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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退房申請書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XX公司:
本人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貴公司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號/所購房號為_________________。該合同第八條明確規定:交房期限為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交房條件符合國家和政府的有關規定,且合同中也注明應具備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這一條件,但貴司未能按期交房。
_______年___-_月下旬貴司在明知該商品房未經綜合驗收的情況下,向業主發出了收房通知。依據合同第九條規定,貴司的行為已構成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到目前為止,距該商品房的合同約定交房期限已超過90天,依照合同規定,本人要求解除此商品房買賣合同,請貴司依照合同盡快辦理相關事宜。
本申明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業主簽名:公司簽收:
日 期: 日 期:
某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請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立即退還申請人購房誠意金5萬元。
事實與理由:
2008年2月26日,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某樓盤D3項目部與申請人丁某簽訂了《協議》。當日,申請人繳納了現金5萬元。并蓋有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某樓盤D3項目部財務專用章。截止今日(2009年2月18)近一年,貴司未與申請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2009年2月18日,申請人親自到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市場營銷部詢問,告知1、可以退房,按協議退;2、以其它房源調換。同時,要2010年底才能交換。經查詢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開發的項目名稱某樓盤A區7幢。2009年1月15日才辦理(2009)房預售證第01號。而與申請人簽訂協議約定某樓盤D3項目部至今都未辦理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無權出賣根本不能確定的房屋。申請人所交的5萬元誠意金,長達近一年貴司都沒有通知申請人簽訂其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實際上,貴司根本不能與申請人簽訂其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申請人不誠意,相反,確是貴司不誠意,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款:“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綜上,2008年2月26日,申請人繳納了5萬元的誠意金。根據協議第2頁第十二、十三條約定,在近一年中,貴司既沒有通知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也沒有書面告知某樓盤D3項目部不能開發實施,現由貴司承擔。更沒有取得某樓盤D3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不誠信,顯爾易見。貴司不應扣除任何費用。故懇請貴司立即退還所交的5萬元現金。
此致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某樓盤D3項目部
申請人: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
確實,對于熟人的推銷,許多人都會放松警惕,盲目輕信。為了推銷產品,不法者往往會利用“熟人介紹熟人”這樣滾雪球的方式發展客戶,并從中獲取非法利益。例如非法傳銷就是通過洗腦,讓一些財迷心竅的人去發展親友作為下線,最后是坑人又坑己。
還有一種“熟人”,雖然見面次數不少,但不知根知底,比如在公園或麻將桌上認識的人,倘若向你借錢或推銷,也需要大家多長個心眼。在網上或婚介公司認識不久的朋友,如果向你要錢要物,也要引起注意。當然,還有一些騙子盜取個人信息,冒充他人的親戚朋友實施詐騙,也很容易使人上當。
總之,熟人騙錢騙物,不僅讓親情和友情蕩然無存,更是對社會誠信體系的大破壞,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危機。所以,一方面要加強對詐騙者的打擊力度,另一方面也提醒大家,不管是陌生人還是熟人,只要他們讓你拿出數額較大的錢物,千萬不要被他們的花言巧語所迷惑,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信用卡申請竅門
文/劉朋
2016年已過了一個季度,對不少想要申辦一張信用卡的人來說,機會有限。本文總結了7大信用卡申請竅門,希望能夠幫到有需要的卡友。
銀行選擇很重要 各銀行發展重點業務及所處階段不同,導致同樣資質申卡人的資料,有些銀行順利通過,有些銀行卻婉拒。
辦卡渠道很重要 目前網上申卡比柜臺申卡優點更多:審批結果快,最快當天下卡;不需要提交繁瑣的資料等。而且根據了解,網上申卡下卡率要略高于柜臺申請。
單位很重要 近年來,信用卡壞賬率屢創新高,銀行出于風險考慮,默默加強了對申請人單位的審查,如果卡友所在單位資質較好,比如規模大、時間長、資產多等,可以申辦單位工資卡指定銀行的信用卡,下卡率非常高。
推薦人很重要 一個好的推薦人,不但能幫你快速申辦到信用卡,也能幫你提升辦卡額度。
推薦人一般需要這樣的條件:個人資信良好,無逾期、無不良記錄等;卡片額度高,一般不低于3萬;用卡年限長,一般不低于2年;用卡頻率高,屬于銀行的活躍客戶。
首張信用卡很重要 首張信用卡有多重要?重要的它能直接決定下卡與否,以及下卡額度。普遍來說,銀行對申請人信用卡的審批,會參考使用時間最長的那張信用卡。對于有卡用戶,管理好自己最開始的那張信用卡用卡記錄,至關重要。
【購房合同備案流程】
由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質量鑒定報告;
具體糾紛緣由和司法、仲裁機關出具的有關證明;
另換購的新購房合同文本;
商業銀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貸款的證明;
開發建設單位收取購房人違約金的證明;
護照及有關部門確認證明、工作調動證明、醫院重癥診斷書等;
本人身份證(含戶口簿)、注銷合同申請書、開發企業予以確認的簽章證明以及全部購房合同原件;
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關證明;
有抵押行為的,需提供金融機構同意解除和轉讓抵押的有關證明;
超時退房的,需提供稅務部門的繳稅憑證。(以上1-6條根據實際情況提交,7-10條必須提交)
辦理合同備案更名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合同更名申請書、開發企業予以確認的簽章證明以及全部購房合同原件。
父母與子女、夫妻之間合法關系及婚姻、戶籍等有關證明。
【如何查詢購房合同備案】
1.從20xx年開始,所有買賣合同統一網上簽訂,網簽之前一般先進性草簽,確定合同內容無誤,并且沒有異議之后,再進行網上簽約。商品房網上簽訂后,開發商進行合同備案,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取得備案號,打印出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應拿的份數。合同簽約完畢后,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會返回一個06開始的9位數備案號,說明合同已經備案成功。
2.具體的操作步驟和細節,您可以詳細咨詢開發商或是房管局產權市場處。
3.而查詢合同備案登記情況,您可以登錄網站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查詢頻道,輸入身份證號以及合同備案登記號,并選擇正確的備案時間即可。
【購房合同備案更名流程】
購房者擬寫合同備案注銷、更名申請書,詳細說明合同備案注銷或更名的理由;
購房者向開發企業提交合同備案注銷、更名申請,由開發企業簽寫意見并蓋章同意;
購房者本人持合同備案注銷或更名申請書、身份證或戶口簿、《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項目所轄區域的市、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受理申請的房產管理部門審查確定情況屬實,符合合同備案注銷、更名條件的,出具初審意見,報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審批后,辦理商品房合同備案注銷、更名手續;
商品房合同備案注銷、更名的有關證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辦理時予以加蓋“作廢”及“更名修改”專用章,并將有關證明材料存檔備案。
【購房合同備案注意事項】
如果購房者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協議,并交納了購房定金,這種預訂性質的合同僅是擔保簽訂正式合同,是購買房屋的初步階段,合同更名只不過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簽訂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續比較簡單。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國有土地范圍內的商品房銷售。微利房、福利房銷售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商品房銷售,系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將建造的居住或非居住房屋向境內外銷售(包括預售,下同)的交易行為。
第四條 商品房銷售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切實保障將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南京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商品房銷售經營管理的主管部門,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具體負責商品房銷售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 銷售商品房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工商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取得房地產經營開發權;
(二)已經土地管理部門核準,取得開發項目的土地使用權;
(三)已經市計劃管理部門核準立項并已申領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四)已向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備案手續;
(五)預售商品房除已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外,凡附有地下設施的,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須達到總投資額的20%以上;無地下設施的,須完成設計地坪以下的基礎工程或完成單體項目的基礎工程;
(六)須訂立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第七條 銷售商品房的開發企業,須向市房產管理部門提交銷售申請書,經審核批準領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由市房產管理部門通過報紙商品銷售公告,方可銷售。
需向境外銷售商品房的,應向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經批準發給《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后方可銷售。
第八條 申請辦理《商品房外銷許可證》,除須符合本規定第六條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可向境外銷售的;
(二)項目立項時已經批準向境外銷售的;
(三)經市政府特批允許向境外銷售的。
第九條 商品房銷售申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商品房座落、范圍(附圖)、結構、用途、層次、面積等;
(二)建筑合同及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進度證明;
(三)銷售、交付使用日期;
(四)商品房銷售基價;
(五)售后管理、維修方案;
(六)預售房款的監管方式;
(七)其他開發企業認為必要的事項。
第十條 市房產管理部門接到開發企業銷售申請書后,應在10日內作出審核結論,核準銷售的發給《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許可證》。
經批準的申請事項對申請企業產生約束力。
第十一條 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在售樓場所公示《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需向境外銷售的,應同時將《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公示于售樓場所。
承購人須認明《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后方可購買。
第十二條 獲準銷售的商品房須在南京市房地產交易市場公開掛牌,明碼標價。
第十三條 開發企業刊登商品房銷售、預售廣告,須持有市房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并在廣告中載明許可證編號。違反規定的,廣告經營單位應拒絕為其刊登記銷售廣告。
第十四條 接受委托銷售商品房的單位須具備房地產銷售經營權,并按規定銷售。被委托單位應按委托書載明的價格銷售,不得擅自加價。
第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款須存入經批準的銷售申請書中確定的銀行所開立的專用帳戶,專項用于商品房的建筑工程,并由開戶銀行監管應繳納的稅費。
第十六條 商品房的預售須簽訂預售契約。承購人應在預售契約簽訂后10日內,向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預購契約登記監證手續,未辦理預售契約登記監證手續的商品房銷售,不受法律保護。
第十七條 開發企業與購房者雙方,須自商品房現貸交易合同簽訂之日(期貨交易按實際交付之日)起3個月內,向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交易立契、過戶及繳納稅手續,逾期不辦的,按《契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八條 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交易立契、過戶及繳納稅費手續,應交驗下列證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房屋登記備案證;
(二)土地使用權證;
(三)項目開工報告及年度投資計劃批文;
(四)建筑許可證;
(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
(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七)銷售(預售)契約。
第十九條 商品房銷售須使用由市房產管理部門經統一印制的契約文本和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專用發票。
第二十條 銷售方未按契約規定期限將商品房交付給購房者使用的,應自契約規定的交付使用的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使用之日,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規定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補償購房者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開發企業應按《建筑工程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在保修期內發生重大質量問題,影響使用的,經有關部門認定后,購房者有權退房;開發企業除須退還已付購房價款本息外,另加付商品房總售價5%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預售后的商品房需轉讓的,轉讓雙方須到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原預售契約規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開發企業不得擅自為承購者辦理更名手續。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二條私自進行商品房交易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責令補辦有關手續,繳清稅費,對當事人按應繳稅費的1至5倍處以罰款。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沒收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消其房地產銷售經營權。
第二十五條 對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有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南京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駐村以來,在黨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在后援單位的鼓勵下,積極落實駐村工作,較好完成了各項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 收集易地扶貧搬遷調出戶退房協議、調入戶申請書和審批表、舊房拆除協議等材料。
2. 整理收集第二階段產業、就業獎補材料。
3. 根據區組織部安排,到百色市報到2020年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隊員抓黨建促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培訓。
4. 完善幫扶退出戶信息表和和新農合追繳三方協議。
5. 陪同右江區督查組入戶走訪貧困戶開展督查農合追繳三方協議。
6. 到德??h燕峒鄉興旺村鐵皮石斛種植基地參觀;到都安鄉坡那村桑蠶產業園參觀。
7. 到老鄉家園開展易地扶貧搬遷戶遍訪工作。
8. 在村部參與并開展“村村研判,戶戶過關”會議工作。
9. 在老鄉家園開展易地搬遷新調入戶入住情況并反饋。
申請人:丁某,女,1976年2月26日出生,漢族,四川省榮縣人。聯系電話:座機:
請求事項:
請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立即退還申請人購房誠意金5萬元。
事實與理由:
2008年2月26日,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某樓盤D3項目部與申請人丁某簽訂了《協議》。當日,申請人繳納了現金5萬元。并蓋有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某樓盤D3項目部財務專用章。截止今日(2009年2月18)近一年,貴司未與申請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2009年2月18日,申請人親自到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市場營銷部詢問,告知1、可以退房,按協議退;2、以其它房源調換。同時,要2010年底才能交換。經查詢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開發的項目名稱某樓盤A區7幢。2009年1月15日才辦理(2009)房預售證第01號。而與申請人簽訂協議約定某樓盤D3項目部至今都未辦理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無權出賣根本不能確定的房屋。申請人所交的5萬元誠意金,長達近一年貴司都沒有通知申請人簽訂其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實際上,貴司根本不能與申請人簽訂其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申請人不誠意,相反,確是貴司不誠意,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款:“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綜上,2008年2月26日,申請人繳納了5萬元的誠意金。根據協議第2頁第十二、十三條約定,在近一年中,貴司既沒有通知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也沒有書面告知某樓盤D3項目部不能開發實施,現由貴司承擔。更沒有取得某樓盤D3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不誠信,顯爾易見。貴司不應扣除任何費用。故懇請貴司立即退還所交的5萬元現金。
此致
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巴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某樓盤D3項目部
申請人: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