內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潛在的風險進行評價,并提出審計建議,以降低內部控制無效而產生的風險。與此同時,內部審計還幫助企業進行“軟控制”環境的營造,是內部控制過程設計的顧問??梢?,內部審計在幫助管理當局改善內部控制中發揮著積極的主觀和客觀作用,將其外部化不利于對內部控制環境的優化,同樣也不利于內部控制方法的改進。
3.可能降低企業的競爭優勢。一方面,因為內部審計和相應的管理咨詢工作由外部機構來做,企業缺乏積累知識和創造價值的動力,無法充分發展內部審計所需的知識和人才;另一方面,要想獲得真正有價值的咨詢服務,勢必會泄露企業部分的核心機密,這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競爭優勢。
4.放棄了內部審計自身的資源優勢。首先,內部審計人員熟悉本公司的管理政策、業務程序、經營活動和人事狀況,了解企業的組織文化、業務過程和風險控制方面的特點,能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層長期戰略的咨詢服務。而外部咨詢機構只能通過一些公開的資料以及通過詢問和觀察來確定服務的重點。往往由于保密的需要,企業不可能向他們提供完整的資料,這勢必影響到外部咨詢機構對企業深入的了解和正確的判斷,從而影響咨詢服務的質量。其次,內部審計人員作為企業的內部人,其工作成果和個人的經濟目標聯系更密切,在主觀上會更投入。再次,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的戰略管理、組織操作程序和企業文化的了解程度是外部審計人員所不能及的。最后,如果內部審計部門的消失將會使企業越來越受制于外部審計人員,他們可能索要越來越高的傭金,因此企業必須權衡成本、效益問題。
5.內部審計外包的工作質量不一定令人滿意。內部審計外包后,由于契約的不完備性,外部審計人員一般只在約定的范圍內消極地進行審計,盡量削減審計計劃,減少工作量,而不愿意積極主動地去幫助管理層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審計可能會變成一種程序性的工作,外部審計人員不會像內部審計人員那樣全心全意為企業考慮。外部審計人員只與企業有短期的合約關系,企業最終的經營成果與他們沒有直接聯系。而且,外部審計人員畢竟不熟悉企業的實際情況,而內部審計人員,特別是那些在企業里工作了很長時間的內部審計師,更了解企業的發展戰略、經營管理手段、企業文化、部門間的利益關系等因素。這種背景知識的差異可能影響到審計計劃的深度和審計程序的執行,并可能會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產生重大的影響。
二、我國內部審計外包的可行性
1.從獨立性角度分析。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實質不在于是由內部審計人員還是由外部審計人員來執行內部審計工作,而在于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中處于什么樣的地位,是由管理層領導還是由董事會來領導,內部審計機構與業務部門及其他各職能部門之間存在著怎樣的制衡關系等因素,將最終決定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程度。內部審計工作不獨立,很大原因在于內部審計人員在經濟上的不獨立,不在于是由誰來執行內部審計工作,而在于我們的內部制度還不夠科學、不盡完善。因此,可以通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來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可見,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根本不在于是否將內部審計外部化,而在于完善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及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獨立性不影響企業內部審計外包的選擇。
2、從經濟效率角度分析。效率通常指消耗的勞動量與所獲得的勞動效果的比較,是個投入與產出的比率問題。在內部審計外部化問題上,較流行的觀點是它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的效率,其理由主要在于它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減少內部審計人員的招聘成本、維持成本、培訓成本等。也就是說,企業可以通過較小的成本來達到相似或者更好的審計效果。但是,該觀點至少沒有充分考慮下列影響因素:
(1)從投入來看,企業在將內部審計外部化時,已經隱性地支付了審計人員的選拔成本、培訓成本等,而外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是不盡相同的,甚至差別很大。如何選擇高素質的外部審計人員來執行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是企業在將內部審計外部化時所必須考慮的。實際工作中,企業往往根據外部審計人員及其所在單位的聲望、信譽等進行選擇。通常,聲望越高、信譽越好的外部審計人員,其在執行內部審計工作時所索取的服務費也越高而這就會造成經濟學上說的資源投入冗余。
(2)從產出的角度來看,內部審計由“檢查與評價組織活動和為本組織服務”轉變為“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組織經營,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實踐證明,通過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審計人員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企業的各項業務以及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增強協調和處理各種復雜關系及觀察與分析問題等能力。如IBM、GE等很多跨國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已經成為經營主管和財務主管的集訓地。也就是說,由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企業所獲得的遠不止內部審計工作成果的本身,而這是內部審計外部化所無法實現的。由此看來,認為內部審計外部化一定會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效率的觀點是片面的。
三、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分析
從經濟學的觀點看,企業采取內部審計外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至于外包的方式和范圍需要結合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來分析。但是,在審計外包的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兩點:
1.加強內部審計服務的監管和規范。制定內部審計指導性規范,使內審服務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同時,政府應該完善相應的法規,就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內審服務所導致的獨立性等相關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
【關鍵詞】信用;確定性效應;分離效應;從眾行為。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市場經濟可以說是信用經濟。信用的好壞是衡量、制約或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指標。針對信用的經濟學分析,傳統主流經濟學已有諸多的闡述,筆者在此首次運用行為經濟學理論來對我國市場經濟建設中遇到的信用問題進行詮釋。
一、信用問題概攬
在日常經濟活動中,我們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別人信譽差,希望有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使得社會交往和經濟交易活動能在一個有序、安全的氛圍中進行,但對自己這一方是否會遵守約定、恪守信用,卻并不嚴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時就預留了不守信的伏筆。也就是說,在社會交往和經濟交易活動中,人們均希望別人守信、社會誠信,而惟獨自己可以不完全誠信。當大多數人都是這種思維時,整個社會信用狀況差也就成為一種自然的普遍現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統計的數據顯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單”的個人及企業近七萬,其中,自然人占兩萬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業有三萬九千兩百七十五戶,這些個人及企業,因為失信,被鎖進“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他們將為各自的欺詐、哄瞞等失信行為付出沉重代價。在全國各地,因失信而導致的經濟糾紛,甚至惡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區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嚴重阻礙區域經濟的發展,如汕頭經濟特區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視經濟活動中的契約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國稅部門開出的增值稅發票可信度低,而被國家稅務總局通報不能作為出口退稅之用,致使汕頭特區1000多家外向性企業不得不外遷,嚴重影響了汕頭經濟發展。
信用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而日益彰顯重要,傳統主流經濟學對此已有諸多的分析,“經濟人”假設是傳統經濟學的基石,其核心內容是:人是“理性經濟人”,“經濟人”的目標是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傳統經濟學的“經濟人”假設揭示了市場利益原則,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經濟動機分析之外,使“經濟人”成為純理性的人,忽視非理性因素在經濟主體行為中的作用,“經濟人”的一切行為都圍繞著市場利益原則,并以此作為行為(包括信用行為)的動機。信用是商品貨幣交換關系的一個經濟范疇,信用行為作為“經濟人”的市場行為,其出發點是利益預期,利益成為信用行為的經濟杠桿,“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則取決于他對贏利的預期?!?/p>
傳統主流經濟學對信用問題,特別是行為主體優選守信還是失信行為,從理論上歸納為以下幾種解釋: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為主體(個人、企業和政府)在經濟活動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約,關鍵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給他帶來的成本收益預期,當經濟主體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則優選守信,反之,則失信;當經濟主體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懲處的成本),則優選失信,反之,則寧愿守信。如醫療行業中,正規大型醫療機構中的少數醫務人員做“醫托”,把來就診的病人介紹到私人機構就診,從中提取回扣,這種現象一經發現,在西方國家則是吊銷醫療執業資格而永不能從事醫療職業,失信成本遠大于收益;但在中國則是通過一番教育或罰款懲處后,仍繼續原醫療職業,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機會在以后的繼續失信中彌補失信成本。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懲處方式,導致行為主體選擇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為取向。二是信用行為的“劣幣驅逐良幣”(又稱二手車市場或檸檬市場)現象?!傲訋膨屩鹆紟拧笔墙洕鷮W上“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結果,在這種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人們采取“舍優取劣”的行為取向以保證經濟交易時收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在實際經濟交易時,假設有甲、乙兩方,盡管雙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種美德,若雙方守信都會帶來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對稱而不知對方會采取守信還是失信的行為取向,為防止對方失信并規避己方守信可能帶來的損失,而采取失信的行為取向是己方的較優選擇;假如甲方決定采用失信行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則損失;若失信程度與甲方一致,則雙方各不沾對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則甲方損失。此后,甲方再與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則會以失信行為為優選。市場交易的結果是失信行為獲得較大收益,守信行為遭受損失,其導向是守信者逐漸減少,失信者逐漸增多,失信者逐漸把守信者驅逐出市場。三是信用行為的重復博弈減少。交易主體的重復博弈是誘導人們采取守信行為的有效機制之一,重復博弈機制在相對封閉的農耕自然經濟社會是誠信維護的最有效機制;但隨著商品經濟發展,特別是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建設過程中,人們的經濟活動范圍擴大、交
易對象眾多,交易主體之間重復博弈次數減少,甚至由重復博弈向一次博弈演變,在信用體系尚未完善之前,優選失信行為是相對“明智”之舉。
二、信用問題的行為經濟學詮釋
傳統主流經濟學對交易主體的信用行為取向的解釋是建立在理性經濟人假設的基礎上,但現實經濟活動中,交易主體的信用行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狀態。運用行為經濟學理論來解釋信用問題是一種新的嘗試,能使信用問題的研究更趨完善和全面。
1、確定性效應。
行為經濟學中的前景理論認為,人們是厭惡風險的,與可能的結果相比,人們更青睞于確定的結果,既便可能的結果有更好的預期價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獲得300元和100%概率獲得150元之間選擇,前景理論認為人們會選擇后者;又如,納稅人在分項扣除和標準扣除之間選擇時,預期效益理論認為人們會選擇節稅最多的結果,而前景理論認為,在風險與安全之間,納稅人更應選擇后者,盡管兩種都節稅,但與標準扣除相比,分項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確定,故更有可能選擇標準扣稅。對信用問題的分析,也存在確定性效應。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是優選守信還是失信行為,關鍵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選擇哪一方,假如當選擇守信時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選擇失信時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時,該交易主體會傾向于選擇失信行為,因為守信時有30%被蒙騙的可能性;當選擇守信時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選擇失信時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時,該交易主體會傾向于選擇守信行為,因為失信者有30%被懲罰的可能性。
我們可以推定,假如一個國家的社會信用制度規范、簡明、易于操作,且對失信行為的社會懲罰嚴厲,威懾作用強大,守信或失信的風險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確定性大于其風險,使失信者的風險確定性大于其收益,這樣,就促使交易主體優選守信行為取向;反之,如果一個國家的社會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規范、繁瑣、難以操作,且對守信行為的保護性差,對失信行為的懲罰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風險和收益難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風險確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確定性大于其風險,甚至守信也會面臨一定風險,且失信的風險小,在這種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體就會優選失信行為取向。
2、分離效應及對前期決策的依賴。
人們在最終決策時依賴于信息顯示,盡管這些信息對決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們對信息處理的方法是多樣化的,這可能導致其偏好與選擇的不一致,即產生所謂的分離效應。如拋硬幣就表明了分離效應對決策的影響:在第一次拋硬幣打賭的結果出來以后,問所有參賭的人是否愿意再賭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賭取決于是否贏了第一次賭”,盡管第一次賭的輸贏與第二次賭的實際結果的影響不大;若第一次賭贏了,大多數人愿意再賭一把,否則,大都不愿再賭。
當期的風險態度和決策受前期決策實際結果的影響,前期盈利增強人們的風險偏好,以平滑當期的損失;前期損失會加劇以后損失的痛苦,人們的風險厭惡會增強。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經常大于成本,會助長其失信偏好,不斷重復失信行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為違規者造假獲得的收益遠大于違規成本,利潤頗豐,且每次違規后所受到的處罰很輕,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職業造假違規的專業人士。股市中因不誠信而造假的觸目驚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規模的造假失信行為,但因屢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勵,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嚴懲不怠,失信者就會被強化為風險厭惡者,失信行為就會受到抑制,守信行為就會受到弘揚。
3、從眾行為。
不守信用的從眾行為源于行為主體的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面。從內因看,行為經濟學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們在模棱兩可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往往受到身邊因素的影響,即人們通常所說的從眾行為。我們可用下面的例子來具體說明。有兩家飯館相互緊挨著,每個顧客都要從中選擇一家來就餐。第一位顧客選擇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據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顧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來做決定之外,還可能受第一個顧客的影響,如果前兩個顧客的選擇相同,則第三個人看到其中一家飯館有兩個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卻沒有顧客,也可能會選擇人多的飯館。最終的結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顧客都會選擇同一家飯館就餐。但是實際上,選中的那家飯館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論可用來分析信用問題,失信者通過觀察別人的信用選擇行為,或通過不合理的推理認為他人選擇失信行為而獲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懲處的代價低于失信所獲得的收益,即使被懲處,大多只是被要求彌補對方成本或罰點款了事,個人受到制裁甚少,這樣,無形中誘發和刺激了消費者個人或企業管理者們產生了“法不責眾”、“跟風無過”的心理,這種從眾心理所導致的行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簡單復制和添加,而是不斷總結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嚴重。人總是處于一定社會經濟活動之中的,周圍環境對自身的影響是非常重大的,從眾心理在很多人的腦海中根深蒂固。根據行為經濟學家的觀點,人的行為不僅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會價值觀的制約。價值觀是用以指導人們行為的心理傾向系統,是浸透于個性之中支配人的行為、態度、觀點、信念、理想的內心尺度。市場經濟下,經營環境日益復雜,各種誘惑隨之產生,相應地,一些丑陋現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個人的利益為核心,直接或間接不守信用而欺騙另一方交易者。
從外因看,產生這種從眾行為的外部原因在于對失信者的懲罰力度太小。行為經濟學家指出,人們作決策、作判斷時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違法必定要受到懲罰。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況下,人們不會選擇觸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試法”,在于他們覺得失信帶來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這種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體在作決策判斷時,不會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個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竊“成功”后,發現獲得的“收益”遠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嘗到甜頭后膽子會越來越大,罪行也會越來越嚴重。同理,當交易一方發現不守信用帶來的收益遠大于失信行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會為了收益而放棄誠信操守。另外,監督成本過高,違規成本、訴訟收益太低,這就誘致眾多行為人選擇失信,失信案例層出不窮,社會信用普遍較差。三、基于行為經濟學的信用問題治理
信用問題治理是國內外理論界和實務界不斷探索并力求予以解決的課題,構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決信用問題的主題。筆者根據以上對信用問題的行為經濟學分析,從三個層面提出信用問題治理思路。
1、第一層面是根據確定性效應,構建規范、簡明、易于操作的信用體系,交易主體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風險和收益,把自己規范在自覺守信行為層面。按照前景理論中的確定性效應,人們面臨“獲得”,傾向于“風險規避”,所以,應創造條件,增加人們面臨“獲得”的概率。為使守信的“獲得”概率增加,可從三方面著手:一是建立社會征信機制,使人們易于獲得全社會的行為主體的信用信息,降低單一行為主體之間的信用信息獲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盡量使社會征信機制和信用交換機制在規范的基礎上簡單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導盡量多的大眾在社會經濟交往過程中,盡量通過正式規范信用體系渠道獲取各行為主體的信用信息,減少通過非正式渠道獲取信用信息,如通過親朋好友打聽或道聽途說。
2、第二層面是根據分離效應及對前期決策的依賴,使交易主體之間一對一的失信行為演變為失信者與整個社會的信用對抗,通過與整個社會的信用對抗機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為強化為守信行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懲罰之間的灰色地帶的失信行為得以遞減。培育發達的信用信息交換和擴散機制,是這種分離效應及對前期決策的依賴能夠中斷的關鍵,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礎上,生產出可以交換的市場能夠接受的信用產品,同時建立規范的信用產品交易市場。這樣,一旦某一交易行為主體不守信用,其失信行為很快通過信用信息交換和擴散機制,也即通過信用產品在信用交易市場上交換并擴散出去,導致失信者對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為轉化為對整個社會的失信行為,失信者將會喪失與社會中任一交易主體之間的交易機會,作為他不守信用的代價,這種代價會伴隨他較長時間甚至一生,其懲罰和威懾作用是很顯著的。這樣就能中斷失信者的這種分離效應及對前期決策的依賴。
3、第三層面是根據從眾行為特性,完善失信行為的法律機制,強化失信行為的法律懲罰力度,弱化失信行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隨者攝于法律的嚴懲,而由失信行為取向轉變為守信行為取向。行為經濟學家們研究發現,在非理性的情況下,人們面臨“獲得”,傾向于“風險規避”,故處罰比獎勵對人的“刺激”更大。根據該理論,讓失信者徹底放棄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懲罰力度,讓違法者們意識到不守信用必將付出沉重代價。為此,一是要加快我國的法制建設,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強化執業監管,加大懲罰力度,以解決行業中的“劣幣驅逐良幣”問題。二是要加強執法機關隊伍的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促使他們在工作中做到“執法必嚴”,對違反法律的失信行為,要嚴肅處理,決不能姑息遷就。
目前國內加快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個人征信系統運行,浙江、江蘇、湖北等省市的區域信用體系構建等,隨著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獲收益的成功率逐漸變得更為不確定,客觀上強化了交易主體守信收益的穩定性,引致社會交往、經濟交易中個人、企業守信行為趨于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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