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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審計工作方案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審計組自2015年7月23日起對六安市城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六安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負責建設的六安市河西景觀帶生態濱水區、都會景觀區增加大樹苗木工程進行審計。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加強審計工作質量和進度,按照局審計業務管理的規定的要求,我們已對該項工程進行了審計調查,現根據調查結果編制如下審計實施方案:
一、工程概況
根據六安市金安區城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六安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合同、招標文件等資料反映,六安市河西景觀帶生態濱水區、都會景觀區增加大樹苗木工程,位于六安市淠河西岸,工作內容包括該標段生態濱水區、都會景觀區增加大樹苗木。
本工程箱涵工程由六安市城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六安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指定項目和招標約定項目, 箱涵部分施工時間為2015年12月5日開工,竣工時間2015年12月31日,合同工期26天。終驗時間為2011年11月20日竣工,都會景觀區最高限價632萬、生態濱水區448萬,采用“固定總價合同”。
該主體工程由浙江良康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標承建,箱涵工程由六安市城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六安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指定施工,合同價10260000.00元。
二、審計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4、《安徽省審計監督條例》
5、《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
6、《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
7、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頒布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操作指導規程》;
8、國家、地方有關經濟合同和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等;
9、國家主管部門及地方有關部門頒布的標準、定額和工程技術經濟規范;
10、項目設計、招投標、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和技術資料;
三、審計目標
1、通過審計,確保建設工程管理規范、程序合規;確保與施工單位的工程結算真實合理。
2、有效控制投資成本。
3、規范項目投資行為。通過審計,監督項目建設中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
四、審計范圍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監督基本建設程序執行情況、招投標和工程發包、工程建設管理、竣工驗收和工程價款結算審計。
五、審計內容、重點及審計應對措施
(一)審計內容、重點
⒈工程簽證審計。主要核對工程簽證的真實性、工程變更的必要性和合法性。重點對工程簽證真實性、工程變更必要性進行核查;通過測試評價內控制度,現場比對施工圖紙與實做工程的差異、優劣、績效,作出專業判斷。
⒉工程量審計。通過審計計算并核定報審工程量的真實性、正確性,對合同內未完工程進行核實審定。重點審查工程量的變更有無按規定報批,有無經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的批準。
⒊主要材料價格及成品價格審計。審查報審增加工程主要材料及成品價格的真實性。
⒋工程管理審計。審查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有無相應的項目管理規劃,有無按照該規劃具體組織實施。
⒌遵守財經法規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審定。通過與相關部門和個人座談、與項目管理人員的交流等形式,對該工程項目實施中管理人員遵守廉政規定情況做出評價。(一)、審計結算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二)審計應對措施
⒈對結算資料的完整性審核,主要資料有:
⑴招標文件
⑵投標文件
⑶中標通知書
⑷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及材料設備供貨合同
⑸竣工驗收證書
⑹竣工結算書(包括工程量計算書)
⑺招標設計圖紙
⑻竣工圖
⑼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⑽工程量簽證單,價格簽價單等經濟簽證
⑾有關隱蔽驗收記錄、票據等其它在審計過程中尚需查閱的資料
⒉對結算書等資料的詳細審核
⑴審核施工結算書、竣工圖、隱蔽工程記錄等竣工技術文件是否完整,相關人員的簽證手續是否齊全;工程量是否與竣工圖一致。
⑵審核施工結算書應包含的表格是否填寫完整、準確。 ⑶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及合同條款。審核各項工程的結算是否履行招標文件及合同所規定的工作內容。工程結算取費是否正確、計算方法是否符合規定。
⑷審核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簽證記錄的真實、有效性,結算工程量的計算方法和計量程序是否符合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計算是否準確。
⑸審核設計變更、施工變更是否規范、合理,變更費用的計算方法和計量程序是否與合同條款一致。
⑹審核材料的消耗是否合理、準確,依據是否充分,差價計算是否正確。
⑺對施工殊措施發生的費用、索賠費用進行認真落實。按照發包合同的要求和有關規定,公平公正地對工程造價進行核實確認。
如發生工程索賠,審核工程索賠計量是否符合合同條款規定的計算方法和計量程序。
⑻審核工程是否全部按合同約定和圖紙要求完成并經驗收合格,有無高估冒算、重復計算,合同內工程有無變更取消而未扣減。
⑼對合同外的變更和簽證部分進行重點審核,從項目的招投標資料和程序的規范性、工程合同的合法性、簽證變更資料的真實性及工程結算的合理性等諸多方面逐一核查,分析原因所在。
⒊查看現場
根據內業資料審核的情況,將有關問題和有疑問的事項匯總,將需現場測量的工作內容列出,通知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共同查看工程現場,重點查看工程是否按設計和合同約定完成,工程數量、尺寸是否與圖紙一致,有無圖紙和結算資料未反映的變更情況。以及應扣減而施工結算未扣減的工作內容。對于簽證不清、圖紙不明的事項需逐一核對。
⒋結算價款的計算復核
結算價款的計算主要從工程數量、價格和取費等方面予以復核。
數量:對結算書中工程數量進行逐一復核計算,扣除高估冒算,重復計算的工程量以及按合同約定已隱含或應由施工單位自身承擔的'工程量,審查工程簽證的數量是否與實際相符。
價格:主要審核結算有無按投標價格執行,變更工程價格計算有無按合同約定計算方法計算,合同外材料價格是否合理,價格簽證等相關手續是否完備。
取費:主要審查取費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
根據以上一系列工作完成審計結算價款的審核工作,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認可并通過局復核委員會復核后審定結算價款,出具結算審計報告,并結算審計完成后及時編制工作底稿、整理歸檔。
六、審計工作要求
(一)審計進度安排。
審計工作時間:
2015年7月23日開始實施審計,初步計劃2015年8月21日審計實施結束。
具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15年7月23日發送審計通知書,進行審計調查,了解工程基本情況,制定審計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5日,按照審計實施方案進行現場審計。
第三階段:2015年8月15日-8月21日,撰寫審計報告,并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落實反饋意見,編寫審計組對反饋意見的說明,上報審計局。
上述步驟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特殊情況,時間順延。
關鍵詞:科學編制 審計工作方案 審計質量
審計工作方案是一份說明開展審計業務時所應遵循的步驟的文件。設計和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是開展審計活動必不可少的前提,目標明確、重點突出、可操作性強的審計實施方案,對全面指導審計工作、規范實施程序、提高審計質量起到關鍵性作用。
根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的規定,一個標準的審計實施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審計目標具有可行性;重要性水平確定和審計風險評估具有合理性;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具有適當性;審計步驟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時間安排具有合理性;審計分工具有恰當性。
一、如何才能編制一份切實可行,又能高效實現審計目標的審計實施方案,要掌握以下幾點
(一)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就是審計的方向,它不僅影響審計方案的制定,還影響審計的實施和報告,在一個審計項目中,只有確定了審計目標,審計人員才有了審計的方向,審計最終才會得出結論。
(二)確定審計范圍
根據審計項目的總體要求及審計目標,確定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再根據確定的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所要求的工作量和工作標準,確定可操作性強的審計步驟和方法以及合理的工作時間,然后,根據確定的審計方法、步驟及工作時間,結合審計組成員的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水平等情況,恰當地進行審計分工。
(三)確認應該檢查的技術、風險、過程和交易
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和評估審計風險。對重要性水平的評估是審計人員的的一種專業判斷,在確定重要性水平時,不但要從金額和性質兩個方面綜合評估總體及總體各組成部分錯弊的嚴重程度,還要充分考慮審計目的、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和其所關注的事項;審計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構成,審計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運用專業判斷,并采取相應的審計測試措施,以將審計風險降至最低。
(四)建立在測試內部控制基礎上的審計工作程序
建立在測試內部控制基礎上的審計工作程序就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勞動,對審查經營活動的每個方面都進行實質性測試是沒有必要的,因為這樣反而會增加工作量。測試內部控制的審計方案應該:被調整以適用于每種經營活動審計。在初步調查以及編制審計方案后,應評估時間預算以確定是否進行修訂。
(五)記錄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收集、分析、解釋并記錄信息的步驟
制定審計方案時間應在完成現場調查后,著手進行審計工作方案的制定。制訂審計工作程序屬于制定審計項目計劃的一部分,應當在計劃階段進行。
二、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應注意的問題
(一)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未根據項目所處環境變動和條件不同而導致的差異應在審計工作程序上進行考慮
審計工作方案應該:針對每項經營活動審計的具體情況而專門編制。因為通用的方案不能針對由于環境和條件變化而導致的會計核算變化。經濟環境和條件是千變萬化的,對所有場合都適用的通用程序是難以實現的。在經濟環境比較穩定的情況下,不存在太多不可按的因素,適用于標準化的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如在多個地方進行類似經營的情況下,審計工作方案和步驟可以通用,適合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而經營環境比較復雜多變,則不適用采用標準化的內部審計方案,因為審計目標和相應的工作步驟可能不再相關。
(二)工作實施方案的制訂未將企業內部控制、業務流程、重大決策等方面納入調查范圍,難以快速發現重大問題線索。
制定審計工作實施方案應將內部控制、業務流程、重大決策程序作為主要的測試內容。這樣才可能根據測試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制定審計重點,同時將對測試后,將內部控制健全、執行有效的環節簡化,只需要檢查那些可能消除問題和差異的部分。
(三)執行與編制脫節,審計工作盲目性強,隨機性大,憑經驗辦事問題突出。
(四)審計工作方案的調整隨意性大,沒有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同時也存在審計工作完成后調整審計實施方案的問題
三、如何發揮審計實施方案的全面指導作用
(一)以充分利用審計資料為出發點。審計就是通過資料查找問題,審計的成敗取決于占有資料的多少,收集與審計事項相關的各類資料,不但可以了解企業基本情況,也可以鎖定審計調點。
(二)以制定切實可行的調查提綱為切入點。如同戰前偵查要有一個好的偵查方案,審前調查同樣要制定目標明確、操作性強的調查提綱,保證審前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以內部控制測試為突破點。內部控制測試著重審核制度設計是否合理、執行是否有效,從中了解內部控制的缺點或薄弱環節,發現重大問題線索。
(一)開展財務審計促進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會計信息質量不斷提高,會計基礎工作逐步夯實。
(二)開展專項審計強化對非本級財政補助收入,單位經營及租賃等其他收入的使用管理。
二、審計范圍及時限
(一)州局審計范圍:對州直10個縣、市局及州局機關辦公室、服務中心、稽查局、口岸地稅局、奎獨工業園地稅局預算執行及專項情況實施內部審計。
(二)審計時限: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重要事項將追溯到以前年度,延伸至審計日。
三、審計內容及重點
(一)重大經濟決策的制定和實施情況審計。重點審計單位重大經濟活動(包括基本建設、大額資金運作、大額采購等)的效果情況;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程序的合規性,資金的效益情況,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
(二)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
1.審查銀行賬戶開設是否合理合法,有無私設賬戶,出借賬戶,設置賬外賬;審計是否嚴格執行已經批準的部門預算,有無未經批準,擅自中止、撤消、變更、追加和調整支出預算的問題;審計預算執行單位2008年初和年底各項資金結余情況,了解結余資金是否編入部門預算,有無預算資金體外循環,造成部門預算編制不完整的問題。
2.審計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執行情況。審計單位非稅收入是否真實、合法、完整,有無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變相擴大收費范圍和標準,以及對已清理撤消和變更的項目是否繼續收取的問題;非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匯繳專戶,有無隱瞞截留、坐支挪用,有無“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3.審計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情況。結合部門預算,審計預算執行單位是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的有關法規,有無擅自自行采購的問題。
4.審計國有資產(包括基建完工資產、房產租賃)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單位取得和處置各項國有資產是否合法合規,有無購置、新建、改擴建項目凈增值部分、捐贈、調撥等固定資產未入賬,變賣、報廢、轉讓、毀損、調撥等固定資產未核銷,未經批準擅自處置固定資產(賬面已核銷)以及變價收入是否入賬上繳等問題;有無基建項目交付使用,長期未編制竣工決算、未進行竣工決算審計,資產未登記入賬等問題;審查房產租賃出租是否簽訂合同(協議),是否按合同協議執行,取得的收入是否依法納稅,是否入賬,是否執行收支兩條,有無取得的收入不入賬,私設“小金庫”、賬外賬,是否存在房產等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審查是否定期進行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賬、卡是否齊全,賬實是否相符;審查固定資產資料信息庫,是否按期及時進行登記等。
5.會計規范及支出審核審批制度的執行情況。審計單位是否嚴格執行“事前審批,事后三級審核”的制度;會計核算是否按照“自治區地稅系統會計核算工作操作規范”進行帳務處理。
(三)“三代”稅款手續費的管理情況。審計單位所支付的“三代”手續費是否有超預算的問題;是否按規定的范圍建立代征代扣關系;是否按規定程序支付手續費;對三年未領取的手續費是否進行了清理。
(四)對州局2007年度審計意見執行情況審計。重點審計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是否到位。
(五)落實區局計財工作會議精神情況,重點是“一個體系、一個意見、兩個制度、九個辦法”的落實情況。各局是否結合實際制定相應制度辦法;崗位設置是否適應工作要求;分工是否明確合理,內部監督制度是否有效落實。
四、審計工作組織
由州局和部分縣(市)局財務人員組成審計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五、工作要求
1.審計面要求,州局對所屬核算單位,審計面達到100%。
2.審計時間要求,州局對所屬核算單位的審計,自2009年2月10日—3月31日,在4月15日前按區局要求上報審計情況及相關報表。
3.審計程序要求
(1)下達審計通知書;
(2)進行實地審計;
(3)查證的事實辦理簽證單;
(4)實地工作結束時,整理審計資料,提出改進意見,擬定審計報告底稿;
(5)審計報告經審計組集體討論,定稿后呈局領導審閱。
六、審計結果的運用
1.運用審計,大力促進廉政建設。
2.運用審計,規范財務基礎管理。揭示內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糾正財務收支活動中存在的違規現象,強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行為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工作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總體安排,緊扣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能,重點對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重大政府投資項目、重點民生資金、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任務
(一)審計署、省審計廳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2012年審計署、省審計廳統一安排的審計項目9個,其中,審計署安排2個,分別為:社會保障資金審計,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審計;省審計廳安排7個,分別為:三峽庫區外遷移民資金決算審計,公共衛生專項資金審計,國外援貸款項目公正審計,計生事業費及計生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地方儲備糧管理情況審計,支持中小企業融資政策落實情況審計,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工程審計。
(二)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組織對縣財政局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及縣地稅局稅收政策執行、稅收征管、稅收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同時,對縣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及所屬二級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以及相關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延伸審計。
(三)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組織對縣檢察院、法院、總工會、人口計生局、第一人民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學、第三高級中學、中學、血防辦、定點辦、“雙創”辦、農科所等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四)經濟責任審計。根據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對楊的主要負責人進行屆中經濟責任審計;對縣科技局、住建局、司法局、供銷社、體育局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屆中經濟責任審計。
(五)重點建設項目審計。對上級撥付、本級政府投資、部門自籌資金的投資項目,上級政府及部門明確規定由其授權指定的機構進行竣工決算審計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一律由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進行竣工決算審計。
三、主要措施
(一)依法審計,嚴格執法。嚴格按照全國、全省審計工作會議要求,依法開展審計,提高審計工作的主動性和時效性,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單位迅速進行整改,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維護審計工作的嚴肅性。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及區委**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財政資金真實性為基礎,以資金流向為主線,突出對重點部門、重大投資項目、重要專項資金的審計,著力維護財經秩序,規范預算管理,深化財政體制改革,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為我區打造“*浦東”、建設濱湖新區提供更為堅實有力的保障。
二、審計范圍和對象
審計范圍:對區本級20*年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審計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延伸審計上下年度和有關行政、事業單位。
審計對象:
(一)對本級財政部門執行預算情況進行審計;
(二)對區財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等單位財務收支進行審計;
(三)對基本建設支出、科技三項費、教育資金及糧食直補、水稻良種補貼進行專項審計;
(四)區委、區政府安排的其他審計項目。
三、審計重點和內容
審計重點:對財政部門主要檢查預算執行中有無不真實、不合法和不規范等問題,促進細化預算和編制部門預算,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保證重點支出需要,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審計內容:
(一)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1、區財政部門根據本級人大批準的本級預算向本級各部門批復預算情況,預算執行中調整和預算收支變化情況;
2、區財政局等預算收入征收部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征收預算收入情況;
3、區財政部門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預算級次和程序,撥付本級預算支出資金情況;
4、區財政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財政管理體制,撥付(補助)下級人民政府預算支出資金和辦理結算情況;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區財政部門對政府性基金和實行專戶管理的財政性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預備費使用和指標結轉情況。
(二)有關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
1、按照《預算法》編制部門、單位預算情況,集中管理財政性資金的部門是否按時批復預算和撥付資金;
2、執行年度支出預算和財務收支情況及其資金使用效益,以及相關的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
3、有預算收入的部門和單位預算收入解繳情況。
(三)重大項目、重點專項資金的審計。
1、有關部門編制、批復、調整、撥付專項資金的情況;
2、有關部門、單位管理專項資金的情況;
3、有關部門、單位使用專項資金的效果。
(四)上一年度執行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的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預算執行中的其他事項。
四、審計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審計程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有關規定的審計程序辦理。
(二)時間安排
1、20*年月*月下旬做好各項準備工作;20*年*月上旬至*月下旬,審計機關實施審計并提出對各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
一、審計目標
以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及資金規范管理、提高投資效益、防止損失浪費為目標,重點對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征地拆遷、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等方面進行審計,其中對關系民生項目還應對資源環境方面開展審計(調查)。通過審計,揭示和反映投資項目建設各環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對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督促建設單位和參建單位規范建設行為、加強項目管理,促進工程規范、有序開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審計對象和范圍
2016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將對海濱大道新城段等9個項目開展審計。具體如下:
(一)竣工決算審計
2016年對海濱大道新城段、海州高級中學2個建設項目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審計范圍為自項目立項時起至項目竣工決算止的所有事項,包括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征地拆遷、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等6個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其他方面開展審計或審計調查。
(二)預算執行審計
對薔薇湖輸水泵站工程、市檔案館、城建檔案館遷建工程、環云臺山大道建設局承建段、徐圩新區實驗學校4個建設項目開展預算執行審計。審計范圍為自項目立項時起至2016年3月止的所有事項,包括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征地拆遷、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等6個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其他方面開展審計或審計調查。
(三)跟蹤審計
對市應急水源地工程(薔薇湖水庫)、對口支援新疆發展資金及建設工程、云宿路征地拆遷工程3個項目開展跟蹤審計。其中前兩個項目審計范圍為自上一年度跟蹤審計截止時起至2016年9月止,具體審計事項根據項目建設情況及省審計廳部署要求進行確定。其中應急水源地工程(薔薇湖水庫)作為關系民生的重點項目,應對資源環境情況開展審計(調查)。云宿路征地拆遷工程審計范圍為征地拆遷工程建設全過程。
各項目的具體審計內容、審計重點及審計事項,應根據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方式、審前調查了解情況,結合本方案予以確定。
審計對象為上述9個工程項目所對應的建設主體,包括市建設局、交通局、區政府、金海集團、城建控股集團、交通控股集團、方洋集團、薔薇湖建設處、援疆指揮部等單位。同時,對與項目直接相關的施工、設計、材料供應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如有必要,將對建設資金流向的相關單位進行延伸審計。
三、審計內容和重點
圍繞“審計質量鞏固年”年度工作主題,將規范審計程序、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遵守審計紀律貫穿于審計全過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方面。重點對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及概算執行情況進行審查。
1.基本程序履行情況。審查是否按國家規定建設程序執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是否按規定程序履行,內容是否規范,手續是否完善;項目施工許可(開工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等前期手續是否按規定報批;有無未經驗收投入使用情況。
2.概算執行情況。審查是否按批準的初步設計建設,有無概算外項目;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建設內容等情況;重大設計變更是否按規定程序報批,有無超概算未按規定申請調整等。
(二)招標投標方面。重點關注招標、評標、定標程序及合同簽訂方面存在的問題。
1.招標投標情況。審查應當招標的工程是否按規定進行招標,有無存在規避招標、虛假招標的情況;招標投標程序是否規范;設備、材料等物資是否按規定進行采購;招標機構進行招標是否符合規定。
2.合同簽訂情況。審查合同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相符,有無違規簽訂合同;中標人中標后有無轉包或違法分包。
(三)工程實施管理方面。重點對相關單位履職情況、工程建設管理情況、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執行情況、工程結算情況進行審計。
1.相關單位履職情況。審查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是否肢解發包;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資質是否與項目相符,有無轉包或違法分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合同內容嚴格執行;其他相關咨詢單位是否按規定履行。
2.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執行情況。審查是否在工程質量、安全、造價等方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管理程序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招標時作為暫定價的材料、設備價格申報確認是否符合規定。
3.工程結算情況。審查工程價款結算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無高估冒算多計工程款、虛報冒領工程款等問題;工程價款結算手續是否完善,有無超付工程款等問題。
(四)征地拆遷方面。重點對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補償資金到位及發放情況進行審計。審查土地征用手續是否完備,有無違規批準土地,有無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的標準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無截留、侵占、挪用補償資金和侵害群眾利益以及虛報冒領補償資金等問題。
(五)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方面。重點對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合規性、管理規范性進行審計。
1.建設資金來源情況。審查項目建設資金是否落實,來源是否合規,是否按投資計劃及時到位,能否滿足項目建設進度需要。
2.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審查建設資金使用是否合規,有無滯留、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等問題;是否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尾工工程預留是否符合規定。
(六)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方面。重點對建設資金核算的準確性、工程竣工決算情況進行審計。
1.建設資金核算情況。審查建設資金是否按規定專戶儲存、單獨建賬核算;是否按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進行財務核算;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完整;工程價款結算和往來款項是否真實合法。
2.工程竣工決算情況。審查是否按規定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內容是否真實完整;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完整,移交手續是否齊全、合規;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實,核算是否準確;結余資金是否按規定進行處理。
(七)項目建設績效情況。重點對項目建成后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審查項目投入使用后是否充分發揮使用功能,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目標是否實現等。
(八)資源環境審計。對關系民生的應急水源地工程(薔薇湖水庫)除完成正常的跟蹤審計外,增加資源環境審計內容。重點對項目相關實施單位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計。審查內容包括:
1.土地征用情況。審查土地資源征用手續是否完善,有無非法占用農耕地。
2.可行性研究情況。審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是否包含了節能、環保方案,是否通過專家審查。
3.環評情況。審查是否按規定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或報表,報告(表)內容是否完整,是否報環保部門批準。
4.設計情況。審查初步設計是否包含節能篇、環保篇,其中環保內容是否與環評報告(表)一致,概算費用是否包含建設用地、節能、環保的費用,是否通過批準;施工圖設計是否包含環境保護措施相關內容,與環評報告是否一致。
5.施工情況。審查相關單位是否按批準的節能措施執行、是否按批準的環評報告(表)組織建設,有無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項目建成后有無經批準部門對節能、環保進行專項驗收,驗收是否合格;項目建成后臨時用地是否恢復原狀。
6.建成后效益情況。審查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薔薇湖水庫水質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是否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確定的目標,建成后的社會效益是否有效發揮。
其他項目根據項目建設特點,對節能、環保內容的編制、審批程序進行審計,在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中予以反映,不單獨作為審計內容。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監督的其他事項。
四、審計工作組織安排
2016年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由固投處、投審中心組織實施。為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避免多次進點,組織召開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統一進點會,向列入項目計劃的各被審計單位告知審計計劃、審計時間進度安排、審計重點內容、需要配合的事項等,并宣讀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具體時間另行安排。
固投處、投審中心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組成相應審計組,各審計組根據本方案及相關要求,研究制定各自項目的審計實施方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各審計組應于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現場審計工作,于12月31日前出具審計報告。對于市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及關系民生的項目,根據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審計專報。
五、審計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敢于爭先。各審計組應根據項目特點及調查了解情況,按照審計工作方案的要求編制項目審計實施方案,按時保質完成審計任務,確保審計項目重點突出、意見建議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2016年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要努力打造“精品”項目,爭創優秀審計項目。
(二)提升質量,規范程序。各審計組應以“審計質量鞏固年”年度工作主題要求,嚴格遵照《國家審計準則》、《省審計廳審計現場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組織現場審計。審計中做到審前調查充分,實施方案有針對性可行性,審計證據準確完整,審計事項與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內容一致,審計程序規范有序,審計評價客觀準確,審計問題嚴格以省廳《違反財經法規行為審計定性和處理處罰向導》為指引,規范問題定性和處理處罰。確保審計報告和審計信息反映的問題事實清楚、定性準確、數據可靠。
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目標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建設新興中等城市的宏偉目標和領導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審計監督。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以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審計為基礎,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和重點項目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要關注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問題,關注各項財政支出改革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關注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情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損失浪費、資金使用效益低下問題和屢查屢犯行為,促進完善財政財務管理體制、管理制度和制度運行機制,促進規范預算執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完善公共財政體系。
二、審計范圍
以市人大批準的20*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為主要依據,對財政部門具體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和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對所發現的重要問題,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對審計發現的影響到我市經濟健康運行的重大問題,不受預算級次和年度的約束。
三、審計內容
(一)財政部門具體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1.預算批復和調整情況。依據市人大批復的年度財政預算,對財政部門預算批復情況、年終調整情況進行審計。包括年初預算下達、調整、追加和超收財力的安排情況,以及上級補助資金的分配、使用情況。
2.支出結構情況。通過對年初預算、預算調整、追加預算支出情況的整體分析,檢查各項重點支出是否體現了公共財政原則,是否實現了法定增長,超收財力是否重點向民生支出傾斜。對教育、農業、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投入進行重點審計。
3.總預算會計和財政專戶的撥款情況。檢查國庫與專戶運行情況,資金撥付情況是否符合預算規定,當年及上年結余專戶資金的撥付是否符合使用方向,有無違規調整。對專戶資金日常結存情況進行檢查,分析資金分布的合理性。提出加強專戶資金管理的建議。
4.對非稅收入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查各項非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庫,有無應繳未繳截留坐支現象。
(二)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和審計調查
對20*年部門、單位項目支出預算編制、執行情況和資金結存情況進行重點審計,重要事項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的綜合分析,向健全和完善財政財務管理體制、管理制度、制度運行機制方面深入,提升審計成果質量水平。
1.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情況審計。檢查部門、單位收入預算中非稅、基金等收入是否完整,有無少報、漏報問題;對照人員、車輛編制等基礎數據,審查支出預算的真實性,有無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問題;對照財政部門批復預算數和部門、單位支出,檢查是否存在超支掛帳,查找超支資金來源,有無不正常因素;是否存在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檢查部門、單位招待費支出來源是否合規;追加支出項目申報是否真實,支出是否合規。
2.項目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審計。檢查項目預算的真實性,對年初批復、年中追加預算和以非稅收入超收返還追加的項目支出預算進行檢查,有無巧立名目套取資金問題,分析項目支出中用于彌補經費開支的額度和比重;分析評價項目預算執行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非稅收入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情況審計。檢查部門、單位執收的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產的有償使用等收入,是否及時足額上繳財政,有無擅自減免和應收不收,有無轉移隱瞞或坐支收入問題;對照20*年度計劃和實際執行情況,檢查20*年度是否存在少報收入計劃取得財政部門超收返還問題;檢查財政部門在給予各單位超收返還時執行的標準是否一致,是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檢查收費項目、范圍和標準的合法性,有無自行設立收費項目或將已停征的項目繼續征收,進而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問題;收費票據使用是否合規、合法。
4.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情況審計。檢查部門、單位是否認真執行我市政府采購目錄和標準,有無違規采購行為。
5.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檢查部門、單位是否存在設置帳外帳、“小金庫”問題;收費票據的管理有無內控制度,有無弄虛作假、隱瞞收入問題;有無通過下屬單位往來帳轉移資金問題;有無隨意擴大支出范圍、亂支亂用問題,重點檢查國家規范工資津貼后有無擅自發放福利補貼問題;檢查國有資產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浪費問題。
(三)專項資金審計或審計調查
1.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市審計局企業股);
2.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市審計局農業股);
3.基本建設項目稅費繳納情況審計(市審計局基建股);
4.教育系統“兩免一補”資金審計(市審計局文行股);
5.捐資助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市審計局文行股)。
(四)20*年審計成果利用
1.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2.地稅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審計;
3.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調查;
4.工業企業稅費繳納情況審計調查。
四、審計分工
(一)搞好調查,制訂方案。依據本《方案》規定的審計重點,市審計局各股室要在深入細致開展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實施方案由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專項資金審計實施方案分別由市審計局各股室負責。根據審前調查結果,對審計任務需調整的,要報請領導小組審批后,進行適當調整。
(二)加強配合,分工協作。根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適時召開階段性協調會議,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交流經驗和做法。同時,市審計局各股室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處理好延伸審計業務和交叉事項。
(三)綜合加工,提升成果。對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市審計局各有關股室要負責審計成果的提煉加工,確保事實清楚,定性準確,并且要對上一年度所反映問題的整改結果進行跟蹤檢查,一并形成綜合材料,報預算執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匯總情況,起草報告。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審計結果進行匯總,起草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報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計結果報告一經定稿,市審計局各業務股對納入報告的事項要及時撰寫說明材料,由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并完成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的整體說明材料。
(五)跟綜落實,抓好整改。市審計局各股室要督促檢查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納入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的事項,由相關單位出具審計結果整改報告書面材料,于2008年8月30日前提交預算執行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加大力度。要明確審計重點和工作目標,堅持真實性、合法性審計與效益審計并重,注意發現大案、要案線索,嚴格執行審計執行過錯追究制度,切實保證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嚴謹細致,強化質量。認真執行各項審計準則和《審計機關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的規定,嚴謹細致規范審計行為,切實嚴格履行各項程序,防范審計風險。
(三)文明審計,提升成果。在審計和審計調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紀律,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所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從健全管理體制、制度和制度執行上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預算執行審計,規范預算管理,懲治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監督作用。
(四)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匯總工作的時間安排。市審計局各業務股室要于2008年4月10日前,將通過復核的審計報告報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辦公室。4月20日前,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辦公室將匯總的審計結果報告提交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協調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