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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領導
成立市建設局工作目標治理責任書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的相關工作,成員如下:
組長:局分管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主任、人事科長、計財科長
成員:機關有關人員
二、考評等級
工作和目標考核采用共性指標和業務指標百分制,等級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通報批評四個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為一等獎,90—80(含80分)為二等獎,80分以下為三等獎。
三、考核方式
1、由局領導和相關科室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性工作。
2、目標考核實行年終考核制,年終考核對各科室、各單位的全年年度目標和臨時新增加目標進行考核,局考核小組對全年目標任務考核完成情況進行評議定級后,報局務會審定。
3、考核內容:
①當年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②新增目標和臨時追加交辦的重大事項完成情況
③獲獎情況
④目標治理情況
四、評分標準
(一)目標考核實行百分制,各項目標的分值以與本年度簽定的目標責任書所定分值為準。
(二)加分原則
1、市委、市政府、市建設局下達的不在責任書范圍新增目標和專項目標,根據各單位(科室)落實情況適當加分。
2、對單位(科室)職責內的工作獲部、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4分;獲省建設廳及市四大組織表彰的加3分;獲市級部門表彰的加2分;獲區級街道先進的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3、超額完成各項任務的酌情加分。
4、各單位(科室)職責內的工作受到市以上黨委、政府大會表揚的每事加2分;受到局領導大會表揚的每事加1分。同事被同一上級多次表揚不累計加分。
(三)減分原則
1、目標責任書各單項指標未全面完成者,按未完成程度及對全局工作的影響程度,酌情扣減該單項指標的分值。
2、各單位(科室)職責內的工作受到市以上的黨委、政府通報批評或大型重要會議上點名批評的按每事扣2—5分。各單位(科室)負責的工作受局大會點名批評的按每事扣1—2分。同事被同一上級多次批評不累計扣分。
3、各單位(科室)工作人員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扣2—5分。
4、未按要求和時限報送文件材料和統計報表,每次扣1—2分。
(四)因國家宏觀政策調控整和其他非凡原因,并經局務會確認未完成和推遲完成的目標項目,一律不加分、減分。
五、獎懲措施
(一)凡被評為一、二、三等的單位(科室),由市建設局予以通報表彰,按不同等次發給獎金。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適用于列入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制訂計劃的建設用地指標的編制工作。
第三條 建設用地指標的編制納入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計劃,由建設部統一歸口管理,具體編制工作由國家土地管理局負責組織。
第四條 建設用地指標是指在平均先進的生產工藝、規劃設計、技術經濟水平和通常的場地條件下,一個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的主體工程和配套工程所需占用的額定土地面積;是適用于各類工程項目的全國統一指標。
第五條 建設用地指標是編制和審批設計任務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項目建設用地規模的依據;是編審初步設計文件,核定和審批建設項目用地面積的尺度。
第六條 建設用地指標可按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為編制對象;一般按不同規模(檔次)編制不少于兩個層次的指標。
各類建設用地指標的編制內容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編制內容一般包括:廠(礦)生產設施、輔助生產設施、動力公用設施、貯存運輸設施和行政管理服務設施等的用地面積。廠(礦)的附屬配套設施(如鐵路、道路、水廠、電廠等)及生活福利設施的建設用地可相應采用有關的建設用地指標。
第七條 建設用地指標的編制應符合下列原則: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經濟政策。
2.堅持科學、合理、節約用地的原則,從我國人多地少、耕地后備資源不足的國情和現有技術經濟條件出發,總結以往建設用地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并考慮近期工藝技術水平提高對節約用地的可能性。
3.與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相協調。
第八條 建設用地指標的編制由主編部門負責,具體工作由主編單位組織編制組承擔。
建設用地指標的編制程序一般分為前期準備、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四個階段。各階段的工作應符合附件一的要求。
第九條 建設用地指標宜采用條文和表格相結合的形式編寫。具體編寫應符合附件二的要求。
第十條 建設用地指標的審查,由主編部門負責。
第十一條 建設用地指標的批準和,由建設部和國家土地管理局共同負責。
第十二條 建設用地指標的印刷、出版和發行工作,由各主編部門負責。
第十三條 編制建設用地指標所需的工作經費,由各主編部門安排解決;對經費不足、確有困難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予以補助。
第十四條 本暫行辦法由國家土地管理局解釋。各主編部門可根據本暫行辦法制定補充規定。
第十五條 本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建設用地指標編制工作的內容和要求
一、前期準備階段
(一)編制建設用地指標的前期準備工作,由各主編單位負責組織,按批準下達的計劃要求進行。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確定參編單位,落實編制人員,組建編制組;
2.制定編制工作大綱;
3.召開編制組工作會議,布置具體編制工作。
(二)建設用地指標編制組應由設計、生產、建設單位有經驗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組成。組長由主編單位的技術業務領導或高級技術人員擔任。
(三)編制工作大綱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2.主要章節目錄及內容提要;
3.編制工作的進度安排,各階段工作的要求及編制組成員的分工;
4.需要調研和解決的主要問題;
5.編制中應采取的各項主要工作措施。
(四)編制組工作會議應完成下列主要任務:
1.成立編制組,確定組長、副組長和編制組成員;
2.組織學習有關工程建設、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其它有關文件,統一思想,明確任務;
3.通過編制工作大綱;
4.制定并通過編制組工作制度;
5.討論并通過會議紀要。
(五)編制工作大綱和編制工作會議紀要等文件,經主編部門審核、批復有關單位執行,并抄送國家土地管理局建設用地管理司和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二、征求意見稿階段
(六)本階段主要工作包括:收集資料和調查研究,分析和測算各項建設用地指標,編寫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
(七)根據不同的建設條件、生產規模和工藝水平,對項目建設用地進行調查,并對典型工程項目作重點考察。
(八)編制組對收集的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對比和測算,參照國際先進指標編寫主要問題的專題報告和建設用地指標征求意見稿。
(九)建設用地指標征求意見稿由主編單位負責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的范圍一般為: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國家專業投資公司,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和建設綜合管理部門,主編部門的有關單位,有關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
征求意見的方法,一般采用書面征求意見,必要時可召開小型論證會或座談會。
三、送審稿階段
(十)編制組對各方面的意見,應逐條歸納整理,分析研究,分別提出處理意見,按表一的要求填寫征求意見處理匯總表。
在此基礎上,編制組對征求意見搞進行修改,形成送審稿,同時編寫條文說明。經主編單位審核后,上報主編部門審查。
征求(審查)意見處理匯總表
-|序 號|條 號| 提供意見單位和人員 |意 見 內 容| 處理意見及依據 |--|--|--|--|-| | | | | |-
(十一)送審時應包括下列主要文件及資料:
1.送審報告;
2.建設用地指標送審稿及其條文說明;
3.主要問題的專題報告;
4.征求意見處理匯總表等。
(十二)送審報告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編制過程的主要工作概述;
2.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3.建設用地指標的主要內容及確定依據;
4.對建設用地指標的科學性、實用性等方面的評價;
5.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調處的意見。
(十三)審查會議由各主編部門主持召開。
審查會議的通知和全套文件資料,由主編部門提前兩個月送參加審查會議的單位和專家。
參加會議代表應少而精,一般包括: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單位的代表,本部門有關單位的代表,特邀專家,編制組的主要成員。
審查會議應充分發揚民主,科學、全面地對送審稿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審查中的重大問題,由會議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審理和協調。
(十四)審查會議紀要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會議概況;
2.對建設用地指標主要內容的審查及處理意見;
3.對建設用地指標送審稿的評價;
4.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5.附審查會議代表和領導小組名單。
四、報批稿階段
(十五)編制組對審查意見應逐條歸納整理,提出處理意見,按表一的要求填寫審查意見處理匯總表。對審查意見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意見,應報主編部門批準。
(十六)編制組應根據審查會議紀要和審查意見處理匯總表,對送審稿進行修改,完成報批稿,對條文說明、專題報告也應作相應的修改。
(十七)建設用地指標報批稿和報批文件,經主編部門審核后,一式3份分別報送國家土地管理局和建設部。
(十八)報批文件應包括如下內容:
1.主編部門報送文;
2.報批報告;
3.建設用地指標報批稿及其條文說明;
4.審查會議紀要和審查意見處理匯總表;
5.主要問題的專題報告等。
(十九)經批準的建設用地指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必須更改時,應報請批準部門同意。
(二十)建設用地指標審查批準后,編制組應編寫建設用地指標的內容簡介和專題報告等,經主編部門審核、審批部門同意后,在有關的刊物上宣傳報道。
附件二:建設用地指標編寫細則
一、建設用地指標應包括前引、正文和附錄。
二、前引部分可按如下內容和順序編寫:封面、扉頁、批準通知、編制說明、目錄。
編制說明包括:編制工作概況、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規定、內容提要、管理單位等。
三、建設用地指標的正文應包括下列內容:
1.總則。包括:編制的目的,建設用地指標的作用和適用范圍,本指標未包括的內容和需采用的其它指標,應執行的法規和其它標準、規范。
2.節約和合理用地的各項原則和措施。
3.各類建設用地指標。包括:建設用地指標的構成內容,統一計算的范圍、內容、方法和條件,用地指標數,不同條件下的調整系數(或調整值)。
四、建設用地指標正文應分章、節,逐條編寫,做到結構嚴謹,層次分明,條理清晰。第一章為總則,第二章為節約和合理用地的各項原則規定和措施,其它章節的劃分由各部門根據行業特點確定。
章節以中文數字編號;條以3個阿拉伯數字編號,其中第一個數字表示章號,第二個數字表示節號,第三個數字表示條號,中間以圓點隔開。
五、對占篇幅較大,影響條文連續性的內容,可列入附錄。附錄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錄采用中文數字編號,應有標題。
六、附加說明包括: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單。
七、各種表格都應有表名、表號,必要時可加表注。其表號一般與條號相同,列入表格右上角。
八、凡插圖應有圖名、圖號,必要時可加圖注。其圖號一般與條號相同,列于圖的正下方。
九、建設用地指標中的計量單位,均應采用法定計量單位。與阿拉伯數字連寫時,應采用計量單位符號表示。
十、建設用地指標中涉及數量的數字,一般采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用地面積數量的數字,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十一、條文說明的主要內容構成有:封面、前言、目錄、正文和附錄。
十二、條文說明的正文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編寫條文的主要依據;
2.必要的分析(或方案比較)和基本結論;
3.執行條文規定必須注意的事項;
為進一步推進“法治**”建設,全力創建“法治**合格區”,根據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下發的關于印發《20**年法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精神,區民政局為做好20**年度法治**建設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強化基層民主自治,結合本年度民政工作目標任務,制定法治建設工作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市、市、區會議精神,著力突出服務發展、保障民生、深化創建的工作主題,充分發揮本部門職能作用,進一步做好“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為宗旨的各項民政工作,全面推進法治建設。
二、目標任務
(一)認真落實省、市建設“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考核細則中的有關要求,全力創建“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二)作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協調指導辦公室牽頭部門,認真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指導本辦公室成員單位開展依法治區工作,加強新形勢下法治**建設工作的調查研究,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培養先進典型,及時總結工作經驗。
(三)積極參加“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各項活動,深化依法行政,構建陽光權力運行機制,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完善行政行為網上運行和便民服務平臺,嚴格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
(四)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工作,精心組織第四屆居委會和第九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規范完成換屆選舉任務。進一步完善居委會常任委員制、社區“三會一審議”制度、“三個一”工程和“民主日活動”,切實保障社區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擴大社區民主,提升社區自治水平。
(五)深入開展和諧社區創建活動。一是圍繞打造全國知名的和諧社會建設樣板區目標,創新社區管理模式,完善社區工作機制。推行社區“一口受理,一網協同”服務模式,整合全區各層面資源,建立以公共服務為核心的統一管理平臺,深入推進社區管理工作精細化、規范化。二是著力提升群眾幸福感和滿意度。完善群眾綜合滿意度第三方評估機制,評選和諧社區建設“十大創新品牌”和“十個幸福社區”,98%的社區達到和諧社區建設標準。三是著力提升社區服務品牌。建立“立體式、融入型、可持續性”的為老服務體系,在機構養老上,確保我區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保持在22張,開展福利機構等級評定與管理,推進我區福利機構的均衡發展。在居家養老上,深化居家養老服務第三方評估機制,確保符合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100%。四是著力推進社工培訓。實行全員全科培訓制,加強社工隊伍年輕化、職業化、專業化建設,推行職業資格認證。
(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深化普法工作。重點抓好以依法行政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廣大干群民主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重點抓好《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圍繞民政重點工作,組織宣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婚姻法》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民政對象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社區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建設法治**暨創建“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工作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根據人員變動及時調整領導小組,負責全區民政系統法治建設的協調和指導。民政系統各單位和各干休所要安排黨政領導負責法治建設工作,成立領導小組,指導本單位的法治建設工作,建立領導負責制和崗位責任制,營造制度化的法治建設工作氛圍。新晨
(二)明確工作目標。圍繞創建“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的目標,按照區委提出的早啟動、早布置、早安排的要求,嚴格落實省、市法治建設考核標準,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積極參加在全區開展的“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單位”活動,加強依法行政,進一步完善政務決策、政務公開、執法考評和內外監督機制。加大指導社區、駐區單位創建“民主法治社區(單位)”的力度,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建設和諧社區。
一、加強學習,明確鄉鎮法治建設工作目標
我要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法治建設的有關要求,明確鄉鎮法治建設工作目標,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政治方向,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的價值取向,堅持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主旨,深入推進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大力開展法治惠民行動、法治文化建設和基層民主法治實踐,爭創法治合格鄉鎮,進一步提升全鎮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法治化水平,為全鎮各項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扎實工作,深入推進法治建設
我要圍繞鄉鎮法治建設工作的目標任務,努力扎實工作,深入推進全鎮法治建設。要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法治政府,做到依法執政。要進一步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行政審批運行、監督機制和行政服務模式,創新服務模式。要規范行政行為,優化行政管理職職能,創新社會管理格局,不斷提高社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要加強公正司法建設,不斷提高司法效率;充分發揮司法調解功能,拓展矛盾糾紛解決途徑,努力提高司法績效。要全面開展基層法治系列創建工作,積極組織參加“法治建設先進單位”、“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示范單位”等基層法治系列創建活動,全面促進全鎮法治建設不斷進步。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打擊破壞發展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盡心竭力保障市重點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等中心工作。加強防范和打擊工作,在大隊深入開展無創建活動。積極開展職工普法宣傳,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確保大隊2013年全體干部職工無違法犯罪、單位無治安案件、無發生。
二、工作措施
1、健全組織。成立由大隊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班子其他成員及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商務執法大隊法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大隊綜治工作聯合辦公,負責大隊法治日常工作。
2、健全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法治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宣傳、職工不穩定排查、重點人員管理、機關庭院管理、生產安全隱患、綜治考核等工作制度。
3、深入開展法治宣傳。領導小組要根據市法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機關板報、會議、文件等多種形式開展平安法治建設工作宣傳,讓全體干部深入了解決開展法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建立人民調解機制。領導小組要建立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和突發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堅持領導小組每月分析一次糾紛排查情況,對突發矛盾糾紛,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及時化解,防止把職工糾紛矛盾演變成重大社會問題。
5、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及時調整大隊看樓護院隊伍,投入必要資金安裝報警防盜裝置,力爭實現與市公安局“平安e家”報警系統聯網聯防,形成人防、物防、技防整體全力。
第一條為強化組織協調,整合資源,充分發揮建設法治**各協調指導辦公室在深入推進法治**建設中的職能作用,根據《關于成立建設法治協調指導辦公室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區法治建設的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基本職責:
(一)制定本協調指導辦公室年度工作計劃,將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成員單位,明確要求,落實責任,督促檢查;
(二)組織、協調、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依法治區工作,在本系統有關部門中培養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三)每半年進行一次工作總結,年終總結材料以書面形式報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各協調指導辦公室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定期向該協調指導辦公室全體成員報告工作情況。
第三條會議制度:
(一)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可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召開法治**建設六個協調指導辦公室的負責同志聯席會議;
(二)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傳達貫徹區委和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交流各協調指導辦公室工作情況,研究部署工作;
(三)聯席會議由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或由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主持,各協調指導辦公室負責人參加;
(四)各協調指導辦公室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向聯席會議匯報工作情況。
第四條報告制度:
各協調指導辦公室應及時向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如下事項:
(一)工作規劃、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專項工作情況;
(二)工作進展情況,傾向性問題;新晨
(三)重要典型及徇私枉法案件;
(四)頒布的規范性文件和涉及法治**建設的重要文件;
(五)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條調研制度:
(一)各協調指導辦公室對法治**建設工作進行調研,采取撰寫調研文章、組織會議交流等形式,通過調研掌握具體情況,切實分析和解決法治**建設中存在的難點、熱點問題;
(二)調研結果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報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六條信息臺帳制度:
(一)各辦公室及時匯集各自牽頭法治建設工作信息,并以多種方式予以溝通和傳遞。每月至少向區依法治區辦上報一次信息,重要信息及時上報;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努力在全鎮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全面推進依法治鎮,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創建類型和創建標準
(一)創建類型
法治示范村(社區):開展市級、區級、鄉級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我鎮8個村(社區)作為鄉級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單位;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確定1-2個村(社區)作為區級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單位。
(二)創建標準
法治示范單位創建考評標準(另文下發)由區依法治區辦統一印發。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依法治村(社區)示范創建活動,全面開展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提高村(社區)法治化管理水平,發揮典型的示范效應,推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按照《市區依法治村(社區)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結合本村實際,認真落實工作目標,達到:
(一)組織健全。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健全,并能有效發揮作用。
(二)選舉規范。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選舉產生,選舉程序規范,選舉秩序良好,群眾對選舉結果滿意。
(三)民主決策。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重大事項由村(居)民討論決定。
(四)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項管理制度,村(居)干部依法實行民主管理。村(居)委會政務、財務公開。集體財產、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監督。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監督,定期向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群眾評議,村務公開規范化、制度化。
(六)法制宣傳教育。認真開展普法工作,村(居)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質不斷增強,村(居)民能夠熟悉尋求法律服務的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村(居)干部遵紀守法,依法按章辦事。
(七)社會穩定。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實,治保、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社會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無重大刑事案件和責任事故發生,無群體性上訪,纏訪、鬧訪和非正常上訪。
(八)精神文化活動豐富。集體經濟和社會公益事業不斷發展,村(居)民安居樂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四、工作措施
(一)以村(社區)活動中心為平臺,設置電教室、圖書室、村(社區)文藝團隊活動室,把它們建設何曾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陣地。
(二)設立法治宣傳欄或利用社區宣傳長廊、宣傳欄,廣泛進行法治宣傳。
(三)充實村(社區)圖書閱覽室,添置各類法律書籍,建成“法治書角”。
(四)制作一些宣傳標語,鼓動大家士氣,讓老百姓共同參與法治示范建設。
(五)在各健身點、休閑場所布置法治宣傳內容,形成法治文化景觀。
(六)利用農村廣播,對法律知識進行循環的播放,達到廣而告知的目的。
(七)建立村(居)民“法制學?!?,定期開辦法治文化課堂,給老百姓以授課的方式講解法律知識。
五、工作步驟
(一)啟動部署階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各村(社區)、各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明確在“法治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中的責任、任務,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并制定具體的落實方案,于8月15日前報鎮依法治鎮辦。
(二)組織實施階段(8月至12月)。根據創建方案和實施細則,對本村(社區)、本部門在創建活動中的責任、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健全完善法治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及辦事機構,配齊專(兼)職工作人員,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確保創建活動順利開展。結合實際,認真組織開展創建活動,并將創建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報鎮依法治鎮辦
(三)考核驗收階段(12月)。鎮上成立專項檢查驗收組,分別對各村(社區)、各單位的法治示范創建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成績突出、效果明顯的按考核要求予以表彰,同時向區上提交區級法治示范單位申報推薦材料。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