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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政治論文范文

      時間:2023-01-28 15:46:12

      序論:在您撰寫經濟政治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經濟政治論文

      第1篇

      1、自然觀的缺失以及缺乏相應的土壤;

      2、中國崇尚實用主義,擅長總結經驗而非創新;

      3、“學而優則仕”的第一追求扼殺了人們對自然規律探索的興趣,讀書人的思想被束縛在名利上,過度注重道德而不注重定量經濟管理,缺乏數字進行管理。

      二、主觀因素的影響

      1.閉關鎖國政策在政治制度上的體現。我們國家沒有積極走出去了解其他國家而是一直以“天朝大國”自居,在其他國家開展科技革命的時候,自認為我們國家物產富饒,固步自封,仍舊過著三跪九叩的生活。這種夜郎自大的閉關鎖國的政策導致我們國家各個方面日趨落后,嚴重阻礙了我國近代科技前進的步伐,甚至成為挨打的罪魁禍首。

      2.實行重農抑商的經濟政策上,忽視了資本主義萌芽。我國古代一直是“重農”,這固然無可厚非,但“抑商”政策的實行卻產生了很多消極影響,嚴重阻礙了社會工商業的發展。中國古代歷代統治者實行的重農抑商政策并與之緊密相連的自給自足的農業社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們過著男耕女織的生活,這不僅可以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還可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的物質生活,但是對商人采取嚴格的限制管理措施,壓制商業經濟的發展,這些苛刻的條件嚴重地阻礙了工商業的發展,正是因為工商業在發展過程中受到壓制的這種現象到了近代中國依然沒有緩解,從而使我國沒有充分產生和發展近代資本主義經濟。

      三、對我國科學技術發展的啟示

      第2篇

      公共選擇理論的基礎奠定在一個十分簡單但卻很有爭議的根本思想之上,即擔任政府公職的是有理性的自私的人,其行為可通過分析這些公職擔任者在其任期內面臨的各種誘因而得到理解。這種思想的主要推論是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場一樣嚴重,所以政府不一定能糾正市場錯誤,事實上反倒可能使之惡化。這一學說攻擊了勢力強大的兩大學術集團所珍視的理論:一批經濟學家認為政府只要采用“福利經濟學”的處方就可以實現公眾利益,而一批政治學家則認為各利益集團之間的多元化競爭將為公眾謀得利益。簡言之,公共選擇理論的宗旨是把人類行為的上述兩個方面重新納入單一的模式,該模式指出,社會行為模式的特點,是在經濟市場或在政治市場活動的人采用不同方式處理人類決定的過程。一切傳統模式都把經濟決定視為制度的內在變化,而把政治決定視為外部因素,人們拒絕就這些外因的規律及其生產進行探討。該模式指出:承擔政治決定的結果的人應該就是選擇決策者的人。這番話奠定了整個公共選擇理論的基礎,從此將經濟學引入一個全新的境界。

      首先,布坎南指出“經濟人”與國家理論的困境:經濟學以“經濟人”的成本—收益分析作為唯一的工具,而作為政治學的國家理論則以國家代表社會利益作為分析的出發點。這兩個學科的分離,使對經濟行為的分析和對政府行為的分析分屬于兩個不同的概念體系。布坎南指出,國家不是神的造物,它并沒有無所不知和正確無誤的天賦。因為國家仍是一種人類的組織,在這里做決定的人和其他人沒有什么差別,既不更好,也不更壞,這些人一樣會犯錯誤。因此建立在道德神話基礎之上的國家政治理論一遇上“經濟人”這一現實問題便陷入難以解決的困境。為此,布坎南指出“我們必須從另一方面是利己主義和狹隘個人利益所驅使的經濟人,另一方面是超凡入圣的國家這一邏輯虛構中擺脫出來,將調查市場經濟的缺陷與過失的方法應用于國家和公共經濟的一切部門”。這樣便使所有的分析有了一個共同的出發點:經濟人——當人們必須在若干取舍面前進行選擇時,他們將更愿意選擇那種能為自己帶來較多好處的方法。這背后始終包含著人們對這一選擇的費用和收益的計算,不管這一費用是明晰的還是模糊的。而將這一前提用于對微觀經濟和對政府行為的分析時,就會發現它所導致的后果大相徑庭。布坎南正是從這里開始了對政府行為的分析。h鮽??????/p>

      在這一基礎上,布坎南將政府的模式歸納為三種完全不同的類型:

      第一種被稱之為慈善的專普摺U庵終隕緇嶗約豪媯⑶野牙孀畬蠡慈褡畬蟾@魑約旱惱吣勘輳彼摯梢員3忠恢志緣娜ㄍ?,不是{魏臥際2伎材先銜?,这謳肑街淮嬖謨詮娣毒美礪壑?,由又]懦蘇我蛩厝綣慚竦淖饔?,所译s美捶治鑫鞣焦藝木瞇形?,哉O礪凵媳厝皇腔拿?,腺|抵幸慘歡ㄒ允О芏嬤鍘?/p>

      第二種模式被布坎南譬喻為“擁有獨立利益的巨物”。在這一種模式下,政府的目標便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最大的財政收入,以滿足官員的生活和權力需求等,一些不發達國家的政權就屬于這種模式。對此布坎南分析,盡管這是政府權力膨脹的一種極端形式,但它至少說明有必要對政府的經濟行為給予法律上的約束與監督。

      第三種是西方的民主政府模式。布坎南假定全體社會成員都通過選票的形式參與政治決策,而政府的經濟行為則直接受到民主投票的制約,于是政府決策的取向往往受制于公共選擇這一決定性的因素。根據“經濟人”這一出發點,布坎南認為,在這種民主模式中,甚至那種“巨物”也比慈善的專制者更具有現實意義。而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實際上正處在民主模式和巨物模式之間。

      第3篇

      農民既是農業活動的主要從事者,又是生活資料的消費者,同時還是農村社區公民,農民的環境行為包括農民的生產型環境行為、生活型環境行為和農民的公民參與環境行為。農民的公民參與環境行為是指農民在環境保護領域依據相關的法律規范或規章規定,有權通過一定的程序或途徑平等地參與到與環境利益相關的一切活動中。農民參與環境保護與治理,包括預案參與、過程參與、末端參與以及行為參與等。農民是基于環境正義和環境效益的價值追求參與環境治理的[2]。制約因素產權不清晰明晰的自然資源產權關系,可以減少成本的外部化。然而我國農村土地資源、林業資源產權殘缺不全和不穩定,使得這些環境資源利用者———農民的外部行為嚴重,而生態環境的公共性使農村環境保護存在嚴重的“搭便車”現象。我國農村土地使用權和所用權分離,集體擁有所有權、使用權歸農民所有。

      雖然規定土地承包權為30年,但一些地方并未嚴格落實。由于土地流轉制度缺乏,使得農民不會真正關心土地資源。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存在的缺陷導致農民對土地進行粗放經營,短期化傾向嚴重,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大量生產要素以追求最大產量,造成農村生態環境問題日趨嚴重[3]。激勵不足農民環境行為的發生是由內在需求和外部因素決定,若付出超過收益,則農民環境行為很難發生。農民的生產生活性環境行為可能要求其采用低殘留農藥、可降解地膜、節水灌溉技術、綠色肥料等,這樣就要求農民不得不付出更多的金錢和勞力。而農民的公民參與環境行為也要求農民有時間、金錢和精力的消耗,以及其他社會成本的付出。農民的環境行為需要一定的社會補償,誰給與補償、采用什么方式、補償多少,都會影響農民的環境行為。實踐上,政府會給與農民一定資金補償,但補償資金數量有限、補償種類單一,不能有效激勵農民環境行為的發生。

      生態需求不旺生態需求是指現代人類經濟活動中社會經濟系統對自然生態系統的生態環境資源的需要,即對生存環境、后代利益、地球生態利益的關注[4]。一般來說,生態需求高于生存性物質需求,生態需求是農民環境行為的內在動因。由于我國農民生活還不富裕,絕大多數處于剛解決溫飽狀態,再加上農民所受教育較少,農民的物質需求還占據主導地位。農民生態需求的缺乏使其還不能自覺追求行為的生態環境化。法律不完備現行法律更多關注城市環境問題,雖農村與城市有相似之處,但并不完全相同。農村環境法律的邊緣化,農民參與環境治理的法律規定自然缺失。而且,對于農民成功參與環境治理的環境知情權,法律也未給與明確規定。我國《憲法》和《環境保護法》中都沒有直接規定公民包括農民享有獲取環境信息的權利,缺乏對政府和企業的環境信息提供和環境信息批露義務的規定,以及環境信息公開的形式不夠全面等,都影響了農民環境信息的知情權的實現,最終阻礙了農民對農村環境保護的有效參與[5]。組織不健全由于受到自身特點的限制,農民環境行為的發生要通過農村社區“自組織”才會實現。農村社區環境保護“自組織”是指在政府環境管理政策與法規的框架內,村民為所在社區的共同環境利益而自主組建的具有自我管理功能的機構。“自組織”可以為農民環境行為提供合作框架和集體支持。

      農村的“自組織”機構有村委會、農民合作社和義務環保小組3種。然而,這3種組織各有缺陷,大大限制了其環保功能的發揮:①村委會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村民自治易與其發生沖突,且村委會利益與村民利益未必能保持一致;②農民合作組織有自身的優勢,但還處在發展的早期,其內外關系的治理還需時日;③義務環保小組是農村社區專門從事環境保護的民間組織,其天生發育不全,資源不足,業余性強,一時還難以有所作為。信息不完全無論是農民的生產生活型環境行為,還是公民參與環境行為,都需要充分的環境信息。然而,農民獲取環保信息受到2個因素的限制:①農民自身獲取信息的途徑窄、時效滯后、容量少,農民主要通過電視和個人相傳獲得有關信息;②環境治理的利益相關方公布信息的熱情不高,除了農民外,農村環境治理的主體還有政府、企業、村委會,然而他們要么不公布環境信息,要么避重就輕,不公布農民關心的環境信息。環保信息的不對稱,使農民不能準確理解政策的價值,也缺乏對政策的認同感,既不能指導農民自身的環境行為,也使農民參與環境治理的熱情和效率大為降低。能力不足由于青壯年農民1年中大多時間在外打工,目前留守在家的多是老人、婦女和小孩,造成農村勞動力短缺,且由于城鄉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大量高素質農民到城市里謀生,農村高素質人才的流失加劇了城鄉的知識水平差距,使得現有的農民不論從知識還是技術上都難以勝任環境保護行為和環境參與治理行為。

      個體生態素養的高低會影響其環境行為的開展水平。農民生態素養包括農民從事生態農業生產的生態素養和參與環境管理的生態素養。農民的生態素養主要通過后天的教育和環境行為實踐逐漸獲得。農民生態素質培育不能脫離農村和農民實際。由于我國農村還不富裕,農民科學文化知識水平有限,其參與社會管理的意識還處于萌芽階段,所以農民的生態素質教育要與農民的生產消費等活動結合起來:①要引導農民大力發展生態種植業、生態畜禽業和節約型經濟,鼓勵農民參與社區環境管理,讓農民在生態環境活動中學習生態知識、生態技術以及有關環境參與治理的知識和技能;②農民生態素質教育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比如可以編寫反映本土生態觀念的鄉土教材,讓農民對生態素質教育產生天然的親切感,還可以通過中小學生以“反哺”形式向其父輩宣傳生態意識[6];③要利用農家書屋、電視、互聯網向農民宣傳生態知識、生態技術等;④可以通過農村“自組織”渠道向成員宣傳相關環境知識及技術;⑤必須重視農民生態需求的培養,生態需要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環境行為是否發生,以及發生的強度。一般來說,一個人只有先滿足自己的生存型物質需求,才會去追求生態需求。所以,要通過提高農民的收入激發和保持他們的生態需求。

      依據“科斯定理”和“庇古稅”理論,市場機制在環境保護方面仍可有作為。要發揮市場對農民行為的導向作用,需要完善農村產權制度、生態補償制度和綠色認證制度等。由于農業資源產權的殘缺不全和不穩定,使得資源利用的外部化和“搭便車”行為時常發生,解決上述問題關鍵是明晰產權、加強保護。明晰產權①建立農業資源的復合所有制,即終極所有權歸政府和村集體所有,初始所有權歸農民所有[7]。政府可對資源進行總體規劃利用,以保證資源的可持續使用。農民對農業資源的初始所有權應體現為其擁有基本的使用權、種植權、經營權、受益權、轉讓權、抵押權等[8]。②農業資源的長久承包制。由外國經驗和我國實踐表明,農業資源承租時間長短是影響其有效運營的重要因素。長久或永久承包制,可以減少農民對資源的掠奪性開發行為。③完善農業資源的合理流轉機制。農業資源產權的合理轉讓,既可以增強農民的收益預期,又可使稀缺的農業資源流向效益更高的地方。加強保護通過生態效益補償機制,依法管制外部經濟負效應。①通過市場主體間協商解決環境侵權問題,即資源所有者可向侵權者收取費用以保護自己的環境權益。②政府可通過稅收、直接管制、限制進入、主動查外、行政處罰等方法約束或禁止資源負外部性的產出。③農民采用親環境行為生產的綠色產品、有機產品、無公害農產品,如果不能被消費者認可而獲得比普通農產品更好的價格,農民就會因為市場風險而放棄生產。規避風險的辦法就是政府對這些綠色農產品給予權威認證,一方面可以讓消費者便于識別,另一方面有利于對生產者行為的監管。目前需要簡化綠色認證程序,降低有關費用,便于農民申請。農民的公民參與環境行為需要法律做堅強保障。要通過立法和完善法律,確保農民的環境權(包括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等)和司法救濟權的落實,促進農民更好地參與環境治理活動。我國法律應當明確規定公民的環境權利,而且要具體詳盡,便于落實公民的環境權利[9]。#p#分頁標題#e#

      環境知情權既是農民的基本權利,也是農民參與環境治理的重要前提。2008年5月1日原國家環??偩种贫ǖ摹董h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正式施行。這是政府部門的第一部有關環境信息公開的規范性文件,是保障公民環境知情權、提高公民參與環境治理的重要措施。針對農村實際,有關部門要盡量做到信息公開渠道多元化,要利于農民方便、及時、全面、準確地獲取環境信息。如果做不到這一點,農民的知情權就難以保障。環境司法救濟是農民環境權利的最后保障。目前我國環境司法制度不能適應農村實際,環境司法訴訟難以開展,主要存在以下問題:①受害農民無法提供環境污染的證據以及環境污染鑒定需要的專業技術知識和較長復雜的訴訟期限而放棄;②受害農民無專業能力從事環境司法訴訟;③受害農民無法承擔生態環境訴訟費用;④農村生態環境訴訟判決執行難。針對上述問題,以借鑒外國的做法,可嘗試環境糾紛法院訴訟外調解和環境賠償先予執行,比如德國的環境責任保險金的先予執行以及訴訟后的執行保證對我國環境司法訴訟執行難是一個很好的啟示。

      第4篇

      根據目前的經濟發展,現在不少政府部門也已經認識到資源“整合”的重要性,針對資源整合問題已經達成了共識。隨著有關部門的努力,資源整合雖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財政支農資金也需要配套的支農政策給予支持,否則容易造成更大的資源消耗或降低資源的使用率。在這種情況下,對支農的財政進行大量投入也并不合適。改革開放以后,財政支農系數出現較大波動,1978年,財政系數為0.48,在2005年財政系數為0.61。但是,即便如此,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率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通過幾十年農業綜合開發的實踐工作證實,中央財政的支農資金能夠發揮較好的“杠桿資金”功能,離不開能吸引地方財政資金配套項目的配合,必需將信貸資金及時的引入,才能發揮財政資金的先導作用,才能體現金融資金具備的主體作用,從而更大范圍的將兩者的資源進行整合,提高農業的績效。

      二、財政與金融整合過程中需要掌握的基本原則

      在對“三農”、建設新農業和小康社會建設有利的基礎上,要具有宏觀的戰略全局和一定的前瞻眼光,要敢于進行開拓,積極的采取各項措施對財政和金融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突破。首先對整合工作展開試點,在試點工作中積累經驗、對整合方案中存在的錯誤進行及時的修正,令整合方案更具有科學性和操作性,將成功的經驗進行大力的推廣。遵守以下幾點原則:

      (一)要遵循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整合過程中要以財政支農為基礎,因為財政支農資金是財政同金融支農的重要準備。因此,需要將財政支農同金融支農作為重要的戰略內容,要意識到整合是財政支農的必然趨勢。在制定相關的政策時,一定要遵循有關的法律法規,不可偏離金融發展的特點軌道。

      (二)將財政的支農資金作為先導,將金融支農資金設為金融發展的主力由于財政支農資金規模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如無償性。因此,在對其進行整合時,要體現金融機構的主體性,政府部門應作為輔助的角色,切不可在整合的過程中過于強勢,要保障金融機構在支農整合中的主導地位,令金融機構在政府部門的配合和監督下對支農項目進行審查工作和日常項目的管理工作。在到達這一目標,政府部門需要對項目進行嚴格的篩選,并同金融機構確定政府在扶持工作中的扶持額度及投資預算等。

      (三)財政支農與金融支農多層次整合對開發性財政支農資金進行深度的整合,將有限的財政資金作為投資項目的先導,作為吸引盈利性金融資金投入的引子,由于財政資金可以對信貸資金擔?;蜓a償,能對財政資金的乘數效應的發揮提供幫助,然后對非開發性財政支農資金與金融機構進行整合,可以通過金融機構從中提供結算服務。

      (四)要以支農項目為整合的平臺要設立明確的資金使用目標,這是成本、收益核算的主要工作。同時需要體現金融機構在資金貸款方面的優勢。以支農項目為整合的平臺,能夠引到市場進入合理的競爭機制,利用招標的方式篩選出支農貸款機構、期限和利率的最佳組合。政府應給予一定的配合,定期組織一些商業性投標項目,綜合評比出信用、實力最強的商家,中標的金融機構需要按照有關規定的標準展開支農業務,根據財政工作的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保證和補充。

      三、財政支農與金融支農的整合方式的介紹

      隨著經濟市場的發展我們也逐漸意識到若分開對財政支農和金融支農進行改革,那么將會面臨很大困難,若以宏觀的整合為主導,對兩者進行管理將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財政支農同農民金融培訓整合的介紹當前的農村金融困境是供求雙方不平衡造成結果,針對這一問題首先要解決的是提高廣大農民的金融意識和對資源的利用能力。有關的文獻表明,金融支農的基礎工作是能給廣大的農民增長智慧,令其對現代的金融有宏觀的認識,同時學會對金融資源進行合理的運用。具體的整合措施如下:要求專業的金融機構對農民進行具體的培訓,政府可以用專項的資金進行撥款,并對培訓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

      (二)財政支農同商業性金融支農的整合介紹將兩者結合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對農業投入創造出更大的收益,但由于彼此間在運營的原則、機制上存在一定的差異性,財政支農資金具有擔保性和補償性,屬于公益性支出,同金融體系獲利性煩人商業支出提供一定的擔保。從而提高資金的利用率,同時也提高商業性金融機構盈利能力,適當的增加對“三農”資金的投入,可增加其盈利能力,從而實現政府、商業金融上的雙贏局面。

      (三)金融機構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整合將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目標設為農村政策性的金融,政府部門給予一定的整合補貼或補償,不僅有助于促進農信社的發展,還可以增強政策金融的支農力度,對財政支農的工作效率有提高作用,從而實現多領域的“雙贏”局面。

      (四)注重財政機構同農村增量金融機構的配合將財政支農同農村金融進行增量的整合,可對農村金融增量的發展起到一定的整合作用??蓪⒁徊糠值呢斦мr資金投入到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中,推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從而令社會更多農村新生組織順利的發展。

      四、實施整合的整體配套機制

      (一)整合時要同貨幣政策向協調對兩者進行整合時需要相應的貨幣政策進行調控,要利用金融機構同支農之間的互動性,同時貨幣政策還要起到杠桿功效果,同時在注意兩者之間的配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通過貨幣政策的調控吸引社會上其他的金融機構對“三農”的投入,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并不代表要對產證收入的削減,同樣也可看作財政支出的加大,也相當于給農貸進行適當的風險補償,政府也可以試情況實行長期的所得稅優惠政策。②利用對存款的準備金率及貸款利率政策加大對農信貸投放的力度。

      第5篇

      新南非堅持不懈的在國內舉辦各種公關活動來爭取重大體育賽事舉辦權。這些公關活動充分調動了社會民間力量,以及體育對民眾所產生的情感思潮,從而來支撐國家的發展戰略,各個政黨之間對國家政體政治雖然存在著認知上的差異和分歧,但對國家舉辦重大賽事及所能帶來的利益關注度卻非常高,甚至不約而同的形成“統一戰線”。國家在申辦和承辦重大體育活動時亦適時調整外交策略,以贏得外部世界的關注與支持。這對政局的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提升國家在外交方面的影響力無疑起著積極的作用。

      2、南非體育發展研究:政治經濟的變化

      體育事件在過去的20年間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一方面表現在重大體育事件上,無論是短期的、一次性的或者是不同國家輪流舉辦的循環賽事,在規模上、媒體的宣傳度上以及觀眾參與度上都算得上是全球性的事件。奧運會或者世界杯足球賽的舉辦就最能體現上述觀點。此外影響力上稍遜一籌的體育競技,比如說世界杯橄欖球賽、世界杯板球賽以及英聯邦運動會,盡管其參賽人數以及觀眾人數不如奧運會或世界杯足球賽,但是在今天仍有巨大的影響力,仍然能帶來收益以及資金產出。主要的體育競技賽事在當今全球政治經濟學中產生了極為重大的影響,它們成為國家吸引外來投資和潛在旅游者的重要途徑。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種展示國家實力的途徑,通過這些賽事向世界的其他國家展示本國舉辦世界大賽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體育方面的實力以及國家經濟實力。另一方面,在國家外交戰略與政策實施過程中,體育扮演了較為重要的角色,重大體育賽事是國家外交活動與實現政治目標的恰當手段。體育外交政策研究包括分析政府、企業及利益相關者采取什么公關手段來策劃實施他們的體育賽事活動,應該權衡考慮哪些因素,國家層面的外交行為將帶來什么國際影響。

      第6篇

      (一)保護職能。所謂保護職能,就是發展中國家運用政府的力量,保護本國的產業安全,防止產業主導權轉移;保護本國經濟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防止外部勢力的掠奪;保護生態環境,實現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它是由發展中國家經濟的落后性所決定的重要職能,它不是一種封閉的、排斥外部經濟聯系的保護職能,而是在與世界各國經濟特別是發達國家經濟發生廣泛聯系的全球化過程中所形成的正當保護職能。

      1.保護產業安全。WTO是經濟全球化的主要組織形式之—,目前有144個成員,其中大部分是發展中國家。在WTO的貿易與投資自由化的原則下,發展中國家從商品市場到投資領域全面開放,民族產業安全問題因此變得十分突出。首先表現在發展中國家不少產業的產品技術含量與發達國家相差較大,在規模經濟方面也落后于它們,外國商品的涌入將極大地沖擊這些比較劣勢產業,威脅其生存和發展。其次是外資可能控制發展中國家部分產業與市場。和發達國家的企業特別是跨國集團相比,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在資金、技術、人才、機制、品牌、信息、營銷等方面都處于劣勢,外資進入國內,有可能導致一些產業主導權轉移,影響發展中國家經濟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再次是產業結構不合理狀況將加劇。在全球化過程中,發達國家加速把傳統產業、夕陽產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外商投資大都集中于資金回收期短、見效快、能夠保證獲得穩定的投資收益的加工工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使發展中國家產業結構低度化、趨同化問題嚴重,加工工業存在大量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妨礙其產業的升級換代。最后是國家對產業宏觀調控能力下降。外資企業一般從自身利益出發制訂其發展規劃,而不以發展中國家的利益為重,其活動往往與發展中國家的一些產業政策不相符合,而且由于外資(主要指發達國家的大型跨國公司)一般都有強大的政治背景,發展中國家不能完全控制其活動,導致產業政策的效力減弱。

      為了確保本國的產業安全,發展中國家政府應該建立一套綜合的產業安全保障體系。一是按照國際慣例、WTO有關協議和各國實踐,建立科學的產業保護機制。包括嚴格的保護程序,客觀的判斷標準,完善的法律依據和健全的執行組織。二是采取切實的產業保護措施。根據WTO對發展中成員的優惠條款,在遵守WTO協議的前提下,通過完善關稅制度,建立不違背WTO規則的非關稅壁壘,實行特定商品的數量限制,提高貨物出入境監管水平與效率等措施,可以有效地保護本國產業。三是提升本國民族產業的競爭力。即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運用市場力量加快企業間的購并聯合,改善民族企業組織狀況,提高產業整合度;加大對企業的技術支持力度,提高民族產業技術水平。通過這些政策行為提高民族產業抵御風險的能力和競爭力,增加安全系數。四是制定科學的引進外資的策略,合理引導外資的地區和產業流向,將引進外資與國內經濟結構調整結合起來,適時推進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

      2.保護經濟資源。20世紀50年代以后,發展中國家逐漸擺脫殖民統治,紛紛建立起獨立的民族國家,被帝國主義通過公開手段全面掠奪經濟資源的時代已經過去,但是發達國家(尤其是超級大國)變相掠奪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資源的現象依然存在。它們或者通過附加條件的“援助”方式迫使發展中國家接受各種不平等條件,或者利用價格“剪刀差”使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遭受損失。在經濟全球化加速的今天,這種變相掠奪愈演愈烈。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既要學會利用外國資本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爭取更多外援,也要防止外國資本的掠奪性資源開發行為,通過各種措施最大限度地切斷經濟剩余的外流;既要善于利用發達國家已經擁有的先進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手段,也要增強民族經濟的自主性,依靠挖掘本國經濟資源來保持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防止和避免由于外國勢力的“經濟制裁”帶來災難性的經濟損失。

      3.保護生態環境。在發展中國家中,除了一批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外,大多仍然處于工業化的初級階段,工業化早期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嚴重困擾這些國家,尤其是今天經濟全球化形成的國際分工使發達國家將越來越多技術水平較低資源型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以及污染環境的企業向這些國家轉移,加劇了這些國家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資源浪費的程度,影響它們的可持續發展。發展中國家政府要積極履行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的職能,處理好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資源節約的關系,在國內通過環境立法和環保教育,強化國民的環保意識,提倡一種有利于生態穩定的消費方式,并通過技術創新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盡可能降低自然資源的消耗量;在國際經濟交往中,要更加重視環境安全問題,在引進外資的過程中要制定嚴格的環境標準和技術標準,限制國外高污染、高能耗產業的進入,并通過國際組織督促發達國家停止無休止地從發展中國家進口原材料用以大肆揮霍的做法,共同保護和改善人類的生存環境,實現本國乃至全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培育職能。發展中國家政府的培育職能,包括三個方面:—是培育市場職能,即促進市場發育,加速市場體系形成,為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創造良好的條件。二是培養人才職能,即大力發展教育,重視人才培訓,造就千百萬現代化建設人才。三是培育新經濟增長點職能,即努力培育和扶植新的經濟增長點,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這三大培育職能都是由發展中國家的特點決定的。

      1.培育市場。從某種程度上說,經濟的全球化就是市場經濟的全球化。各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直接決定著其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程度都比較低,突出表現為:人為壟斷嚴重;市場主體缺乏或錯位,即企業沒有成為市場主體;國家缺乏真正的企業家;各生產要素市場欠缺或發展不成熟,導致市場機能長期處于無法運作的狀態;市場服務體系不健全,市場中介組織力量薄弱;社會保障體系覆蓋面窄;市場規則不完善等。這種較低水平的市場發育狀況很難支持和保證本國經濟的高效和快速發展,也導致發展中國家在全球化的利益分配和成本分擔中處于不利的地位。發展中國家要實現經濟的快速發展,達到趕超目標,就必須加速市場發育進程。為此,政府要充分發揮培育市場的職能,包括明確市場主體,劃定市場邊界,通過構建市場主體立法體系,保持對市場主體待遇的公平性,這是公平競爭的首要條件。在此基礎上,建立完善的市場體系,強化市場秩序法的功能,特別是通過制定和實施反壟斷政策法規,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防止長期固定的市場支配力的形成和市場支配力的濫用,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格局。此外,政府還可以通過提供市場信息、糾正經濟行為的外溢性、補充不完全市場、擴大競爭范圍即在公共部門和政府管制行業引入競爭機制等措施維護競爭的公平性。

      2.培育人才。在經濟全球化時代,一國的經濟競爭力從根本上來說取決于該國的科技水平和勞動者素質,而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相比,無論是教育還是科技,都存在較大差距,人才不足是發展中國家加速經濟發展的重要約束因素,如果一個國家沒有一批善于經營的企業家隊伍,沒有一批高素質的科技人才,沒有成千上萬的掌握現代技術的熟練勞動力,沒有一批善于宏觀管理和獻身于現代化事業的政府管理人才,就不能保持經濟的長期、穩定、健康的發展。發展中國家政府應該加大人力資本投資,大力發展義務教育、高等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教育,積極培養各級各類人才,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為經濟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根本保障。

      3.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往往依托于傳統產業的發展,因為傳統產業(如初級產品)生產具有一定的資源優勢,可實現靜態比較利益。但傳統產業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十分有限,要實現趕超目標,必須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使新興產業成為支柱產業,帶動整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一些比較成功的發展中國家的經驗也證明:政府只有重視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形成現代支柱產業,才能形成穩定的增長基礎,推動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

      (三)學習職能。經濟全球化擴大與深化了各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任何國家和民族都不能夜郎自大、自我封閉,而要在日益擴大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加強學習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長處,不同民族文化的優點。對于相對落后的發展中國家來說,這種學習又具有特殊的涵義,這就是向先進的國家學習現代化的生產技術、科學的管理經驗、經商本領、社會文化和經濟制度等。這是—個向先進國家全方位學習的過程。這種學習可以有兩種不同的方式:一是國民(個人)自發的學習,一是有組織的學習。發展中國家的后進性和實現趕超目標的任務決定了它們不能單純采取個人自發學習的方式,而要采取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學習方式,即要求政府履行特殊的組織人民向先進國家學習的職能。與個人自發的學習相比,政府有組織有計劃地安排和推動向發達國家學習的活動,目標明確,阻力小,影響大,能夠減少向先進國家學習的時間和成本,以較小的代價獲得較理想的效果。政府的學習職能具體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直接派員。即有計劃地選派一些素質好的官員、技術人員、學生及工人到國外參觀訪問、留學、技術培訓和學術交流等,使他們較快地掌握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成為推動本國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先驅力量,并通過這些人回國后發揮擴散效應,加速學習進程。

      2.技術引進。即通過大力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設備,聘請外國專家等,把外國的先進技術移植到國內,使更多國民不出國門就能學習到先進的技術和經驗。

      3.制度借鑒。即政府依靠其自身優勢和整體功能,將先進國家實踐證明有效的經驗和管理制度吸收進來,為我所用,從而加速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促進管理的科學化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4.信息傳播。即通過各種知識和信息傳播手段(包括書籍、廣播、影視、通訊、學術交流等),介紹先進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經濟體制、生產手段、信息網絡、文化觀念等,使眾多的人了解國外的技術、體制和文化,了解本國與他國的差距,從而引起觀念的更新,增強加速本國經濟發展的緊迫感。

      5.鼓勵個人自發學習行為。即政府在采取有組織的學習行為的同時,鼓勵個人自發學習行為,通過各種優惠措施鼓勵個人自費出國深造和鼓勵他們學成后回國工作。

      (四)創新職能。創新是任何一個國家和民族保持旺盛生命力的重要保證。人類歷史的近展特別是當今世界的競爭表明,哪個民族和國家善于創新,它發展就快,就強大,就處于世界領先地位,誰因循守舊,誰就落后,在世界上就處于被動挨打的地位;哪個民族和國家在歷史上某個時期善于創新,這個時期它就發展迅速,就強大,什么時候它創新少了,它就開始落伍。發達國家無一不是通過創新才取得今天的成果的。發達國家走前人未走過的路,本身就是一種最大的創新。發達國家的政府通常是創新的最大保護者,甚至是創新的誘導者和推動者。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發展中國家政府如果不重視創新的作用,過分強調仿效發達國家已走過的發展道路,把著眼點放在營造發達國家當時發展經濟所需要的條件上,充其量只能做一個“好學生”,只能沿著他人的足跡緩慢前進,不可能實現跳躍式的經濟發展。因此,發展中國家要在較短時間內用較小的代價趕超發達國家,同樣離不開創新。

      發展中國家的創新有三個方面:一是制度和體制上的創新。即從國民經濟發展全局上把握有利的發展機會,把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與本國國情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具有本國特色的經濟發展道路。二是戰略上的創新。即在吸收先進國經濟發展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具有創新性的經濟發展戰略。三是技術上的創新。即在技術選擇上跳過發達國家經歷的某些環節,直接選擇最新技術,并轉化為適用技術。發展中國家政府在保護、誘導、推動創新方面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只有通過政府才能有效地建立國家創新體系。政府在建立國家創新體系中的主要任務是:逐漸形成一個有利于創新的社會大環境,形成尊重知識、重視教育的良好社會風氣,樹立創新觀念,建立創新機制,增強全社會的創新意識;實現科技與經濟的密切結合,提高科學研究的針對性,縮短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時間,提高科技在整個經濟增長中的貢獻率;培養創新性人才,為科技經濟的發展提供強大的后盾。政府建立國家創新體系的政策行為包括:成立管理創新的專門機構,制定適合本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高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并圍繞這一規劃制定一系列具體措施;通過財政金融政策,增加對重大基礎研究項目和高新技術產業的投入;改變教育模式,推進知識創新與傳播;鼓勵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鼓勵創新主體之間的合作,協調科研院所、高校、企業之間的關系,建立政府為主導,產學研三位一體的科研體制;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保護知識產權;鼓勵國際間的創新合作,等等。

      當然,發展中國家政府也要履行一般市場經濟國家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必要職能。如通過履行宏觀調控職能,來維持經濟總量的平衡,確保金融的穩定,促進經濟結構的合理化與收入分配的公平化;提供基礎教育、基礎科學和新興科學研究、交通與通訊事業等公共產品和服務;控制人口增長,保持社會穩定,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國際國內環境等等。只不過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對于發展中國家政府來說,履行上述四大經濟職能顯得尤為緊迫,具有突出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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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江時學.發展中國家發展模式中的五大關系[J].世界經濟,1999,(12).

      第7篇

      (一)正義的一般解釋作為宗教、倫理學的基本范疇,正義一般是指人們按一定道德標準所應當做的事,也指一種道德評價,即公正。從宗教學的范疇來看,正義是抽象化、信仰化以及非法條化話的準則。從倫理學的范疇來看,正義主要分為社會正義和個人正義兩個方面。其中個人正義是指一些歸束個人行為的一種善惡的評價準則;社會正義則主要是指社會的制度正義,主要是對整個社會體系包含基本結構、社會關系、現象等是否正當合理進行追問和評價。

      (二)經濟法實質正義的內涵經濟法的實質正義的內涵可以從三個方面分析:

      1.從絕對公平到相對公平眾所周知,傳統觀念上的法律所界定的公平是“絕對公平”,主張義務與權利分配的絕對的平等和自由,所有的市場主體適用于同一規則和制度,不考慮個人特有的其他稟賦和狀況。而經濟法所追求的實質正義和公平則是在考慮個人的特殊處境和狀況差異,區別權利和義務分配的相對公平。

      2.從局部公平到整體公平局部公平顧名思義,是指一定范圍區間內的公平。局部公平限定在一定的群體或者一定的區域之內。整體公平則是全部范圍的公平,著眼于全社會,以社會整體的利益作為公平正義的評判準則。經濟法著眼全社會的整體利益,規制市場主體的行為,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交易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3.從現實公平到長遠公平和諧社會,講求長遠利益及現實利益的權衡取舍。在公平問題上,同時適用這一規則。單純看重現實公平,極易導致對資源環境的過度開發和破壞,損害長遠公平。經濟法的基本理念是講求長遠公平,一系列的相關法律規制和約束旨在促進社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在保障現實公平的前提下,不損害長遠利益長遠公平。

      二、經濟法實質正義的意義

      經濟法的實質正義做到了從絕對正義向相對正義,局部正義到全體正義,當前正義向長遠正義的過渡,不再只是以一個單純的標準來分配權利義務,恒定正義和公平,而是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不同個體所在的不同狀況分配權利義務,也不再只是單純的著眼某個特殊群體,特殊部分的利益,而是以全民族的利益為出發點來判定公平正義,不再目光短淺的只注重現實正義,而是著眼于長遠的公平和正義,堅持可持續的策略和眼光。經濟法的實質正義的實現有諸多方面的意義,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經濟法追求的實質正義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關注社會弱勢群體,保障弱勢群體利益的作用。經濟法實質正義的相對正義,在分析不同個體所面臨的不同稟賦的情況下,對不同個體進行不同的權利義務的分配,在這種權衡中可以做到對弱勢群體的傾斜。經濟法的實質正義,使得弱勢群體在殘酷的市場經濟體制下,得到了一定的關注和庇佑。另一反面,經濟法的實質正義對于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起到一定的作用。經濟法主要是調節市場經濟制度下的相關主體的利益關系,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維持經濟體制的正常運行,并且經濟法實質正義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準則,相關法規制度對于收入分配的調節,促進社會公平的實現,以長遠正義為追求,所有這些都遵循了可持續長遠的發展觀,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三、經濟法實質正義的實現

      (一)經濟法實質正義的實現機制

      1.經濟法實質正義的實現依賴于政府宏觀調控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主體著眼于獲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忽視社會公共利益及其他個體的利益。市場經濟存在的弊端諸如自發性、盲目性、滯后性,容易帶來經濟產業結構問題、資源浪費環境污染、貧富差距等一系列與社會公平正義相違背的惡劣后果,并且如果僅憑市場自發調節,放任市場機制發揮作用,是沒有辦法解決上述問題的,也就沒辦法實現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實質正義。所以,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政府的干預也就是宏觀政策調控發揮作用,促進實質正義的實現。宏觀調控政策協調經濟活動下的各種矛盾,消除影響實質正義實現的不利因素。比如,政府利用稅收財政政策進行財富的再分配,縮小收入差距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通過制定稅收產業政策進行產業引導,進行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優化。

      2.經濟法實質正義的實現依賴于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企業作為社會經濟的主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是實現實質正義必須要加以調節的主體。需要增強和激發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促使企業在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考慮社會效益,促進企業在資源環境保護方面發揮作用,響應國家政策,優化企業產業結構。另外,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促使企業完善職工權利保障制度,企業福利制度,使得企業在增加居民收入,縮小收入差距方面發揮作用。

      3.經濟法實質正義的實現依賴于立法、執法、司法機制經濟法實質正義實現不僅依賴于政府和企業,同時也需要立法、執法、司法機制的支撐。立法機制對實現實質正義的影響是主要是權利義務分配方面。立法機制權利義務分配是實質正義的起點,立法過程中對于經濟主體需要進行分析和判斷,并以此做出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依據個體的不同特質和差異,進行權利義務的傾斜實現不同的分配,以實現經濟法下的相對公平而不是單純的絕對公平。立法機制是實質正義的起點,進行權利義務分配之后,需要執法體制發揮作用,將這些法律規章應用于社會實踐。執法活動主動的進行行為干預,對于違反相關法律的經濟主體進行直接處罰和約束,譬如,執法質量檢查對相關生產經營企業的查處,對于壟斷行為的判罰,極大的保障了消費者的利益,保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平正義。有效的執法活動是促進實質正義實現的重要機制。司法機制作為法律發揮作用的最后一個環節,同樣也對實質正義有著重要的作用。法官的職業道德和素養,審判和訴訟機制都對司法活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進而對實質公平產生很大的影響。培養高素質的法官隊伍,加強法官隊伍的知識建設和職業道德教育,建設專門且完備的審判機制和多元的訴訟機制,發揮司法機制在實現實質正義方面應有的作用。

      (二)經濟法實質正義實現過程中的阻礙經濟法的實質正義的實現離不開政府和企業團體的共同努力,只有當政府的干預宏觀調控與市場經濟機制共同發揮作用,互補互助,相互促進時,才能更好的促進實質正義的實現。政府的宏觀調控,全局干預是可以化解掉市場經濟體制的一些弊端和缺陷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但是政府的宏觀調控的實現也是需要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相關政府部門往往消極疲軟,不能很好的發揮自身的作用,也就不能發揮政府干預對于促進經濟法實質正義的作用。經濟法的實質正義的實現還依賴于市場主體的相關企業、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感。企業良好的社會責任感對于實質正義的實現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很多企業為了追求收益最大化,忽視相關市場交易規則,無視競爭,進行大規模的壟斷經營,更有甚者,生產一些質量不過關的產品投放市場,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極大的損害。一些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帶來較大的負外部性,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會對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康運行帶來不利影響,直接影響經濟法的實質正義的實現。

      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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