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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范文

      時間:2022-06-30 06:45:04

      序論:在您撰寫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

      第1篇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范文一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住 所: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或工種) 工作,工作地點在 ,在合同期,根據實際情況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或其他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并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資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不定時工作制以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績效、依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參照當地的一些因素,制

      定相應的勞動報酬,采用計時、計件、定額等不同方式計算勞動報酬,按月發放。但是,乙方按照正常生產以后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800元。

      五、關于保險的約定:

      1、凡退休人員,甲方不支付保險費;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方鼓勵乙方以個人名義參加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基本保險,甲方按基本保費的80%補給乙方,交夠20xx年者公司不予補助。乙方臨近退休時或有意愿退休時可提前兩年掛靠甲方公司,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相關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語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宏揚正氣,保護公司利益,維護公司形象,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忠于企業,尊重同事,保守企業秘密,并積極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學習和活動。

      2、遲到、早退、中途脫崗連續三次,按一次曠工處理;一年內累計曠工三次

      (天)以上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無條件予以開除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其他

      1、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窩工、怠工、罷工、拉幫結派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作出開除和解除勞動關系,并且可作出各項處罰的決定。故意損壞公司財產的,乙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公司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2、甲方付給乙方工資中已經包含了失業金等相關費用,如因企業虧損嚴重,無力繼續經營,導致破產、關閉等,甲方不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如正常辭退,甲方補償給乙方每個工作年最高不得超過800元,對于月收入未達800元的個別工種,則按實補償。如乙方自動辭職的,甲方一律不給經濟補償。

      3、對于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的人員,首先應向甲方寫出申請并承諾,并說明由此造成的工傷、醫療衛生和意外傷害等情況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5、乙方在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提供能否從事本崗位(工種)的健康證明(縣級醫療機構證明),如不提供,則乙方在崗(職)或離(職)時,對于所有傷、病、殘等一切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凡提前退休、退職、病退等一切費用,或一次性應繳的費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7、凡公司的簽約人員和公司委托的相關人員開發研究的成果全部歸甲方所有,不得外泄,如有違反甲方將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8、補充條例:

      愿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工作,為公司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范文二甲方名稱: 重慶分眾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乙方對甲方公司情況、管理制度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自 20xx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4 日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重慶市璧山縣建設賓館3層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教師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核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作級別,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條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平均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有關報酬依據《勞動法》及甲方內部管理制度辦理。

      第五條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見附表1、2。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工資待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七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如下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如出現如下情況之一,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除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并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切損失。(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未終止與其他雇主訂立的勞動或聘用合同;或者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同時受聘于其他雇主的。

      (2)乙方在教育、學歷、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方面有隱瞞、造假、虛報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客戶、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凡未經甲方批準不得將甲方有關資料(含復印件、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擅自傳播和復制(拷貝)甲方有關資料,離職時未歸還所有屬于甲方的文件、物品均屬于未能保守商業秘密的行為。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經詳細了解員工手冊內容,承諾嚴格遵守。乙方累計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雙方確認造成甲方損失1000元以上的為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是指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為未及時;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4.因違反《勞動合同法》使勞動合同無效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2.乙方沒有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后才能支付。乙方工作交接未辦結的,無權領取經濟補償。乙方離職時的工作交接手續、應當履行的義務等依照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和文件,以確保甲方能夠及時為乙方辦理轉移手續。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乙方未辦理完畢前,甲方可以暫時不為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第九條 競業限制條款

      (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秘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并保證兩年內不在 璧山縣 行政地域范圍內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第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乙方申明: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業已獲得公司的相關文件,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及以后頒布或修訂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范文三一 簽約人基本情況

      (一)、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天津百盛鼎益建筑勞務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李增雄 單位地址: 天津市東麗經濟開發區一經路1號401-18房間

      聯系電話: 58222098

      (二)、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現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二 合同期限

      (三)、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

      (四)、本合同試用期為 月(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

      (五)、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上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為 。

      (六)、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七)、乙方的工作職責是: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八)、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實行 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制度;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C.不定時工作制度;

      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或本市的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序。

      (十)、乙方應享受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約定如下:

      五 勞動報酬

      (十一)、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具體發薪日期為 。

      (十二)、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

      (十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六 社會保險

      (十四)、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十五)、乙方應當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十六)、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

      (十七)、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十八)、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十九)、乙方患職業病、因公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二十)、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二十一)、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 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甲方在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出具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證明。

      九 違約責任及違約金

      (二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就有關服務期和違約金等事項的雙方約定如下(或見雙方簽訂的專項協議書):

      (二十三)、乙方為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雙方就竟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等事項約定如下(或見雙方簽訂的專項協議書):

      十 雙方約定事項

      (二十四)、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

      十一 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五)、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時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其他事項

      (二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吳規定的雙方應協商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的條款如與國家或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時,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二十八)、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二十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簽字)

      第2篇

      編號: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名稱: 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性別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 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任務)是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甲方因為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一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 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月(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一下節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按乙方付出勞動及取得勞動成果支付勞動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時間為: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作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住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為 。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業培訓并取得特征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專門培訓取得特征作業資格。

      5、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6、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凍、終止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

      注冊類型

      勞動合同

      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同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老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本錢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公道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目,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均勻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天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遵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縱規程。乙方對甲方治理職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盡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剝削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公道進步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正當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貿易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守舊貿易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守舊貿易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

      3、----------。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旬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正當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和有關部分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同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或委托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旬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提出。

      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簽名:

      鑒證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或委托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第4篇

      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據】

      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對于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來源:文章屋網 )

      第5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6篇

      關鍵詞:后勞動合同義務 社會保險關系 經濟補償金

      后勞動合同義務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終止以后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應當履行的義務。規定誠實信用原則的立法意圖是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的秩序,穩定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關系,進而引導企業間合理的競爭關系。

      一、后勞動合同義務的內容分析

      后勞動合同義務是指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根據法律的規定或原勞動的約定負有的作為或者不作為的義務。勞動合同會因為很多原因而解除,比如當事人的協商,法定情形的出現等等,但是勞動雙方的權利義務并不全部因為合同的解除而終止。后勞動合同義務的內容直接關系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后合同義務的內容明確了,用人單位才能更好地履行后合同義務。

      后勞動合同義務的義務承擔者主要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有不同的后勞動合同義務。勞動合同法的一個主要的立法意圖就是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用人單位的后合同義務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主要的后合同義務。

      1.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必須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這包括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等情形。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具有該義務是為了方便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如果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工合同后不依法履行該義務,勞動者將無法完成失業登記,屆時勞動者將無法領取失業金。在實務中,用人單位的該項義務經常被忽略,原因是勞動者的法制觀念淡薄,多數勞動者認為自己和用人單位約定了解除勞動關系,雙方的合同關系就結束了,根本不關心該證明是否對自己今后的就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為了解決該現象,我們必須加大對該證明作用的宣傳力度,同時對用人單位拒絕證明合同關系已經解除予以處罰。

      2.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規定該義務是因為在實踐過程中,有很多用人單位扣留勞動者的人事檔案,不明確告知勞動者用人單位有配合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義務,導致勞動者的相關權利受到侵害。至于用人單位在違反該義務時應當承擔的責任,我們將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的論述。合同終止后,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勞動者可以選擇其他的單位就業。沒有勞動者的同意,原單位不得采用非法措施阻擾勞動者辦理離廠手續。該義務作為用人單位的一項后合同義務,具有法定義務的性質,所以,無論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用人單位都必須明確履行,不得以雙方未作約定相對抗。

      3.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

      用人單位因其自身的原因而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對勞動者又約定了另外的義務,那么對于該附加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如競業限制補償金)。

      法律對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作了詳細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的手段強迫勞動的,如果勞動者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主張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也必須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再次提醒、勞動者在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明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否則經濟補償金的訴求將得不到支持。

      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情況占絕大多數,由于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單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所以這時單位會要求和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的另一項重要的經濟補償金是競業限制補償金。競業限制補償金是競業限制條款是否能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必備條件,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約定競業限制而沒有約定競業限制的補償金,那么競業限制條款失效。對于該類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為,解決的方法如下:一是提高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很多勞動者至今仍不知道沒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競業限制約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二是加大勞動行政部門監管力度。要求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時必須將相關資料上報備案,以督促用人單位履行其義務。

      用人單位除了具有上述后合同義務外,還具有其他一些后合同義務,比如對勞動者的求職材料和個人履歷負保密義務,對勞動者的公平評價義務等。

      二、違反后勞動合同義務應承擔的責任

      法律規定了的后合同義務,就必然規定了違反后合同義務應當承擔的責任?!秳趧雍贤ā返诎耸臈l第三款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而該條第一款中規定“由勞動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痹摋l第二款中規定“每人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一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痹摋l中的有關規定是與《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相對應的,是用人單位不及時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所應當承擔的責任。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固有的權利,每個用人單位都應當予以尊重,而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都涉及勞動者的重大個人利益,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侵害,檔案材料更是涉及勞動者的個人隱私和社會對其的評價,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護。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該規定雖然在某種程度上雖然有力度偏輕之嫌,但是畢竟為勞動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提供的法律依據,同時,應當指出的是,“給勞動者造成損害”不僅指給勞動者造成的直接損害,還包括間接損害《勞動合同法》在這一點上的態度還是比較強硬的,可以使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得到全面的保護。

      三、現行規定的缺陷和完善建議

      法律由于其的強制性和終局性,要求其必須具有明確性,在《勞動合同法》中,法律明確規定的用人單的后合同義務只有在15日內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義務,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的義務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而 “對勞動者的求職材料和個人履歷負保密義務,對勞動者的公平評價義務?!倍际菍W者們通過誠實信用原則推導出來的用人單位具有的后合同義務,《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沒有作相關的規定。但是求職材料和個人履歷均涉及勞動者的個人隱私,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違反該義務可能導致對于勞動者人格權特別是隱私權的侵害?!皩趧诱叩墓皆u價義務”個人覺得也應該作為一項法定的義務進行單獨的規定,因為對勞動者的公平評價關系到勞動者的再就業問題,如果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惡意詆毀,將使勞動者的再就業產生巨大的消極影響。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串通,對勞動者的個人能力和工作表現過分夸大,會對其他用人單位的判斷造成不良影響。所以建議在對《勞動合同法》對再一次修改的時候將對勞動者的求職材料和個人履歷負保密義務,對勞動者的公平評價義務作出明確的規定。

      筆者在上文中已經提及,關于用人單位違反后合同義務的責任的規定主要集中在《勞動合同法》的第八十九條,但是第八十九條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損失?!痹擁椧幎ㄎ疵庥羞^輕之嫌。對于不履行義務的用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職能責令其自覺履行,也就是說是否履行仍然取決于用人單位的自覺性。故建議引入懲罰性賠償金。它是指加害人在實施了某種惡性很強的不法行為時,通過民事訴訟判決向其受害者支付超過實際損害的賠償額,以示懲戒的制度,在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以后,用人單位違反后合同義務,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將受到更加嚴厲的打擊。

      完善違約金的設置。我國的勞動合同法采取狹義違約金制度,主要針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卻排除對用人單位的適用。因此,建議適當擴大違約金的適用范圍允許對用人單位違反后合同義務的行為設置違約金,并在違約金的設置上體現懲罰性原則,以保障義務及時有效的履行。

      后勞動合同義務是后合同義務的一種,是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結束后仍應盡的法定義務。對后勞動合同義務問題進行探析,促進其新發展以及在司法實踐中的準確運用,對于全面保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間的正當競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參考文獻:

      [1]滕明榮:《關于勞動合同的后合同義務》,載《寧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4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起草小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條例要點解答》,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8年版。

      [3]信春鷹:《中華人名共和國勞動法釋義》,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第7篇

      (一)調在形式上看不違反法律的直接規定

      但其實質不合法部分用人單位為規避勞動合同法法定義務而終止與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或者不與本單位的臨時用工確立勞動關系,而要求該部分勞動者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確立形式上的勞動關系后,再行簽訂借調合同將勞動者借用,筆者認為該借調行為屬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依據《民法通則》第58條第7款、《合同法》第52條第3款規定,該借調合同無效。

      (二)用人單位主觀過錯明顯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

      利用借調行為規避勞動合同關系,其目的是為了減輕、避免、推卸因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規避勞動用工主體責任,其過錯明顯,筆者認為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應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同時用人單位也違背了《合同法》、《勞動合同法》規定中的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

      (三)借出單位借出員工

      在勞動關系上表現為變更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非經協商不得變更。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系違約。而在實際操作中,勞動者與借出單位之間勞動合同流于形式,勞動合同關系有其名無其實。而用人單位往往要求與借出單位、勞動者簽訂三方的借調合同,從而達到證明勞動者已與借出單位協商一致變更原勞動合同的目的。

      (四)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勞動者處于弱勢的一方

      用人單位利用借調行為達到用人目的,而將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所有用工主體責任全部推至借出單位,而借出單位因與勞動者多為形式上勞動合同關系。借出單位名存實虛,且借出單位企業實力往往遠低于用工單位。用人單位提供給勞動者的勞動條件和待遇與單位自有員工差距較大,也往往形成明顯的同工不同酬。勞動者的薪資福利、社會保險、安全衛生等權力均得不到保障。

      二、應對用人單位借調行為進行立法規制

      伴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法規也在不斷完善。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要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最根本的是建立健全勞動法律體系,從法律上嚴格規范用人單位的行為。

      三、結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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