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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盡職調查報告范文

      時間:2022-12-15 18:08:04

      序論:在您撰寫盡職調查報告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盡職調查報告

      第1篇

      一、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現狀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企業在走出去的戰略指引下,不斷加快海外并購的步伐。根據德勤的《崛起的曙光:中國海外并購新篇章》的報告。報告中稱,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國的海外并購活動數量出現爆發式增長,中國境外并購交易總共有143宗,總金額達342億美元。20**年中國企業的海外并購投資者中排名第三,僅次于美國和法國。

      雖然,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的增速極快。但中國企業還普遍缺乏海外并購的實踐經驗,根據歷史數據統計顯示,我國企業海外并購失敗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財務盡職調查流于形式、財務盡職調查不到位。財務盡職調查審計主要對盡職調查的調查方式的規范性、調查內容的完整性、調查結果的合理性進行審計,是完善盡職調查,防范企業并購風險的重要手段。

      二、財務調查報告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調查報告只是對于目標企業所有的資料進行簡單的羅列

      目前相當一部分財務盡職報告并未深入地對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作出分析。這主要是由于目標企業財務及相關人員對盡職調查普遍存在抵觸心理,而且目標企業大多數財務核算較為薄弱,資料管理較為混亂,財務部門迫于某種壓力,存在很多隱瞞事項。因此,這種方法會削弱盡職調查業務的作用,拿不到并購方想要的真實、完整的信息資料,使得盡職報告對于減少信息不對稱的作用不甚明顯[2]。

      (二)對于并購方的投入產出價值調查不準確,容易落入并購陷阱

      我國企業的許多海外并購案被媒體進行大肆宣傳,但其結果并沒有如預期的提高股東的價值。這主要是由于對并購的投入產出調查分析不準,未能判斷有沒有控制并購風險的能力,對并購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擔的風險估計不足,未能準確評價并購投資的回報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購陷阱,導致并購失敗。

      (三)財務盡職報告過于高估目標企業的發展潛力

      在并購虧損企業時,許多企業對于目標企業的發展情況盲目樂觀。缺乏對企業財務承擔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對企業的財務調查與分析只停留在賬目表面,沒有結合企業的市場份額、人力資源和銷售渠道等情況來綜合考慮,導致過高估計目標企業的發展潛能,分散并購方的資源,甚至使并購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對目標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調查分析不足,導致現金流危機

      目標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現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項目間進行現金流調整。經營性現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關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調整,人為提高其報告值,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同時目標企業往往是出現財務困境的企業,企業不僅需要大量的現金支持市場收購活動,而且要負擔起目標企業的債務、員工下崗補貼等等。這些需要支付的現金對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處理不當,會帶來現金流危機,使目標企業反而成為企業的現金黑洞。

      三、審計在財務調查盡職報告中的作用

      (一)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程序

      財務盡職調查的目標是識別并量化對交易及交易定價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對收益質量和資產質量進行分析。在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實施階段應根據詳細的調查計劃和企業實際情況,實施規范性的調查程序,促進調查結果的有效性,為企業的并購決策提供合理的判斷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案進行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整體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以及審計盡職調查設立的調查方案中有關目標企業財務狀況的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調查程序,從而促進盡職調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法進行審計。對于財務調查報告的整體框架進行審計,是否采用多種調查方法,以便得出盡可能全部的調查報告,避免做出不正確的決策。

      再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步驟進行審計。合理的調查步驟是避免并購陷阱的必要條件,審計人員應對每一階段的調查進行審計,根據不同的并購類型、目的、內容來審查并購中財務盡職調查的處理步驟是否符合目標企業財務狀況、資產價值調查業務規范、企業盈利能力分析規范等要求,確保企業并購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內容

      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并不是審計目標公司的財務報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標公司的歷史財務數據。對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等財務指標進行全面調查,充分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更好地為企業的并購決策提供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的主體和目標進行審計。進行財務盡職調查要全面的理解企業的實施并購的目的和戰略,從而把握調查的方向,確定調查的內容。為防止財務盡職調查對于調查目標和主體的不確定,審計過程中應加強對于盡職調查活動中的目標和主體的審核,以避免盡職調查的盲目性。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的范圍和內容的審計。合理的評估目標企業的價值,做出正確的并購決策,需要全部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作支持。因此,盡職調查如果僅對財務報告及其附注實施調查程序,可能無法全面分析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對于財務盡職調查范圍和內容的審計主要包括:

      對目標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審計,對于不同的評估項目是否確定合理的價值評估類型和評估范圍,以及反映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和資產價值評估相關的內容進行有效的審計,促進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正確性。

      對目標企業財務指標的審計,對于盡職調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標企業的財務組織構建情況,以及目標企業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價值等進行審計。同時,審計盡職調查是否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促進財務指標調查的全面性。

      對目標企業關聯公司交易的審計,關聯交易的復雜性和隱蔽性使投資者對于目標企業的價值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盡職調查中目標企業關聯方的識別以及對目標企業關聯方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合規性和實質性的測試。從而促進對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能力的正確評價,促進投資決策的合理性。

      第2篇

      風險投資盡職調查報告:

      一、團隊情況盡職調查

      在vc投資中團隊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團隊成員的方方面面,包括團隊成員的經歷、學歷、背景以及各位創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組織結構圖;

      2、董事會、管理團隊、技術團隊簡介;

      3、管理/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4、企業勞動力統計。

      二、業務情況盡職調查

      業務的盡職調查是個廣泛的主題,主要包括業務能否規?;?、能否持久、企業內部治理,管理流程、業務量化的指標。

      1、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體系;

      2、對管理層及關鍵人員的激勵機制;

      3、是否與掌握關鍵技術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4、是否與相關員工簽訂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合同;

      5、員工報酬結構。

      三、市場情況盡職調查

      創業者商業計劃書中的那些關于市場的分析和預測,僅僅是參考。vc會獨立地對市場進行盡職調查,vc的市場分析工作是由專業人士來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產品生命周期(成長期、穩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發展趨勢;

      2、目標產品市場規模與增長潛力分析(自然更換、系統升級、擴大應用等);

      3、核心競爭力構成(技術、品牌、市場份額、銷售網絡、信息技術平臺等);

      4、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和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

      5、主要客戶構成及其在銷售額中的比例。

      四、技術情況盡職調查

      1、核心技術名稱、所有權人、來源方式、其他說明;

      2、公司參與制訂產品或技術的行業標準和質量檢測標準情況;

      3、公司已往的研究與開發成果,行業內技術權威對企業的技術情況的評價;

      4、公司在技術開發方面的資金投入明細;

      5、計劃再投入的開發資金量及用途。

      五、財務情況盡職調查

      財務的盡職調查,可能要算是盡職調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為兩大塊:過去的財務數據和未來的財務預測。

      1、企業財務報表(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往年經審計年報,最近一期月報);

      2、分產品/地區銷售、成本、利潤情況;

      3、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說明和資質;

      4、對造成財務報表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因素的說明。

      六、法務情況盡職調查

      提供公司總部、子公司、控股公司、關聯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員工合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商標備案、訴訟記錄等等。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合同;

      4、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5、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關于________公司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目錄

      序言

      一、主體資格

      二、歷史沿革

      三、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四、獨立性

      五、業務

      六、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七、主要資產

      八、科研

      九、重大債權債務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十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十三、稅務

      十四、勞動人事、勞動安全等

      十五、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十六、其他

      序言

      致:________公司

      根據<關于____公司改制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顧問聘請協議>,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作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

      本所指派____律師、____律師作為本次公開發行的具體經辦律師。本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 “<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______ 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師向________公司發送了<________律師事務所關于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盡職調查清單>,收集并審查了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所必需的資料和文件;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本所律師前往公司的生產車間、倉庫進行了實地考察、查驗;就相關問題與貴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員工進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稅務、勞動、環保等zhèng fǔ 部門了解和查詢情況;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遵守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貴公司簽訂了<________公司保證書>,就公司及相關各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做的陳述,本所律師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證: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頭或書面聲明、闡述、保證、說明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有關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復印件均與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經確知違反上述保證所能導致的不利后果。如果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本公司愿意承擔因此而導致的不利后果。本報告正是基于上述假設而出具的。

      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本所律師特作如下聲明:

      一、本報告系依據本報告出具日之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根據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而出具;我們將對某些事項進行持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不會發生變化。

      二、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對法律問題發表意見。在本盡職調查報告中對有關會計報表、審計報告、評估報告中某些內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師對這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斷或保證。

      三、對于本盡職調查報告至關重要而又無獨立證據支持的事實,本所依賴有關zhèng fǔ 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

      四、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公司擬進行改制及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于佐證、說明與改制上市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本報告”指由______律師事務所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關于____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指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________律師事務所法律具體承辦盡職調查的律師。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等;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盡職調查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主體資格

      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萬元,法定代表人為____,住所為______,經營范圍為 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注冊號為____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______質量和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注冊號為______的<組織機構代碼證>,______國家稅務局頒發的國稅______字號<稅務登記證>和______地方稅務局頒發的地稅字號<稅務登記證>。

      經本所律師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續。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二、歷史沿革

      (一)首次設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設立時的名稱為______公司,股東為______、______,注冊資本為______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______,住所為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

      2、股權結構為:

      3、驗資或評估:

      (二)第一次變更

      (三)第二次變更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三、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東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

      如果是自然人,則說明其簡歷(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則說明其營業執照記載事項、主營業務、主要公司管理人員、最近一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四、獨立性

      (一)公司的資產完整

      (二)公司的人員獨立

      (三)公司的財務獨立

      (四)公司的機構獨立

      (五)公司的業務獨立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五、業務

      (一)主營業務情況;

      (二)生產經營許可證和證書。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六、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一)關聯方

      (二)關聯交易

      (三)同業競爭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七、主要資產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2、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二)房產

      1、房產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2、房產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三)機動車輛

      1、號牌號碼:______,品牌型號:______,車輛識別代碼:______車主:______,車輛類型:______;

      2、號牌號碼:______,品牌型號:______,車輛識別代碼:______車主:______,車輛類型:______。

      (四)主要生產經營設備

      1、設備名稱:______,發票號:______,報關單:______,購買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價值:______,賬面價值:______;

      2、設備名稱:______,發票號:______,報關單:______,購買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價值:______,賬面價值:______。

      (五)知識產權

      1、商標:

      (1)名稱:______,注冊號碼:______,使用商品類別: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2)名稱:______,注冊號碼:______,使用商品類別: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3)權屬狀況:____________。

      2、專利:

      3、專有技術:

      4、版權:

      經過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八、科研

      (一)科研人員隊伍(項目帶頭人簡歷、隊伍結構等)。

      (二)承擔的科研項目。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九、重大債權債務

      (一)購銷合同(時間、金額、商品名稱、違約責任)。

      (二)借款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擔保情況)。

      (三)擔保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公司章程

      (一)設立時的章程(時間、主要內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一)公司目前的組織架構如下圖

      (二)股東會會議

      1、股東會議事規則。

      2、歷次股東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三)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四)監事會會議

      1、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一)公司設立時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會成員:

      監事會成員:

      經理:

      (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第一次變化情況

      (三)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第二次變化情況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2、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3、高級管理人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三、稅務

      (稅務登記證、稅種稅率表、近三年的納稅申報表和完稅證明、享受的減免稅情況及依據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四、勞動人事、勞動安全等

      (一)公司員工名冊、勞務合同樣本、工資表和社會保障費用明細表(養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醫療、衛生保健、教育、工會費等)

      (二)安全生產制度、安全事故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五、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一)公司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二)高級管理人員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三)關聯企業訴訟、仲裁的材料:(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獲榮譽及證書。

      (二)科學技術成果鑒定。

      (三)財務會計報告數據。

      (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額、凈利潤增長率、營業收入、營業收入增長率、非經常性損益)

      (四)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及其他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和營業執照;上述機構中承辦貴公司項目的從業人員名單及其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以上中介機構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協議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謹致

      商祺!

      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盡職調查中獲得的所有資料文本及其信息目錄

      備注:

      1、法律盡職調查報告主要是從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擬上市公司是否具備創業板上市的條件,所以,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第二章“發行條件”中的各項規定,逐項進行分析。

      第3篇

      2016盡職調查報告范文一:

      按照律師工作方案,我們對目標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陽開發區管委會,南明區房屋管理局等部門查閱了目標公司(貴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檔案材料,房屋產權登記材料;到目標公司進行實地考察,并與目標公司股東、高管人員進行了溝通和交流。

      律師審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標公司章程、歷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檔案材料

      2、歷次股東會決議;

      3、歷次股東出資、增資驗資報告;

      4、目標公司20**年5月財務報表;

      5、20**年5月17日中和信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

      6、房屋產權證、機動車產權證;

      7、員工勞動合同;

      8、20**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

      9、20**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東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聲明》;

      10、20**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權出讓方的承諾與保證》;

      11、目標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12、20**年6月13日南明區工商局出具的《私營公司基本情況(戶卡)》。

      一、關于目標公司名稱的變更

      目標公司名稱曾先后做過三次變更:

      20**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時,其名稱為貴陽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20**年10月15日變更為貴陽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名稱變更為貴陽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現在使用的名稱。

      由于目標公司名稱的變更導致其房屋產權證、機動車輛產權證等證件上產權人的名稱與目標公司的名稱不一致,但這并不會對目標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構成法律障礙。

      二、關于目標公司股東變更的沿革:

      股權轉讓的主體是股東,而目標公司的股東從設立之初到現在曾做過以下5次變更:

      (一)、目標公司成立于20**年5月10日,注冊資本10萬元人民幣,當時公司有2名股東:

      貴州某某集團有限公司,投資8.4萬元人民幣,占84%股份;宋某,投資1.6萬元人民幣,占16%股份。

      (二)、20**年5月8日,進行股權轉讓和增加注冊資本。

      貴州某某集團公司將其持有的股份分別轉讓給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

      宋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宋某某(16%)

      原股東不再持有公司股權,3名新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別為:

      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注冊資本由10萬元增加至30萬元,增資部分由3名股東按持股比例繳付出資。

      (三)、20**年10月15日,股東宋某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別轉讓給股東王某、何某,股權轉讓后,股權結構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年1月3日,王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孫某(50%),注冊資本增至300萬元人民幣。增資270萬元,由何某、孫某分別出自135萬元,持股比例各占50%。

      (五)、20**年6月12日,孫某將其全部股份分別轉讓給王某某(占35%)、何某(15%),股權轉讓后,股權結構為:何某占65%、王某占35%。

      (六)、20**年10月14日,王某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轉讓給何某。

      目標公司注冊資本增至500萬元,增資200萬元由何某、田某分別投資,持股比例分別為:何某占85%;田某占15%。

      至20**年6月11日,目標公司的股東仍為何某(占85%股份)、田某(占15%股份)。

      也就是說,目標公司現在的股東是:何某、田某,只有他們才有權與貴研究所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具備合同主體資格。

      三、關于股權轉讓方所轉讓的股權

      從工商登記材料看,上述股東所持有的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也沒有進行質押,其對外轉讓不存在權利瑕疵。

      經與轉讓方溝通,其稱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也不存在質押等股權轉讓限制,并承諾和保證一旦所轉讓的股權存在上述強制措施或限制,則應無條件賠償股權受讓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關于目標公司股東出資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經查,目標公司股東的各次出資、增資,均采取現金出資方式,驗資報告顯示現金出資已全部到賬,不存在瑕疵。

      五、關于目標公司的章程、合同對股權轉讓的限制

      章程、合同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不存在特別限制約定。20**年6月12日,目標公司的股東召開股東會,股東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學研究所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關于目標公司的資產

      目標公司的資產主要包括:房屋、機動車和其他辦公設施、對外投資、其他應收款和貨幣資金。

      (一)、房屋

      1、目標公司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產權證,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給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貴陽市支行,抵押情況如下:

      信誠大廈1-20**室:

      房屋產權證記載:他項權利范圍130.17平米,權利價值48萬元,抵押期限:2007-9-27至2012-9-26。

      信誠大廈1-2011室:

      房屋產權證記載:他項權利范圍202.54平米,權利價值73萬元,抵押期限:2007-9-27至2012-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

      經向南明區房管局進一步調查取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均為目標公司所有;除上述兩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機動車輛

      目標公司名下有3輛機動車,分別是捷達、豐田銳志和福特蒙迪歐。上述車輛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的情形?,F由公司管理人員正常使用。

      (三)、對外投資

      對外股權投資人民幣50萬元,系目標公司投資設立貴陽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該公司正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預計在股權轉讓合同簽訂以前,辦理完畢注銷登記手續。

      七、關于訴訟、仲裁案件及或有負債

      目標公司不存在未結訴訟、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賠償未了事宜及或有負債。

      八、目標公司經營期限與年檢情況

      經查,目標公司的經營期限為10年,經營期限截止日期為2011年5月9日。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私營公司基本情況(戶卡)》分別記載目標公司已通過20**年度和20**年度年檢。20**年度通過年檢時間為20**年6月11日。

      八、結論:

      目標公司依法存在持續經營。公司的兩名股東依法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該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采取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也不存在質押的情形,股東何某、田某可分別依法將其對外轉讓。

      建議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依法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并全面履行。

      2016盡職調查報告范文二:

      一、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現狀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企業在走出去的戰略指引下,不斷加快海外并購的步伐。根據德勤的《崛起的曙光:中國海外并購新篇章》的報告。報告中稱,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國的海外并購活動數量出現爆發式增長,中國境外并購交易總共有143宗,總金額達342億美元。20**年中國企業的海外并購投資者中排名第三,僅次于美國和法國。

      雖然,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的增速極快。但中國企業還普遍缺乏海外并購的實踐經驗,根據歷史數據統計顯示,我國企業海外并購失敗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財務盡職調查流于形式、財務盡職調查不到位。財務盡職調查審計主要對盡職調查的調查方式的規范性、調查內容的完整性、調查結果的合理性進行審計,是完善盡職調查,防范企業并購風險的重要手段。

      二、財務調查報告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調查報告只是對于目標企業所有的資料進行簡單的羅列

      目前相當一部分財務盡職報告并未深入地對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作出分析。這主要是由于目標企業財務及相關人員對盡職調查普遍存在抵觸心理,而且目標企業大多數財務核算較為薄弱,資料管理較為混亂,財務部門迫于某種壓力,存在很多隱瞞事項。因此,這種方法會削弱盡職調查業務的作用,拿不到并購方想要的真實、完整的信息資料,使得盡職報告對于減少信息不對稱的作用不甚明顯[2]。

      (二)對于并購方的投入產出價值調查不準確,容易落入并購陷阱

      我國企業的許多海外并購案被媒體進行大肆宣傳,但其結果并沒有如預期的提高股東的價值。這主要是由于對并購的投入產出調查分析不準,未能判斷有沒有控制并購風險的能力,對并購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擔的風險估計不足,未能準確評價并購投資的回報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購陷阱,導致并購失敗。

      (三)財務盡職報告過于高估目標企業的發展潛力

      在并購虧損企業時,許多企業對于目標企業的發展情況盲目樂觀。缺乏對企業財務承擔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對企業的財務調查與分析只停留在賬目表面,沒有結合企業的市場份額、人力資源和銷售渠道等情況來綜合考慮,導致過高估計目標企業的發展潛能,分散并購方的資源,甚至使并購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對目標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調查分析不足,導致現金流危機

      目標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現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項目間進行現金流調整。經營性現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關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調整,人為提高其報告值,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同時目標企業往往是出現財務困境的企業,企業不僅需要大量的現金支持市場收購活動,而且要負擔起目標企業的債務、員工下崗補貼等等。這些需要支付的現金對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處理不當,會帶來現金流危機,使目標企業反而成為企業的現金黑洞。

      三、審計在財務調查盡職報告中的作用

      (一)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程序

      財務盡職調查的目標是識別并量化對交易及交易定價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對收益質量和資產質量進行分析。在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實施階段應根據詳細的調查計劃和企業實際情況,實施規范性的調查程序,促進調查結果的有效性,為企業的并購決策提供合理的判斷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案進行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整體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以及審計盡職調查設立的調查方案中有關目標企業財務狀況的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調查程序,從而促進盡職調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法進行審計。對于財務調查報告的整體框架進行審計,是否采用多種調查方法,以便得出盡可能全部的調查報告,避免做出不正確的決策。

      再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步驟進行審計。合理的調查步驟是避免并購陷阱的必要條件,審計人員應對每一階段的調查進行審計,根據不同的并購類型、目的、內容來審查并購中財務盡職調查的處理步驟是否符合目標企業財務狀況、資產價值調查業務規范、企業盈利能力分析規范等要求,確保企業并購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內容

      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并不是審計目標公司的財務報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標公司的歷史財務數據。對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等財務指標進行全面調查,充分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更好地為企業的并購決策提供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的主體和目標進行審計。進行財務盡職調查要全面的理解企業的實施并購的目的和戰略,從而把握調查的方向,確定調查的內容。為防止財務盡職調查對于調查目標和主體的不確定,審計過程中應加強對于盡職調查活動中的目標和主體的審核,以避免盡職調查的盲目性。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的范圍和內容的審計。合理的評估目標企業的價值,做出正確的并購決策,需要全部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作支持。因此,盡職調查如果僅對財務報告及其附注實施調查程序,可能無法全面分析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對于財務盡職調查范圍和內容的審計主要包括:

      對目標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審計,對于不同的評估項目是否確定合理的價值評估類型和評估范圍,以及反映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和資產價值評估相關的內容進行有效的審計,促進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正確性。

      對目標企業財務指標的審計,對于盡職調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標企業的財務組織構建情況,以及目標企業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價值等進行審計。同時,審計盡職調查是否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促進財務指標調查的全面性。

      對目標企業關聯公司交易的審計,關聯交易的復雜性和隱蔽性使投資者對于目標企業的價值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盡職調查中目標企業關聯方的識別以及對目標企業關聯方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合規性和實質性的測試。從而促進對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能力的正確評價,促進投資決策的合理性。

      第4篇

      關于北京***公司的盡職調查報告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信調查事宜出具關于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調查報告)。

      重要聲明:

      (一)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現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調查報告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基于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有關事實的了解,并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調查報告。

      (二)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已對****公司的主體資格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并已對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需的文件進行了審慎審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體資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東及股本結構、公司的財務和稅務、公司的訴訟與仲裁。本所律師保證在本調查報告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師保證和承諾,其已提供本所律師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復印材料;其所提供資料上的簽字/或印章均真實、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與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資料文件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四)本所律師僅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其資信情況相關事項發表法律意見,并不涉及有關財務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師專業事項。

      (五)本調查報告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及本所律師書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個人不得將本調查報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聲明,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文件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以***先生特聘專項法律顧問身份,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第一節釋義、引言

      一、釋義

      在本調查報告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公司章程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本調查報告指關于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作為其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對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信情況進行了核查與驗證,具體內容如下:

      1、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2、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4、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5、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6、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第二節正文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冊,領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工業開發區水源路***號;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實收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6、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信息咨詢(中介服務除外);家居裝飾設計;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接受委托從事物業管理;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7日經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檢驗。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對核定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的批復文件,并未提供暫定資質證書或其他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明其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相關文件。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運行規范,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范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于2001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置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審核認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注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并不對****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四、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

      經核查,****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150、0015%

      王衛軍200、0020%

      許隨義250、0025%

      宜敬東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師認為:

      ****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置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并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公司設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稅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稅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作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稅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稅務制度。由于****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公司的財務、稅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核查后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持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對****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第三節結語

      一、本調查報告基于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通過核查、驗證,提出上述意見,供***先生參考。

      二、本調查報告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

      (3)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5)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第5篇

      關于北京***公司的盡職調查報告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信調查事宜出具關于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調查報告)。

      重要聲明:

      (一)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現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調查報告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基于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有關事實的了解,并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調查報告。

      (二)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已對****公司的主體資格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并已對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需的文件進行了審慎審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體資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東及股本結構、公司的財務和稅務、公司的訴訟與仲裁。本所律師保證在本調查報告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師保證和承諾,其已提供本所律師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復印材料;其所提供資料上的簽字/或印章均真實、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與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資料文件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四)本所律師僅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其資信情況相關事項發表法律意見,并不涉及有關財務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師專業事項。

      (五)本調查報告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及本所律師書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個人不得將本調查報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聲明,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文件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以***先生特聘專項法律顧問身份,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第一節釋義、引言

      一、釋義

      在本調查報告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公司章程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本調查報告指關于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作為其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對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信情況進行了核查與驗證,具體內容如下:

      1、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2、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4、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5、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6、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第二節正文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冊,領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工業開發區水源路***號;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實收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6、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信息咨詢(中介服務除外);家居裝飾設計;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接受委托從事物業管理;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7日經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檢驗。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對核定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的批復文件,并未提供暫定資質證書或其他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明其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相關文件。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運行規范,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范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置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審核認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注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并不對****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四、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

      經核查,****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150、0015%

      王衛軍200、0020%

      許隨義250、0025%

      宜敬東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師認為:

      ****公司設立時的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置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并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公司設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稅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稅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作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稅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稅務制度。由于****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公司的財務、稅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核查后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持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對****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第三節結語

      一、本調查報告基于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通過核查、驗證,提出上述意見,供***先生參考。

      二、本調查報告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9)

      (3)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5)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第6篇

      這種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漸傳入中國,現在已經被廣泛地運用在公司并購、股權或項目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證券上市、不良資產買賣以及其他的重大經濟活動當中。據報告,著名的摩托羅拉公司在決定進入中國投資之前,所花費的盡職調查費用高達1億美元。

      什么是律師盡職調查報告?律師盡職調查報告,是指通過律師了解目標公司的情況,發現潛在法律風險和可能增加交易成本的問題,為企業并購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通俗一點來講,就是在雙方達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師對交易雙方背景、交易標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進行調查和了解情況,并形成書面報告供交易一方參考。盡職調查是努力將交易信息從不對稱到對稱的過程,從而有效減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對稱對交易雙方所造成的風險。因此,盡職調查的結果對雙方是否最終達成交易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律師盡職調查也就是法律風險管理,目的是使買方盡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查明潛在的法律風險和它們對收購及預期投資收益的可能的影響。對投資者而言,投資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例如:目標公司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財務賬冊的準確性,相關資產是否具有目標公司賦予的相應價值。

      盡職調查是交易雙方博弈的重要環節。買方聘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就是要通過律師的專業眼光,發現交易當中的瑕疵、風險和不完美之處,因此買方更愿意盡可能多了解賣方的情況尤其是負面信息。對于賣方而言,配合律師進行盡職調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條件,但是,賣方必須在盡量提供足夠多的信息和盡量少提供負面信息之間進行權衡,若信息提供過于全面,則可能導致買方將來的法律索賠訴訟,賣方會有心理顧慮;若過份夸大負面信息,則買賣雙方都可能臨陣退卻。()所以,律師在進行盡職調查時應當充分考慮到買賣雙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異和顧慮,對于賣方關鍵材料提供不足之處,應當窮追猛打,鍥而不舍,如此才真正顯示出律師的作用;對于次要問題,則應當在提醒買方存在風險的前提下靈活處理,避免成為交易殺手。

      合理有效的律師盡職調查有利于合理評估風險。投資行為許多環節要接受法律的監管,往往觸及合同法、公司法、勞動法、知識產權法、環境保護法等問題,這些因素必將增加收購后整合的風險。通過盡職調查,可以幫助投資人獲取更多的包括財務、人事、管理、市場等各方面的高質量信息,從而緩解信息不對稱性,盡可能地減少由于缺乏信息或信息錯誤等原因而引發的風險。同時還能為確定收購價格提供依據。在投資談判過程中,雙方的焦點一般集中在收購價格的確定上,然而價格又是基于對目標企業本身價值的估算。如在盡職調查中發現被并購企業存在著大量的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收購方在對各項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進行逐一評估后,即可作為向出售方就收購價格進行談判的依據,并確定在收購協議中是否應加入一些限制性條款等。

      律師盡職調查就是為了獲知目標企業的重要信息并以此判斷收購中的法律風險,調查的范圍很廣,調查對象的規模亦千差萬別,每一個盡職調查項目均是獨一無二的。律師盡職調查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委托方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盡職調查的委托合同;

      2、律師與目標企業簽署《盡職調查保密協議書》;

      3、律師根據受托的業務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

      4、向目標企業發出補充的文件清單或要求;

      5、經委托方確認后,律師將準備好的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發至目標企業;

      6、收到目標企業提供的資料后,核對復印件與原件,做好資料清單并準備資料索引,由雙方代表簽字;

      7、律師按照委托合同約定對所收資料進行研究并向委托方匯報;

      8、律師對收到的資料進行研究判斷,決定是否再次起草《盡職調查清單》或是問卷表,直至查明情況為止;

      9、律師對盡職調查所獲取的全部資料,反復地研究判斷,進行相應核查驗證,在核查驗證過程中,制作工作筆錄;

      10、如果資料不全、情況不詳,律師會要求對方做出聲明和保證;

      11、對所有文件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并制訂工作底稿;

      12、律師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準確、完整、詳實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第7篇

      盡職調查報告怎樣寫?盡職調查已經成為公司并購中的基本流程之一,世界各地的公司并購中都踐行著盡職調查。下面就讓小編帶你去看看企業公司盡職調查報告范文5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盡職調查報告1有限公司:

      上海市匯盛律師事務所接受貴司委托,指派中國執業律師____、____對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w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

      在與貴司的多輪磋商中,我們和貴司確定了本次盡職調查的工作范圍,并以《委托合同書》的形式確定下來(詳見附件一:盡職調查范圍)。

      根據本案的工作范圍,本次盡職調查工作采用認真閱讀w公司提供的文件(詳見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錄),進行書面審查;與w公司相關負責人談話、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調取資料等方式,在提供本盡職調查報告的同時,我們得到的承諾為:

      1、w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所有簽名、印鑒和公章都是真實的;提交給我們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認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復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

      2、我們審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實陳述都是真實的、正確的;

      3、接受我們談話的相關負責人陳述的內容沒有任何虛假和遺漏的,是客觀、真實的;

      4、w公司沒有未披露的對外抵押、保證等擔保行為;

      5、同時,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諾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諾和我們采集到的資料與信息,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根據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據我們指派律師的工作經驗,我們作出以下盡職調查報告內容:

      一、w公司基本情況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歷次變更情況(略)

      (詳情見附件三:w公司變更詳細)

      3、w公司實際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隱名投資風險

      外國人某某通過中國自然人投資于w公司的行為屬于隱名投資行為。外國人某某為“隱名股東”,中國自然人、為“顯名股東”。

      1、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對于隱名投資的規定

      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一個隱名投資行為如想得到法律的認可,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必需實際出資。 具體體現為,隱名股東有證據證明顯名股東投資于公司的財產屬于隱名股東所有;

      (2)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這里的以上包括半數;

      (3)隱名股東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且被公司認可。這里的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得并被公司認可,既可以表現為隱名股東實際上擔任了執行職務的董事,實際行使了管理職能;公司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記載了隱名股東的實際股東身份,亦可以表現為顯名股東的決策均得到了隱名股東的同意或認可等。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外國投資者采用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市場準入的行為則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中國法律對于外商投資行業的準入規定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國對于外商投資的行業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貿易類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屬于中國政府規定的逐步開放的產業,而被納入“限制類”進行特別管理。

      3、w公司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1)中國法律確定股東身份應當經過登記程序,這里所說的登記是指登記于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有經過登記的,不能對抗不知道隱名投資行為的第三人。也就是說,目前外國人某某并非是經過中國相關政府部門登記過的股東,登記過的股東是中國自然人、;

      (2)中國自然人、具有實際支配w公司股權的權利,如果顯名股東不經隱名股東的同意即轉讓股權,將造成隱名股東的投資失敗;

      (3)當顯名股東個人負有大額債務而不能清償時,他們的債權人可能會要求獲得w公司股份,從而影響隱名股東的利益;

      (4)中國目前并無對于隱名投資的現行有效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外商隱名投資于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的,法院會判決這種隱名投資行為無效,真正的股東為顯名投資者,隱名股東(外商)與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法人)的出資形成債權債務關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范圍為限制類,因此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一旦與顯名股東發生爭議,法院將會判決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無效,外國人某某將失去對w公司的控制權;

      (5)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外商利用中國人進行隱名投資,初始時一般合作良好,但是當公司做大做強并產生較大利潤時,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或法人)常常會向隱名股東(外商)提出種種要求,從而產生爭議。

      三、關于w公司的經營范圍

      本次盡職調查的目標是為實現對w公司的并購、增資,增資之后,w公司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由于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行業實行準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經營范圍難以保留。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以及我們的經驗,變更后的w公司的經營范圍將表述為:從事。。。。。。等食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內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四、w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概述

      w公司會計核算方面原則上執行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未根據該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是中國法律強制性要求建議的制度,而財務管理規定是一種內控制度或稱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沒有具體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相關會計政策無法確定(目前實際由財務人員根據經驗或習慣確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層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導致w公司會計業務處理的隨意性。

      我們建議w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2、w公司的會計政策

      (1)執行中國《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w公司的規模,可以使用《企業會計制度》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w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3)記賬本位幣及外幣核算方法:

      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記賬;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幣賬戶余額未按期末中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金額進行調整,相關匯兌損益待外幣實際支付結算時進行一次性調整。

      我們認為,外幣賬戶未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既不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還將導致會計利潤核算的不真實。

      我們建議w公司依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時對各外幣賬戶進行匯兌損益調整,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

      (4)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實際取得價格)為計價原則。

      (5)存貨核算原則及計價方法:

      ①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②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采用一次性攤銷法;

      ③存貨的盤點制度:采用永續盤點制,即按照賬面數據與實際盤點數據結合確認的方法。

      (6)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折舊方法以及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是指為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實際取得成本計價,按照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

      (7)收入確認原則:

      ①銷售商品: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轉移給買方;

      ②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風險提示:w公司實際銷售收入的確認方法與上述原則有差異,具體詳見本報告的稅務風險調查部分。

      五、w公司財務狀況調查(截止____年10月底)

      1、會計報表

      (1)資產負債表(所屬日期:____年10月31日;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2)損益表(所屬期間:____年1-10月;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3)會計報表提示:

      (略)

      2、相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調查與分析(略)

      六、稅務風險

      1、w公司存在由于延遲確認銷售收入而引起的稅務風險,違反了中國現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相關法規;

      (1)w公司目前的銷售收入核算業務中,當月銷售發出的貨物,

      ①____年9月份之前,該月全部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并確認銷售收入;

      ②____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貨物銷售業務,該月25日以后的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并確認銷售收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的有關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采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該類業務目前沒有書面合同)(見本報告四、w公司的合同風險條款解釋),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____〕875號)第一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4個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3)我們認為,依照上述稅務法規,w公司的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屬于延遲確認,可能存在稅務風險(即延遲申報納稅);

      2、除上述風險外,我們未發現其他稅務風險。

      七、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說明

      1、本盡職調查報告僅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據本案的特殊性進行的調查工作。

      因此,我們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不可能窮盡w公司目前的或有風險,存在著可能對或有風險的錯誤描述、偏差或遺漏,特予以說明,請貴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我們雖有中國執業律師參與本案并負責調查,但與會計事務所全面的審計、評估和多位注冊會計師人員協同工作的結果是不同的。

      對于一些問題例如財務報表的調整、公司整體估值等,是資產評估與審計師的責任,本報告并未涉及。

      3、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所有附件內容與本報告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單獨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盡職調查報告是依據貴司與我們簽訂的《務委托合同書》的基礎上作出的。

      本盡職調查報告除委托人為受讓w公司股權或對w公司增資作參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盡職調查報告2一、團隊情況盡職調查

      在vc投資中團隊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團隊成員的方方面面,包括團隊成員的經歷、學歷、背景以及各位創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組織結構圖;

      2、董事會、管理團隊、技術團隊簡介;

      3、管理/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4、企業勞動力統計。

      二、業務情況盡職調查

      業務的盡職調查是個廣泛的主題,主要包括業務能否規?;?、能否持久、企業內部治理,管理流程、業務量化的指標。

      1、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體系;

      2、對管理層及關鍵人員的激勵機制;

      3、是否與掌握關鍵技術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4、是否與相關員工簽訂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合同;

      5、員工報酬結構。

      三、市場情況盡職調查

      創業者商業計劃書中的那些關于市場的分析和預測,僅僅是參考。vc會獨立地對市場進行盡職調查,vc的市場分析工作是由專業人士來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產品生命周期(成長期、穩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發展趨勢;

      2、目標產品市場規模與增長潛力分析(自然更換、系統升級、擴大應用等);

      3、核心競爭力構成(技術、品牌、市場份額、銷售網絡、信息技術平臺等);

      4、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和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

      5、主要客戶構成及其在銷售額中的比例。

      四、技術情況盡職調查

      1、核心技術名稱、所有權人、來源方式、其他說明;

      2、公司參與制訂產品或技術的行業標準和質量檢測標準情況;

      3、公司已往的研究與開發成果,行業內技術對企業的技術情況的評價;

      4、公司在技術開發方面的資金投入明細;

      5、計劃再投入的開發資金量及用途。

      五、財務情況盡職調查

      財務的盡職調查,可能要算是盡職調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為兩大塊:過去的財務數據和未來的財務預測。

      1、企業財務報表(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往年經審計年報,最近一期月報);

      2、分產品/地區銷售、成本、利潤情況;

      3、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說明和資質;

      4、對造成財務報表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因素的說明。

      六、法務情況盡職調查

      提供公司總部、子公司、控股公司、關聯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員工合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商標備案、訴訟記錄等等。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合同;

      4、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5、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3山東經信緯義律師事務所接受山東寶雅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尹義峰等5名律師于2011年9月1日前往武城縣,對收購標的公司山東齊魯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現將9月1日至9月2日兩個工作日的工作情況向公司匯報如下:

      2011年9月1日至9月2日,在縣政府的配合下,本所律師先后前往了工商局等十幾個部門對標的公司的基本信息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在各部門的調查情況分述如下:

      1、武城縣人民法院

      武城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李佃富出具《關于山東齊魯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情況說明》一份,證明標的公司在武城縣人民法院有涉訴案件一件,為案件原告,后撤訴,除此之外再無其他訴訟。根據企業人員介紹,該案后達成調解,但現法院與企業均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文書證明該案,該情況還需公司配合提供調解結案的相關證明材料。

      2、人社局

      武城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提供《武城縣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11社會保險征繳計劃的通知》一份,證明標的公司2011五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金)征繳計劃為:

      武城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提供的《2011年1至6月齊魯客車養老保險名單》顯示,標的公司僅有16位員工有養老保險,共交納39888元,其中企業交納28492.8元,個人交納712.2元。

      根據上述情況,標的公司僅為其16位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未繳納其他四險,且現無法得知企業具體有多少員工,無法核實欠繳社會保險金額,該情況還

      需公司配合提供相關材料并及時繳納欠繳的社會保險。

      3、環保局

      環境保護局提供2008年7月4日山東省環境保護局出具的魯環報告表

      【2008102號審批意見一份,對《山東武城齊魯汽車有限公司搬遷改造客車廠項目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如下審批意見:

      1、同意項目建設;

      2、施工及運營應符合相關環境標準;

      3、落實施工期間的污染防治措施;

      4、項目建成試運行3個月內,向環保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5、如工程環保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報批;

      6、公司在受到本批復后1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表送德州

      市、武城縣環保局。

      根據武城縣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標的公司在項目建成后,一直未向環保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因此,標的公司搬遷改造客車廠項目一期工程一直未通過環保驗收,該情況請公司特別注意,應在收購前要求標的公司進行環保驗收。

      4、房管局

      武城縣房產管理局提供標的公司所有的房產及土地情況一份,具體情況如下:

      武城縣房產管理局出具《證明》一份,證明上述兩處房產不存在抵押、查封情況。

      5、國土局

      國土局出具《證明》一份,證明標的公司所使用的位于武城縣城駐地北方街北運河路東346668.66平方米工業用地不存在抵押、查封情況,但該局未提供相應的地籍檔案,無法查證核實?,F所掌握的土地情況源自房管局所提供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該情況請公司與政府進行協調,以便順利調取該宗土地的地籍檔案供查證核實,避免法律風險。

      6、工商局

      工商局提供標的公司全套工商材料檔案,基本信息如下:

      工商局提供《證明》兩份,分別證明標的公司的動產不存在抵押、查封情況;股權不存在質押情況。據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該局不辦理股權查封登記,因此未提供股權查封情況的證明,該情況請公司與政府協商要求工商局配合提供相關證明。

      工商局提供武城旅行車廠全套工商檔案材料,現該企業已經吊銷,吊銷情況如下:

      根據現有工商信息,無法查明標的公司與武城旅行車廠的關系,該情況請公司特別注意并與政府商議查明老企業改制主管部門以便于查明標的公司生產資質的歷史沿革。

      7、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武城縣支行出具《關于山東齊魯汽車制造有限公司貸款和擔保情況的證明》一份,證明標的公司現有貸款余額2300萬元,分別是2010年12月8日貸款1500萬元、2010年12月23日貸款800萬元,兩筆貸款到期日均為2011年12月7日。該情況與律師于2011年7月8日在該行調取的《企業基本信用信息報告》一致,但《信用報告》“未結清信貸信息”一欄中還顯示有承兌匯票50萬元,此筆重大債務并未在本次證明中提及,該情況請公司特別注意并與政府商議要求人行提供最新的《企業基本信用信息報告》,以降低法律風險。

      8、商標局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查詢,標的公司現有商標情況如下:

      9、經信局

      經與縣經信局馮局長、劉局長聯系,其稱需與上級領導聯系后方可協助調查,未能調查。在經信局需調查有關武城旅行車廠與齊魯汽車公司之間的承繼關系、債權債務處理、國有職工處置等事宜。需進一步調查

      以上即為本次盡職調查之初步工作報告,請領導批閱,本所律師會根據工作進程及時向公司匯報最新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4此盡職調查報告力求通過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一個全面深入的審核,以發現企業的內在價值、判明潛在的缺陷及對上市的可能影響,為上市方案設計做準備。內容包括:

      1.企業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改制與設立情況、企業的歷史沿革、發起人和股東的出資情況、重大股權變動情況、重大重組情況、主要股東情況、員工情況、發行人獨立情況、內部職工股(如有)情況、商業信用情況。重點關注企業改制后經營業績能否連續計算、股東出資是否到位、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化、控股股東是否存在改變的風險、員工持股問題。

      2.組織結構與內部控制:

      公司章程及其規范運行情況、組織結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情況、獨立董事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內部控制環境、業務控制、信息系統控制、會計管理控制、內部控制的監督情況。重點關注公司組織結構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公司治理是否合規。

      3.高管人員:

      高管人員任職情況及任職資格、高管人員的經歷及行為操守、高管人員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高管人員薪酬及兼職情況、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高管人員是否具備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資格、高管人員持股及其他對外投資情況。重點關注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情況、高管人員兼職情況

      4.財務與會計:

      財務報告及相關財務資料、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評估報告、內控鑒證報告、財務比率分析、銷售收入、銷售成本與銷售毛利、期間費用、非經常性損益、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債務、資金流量、或有負債、合并報表的范圍、納稅情況、盈利預測。重點關注企業資產權屬問題、是否正確申報納稅、是否存在稅費補交風險、企業盈利是否持續增長、主營業務是否突出、主營業務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存在行業依賴、是否存在客戶依賴

      5.業務與技術:

      包括企業所屬行業情況及競爭狀況、采購情況、生產情況、銷售情況、核心技術人員、技術與研況。重點關注企業的行業地位、企業的核心技術或業務優勢

      6.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況、公司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實際業務范圍、業務性質、客戶對象、與公司產品的可替代性等情況,判斷是否構成同業競爭。確認公司的關聯方及與聯方業務往來情況,判斷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7.業務發展目標:

      發展戰略、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歷年發展計劃的執行和實現情況、業務發展目標、募集資金投向與未來發展目標的關系。重點關注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否清晰、發展計劃是否明確

      8.募集資金運用:

      歷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本次募集資金投向。重點關注本次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發展規劃、募投項目擴大的產能可否被消化。

      9.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

      風險因素、重大合同、訴訟和擔保情況、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中介機構執業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潛在的經營風險、公司訴訟和擔保情況、過往是否有被行政處罰及影響評價

      10.上市可行性分析:

      對企業上市存在的潛在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議

      盡職調查報告5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盡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并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賬冊的準確性;購并以后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概述

      對于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并購活動來說,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并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并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并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復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

      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并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咨詢公司盡職調查提綱

      一、公司簡介

      1、公司成立背景及情況介紹;

      2、公司歷史沿革;

      3、公司成立以來股權結構的變化及增資和資產重組情況;

      4、公司成立以來主要發展階段,及每一階段變化發展的原因,

      5、公司成立以來業務發展、生產能力、盈利能力、銷售數量、產品結構的主要變化情況;

      6、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包括投資金額,投資比例,投資性質,投資收益等情況和被投資主要單位情況介紹;

      7、公司員工狀況,包括年齡結構、受教育程度結構、崗位分布結構和技術職稱分布結構;

      8、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

      9、公司歷年股利發放情況和公司現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公司實施高級管理人員和職工持股計劃情況。

      二、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現在建立的組織管理結構;

      2、公司章程;

      3、公司董事會的構成,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和監事會成員在外兼職情況;

      4、公司股東結構,主要股東情況介紹,包括背景情況、股權比例、主要業務、注冊資本、資產狀況、盈利狀況、經營范圍和法定代表人等;

      5、公司和上述主要股東業務往來情況(如原材料供應、合作研究開發產品、專利技術和知識產權共同使用、銷售等)、資金往來情況,有無關聯交易合同規范上述業務和資金往來及交易;

      6、公司主要股東對公司業務發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資金,市場開拓,研究開發、技術投入等;

      7、公司附屬公司(廠)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

      8、控股子公司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內資金河谷業務往來情況;

      9、公司與上述全資附屬公司(廠)、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銷售上、材料

      供應上、人事上如何統一進行管理;

      10、主要參股公司情況介紹。

      三、供應

      1、公司在業務中所需的原材料種類及其他輔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上述原材料主要供應商的情況,公司有無與有關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若有,請說明合同的主要條款;

      3、請列出各供應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總采購中所占的比例;

      4、公司主要外協廠商名單及基本情況,外協部件明細,外協模具明細及分布情況,各外協件價格及供貨周期,外協廠商資質認證情況;

      5、公司有無進口原材料,若有,該進口原材料的比重,國家對進口該原材料有無政策上的限制;

      6、公司與原材料供應商交易的結算方式、有無信用交易;

      7、公司對主要能源的消耗情況。

      四、業務和產品

      1、公司目前所從事的主要業務及業務描述,各業務在整個業務收入中的重要性;

      2、主要業務所處行業的的該行業背景資料;

      3、該業務的發展前景;

      4、主要業務近年來增長情況,包括銷量、收入、市場份額、銷售價格走勢,各類產品在公司銷售收入及利潤中各自的比重;

      5、公司產品系列,產品零部件構成細分及明細;

      6、公司產品結構,分類介紹公司目前所生產主要產品情況和近年來銷售情況;產品需求狀況;

      7、上述產品的產品質量、技術含量、功能和用途、應用的主要技術、技術性能指標、產品的競爭力等情況;針對的特定消費群體;

      8、公司是否有專利產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護措施;

      9、公司產品使用何種商標進行銷售,上述商標是否為公司注冊獨家使用;

      10、上述產品所獲得的主要獎勵和榮譽稱號;

      11、公司對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品檔次、增強產品競爭力等方面將采取那些措施;

      12、公司新產品開況;

      五、銷售

      1、簡述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市場開拓及銷售網絡的建立歷程;

      2、公司主要客戶有哪些,并介紹主要客戶的有關情況,主要客戶在公司銷售總額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戶的地域分布狀況;

      3、公司產品國內主要銷售地域,銷售管理及銷售網絡分布情況;

      4、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比例,外銷主要國家和地區分布結構及比例;

      5、公司是否有長期固定價格銷售合同;

      6、公司擴大銷售的主要措施和營銷手段;

      7、銷售人員的結構情況,包括人數、學歷、工作經驗、分工等;

      8、公司對銷售人員的主要激勵措施;

      9、公司的廣告策略如何,廣告的主要媒體及在每一媒體上廣告費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廣告費用總支出數額及增長情況,廣告費用總支出占公司費用總支出的比例;

      10、請列出公司在國內外市場上主要競爭對手名單及主要競爭對手主要資料,公司和主要競爭對手在國內外市場上各自所占的市場比例;

      11、公司為消費者提供哪些售后服務,具體怎樣安排;

      12、公司的賒銷期限一般多長,賒銷部分占銷售總額的比例多大;歷史上是否發生過壞帳,每年實際壞帳金額占應收帳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賒銷客戶的情況及信譽;

      13、公司是否擁有進出口權,若無,公司主要委托那家外貿公司,該外貿公司主要情況介紹;

      14、我國加入WTO后,對公司產品有哪些影響;

      六、研究與開發

      1、請詳細介紹公司研究所的情況,包括成立的時間,研究開發實力、已經取得的研究開發成果,主要研究設備、研究開發手段、研究開發程序、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結構等情況;

      2、公司技術開發人員的結構,工程師和主要技術開發人員的簡歷;

      3、與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開發機構名單及合作開況;合作單位主要情況介紹;

      4、公司目前自主擁有的主要專利技術、自主知識產權、專利情況,包括名稱、用途、應用情況,獲獎情況;

      5、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開發費用及占公司營業收入比例;

      6、公司目前正在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及新產品有哪些;

      7、公司新產品的開發周期,

      8、未來計劃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和新產品;

      七、公司主要固定資產和經營設施

      1、公司主要固定資產的構成情況,包括主要設備名稱、原值、凈值、數量、使用及折舊情況、技術先進程度;

      2、按生產經營用途、輔助生產經營用途、非生產經營用途、辦公用途、運輸用途和其他用途分類,固定資產分布情況;

      3、公司所擁有的房屋建筑物等物業設施情況,包括建筑面積、占地面積、原值、凈值、折舊情況以及取得方式;

      4、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況,包括名稱、投資計劃、建設周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進展情況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門的許可;

      5、公司目前所擁有的土地的性質、面積、市場價格、取得方式和當時購買價格(租賃價格);

      八、公司財務

      1、公司收入、利潤來源及構成;

      2、公司主營業務成本構成情況,公司管理費用構成情況;

      3、公司銷售費用構成情況;

      4、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

      5、公司主要支出的構成情況;

      6、公司前三年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凈資產收益率、毛利率、資產負債比率等財務指標;

      7、公司前三年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8、對公司未來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有哪些。

      9、公司目前執行的各種稅率情況;

      九、主要債權和債務

      1、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債權,該債權形成的原因;

      2、公司目前主要的銀行貸款,該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貸款;

      3、公司對關聯人(股東、員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況;

      4、公司對主要股東和其他公司及企業的借款進行擔保及低抵押情況;

      十、投資項目

      1、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主要情況介紹,包括項目可行性、立項情況、用途、投資總額、計劃開工日期、項目背景資料、投資回收期、財務收益率,達產后每年銷售收入和盈利情況;

      2、投資項目的技術含量,技術先進程度,未來市場發展前景和對整個公司發展的影響;

      3、公司目前已經完成主要投資項目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項目情況介紹。

      一、其他

      1、公司現在所使用技術和生產工藝的先進程度、成熟程度、特點、性能和優勢;

      2、與同行業競爭對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經營優勢、管理優勢、競爭優勢、市場優勢和技術優勢;

      3、公司、公司主要股東和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目前涉及有法律訴訟,如有,對公司影響如何;

      十二.行業背景資料

      1、請介紹近年來行業發展的情況;

      2、國家對該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管理措施,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政策變化;

      3、該行業的市場競爭程度,并介紹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情況,包括年生產能力、年實際產量、年銷售數量、銷售收入、市場分額、在國內市場地位;

      4、國外該行業的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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